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35 瑞德智能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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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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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3-30│ 31.98│ 7.27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2-09-01│ 14.29│ 1706.2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7-03│ 13.99│ 121.71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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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创东方厚泽创业│ 1000.00│ ---│ 2.00│ ---│ ---│ 人民币│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 │ │ │ │ │ │
│合伙)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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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昱拓智能有限公│ ---│ ---│ 2.30│ ---│ ---│ 人民币│
│司 │ │ │ │ │ │ │
├─────────┼─────┼─────┼─────┼─────┼──────┼──────┤
│瑞德智能科技(越南│ ---│ ---│ 100.00│ ---│ 479.74│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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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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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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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瑞德生产基地建│ 2.69亿│ 2283.07万│ 1.95亿│ 72.65│ ---│ 2026-12-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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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确定投向 │ 3429.78万│ 0.00│ 0.00│ 0.00│ ---│ ---│
├─────────┼──────┼─────┼─────┼─────┼─────┼──────┤
│回购公司股份 │ 5999.98万│ 600.00│ 5999.98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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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德智能总部基地技│ 1.28亿│ 639.96万│ 8557.19万│ 67.05│ 108.23万│ 2024-11-30│
│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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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5608.55万│ 146.65万│ 3114.08万│ 55.52│ ---│ 2024-11-30│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40亿│ 7000.00万│ 1.40亿│ 100.00│ ---│ ---│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4000.00万│ 0.00│ 4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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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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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0 │交易金额(元)│7033.1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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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瑞德智能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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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瑞德发展(香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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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瑞德智能科技(越南)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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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本次投资情况概述 │
│ │ (一)项目基本情况 │
│ │ 为深化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德智能”)国际化战│
│ │略布局,抢抓海外市场机遇,满足业务发展需求,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公司拟以自有资│
│ │金通过全资子公司瑞德发展(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瑞德”)向全资孙公司瑞德│
│ │智能科技(越南)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南瑞德”)增资1000万美元(按中国外汇交易中│
│ │心网站公布的2025年12月29日人民币与美元汇率中间价折算约为7033.10万元人民币,实际 │
│ │出资人民币金额以出资当天汇率为准)。本次增资将主要用于扩大越南瑞德的生产规模,优│
│ │化产能结构,提升产品交付效率,从而更好地辐射东南亚及全球市场,夯实公司国际化经营│
│ │的根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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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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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瑞德智│安徽瑞德智│ 1000.00万│人民币 │2025-11-25│2030-11-30│连带责任│否 │否 │
│能科技股份│能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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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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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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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8日、2025年4月2
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逐项审议通过《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
股票回购专项贷款)以不低于2500万元且不超过5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42.0
0元/股(含本数),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
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期限自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
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
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9)以及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0)。
根据公司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回购
报告书》,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实施了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鉴于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6月10日实施完毕,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2.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1.71元/股(含
本数),调整后的回购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0日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3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45)。
截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上述回购期限已届满,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现将本次回购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5年5月26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
000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0.10%,最高成交价为27.7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48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276375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7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2)。
截至2025年12月16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1121500股,占公司现总股本的1.10%,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31.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
民币24.4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0149135.13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5-084)。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有关规定,在回购
期间,公司严格履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并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时,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
日内予以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6年4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实际回购区间为2025年5月26日至2026年
4月28日。公司累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1507300股,占公
司现总股本的1.48%,最高成交价为人民币31.0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人民币24.47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9997770.13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际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
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至此,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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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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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各项业务顺利进行及日常经
营资金需求,提高资金营运能力,根据公司经营战略及总体发展规划,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拟向
相关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总额为不超过等值人民币15亿元的人民币授信及外币授信,
用于办理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并购贷款、中长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等业务
。为满足融资需求,公司及子公司将视情况提供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以自有的土地使用权
、房产、子公司股权、存货、保证金等资产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作为增信措施,最大限度地保
证资金使用效益。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已取得的授信额度,实际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
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融资期
限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总监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
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借款合同等相关文件,授信额度范围内的单笔融资由董事长、总经理或
财务总监负责审批相关事宜,不需要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审批。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为满足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瑞德发展(香港)有限公司、孙公司瑞德智能科技(越
南)有限公司日常经营的需要,公司拟为上述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的授信提供总额不超
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的担保,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
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总经
理或财务总监根据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执行并签署相关合同,担保额度范
围内的单笔融资由董事长、总经理或财务总监负责审批相关事宜,不需要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
审批。授权期限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三、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银行综
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的议案》。经审议,董事会认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提供担保符合公司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及发展计划资金需求,被担保对象为公
司全资子公司及孙公司,其经营情况稳定,具有良好的偿债能力,资信状况良好,为其提供担
