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68 通灵股份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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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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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 4.32亿│ 4059.10万│ 2.13亿│ 70.53│ ---│ 2024-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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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6425.77万│ 17.26万│ 1774.32万│ 27.62│ ---│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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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81亿│ 5000.00万│ 1.65亿│ 91.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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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确定方向 │ 3734.95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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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企业信息化建设│ 1070.00万│ 46.75万│ 168.47万│ 15.75│ ---│ 2024-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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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9915.21万│ 17.26万│ 1774.32万│ 27.62│ ---│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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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企业信息化建设│ 5868.00万│ 46.75万│ 168.47万│ 15.75│ ---│ 2024-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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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 8287.44万│ 1553.50万│ 6710.29万│ 80.97│ ---│ 2024-12-31│
│盒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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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 3.02亿│ 4059.10万│ 2.13亿│ 70.53│ ---│ 2024-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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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 ---│ 1553.50万│ 6710.29万│ 80.97│ ---│ 2024-12-31│
│盒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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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50亿│ ---│ 2.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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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江苏江洲汽车部│ 4150.00万│ 4150.00万│ 4150.00万│ 100.00│ ---│ ---│
│件有限公司51%股权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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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50万套新能源 │ 8800.00万│ 1334.45万│ 1334.45万│ 15.17│ ---│ 2027-02-28│
│汽车顶篷、挡泥板、│ │ │ │ │ │ │
│线束等零部件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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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江苏江洲汽车部│ ---│ 4150.00万│ 4150.00万│ 100.00│ ---│ ---│
│件有限公司51%股权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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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50万套新能源 │ ---│ 1334.45万│ 1334.45万│ 15.17│ ---│ 2027-02-28│
│汽车顶篷、挡泥板、│ │ │ │ │ │ │
│线束等零部件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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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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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9 │交易金额(元)│89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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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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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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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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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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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
│ │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
│ │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万美元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
│ │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
│ │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
│ │ 二、进展情况 │
│ │ 公司已于近期履行完成相关审批流程,收到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颁发的《│
│ │公司注册证明书》。 │
│ │ 公司名称:TONGLINGELECTRIC(SINGAPORE)PTE.LTD/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
│ │ 三、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
│ │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890万美元向子公司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新加坡子公司”)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
│ │ 本次增资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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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9 │交易金额(元)│8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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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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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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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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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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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增资事项概述 │
│ │ 2024年10月28日,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80│
│ │0.00万美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灵新加坡”│
│ │)增资,用于满足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需求,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增资有关的│
│ │后续事项。本次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仍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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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20 │交易金额(元)│8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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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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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江洲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1%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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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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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江洲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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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灵股份”)于2024年1月22日分别召 │
│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苏│
│ │江洲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增资收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以8,000万元认购江苏江洲汽车部件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洲汽车部件”或“标的公司”)新增的1,040.82万元注册资本,本次│
│ │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江洲汽车部件的股权由0变为51%,江洲汽车部件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 │ 近日,江洲汽车部件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扬中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
│ │营业执照,江洲汽车部件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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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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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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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尚昆生物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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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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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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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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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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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尚昆生物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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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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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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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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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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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尚昆生物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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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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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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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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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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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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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资事项概述
2024年10月28日,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800.00
万美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灵新加坡”)增资
,用于满足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需求,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增资有关的后续事项
。本次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仍保持不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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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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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总股本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
基数,向普通股股东分配2024年半年度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
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4
20958.56元,母公司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为55701438.43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
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65187580.4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20301742.83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820301742.83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经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999936股后的股本1190000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0.8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996005.37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
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
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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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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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
8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慧女士召集并主持,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江苏
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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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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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同意公司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前提,在不超过1000.0
0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总额度内,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的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前提的。在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背景下,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套
期保值可以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在此背景之下,公司计划依据销售订单中生产需求量的情况,
适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
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铜
(二)交易规模: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度不超
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前述额度可滚存使用。
(三)交易数量:与公司现有的订单及年度的业务规划相匹配。
(四)授权签署: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资金来源:套期保值业务使用公司自有流动资金进行操作,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套期保值交易的有效期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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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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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获得国内的境外投资主管部门(国家发改部门、商务主管部门
、外汇管理部门等)的备案或审批,尚需履行当地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能否取得
相关的备案或审批以及最终取得备案或审批时间存在不确定性。
2、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对外投资的后续进展,并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的要求及时披露本次对外投资的进展情况。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对外投资暨增资全资孙公司
(一)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海外业务发展和增加海外生产基地布
局的需要,拟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公司全资子公司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新加坡公司”)向公司全资孙公司通灵电器(越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越
南公司”)增资。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具体金额以实际汇出当天汇率计算为
准),包括但不限于购买土地、购建固定资产等用于扩建越南公司生产基地事项,实际投资金
额以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公司将根据市场需求和业务进展等具体情况分阶段实施越南生产
基地建设。
2、履行的审批程序
2024年6月19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全资孙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
新加坡公司增资越南公司不超过1000万美元,并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增资事宜。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
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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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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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股份回购,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
划或者股权激励(以下简称“本次回购”)。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59.27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
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3
年12月6日、2023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09)。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3年12月18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实施了股份回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
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的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1月3日、2024年2月5日、2024年3月2日、2024年4月2
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部分股份进展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4-001、2024-010、2024-023、2024-02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99993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333%,最高成交价为36.
5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1.9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4296953.48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
)。回购的实施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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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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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以
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
“《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和《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授权的具体内容如下:
一、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
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人民币
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
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
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
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
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本次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
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
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公司拟将募集资金主要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
比例应符合监管部门的相关规定。同时,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
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七)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后,发行前公司滚存的未分配利润由公司新老股东按照发行后的股份比例共
享。
(八)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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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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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第四届
监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或津贴)方案的议案》《关
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联董事、监事已就自身关联事项进行回避表决。其中,《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
议案》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两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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