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27 武汉天源 更新日期:2026-07-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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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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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12-21│ 12.03│ 11.2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6-22│ 6.04│ 5079.6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4-28│ 5.99│ 1198.00万│
├───────────┼───────────┼───────────┼───────────┤
│可转债 │ 2023-07-28│ 100.00│ 9.8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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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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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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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谷城海域新能源科技│ 5738.20│ ---│ 65.00│ ---│ -10.04│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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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亚天源环保投资有│ 5000.00│ ---│ 100.00│ ---│ -6.46│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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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净能源发展(广南│ 1690.00│ ---│ 100.00│ ---│ 24.56│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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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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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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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宾市翠屏区天柏污│ 1.79亿│ ---│ 1.27亿│ 100.00│ 393.81万│ ---│
│水处理厂(三期)建│ │ │ │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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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理经济技术开发区│ ---│ 873.88万│ 2.67亿│ 100.74│ 2066.58万│ 2024-04-22│
│天井片区污水处理厂│ │ │ │ │ │ │
│及配套管网工程特许│ │ │ │ │ │ │
│经营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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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 8000.00万│ 808.79万│ 4409.34万│ 55.12│ ---│ 2026-12-31│
│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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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 1.40亿│ 2.48万│ 1.41亿│ 100.68│ 1007.72万│ 2025-06-26│
│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 │ │ │ │ │ │
│网设施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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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 6387.00万│ 1066.01万│ 6398.72万│ 100.18│ 164.87万│ 2024-12-31│
│一体化及转运服务项│ │ │ │ │ │ │
│目 │ │ │ │ │ │ │
├─────────┼──────┼─────┼─────┼─────┼─────┼──────┤
│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 5024.57万│ 2036.97万│ 4038.18万│ 80.37│ ---│ 2026-08-30│
│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 │ │ │ │ │ │
├─────────┼──────┼─────┼─────┼─────┼─────┼──────┤
│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 4979.55万│ ---│ 5005.10万│ 100.51│ ---│ 2026-08-30│
│发电项目 │ │ │ │ │ │ │
├─────────┼──────┼─────┼─────┼─────┼─────┼──────┤
│长葛市城北污水处理│ 5000.00万│ 275.86万│ 5016.80万│ 100.34│ ---│ 2026-08-30│
│厂及配套污水管网工│ │ │ │ │ │ │
│程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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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汾市龙祠水源净水│ ---│ ---│ 58.22万│ 100.00│ ---│ ---│
│厂改扩建工程PPP项 │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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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保装备智能制造生│ 8678.82万│ 61.16万│ 5295.75万│ 93.80│ 1209.46万│ 2024-03-31│
│产线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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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改造建│ 4064.50万│ ---│ 1580.56万│ 100.00│ ---│ 2023-10-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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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 ---│ ---│ 8461.80万│ 100.00│ ---│ 2025-06-26│
│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 │ │ │ │ │ │
│网设施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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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寨县城第一污水处│ 5000.00万│ ---│ 5000.67万│ 100.01│ ---│ 2024-01-26│
│理厂改扩建工程项目│ │ │ │ │ │ │
├─────────┼──────┼─────┼─────┼─────┼─────┼──────┤
│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 3.11亿│ 2257.99万│ 2.66亿│ 85.56│ ---│ 2025-06-26│
│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 │ │ │ │ │ │
│网设施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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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70亿│ -8300.00│ 2.52亿│ 100.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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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章县生活垃圾焚烧│ ---│ ---│ 5005.10万│ 100.51│ ---│ 2026-08-30│
│发电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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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中心及营销网络│ 4871.48万│ ---│ 3149.19万│ 100.00│ ---│ 2023-11-30│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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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70亿│ ---│ 2.71亿│ 100.33│ ---│ ---│
├─────────┼──────┼─────┼─────┼─────┼─────┼──────┤
│孟州市污泥与固体废│ 3.00亿│ ---│ 1.11亿│ 100.00│ ---│ 2026-09-30│
│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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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嘉县生活垃圾焚烧│ 2.50亿│ ---│ 2035.35万│ 100.00│ ---│ 2026-08-30│
│发电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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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 ---│ 2.48万│ 5633.59万│ 101.72│ 1007.72万│ 2025-06-26│
│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 │ │ │ │ │ │
│网设施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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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怀化市北部生活垃圾│ ---│ 2036.97万│ 4038.18万│ 80.37│ ---│ 2026-08-30│
│焚烧发电厂工程项目│ │ │ │ │ │ │
├─────────┼──────┼─────┼─────┼─────┼─────┼──────┤
│文山州广南县乡镇污│ ---│ 2257.99万│ 2.66亿│ 85.56│ ---│ 2025-06-26│
│水处理厂及供排水管│ │ │ │ │ │ │
│网设施建设项目 │ │ │ │ │ │ │
├─────────┼──────┼─────┼─────┼─────┼─────┼──────┤
│师宗县生活垃圾城乡│ ---│ 1066.01万│ 6398.72万│ 100.18│ 164.87万│ 2024-12-31│
│一体化及转运服务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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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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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15 │转让比例(%) │5.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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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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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3000.00万 │转让进度 │--- │
├──────┼────────────────┴──────┴────────────────┤
│转让方 │--- │
├──────┼────────────────────────────────────────┤
│受让方 │--- │
└──────┴────────────────────────────────────────┘
┌──────┬────────────────┬──────┬────────────────┐
│公告日期 │2025-12-24 │转让比例(%) │9.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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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9.15亿 │转让价格(元)│13.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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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6628.4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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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华润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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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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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24 │交易金额(元)│9.1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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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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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6,283,9│标的类型 │股权 │
