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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宁维(30116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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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166 优宁维 更新日期:2026-06-0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12-17│ 86.06│ 15.96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 8079.60万│ 1652.42万│ 5381.01万│ 66.60│ ---│ 2026-12-31│ │化建设项目 │ │ │ │ │ │ │ ├─────────┼──────┼─────┼─────┼─────┼─────┼──────┤ │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 2.80亿│ 57.40万│ 1.21亿│ 100.00│ ---│ 2024-12-31│ │地项目(生物制剂生│ │ │ │ │ │ │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32亿│ 1.73亿│ 12.48亿│ 104.73│ ---│ ---│ ├─────────┼──────┼─────┼─────┼─────┼─────┼──────┤ │线下营销及服务网络│ 6828.15万│ 0.00│ 6828.15万│ 100.00│ ---│ 2024-03-31│ │升级项目 │ │ │ │ │ │ │ ├─────────┼──────┼─────┼─────┼─────┼─────┼──────┤ │蛋白及抗体试剂研发│ 5429.08万│ 695.84万│ 3225.79万│ 59.42│ ---│ 2026-12-31│ │技改项目 │ │ │ │ │ │ │ ├─────────┼──────┼─────┼─────┼─────┼─────┼──────┤ │爱必信(上海)生物│ 1552.40万│ 416.90万│ 1596.04万│ 102.81│ ---│ 2025-12-31│ │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上海乐备实生物技术│ 1450.10万│ 861.68万│ 1344.62万│ 92.73│ ---│ 2025-12-31│ │有限公司实验室调整│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00万│ 0.00│ 5000.11万│ 100.00│ ---│ 2023-05-31│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6-03│股权回购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 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 股(含本数,下同),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8日、2026年5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于2026年6月1日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4.41元/股,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6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9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22%,最高成交价为2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93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53452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 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44.41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有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01│其他事项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 2026-05-28│其他事项 ──────┴────────────────────────────────── 根据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 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 ──────┬────────────────────────────────── 2026-05-28│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 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本数), 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A股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 营情况确定。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相应变化。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回购股份的种 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 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 币3000万元(含本数)。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总金额上下限计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33.33万股至66.6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9%至0.77%。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公司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 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 后的回购期限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 延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 2026-05-23│股权回购 ──────┴────────────────────────────────── 1、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为498,200 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7%。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6,666,668股变 更为86,168,468股。 2、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498, 2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后续将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 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2025年5月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因公司2024年度权 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44元/股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3.77元/股。 截至2026年5月1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49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最高成交价为3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61元/股 ,支付的总金额为15,000,229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498,2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57%。本次注销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86,666,668股变更为86,168,468股。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所回购的股份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6-05-20│其他事项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 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石磊先生和蔡鸿亮先生因在公司连续任职届满六年, 申请辞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辞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为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6年4月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赖卫 东先生、徐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会选举通过后,由赖卫东先 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徐倩女士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 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赖卫东先生、徐倩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并由赖卫东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徐倩女士担 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 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 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导 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原独立董事 石磊先生、蔡鸿亮先生的辞任申请于2026年5月19日起正式生效,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赖卫东先生,195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截至目前,徐倩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2026-05-2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1楼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 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冷兆武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 2026-05-13│股权回购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2025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5月22日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4元/股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3.77元/股,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5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1、2025年10月1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应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 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司严格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 披露:第二节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 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 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 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 ,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并表范 围内的子孙公司对2025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 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 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1-12月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3028326.70元,具体 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 披露:第二节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 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 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 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 ,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并表范 围内的子孙公司对2026年第一季度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 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 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6年1-3月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5601549.10元,具体明 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1、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为1312 6179.48元,合并报表净利润为-22948743.4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母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12617.95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2205903.69元,扣除于 2025年派发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19719985.64元,本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64299479.58元 。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截至2026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86666668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1425800股,以总股 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85240868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 144520.8元(含税)。 4、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51144520.8元;2025年 度公司股份回购总额为:18252903.00(不包括交易费用)。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 购总额为69397423.80元。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石 磊先生和蔡鸿亮先生递交的书面辞任报告。石磊先生和蔡鸿亮先生自2020年4月16日起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石磊先生和蔡鸿亮先生的任期已届满,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石磊先生和蔡鸿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鉴 于石磊先生和蔡鸿亮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任将在公司股东会补选 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生效。在此之前,石磊先生和蔡鸿亮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其 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石磊先生和蔡鸿亮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加强公司规范 运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石磊先生和蔡鸿亮先生在担任公司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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