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59 三维天地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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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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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大数据平台研发│ 1.79亿│ 95.60万│ 1.37亿│ 76.58│ 0.00│ 2024-04-18│
│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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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使用的超募资金│ 1522.37万│ ---│ 0.00│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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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0.00│ 0.00│ 900.00万│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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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据资产管理智能化│ 1.72亿│ 1424.78万│ 1.35亿│ 78.10│ ---│ ---│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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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研发中心建设项│ 1.03亿│ 372.62万│ 4288.11万│ 41.56│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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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服务中心建设项│ 4565.52万│ 816.58万│ 3256.68万│ 71.33│ ---│ 2024-04-18│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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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募投项目节余资金永│ ---│ 5955.07万│ 5955.07万│ ---│ ---│ ---│
│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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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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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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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审议距前次使用
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已满十二个月。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概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85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935.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30.28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8591.8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7037.84万元,实际募集
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1553.96万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于2021年12月31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570号)。公司已对募
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
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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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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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三维天地”或“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现将2024年前三季度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
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日的合并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
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
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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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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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2023年审计报告,截至2023年12月31日,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7,558,092.52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22,011,
112.15元,2023年期末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129,569,204.67元。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
为:以77,35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人民币(含税),合计派
发现金红利人民币7,735,000.00元(含税)。
若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
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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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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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
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
会〔2023〕4号)的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系一家主要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依法独立承办注册会计师业务,符合《证券法》的规定,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优质审计服务的
经验和专业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的要求。在2023年度
的审计工作中,立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诚信开展工作,注重投资者权益保护
,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审计工作。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公司章程》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有关规定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建议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意见,考虑审计工作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期限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具
体的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8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飞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杨秋实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福兴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收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
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工作量以及事务所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
费。2023年度公司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为55万元,2024年审计服务项目包括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
控制审计,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公司2024年度
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结合市场水平,与立信协商确定相关的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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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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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审批程序
(一)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
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是否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及是否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召开了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3年4月27日至2023年5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
行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3年5
月11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
公示情况说明》。
(三)2023年5月19日,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并披露了《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
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等公告。公司实施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
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
需的全部事宜。
(四)2023年5月22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
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
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实意见。
(五)2023年9月15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
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认为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
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
了核实意见。
(六)2024年4月26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
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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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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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召开情况
北京三维天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以下简
称“会议”)于2024年4月26日下午15:3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4
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李晓琳女士主持,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
,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均现场出席本次会议,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
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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