│ │73股无限售流通股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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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华润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 │
├──────┼────────────────────────────────────────┤
│卖方 │康佳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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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武汉天源")持股5%以上股东康佳集团股份│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集团")拟通过非公开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66283973股无限售│
│ │流通股(占公司截至2025年11月27日总股本674061835股的9.83%)转让至华润资产管理(深│
│ │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深圳")。 │
│ │ (一)交易双方 │
│ │ 转让方:康佳集团 │
│ │ 受让方:资产深圳 │
│ │ (二)拟转让股份数量 │
│ │ 转让方同意将其持有的66283973股武汉天源股份(占公司截至2025年11月27日总股本67│
│ │4061835股的9.83%)转让给受让方。 │
│ │ (三)转让价格及转让价款 │
│ │ 根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定价要求,双方协商一致确定本次转让│
│ │的公司股份转让价格为13.80元/股,转让对价为人民币914718827.4元。 │
│ │ 近日,公司已按约定以自有资金1亿元增资麦高证券,麦高证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手 │
│ │续,并取得了沈阳市沈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增资完成后,麦高证│
│ │券的注册资本由14亿元变更为15亿元。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交易金额(元)│3049.49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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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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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开润氢能有限公司100%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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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绿色东方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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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武汉天源能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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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武汉天源”)全资子公司江苏绿色 │
│ │东方氢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氢能科技”)拟以3049.49万元的对价收购公司控│
│ │股子公司武汉天源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能源”)持有的江苏开润氢能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江苏开润氢能”)100%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
│ │合并报表范围不发生变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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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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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黄开明、黄昭玮、李娟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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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 │
│ │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
│ │经营计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含公司各级全资子│
│ │公司、控股子公司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 │请不超过人民币6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 │
│ │ 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
│ │源集团”)、实际控制人黄开明先生、黄昭玮先生及其配偶李娟女士的担保、公司或子公司│
│ │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及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连带责任│
│ │担保等。 │
│ │ 上述授信总额及担保事项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各金融机构实│
│ │际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在此额度内│
│ │由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自主办理融资及相关借贷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担保│
│ │期限以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担保事项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
│ │司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
│ │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
│ │批准。 │
│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
│ │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授信及│
│ │担保额度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在上│
│ │述授信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另行召开股东会审议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介绍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 │ 注册资本:11,018万元 │
│ │ 法定代表人:黄开明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住所:武汉市汉南区汉南大道488号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
│ │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
│ │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 │ 2、黄开明,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210881965********,住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 │
│ │汉南大道****,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1月至今,担任武汉天源董事长。 │
│ │ 3、黄昭玮,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210881988********,住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 │
│ │汉南大道****,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6月至今,担任武汉天源副董事长、总裁。 │
│ │ 4、李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210841989********,住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汉 │
│ │南大道****,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2月至今,担任武汉天源董事、行政主管。 │
│ │ (二)关联关系:天源集团系公司控股股东,黄开明、黄昭玮和李娟系公司的实际控制│
│ │人,黄开明担任公司董事长,黄昭玮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李娟担任公司董事。根据《│
│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与天源集团、黄开明、黄昭玮和李│
│ │娟存在关联关系,天源集团、黄开明、黄昭玮和李娟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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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黄昭玮、三亚启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助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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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副董事长、由公司实际控制人等合伙人共同出资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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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购销商品或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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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本次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公司全资子公司江苏氢能科技拟以3,049.49万元的对价收购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能源持│
│ │有的江苏开润氢能100%股权。本次交易资金来源于江苏氢能科技自有或自筹资金。本次交易│
│ │涉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向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不发│
│ │生变化。 │
│ │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天源能源系由公司、黄昭玮、三亚启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亚启│
│ │步”)、武汉助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助力”)等9名股东共同投 │
│ │资持有。天源能源股东黄昭玮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及总裁;三亚启步的执│
│ │行事务合伙人黄开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武汉助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黄昭│
│ │玮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及总裁。公司直接持有天源能源69.7002%的股权,│
│ │因此,天源能源属于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 │
│ │ 天源能源系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天源能源向公司全资子公司出售│
│ │其所持江苏开润氢能股权,属于公司向关联方间接购买资产的情形,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
│ │则,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 │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黄昭玮,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210881988********,住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
│ │街汉南大道****,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6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副董事长、总裁,与公司 │
│ │股东、董事长黄开明系父子关系,与公司股东、董事李娟系夫妻关系,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之一,非失信被执行人。 │
│ │ (二)三亚启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主要出资人及关联关系:三亚启步目前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黄开明先生,公│
│ │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邓玲玲女士,公司董事陈少华先生,公司职│
│ │工代表董事王志平女士,公司副总裁李明先生、李红女士,曾任公司监事的杨顺杰先生、雷│
│ │奕女士等合伙人共同出资持有,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黄开明先生。实际控制人:黄开明 │
