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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宁维(30116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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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166 优宁维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12-17│ 86.06│ 15.96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 8079.60万│ 1652.42万│ 5381.01万│ 66.60│ ---│ 2026-12-31│ │化建设项目 │ │ │ │ │ │ │ ├─────────┼──────┼─────┼─────┼─────┼─────┼──────┤ │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 2.80亿│ 57.40万│ 1.21亿│ 100.00│ ---│ 2024-12-31│ │地项目(生物制剂生│ │ │ │ │ │ │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32亿│ 1.73亿│ 12.48亿│ 104.73│ ---│ ---│ ├─────────┼──────┼─────┼─────┼─────┼─────┼──────┤ │线下营销及服务网络│ 6828.15万│ 0.00│ 6828.15万│ 100.00│ ---│ 2024-03-31│ │升级项目 │ │ │ │ │ │ │ ├─────────┼──────┼─────┼─────┼─────┼─────┼──────┤ │蛋白及抗体试剂研发│ 5429.08万│ 695.84万│ 3225.79万│ 59.42│ ---│ 2026-12-31│ │技改项目 │ │ │ │ │ │ │ ├─────────┼──────┼─────┼─────┼─────┼─────┼──────┤ │爱必信(上海)生物│ 1552.40万│ 416.90万│ 1596.04万│ 102.81│ ---│ 2025-12-31│ │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上海乐备实生物技术│ 1450.10万│ 861.68万│ 1344.62万│ 92.73│ ---│ 2025-12-31│ │有限公司实验室调整│ │ │ │ │ │ │ │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00万│ 0.00│ 5000.11万│ 100.00│ ---│ 2023-05-31│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28│其他事项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6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数量 本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回购专用账户已回购的公司股份。公司于2024年2月29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 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不低于人民币25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 截至2025年2月28日,公司此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27600股,占本次回购方案实施完成时公司总股本的1.07 %,最高成交价为31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9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25987076元(不包含交 易费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员工持股计划通过非交易过户的股份数量为881200股,该部分股票 均来源于上述回购股份。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及非交易过户情况 1、账户开立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开立了公司员工 持股计划证券专用账户,证券账户名称为“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证券账户号码为“0899561089”。 2、员工持股计划认购情况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本员工持股计划拟受让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 户的股份总数不超过927600股,受让价格为15.30元/股,拟筹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4192280元, 以“份”作为认购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本员工持股计划实际认购份额为13482360份,实 际认购总金额为13482360元,未超过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实施上限。在实际认购过程中,部 分人员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或部分认购获授份额。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员工出资资金来源为 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不存在公司向员工提供财务资助或为 其贷款提供担保等情形,亦不存在第三方为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提供奖励、资助、补贴、 兜底等安排的情形。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认购情况出具了《验资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ZK50684号)。 3、员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情况 2026年7月27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 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所持有的8812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6年7月24日非 交易过户至“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 股份数量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2%,过户价格为15.30元/股。 根据《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72个月,自公 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算。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票分三期解 锁,解锁时点分别为自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满12个月 、24个月、36个月,每期解锁的标的股票比例分别为30%、40%、30%;各年度具体解锁比例和 数量根据公司业绩指标和持有人考核结果计算确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标的股份非交易过户完成后,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 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0%,任一持有人持有的员工持股计划份额所对应的股票 数量未超过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 ──────┬────────────────────────────────── 2026-07-14│其他事项 ──────┴──────────────────────────────────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以下简称“《员工持股计划》”)和《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2026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 额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3、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将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由15.89元/股调整为15.30元/股。 4、2026年7月1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份额的议案》。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调整情况 鉴于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自愿放弃认购拟获授的份额,根据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和《管 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拟对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参加人员及其认购份额进行相应调整(以下简称“本次调整”),本次调整人员中包含公司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本次调整后,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合计持有份额占 本员工持股计划总份额的比例未超过30%。 本次调整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总人数共计不超过150人。本员工持股计划以份额为持有 单位,每份份额为1.00元,拟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1,348.236万元。 ──────┬────────────────────────────────── 2026-06-24│其他事项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2026年6月1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在证券登记结算 公司开立证券交易账户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立证券交易账户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已经开立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1、开户时间:2026年6月23日 2、账户名称: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3、账户号码:0899561089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 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6-06-17│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 月1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1楼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 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冷兆武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公司截至股权登记日有表决权的总股份为85163468股(公司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86168468 股,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已回购股份1005000股)。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61人,代表股份462669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 股份总数的54.3272%。其中,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5人,代表股份4539880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3.3078%;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56人,代表股份868 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3%;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共计56人,代表股份868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193%。 2、公司董事、董事会秘书出席本次会议,高级管理人员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律师 列席本次会议。 ──────┬────────────────────────────────── 2026-06-17│价格调整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 公司根据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 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由15.89元/股调整为15.30元/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5月2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 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2、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第一期员工 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 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 3、2026年6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实施情况,将本员 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由15.89元/股调整为15.30元/股。 