保风险可控,不存在损害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
行申请综合授信事项及提供担保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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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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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开展商品
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下简称“本次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
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旨在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经
营的影响,保持业绩的稳定增长,提升公司抗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2.交易品种、工具及场所:套期保值期货期权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
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锡、铝、铜、白银等。交易场所只限于境内合规公开的期货期权交易所
和合法运营的大型券商、银行等。
3.交易金额及期限: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本次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
业务,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
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经营为基础,
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以投资、套利为目的,主要是为了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
带来的影响,但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
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
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在董事会审批
权限范围内,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及必要性
公司本次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期权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旨在
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降低其对公司经营的影响,从而保持业绩的稳定增长并提升公
司的抗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开展的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会影响主营业务
的发展,公司将合理安排资金使用。
(一)交易品种、工具及场所
套期保值期货期权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锡、
铝、铜、白银等。交易场所只限于境内合规公开的期货期权交易所和合法运营的大型券商、银
行等。
(二)交易金额、期限及授权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本次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预计动用的交
易保证金和权利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300.00万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
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
)不超过该投资额度,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
在上述额度范围和期限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及期货期权操作工作人员实施商品期货
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相关事宜,进行套期保值业务操作及管理。
(三)资金来源
本次开展商品期货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
银行信贷资金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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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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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公司本年度计提了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是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进行的。
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应收款项、预付账款、存货、合同资产、固定
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合同资产、应收款
项、预付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评估
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公司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
资产进行计提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下属子公司及孙公司对2025年末可能发生减值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款项、预付款
项、存货、合同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公
司2025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合计3837351.44元,信用减值及资产减值损失明细如下表:(损
失以“-”号填列)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执行,无需公司董事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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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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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德智能”)于2026年4月25日
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多年,拥有专业的审计团队和较
强的技术支持力量,审计团队严谨、敬业,审计工作完成良好。根据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
议,2026年公司拟续聘其为公司审计机构,聘期1年,授权总经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
并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含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
控审计费用),并办理年度审计合同签订事宜。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前身是1985年成立的上海社科院会计师事务所,于
2013年经财政部等部门批准转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为上海市嘉定工业区叶城路1630号5幢1088室。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自1993年起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具有丰富的证券服务业务经验。
2.人员信息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首席合伙人为陆士敏先生,截至2025年末,合伙人人
数为76人,注册会计师共34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89人。
3.业务规模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5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总额为人民币52237.70万元
,审计业务收入为人民币43209.33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人民币16775.78万元。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上年度(2025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数量83家,审计
收费总额为人民币9758.06万元。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服务的上市公司中
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房地产业等。众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提供审计服务的上市公司中与瑞德智能同行业客户共1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
额20000万元,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1)浙江尤夫高新纤维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生
效未执行案件涉及金额80万元。另有3案尚未判决,涉及金额4万元。
(2)苏州天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截至2025年12月31日,尚无生效
判决。
5.诚信记录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最近三年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
监管措施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3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未有从业人员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项目合伙人:胡蕴,200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1年开始
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6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汪瑾,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
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金生,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19年开始在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复核2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上述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
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和《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准则第
1号——财务报表审计和审阅业务对独立性的要求》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总经理根据公司及子公司业务规模,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
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含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并
办理年度审计合同签订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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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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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事对《关于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及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一)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
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
2.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方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7.20万元/年(税前)
,按月发放。
(三)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的相关制度
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础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等部分组成。其中,
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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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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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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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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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该事
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公司2025年度分红预案不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值,且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年度末未分配利润均为正
值,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88409392.20元,不低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
净利润的30%,公司未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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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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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瑞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尚需提
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董事会将根据公司的融资需求,在授权期限内审议发行方案,报请深
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实施
,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按照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证券
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
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
,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
具体事宜如下: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目前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
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
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
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
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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