│ │ (三)武汉助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主要出资人及关联关系:武汉助力目前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及总裁黄昭玮│
│ │先生,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邓玲玲女士,公司董事陈少华先生│
│ │,公司职工代表董事王志平女士,公司副总裁李明先生、王旋先生,曾任公司监事会主席的│
│ │於德豹先生等合伙人共同出资持有,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黄昭玮先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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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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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黄昭玮、武汉助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三亚启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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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副董事长及其实际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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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一、担保情况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担保基本情况 │
│ │ 1、公司于2025年3月1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 │并于2025年4月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
│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含公司各级全资子公│
│ │司、控股子公司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下同)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
│ │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 │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3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 │
│ │关于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
│ │ 2、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六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 │并于2025年4月7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供担│
│ │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为新疆兴起航向由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分行担│
│ │任牵头行的银团申请总额不超过24亿元的银团贷款提供51%份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内 │
│ │容详见2025年3月28日、2025年5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为控股子公司及孙公司提│
│ │供担保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关于孙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进展│
│ │公告》。 │
│ │ 近日,为了置换新疆兴起航上述银团贷款并满足其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为控股│
│ │孙公司新疆兴起航提供担保,担保额度在上述股东会审议额度范围内,相关情况如下: │
│ │ 为建设“第七师胡杨河市兵地融合2GW光伏(新疆兴起航新能源有限公司1GW)项目”(│
│ │以下简称“项目”),新疆兴起航作为承租人,拟向出租人招银金租申请开展总额不超过人│
│ │民币12亿元的融资租赁业务,公司拟为该控股孙公司的融资租赁提供担保。具体的担保方式│
│ │为:公司为承租人新疆兴起航对出租人所负全部债务承担连带保证责任;公司控股股东湖北│
│ │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向出租人提供质押担保;公司实际控制人黄│
│ │开明(配偶除外)、黄昭玮、李娟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
│ │担保文件约定为准。 │
│ │ (二)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
│ │ 天源能源系由公司、黄昭玮、三亚启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三亚启│
│ │步”)、武汉助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武汉助力”)等9名股东共同投 │
│ │资。天源能源股东黄昭玮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及总裁;三亚启步的执行事│
│ │务合伙人黄开明先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武汉助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黄昭玮先│
│ │生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及总裁。公司直接持有天源能源69.7002%的股权,因此│
│ │,天源能源属于公司与关联人共同投资形成的控股子公司。 │
│ │ 公司通过天源能源间接控制新疆兴起航51%的股权(间接持有新疆兴起航35.5471%股权 │
│ │)。因此,新疆兴起航系公司与关联人共同间接投资的控股孙公司。 │
│ │ 公司及黄昭玮先生分别为新疆兴起航项目融资租赁提供超出资比例的担保,天源能源其│
│ │他股东未按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比例担保或者反担保。据此,上述担保属于公司向与关联方共│
│ │同投资的控股孙公司提供大于直接或间接出资比例的担保,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本次│
│ │担保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 │ 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黄昭玮,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210881988********,住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
│ │街汉南大道****,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6月至今在公司担任副董事长、总裁,与公司 │
│ │股东、董事长黄开明系父子关系,与公司股东、董事李娟系夫妻关系,其为公司实际控制人│
│ │之一,非失信被执行人。 │
│ │ (二)三亚启步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主要出资人及关联关系:三亚启步目前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黄开明先生,公│
│ │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邓玲玲女士,公司董事陈少华先生,公司职│
│ │工代表董事王志平女士,公司副总裁李明先生、汤正云先生、李红女士,曾任公司监事的杨│
│ │顺杰先生、雷奕女士等合伙人共同出资持有,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黄开明先生。实际控制人│
│ │:黄开明 │
│ │ (三)武汉助力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主要出资人及关联关系:武汉助力由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副董事长及总裁黄昭玮先生│
│ │,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常务副总裁、财务负责人邓玲玲女士,公司董事陈少华先生,公│
│ │司职工代表董事王志平女士,公司副总裁李明先生、汤正云先生、王旋先生,曾任公司监事│
│ │会主席的於德豹先生等合伙人共同出资设立,其执行事务合伙人为黄昭玮先生。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1.19亿 17.95 59.14 2025-11-17
─────────────────────────────────────────────────
合计 1.19亿 17.9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5-11-17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99 │质押占总股本(%) │1.51 │
├────────┼──────────────┴────────┴──────────────┤
│股东名称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1-13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1月13日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0万股给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0-10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49.89 │质押占总股本(%) │15.15 │
├────────┼──────────────┴────────┴──────────────┤
│股东名称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09-30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09月30日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0.0万股给招银金融租赁有限公 │
│ │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07-31 │质押股数(万股) │6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9.41 │质押占总股本(%) │10.32 │
├────────┼──────────────┴────────┴──────────────┤
│股东名称 │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兴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07-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2025-05-20 │解押股数(万股) │6000.00 │
├────────┼──────────────┴────────┴──────────────┤
│质押说明 │公司收到天源集团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
├────────┼──────────────────────────────────────┤
│解押说明 │2025年05月20日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解除质押6000.0万股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武汉天源集│新疆兴起航│ 1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新能源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武汉天源集│大理开源环│ 3.72亿│人民币 │2022-12-29│2037-12-15│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保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武汉天源集│武汉天源能│ 2.9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源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武汉天源集│孟州市冠中│ 2.80亿│人民币 │2023-05-15│2037-12-21│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环保能源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武汉天源集│乌苏宝运环│ 2.4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保电力有限│ │ │ │ │保证、质│ │ │
│公司 │公司 │ │ │ │ │押 │ │ │
├─────┼─────┼─────┼────┼─────┼─────┼────┼───┼───┤
│武汉天源集│纳雍开源环│ 2.40亿│人民币 │2025-06-30│2042-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保能源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武汉天源集│新乡嘉源环│ 2.30亿│人民币 │2023-09-08│2037-10-07│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保能源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武汉天源集│赫章丰源环│ 2.29亿│人民币 │2025-07-16│2042-12-31│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保有限公司│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武汉天源集│龙净能源发│ 2.11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展(广南)│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
│武汉天源集│曲靖开源环│ 2.08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保能源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武汉天源集│谷城海域新│ 1.59亿│人民币 │2023-12-21│2041-11-20│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能源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武汉天源集│墨玉开源污│ 2380.00万│人民币 │2020-09-07│2035-09-07│连带责任│否 │否 │
