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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研设计(30116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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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167 建研设计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安徽省建院能源管理│ 550.00│ ---│ 55.00│ ---│ -60.69│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新兴业务拓展及设计│ 1.67亿│ 0.00│ 0.00│ 0.00│ 0.00│ 2027-12-31│ │能力提升项目 │ │ │ │ │ │ │ ├─────────┼──────┼─────┼─────┼─────┼─────┼──────┤ │尚未指定用途 │ 6282.88万│ 0.00│ 0.00│ 0.00│ 0.00│ ---│ ├─────────┼──────┼─────┼─────┼─────┼─────┼──────┤ │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万│ 4000.00万│ 8000.00万│ 100.00│ ---│ ---│ ├─────────┼──────┼─────┼─────┼─────┼─────┼──────┤ │设计服务网络平台建│ 8779.90万│ 5500.00│ 5500.00│ 0.01│ 0.00│ 2027-12-31│ │设项目 │ │ │ │ │ │ │ ├─────────┼──────┼─────┼─────┼─────┼─────┼──────┤ │信息系统建设项目 │ 4039.66万│ 64.80万│ 271.09万│ 6.71│ 0.00│ 2027-12-31│ ├─────────┼──────┼─────┼─────┼─────┼─────┼──────┤ │创新研发中心建设项│ 2949.22万│ 168.23万│ 219.73万│ 7.45│ 0.00│ 2027-12-31│ │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07-21 │ ├──────┼────────────────────────────────────────┤ │关联方 │安徽省金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做好公司科研生│ │ │产基地总部大楼物业管理工作,拟与安徽省金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金安物│ │ │业”)签署《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物业管理服务合同》(以下简称《物业│ │ │管理服务合同》),金安物业将为公司提供物业管理服务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服务费用 │ │ │总计229.60万元。 │ │ │ (二)金安物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安│ │ │徽国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安│ │ │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相关规定,上述交易│ │ │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2023年7月19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关联交易的 │ │ │议案》(表决结果:7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关联董事李挺、欧园对本议案回避表 │ │ │决。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次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认可,并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 │ │ (四)本次公司与金安物业发生的关联交易金额为229.6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 │ │于公司股东的净资产的比例为0.25%。因连续十二个月内公司及子公司与同一关联人金安物 │ │ │业(包含受同一主体控制或相互存在控制关系的其他关联人)已累计发生关联交易金额为37│ │ │8.10万元,加本次关联交易金额共计607.7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归属于公司股东的净资│ │ │产的比例为0.67%。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公司关 │ │ │联交易决策制度》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 │大会审议。 │ │ │ (五)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 │ │联交易事项。 │ │ │ 二、关联方的基本情况 │ │ │ 名称:安徽省金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000553294133P │ │ │ 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 │ │ │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成立日期:2010年04月06日 │ │ │ 法定代表人:高华君 │ │ │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庐阳区肥西路2997号 │ │ │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物业管理,物业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房屋租赁中介服│ │ │务,搬家服务,停车服务,会议服务,车辆租赁,商务信息咨询服务,打字、复印,日用百│ │ │货销售,车船票代理。 │ │ │ 与公司的具体关联关系:金安物业系公司控股股东安徽省国有资本运营控股集团有限公│ │ │司的全资子公司安徽国控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 │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金安物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 │ │ │ 金安物业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三、关联交易的主要内容 │ │ │ 金安物业为公司提供科研生产基地总部大楼的物业管理服务,服务期限2年,服务费用1│ │ │14.80万元/年,合计229.60万元。 │ │ │ 四、《物业服务合同》的主要内容 │ │ │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安徽省金安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 │ │ (二)主要约定 │ │ │ 1.服务内容 │ │ │ (1)乙方为甲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 │ │ │ (2)乙方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的内容、范围、质量、技术要求及服务方式如下: │ │ │ 甲方科研生产基地总部大楼,位于合肥经济技术开发区繁华大道与宿松路交口,总建筑│ │ │面积约2.7万平方米(地上20000平方米,地下7000平方米),地下二层,地上十七层。 │ │ │ 服务范围需提供甲方总部大楼的公共秩序维护、安保和消监控管理;变配电房、水泵房│ │ │的日常管理和维护,零星物业维修;办公区、地下车库和室外总体的环境卫生保洁,石材、│ │ │石塑地板的打蜡和养护;大厅和会议室会议接待服务;其他物业管理相关服务等。 │ │ │ (3)物业管理服务期: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甲方根据乙方服务情况和职工满意│ │ │度,决定是否续签。 │ │ │ (4)物业管理服务地点:甲方办公楼及相关地面、地下场地内。 │ │ │ 2.服务费用及支付 │ │ │ (1)年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114.80万元,每季度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为人民币28.│ │ │70万元。 │ │ │ (2)上述服务费用已包括乙方提供本合同项内服务的所有费用;在本合同履行期间的 │ │ │物业管理服务费用不因材料、劳务成本的变动或其他任何原因而作调整。合同期满后,如甲│ │ │方要求乙方延续提供一年的物业管理服务,物业管理服务费用标准按本合同规定执行。 │ │ │ (3)用于本项目的保洁用品、办公用品等提供物业服务所需的一切用品耗材、设施购 │ │ │买、运输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除本合同另有明确约定外,甲方不提供本项目所需的任何│ │ │用品、设备、材料或其他设施。 │ │ │ (4)费用支付 │ │ │ 付款时间、方式:按季度进行支付。乙方在完成当季工作并满足甲方有关费用支付条件│ │ │后,甲方在次月20日前一次性支付。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19│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外部宏观环境、国家有关政 策发生重大变化以及其他不可预见或不可抗力等因素,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或全面履行。敬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履行对公司本年度经营成果的影响:本合同的签订属于公司日常经营行为。若合同 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本年度及未来相关年度财务状况、经营成果产生积极影响,但具体的 利润贡献目前尚无法准确预计。公司将根据合同实际履行情况以及相应的企业会计准则进行会 计处理,最终利润贡献和相关财务数据的确认以公司经审计的财务报告为准。 