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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赛龙(30113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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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131 聚赛龙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3-02│ 30.00│ 3.09亿│ ├───────────┼───────────┼───────────┼───────────┤ │可转债 │ 2024-07-08│ 100.00│ 2.4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聚赛龙(重庆)新材│ 3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料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西南生产基地建设项│ 1.90亿│ 3397.10万│ 3647.94万│ 19.97│ ---│ 2026-07-31│ │目 │ │ │ │ │ │ │ ├─────────┼──────┼─────┼─────┼─────┼─────┼──────┤ │华东生产基地二期建│ 2.00亿│ 2468.56万│ 1.59亿│ 93.99│ ---│ 2025-06-30│ │设项目 │ │ │ │ │ │ │ ├─────────┼──────┼─────┼─────┼─────┼─────┼──────┤ │华南生产基地二期建│ 8000.00万│ ---│ 7004.87万│ 100.07│ 1028.43万│ 2022-12-31│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 6001.44万│ 100.02│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万│ ---│ 7000.37万│ 100.01│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8-29│其他事项 ──────┴──────────────────────────────────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 25年9月15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9月15日(星期一)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9 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9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 2025-08-29│其他事项 ──────┴──────────────────────────────────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 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经审核,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 股东利益,有利于公司的可持续、长远发展,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 ──────┬────────────────────────────────── 2025-08-29│其他事项 ──────┴──────────────────────────────────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5 年6月30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为了真实、准确、客观 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2025年半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以下简称“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5年1-6月,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 应收款和存货,计提的减值损失总额为700.59万元(公司2025年半年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 2025-08-20│其他事项 ──────┴────────────────────────────────── 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价格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赛龙转 债”当期转股价格(即36.40元/股)的130%(即47.32元/股)。根据《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了“赛龙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赛 龙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赛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未 来3个月内(即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11月20日),如再次触发“赛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5年11月20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赛龙转债 ”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再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赛龙转债”的 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4〕233号),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 转换公司债券2500000.00张,每张面值人民币100.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50000000.00 元,扣除本次发行费用(不含税)7330312.33元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2669687.67 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4年7月12日划转至公司指定账户,并由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出具了《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债券募集资金到位情况验证报告》(中 汇会验[2024]9357号)。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2024年7月29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赛龙转债”,债券代码“123242”。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4年7月12日)满 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5年1月12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30年7月7日)止 (如遇非交易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一个交易日,即2025年1月13日起至2030年7月7日止;顺延 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1、初始转股价格和最新转股价格 “赛龙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6.81元/股,经调整后的最新转股价格为36.40元/股。 2、第一次调整转股价格情况 因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可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相关条款,“ 赛龙转债”的转股价格自除权除息日(2025年6月13日)起由36.81元/股调整为36.40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实施权 益分派调整“赛龙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一)有条件赎回条款 在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内,当下述情形的任意一种出现时,公司有权决定按 照债券面值加当期应计利息的价格赎回全部或部分未转股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1)在转股期内,如果公司股票在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个交易日的收盘 价格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的130%(含130%); (2)当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未转股余额不足人民币3000.00万元时。当期应计利息 的计算公式为:IA=B×i×t÷365 IA:指当期应计利息;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持有的将被赎回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 i:指可转换公司债券当年票面利率; t:指计息天数,即从上一个付息日起至本计息年度赎回日止的实际日历天数(算头不算 尾)。 若在前述三十个交易日内发生过转股价格调整的情形,则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前的交易日按 调整前的转股价格和收盘价格计算,在转股价格调整日及之后的交易日按调整后的转股价格和 收盘价格计算。 (二)票面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票面利率为:第一年0.30%、第二年0.50%、第三年1.00%、第四年1.70% 、第五年2.30%、第六年2.80%。 (三)本次有条件赎回条款触发情况 自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8月20日,公司股票已满足任意连续三十个交易日中至少有十五 个交易日的收盘价不低于当期转股价格(即36.40元/股)的130%(即47.32元/股)。根据《募 集说明书》中有条件赎回条款的相关规定,已触发了“赛龙转债”的有条件赎回条款。 三、本次不提前赎回的原因和审议程序 2025年8月20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并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回“ 赛龙转债”的议案》,结合当前市场情况及公司自身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 赛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决定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5年8月21日至2025年11月20日) ,如再次触发“赛龙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以2025年11月20 日后的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赛龙转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 将再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赛龙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 ──────┬────────────────────────────────── 2025-08-08│其他事项 ──────┴──────────────────────────────────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 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聚赛龙”)、 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聚宝龙”)(前述股东合称“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7921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558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00%)。 根据股份减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司分别于2025年7月16日、2025年7月18日、2025年8 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 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其于2025年7月14日至2025年8月7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方式累计减持公司股份13826 13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2.8930%),持有股份由24705792股减少至23323179股,持股比 例由51.6942%下降至48.8011%。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减持计划已完成。 ──────┬────────────────────────────────── 2025-08-01│其他事项 ──────┴──────────────────────────────────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于巨潮资讯 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股份减持 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 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聚赛龙”)、 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聚宝龙”)(前述股东合称“实际控 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计划以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477921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1.00%),以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55843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2 .00%)。 