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49 隆华新材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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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11-01│ 10.07│ 6.4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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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 10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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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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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万吨/年高性能聚 │ 7000.00万│ ---│ 7000.00万│ 100.00│ 2463.63万│ 2022-06-01│
│醚多元醇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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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高材108万吨/年│ 1449.39万│ 249.45万│ 1300.11万│ 89.70│ ---│ 2024-12-31│
│PA66项目研发中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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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万吨/年聚醚多元 │ 1.10亿│ 1300.00│ 9405.80万│ 98.78│ 2739.49万│ 2021-06-01│
│醇扩建项目 │ │ │ │ │ │ │
├─────────┼──────┼─────┼─────┼─────┼─────┼──────┤
│31万吨/年聚醚装置 │ 2847.80万│ 0.00│ 2847.80万│ 100.00│ ---│ 2024-12-31│
│改扩建及节能提升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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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厂区自动化及生产配│ 5000.00万│ ---│ 7542.56万│ 96.70│ ---│ 2023-11-01│
│套设施改造提升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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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 │ 3000.00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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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隆华高材108万吨/年│ ---│ 249.45万│ 1300.11万│ 89.70│ ---│ 2024-12-01│
│PA66项目研发中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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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万吨/年端氨基聚醚│ 6000.00万│ ---│ 1.22亿│ 99.79│ ---│ 2024-06-0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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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3万吨聚醚多元│ 1550.61万│ 1364.09万│ 1364.09万│ 87.97│ ---│ 2026-06-30│
│醇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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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12亿│ ---│ 1.12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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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网络建设 │ 5000.00万│ ---│ 3725.84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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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万吨/年聚醚装置 │ ---│ ---│ 2847.80万│ 100.00│ ---│ 2024-12-01│
│改扩建及节能提升项│ │ │ │ │ │ │
│目 │ │ │ │ │ │ │
├─────────┼──────┼─────┼─────┼─────┼─────┼──────┤
│年产33万吨聚醚多元│ ---│ 1364.09万│ 1364.09万│ 87.97│ ---│ ---│
│醇扩建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万│ ---│ 8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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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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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7-31 │交易金额(元)│3.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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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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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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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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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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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全资子公司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有│
│ │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高材”)业务发展需要,以自有资金3亿元向其增资。本次增资完 │
│ │成后,隆华高材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3亿元增加至人民币6亿元。 │
│ │ 本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 │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 │
│ │事会审议批准。 │
│ │ 隆华高材已于2025年7月30日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并已取得高青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
│ │核发的新《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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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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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9-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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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淄博隆福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淄博隆致投资发展│
│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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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子公司、其合伙人系公司员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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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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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鉴于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华高材拟通过增资扩股方│
│ │式引进淄博隆福、淄博隆致以及薛玉霞、陈昌卫、窦风美、李磊、薛涛、王鑫、赵立国、赵│
│ │泮栋、李永真、王旭、王超、石国辉、单既锦、毕方田、刘洪田、石秀丽、武秀香、王亓芳│
│ │、王泽楷、贾美凤、孙小红、王庆涛、王倩、格建荡、李霄、李常海、阎闳闳、齐文彬、王│
│ │振廷、柯思钗、王爽、郭晓雨、李珺、王洪云、齐国峰、王芳、耿振岗、孙启彬、高业婷、│
│ │贠凯等42名投资者。公司、隆华高材分别与上述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增资扩股协议》│
│ │,上述投资者每认缴1元注册资本应缴付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20元,《增资扩股协议》自 │
│ │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隆华高材本次增资的相关议案且上述投资者已按本协议约│
│ │定足额支付增资款之日起生效。本次隆华高材新增注册资本31,343.00万元,增资款总计37,│
