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66 优宁维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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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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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 8079.60万│ 1581.53万│ 3170.81万│ 39.24│ 0.00│ 2025-12-31│
│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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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 2.80亿│ 3450.73万│ 1.02亿│ 36.22│ 0.00│ 2024-12-31│
│地项目(生物制剂生│ │ │ │ │ │ │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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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32亿│ 7751.68万│ 7.87亿│ 76.2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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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线下营销及服务网络│ 6828.15万│ 36.89万│ 6828.15万│ 100.00│ 0.00│ 2024-12-31│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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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蛋白及抗体试剂研发│ 5429.08万│ 490.72万│ 2482.87万│ 45.73│ 0.00│ 2025-12-31│
│技改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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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必信(上海)生物│ 1552.40万│ 207.51万│ 1083.47万│ 69.79│ 0.00│ 2025-12-31│
│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室│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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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乐备实生物技术│ 1450.10万│ 98.31万│ 235.07万│ 16.21│ 0.00│ 2025-12-31│
│有限公司实验室调整│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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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00万│ 1100.00│ 5000.11万│ 100.00│ 0.00│ 2023-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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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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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1│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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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终止吸收合并概述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
资孙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优宁维生物
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优宁维”)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南京优爱生物科技研发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南京优爱”),吸收合并完成后,南京优爱的法人资格将依法注销,南京优爱
的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南京优宁维依法承继,同时募
集资金投资项目“蛋白及抗体试剂研发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南京优爱变更为南京优宁维、
实施地点同步变更至南京优宁维生产经营所在地,该项目的投资金额、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内
容等其他事项不变。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蛋白及抗体试剂研发技改项目”的募集资金已转入
南京优宁维新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上述募投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变更已完成。
在前述吸收合并实施过程中,因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优化调整,南京优宁维拟终止吸收合并
南京优爱。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全资
子公司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的议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
定,本次终止吸收合并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终止吸收合并的原因说明
南京优宁维原拟通过吸收合并的方式合并南京优爱的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
等,以实现降低管理成本,有效整合资源,优化公司经营管理架构,提高整体运营效益的目的
。吸收合并事项进入实施阶段后,因公司业务发展规划优化调整,经审慎研究,公司决定终止
本次吸收合并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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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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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
海创业接力泰礼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泰礼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泰
礼创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上海含泰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含泰投资”
)出具的《持股变动比例超过1%的告知函》,获悉泰礼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含泰投资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上市日至2024年11月19日,因公司回购股份被动影响及减持公司股份导致其持有公
司股份首次变动比例合计超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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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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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为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职工监事需要进行换届选举。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了职
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王艳女士、于美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职工监事,王艳女士、于美玲女士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王艳女士、于美玲女士将与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一名监事共同组成第四
届监事会,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任期自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公
司第四届监事会换届选举完成后,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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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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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
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董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11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会
换届选举暨提名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
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提名冷兆武先生、许晓萍女士、陈韵先生、
周寅先生、唐敏女士、冷兆文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提名石磊先生、金
宇超先生、蔡鸿亮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其中金宇超先生为会计专业人士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独立董事人数未低于董事会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一。(上述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上述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上述第四届董事会
董事候选人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董事任职资格。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石磊先生、金宇超先
生、蔡鸿亮先生已取得了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提请深
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股东大会方可进行表决。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三年。为确保公司董事会的正
常运作,在新一届董事会董事就任前,公司第三届董事会董事仍将继续依照法律、行政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义务与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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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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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以
下简称“本次会议”)于2024年8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
已于2024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
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王艳女士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法律、
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4年半年度报告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
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符合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真
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出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
度报告》及《2024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2、审议并通过《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符合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
有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行为。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4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3、审议并通过《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体现了会计谨慎性原则,能够更加真实、公允地反映公司截至20
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状况以及经营成果。公司监事会同意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等相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
.cninfo.com.cn)的《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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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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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
年6月30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
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4年6月30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
,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并表范
围内的子孙公司对2024年半年度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
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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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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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事宜于2021年
12月完成。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民生证券”)作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保
荐机构,委派梁军先生和蒋红亚女士为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持续督导期截
止至2024年12月31日。
近日,公司收到民生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续督导保
荐代表人的函》。民生证券原委派的保荐代表人梁军先生因工作需要,不再继续担任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
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有序进行,民生证券委派孙银先生接替梁军先生担任持续督导保荐代
表人,继续履行对公司的持续督导责任。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孙银先生和蒋红亚
女士。
公司董事会对梁军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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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吸收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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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吸收合并全
资孙公司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为降低管理成本,优化公司经营管理
架构,提高整体运营效益,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南京优宁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
