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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赛龙(30113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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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131 聚赛龙 更新日期:2026-02-07◇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3-02│ 30.00│ 3.09亿│ ├───────────┼───────────┼───────────┼───────────┤ │可转债 │ 2024-07-08│ 100.00│ 2.4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聚赛龙(重庆)新材│ 3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料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西南生产基地建设项│ 1.90亿│ 3397.10万│ 3647.94万│ 19.97│ ---│ 2026-07-31│ │目 │ │ │ │ │ │ │ ├─────────┼──────┼─────┼─────┼─────┼─────┼──────┤ │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 2.00亿│ 2468.56万│ 1.59亿│ 93.99│ ---│ 2025-06-30│ │设项目 │ │ │ │ │ │ │ ├─────────┼──────┼─────┼─────┼─────┼─────┼──────┤ │华南生产基地二期建│ 8000.00万│ ---│ 7004.87万│ 100.07│ 1028.43万│ 2022-12-31│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 6001.44万│ 100.02│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万│ ---│ 7000.37万│ 100.01│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1-24 │交易金额(元)│1.7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芜湖聚赛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芜湖聚赛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债权转股权的方式对全资子公│ │ │司芜湖聚赛龙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芜湖聚赛龙”)增资17,000.00万元,其中 │ │ │由公司自有及自筹资金形成的债权90.62万元、由公司募集资金形成的债权16,909.38万元。│ │ │本次增资完成后,芜湖聚赛龙注册资本由2,000.00万元增加至19,000.00万元,仍为公司的 │ │ │全资子公司。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1-28│其他事项 ──────┴────────────────────────────────── 1、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主要系“赛龙转债”转股导致的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聚赛龙 、安义聚宝龙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1%的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同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 》(证监许可〔2024〕233号),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人民币25000000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2024年7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赛龙转债”,债券代码“123242”。 公司于2026年1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5%及1%整数倍的公告》,截至2026年1月20 日,受“赛龙转债”累计转股的影响,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 建鑫先生、吴若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 义聚赛龙”)、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聚宝龙”)(前述股 东合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4.8784%,触及5%及1%整数倍 。 截至2026年1月26日,受“赛龙转债”累计转股的影响,公司总股本增加至50441500股,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至43.6971%,触及1%整数倍。 ──────┬────────────────────────────────── 2026-01-22│其他事项 ──────┴────────────────────────────────── 1、本次权益变动原因主要系“赛龙转债”转股导致的公司总股本增加,导致公司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聚赛龙 、安义聚宝龙合计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5%及1%的整数倍。 2、本次权益变动不涉及股东股份增持或减持,不涉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 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影响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持续经营。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3号),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2500000.00张,每张面值 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2024年7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赛龙转债”,债券代码“123242”。 截至2026年1月20日,受“赛龙转债”累计转股的影响,公司总股本增加至49113769股,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思女士及其一致行 动人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聚赛龙”)、安义聚宝龙咨询管 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聚宝龙”)(前述股东合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的持股比例被动稀释触及5%及1%整数倍。 ──────┬────────────────────────────────── 2026-01-20│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赛龙转债”赎回价格:100.33元/张(含当期应计利息,当期年利率为0.50%,且当 期利息含税),扣税后的赎回价格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 中国结算”)核准的价格为准。 2、赎回条件满足日:2026年1月19日 3、停止交易日:2026年3月2日 4、赎回登记日:2026年3月4日 5、赎回日:2026年3月5日 6、停止转股日:2026年3月5日 7、可转债赎回资金到账日(到达中国结算账户):2026年3月10日 8、投资者赎回款到账日:2026年3月12日 9、赎回类别:全部赎回 10、根据安排,截至2026年3月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赛龙转债”将 被强制赎回。本次赎回完成后,“赛龙转债”将在深交所摘牌,特别提醒“赛龙转债”持 券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债券持有人持有的“赛龙转债”如存在被质押或被冻结的,建议在停 止转股日前解除质押或冻结,以免出现因无法转股而被赎回的情形。 11、债券持有人若转股,需开通创业板交易权限。投资者不符合创业板股票适当性管理要 求的,不能将所持“赛龙转债”转换为股票,特提请投资者关注不能转股的风险。 12、风险提示:根据安排,截至2026年3月4日收市后,仍未转股的“赛龙转债”,将按照 100.33元/张的价格强制赎回,因目前“赛龙转债”二级市场价格与赎回价格存在较大差异, 特别提醒“赛龙转债”持有人注意在限期内转股,如果投资者未及时转股,可能面临损失,敬 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自2025年12月25日至2026 年1月19日,已有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赛龙转债”当期转股价格(即36.20元/股)的1 30%(即47.06元/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 债券》《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 (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的有关规定,已触发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 或“赛龙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 2025-12-23│其他事项 ──────┴──────────────────────────────────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股份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股东东台 聚合盈咨询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东台聚合盈”)计划自减持预披露公告披 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7931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1.00%)。 近日,公司收到东台聚合盈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东台聚合盈在上 述减持计划实施期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322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 本的0.07%。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 2025-12-11│其他事项 ──────┴──────────────────────────────────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聚赛龙”)、安义聚宝龙咨询 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聚宝龙”)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47793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5586 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公司实际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聚赛龙、安义聚 宝龙,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14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394560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7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 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该次变动,公 司实际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聚赛龙、 安义聚宝龙持股比例由48.8003%下降至47.9737%。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知,其于2025年11月17日至2025年12月10日 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839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7571%)。