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31 聚赛龙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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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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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赛龙(重庆)新材│ 21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料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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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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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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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 2.00亿│ 2043.71万│ 1.02亿│ 60.14│ ---│ 2024-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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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南生产基地二期建│ 8000.00万│ 0.00│ 7004.87万│ 100.07│ 1076.40万│ 2022-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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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万│ 0.00│ 7000.37万│ 100.01│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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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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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
司的可持续、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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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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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
行,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并购贷款、固定
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中期票据等信
贷业务。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及用途等,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公司及子公
司申请授信额度时,可以自有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最终以
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次综合授信事项尚未签署协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
融资金额。上述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在有效期内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为便于实施申请授信额度事项,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额
度内办理贷款、融资租赁、保理、资产抵押或质押等相关手续,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抵押、质押、开户、销户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凭证等文
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授信额度有效期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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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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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基本情况及配售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3号)同意注册,广州市聚赛龙工程
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250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
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于2024年7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赛龙转债”,债券代码“123242”。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参与可转债配售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思女士及其一致行
动人珠海横琴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
伙))、珠海横琴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
限合伙))通过配售合计持有“赛龙转债”1292666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51.71%。
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比例变动情况
(一)前次可转债减持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于2025年1月20日通过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方
式合计减持“赛龙转债”354727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4.1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1月2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
致行动人持有公司可转债变动比例达到10%的公告》。
(二)本次可转债减持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获悉其于2025年1月21日至2025年2月
6日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赛龙转债”477014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9.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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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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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基本情况及配售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上市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3号)同意注册,广州市聚赛龙工程
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可转债”)250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发行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
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于2024年7月29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挂
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赛龙转债”,债券代码“123242”。
(二)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参与可转债配售情况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珠海横琴聚赛龙咨询管
理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珠海横琴聚宝龙咨
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已更名为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配售合计持
有“赛龙转债”1292666张,占可转债发行总量的51.71%。
二、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可转债比例变动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通知,获悉其于2025年1月20日通过大宗交
易和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赛龙转债”354727张,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14.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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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3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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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原投资项目概述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聚赛龙华南
四期生产基地的议案》。为改善生产工艺和生产效率,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规模化生产效
应,公司拟投资建设聚赛龙华南四期生产基地,本项目拟投资建设新的生产车间、仓库,并购
置先进的生产设备,以提升产品供应能力,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20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4年10月30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投资建设聚赛龙华南
四期生产基地的公告》。
(二)投资项目变更情况概述
聚赛龙华南四期生产基地已完成环保、能评等行政审批事项,在审批过程中,结合规划单
位对配套设施的要求和公司地块状况,公司根据相关要求对建筑布局和建筑面积进行了合理优
化,同时,结合宏观经济环境以及基地布局等情况,公司对聚赛龙华南四期生产基地的建设内
容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聚赛龙华南四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变更投资事项的议案》。公司结合自身
发展需求和项目实际建设审批等情况,对聚赛龙华南四期生产基地的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由2000
0万元变更为11233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项目无须提交公司股东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及变更情况
(一)项目名称:聚赛龙华南(从化)四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选址: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龙潭聚宝工业区
(三)项目建设主体: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四)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公司从化生产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车间、
仓库,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并在厂区综合布置配套公共设施(包括电力、给排水、消防、环
保设施等公用设施)。由于规划审批等要求,公司拟对建筑面积、设备购置等进行规划或数量
方面调整,建设内容未发生实质性变更。
(五)项目建设性质:扩建
(六)项目投资总额
1、变更前: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2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9900万元,设备及技术
投资约5600万元。
2、变更后: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11233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8693万元,设备及技术
投资约2540万元。
本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将视项目建设计划、业务发展需要和外部环境变化等情况作相应调整
。
(七)资金来源: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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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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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建设情况和投资进度,在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
变更的情况下,对以下募投项目达到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二)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原因
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包含新建3号厂房、4号厂房、办公楼、综合楼及设备用房等建
筑及附属设施,并购置先进生产设备及检测设备。公司于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账后,
一直积极推进对募投项目的建设,截至目前,3号厂房、办公楼、综合楼及设备用房等其他建
筑及设施已全部建设完毕。4号厂房建筑工程已基本完工,但竣工、消防验收等程序需要一定
时间,尚未全部办理完毕,且相关设备采购需在厂房配套项目完成后方可进行,后续还需开展
相关设备的调试、试运行以及设备验收工作。综合考虑以上因素,结合目前项目实际建设情况
,经公司审慎研究,决定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投资总额、资金用途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
“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从2024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5年6月3
