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毓恬冠佳(301173)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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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173 毓恬冠佳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暂无数据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3-31│其他事项 ──────┴──────────────────────────────────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情况如下: 一、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负责人辞职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韩奋吉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韩奋吉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 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负责人职务。离任后,韩奋吉先生不再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 负责人职务,仍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韩奋吉先 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韩奋吉先生原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韩奋吉先 生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通过上海崧恬煌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 份13.8750万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1580%。韩奋吉先生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负责人职务后将继续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在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时所作出的各项承诺。 韩奋吉先生在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负责人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及董事会对韩奋 吉先生为公司发展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 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同意聘任吴宏洋女士(个人简历见附件)为公司董事 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吴宏洋女士目前在公司担任董事职务,已取得上海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所需的职业操守、专业能力和工作经验。吴宏洋女士尚未取得深圳证券 交易所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承诺将尽快完成董事会秘书任前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 。 ──────┬────────────────────────────────── 2025-02-28│其他事项 ──────┴────────────────────────────────── (一)上市地点及上市板块: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二)上市时间:2025年3月3日 (三)股票简称:毓恬冠佳 (四)股票代码:301173 (五)本次公开发行后的总股本:8783.4772万股 (六)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数量:2195.8700万股,占发行后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5%,本 次发行全部为新股,无老股转让 (七)本次上市的无流通限制及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1686.1923万股 (八)本次上市的有流通限制或限售安排的股票数量:7097.2849万股 (九)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在本次公开发行中获得配售的股票数量和限售安排:本次发 行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20.0492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9.13%。本次发行的战略配 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和其他参与 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 管理计划为国泰君安君享创业板毓恬冠佳1号战略配售集合资产管理计划(以下简称“君享1号 资管计划”),实际获配股数为88.2456万股,为本次公开发行数量的4.02%。其他参与战略配 售的投资者实际获配股数为331.8036万股,约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5.11%。其他参与战略配 售的投资者为广东广祺柒号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广祺柒号”)和南方 工业资产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承诺本次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 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 减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十)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流通限制及期限: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项 ”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一)发行前股东对所持股份自愿限售的承诺:详见本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承诺事 项”之“一、相关承诺事项”之“(一)本次发行前股东所持股份的限售安排、自愿锁定股份 、延长锁定期限以及股东持股及减持意向等承诺”的相关内容。 (十二)本次上市股份的其他限售安排: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 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 )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 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 2025-02-26│其他事项 ──────┴──────────────────────────────────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毓恬冠佳”,股票代码为“301173”。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195.8700万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28.33元/股。本次发行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 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 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 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的孰低值,故 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39.17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 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88.2456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4.02%;其 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31.8036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5.1 1%。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20.049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9.13%,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 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9.1248万股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48.8208万股,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32%;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27.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68%。根据《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 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9624.48776倍,高于 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 开发行股票数量的20.00%(向上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355.2000万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 。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93.6208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0 .32%;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82.2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49.68% 。回拨后本次网上定价发行的最终中签率为0.0173931729%,申购倍数为5749.38228倍。 本次发行的网上、网下认购缴款工作已于2025年2月24日(T+2日)结束。 一、新股认购情况统计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参与本次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缴款情况以及深交所和中国登记结算 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对本次战略配售 情况、网上、网下发行的新股认购情况进行了统计。 二、网下比例限售情况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本次发行中网下比例限售6个月的股份数量为896285股,约占网下发行总量的10.03%,约 占本次公开发行股票总量的4.08%。 ──────┬────────────────────────────────── 2025-02-24│其他事项 ──────┴──────────────────────────────────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毓恬冠佳”、“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2195.8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581号)。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担任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并于2025年2月24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5年2月24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国泰君安包销。 