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63 宏德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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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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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高端装备关键部│ 1.62亿│ 1657.07万│ 1.26亿│ 78.15│ ---│ 2024-07-01│
│件生产及智能化加工│ │ │ │ │ │ │
│技术升级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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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型高端部件绿色│ 7641.63万│ 0.00│ 7737.64万│ 101.26│ -1.25万│ 2024-05-27│
│生产技术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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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风电关键部件精│ 1.07亿│ 89.54万│ 8883.86万│ 83.34│ 61.13万│ 2024-02-05│
│密机械加工及组装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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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30亿│ 0.00│ 1.30亿│ 100.3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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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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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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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增加股东回报,在确保公司正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的情况下,
最大限度地发挥闲置自有资金的持续增值作用,公司拟使用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满足保本要求、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月,包括但不
限于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通知存款等。
(三)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现金管理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含本数),额度自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决议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方式
在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授权经营管理层进行投资决策,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
机构、理财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谈判沟通合同或协议等;在上述投资额度范
围内,授权管理层代表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和管理。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做好信息披露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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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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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次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该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据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和信审字(2024)第000462
号),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48771130.0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
润48569866.11元,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以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的10%提取
法定盈余公积金4856986.61元,年初结存未分配利润为277481009.68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300995153.14元。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2023年末总股本816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0400000元,本次不进行资本
公积转增股本,亦不派发股票股利。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和公
司《章程》等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股东回报规划,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
经营成果,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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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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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已经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
意见的审计报告。本财务决算报告基于审计报告编制,真实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
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以下数据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合并口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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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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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三次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
构的议案》,该等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和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和信会计师事
务所);
(2)成立日期:1987年12月成立(转制特殊普通合伙时间为2013年4月23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4)注册地址:济南市文化东路59号盐业大厦七楼;
(5)首席合伙人:王晖;
(6)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41位,年末注册会计师人数为241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为141人;
(7)和信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1828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77
0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2683万元;
(8)上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54家,审计收费总额7656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
造业、农林牧渔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
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金融业、建筑业、卫生和社会工作业、综合业等。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
数为4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购买的职业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
1次,未受到刑事处罚、纪律处分。和信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
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涉及人员11名,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刘方微女士,2013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6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签署或
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6份。
(2)签字注册会计师董泽飞先生,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
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1份。
(3)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2014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3年开始在和信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共
签署或复核了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共34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刘方微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董泽飞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吕凯先生近三
年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和信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刘方微女士、签字注册会计师董泽飞先生、项目质量控制
复核人吕凯先生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
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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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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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3年12月6日以现场及
通讯结合方式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对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部分委员进行调整。
二、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审计委员会成员应
当为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充分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在上市公司治理中的作用,公司董事、财务负责人李荣女士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去公司第三
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书面申请,上述报告自董事会收到上述申请之日起生效。为保
障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
董事长杨金德先生为审计委员会委员,与刘剑民先生(召集人)、李泽广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其他委员会委员组成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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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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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德特种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分别召开了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
度及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根据公司总体经营战略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商业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0000万
元的银行授信额度,该授信额度用于公司在各银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包含但不限于流动资金
贷款、项目贷款、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等。公司拟以自有的不动产权、机器设备等对上述
综合授信或具体授信业务提供抵押或质押担保。
本次申请授信额度的有效期为2024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
环使用。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以公司在授信额度内与银行实际发生的融资
金额为准,具体授信明细以实际发生为准。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法定代表人根据业务
开展情况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内行使决策权与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
实施。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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