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72 君逸数码 更新日期:2024-11-2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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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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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下综合管廊智慧管│ 1.33亿│ 112.02万│ 795.92万│ 5.99│ ---│ 2025-01-25│
│理运营平台升级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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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指定用途 │ 5.57亿│ 0.00│ 0.00│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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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0.00│ 0.00│ 1.67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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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智慧城市综合解│ 1.21亿│ 326.01万│ 1631.59万│ 13.54│ ---│ 2025-01-25│
│决方案提升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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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测试及数据中心│ 6763.67万│ 135.91万│ 712.47万│ 10.53│ ---│ 2025-01-25│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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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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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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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
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4年4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4-011)。
近日,公司收到信永中和出具的《关于变更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签字
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信永中和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指派谢芳女士、王莉女士
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因信永中和内部工作调整,信永中和现委派范大洋先
生接替王莉女士继续为公司完成2024年度审计的相关工作。
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谢芳女士(项目合伙人)、范大洋先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
叶胜平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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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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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持续
督导保荐代表人之一柯润霖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为保证持续
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林证券现委派李露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接替柯润霖先生的持续督导
工作,继续履行持续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李露、张峰,持续督导期截止至2026
年12月31日。
公司对柯润霖先生在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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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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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21512600.88元,母公司2024年上半年度净利润为20380052.58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2024年半年度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2038
005.26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10936264.01元,母公司可供
分配的利润为265555694.82元(以上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3
年12月修订)》的规定,上市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
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总额和比例。公司2024年半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65555694.82元。
本着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
的合理回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2023年修订)》等有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4年8月2
6日公司的总股本123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1.00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23200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以后年度,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
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的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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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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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2024年1-6
月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
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不涉及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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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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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于20
24年8月16日通过邮件、即时通讯工具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会议于2024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
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丹女士
主持。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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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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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
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换届选举。
一、职工代表监事选举
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大会,经与会职工投票表决,
选举邓艳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职工代表监事选举产
生后,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不低于三分之一,邓艳女士将与公司2024年第
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
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时止。
上述职工代表监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职工代表监事任职
的资格和条件。
附件1:
邓艳女士个人简历:
邓艳女士,1986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2年至今任公司人
事专员。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邓艳女士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邓艳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邓艳女士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
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
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
律、法规和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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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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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3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6712.5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
提交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232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308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1.33元/股,募集资金总
额为人民币96496.40万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8683.93万元后,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87812.47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7月21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XYZH/2023CDAA1B0394号《验资报告》。募集资金到账后,公
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公司、保荐机构与募集资金开户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
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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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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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3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及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拟继续聘任信永中
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作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
项公告如下: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3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首席合伙人:谭小青先生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合伙人(股东)245人,注册会计师1656人。签署过证券
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超过660人。
信永中和2022年度业务收入为39.35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9.34亿元,证券业务收
入为8.89亿元。2022年度,信永中和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366家,收费总额4.62亿元,涉及
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电力
、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采
矿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3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信永中和已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投保职业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职业风险基金
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或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除乐视网证券虚假陈述责
任纠纷一案之外,信永中和近三年无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截止2023年12月31日,信永中和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
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35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和纪律处分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谢芳女士,2005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自2003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自2009年起在信永中和执业,自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的上市
公司超过5家。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莉女士,200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自2008年起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自2009年起在信永中和执业,自2022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
公司为4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叶胜平先生,1998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自2006年起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自2006年起在信永中和执业,自2021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
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有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3.独立性
信永中和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关于2024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和内部控制审计费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根据2024年公司及子公司的具体审计要求、审计范围和市场价格水平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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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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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股东成
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推荐,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韩家升为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附后),并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任
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韩家升的任职资格及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本次非独立董事补选工作完成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人数未
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韩家升个人简历:
韩家升,男,汉族,1990年7月生,辽宁大连人,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留权。电子科
技大学工学硕士,西南财经大学管理学硕士(MBA),工程师、经济师。自2016年10月起,历
任清华四川能源互联网研究院无线电能传输与电磁技术研究中心(现更名成都市易冲半导体有
限公司)产品工程师、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研发部工程师、成都产业集团成都产业
研究院有限公司研究员。2022年2月至今,任成都高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高级投资经理;2023
年5月至今任成都奕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9月至今任成都路维光电有限公司董事;
2023年9月成都中光电科技有限公司董事;2023年10月至今任中电科航空电子有限公司董事;2
023年10月至今任成都中科翼能科技有限公司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家升未持有公司股份,其在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成都高新投
资集团有限公司担任高级投资经理,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
的股东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
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
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
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
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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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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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准备情况的概述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
业会计准则》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
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与财务状况,对截止2023年
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
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本次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
审议,不涉及关联方和关联交易。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2023年下半年度存在可能发生信用减值损失或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包括应收
账款、其他应收款、应收票据、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进行全面清查和减
值测试后计提信用减值损失金额为33326697.19元,计提资产减值损失为-11403671.8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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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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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63401522.77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48402880.69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从2023年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为4840
288.07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剩余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16101668.39元,母公司
剩余可供分配的利润为271853647.50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
定,上市公司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
总额和比例。公司2023年度剩余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1853647.50元。
本着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则,综合考虑公司未来可持续发展,同时兼顾对投资者
的合理回报,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
司章程》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总股本12
32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送现金股利2元人民币(含税),共计派发现金股利2464
0000元(含税),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后,公司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年度,不以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如在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股权登记日应分配股数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现金
分红总额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现金分红的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
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
章程》《关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并上市后未来三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规
定,符合公司相关承诺,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充分考虑了公司2023年度盈利状况、公司未来发展
资金需求以及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
实施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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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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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君逸数码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保荐机构华林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林证券”)出具的《关于更换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之一程毅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不再
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工作。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华林证券现委派柯润霖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接替程毅先生的持续督导工作,继续履行保荐督导职责。
本次保荐代表人变更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
人为柯润霖、张峰,持续督导期截止至2026年12月31日。
公司对程毅先生在公司首次公开发行A股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及持续督导期间所做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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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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