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32 满坤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8-01│ 26.80│ 8.7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25│ 14.43│ 889.25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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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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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高精密印制线路│ 8.74亿│ 1.30亿│ 5.01亿│ 57.28│ -269.46万│ ---│
│板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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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4-12-18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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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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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泰坤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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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GRAND HOPETECHNOLOGY C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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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泰坤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截止目前,泰坤电路已收到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下发的批准通知书,为顺利推进泰 │
│ │国公司的建设,公司的香港全资子公司GRANDHOPETECHNOLOGYCO.,LIMITED、新加坡全资孙公│
│ │司THAIKUNPTE.LTD.与台湾自然人HO,CHUN-CHUAN共同对泰坤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
│ │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坤电路的注册资本由15000万泰铢增加至62500万泰铢。 │
│ │ 公司已完成泰坤电路的增资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
└──────┴────────────────────────────────────────┘
┌──────┬────────────────┬──────┬────────────────┐
│公告日期 │2024-12-18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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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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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泰坤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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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THAI KUN PTE.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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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泰坤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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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截止目前,泰坤电路已收到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下发的批准通知书,为顺利推进泰 │
│ │国公司的建设,公司的香港全资子公司GRANDHOPETECHNOLOGYCO.,LIMITED、新加坡全资孙公│
│ │司THAIKUNPTE.LTD.与台湾自然人HO,CHUN-CHUAN共同对泰坤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
│ │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坤电路的注册资本由15000万泰铢增加至62500万泰铢。 │
│ │ 公司已完成泰坤电路的增资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
└──────┴────────────────────────────────────────┘
┌──────┬────────────────┬──────┬────────────────┐
│公告日期 │2024-12-18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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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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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泰坤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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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HO,CHUN-CHU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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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泰坤电路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截止目前,泰坤电路已收到泰国投资促进委员会(BOI)下发的批准通知书,为顺利推进泰 │
│ │国公司的建设,公司的香港全资子公司GRANDHOPETECHNOLOGYCO.,LIMITED、新加坡全资孙公│
│ │司THAIKUNPTE.LTD.与台湾自然人HO,CHUN-CHUAN共同对泰坤电路科技有限公司以自有资金进│
│ │行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泰坤电路的注册资本由15000万泰铢增加至62500万泰铢。 │
│ │ 公司已完成泰坤电路的增资及注册资本变更登记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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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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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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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规范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
公司债券之债券持有人会议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债券持有人会议的职权和义务,维护债券持有
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可转换公司债券管理办法》及《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等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业务规则的规定,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的可转换公司债券为公司依据《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约定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以下简称“本次可转债”或“可转债”或“债券”)。
债券简称及代码、发行日、兑付日、发行利率、发行规模、含权条款及投资者权益保护条
款设置情况等本次可转债的基本要素和重要约定以《募集说明书》等文件载明的内容为准。
公司将聘请本次可转债的承销机构或其他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
监会”)认可的机构担任本次可转债的受托管理人(以下简称“受托管理人”)。
第三条可转债债券持有人会议自本次可转债完成发行起组建,至本次可转债债权债务关系
终止后解散。债券持有人会议由持有本次可转债未偿还份额的持有人(包括通过认购、交易、
受让、继承或其他合法方式持有本次可转债的持有人,以下简称“债券持有人”)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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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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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
本次发行证券的种类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及
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
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6000.00万元(含76000.00万元),具体募集资金数额由公司股东会
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人民币100.
00元。
(四)债券期限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本次可转债募集资金拟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安排,结合本次可转债的
发行规模及公司未来的经营和财务情况,本次可转债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
(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在符合
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
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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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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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
[2013]110号)、《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
)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
[2015]31号)等相关规定,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债摊薄
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提出填补回报的具体措施,相关主体
对公司填补回报拟采取的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做出了承诺。具体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分析
(一)财务指标计算的主要假设和前提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
化;
2、假设公司于2026年6月底完成本次发行。该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
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最终以中国证监会注册批复后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3、本次发行的可转债期限为6年,分别假设截至2026年12月31日全部转股、截至2026年12
月31日全部未转股。前述发行完成时间仅用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
标的影响,不构成对实际完成时间的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最终应以深圳证券
交易所审核并报中国证监会注册后的实际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为760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本次可转债发行实
际到账的募集资金规模将根据监管部门注册批复、发行认购情况以及发行费用等情况最终确定
;
5、假设本次发行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36.59元/股(该价格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召开日的前二十个交易日交易均价与前一交易日交易均价的较高者)。该转股价格仅用
于计算本次可转债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实际初始转股价格由公司董事会
或董事会授权人士根据股东会授权,在发行前根据市场状况确定,并可能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或向下修正;
6、公司202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的净利润分别为10649.80万元和8885.86万元。假设公司2025年、2026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
前后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较上年持平、增长10%、增长20%进行测算(上述增长率不代
表公司对未来利润的盈利预测,仅用于计算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指标的影响,投资者
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7、在预测公司本次发行后总股本时,以2025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148086249股为基数,
不考虑除本次发行完成并全部转股后的股票数之外的因素对公司股本总额的影响;根据上述假
设转股价格测算,前述假设2026年12月31日全部完成转股情况下,本次转股数量为20770702股
,转股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68856951股。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发行规模仅为估计值,
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发行的数量和实际发行数量为准;
8、假设除本次发行外,暂不考虑其他会对公司总股本发生影响或潜在影响的行为,不考
虑公司现金分红的影响;
9、假设本次可转债在发行完成后全部以负债项目在财务报表中列示,该假设仅为模拟测
算财务指标使用,具体情况以发行完成后的实际会计处理为准;10、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的影响,亦不考虑本次发行可
转债利息费用的影响。
上述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预测或分红承诺,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
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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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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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
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证投资者分享公司的发展成果,引导投资者形成稳定的回报预期,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指示精神及《吉
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定《吉安满坤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股东回报规划”),
主要内容如下:
一、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将着眼于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公司实际情况和发展目
