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48 嘉戎技术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 2.22亿│ 1571.70万│ 3288.97万│ 14.82│ ---│ 2025-12-31│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万│ 0.00│ 800.00万│ 100.00│ ---│ ---│
├─────────┼──────┼─────┼─────┼─────┼─────┼──────┤
│未明确投向 │ 1933.04万│ 0.00│ 0.00│ 0.00│ ---│ ---│
├─────────┼──────┼─────┼─────┼─────┼─────┼──────┤
│DTRO膜组件产能扩充│ 1.43亿│ 660.81万│ 2070.83万│ 14.50│ ---│ 2025-12-31│
│及特种分离膜组件产│ │ │ │ │ │ │
│业化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7亿│ 851.23万│ 4735.14万│ 30.11│ ---│ 2025-12-31│
├─────────┼──────┼─────┼─────┼─────┼─────┼──────┤
│运营网络建设项目 │ 1.50亿│ 1157.52万│ 3534.71万│ 23.62│ ---│ 2025-12-31│
├─────────┼──────┼─────┼─────┼─────┼─────┼──────┤
│补充流动资金 │ 2.90亿│ 0.00│ 2.94亿│ 101.23│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厦门嘉戎技│嘉戎技术(│ 58.00万│人民币 │2023-09-04│2024-02-29│一般担保│是 │否 │
│术股份有限│北京)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厦门嘉戎技│嘉戎技术(│ 44.30万│人民币 │2023-08-29│2024-08-28│一般担保│否 │否 │
│术股份有限│北京)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厦门嘉戎技│嘉戎技术(│ 39.80万│人民币 │2023-09-11│2024-09-10│一般担保│否 │否 │
│术股份有限│北京)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1-15│其他事项
──────┴──────────────────────────────────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戎技术”)于2024年11月14日分别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新增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同意增加全资子公司优尼索膜技术(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优尼索”)作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项目”的实施主体。本次增加募投
项目实施主体属于董事会审议权限,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499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
票已于2022年4月21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
通股(A股)2913万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8.39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
币111830.07万元,扣除不含税的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12928.57万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
民币98901.50万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4月18日划入公司指定银行,到账情况已经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361Z0025号验资报告。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护投资者权益,募集资金已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公司(含子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
2024-10-26│其他事项
──────┴──────────────────────────────────
1、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由于激励对象中1人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全部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000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第
一个归属期:2023年膜材料及膜组件板块营业收入不低于0.8亿元且毛利率不低于30%,公司层
面归属系数为100%;2023年膜材料及膜组件板块营业收入不低于0.64亿元且毛利率不低于30%
,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为80%。经审计,公司2023年膜材料及膜组件板块营业收入7093.60万元,
毛利率42.05%,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公司需作废激励对象第一个归属期
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30200股。
3、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激励对象每个考核年度的综合考核结果进行评分,根
据个人的绩效考评评价指标确定考核结果。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
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系数×个人层面归属系数。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
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下一年度。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6名激励对象考核结果为合格,其个人归属比例为60%,其余40%对应
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22259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失效作废。
上述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审议通过,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该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2024-10-26│其他事项
──────┴──────────────────────────────────
1、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95人,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98541股,占目前
公司总股本的0.43%。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归属价格:16.49元/股。
根据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戎技术”)2023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0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计划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16.49元/股
3、股票来源: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的A股普通股
票。
4、限制性股票的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总计327.8万股。
──────┬──────────────────────────────────
2024-08-29│对外担保
──────┴──────────────────────────────────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技术”或“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境外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解决境外子公司流动资金需求增加的问题,促进其主业持续稳定发展,公司拟为子公司
JiarongInternationalGmbH提供不超过8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含贷款、
保函、信用证开证、银行承兑汇票等融资品种),实际担保的金额在总担保额度内,以担保主
体实际签署的担保文件记载的担保金额为准。本次担保对象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担保事项需提交股东
大会审议。
担保额度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同时,提请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办理担保相关的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
文件。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
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
2024-08-29│其他事项
──────┴──────────────────────────────────
2024年8月27日,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
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4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
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13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8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22万元。
──────┬──────────────────────────────────
2024-08-29│其他事项
──────┴──────────────────────────────────
股份来源由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调整为公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
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由16.88元/股调整为16.49元/股。
作废处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21000股。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及《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将
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股份来源由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调整为公
司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及/或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授予价格由16.