京优宁维”)吸收合并全资孙公司南京优爱生物科技研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京优爱”)
,吸收合并完成后,南京优爱的法人资格将依法注销,南京优爱的全部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及其他一切权利和义务由南京优宁维依法承继,同时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蛋白及抗体
试剂研发技改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南京优爱变更为南京优宁维、实施地点同步变更至南京优宁
维生产经营所在地,该项目的投资金额、募集资金用途、实施内容等其他事项不变。
本次吸收合并暨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变更实施地点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吸收合并双方基本情况
(一)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1、名称:南京优宁维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7MA1YP7QF36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南京市溧水区永阳街道天生桥大道688号
5、法定代表人:冷兆武
6、注册资本:30048.52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19年7月11日
8、经营范围:生物科技、医学诊断、生物制品、医药科技领域的试剂、耗材与设备的研
发、生产、销售;生物科技、医学诊断、生物制品、医药科技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
术服务;化工产品及原料(不含危险化学品)销售;软件开发及销售;物业管理服务、房屋租
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或禁止公司经营的除外。(依法须
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被吸收合并方基本情况
1、名称:南京优爱生物科技研发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5MA1X5X0F9L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4、住所:南京市江宁区景佑路33号,产研综合大楼A座第6层609、613和615室
5、法定代表人:冷兆武
6、注册资本:6000万元
7、成立日期:2018年9月10日
8、经营范围:生物科技、医学诊断、生物制品、医药科技领域的试剂、耗材与设备的研
发、销售;生物科技、医学诊断、生物制品、医药科技领域的技术咨询、技术转让、技术服务
;化工产品及原料销售;软件开发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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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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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高级管理
人员王博先生的书面辞任报告,王博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职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王博先生的辞任自辞任报告送达董事会时生效。王博先生原定高
管任期自2022年3月18日至2024年11月22日。王博先生辞去公司副总经理、首席信息官职务后
,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其辞任不影响公司相关工作正常运营开展。截至本公告日,王博
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公司董事会对王博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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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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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减持计划期限届满及实施情况
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披露了《关于股东减持期限届满
暨后续减持计划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股东宁波嘉信佳禾股权投资基金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现已更名为:宁波嘉信佳禾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嘉信投资”)和一致行动人宁波保税区嘉信麒越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苏州上凯创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上凯投资”)计划在减持计划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
的2个月内(以下简称“本次减持期间”)以集中竞价方式,拟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66600股
公司股份,拟减持比例不超过总股本的1%。
公司收到嘉信投资及上凯投资出具的《关于减持股份计划期限届满的告知函》,前述减持
计划已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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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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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即“线下营销
及服务网络升级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将其予以
结项。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
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宁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2166.666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06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463.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911.6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551.7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5819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
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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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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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56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上
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优宁维”)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2166.6668万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86.06元/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463.34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6911.62万元(不含税)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59551.73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全部到账,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上述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天职业字[2021]45819号《验资报告》。
上述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并与专户银行、保荐
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截止2023年12月31日,该超募资金分别用于投资建设项目(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目)
6708.37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70918.24万元。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拟对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调整。
三、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自募集资金于2021年12月到账以来,公司积极推进募投项目的实施。鉴于募投项目投资规
模较大,公司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化建设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和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项
目涉及各类设备及软件采购、调试安装等,部分采购、发货运输及安装调试进度未达预期。公
司充分考虑建设周期与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经审慎研究决定,拟将线上营销网络与信息化建设
项目、研发中心建设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5年12月,自主品牌产品生产基地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长至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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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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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
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
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结合
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人民币30587.50万元(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下同)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3.3
1%,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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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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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2月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
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发表了核查意见。
2、2022年2月22日至2022年3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
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
异议。2022年3月4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
告编号:2022-014)。
3、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并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2-016)。
4、2022年3月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2022年3月9日为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日,授予价格为39.39元/股,向119名激励对象授予79.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
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
。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2年11月2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本次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含预留)由39.39元/股调整为
38.89元/股,并确定以2022年11月28日为预留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3名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部分共计11.0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
对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6、2023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7、2024年4月1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二、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
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和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鉴
于公司未满足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业绩考核目标,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2022-2024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
会计年度考核一次,公司层面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经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为122582.62万
元,未达到上述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据此,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第二个归属期的归
属条件未成就。第二个归属期对应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09782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2、因激励对象离职作废限制性股票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中,5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
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全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处理,共计2.
26947万股。
综上所述,本次合计作废27.36729万股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的事项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财务
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层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会影响公司
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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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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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优宁维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创业板上市公司业务办理指南第2号—定期报告披露相关事宜》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
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固定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
分的评估和分析,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准备,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情况,基于谨慎性原则
,依照《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及并表范
围内的子孙公司对2023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及评估,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
相应的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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