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48 嘉戎技术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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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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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膜材料产业化│ 2.22亿│ 3357.09万│ 5074.37万│ 22.86│ ---│ 2025-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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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万│ 0.00│ 8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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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明确投向 │ 1933.04万│ 0.00│ 0.00│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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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TRO膜组件产能扩充│ 1.43亿│ 1279.10万│ 2689.12万│ 18.84│ ---│ 2025-12-31│
│及特种分离膜组件产│ │ │ │ │ │ │
│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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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7亿│ 1659.13万│ 5542.99万│ 35.24│ ---│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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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营网络建设项目 │ 1.50亿│ 1207.75万│ 3584.94万│ 23.95│ ---│ 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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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90亿│ 0.00│ 2.94亿│ 101.2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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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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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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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优尼索膜技│ 2000.00万│人民币 │2024-12-09│--- │连带责任│否 │否 │
│术股份有限│术(厦门)│ │ │ │ │保证 │ │ │
│公司 │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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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嘉戎技术(│ 138.60万│人民币 │2024-11-22│2025-01-15│一般保证│是 │否 │
│术股份有限│北京)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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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嘉戎技术(│ 108.15万│人民币 │2024-08-05│2025-02-28│一般保证│是 │否 │
│术股份有限│北京)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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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嘉戎技术(│ 58.00万│人民币 │2023-09-04│2024-02-29│一般保证│是 │否 │
│术股份有限│北京)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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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嘉戎技术(│ 44.30万│人民币 │2023-08-29│2024-08-28│一般保证│是 │否 │
│术股份有限│北京)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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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嘉戎技术(│ 39.80万│人民币 │2023-09-11│2024-09-10│一般保证│是 │否 │
│术股份有限│北京)有限│ │ │ │ │ │ │ │
│公司 │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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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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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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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公司董事会决定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24年年度股
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者“本次股东会”)。现将会议的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4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2日(星期一)下午14:30(2)网络投票时间:
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9:259:30-11:
30和13:00-15:00。
②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25年5月12日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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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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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7日,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
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
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
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1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
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
普天健咨询及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2次、自律处分1次。
6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3次(同一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1次、自律监管措施5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姚斌星,中国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审计工作,拥有多年证券服
务业务工作经验,2023年开始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多家上市公司提
供年报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裴素平,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拟):蔡如笑,2011年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
计师,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姚斌星、签字注册会计师裴素平、项目质量复核人蔡如笑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本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本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
终的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费用总额为130万元(含税),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08万元,内部控制
审计费用2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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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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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
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
至2024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其他应收款、合同资产、存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在
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非流动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
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2024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损失和信用减值损失总额为54731925.5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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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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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40586804.43元
。年初未分配利润523528229.51元,2024年度实施分配2023年度现金分红派发的45409330.20
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18705703.74元,该金额低于合并报表可
供分配利润552758929.21元,因此,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作为分配基数。
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状况及未来发展需要,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分红回报规划》
的规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公司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
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3.90元(含税
),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后剩余利润将结转至以后年度分配。
截至2025年4月18日,公司总股本为116497080股,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数量为627100股
,以此测算2024年度拟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人民币45189292.20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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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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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部分股份,并在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者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
币20元/股(含),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3月12日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
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4)。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自2024年6月5日起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20元
/股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19.61元/股。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9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
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30)。
截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本次股份回购方案回购期限已经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现将本次回购股份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3月2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并在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9)。同时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
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
截至2025年3月10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62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4%,最高成交价为1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5.52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10336803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计划
实施完毕。本次回购股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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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5│诉讼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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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戎技术”)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发生的
诉讼、仲裁事项进行统计,累计涉案金额已达到披露标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累计发生的诉讼、仲裁事项涉案金额合
