资本运作☆ ◇301125 腾亚精工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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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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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腾亚铁锚工具有│ 13093.00│ ---│ 56.93│ ---│ -564.17│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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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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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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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动工具厂区建设项│ 8000.00万│ 815.32万│ 9148.64万│ 100.39│ 502.93万│ 2023-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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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动工具厂区建设项│ 9112.76万│ 815.32万│ 9148.64万│ 100.39│ 502.93万│ 2023-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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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质五金件、气动│ 2.40亿│ ---│ 2.41亿│ 100.34│ 1099.96万│ 2023-10-31│
│工具耗材及配件制造│ │ │ │ │ │ │
│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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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品质五金件、气动│ 2.40亿│ ---│ 2.41亿│ 100.34│ 1099.96万│ 2023-10-31│
│工具耗材及配件制造│ │ │ │ │ │ │
│基地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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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 5497.82万│ 178.76万│ 600.22万│ 60.32│ 0.00│ 2024-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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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及信息化建│ 995.07万│ 178.76万│ 600.22万│ 60.32│ 0.00│ 2024-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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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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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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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铁锚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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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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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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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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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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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铁锚工具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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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他关联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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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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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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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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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腾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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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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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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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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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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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腾亚机器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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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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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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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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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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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腾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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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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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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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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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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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腾亚机电设备销售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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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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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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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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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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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徽腾亚机器人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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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股权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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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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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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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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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南京腾亚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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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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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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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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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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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清勇 950.00万 6.70 48.71 2024-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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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950.00万 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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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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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0 │质押股数(万股) │95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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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48.71 │质押占总股本(%) │6.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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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乐清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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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江阴市融汇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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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12-09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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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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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09日乐清勇质押了950.0万股给江阴市融汇农村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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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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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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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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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2
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其余激励对象因2024年
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考核
目标,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能归属,董事会同意作废前述已授予但不能
归属的42.59万股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部分激励对象离职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激励对象合同到期,且不再续约的或主动辞职的,其已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不作处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
作废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3.37万股。
(二)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未达标
根据《激励计划》规定:“在公司业绩目标达到触发值及以上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
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M)×个
人层面归属比例(N)。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
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天健审〔2025
〕6472号),公司2024年营业收入为6.07亿元,剔除合并江苏腾亚铁锚工具有限公司影响后数
值为5.20亿元,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触发值。在2024年度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中,有32名激励
对象考评结果为“D”,对应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0%,其第二个归属期的29.22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已剔除上述离职人员数量)全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59万股。
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
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积极性和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监事会意见
经审查,监事会认为:因部分激励对象离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以及个人层面绩效考核
未达到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二个归属期规定的考核目标,
公司对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进行作废,相关审议程序合法有效,符合《
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
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监事
会同意公司此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42.59万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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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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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和《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
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
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
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以
下简称“本次发行”),授权期限为自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
大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权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的2
0%。发行股票的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
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
证券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
,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
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
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价格区间
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红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宜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调整公式如下:派发现金股利:P1=P0-D
资本公积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D)/(1+N)
其中,P0为调整前发行价格,D为每股派发现金股利金额,N为每股送股或转增股本的数量
,P1为调整后发行价格。
本次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最终发行价格由董事会根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授
权和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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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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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
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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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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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
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实
际情况出发,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有利于更好地回报股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
的情形。因此,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
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与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发展计划
相匹配,符合公司发展需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
《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
、合规性、合理性。
因此,董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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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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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计提信用减值
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
查和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
提减值准备,同时对部分无法收回或无使用价值的资产进行核销。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2024年,公司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对无形资产、存货计提资产减
值准备,计提减值准备合计14030846.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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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04│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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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腾亚精工”)于2025年3月4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度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安徽腾亚科技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安徽腾亚”)、南京至道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至道机械”)提供担
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安徽腾亚、至道机械向银行
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
、信用证、保函、票据贴现、保理、出口押汇等相关业务)提供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
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
合等形式。预计提供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其中为安徽腾亚提供担保额度人民
币1000万元,为至道机械提供担保额度人民币1000万元。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及其他具体事宜
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实际签署的合同及法律文件为准。
为提高工作效率,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他
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担保相关的合同及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不超过上述
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对全资子公司安徽腾亚
、至道机械提供的担保额度。本次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本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事项为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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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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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股份1274000股
(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9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0.90%)的监事邹同
光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及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318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2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
例0.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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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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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乐清勇先
生函告,获悉其将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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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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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计提信用减
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准备、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资产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
查和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计
提减值准备,同时对部分无法收回或无使用价值的资产进行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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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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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腾亚精工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副总经理朱
清华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朱清华先生因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职务,根
据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朱清华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朱
清华先生所负责的相关工作已完成交接,辞职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辞职后,朱
清华先生仍担任公司技术总顾问,继续从事技术相关工作。朱清华先生原定任期为2022年7月8
日至2025年7月7日止。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清华先生通过南京运航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1078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605%。其辞职后所持股份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
持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以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
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的相关承诺进行管理。
朱清华先生担任公司副总经理期间,始终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对朱清华先生在任职
期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表示充分肯定和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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