二、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购买价格的情况 1、调整事由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6日、2026年5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及公司2025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公司于2026年5月25日披露了 《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32),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 公司总股本86168468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927600股后的85240868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共计派发51144520.80元。公司2025年度权 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为2026年5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1日。本次权益分派后,按公 司总股本86168468股折算的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以及据此计算的除权除息参考价的相关参数和 公式计算如下: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6年6月1日实施完毕。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 持有的本公司股份927600股不参与2025年度权益分派,根据2025年度权益分派情况,按公司总 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股现金红利为0.5935410元。 2、调整方法 根据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相关规定,在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布日至本 员工持股计划完成股份过户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 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股票购买价格做相应的调整。 其中,派息时购买价格调整计算方式为: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初始购买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初始购买价格。 因此,调整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购买价格为15.89-0.5935410=15.30元/股(四舍五入 后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根据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本次调整事项在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6-03│股权回购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 00万元(含本数),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 司部分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5元/ 股(含本数,下同),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6年5月28日、2026年5月2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派于2026年6月1日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4.41元/股,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6年6月1日(除权除息日)。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5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 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6年6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9100 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22%,最高成交价为28.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93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53452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 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44.41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 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等有关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及交易价格等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具体如下: 1、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公司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2、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司后续将结合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将在回购期间根据相关 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01│其他事项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计划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的A股流通股,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6年5月2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上的相关公告。 ──────┬────────────────────────────────── 2026-05-28│其他事项 ──────┴────────────────────────────────── 根据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26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召开2026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 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16日(星期二)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的交易时间,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11日(星期四) ──────┬────────────────────────────────── 2026-05-28│股权回购 ──────┴──────────────────────────────────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高度认可,为维护广大投资者的利益, 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完善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核心骨干的积极性, 提高团队凝聚力和竞争力,有效推动公司的长远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拟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相关规定: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完成后,公司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本次回购股份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 2、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限为不超过人民币45元/股(含本数), 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A股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将综合回购实施期间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 营情况确定。 本次回购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回购完成前,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 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相应变化。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资金总额、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回购股份的种 类: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转让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转让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具体 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 币3000万元(含本数)。具体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和回购总金额上下限计算,预计 回购股份数量为33.33万股至66.67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39%至0.77%。具体回购股份的 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公司本次回购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回购方案 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因筹划重大事项连续停牌十个交易日以上的,回购期限可予以顺延,顺延 后的回购期限不得超出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最长期限,公司将及时披露是否顺 延实施。 2、如果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 (1)如在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 期限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3、公司不得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本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 在决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4、公司回购股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 易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 2026-05-23│股权回购 ──────┴────────────────────────────────── 1、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为498,200 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比例为0.57%。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86,666,668股变 更为86,168,468股。 2、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498, 200股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后续将依据相关规定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等相关事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 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部分公司股份,用于 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元/股,回购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2025年5月13 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因公司2024年度权 益分派已实施完毕,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44元/股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3.77元/股。 截至2026年5月12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 股份498,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7%,最高成交价为32.0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8.61元/股 ,支付的总金额为15,000,229元(不包含交易费用)。 二、回购股份的注销情况 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498,200股,占注销前公司总股本的0.57%。本次注销完成 后,公司总股本由86,666,668股变更为86,168,468股。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 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上述回购股份的注销手续。