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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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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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聚赛龙华南
四期生产基地的议案》。为改善生产工艺和生产效率,满足客户需求,提升公司规模化生产效
应,公司拟投资建设聚赛龙华南四期生产基地,本项目拟投资建设新的生产车间、仓库,并购
置先进的生产设备,以提升产品供应能力,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20000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项目无须提交公司股东股东大会审议。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聚赛龙华南(从化)四期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2、项目选址: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龙潭聚宝工业区
3、项目建设主体: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4、项目建设内容:本项目位于公司从化生产基地,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产车间、仓
库,购置先进的生产设备,并在厂区综合布置配套公共设施(包括电力、给排水、消防、环保
设施等公用设施)。
5、项目建设性质:扩建
6、项目投资总额及资金来源: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20000万元,其中,土建投资约9900
万元,设备及技术投资约5600万元(本项目实际投资金额将视项目建设计划、业务发展需要和
外部环境变化等情况作相应调整),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或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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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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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
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余强
(6)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03人,注册会计师70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2人。
(7)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2023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0876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97289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80家,主要行业包括:(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3年度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
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5次和纪律处分0次。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和自律监管措施8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前述监督管理措
施和自律监管措施不影响中汇事务所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昝丽涛,200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
年10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海锋,200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3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1年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1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公司
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预计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9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不含税),合计费用110万元(不含税)。2
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70万元(不含税),由于本期审计费用包含内部控制审计,且审
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因此2024年度
审计费用较上期审计费用增加40万元(不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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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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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公司日常经营涉及外币业务,为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
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交易工具和交易场所: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构开展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
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外汇
远期交易、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3、交易金额:不涉及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
人民币1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
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本议案无须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基于实际业务需要,遵循合法、审慎、
安全、有效的原则,不以投机为目的,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但外汇衍生品业务的收益受
汇率及利率波动影响,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
等,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因公司及子公司日常业务需要,公司拟开展外汇
衍生品交易业务。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公司主要原材料是聚丙烯等合成树脂,部分原材料采购涉及外币业务,为降低融资成本,
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控制经营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拟
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
险为目的,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和套利交易。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不涉及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预计任一交易日
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含等值外币)。在上述最高额度内,资金可循环
使用。在授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金额(含上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上述
额度。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经国家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质的金融机
构开展用于规避和防范汇率或利率风险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
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人民
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
(四)交易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在上述期间,公司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批准的额度范围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公司
相关业务需求部门负责具体执行实施。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有和自筹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本议案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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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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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4
年6月30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为了真实、准确、客观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2024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以下简称“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4年1-6月,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
应收款和存货,计提的减值损失总额为670.4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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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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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于
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通过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方
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加会议监事3人,实际参加会议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黄诚燕
女士主持,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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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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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赛龙”、“发行人”或“公司”)向
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
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24]233号文同意注册。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长城证券”、“保荐人(主承销商)”、“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本次发
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赛龙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42”。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250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2500000张,按面
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7月5日,T-1日)收
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
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
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
金额不足25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7月8日(T日)结束。本次发行向原股东
优先配售的赛龙转债总计1926288张,即192628800.00元,占本次发行总量的77.05%。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
已于2024年7月10日(T+2日)结束。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
的数据,对本次可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结果如下: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564517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564517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9193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919300.00
三、主承销商包销情况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以及因结算参与人资金不足而无效认购的可转债由主承销
商包销。此外,《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
公告》中规定向原股东优先配售每1张为1个申购单位,网上申购每10张为1个申购单位,因此
所产生的余额2张由主承销商包销。本次主承销商包销可转债的数量合计为9195张,包销金额
为919500.00元,包销比例为0.37%。
2024年7月12日(T+4日),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包销资金与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资金扣除
相关保荐承销费用后划转至发行人,由发行人向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交登记申请,将包销可
转债登记至主承销商指定证券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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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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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
,聚赛龙及本次发行的主承销商于2024年7月9日(T+1日)主持了赛龙转债网上发行中签摇号
仪式。摇号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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