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锡南科技(30117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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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170 锡南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锡南科技(泰国)有限│ 48960.00│ ---│ 99.90│ ---│ 0.00│ 人民币│ │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一厂涡轮增压器核心│ 1.17亿│ 950.69万│ 5608.47万│ 47.83│ 0.00│ 2024-12-31│ │部件产线升级扩产技│ │ │ │ │ │ │ │改项目 │ │ │ │ │ │ │ ├─────────┼──────┼─────┼─────┼─────┼─────┼──────┤ │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 1.82亿│ 0.00│ 0.00│ 0.00│ 0.00│ ---│ │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7200.00万│ 0.00│ 7200.00万│ 100.00│ ---│ ---│ ├─────────┼──────┼─────┼─────┼─────┼─────┼──────┤ │二厂涡轮增压器核心│ 7129.92万│ 48.00万│ 213.00万│ 2.99│ 0.00│ 2025-06-30│ │部件产线升级技改项│ │ │ │ │ │ │ │目 │ │ │ │ │ │ │ ├─────────┼──────┼─────┼─────┼─────┼─────┼──────┤ │新能源汽车驱动电机│ 1.91亿│ 149.56万│ 7583.41万│ 39.69│ 0.00│ 2025-06-30│ │壳体等关键部件制造│ │ │ │ │ │ │ │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0亿│ ---│ 1.20亿│ 100.34│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7-24│其他事项 ──────┴────────────────────────────────── 无锡金投信安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投信安”)、无锡金控源悦投资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金控源悦”)为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或“发行人”)股份50609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为5.0 6%),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本公 司股份不超过1000000股,即不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00%。 ──────┬────────────────────────────────── 2024-05-07│对外投资 ──────┴────────────────────────────────── 一、本次投资概述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泰国子公司的议案》,基于业务发展需要和完善海外 布局战略,公司与全资子公司无锡卡斯汀材料有限公司共同签署了《关于锡南科技(泰国)有 限公司合资协议》,新设公司将负责投资建设泰国工厂,泰国工厂总投资金额6800万元美元( 或等值外币),实际投资金额以相关主管部门批准金额为准。本次投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 金及自筹资金。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投资事项在 董事会决策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为保障项目顺利实施,公司董事会授权经理层及其合法授权人全权办理公司泰国工厂建设 的全部事宜,包括不限于购买土地及相关资产,签署有关协议、合同,设立泰国子公司、申请 投资备案登记、聘请代理服务中介机构及办理其他与本事项相关的一切事宜。 二、交易对手方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无锡卡斯汀材料有限公司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李忠良 注册资本:50万元整 经营范围:金属材料的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 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实际控制人:锡南科技持有卡斯汀100%的股权 卡斯汀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投资标的的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锡南科技(泰国)有限公司(XinanTechnology(Thailand)CO.,LTD.) 2、境外公司董事:李忠良、张明哲、李晓斌 3、注册资本:500万泰铢 4、股权结构:公司持股99.9%,无锡卡斯汀材料有限公司持股0.1% 5、投资规模:总投资6800万元美元(或等值外币),包括设立泰国公司、购买土地、工 厂建设及设备投资等。 6、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7、项目地点:本次投资拟选址泰国罗勇府BanKhai区Tambolnonglalok3143号 8、经营范围:铝合金制品的研发、制造、加工及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 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普通货运。(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模具制造 ;金属结构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 主开展经营活动) 9、本次投资仍处于规划阶段,后续尚需履行国内境外投资备案或审批手续以及泰国当地 投资许可和企业登记等审批程序,泰国公司的注册登记信息最终以当地登记机关核准为准。 ──────┬────────────────────────────────── 2024-04-2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大华国际”)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北京大华国际为公 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 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2月,合伙人数量为37人,注册会计师15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 注册会计师人数52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4,909.97万元(含合并数,下同),审计业务收入为42,18 1.74万元,证券业务收入为33,046.25万元。审计2023年度上市公司客户家数59家,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本 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亿元。职业 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无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 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大华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0次、自 律监管措施0次和纪律处分0次。期间有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12次 、自律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以上处理均不在该所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姓名赵焕琪,1998年10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5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3年12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0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4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金山,2018年3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2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和复核上市公司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姓名李俊,2013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3年9月开始在北京大华国际所执业,2023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公司数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 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 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上期审计费用55万元,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及内控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管理层依审计工作量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 2024-04-25│其他事项 ──────┴────────────────────────────────── 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净利润为93,159,196.71元,期末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10,215,312.08元;母公司202 3年度净利润为93,160,768.13元,期末累计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09,945,403.43元,按照孰低原则 ,公司本报告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309,945,403.43元。 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度的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00,000,000股为基数,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按1 0股派发现金股利2.5元(含税),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在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 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若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 原则,按照最新总股本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 2023-12-29│其他事项 ──────┴────────────────────────────────── 一、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无锡锡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729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无锡锡南科技股 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5000 000股,每股发行价格为34.00元,并于2023年6月2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二、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相关股东关于股份锁定的承诺如下: (一)公司控股股东李忠良,实际控制人李忠良及李明杰承诺: 自发行人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本人不转让或委托任何第三人管理本人直 接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因发 行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人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约定。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月期 末(2023年12月27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人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期限自 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发 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二)无锡锡南融智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承诺: 自发行人发行的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36个月内,我司不转让或委托任何第三人管理其直接 或间接持有的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前已发行的股份,也不由发行人回购该等股份。因发行 人进行权益分派等导致本企业直接持有发行人股份发生变化的,仍遵守上述约定。 发行人上市后6个月内如公司股票连续20个交易日的收盘价均低于发行价,或者上市后6个 月期末(2023年12月27日,非交易日顺延)收盘价低于发行价,本企业持有发行人股票的锁定 期限自动延长至少6个月。若公司股票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 的,发行价将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如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股份锁定期长于本承 诺,则本企业直接和间接所持发行人股份锁定期和限售条件自动按照该等规定执行。 三、相关股东延长股份锁定期的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27日收市,公司上市后6个月期末股票收盘价为29.50元/股,低于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价格34.00元/股,触发上述承诺的履行条件。 依照股份锁定期安排及相关承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相关股东持有的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前股份在原锁定期基础上自动延长6个月。 ──────┬────────────────────────────────── 2023-12-13│其他事项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大华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大华国际”)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及情况说明:鉴于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团队已整体从大华分立 并被拟变更的会计师事务所北京大华国际吸收合并,经综合考虑,公司拟聘请北京大华国际为 公司2023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宜与大华进行了事前沟通,并征得 其理解和同意。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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