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68 通灵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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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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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江洲汽车部件有│ ---│ ---│ 51.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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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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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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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 4.32亿│ 4059.10万│ 2.13亿│ 70.52│-1719.85万│ 2024-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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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6425.77万│ 49.72万│ 1806.78万│ 28.12│ ---│ 2026-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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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81亿│ 6540.00万│ 1.81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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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确定方向 │ 3734.95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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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企业信息化建设│ 1070.00万│ 123.91万│ 245.63万│ 22.96│ ---│ 2026-12-31│
│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 9915.21万│ 49.72万│ 1806.78万│ 28.12│ ---│ 2026-12-31│
│目 │ │ │ │ │ │ │
├─────────┼──────┼─────┼─────┼─────┼─────┼──────┤
│智慧企业信息化建设│ 5868.00万│ 123.91万│ 245.63万│ 22.96│ ---│ 2026-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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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 8287.44万│ 1798.04万│ 6954.83万│ 83.92│ ---│ 2026-12-31│
│盒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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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接线盒技改扩建│ 3.02亿│ 4059.10万│ 2.13亿│ 70.52│-1719.85万│ 2024-06-30│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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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50亿│ 0.00│ 2.50亿│ 100.00│ ---│ ---│
├─────────┼──────┼─────┼─────┼─────┼─────┼──────┤
│太阳能光伏组件接线│ 0.00│ 1798.04万│ 6954.83万│ 83.92│ ---│ 2026-12-31│
│盒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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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江苏江洲汽车部│ 4150.00万│ 4150.00万│ 4150.00万│ 100.00│ ---│ ---│
│件有限公司51%股权 │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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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50万套新能源 │ 8800.00万│ 2349.80万│ 2349.80万│ 26.70│ ---│ 2027-02-28│
│汽车顶篷、挡泥板、│ │ │ │ │ │ │
│线束等零部件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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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650万套新能源 │ 0.00│ 2349.80万│ 2349.80万│ 26.70│ ---│ 2027-02-28│
│汽车顶蓬、挡泥板、│ │ │ │ │ │ │
│线束等零部件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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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增资江洲汽车部件51│ 0.00│ 4150.00万│ 4150.00万│ 100.00│ ---│ 2024-01-25│
│%股权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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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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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9 │交易金额(元)│89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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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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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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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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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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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3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
│ │第十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子公│
│ │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10万美元在新加坡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
│ │司于2023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境外全资│
│ │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7)。 │
│ │ 二、进展情况 │
│ │ 公司已于近期履行完成相关审批流程,收到新加坡会计与企业管理局(ACRA)颁发的《│
│ │公司注册证明书》。 │
│ │ 公司名称:TONGLINGELECTRIC(SINGAPORE)PTE.LTD/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
│ │ 三、本次增资事项概述 │
│ │ 公司于2023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 │
│ │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的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
│ │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890万美元向子公司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
│ │称“新加坡子公司”)增资。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其100%的股权。' │
│ │ 本次增资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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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9 │交易金额(元)│8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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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美元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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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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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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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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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增资事项概述 │
│ │ 2024年10月28日,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
│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境外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不超过80│
│ │0.00万美元向公司全资子公司通灵电器(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灵新加坡”│
│ │)增资,用于满足公司海外业务发展需求,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与本次增资有关的│
│ │后续事项。本次增资完成后,股权结构仍保持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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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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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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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镇江粤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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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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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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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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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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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尚昆生物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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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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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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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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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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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镇江粤盛机械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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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间接持有其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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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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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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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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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尚昆生物设备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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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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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租赁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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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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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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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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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