│ │611.60万元。 │
│ │ 公司拟放弃本次对隆华高材股权的优先认购权,但隆华高材增资扩股后仍为公司直接持│
│ │股65.69%的控股子公司,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不影响公司对隆华高│
│ │材的控制权。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基于上述部分投资者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本次 │
│ │事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
│ │次会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韩志刚先生、韩│
│ │润泽先生已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
│ │司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
│ │批准,与该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
│ │ 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
│ │关部门批准。 │
│ │ 二、增资方的基本情况 │
│ │ (一)淄博隆福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淄博隆福合伙人系公司及隆华高材员工,但无公司及隆华高材│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之外,淄博隆福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不│
│ │存在关联关系。 │
│ │ (二)淄博隆致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与公司之间的关联关系:淄博隆致合伙人系公司及隆华高材员工,但无公司及隆华高材│
│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除此之外,淄博隆致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等方面不│
│ │存在关联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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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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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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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隆华新│山东隆华高│ 1.25亿│人民币 │--- │2027-12-21│连带责任│否 │否 │
│材料股份有│分子材料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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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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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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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上午11: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9日。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上午9:15至
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
票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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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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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股引进投资者、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
议案》,同意全资子公司山东隆华高分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隆华高材)拟按照每注册资
本1.20元的价格新增注册资本31343.00万元(增资款总计37611.60万元),引进淄博隆福投资
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淄博隆福)、淄博隆致投资发展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淄博隆致)以及薛玉霞、陈昌卫、窦风美、李磊、薛涛、王鑫、赵立国、赵泮栋、李永
真、王旭、王超、石国辉、单既锦、毕方田、刘洪田、石秀丽、武秀香、王亓芳、王泽楷、贾
美凤、孙小红、王庆涛、王倩、格建荡、李霄、李常海、阎闳闳、齐文彬、王振廷、柯思钗、
王爽、郭晓雨、李珺、王洪云、齐国峰、王芳、耿振岗、孙启彬、高业婷、贠凯等42名投资者
,并分别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增资扩股协议》。公司拟放弃本次对隆华高材股权的优先认购权
,但隆华高材增资扩股后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不影响公司对隆华高材的
控制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本次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关联交易尚须提交股东会审议。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韩志刚先生、韩润泽先生已对该议案
进行回避表决。
一、关联交易概述
鉴于公司的长远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隆华高材拟通过增资扩股方式
引进淄博隆福、淄博隆致以及薛玉霞、陈昌卫、窦风美、李磊、薛涛、王鑫、赵立国、赵泮栋
、李永真、王旭、王超、石国辉、单既锦、毕方田、刘洪田、石秀丽、武秀香、王亓芳、王泽
楷、贾美凤、孙小红、王庆涛、王倩、格建荡、李霄、李常海、阎闳闳、齐文彬、王振廷、柯
思钗、王爽、郭晓雨、李珺、王洪云、齐国峰、王芳、耿振岗、孙启彬、高业婷、贠凯等42名
投资者。公司、隆华高材分别与上述投资者签署附条件生效的《增资扩股协议》,上述投资者
每认缴1元注册资本应缴付的投资金额为人民币1.20元,《增资扩股协议》自公司董事会及股
东会审议通过关于隆华高材本次增资的相关议案且上述投资者已按本协议约定足额支付增资款
之日起生效。本次隆华高材新增注册资本31343.00万元,增资款总计37611.60万元,具体增资
情况如下:
公司拟放弃本次对隆华高材股权的优先认购权,但隆华高材增资扩股后仍为公司直接持股
65.69%的控股子公司,仍属于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不影响公司对隆华高材的
控制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基于上述部分投资者与公司存在的关联关系,本次事
项构成关联交易。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5年第二次会
议审议通过,并提交董事会审议。董事会审议该议案过程中,关联董事韩志刚先生、韩润泽先
生已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全资子公司增资扩
股引进投资者、放弃优先认购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此项交易尚须获得股东会的批准,与该
关联交易有利害关系的关联人将回避表决。
本次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
部门批准。
关联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基于隆华高材业务发展需要,公司与投资者充分考虑了隆华高材目前的经营状况,交易价
格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允的定价原则,有利于提升隆华高材的综合实力,符合有关法律法
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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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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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议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2025年9月9日,公司原非独立董事、副董事长齐春青女士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
事、副董事长职务,同时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同
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薛荣刚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的议案》,选举薛荣刚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规范运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规范运作》相关法律、法规及《山
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为保证公司董事会各专
门委员会的正常运作,公司董事会对各专门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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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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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基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事项,决
定于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对董事会审议的需要提交
公司股东会的议案进行审议,有关具体事项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22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和日期: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上午11:00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0月9日
。其中: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0月9日(星期四)
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
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
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9月26日(周五)