│团股份有限│水净化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武汉天源集│新疆兴起航│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团股份有限│新能源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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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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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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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8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67407471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股本671107526股为基数(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25502085.99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利润分配
方案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按照“
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前述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0日。
前述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
为0.378326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378326元。
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7月10日实施完毕,故需对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期
权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
2026-07-15│其他事项
──────┴──────────────────────────────────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经营范围、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相关公告。
基于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公司董事
会将择机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并将相关议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7-15│股权回购
──────┴──────────────────────────────────
(一)回购注销原因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草案)》“第九章公司/激励对象发生异动的处理”之“二、激励
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之规定:激励对象因辞职、公司裁员、合同到期不再续约、因个人过
错被公司解聘等而离职,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
统一按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回购注销。
公司本次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的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条件,
公司将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
(二)回购注销数量、价格及调整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完成股份登记后,
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派息、股份拆细、配股、缩股等事项,公司应
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回购数量及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2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70000股,授予价格为7.52元/股
,经2025年度权益分派调整后,回购价格调整为7.48元/股(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三)回购注销资金来源
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
2026-07-15│价格调整
──────┴──────────────────────────────────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回购价格的议案》,现将有关
情况公告如下:
二、调整原因
2026年5月18日,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2026年3月31日的总股本67407471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
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股本671107526股为基数(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
本为基数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25502085.99元(含税
),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若在利润分配
方案实施前出现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的情形,将按照“
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前述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7
月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7月10日。
前述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公司总股本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利(含税)
为0.378326元,即每股现金红利为0.0378326元。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7月
10日实施完毕,故需对本次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进行调整。
三、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的调整情况
根据《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
完成股份登记后,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派
息等影响公司股本总额或公司股票价格事项的,公司应对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回购价格做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每股限制性股票回购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每股限制
性股票回购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P=P0-V=7.52-0.0378326≈7.48元/股
据此,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由7.52元/股调整为7.48元/
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
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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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5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注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
行权期满未行权股票期权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公司决定对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股票期权第三个行权期内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559999份股票期权予以注销,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
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激励计划有
关的议案,包括《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公司〈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有关事项的议案》等。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同日,公司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与本次激励计划相关的议案,包括
《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
核查意见。2、2022年5月12日,公司披露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开征集表
决权的公告》,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公司独立董事李先旺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2022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中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公开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2年5月12日至2022年5月21日,公司在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共计10天。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有关的任何异议。2022年5月23日,公司披露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与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
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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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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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姚颐女士
递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姚颐女士因其任职高校相关对外兼职管理规定,申请辞去公司第六
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同时一并辞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任后将不再担任公
司任何职务。
姚颐女士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全体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根据《
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姚颐女士的
辞职申请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方可生效。在此之前,姚颐女士将按照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其在董事会相关专门委员会中的职
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姚颐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其辞
任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姚颐女士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原定任期至2027年05月27
日止。在其任职期间,姚颐女士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客观公正,为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
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姚颐女士在任职期间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
2026-06-22│其他事项
──────┴──────────────────────────────────
一、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具体情况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于2026年6月17日、2026年6月18日
及2026年6月22日连续三个交易日收盘价格涨幅偏离值累计超过30%,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属于股票交易异常波动的情形。
二、公司关注、核实的相关情况
针对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公司董事会进行了核查,并就有关事项函询控股股东及实际
控制人,现将相关情况说明如下:
1、公司前期披露的信息不存在需要更正、补充之处。
2、公司未发现近期公共传媒报道了可能或已经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未公
开重大信息。
3、公司目前的经营情况及内外部经营环境未发生且未有预计将要发生重大变化。
4、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存在关于本公司的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事项,或处
于筹划阶段的重大事项。
5、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在股票交易异常波动期间不存在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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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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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400号天源天骄大厦。
5、会议主持人:经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公司董事邓玲玲女士主持本次股东会。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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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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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山西省忻州市繁峙经济技术开发
区管理委员会拟就投资建设“繁峙县武汉天源200MW/800MWh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以下简称
“储能项目”或“项目”)签署《繁峙县武汉天源独立储能项目投资开发意向协议》(以下简