一、公司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情况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2月20日召开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确定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的议案》 。为保证信息披露的公平性,公司确定了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公司及子公司签署的单笔设计 咨询类合同金额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0万元人民币)的,或单笔设计咨询类合同金 额虽未达到上述标准,但公司认为所签合同对公司产生重要影响的,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具 体详见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确定 日常经营重大合同自愿性信息披露标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10)。 二、合同签署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23日、2024年2月28日和2024年2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分别披露了《关于 中标候选人公示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13)、《关于项目中标结果的自愿性信息 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14)和《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自愿性信息披露公告》(公告 编号:2024-016),公司与中国中建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成都须弥云图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中建湖湘设计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先后被确定为“周谷堆片区城市 更新(城中村改造)项目设计”项目的第一中标(成交)候选人、中标(成交)单位和中标单 位。具体情况详见公司相关公告。 近日,联合体与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一”)、合肥市 滨投宜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包人二”)在合肥市包河区滨湖集团签订了《建设 工程设计合同》,各方就“周谷堆片区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项目设计”项目达成一致,合 同总价为人民币96142200元。 三、交易对手方介绍 1.发包人一 (1)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NU9KN62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黄广勇 注册资本:250000万人民币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 公共事业管理服务;房屋拆迁服务;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停车场服务;物业管理; 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 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公司与合肥市包河区城市更新建设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2.发包人二 (1)基本情况 名称:合肥市滨投宜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100MA8R2FFW50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锐锋 注册资本:10000万人民币 住所: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徽州大道1388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房屋拆迁服务;物业管理;工程管理服 务;工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市政设施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 房地产租赁;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土地使用权租赁;房地产经纪;建筑材料销售;体育场地设 施工程施工;城市绿化管理;公共事业管理服务;商业综合体管理服务;停车场服务(除许可 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关联关系:公司与合肥市滨投宜居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 2024-04-04│其他事项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4月2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计提信 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为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 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度各类应收款项等资 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3年 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了充分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后,2023年度计提各项减值准备 合计人民币1488.22万元。 3.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的审批程序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 备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对本次计提减值准备做了合理性的说明。本次计提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批准。 ──────┬────────────────────────────────── 2024-04-04│其他事项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合并会计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 者净利润59651852.57元,本年度未分配利润268106076.10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净利润606 59830.82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2023年度提取10%法定盈余公积金6 065983.08元后,本年度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35717942.88元。 董事会拟定的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12000 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16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 民币24192000.0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可供分配利润将用于公司发展 和留待以后年度分配。 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 2024-04-04│其他事项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 理制度>的议案》《关于修改<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议 案》《关于修改<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制度>的议案》和《关于 修改<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提供财务资助管理制度>的议案》等,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相关制度的修改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月修订)》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 结合实际情况修改了相关制度。 ──────┬────────────────────────────────── 2024-04-04│其他事项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即20 24年5月31日)起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 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363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2000万股,每股发行价格为人民币26.33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2660万元,扣除 与发行有关的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5866.84万元后,公司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467 93.16万元,超出32510.28万元的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14282.88万元(超募资金)。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1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1〕230Z03 05号《验资报告》。 