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68 通灵股份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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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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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 4.32亿│ 4059.10万│ 2.13亿│ 70.53│ ---│ 2024-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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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6425.77万│ 17.26万│ 1774.32万│ 27.62│ ---│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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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81亿│ 5000.00万│ 1.65亿│ 91.4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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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确定方向 │ 3734.95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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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企业信息化建设│ 1070.00万│ 46.75万│ 168.47万│ 15.75│ ---│ 2024-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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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9915.21万│ 17.26万│ 1774.32万│ 27.62│ ---│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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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企业信息化建设│ 5868.00万│ 46.75万│ 168.47万│ 15.75│ ---│ 2024-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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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 8287.44万│ 1553.50万│ 6710.29万│ 80.97│ ---│ 2024-12-31│
│盒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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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 3.02亿│ 4059.10万│ 2.13亿│ 70.53│ ---│ 2024-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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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 ---│ 1553.50万│ 6710.29万│ 80.97│ ---│ 2024-12-31│
│盒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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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50亿│ ---│ 2.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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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江苏江洲汽车部│ 4150.00万│ 4150.00万│ 4150.00万│ 100.00│ ---│ ---│
│件有限公司51%股权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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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50万套新能源 │ 8800.00万│ 1334.45万│ 1334.45万│ 15.17│ ---│ 2027-02-28│
│汽车顶篷、挡泥板、│ │ │ │ │ │ │
│线束等零部件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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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江苏江洲汽车部│ ---│ 4150.00万│ 4150.00万│ 100.00│ ---│ ---│
│件有限公司51%股权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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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50万套新能源 │ ---│ 1334.45万│ 1334.45万│ 15.17│ ---│ 2027-02-28│
│汽车顶篷、挡泥板、│ │ │ │ │ │ │
│线束等零部件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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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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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9 │交易金额(元)│89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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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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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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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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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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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
│ │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
│ │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万美元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
│ │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
│ │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
│ │ 二、进展情况 │
│ │ 公司已于近期履行完成相关审批流程,收到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颁发的《│
│ │公司注册证明书》。 │
│ │ 公司名称:TONGLINGELECTRIC(SINGAPORE)PTE.LTD/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
│ │ 三、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
│ │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890万美元向子公司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新加坡子公司”)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
│ │ 本次增资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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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9 │交易金额(元)│8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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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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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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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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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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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增资事项概述 │
│ │ 2024年10月28日,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80│
│ │0.00万美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灵新加坡”│
│ │)增资,用于满足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需求,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增资有关的│
│ │后续事项。本次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仍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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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20 │交易金额(元)│8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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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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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江苏江洲汽车部件有限公司51%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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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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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江苏江洲汽车部件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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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通灵股份”)于2024年1月22日分别召 │
│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江苏│
│ │江洲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增资收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以8,000万元认购江苏江洲汽车部件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江洲汽车部件”或“标的公司”)新增的1,040.82万元注册资本,本次│
│ │增资完成后,公司持有江洲汽车部件的股权由0变为51%,江洲汽车部件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
│ │ 近日,江洲汽车部件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毕,并取得扬中市行政审批局核发的│
│ │营业执照,江洲汽车部件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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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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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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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尚昆生物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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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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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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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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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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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尚昆生物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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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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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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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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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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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尚昆生物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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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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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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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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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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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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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
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出口销售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不仅会
影响公司进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并且产生的汇兑损益也会对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
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远期结售汇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以固定换汇成本、稳定和
扩大进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以稳健为原则,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
汇交易,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基本情况
远期结售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
、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
汇率办理结售汇。
根据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单笔金额不超过800万美元或等
价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在该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
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等法律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
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引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
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信息保密、责任追究等
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建立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内控制度。
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合理设置审批层级,明确实际操作中的岗位职责和权限,组织具有良
好素质的人员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工作,对相关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开展远期结售汇业
务,且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
综上,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具备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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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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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况
为满足发展需要,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着风险可控的原则
,计划2025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融资额度,申请的综合授信用
途包括但不限于借款、承兑汇票、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业务。授信额度不等
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
公司提议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表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
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借款、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由此产生
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本公司承担。授权期限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发展需要,保证公司项目建设、日常
生产经营和流动资金周转需要,拓宽融资渠道,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金融机构与公司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履行的审议程序及相关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审议情况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融资额度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的第五届监事
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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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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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以结构性存款等资产进行质押
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满足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用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
、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长期存款产品进行质押,质押总额十二个月不超过16亿元向银行申请开具
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货款,从而增加银承结算,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有效期限为自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负责相关业务的公司管理层在上述有效期及资金额度内行使
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及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负责人组织实施。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质押物情况
1、质押物:为公司自有资金购买的结构性存款、保本型理财产品及长期存款产品等。
2、质押额度及有效期:有效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质押总
额十二个月不超过16亿元。
3、质押目的:向银行申请开具银行承兑汇票,用于对外支付供应商货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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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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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拟使用剩余未指定用途超募资金人民币4742.64万元(含利息及已
到期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人出
具了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前次使用超募
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即2025年4月24日)起实施。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2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3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
72400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57891658.06元,
其中超募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8149537.56元。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62号《验资报告》,经其审验,上述
募集资金已全部到位。公司依照规定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
存放于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公司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
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1年12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于2022
年1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1年12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2
年1月10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
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
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本数、含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2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3年1月9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
司使用超募资金654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
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本数、含超募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
公司于2023年12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于2024年1月8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
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6540万元补充流动资金,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
度,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6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含本数、含超
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截至公告日,公司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18080.00万元,剩余超募资金尚未确定
明确用途。
三、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状况,公司拟使用剩余未指定用途超
募资金人民币4742.64万元(含利息及已到期现金管理收益等,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
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1.7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
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即2025年4月24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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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9│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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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增资事项概述
2024年10月28日,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800.00
万美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灵新加坡”)增资
,用于满足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需求,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增资有关的后续事项
。本次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仍保持不变。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
东大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相关规
定,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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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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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分配方案为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4元(含税)。
2、本次利润分配拟以总股本扣除截至股权登记日公司回购专户中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
基数,向普通股股东分配2024年半年度利润,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3、若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
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表,公司2024年上半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34
20958.56元,母公司2024年上半年净利润为55701438.43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
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65187580.45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820301742.83元。
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4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
利润为820301742.83元。(以上数据均未经审计)经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
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2000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999936股后的股本1190000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0.8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9996005.376元(含税),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
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
化的,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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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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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24年
8月19日以书面及电子邮件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24年8月29日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二楼会议室召
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何慧女士召集并主持,
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符合《公司法》及《江苏
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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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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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十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十三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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