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48 嘉戎技术 更新日期:2026-04-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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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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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4-12│ 38.39│ 9.89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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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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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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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 2.22亿│ 1253.27万│ 6327.63万│ 28.51│ ---│ 2027-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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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万│ 0.00│ 8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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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投向 │ 1933.04万│ 0.00│ 0.00│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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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RO膜组件产能扩充│ 1.43亿│ 1742.92万│ 4432.04万│ 31.04│ ---│ 2027-12-31│
│及特种分离膜组件产│ │ │ │ │ │ │
│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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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7亿│ 606.48万│ 6149.47万│ 39.10│ ---│ 202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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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网络建设项目 │ 1.50亿│ 168.93万│ 3753.88万│ 25.08│ ---│ 2027-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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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90亿│ 0.00│ 2.94亿│ 101.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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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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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01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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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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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标的类型 │股权 │
│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 │ │
│ │份及支付现金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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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厦门溥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楼永通、卿波、柴志国│
│ │、邓德涛等19名交易对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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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厦门溥玉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楼永通、卿波、柴志国、邓德涛等19名交易对方、厦│
│ │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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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的方式向厦门溥玉投资合伙企业(有│
│ │限合伙)、楼永通、卿波、柴志国、邓德涛、杭州蓝盈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杭│
│ │州蓝合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陈良、嘉兴琦迹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嘉兴琦飞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叶国飞、张丽英、浙江如山高新创业投资有限公│
│ │司、杭州科百特过滤器材有限公司、宁波博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诸暨如山汇│
│ │安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苏州川流长桉新材料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杭州友创思睿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中信证券投资有限公司等19名交易对方购买│
│ │其合计持有的杭州蓝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100%股份,并向厦门溥玉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不│
│ │超过100000万元。上述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和募集配套资金互为前提,共同构成本│
│ │次交易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其中任何一项未获得所需的批准或其他原因导致无法付诸实施│
│ │,则上述两项均不实施。 │
│ │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标的资产的审计和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的具体交易价格尚│
│ │未确定。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将以符合《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资│
│ │产评估报告确定的评估结果为基础,由交易各方协商确定,标的资产相关审计和评估工作完│
│ │成后,上市公司将与交易对方签署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协议之补充协议,对最终交│
│ │易价格和交易方案进行确认,并在重组报告书中予以披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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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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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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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嘉戎技术(│ 2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术股份有限│北京)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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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优尼索膜技│ 2000.00万│人民币 │2024-12-09│--- │连带责任│否 │否 │
│术股份有限│术(厦门)│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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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嘉戎技术(│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术股份有限│北京)有限│ │ │ │ │保证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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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嘉戎技术(│ 138.60万│人民币 │2024-11-22│2025-01-15│一般保证│是 │否 │
│术股份有限│北京)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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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嘉戎技术(│ 108.15万│人民币 │2024-08-05│2025-02-28│一般保证│是 │否 │
│术股份有限│北京)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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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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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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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技术”或“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2026年度担保额度及担保对象的议案》,本议
案还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已审批的担保额度情况
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和2026年1月9日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2026年第一
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在2026年度为子
公司提供总额度为人民币13500万元的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
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0500万元。
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在授权额度内的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
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
n)上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9)。
(二)本次新增的担保额度情况
为满足山东翊龙金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翊龙”)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保证
其向相关业务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金融机构及其他业务合作方)申请银行综合授信(包括
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保理、押汇
等综合业务)或其他日常经营需要(包括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但不限于履约担保、产品质量担保)的顺利完成,公司拟为其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500万元
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
在授权额度内的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审议下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股东会召开之
日止,在上述期限内担保额度可滚动使用。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
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办理担保相关的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如单笔担保的存续
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
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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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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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
至2025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
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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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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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8日,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
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续
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
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
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
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2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姚斌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
务业务工作经验,2023年开始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裴素平,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拟):蔡如笑,2011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
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姚斌星、签字注册会计师裴素平、项目质量复核人蔡如笑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度公司实际业务和市场情况等与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及内控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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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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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完善和健全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
,增强公司利润分配的透明度,持续、稳定、科学地回报投资者,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
权益,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的理念,公司董事会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
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
要,特制定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东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制定本规划考虑的因素
本规划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行业所处特点、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
况、未来发展目标及盈利规模、公司财务状况、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重要因素,并
充分考虑和听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的基础上,建立对投资者科学、持续、
稳定的回报规划和机制,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政策的规定,在遵循重视
对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可持续发展的基础上,充分听取和考虑股东(特别是中小股
东)、独立董事的意见,制定合理的股东回报规划,兼顾处理好公司短期利益与长远发展的关
系,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总额,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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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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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4月30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3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3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4月24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本次股东会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4月24日,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
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本次股东会(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该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布塘中路1670-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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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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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5年度实现净利润27358745.36元
。年初未分配利润518705703.74元,2025年度实施分配2024年度现金分红派发的45189292.20
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00875156.90元,该金额低于合并报表可
供分配利润558763381.02元,因此,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作为分配基数。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章程》和公司《未来三年(2023
-2025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
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利
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116497080股,公司回购专户上
回购股份数量为131119股,以此测算2025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5382724.79元(
含税)。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最新股本总额(剔除回购证券专用
账户的股份)为基数,保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2025年度公司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5382724.79元(含税),占公司2025年度归
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88.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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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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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会议召集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2、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1月9日(星期五)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9日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 3、会议召开地点:厦门火炬高新区(同翔)产业基地布塘中路1670-
2号公司会议室。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董正军先生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
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对以下议案进行了
表决:
总表决情况:
总表决情况:
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张欣律师、赖书琪律师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会议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
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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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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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技术”或“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还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2026年度预计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
民币13500万元,其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优尼索膜技术(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
索”)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为控股子公司嘉戎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北京嘉戎”)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嘉戎盛泓(营口)生态环
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盛泓”)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万元;为控股孙公司山东
嘉翌镓业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嘉翌镓业”)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
元。上述担保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105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
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在授权额度内的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担保额度的期限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
时,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办理担保相关的全
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
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担保事
项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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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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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戎技术”)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
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合作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票据池业务,即用于与合作银
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业务开展期限
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
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
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有效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额度
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该额度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均可使用,即
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
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额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上述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押、存单质
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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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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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情况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6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
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
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且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
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承兑汇
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
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融资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
效。以往经股东会核准已生效的相关融资自本议案获股东会审议批准日起可延用,但需按本次
议案中所批准的额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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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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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戎技术”)于2025年12月23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将授予激励对象中的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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