2、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3、本次公开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的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 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本 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5年2月21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 深业中心311室主持了毓恬冠佳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 、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下进行并公证。 ──────┬────────────────────────────────── 2025-02-21│其他事项 ──────┴────────────────────────────────── 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 符合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 和非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 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保 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为2195.8700万股,发行价格 为人民币28.33元/股。 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不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 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投资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基本养老保险基金 、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和合格境 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故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 配售。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39.17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根据最终确 定的发行价格,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和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 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以及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组成。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 工专项资产管理计划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88.2456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4.02%;其 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331.8036万股,占本次发行股份数量的15.1 1%。最终战略配售股份数量为420.0492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19.13%,初始战略配售股数与 最终战略配售股数的差额19.1248万股将回拨至网下发行。 战略配售回拨后、网上网下回拨机制启动前,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48.8208万股,占扣 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70.32%;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27.0000万股,占扣除最终战 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的29.68%。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1775.8208万股,网上及网下 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发行人于2025年2月20日(T日)利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网上定价初始发行“毓恬冠 佳”股票527.0000万股。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发行流程、缴款等环节,并于2025年2月24日(T+2日)及 时履行缴款义务。 1、网下投资者应根据《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于2025年2月24日(T+2日)16:00前,按最终确定的发行价 格与初步配售数量,及时足额缴纳新股认购资金。认购资金应该在规定时间内足额到账,未在 规定时间内或未按要求足额缴纳认购资金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多只新股同日发 行时出现前述情形的,该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不同配售对象共用银行账户的,若认购 资金不足,共用银行账户的配售对象获配新股全部无效。网下投资者如同日获配多只新股,请 按每只新股分别缴款,并按照规范填写备注。 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摇号中签结果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5年2月24 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 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下和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股份由国泰君安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网下发行部分采用比例限售方式,网下投资者应当承诺其获配股票数量的10%(向上取整 计算)限售期限为自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之日起6个月。即每个配售对象获配的股票中 ,90%的股份无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即可流通;10%的股份限售期 为6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发行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开始计算。 网下投资者参与初步询价报价及网下申购时,无需为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限售期安排, 一旦报价即视为接受本公告所披露的网下限售期安排。 战略配售方面,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获配股票限售期为12个月。限售期自本次公开发行 的股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开始计算。限售期届满后,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对获配股份的减 持适用中国证监会和深交所关于股份减持的有关规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提供有效报价的网下投资者未参与申购或者未足额申购或者获得初步配售的网下投资 者未及时足额缴纳认购款的,将被视为违约并应承担违约责任,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违约情 况报中国证券业协会备案。网下投资者或其管理的配售对象在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 的违规次数合并计算。配售对象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该配售对象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 板块相关项目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网下投资者被列入限制名单期间,其所管理的配 售对象均不得参与证券交易所各市场板块相关项目首发证券网下询价和配售业务。 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一 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证 、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 统计,本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11512397户,有效申购股数为50721050500股,配号 总数101442101个,配号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101442101。 ──────┬────────────────────────────────── 2025-02-19│其他事项 ──────┴──────────────────────────────────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毓恬冠佳”、“发行人”或“公司”)根据 《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以下简称“《注册办法》”)、《深圳 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 《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 9号,以下简称“《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 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实施细则》”)、《首次 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以下简称“《承销业务规则》”)、《 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4]237号,以下简称“《网下投资者 管理规则》”)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 7号)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自律规则等文件,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 所”)有关股票发行上市规则和最新操作指引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 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与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在保荐人(主承销商)处进行;本次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均通过深交 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以下简称“网下发行电子平台”)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 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结算平台进行,请网下投资者认真阅读本 公告及《网下发行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请网上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网上发行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发布的《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第208号])、《注册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业务实施 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网下发行 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券业协 会”)发布的《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 发[2024]237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 77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28.3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 薄后市盈率为16.07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 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30.5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2月17日(T-3日)发布的 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5.68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 的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 2025-02-19│其他事项 ──────┴──────────────────────────────────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毓恬冠佳”、“发行人”或“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2195.8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581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君安”、“ 保荐人”或“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195.8700万股,占发行后 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不进行老股转让。