计约为17856.6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20%。其中,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起诉
方的诉讼、仲裁事项共18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17526.47万元;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方
的诉讼、仲裁事项共4件,涉案金额合计为人民币330.20万元。具体情况详见附件《公司及子
公司连续十二个月累计诉讼、仲裁案件情况统计表》。
公司及子公司连续十二个月内不存在单项涉案金额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以上
,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二、其他尚未披露的诉讼、仲裁事项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除上述累计诉讼、仲裁事项外,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
的其他诉讼、仲裁事项。
三、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可能影响
本次涉诉案件中多数案件为公司作为原告要求对方支付拖欠公司的应收款项等,公司通过
积极采取诉讼等法律手段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经营活动中相关款项的回收工作,有利于
改善公司的资产质量、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对于公司及子公司作为被告方的诉讼、仲裁案件
,公司将积极应诉,妥善处理,依法保护公司、业务相关方及广大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鉴于本
次公告的部分案件尚未开庭或尚未结案,部分案件尚未执行完毕,其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
润的影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
具体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公司将密切关注案件的后续进展,积极采取各种措施,维
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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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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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戎技术”)于2025年2月21日分别
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暂时调整部分
募投项目闲置场地用途的议案》,同意暂时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运营网络建设项目”部分
闲置场地用途。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募投项目“运营网络建设项目”位于华中大区河南省新乡市延津县的仓库布点已由公
司全资子公司河南嘉戎技术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嘉戎”)建设完成并投入使用,华
中大区仓储中心的布点主要为重点区域市场提供配件及耗材等物资支持,同时支持公司污废水
处理设备的中转、维修等,保证公司及客户的项目稳定运行。在仓库的建设过程中,河南嘉戎
对仓库布局进行了紧密合理的规划,提高了空间利用率;加之应对目前市场需求的变化,公司
业务重点逐步向运营服务及膜组件、膜材料生产转换,设备生产规模及仓储需求有所缩减,导
致华中大区仓储中心部分场地出现暂时性闲置。
为了进一步优化公司整体资源配置、降低生产及管理成本,提升公司东北大区、华中大区
、华东大区、西南大区等各区域的服务效率和整体运营效率,同时提高部分募投项目闲置场地
的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投项目实际运行的情况下,公司计划将上述华中大区仓储中心暂时闲
置的场地进行功能延伸,利用该部分闲置场地用于设备的改造及生产,将设备维修、改造与生
产进行有机整合,减少生产及管理人员配置和物流成本,同时能够让维修环节及时反馈生产中
的设备问题,促进生产工艺的持续改进,提高整体运转效率,待未来相关业务应用需求释放需
要扩大仓储场地时再进行收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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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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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月1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梁佰思女
士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梁佰思女士将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
期三年,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之日起计算。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梁佰思女士:女,1994年4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中级工程
师职称。2017年5月加入公司,任职工程中心助理,现任项目管理工程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梁佰思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梁佰思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
份的股东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梁佰思女士不存在《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
所列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且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况,
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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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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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提名了翁伟斌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同意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披露的《关于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的公告》。
2024年12月31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蒋林煜先生的临时提案函,由于翁伟斌先生因个人原
因放弃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提名,控股股东蒋林煜先生以临时提案的方式提议将提
名王肖健先生作为独立董事候选人相关事项作为临时议案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
2025年1月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
届董事会部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将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翁伟斌先生
变更为王肖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提名委员会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条件和任职
资格发表了同意的审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王肖健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
立董事资格证书。王肖健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上述独立董事候选
人尚需提请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董事会的正
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就任前,原独立董事仍应按照有关规定和要求履行董事义务
和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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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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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20亿
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情况概述
公司及子公司为满足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要,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构(包括但不
限于银行、融资租赁公司等)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拟申请授信额度
尚需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审批,且拟申请授信额度不等于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将视公
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确定,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与公司
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上述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固定资产贷款、信托融资及贸易融资、承兑汇
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等,融资担保方式为信用、抵押及质押等,融资期限以
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上述融资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有效。以往经股东大会核准已生效的相关融资自本议案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日起可延用,但需
按本次议案中所批准的额度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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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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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技术”或“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本议案还
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子公司及参股公司经营及业务发展需要,公司在2025年度预计为子公司及参股公司
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为人民币11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其中,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优尼索膜技
术(厦门)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优尼索”)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为控股子公
司嘉戎技术(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嘉戎”)提供的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
为参股公司WTAUNISOLGmbH(以下简称“WTA”,WTA系全资子公司优尼索的参股公司)提供的
担保额度为人民币3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上述担保中,公司为资产负债率为70%以上的子
公司及参股公司提供担保的额度为人民币6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
的额度为人民币5000万元。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资产抵押、质押等。在授权额度
内的具体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间按具体合同约定执行。
担保额度的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同时,董事会同意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办理担保相关的
全部手续及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如单笔担保的存续期超过了决议的有效期,则决议的有效期自
动顺延至单笔担保终止时止,具体的担保期限以最终签订的合同约定为准。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提供担保事
项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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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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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嘉戎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戎技术”或“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暂时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的情况下,使用
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拟用于购买风险等级不高于R2(中低
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理财产品、资
管计划、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资期限最长
不超过36个月,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前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
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现就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概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及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暂时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取得更多的投
资回报。
(二)资金来源
此次投资资金为公司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三)现金管理投资的产品品种
为严格控制风险,公司闲置自有资金投资的品种为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风险等级不
高于R2(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商业银行、证券公司或其他金融机构等发行的
理财产品、资管计划、结构性存款、国债逆回购、证券公司收益凭证等理财产品,单项产品投
资期限最长不超过36月。
(四)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投资购买理财产品。
使用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
滚动使用。
(五)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六)实施方式
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行使投资决策权,并授权公司及子公
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财务总监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公司购买的理财产品不得
用于质押。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依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等监管机构的有关规定,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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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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