称“《投资协议》”),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8亿元。签订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
较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行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
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投资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3、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与山西省忻州市繁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本着“平等互利、合作共赢”的原则
,就本项目投资建设相关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拟就投资建设项目相关事宜签署《投资协议》。
根据《投资协议》约定,项目总投资约人民币8亿元。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署储能
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繁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繁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是事业单位,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繁峙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6-04-28│对外担保
──────┴──────────────────────────────────
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
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余额已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资产的100%。敬请投资
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一、关联交易概述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
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根据公司2026年度的经营
计划,为了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的流动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含公司各级全资子公司、
控股子公司及额度有效期内新纳入合并范围的子公司,下同)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65亿元(含)的综合授信额度。
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源
集团”)、实际控制人黄开明先生、黄昭玮先生及其配偶李娟女士的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固定
资产抵押担保、公司或子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及公司与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连带责任担保等
。
上述授信总额及担保事项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各金融机构实际
授信额度及担保金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在此额度内由公
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自主办理融资及相关借贷业务。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担保期限以
与相关金融机构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本次担保事项免于支付担保费用,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
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
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本次授信及担保
额度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日止。在上述授信
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另行召开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1、湖北天源环保集团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11018万元
法定代表人:黄开明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住所:武汉市汉南区汉南大道48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
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2、黄开明,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210881965********,住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汉
南大道****,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1月至今,担任武汉天源董事长。
3、黄昭玮,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210881988********,住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汉
南大道****,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3年6月至今,担任武汉天源副董事长、总裁。
4、李娟,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210841989********,住址:武汉市汉南区纱帽街汉南
大道****,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14年2月至今,担任武汉天源董事、行政主管。
的实际控制人,黄开明担任公司董事长,黄昭玮担任公司副董事长兼总裁,李娟担任公司
董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与天源集团、黄开明、
黄昭玮和李娟存在关联关系,天源集团、黄开明、黄昭玮和李娟为公司提供担保事项构成关联
交易。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和定价原则
为支持公司的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天源集团、实际控制人黄开明、黄昭玮和李娟拟无偿为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具体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以公司根据资
金使用计划与资金提供方的最终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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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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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中审众环是一家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审计机构,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丰富经验和
职业素养。自担任公司审计机构以来,勤勉尽责,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为
公司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机构名称: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中审众环始创于1987年,是全国首批取得国家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大型会计师事务所之一。根据财政部、证监会发布的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备案名单,中审众环具备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债券审计机构的
资格。2013年11月,按照国家财政部等有关要求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中北路166号长江产业大厦17-18层。
(5)首席合伙人:石文先
(6)2025年末合伙人数量237人、注册会计师数量130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23人。
(7)2024年经审计总收入217185.57万元、审计业务收入183471.7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5
8365.07万元。
(8)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4家,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
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
服务业,采矿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等,审计收费35961.69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家数3家。
(9)投资者保护能力:中审众环每年均按业务收入规模购买职业责任保险,并补充计提
职业风险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8亿元,目前尚未使用,可以承担审计失败导致的
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中审众环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尚未出现需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10)诚信记录:①中审众环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自律
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4次,监督管理措施11次。
②从业人员在中审众环执业近3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及自律监管措施0次,44名从业
人员受到行政处罚13人次、纪律处分12人次、监管措施42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余宝玉,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4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05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
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3年起开始在中审众环执业,2023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根据中审众环质量控制政策和程序,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
为汤家俊,200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9年起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9年起开始在中
审众环执业,2021年起为武汉天源提供审计服务。最近3年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余宝玉和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最近3年未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
措施和自律处分。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合伙人最近3年收(受)行政监管措施1次,未受刑事处罚
和自律处分,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审众环及项目合伙人余宝玉、签字注册会计师乐实、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汤家俊不存在
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根据公司业务规模及分布情况,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
审计服务的性质、复杂程序等因素定价。2025年度审计收费1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10万
元;2024年度审计收费14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1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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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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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
确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
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相
应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拟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子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
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共计80377068.04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
年12月31日,明细如下表:
(一)减值准备的确认方法
本集团以预期信用损失为基础,对上述各项目按照其适用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方法(一般
方法或简化方法)计提减值准备并确认信用减值损失。信用损失,是指本集团按照原实际利率
折现的、根据合同应收的所有合同现金流量与预期收取的所有现金流量之间的差额,即全部现
金短缺的现值。其中,对于购买或源生的已发生信用减值的金融资产,本集团按照该金融资产
经信用调整的实际利率折现。
预期信用损失计量的一般方法是指,本集团在每个资产负债表日评估金融资产(含合同资
产等其他适用项目,下同)的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是否已经显著增加,如果信用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已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损失准备;如果
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未显著增加,本集团按照相当于未来12个月内预期信用损失的金额计量