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 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 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深圳市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深圳市场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网上发行实施细则》(深证上[2018]279号),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证 券业协会”)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 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4]237号)和《首次公开发行证券网下投资 者分类评价和管理指引》(中证协发[2024]277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28.33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3年扣非前后孰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摊 薄后市盈率为16.07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3年扣非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的平 均静态市盈率30.55倍,低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2025年2月17日(T-3日)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 个月静态平均市盈率25.68倍,但仍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风险。发行 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理性做出投 资决策。 ──────┬────────────────────────────────── 2025-02-18│其他事项 ──────┴────────────────────────────────── 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毓恬冠佳”、“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2195.8700万股人民币普通股(A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 )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1581号)。 本次发行采用向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 条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 限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 本次公开发行股票2195.8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比例为25.00%,全部为公开发行新 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公开发行后总股本为8783.4772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39.17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 其中,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初始跟投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即109.7935万股(如本 次发行价格超过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 募基金、社保基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 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人的高级管 理人员与核心员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 量的10.00%,即219.5870万股,且认购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合计 认购金额不超过9400万元。 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配售数 量的差额将根据回拨机制规定的原则回拨至网下发行。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29.696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 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27.0000万股,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数量 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及网 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最终网下、网上发行数量及战略配售情况将在2025年2 月24日(T+2日)刊登的《上海毓恬冠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 网下发行初步配售结果公告》中予以明确。 为了便于社会公众投资者了解发行人的基本情况、发展前景和本次发行申购的相关安排, 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 1、网上路演时间:2025年2月19日(T-1日,周三)14:00-16:00; 2、网上路演网址:全景路演(网址:https://rs.p5w.net); 3、参加人员:发行人管理层主要成员和保荐人(主承销商)相关人员。 拟参与本次申购的投资者,请阅读2025年2月12日(T-6日)登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 巨潮资讯网,网址www.cninfo.com.cn;中证网,网址www.cs.com.cn;中国证券网,网址www. cnstock.com;证券时报网,网址www.stcn.com;证券日报网,网址www.zqrb.cn;经济参考网 ,网址www.jjckb.cn;中国金融新闻网,网址www.financialnews.com.cn;中国日报网,网址 cn.chinadaily.com.cn)上的招股意向书全文及相关资料。 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 2025-02-12│其他事项 ──────┴────────────────────────────────── 1、毓恬冠佳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申请已经深交所上市审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获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4 〕1581号)。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为国泰君安。 发行人股票简称为“毓恬冠佳”,股票代码为“301173”,该代码同时用于本次发行的初 步询价、网上申购及网下申购。 2、本次拟公开发行股票数量为2195.8700万股,占发行后总股本的25.00%,全部为公开发 行新股,公司股东不进行公开发售股份。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为8783.4772万股。 本次发行初始战略配售发行数量为439.1740万股,占本次发行数量的20.00%。其中,保荐 人相关子公司初始跟投数量为本次发行数量的5.00%,即109.7935万股(如本次发行价格超过 剔除最高报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公募基金、社保基 金、养老金、年金基金、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 荐人相关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与核心员 工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项资产管理计划预计认购数量不超过本次发行数量的10.00%,即 219.5870万股,且认购金额不超过2500万元;其他参与战略配售的投资者合计认购金额不超过 9400万元。最终战略配售比例和金额将在确定发行价格后确定。最终战略配售数量与初始战略 配售数量的差额将根据“六、本次发行回拨机制”中的原则进行回拨。 回拨机制启动前,本次网下初始发行数量为1229.696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 后发行数量的70.00%;网上初始发行数量为527.0000万股,约占扣除初始战略配售数量后发行 数量的30.00%。最终网下、网上发行合计数量为本次发行总数量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网下 及网上最终发行数量将根据回拨情况确定。 3、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由保荐人(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 商)将通过网下初步询价直接确定发行价格,网下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初步询价和网下发 行由保荐人(主承销商)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负责组织实施;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 易系统进行。 4、本次发行初步询价时间为2025年2月17日(T-3日)的9:30-15:00。在上述时间内,符 合条件的网下投资者可在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为其所管理的配售对象填写、提交申购价 格和拟申购数量等信息。 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址为:https://eipo.szse.cn,请符合资格的网下投资者通过 上述网址参与本次发行的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报价、查询的时 间为初步询价和网下申购期间每个交易日9:30-15:00。 ──────┬────────────────────────────────── 2025-02-12│其他事项 ──────┴────────────────────────────────── 一、发行人上市的目的 公司是以汽车天窗为主要产品的汽车运动部件制造商,拥有汽车天窗设计、研发、生产一 体能力,主要服务于在中国设立的国内外知名汽车厂商以及部分海外整车制造商,提供专业的 、系统的各类汽车天窗以及其他汽车运动部件成套解决方案,是一家优秀的汽车零部件一级供 应商。公司目前主要客户包括长安汽车、一汽集团、吉利汽车、广汽集团、上汽大众、长城汽 车、奇瑞汽车等国内知名整车厂。 随着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其下游行业的快速发展,公司业务呈现良好发展态势。目前,公司 存在资产负债率较高、融资渠道与资金实力有限、生产能力趋于饱和等问题。 因此,公司上市的目的主要是通过资本市场拓宽融资渠道,促进企业做优做强,与投资者 共享发展成果。 二、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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