本次 权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 人安义聚赛龙、安义聚宝龙持股比例由47.9737%减少至46.2166%,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 2025-11-17│其他事项 ──────┴──────────────────────────────────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8日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计 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及其一致 行动人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聚赛龙”)、安义聚宝龙咨询 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聚宝龙”)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 超过477931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5586 2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00%)。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知,其于2025年10月15日至2025年11月14日 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39456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0.8255%)。本次权 益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 安义聚赛龙、安义聚宝龙持股比例由48.8003%减少至47.9737%,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 2025-11-17│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 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从化鳌头镇龙潭聚宝工业区(村)聚赛龙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源增先生。 6、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 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1名,代表股份21,635,404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2679%。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股 份21,580,4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1529%;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7名,代表股 份55,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151%。 ──────┬────────────────────────────────── 2025-10-30│其他事项 ──────┴──────────────────────────────────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 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 23〕4号)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 (5)首席合伙人:高峰 (6)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末,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116人,注册会计师69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 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289人。 (7)业务信息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收入10143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05家,主要行业包括:(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2024年度审计收费总额16963万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为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昝丽涛,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10 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4家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江海锋,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0 年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 4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质量控制复核人:朱敏,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1年 11月开始在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 计报告10家以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是依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因素,并结合公司 年报相关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协商确定。预计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 9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不含税),合计费用110万元(不含税)。2 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90万元(不含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20万元(不含税),合 计费用110万元(不含税),本期收费与上期一致。 ──────┬────────────────────────────────── 2025-10-30│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7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2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2025-09-1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月 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从化鳌头镇龙潭聚宝工业区(村)聚赛龙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源增先生。 6、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2名,代表股份21821104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6574%。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4名,代表股份2 1752404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5137%;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38名,代表股份687 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37%。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38名,代表股份6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143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0名,代表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38名,代表股份68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 数的0.1437%。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会议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记名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0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5%;反对19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980%;反对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56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 此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2、《关于制定及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关于修订<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003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47%;反对207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949%;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79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69.7234%;反对207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30.1310%;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 此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2.02《关于修订<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0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5%;反对19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980%;反对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56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 此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2.03《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1802004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125%;反对19000股,占 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871%;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 ,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005%。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49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72.1980%;反对19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27.6565%;弃权1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 此议案经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议案获通过。 2.04《关于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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