本次注销所回购的股份不会 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回购股份注销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限均符 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6-05-20│其他事项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披露了《关于 独立董事辞任暨补选独立董事的公告》,石磊先生和蔡鸿亮先生因在公司连续任职届满六年, 申请辞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并辞任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为完善公司 治理结构,保证公司董事会的规范运作,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于2026年4月26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提名赖卫 东先生、徐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会选举通过后,由赖卫东先 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徐倩女士担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上述议案已经公司2026年 5月19日召开的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选举赖卫东先生、徐倩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独立董事,并由赖卫东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徐倩女士担 任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公 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次补选董事后,公司董 事会董事的组成和人数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会导 致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原独立董事 石磊先生、蔡鸿亮先生的辞任申请于2026年5月19日起正式生效,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 务。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赖卫东先生,1958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居留权,硕士 研究生。截至目前,徐倩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 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第一 百七十八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 2026-05-20│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1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1楼公司会议室3、会议召开方式:现 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冷兆武 6、召开情况合法、合规、合章程性说明: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 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 2026-05-13│股权回购 ──────┴──────────────────────────────────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4日、2025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5月22日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4元/股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3.77元/股,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5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1、2025年10月1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应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 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司严格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 披露:第二节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 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 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 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 ,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并表范 围内的子孙公司对2025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 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 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1-12月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13028326.70元,具体 明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第一章信息 披露:第二节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 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 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 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 ,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并表范 围内的子孙公司对2026年第一季度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 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公司及并表范围内的子孙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 面清查和资产减值测试后,计提2026年1-3月资产减值准备共计人民币5601549.10元,具体明 细如下: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3、公司对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履行的审批程序 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1、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1、分配基准:2025年度。 2、经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 净利润为1312 6179.48元,合并报表净利润为-22948743.49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母公司在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312617.95元后,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172205903.69元,扣除于 2025年派发的2024年度现金股利19719985.64元,本年度母公司可分配利润为164299479.58元 。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政策,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 ,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上市公司监 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 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剩余累计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分配。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及回购证券专用账户股份如发生变动,则以 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总数为基数,按照 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金额进行调整。 截至2026年4月26日,公司总股本86666668股,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股1425800股,以总股 本扣减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后的股本85240868股为基数进行测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51 144520.8元(含税)。 4、如本预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为51144520.8元;2025年 度公司股份回购总额为:18252903.00(不包括交易费用)。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 购总额为69397423.80元。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石 磊先生和蔡鸿亮先生递交的书面辞任报告。石磊先生和蔡鸿亮先生自2020年4月16日起担任公 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已满六年。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关于上市公司独立 董事连续任职年限的有关规定,石磊先生和蔡鸿亮先生的任期已届满,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辞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石磊先生和蔡鸿亮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鉴 于石磊先生和蔡鸿亮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成员人数少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其辞任将在公司股东会补选 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生效。在此之前,石磊先生和蔡鸿亮先生将继续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及其 在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尽快完成独立董事的补选工作。 石磊先生和蔡鸿亮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在加强公司规范 运作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石磊先生和蔡鸿亮先生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为 公司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 的议案》,同意提名赖卫东先生、徐倩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见附件 ),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止,并在正式出任公司独立董事后 ,由赖卫东先生担任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任委员、战略委员会委员,由徐倩女士担任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独立董事候选人赖卫东先生、徐倩女士已获得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 证明,赖卫东先生、徐倩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已就公司补选赖卫东先生、徐倩女士为公司独 立董事候选人出具了同意的审查意见。 ──────┬────────────────────────────────── 2026-02-27│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 月26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古丹路15弄16号1楼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2-07│其他事项 ──────┴────────────────────────────────── 根据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5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司将于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召开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 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下午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2月26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2月26日的交易时间, 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26年2月26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交所 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 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期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公司已就本次 业绩预告情况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方面不存 在重大分歧情况。 ──────┬────────────────────────────────── 2025-12-31│其他事项 ──────┴──────────────────────────────────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 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宁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2166.666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06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463.