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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宁维(30116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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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166 优宁维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12-17│ 86.06│ 15.96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 8079.60万│ 599.80万│ 4328.39万│ 53.57│ ---│ ---│ │化建设项目 │ │ │ │ │ │ │ ├─────────┼──────┼─────┼─────┼─────┼─────┼──────┤ │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 2.80亿│ 57.40万│ 1.21亿│ 100.00│ ---│ ---│ │地项目(生物制剂生│ │ │ │ │ │ │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0.32亿│ 4652.03万│ 11.21亿│ 94.10│ ---│ ---│ ├─────────┼──────┼─────┼─────┼─────┼─────┼──────┤ │线下营销及服务网络│ 6828.15万│ 0.00│ 6828.15万│ 100.00│ ---│ ---│ │升级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429.08万│ 345.11万│ 2875.06万│ 52.96│ ---│ ---│ │蛋白及抗体试剂研发│ │ │ │ │ │ │ │技改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52.40万│ 154.95万│ 1334.09万│ 85.94│ ---│ ---│ │爱必信(上海)生物│ │ │ │ │ │ │ │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450.10万│ 472.88万│ 955.82万│ 65.91│ ---│ ---│ │上海乐备实生物技术│ │ │ │ │ │ │ │有限公司实验室调整│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00万│ 0.00│ 5000.11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2025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 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 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 25年6月30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 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 ,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并表范 围内的子孙公司对2025年半年度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 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 2025-08-19│对外投资 ──────┴────────────────────────────────── 一、投资概述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受让方”)为加快在生命科学 服务领域的上下游布局,实现在生命科学领域的产业拓展和技术补强,近日与上海睿昂基因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或“睿昂基因”)、上海弘盛君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弘盛君浩”或“基金管理人”)共同签署了《基金份额转让协议》,以人 民币0元受让睿昂基因持有的上海弘盛厚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弘盛厚德”或“合伙企业”)财产份额1500万元(实缴出资0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成 为弘盛厚德有限合伙人之一,投资后公司认缴额占合伙企业总认缴额的2.6283%。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属 于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本次认购份额的私募基金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基金。 ──────┬────────────────────────────────── 2025-06-05│其他事项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 海创业接力泰礼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礼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泰 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含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含泰投资” )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获悉泰礼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含泰投资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和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208500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 的1.41%,持股数量由6004188股减少至4795688股,泰礼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含泰投资合计占 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7.00%下降至5.59%,股份变动触及1%的整数倍。 ──────┬────────────────────────────────── 2025-05-20│其他事项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 海创业接力泰礼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礼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泰 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含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含泰投资” )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进展的告知函》,获悉泰礼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含泰投资通过集 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171500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20%,持股数 量由6175688股减少至6004188股,泰礼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含泰投资合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 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由7.20%下降至7.00%,股份变动触及1%刻度线的整数倍。 ──────┬────────────────────────────────── 2025-05-13│股权回购 ──────┴────────────────────────────────── 一、通知债权人的事由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 日起12个月内,使用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均含本数)的 自有资金,以不超过人民币44元/股(含本数)的价格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 、2025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相关公告。 二、依法通知债权人相关情况 因公司本次回购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减少公司注册资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公司债权人有权自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日内 ,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向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 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 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所需材料 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向公司申 报债权。 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 ;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 原件及复印件。 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 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债权申报具体方式 申报时间:自2025年5月13日起45日内(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0-17:00) 申报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楼3楼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人:公司证券事务部 联系电话:021-38939097 邮政编码:201314 电子邮箱:ir@univ-bio.com 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以电 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邮箱收到相应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 ──────┬────────────────────────────────── 2025-04-29│其他事项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披 露:第二节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地反映公 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进 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 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准备。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 ,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并表范 围内的子孙公司对2025年第一季度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 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对截至2025年3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 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1-3月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297.07万元。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 2025-04-22│其他事项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股东上海创业接力 泰礼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礼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075688股,占公司 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5.92%;泰礼投资的一致行动人上海泰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上海含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含泰投资”)持有公司股份1100000 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28%。泰礼投资和含泰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61756 88股,占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7.20%。泰礼投资和含泰投资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 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的方式合计减持不超过2572172股,减持 比例不超过公司扣除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3%。 ──────┬────────────────────────────────── 2025-04-22│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 及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发展阶段和经营情况,充分考虑了对投资者的回报 ,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及合理性。董事会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与发展计划相匹配, 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 二、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4年度。 2、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41729 565.97元,合并报表净利润为10149048.54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母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4172956.60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5367024.28元,扣除于20 24年派发的2023年度现金股利40717729.96元,本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72205903.69元。 ──────┬────────────────────────────────── 2025-04-22│其他事项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 异议。2022年3月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 告编号:2022-014)。 3、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4、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3月9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日,授予价格为39.39元/股,向119名激励对象授予79.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39.39元/股调整为 38.89元/股,并确定以2022年11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共计1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8、2025年4月2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 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 于公司未满足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为111775.64万 元,未达到上述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据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的归 属条件未成就。第三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31.65188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9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1. 81188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33.46376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 2025-04-22│其他事项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 披露:第二节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 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 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 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 ,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并表范 围内的子孙公司对2024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 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对截止2024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 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4年1-12月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6,717,518.96元。 ──────┬────────────────────────────────── 2025-04-14│股权回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 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当前资本市场的实际情况,在充分考虑公司 的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发展战略等因素的基础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44元/股(含本数), 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A股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 营情况确定。 本次回购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 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相应变化。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1、回购股份的种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依法全部予以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 币3000万元(含本数)。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总金额上下限计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34.09万股至68.18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9%至0.79%。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公司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2025-03-03│股权回购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5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 过人民币45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4-015)。 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于2024年5月27日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4.53元/股,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4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 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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