88元/股调整为16.49元/股,同时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
2024-08-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合同
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了
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
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4年半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1090.52万元。
──────┬──────────────────────────────────
2024-04-24│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合同
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了
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
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3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3353.04万元。
──────┬──────────────────────────────────
2024-04-24│其他事项
──────┴──────────────────────────────────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48790660.77元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879066.08元,
年初未分配利润525050496.02元,2023年度实施分配2022年度现金分红派发的45433861.20元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23528229.51元,该金额低于合并报表可供
分配利润547966768.49元,因此,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作为分配基数。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规定,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
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2024年4月19日,公司总股本为116497080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6600股,
暂以此测算2023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5431287.20元(含税)。若在分配方案实
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公司将以“最新股本总额(剔除回购证券专用账户的股份)为基数
,保持现金分红比例不变,分配总额进行调整”的原则进行分配。
──────┬──────────────────────────────────
2024-04-24│委托理财
──────┴──────────────────────────────────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技术”或“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不超
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理
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4)。
2024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公
司正常运营资金使用的情况下,调整上述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原其他审议的
事项保持不变。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调整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投资品种的基本情况
调整前: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等),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公司不能将该等资金用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购买以股票、利率、汇率及其衍生品种为主要投
资标的理财产品。
调整后: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
险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
、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不超过36
月。
二、投资风险及控制措施
(一)投资风险
1、公司及子公司拟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中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
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2、公司及子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入,因此短期投资的
实际收益不可预期。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及子公司将严格遵守审慎投资原则,选择中低风险投资品种。
2、公司财务部将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在上述理财产品理财期间,公司将与相
关金融机构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跟踪理财资金的运作情况,加强风险控制和监督,严格控制资
金的安全。
3、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对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进行日常监督,定期对理财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审计、核实。
4、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
构进行审计。
5、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4-03-27│股权回购
──────┴──────────────────────────────────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部分股份,并在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20元/股(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2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回购股份数量为6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06%,最高成交价为16.8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
.7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11098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4-03-12│股权回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制,促进公
司长远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为切实维护广大投资者
的利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员工
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9号—回购股份》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和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将
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如公司在回购股份
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
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回购股份的种
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
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均含本数)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人民币2000万元,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为10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0.86%;按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人民币1000万元,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0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可回
购股份数量为50万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43%。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为准。如公司在回购股份期内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
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及无限售条件股份的比例相应变化。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2024-03-11│股权回购
──────┴──────────────────────────────────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一暨董事长蒋林煜先生出具的《关于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提议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蒋林煜先生
提议时间:2024年3月8日
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蒋林煜先生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发展前景的信心,为完善公司的长效激励约束机
制,促进公司长远健康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提议公司以
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将回购股份用于员工持
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三、提议具体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公司如未能在股份回购完
成后的36个月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
做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提议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
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500万元(均含本数)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7、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2023-12-26│其他事项
──────┴──────────────────────────────────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戎技术”)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合作开展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的票
据池业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公告》。
2023年12月25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票据池业务实施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各子公司与国内资信较好的
商业银行合作开展票据池业务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
,即公司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增加至不超过人民
币12000万元,业务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有效期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不超过12个月。具体情况如下:
一、票据池业务概述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协议银行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用的
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务统
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
(二)合作银行
公司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由公司董事
会授权董事长根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商业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有效期限
上述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四)实施额度
公司开展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的票据池额度,该额度内公司及各子公司均可使用,即
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质押、抵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增加至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业务开展期限内,该额度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