标、股东要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上,结合公司发展所处阶
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等情况,建
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机制,而做出的利润分配的制度性安排,以此来保证股利
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公司制定股东回报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利润分配相关条款的规定,重视对投资者
的合理回报并兼顾公司资金需求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
定性,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范围。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
论证和调整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独立董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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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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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经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或“本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决定于2025年10月31日召开2025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0月31日14:5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31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0月31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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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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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自上市以来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
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要求规范运营,并在证券监管部门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监督和指导下,不断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体系,提高公司治理水平,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鉴于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为保障投资者知情权,维护投资者利益,
根据相关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或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进行了自查,现说明如下:
一、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处罚的情况。
二、公司最近五年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监管措施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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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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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5年8月14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对《公司章程》有关条款进行同步修订,并授权公司相关人员办理工商备案
登记事宜;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刘晓波
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
告。
目前,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章程备案等工作,并取得了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
的《备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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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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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8月14日在吉安市井冈山经济技
术开发区火炬大道191号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
4日以书面送达方式提交给公司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与会
监事以现场与通讯会议相结合的方式出席(其中,监事吴泽燕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了本次会议
),不存在委托出席情况。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肖学慧先生主持,公司董事会秘书耿久
艳女士、证券事务代表莫琳女士列席了本次会议。
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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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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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董事会设职
工代表董事一名。公司于2025年8月13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同意选举
刘晓波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将与公司现任的7位董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之日止。
刘晓波先生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
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
刘晓波先生简历
刘晓波,男,197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硕士学历。1997年10月至2012
年7月,历任东莞普思电子有限公司采购工程师,捷普电子(广州)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中
山欧科电子有限公司采购主管及采购经理;2012年9月至2017年10月,担任深南电路股份有限
公司供应链经理;2017年11月至2018年11月,担任奥士康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计划物控处长;20
18年12月至2021年4月,担任胜宏科技(惠州)股份有限公司订单管理总监&销售总监;2021年
5月至2025年7月,担任公司市场总监&销售副总;2025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销售中心副总经理
、职工代表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刘晓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
控制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列情形,未曾受过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
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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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3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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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满坤科技”)于2025年7月29日分别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
激励管理办法》《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称“《激励计划》”“本激励计划”)
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及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3
1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激励计划发表了独立意见,律师出具相
应报告。
2、2023年9月1日至2023年9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务在公
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次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
并于2023年9月14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
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司于2023年9月14日披露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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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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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6月30日2、预计业绩:净利润同向上升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紧抓行业发展机遇,稳步提升产能爬坡,持续优化产品结构和客户结构,
实现公司营业收入及净利润水平较上年同期有所上升。
四、其他相关说明
本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具体财务数据将在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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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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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资金需要,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可控的前提
下,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
信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委托贷款、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保函
、保理等。同时,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伟仁达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伟仁达”)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等。
上述公司及子公司申请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公司及子公司与授信金融机构签
订的最终融资协议为准;公司对子公司提供的实际担保额度、担保期限以公司及子公司与金融
机构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在前述额度范围内,实际授信、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事项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向银行等金
融机构申请新的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之日止。同时,为提高工作效率,董事会将提请公司
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或总经理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资金使用需求,
在授信、担保额度范围内,决定授信及担保的具体相关事项(包括但不限于贷款金融机构、贷
款金额、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授信品种、担保方式、担保金额等),并全权代表公司及子公
司签署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内的一切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协议、借款协议、保函、信
用证、抵押协议、质押协议、保证协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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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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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吉安满坤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基于生产经营相关实际需求,
适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及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掉期业务、外汇期权。
(3)交易场所: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
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
(4)交易金额: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5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
,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
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
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任一交易日所持有最高合约价值的
10%。交易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前述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以循环使
用。
2.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交易业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
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将遵循合法、审慎、安全、有效
的原则,不从事以投机为目的的衍生品交易,但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
风险、操作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开展过程中涉及部分海外业务且以外币结算,为有效规避外汇市场的风险,
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拟基于生产经营相关实际需求,适
度开展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业务的开展不以获取投机收益为目的,
有利于公司主营业务发展,合理降低财务费用,相关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上述交易拟采用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其他掉期业务、外汇期权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公
司拟履行外贸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动风险。外汇衍生产品作为套期工具,
其市场价格或公允价值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风险敞口变化程度,从而达到相互风险对
冲的经济关系并实现套期保值目的。
2.交易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500
万美元或等值其他货币,在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
相关金额)将不超过上述额度;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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