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911.6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551.7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5819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 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至2025年11月30日。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1、“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建设过程中,由于市场需求和行业竞争情况变化 ,公司对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审核评估、谨慎投入,在建设过程中采购更加具有性 价比的硬件和软件进行投入,并对部分系统改为自行研发,降低了项目建设成本和费用。此外 ,为提升自主品牌形象、加快海外市场拓展,公司子公司海外公司ANTBIOPTE.LTD.使用自有资 金自建网站,减少了重复投入,节约了部分募集资金。 2、“蛋白及抗体试剂研发技改项目”部分研发项目由公司子公司杭州斯达 特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承担而未使用募集资金;此外,为减少重复投入,提升研发效率,“ 蛋白及抗体试剂研发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变更为南京优宁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及 其所在地,使得该项目的募集资金投入进度慢于预期。公司充分考虑建设周期与资金实际使用 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化建设项目”、“蛋白及抗体试剂研发技 改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6年12月。 ──────┬────────────────────────────────── 2025-10-30│其他事项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 25年9月30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 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9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 ,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并表范 围内的子孙公司对2025年9月30日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 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 2025-10-17│其他事项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于2025年10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 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 施相关过渡期安排》《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最新法律法规与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已 完成《公司章程》修订工作。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监事王艳女士、杨洁女士和于美玲女士在 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担任的职务自然免除。三位监事原定任期为2024年11月22日至2027年11月 21日,本次监事职务免除后,王艳女士、杨洁女士和于美玲女士仍在公司工作。截至本报告披 露日,于美玲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王艳女士、杨洁女士分别持有公司股东上海阳卓投资合伙 企业(有限合伙)(持有公司4779000股股份,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0.90%份额、0. 23%份额。王艳女士、杨洁女士、于美玲女士离任后将继续严格遵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王艳女士在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中所作出的相关承诺也将继续履行。 公司对王艳女士、杨洁女士、于美玲女士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及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 2025-10-14│股权回购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5年5月13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低于人民币1500万元(含本数),不 高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无限售条件的A 股流通股,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4元/股(含本数,下同),回 购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4月14日及2025年5月13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回购报告书》。 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5月22日实施完毕,根据《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 》《回购报告书》,公司本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44元/股 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3.77元/股,回购价格调整起始日为2025年5月22日(除权除息日)。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22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的《关于2024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 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10月1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610 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86%,最高成交价为30.7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0.46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492272.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本公司及 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 漏。 上限43.77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 案等有关规定。。 ──────┬────────────────────────────────── 2025-09-30│其他事项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为一年,现将 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中联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中联”)于2013年10月31日由立信 中联闽都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设立。注册地址为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亚洲路 6865号金融贸易中心北区1-1-2205-1。 截至2024年末,立信中联拥有合伙人48人,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2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37人。立信中联2024年度业务总收入人民币31,555.40万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25,092.2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9,972.20万元。 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共计28家,收费总额人民币2,438.00万元。上市公司主要 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采矿业、电力、热 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房地产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 等。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立信中联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有关规定投保注册会计师职业 责任保险,累计赔偿限额6,000万元。 立信中联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中联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 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2022年至今)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行政监管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项目合伙人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唐健,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8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负责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佳晨,签字注册会计师,2022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2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参与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 (3)项目质量复核人:赵光,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和 复核,2021年开始在立信中联执业,近三年复核多家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 2、诚信记录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李佳晨、项目质量复核人赵光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唐健近三年内存在因执业 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 见下表: 3、独立性 立信中联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以下 简称“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4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已 于2025年8月1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 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 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 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 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 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 25年6月30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 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 ,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并表范 围内的子孙公司对2025年半年度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 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 2025-08-19│对外投资 ──────┴────────────────────────────────── 一、投资概述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受让方”)为加快在生命科学 服务领域的上下游布局,实现在生命科学领域的产业拓展和技术补强,近日与上海睿昂基因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出让方”或“睿昂基因”)、上海弘盛君浩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弘盛君浩”或“基金管理人”)共同签署了《基金份额转让协议》,以人 民币0元受让睿昂基因持有的上海弘盛厚德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弘盛厚德”或“合伙企业”)财产份额1500万元(实缴出资0元)。本次转让完成后,公司成 为弘盛厚德有限合伙人之一,投资后公司认缴额占合伙企业总认缴额的2.6283%。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总经理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属 于总经理办公会议审批权限,无需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与专业机构共同投资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 关联交易》第四十一条相关规定,本次认购份额的私募基金为与主营业务相关的投资基金。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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