损失准备。本集团在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时,考虑所有合理且有依据的信息,包括前瞻性信息。
对于在资产负债表日具有较低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本集团假设其信用风险自初始确认后
并未显著增加,选择按照未来12个月内的预期信用损失计量损失准备,依据其信用风险自初始
确认后是否已显著增加,而采用未来12月内或者整个存续期内预期信用损失金额为基础计量损
失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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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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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组织架构的议案》。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战略布
局的需要,进一步提升公司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公司董事会同意对公司现行组织架构进行调
整,并授权公司总裁负责公司组织架构调整的具体实施及调整后的进一步优化等相关事项。
本次组织架构调整是公司在现有组织架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实际情况,对内部组织以
及各部门职责进行优化,有利于进一步提高组织运营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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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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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提示: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
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内容涉及全体董事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决,该
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充分考虑公司实际
情况和行业特点的基础上,制订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方案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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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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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
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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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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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2026
年3月31日的总股本674074717股剔除回购专用账户中已回购股份2967191股后的股本671107526
股为基数(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38
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25502085.99元(含税),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
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并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六届
董事会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第六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
独立董事认为:董事会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从公司的实际情况出发,符合公司股东的利益
,有利于更好地回报股东,符合公司发展的需要,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方
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2、董事会意见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股东
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
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3、审计委员会意见
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利润分配计划、
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具有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
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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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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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中关于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后主要财务指标的分析、描述均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
填补回报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仅依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
办发〔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
4〕17号)及中国证监会《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
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5〕31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本次向特定对
象发行方案,公司制定了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后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措施。同时,相关主体
也就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相应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公司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60000.00万元(含本数)。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
总股本将有一定幅度增加。现就本次发行完成后,公司每股收益的变动情况分析如下:
(一)基本假设及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公司经营环境以及证券市场情况没有
发生重大变化。
2、假设本次发行于2026年9月末实施完成并取得募集资金(本次发行完成时间仅为测算所
用,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在预测公司总股本时,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总股本674065335股为基础,仅考虑本
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如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票股利分配、可转
债转股、股票回购注销等)导致股本发生的变化。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160000.00万元,不考虑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发行数量按
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
均价的80%。假设本次发行价格为不低于2026年4月21日(不含当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均价的80%,即12.98元/股,在不考虑发行费用等影响的情况下,发行股数预计不超过12326
6563股(含本数)(本次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仅为测算所用,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后实际发行股票数量和募集资金金额为准)。
5、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经营、财务状况等方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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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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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建立和健全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
分配政策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
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
际情况,特制定《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本规划主要考虑的因素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当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并兼
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公司利润和现金流量状况、生产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对投资者的合
理回报、股东对利润分配的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情况,在累计可分配
利润范围内制定当年的利润分配方案。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通过多种渠道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
股东)和独立董事的意见,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三、公司未来三年(2026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原则
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
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不得损害公司持续
经营能力。
(二)利润分配形式
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与股票相结合或者其他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分配利润
。在具备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三)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在具备利润分配条件的情况下,公司每年度至少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公司董事会可以根据公司当期的盈利规模、现金流状况、发展阶段及资金需求状况,提议
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四)现金分红比例
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务
偿还能力、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并按照公司章程规
定的程序,提出差异化的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当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前款第三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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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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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水县第二自来水厂及配套管网工程项目”(以下简
称“建水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31日。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部分募投项目
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
0.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共计人民币98174.08万元。
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3
年8月3日出具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验证报告》(
众环验字〔2023〕01000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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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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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的相关议案。现
就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中,公司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
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本公司不存在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
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补