以上募集资金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募集资金专户开户银行 、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 理。 二、超募资金使用及结存情况 1.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情况 (1)经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 议和2022年1月18日召开的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额度不超过人 民币3.5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 理,期限为12个月,在该期限和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循环使用。 截至2023年1月18日,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已 满,用于现金管理的本金及产生的收益已全部按期收回。 (2)经公司于2023年2月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 议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含3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 不超过人民币1亿元(含1亿元)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1月31日,上述现金管理的授权期限已满,公司用于现金管理的闲置募集资金 (含超募资金)本金及产生的收益已全部按期收回。 (3)经公司于2024年1月12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 和2024年1月31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4亿 元(含4亿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和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含2亿元)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 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购买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为6400万元。 2.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情况 (1)经公司于2022年4月7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和2022年5月6日召开的2021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用于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8.01%,每十二个月内累计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以上资金于2022年5月13日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转至公司经营账户。 (2)经公司于2023年3月30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 议和2023年5月10日召开的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使用超募资金4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上资 金于2023年5月31日由公司超募资金账户转至公司经营账户。 3.超募资金当前结存情况 截至2024年3月31日,公司超募资金专户及保本型理财产品余额(本息)合计6626.36万元 。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 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促进效益 提升,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 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月修订)》和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在补充流动资金后的12个月内不会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 资及为控股子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公司超募资金总额为14282.88万元,本次拟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为4000万元,占 超募资金总额的28.01%。公司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 (即2024年5月31日)起实施。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 的有关规定。 ──────┬────────────────────────────────── 2024-03-01│其他事项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研设计”)于2024年1 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 案》,同意公司与蚌埠产城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城集团”)共同投资设立注 册资本300万元的蚌埠高新设计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 (以下简称“合资公司”),其中建研设计出资180万元,出资比例60%,为合资公司控股股东 ;产城集团出资120万元,出资比例40%。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4-006)。 近日,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蚌埠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营业 执照》,现将有关登记情况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300MADC3E5R9Q 名称:蚌埠高新建筑设计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叁佰万圆整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02月26日 法定代表人:任禄 住所: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蚌埠片区蚌埠市燕南路1268号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工程管理服务;工 程技术服务(规划管理、勘察、设计、监理除外)(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 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 2024-02-22│其他事项 ──────┴────────────────────────────────── 安徽省建筑设计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建研设计”)于2024年1 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议 案》,同意公司与自然人李磊先生、梁敏红女士共同投资设立注册资本500万元的上海地下空 间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资公司” ),其中建研设计出资200万元,出资比例40%;李磊先生出资175万元,出资比例35%;梁敏红 女士出资125万元,出资比例25%。同时,梁敏红女士同意在合资公司重大决策事项中与建研设 计保持一致行动,具体事宜由其与建研设计另行签署一致行动协议。合资公司成立后,建研设 计为其控股股东。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合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 近日,合资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上海市崇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的 《营业执照》,现将有关登记情况公告如下: 一、《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230MADBRAMM5T 名称:上海研泊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500.0000万元整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成立日期:2024年2月20日 法定代表人:梁敏红 住所:上海市崇明区新河镇新开河路825号(上海新河经济小区)经营范围:一般项目: 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 展;环保咨询服务;机械设备研发;停车场服务;规划设计管理;工程管理服务;建筑材料销 售;日用百货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 目:建筑智能化系统设计;建设工程设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 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 2024-02-09│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合同的生效条件: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重大风险及重大不确定性:合同虽然已对各方权利及义务、违约责任、争议解决 方式等作出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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