7、本次会议的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9月26日(周五)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
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股东
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该股
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淄博市高青县潍高路28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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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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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
债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公司对最近五年是否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所采取处罚或
监管措施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结果如下:经自查,公司最近五年不存在被证券监管部门和交易
所采取处罚或监管措施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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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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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
策和监督机制,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并形成稳定的回
报预期,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
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
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山东隆华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
-2027年)》(以下简称本规划),具体如下:
一、制定本规划的考虑因素
在制定本规划时,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是在综合分析行业发展趋
势、公司经营发展实际情况、股东的诉求和意愿、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的基础
上,充分考虑公司所处的发展阶段、目前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现金流量状况、以净资本和流动
性为核心的风险控制指标等情况,在平衡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
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本规划的制定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相关规
定,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实际经营
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在对利润分配政策的决策和论证过程中,应当与独立
董事、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监事和公众投资者的意见和诉求,确定
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三、未来三年(2025-2027年)的股东回报规划
(一)利润分配的原则和形式
利润分配原则:公司实行持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
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公司利润分配不得超过累计可供分配利润的范围,
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
利润分配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与现金相结合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分配
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分红的方式分配利润。原则上公司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事
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分红。
(二)利润分配的条件、比例
1、公司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为正值;
(2)满足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未来十二个月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等事项发生(募集资金项目除外)。
如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无重大现金支出事项发生,公司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
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二十或最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
年均可分配利润的百分之三十。上述重大现金支出事项指公司未来十二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
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百分之三十,且超过五千
万元的情形。
公司在经营情况良好且董事会认为公司股票价格与公司股本规模不匹配、发放股票股利有
利于公司全体股东整体利益时,可以在满足上述现金分红的条件下,采用发放股票股利方式进
行利润分配,具体分红比例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会审议决定。
2、在实际分红时,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
式、盈利水平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按照本章程的规定,拟定差
异化的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
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八十;(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
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四十;(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利润
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百分之二十。
公司在实际分红时具体所处阶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具体情形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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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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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发行概况
(一)发行证券的品种
本次发行证券的品种为可转换为公司A股股票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及未来转换的公司A股股票将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二)发行规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并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和投资计划,本次拟发行可转
换公司债券的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6000.00万元(含本数),具体发行规模由公司股东
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确定。
(三)票面金额和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按面值发行,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四)债券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期限为自发行之日起六年。(五)债券利率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利率的确定方式及每一计息年度的最终利率水平,由公司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在发行前根据国家政策、市场状况和公司具体情
况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完成前如遇银行存款利率调
整,则由公司股东会授权董事会(或董事会授权人士)对票面利率作相应调整。
(六)还本付息的期限和方式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到期归还未偿还的可转换公司
债券本金并支付最后一年利息。
1、年利息计算
计息年度的利息(以下简称年利息)指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按持有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票
面总金额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可享受的当期利息。
年利息的计算公式为:I=B×i
I:指年利息额;
B:指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持有人在计息年度(以下简称当年或每年)付息债权登
记日持有的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票面总金额;i:指本次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当年票面利率。
2、付息方式
(1)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采用每年付息一次的付息方式,计息起始日为本次可转
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
(2)付息日:每年的付息日为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首日起每满一年的当日。
如该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不另付息。每相邻的两个付
息日之间为一个计息年度。转股年度有关利息和股利的归属等事项,由公司董事会根据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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