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或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监
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
、监事已就自身关联事项进行回避表决。其中,《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和
《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两项议案将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
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生效。
三、薪酬和津贴标准
(一)董事薪酬(或津贴)方案
1、公司董事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其薪酬标准按其所担任的职务执
行,不另领取董事薪酬;未在公司担任除董事外的其他任何职务的董事,视工作情况而定,但
报酬不得超过独立董事津贴标准。
2、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为每年9.6万元(含税),按月发放。
3、董事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
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不
额外领取监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三)高级管理人员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由工资加年度奖金构成,薪酬与个人岗位职责目标完成情况挂
钩,与公司经营业绩、年度绩效考核结果、行为规范、工作年限等相结合。高级管理人员在公
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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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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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灵股份”或“公司
”)于2025年4月25日分别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相关事项说明如
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1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7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4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5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监管措
施4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13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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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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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
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前提,在不超过1000.00万元人
民币的保证金总额度内,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具体情况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进行的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
规避和防范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为前提的。在原材料价格波动的背景下,通过期货市场进行套
期保值可以有效降低经营风险。在此背景之下,公司计划依据销售订单中生产需求量的情况,
适时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充分利用期货市场套期保值的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
企业正常经营活动的影响。
二、套期保值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品种:铜
(二)交易规模:公司(含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总额度不超
过1000.00万元人民币,前述额度可滚存使用。
(三)交易数量:与公司现有的订单及年度的业务规划相匹配。
(四)授权签署: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授权人士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五)资金来源:套期保值业务使用公司自有流动资金进行操作,不涉及募集资金。
三、套期保值交易的有效期
经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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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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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拟以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当日总股本120
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999936股后的总股本1190000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78003.968元,占2024年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33%,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
股转增0股。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
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六
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1、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
:该利润分配预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
分配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
发展。本议案已经公司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董事会一致同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
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2、监事会意见
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监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
诺,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因此,监事会一致同
意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821758631
.93元,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71395043.96元,扣除计提的盈余公积35
16570.99元以及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利29988014.76元后,2024年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
润为859649090.14元(为公司合并报表数据)。
母公司财务报表2024年年初未分配利润为784592314.43元,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35165709
.92元,扣除计提的盈余公积3516570.99元以及分配给普通股股东的股利29988014.76元后,20
24年末可供投资者分配的利润为786253438.60元。
3、经综合考虑公司长远发展与股东投资回报,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拟以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当日总股本12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
股份999936股后的总股本1190000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2元(含税
),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7378003.968元,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10.33
%,送红股0股(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0股。
4、2024年度预计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7374009.344元(含税),其中:针对2024年半年
度,公司进行了半年度权益分派,共派发现金股利9996005.376元(含税);针对本次2024年
度利润分配,拟以董事会审议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当日总股本12000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
户上已回购股份999936股后的总股本11900006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6
2元(含税),拟派发现金红利7378003.968元。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以集中竞价方式
实施股份回购,回购股份金额为20687785.48元(不含佣金、过户费等交易费用)。因此,公
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以及股份回购总额为38061794.82元,占2024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比例为53.31%。
5、若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至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
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
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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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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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通灵股份”或“公司”)于2025年2月28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
议案》,同意公司将“研发中心升级建设项目”“智慧企业信息化建设项目”和“太阳能光伏
组件接线盒生产项目”的预计达到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
司的生产经营和业务发展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
制度》等相关规定,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2号)同意注册,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3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39.08元,募集资金总额人民币11
7240.0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5789.17万元。立信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1年12月6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
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F11062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人、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严格按
照三方监管协议的规定使用募集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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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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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通灵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0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开展远期结售汇
业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的目的和必要性
公司出口销售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不仅会
影响公司进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并且产生的汇兑损益也会对经营业绩造成较大影响。为了降
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公司拟在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远期结售汇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以固定换汇成本、稳定和
扩大进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以稳健为原则,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
汇交易,不影响主营业务的发展。
二、远期结售汇业务基本情况
远期结售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
、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
汇率办理结售汇。
根据业务需求情况,公司拟开展总额不超过10000万美元、单笔金额不超过800万美元或等
价货币的远期结售汇业务,在该额度范围内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行使该
项业务决策权并签署相关远期结售汇协议等法律文件,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办理相关事宜。授权
期限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
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可行性
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指引并结合实际经营情况,制定了《证券投资及衍生品交易管理
制度》,对远期结售汇业务的原则、审批权限、操作流程、风险控制、信息保密、责任追究等
多方面做出明确规定,建立了较为全面和完善的内控制度。
公司结合自身情况,合理设置审批层级,明确实际操作中的岗位职责和权限,组织具有良
好素质的人员负责远期结售汇业务的交易工作,对相关风险形成有效控制。
公司利用自有资金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者间接开展远期结售汇业
务,且计划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
营业务。
综上,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具备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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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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