偿、承诺收益或其他协议安排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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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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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和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
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积极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公司持续、
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根据相关要求,现将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
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况公告如下:
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或处罚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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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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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
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关于公司2
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等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
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
行A股股票事项相关议案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基于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
暂不提请召开股东会审议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将择机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的通知并将相关议
案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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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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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行人声明
1、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预案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预案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
任。
2、本预案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编制。3、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完成
后,公司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公司自行负责;因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引致的投资风险,
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4、本预案是公司董事会对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说明,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不
实陈述。
5、投资者如有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股票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
6、本预案所述事项并不代表审批机关对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实质性判
断、确认或批准,本预案所述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生效和完成尚待公司股东会
审议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
特别提示
本部分所述词语或简称与本预案“释义”所述词语或简称具有相同含义。
1、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方案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深交所审核通过并取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批复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
方案以中国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方案为准。
2、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35名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特定投
资者,包括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信托公司、财务公司、保险机构投
资者、资产管理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其他
机构投资者等。其中,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
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由公司董事会
根据竞价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并以统
一价格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股票。若发行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发行对象另有规定的,
从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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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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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26年3月13日至2026年4月2日,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武汉天源”)的股票价格已满足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
低于当期转股价格(7.14元/股)的130%(含130%,即9.28元/股),根据《武汉天源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创业板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已触发“天源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2026年4月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
回“天源转债”的议案》,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天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不提前赎回
“天源转债”,且在未来六个月内(即2026年4月3日至2026年10月2日),如再次触发“天源
转债”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10月2日后首个交易日
重新计算,若“天源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
定是否行使“天源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349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7月28日向不
特定对象发行了100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10000
0.00万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不含税金额)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98174.08万元,上述募集
资金已到账。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本次发行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
验,并于2023年8月3日出具了《武汉天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
验证报告》(众环验字〔2023〕0100043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
理,并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于2023年8月16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牌
交易,债券简称“天源转债”,债券代码“123213”。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8月3日)起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2月5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年7月27日)止
(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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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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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6日(星期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
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400号天源天骄大厦。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副董事长黄昭玮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等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本次会议现场出席及网络出席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95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14905247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7.1218%(有表决权股份总数为本次股东会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股
本总数剔除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总数,下同)。2、现场会议出席情况
现场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10人,代表股份2869798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4.2762%。
3、网络投票情况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股东和股东代表共85人,
代表股份数量为8620726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8456%。
4、中小投资者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和股东代表共88人,代表股份数量为23747005股,占公司有表
决权股份总数的3.5385%。其中现场出席的股东共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3823718股,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698%;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84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9923287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9687%。
5、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出席或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通讯方式参加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4766509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793%;反对6
0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23%;弃权7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
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684%。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结果为:同意23608267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99.4158%;反对60138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3
2%;弃权786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3310%。
本议案为股东会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本次会议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过半数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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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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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
第二十六次会议,决定于2026年3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为了进一步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方便公司股东行使表决权,本次股东会将采用现场投票与