公司于2025年7月18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股份由24705792股减少至23896092股,持股比例由51 .7074%下降至49.9998%。 近日,公司收到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通知,其于2025年7月21日至2025年7月31日期 间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交易合计减持546039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1425%)。本次权益 变动后,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比例由49.9998%减少至48.8573%,权益变动触及 1%的整数倍。 ──────┬────────────────────────────────── 2025-07-16│其他事项 ──────┴──────────────────────────────────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聚赛龙咨询管理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安义聚赛龙”)、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安义聚宝龙”)出具的《关于持股比例变动触及1%整数倍的告知函》。近日,公司控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聚 赛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安义聚宝龙咨询管理企业(有限合伙)通过集中竞价及大宗 交易合计减持5965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比例1.2481%)。本次权益变动后,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郝源增先生、任萍女士、郝建鑫先生、吴若思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安义聚赛龙、 安义聚宝龙持股比例由51.6942%减少至50.4459%,权益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 2025-06-2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月 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广州市从化鳌头镇龙潭聚宝工业区(村)聚赛龙公司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郝源增先生。 6、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7、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 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会议股东总体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8名,代表股份23456283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9.0798%。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代表股份2 3386683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8.9341%;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共23名,代表股份696 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456%。 2、中小股东出席会议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会的中小股东及股东代表共24名,代表股份7991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1.672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共1名,代表股份72954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1.5265%;参加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共23名,代表股份696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0.1456%。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见证律师、保荐代表人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 2025-06-25│其他事项 ──────┴──────────────────────────────────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6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 审议,一致同意选举陈晓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职工代表董事。 陈晓强先生将与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第四届董事会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 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公司股东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 止。 本次换届选举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 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陈晓强,男,1977年10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南昌大学自动化技 术专业,大专学历。1998年11月至1999年7月,就职于上海宜鑫实业有限公司任配色工程师;1 999年7月至2000年10月,就职于深圳复丽塑料有限公司任配色工程师;2000年10月至今就职于 公司,历任公司生产总监、品质总监、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晓强先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陈晓强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晓强 先生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未曾被 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要求的任职资格。 ──────┬────────────────────────────────── 2025-06-10│其他事项 ──────┴──────────────────────────────────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9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 2025年6月25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 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6月25日(星期三)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6 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5年6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股东 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方式中的一种,如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 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6月19日(星期四)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 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 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广州市从化鳌头镇龙潭聚宝工业区(村)聚赛龙公司会议室 ──────┬────────────────────────────────── 2025-04-29│其他事项 ──────┴──────────────────────────────────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确认及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监事2024年度薪酬确认的议案》 ,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公司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激励 约束机制,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照公司所处行业和地区 的薪酬水平,对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进行确认并制定2025年度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具体如下: 一、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情况 2024年在公司负责具体工作职责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具体任职岗位,按 照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公司独立董事仅领取独董津贴。 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薪酬标准 1、董事薪酬标准 在公司内部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 领取薪酬。非独立董事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津贴标准为每人7.14万元/年(含税)。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并按照公司相关薪酬管理制度领取薪酬。 (三)适用期限 经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薪酬方案审批通过之日止。 (四)其他说明 1、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资水平与公司年度经营指标完成情况以及年度绩效考 核相挂钩,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 算并予以发放。 ──────┬────────────────────────────────── 2025-04-29│其他事项 ──────┴──────────────────────────────────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4 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为了真实、准确、客观地反映 公司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对2024年度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 准备(以下简称“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2024年度,公司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包括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 款、存货和长期资产,计提的减值损失总额为940.62万元。 ──────┬────────────────────────────────── 2025-04-29│其他事项 ──────┴──────────────────────────────────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综合考虑了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符合公司 实际情况,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 股东大会审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兼顾了对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自身的可持续发展,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利于公 司的可持续、长远发展。监事会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9│银行授信 ──────┴────────────────────────────────── 广州市聚赛龙工程塑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7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 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须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障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等各项工作顺利进 行,提高资金运营能力,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 综合授信额度主要用于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流动资金贷款(含外币)、并购贷款、固定 资产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及贴现、保函、信用证、融资租赁、供应链融资、中期票据等信 贷业务。综合授信额度、授信形式及用途等,视公司及子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确定,公司及子公 司申请授信额度时,可以自有房屋、建筑物、土地使用权、设备等资产进行抵押担保,最终以 各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 本次综合授信事项尚未签署协议,需要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 融资金额。上述额度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 止,在有效期内额度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为便于实施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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