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现将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3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3月26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6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3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授权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3)投票规则: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投票表决方式。如果同
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20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
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
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汉南区兴城大道400号天源天骄大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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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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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武汉天源能源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天源能源”)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政府拟就投资建设“独立共享储能电站
项目”(以下简称“储能项目”)签署《投资协议书》(以下简称“《投资协议》”),项目
总投资5.6亿元。签订各方均具有履约能力,但合同金额较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可能存在行
业政策调整、市场环境变化等不可预计或不可抗力因素的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本次签署《投资协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3、本次对外投资已经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一、对外投资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天源能源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政府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
,拟就投资建设“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相关事宜签署《投资协议》。根据《投资协议》约
定,项目总投资5.6亿元。
公司于2026年3月10日召开了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
司签署储能项目投资协议暨对外投资的议案》。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名称: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政府
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政府是国家行政机关,与公司不存在关联
关系。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江西省九江市修水县人民政府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协议各方
甲方:修水县人民政府
乙方:武汉天源能源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独立共享储能电站项目。
2、项目内容:建设一座200MW/400MWh独立电化学储能电站,主要系统包括储能电池(采
用磷酸铁锂电池)、电池管理系统(BMS)、储能变流器(PCS),汇流变压器等设备和系统。
本项目按照10%超配建设,由44套单机容量为5MW/2×5.015MWh的储能单元组成(最终根据以设
计图纸为准)。
(三)投资规模
项目总投资56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40000万元。
(四)项目用地
根据国有工业用地出让的相关规定由乙方通过招拍挂方式依法取得,契税和土地交易服务
费由企业自行支付。地块位于太阳升项目区,按现状供地,原则上用地面积不超过35亩(以自
然资源局批准面积为准),土地使用年限以不动产权证书登载的起止时限为准。本协议约定地
块的土地性质、用地位置、界址、面积、规划设计条件、交地时间等具体内容由乙方与自然资
源部门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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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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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权益变动系因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康佳集团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康佳集团”)减持股份及公司可转债转股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从而导致康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华润资产管理(深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资产深圳”)
合计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
构和持续经营。
公司股东康佳集团于2026年1月19日向公司出具《关于拟减持股份的告知函》,计划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6602408股(不超过截至2026年1月16日剔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1%)。减持期间为2026年2月10日至2026年5月9日。具体详见公
司于2026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
公司前次披露康佳集团持股比例变动公告日期为2025年12月3日,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
讯网披露的《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非公开协议转让部分股份进展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相应权益变动实际完成日期为2025年12月23日,具体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持
股5%以上股东非公开协议转让部分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康佳集团出具的《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暨减持股份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
函》,自2025年12月24日至2026年3月3日期间,因康佳集团减持公司股份及公司可转债转股等
因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从而导致康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产深圳合计持股比例变动
触及1%整数倍。
1、截至2025年12月23日,公司总股本为674065195股,康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产深圳
合计持股数量为79583973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11.8066%。
2、康佳集团于2026年2月26日至2026年3月3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66
02320股,康佳集团本次减持计划实施完毕。本次减持实施完毕后,康佳集团及其一致行动人
资产深圳合计持股数量变更为72981653股。
3、截至2026年3月3日,因公司可转债转股影响,公司总股本变更为674071076股,康佳集
团及其一致行动人资产深圳合计持股数量为72981653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8270%,较20
25年12月23日的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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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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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本合同虽然已对双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
议解决方式等作出明确约定,但本合同履行中存在受不可抗力等因素影响造成的不确定性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风险。
2、对公司的影响:本合同的签署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若本合同顺利履行,对公司未
来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将产生积极影响。相关项目利润的贡献目前尚无法准确预计,相关财
务数据的确认请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一、合同签署概况
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和上海康恒环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上海康恒”)组成的联合体为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特许经营项目(以下简称“
项目”)中标供应商。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与上海康恒在湖南省株洲市共同设立项目公司株
洲合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实施主体。
近日,茶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简称“甲方”)作为政府授权的项目实施机构
,与株洲合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签订了《株洲市南部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以下简称《特许经营协议》或“本协议”),项目总投资为36876.55万元。
本协议为公司日常经营合同,无需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批准。
(一)甲方介绍
名称:茶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302247853740793
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公园路
与公司关联关系说明:茶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本合同签署不涉及关联交易。
茶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
。最近三年公司与交易对手方不存在类似交易情况。
(二)项目公司介绍
公司名称:株洲合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30224MAK5WAQW7F
注册资本:11085.21万人民币
法定代表人:乐威
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营业期限:2026-01-23至无固定期限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供电业务;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批
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固体废物治理;水污染治理;发电技术服务;环保咨询服
务;大气污染治理;节能管理服务;科普宣传服务;再生资源销售;热力生产和供应;生物质
能技术服务;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农村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农
林牧渔业废弃物综合利用;资源循环利用服务技术咨询;环境卫生公共设施安装服务;农林废
物资源化无害化利用技术研发;碳减排、碳转化、碳捕捉、碳封存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自主开展法律
法规未禁止、未限制的经营活动)注册地址:湖南省株洲市茶陵县云阳街道陵园路(原木材公
司)株洲合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状况良好,具
备相应的履行能力。
三、合同主要内容
甲方:茶陵县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乙方:株洲合源环保能源有限公司
(二)投资建设运营维护内容服务区域或范围
1、项目投资、建设和运营具体内容(或范围):建设日处理生活垃圾600吨的生活垃圾焚
烧发电厂,包括建设1条600吨/日的机械炉排焚烧线,配套1套1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建设
其配套设施。
2、项目提供服务的区域和/或服务对象范围:服务区域为茶陵县、炎陵县、攸县南部,服
务内容为城市及村镇生活垃圾以及满足《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18485-2014)》入炉
废物要求的一般固体废弃物,包括(但不限于):废纸、废塑料、玻璃渣、废木器、草叶、树
干、过期食品、医废(消毒后)、实验室药品残渣、渗沥液、可处理的商业废弃物与一般企事
业废弃物等的处理服务,同时向电网公司售电,在满足排放标准的前提下,可协同掺烧市政污
泥、餐厨垃圾、乙方自行拓展的生活垃圾及一般工业固废等可入炉焚烧的垃圾。
3、在项目运营过程中合法创新经营模式且不对提供本项目项下公共服务造成不利影响前
提下,乙方可以开展工业垃圾处置、餐厨/厨余垃圾处置、污泥处置、热力或蒸汽销售、绿证
销售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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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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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6年1月23日
2、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登记数量:1086.00万股
3、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7.52元/股
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授予登记人数:144人
5、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
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武汉天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完成了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以
下简称“限制性股票”)的授予登记工作。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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