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75 中科环保 更新日期:2025-02-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龙净(厦门)新能源│ 19400.00│ ---│ 100.00│ ---│ -372.19│ 人民币│
│科技有限公司 │ │ │ │ │ │ │
├─────────┼─────┼─────┼─────┼─────┼──────┼──────┤
│衡阳中科环境科技有│ 3100.00│ ---│ 55.00│ ---│ -14.83│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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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晋城市城市生活垃圾│ 3.40亿│ 622.92万│ 3.17亿│ 93.16│ 987.87万│ 2022-05-30│
│焚烧发电项目 │ │ │ │ │ │ │
├─────────┼──────┼─────┼─────┼─────┼─────┼──────┤
│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 1.12亿│ ---│ 1.12亿│ 100.00│ 2689.42万│ 2023-11-20│
│发电项目炉排炉三期│ │ │ │ │ │ │
│工程1期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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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4800.00万│ ---│ 48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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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2.50亿│ 97.01万│ 2.50亿│ 100.00│ 1648.57万│ 2021-04-02│
│模式建设绵阳市第二│ │ │ │ │ │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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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 3.50亿│ 1034.15万│ 3.18亿│ 90.87│ -480.23万│ 2022-12-01│
│发电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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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2.50亿│ ---│ 2.50亿│ 100.00│ ---│ ---│
│债务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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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北京中科润│海城中科 │ 1.44亿│人民币 │--- │2036-04-29│连带责任│否 │是 │
│宇环保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北京中科润│慈溪中科 │ 1.22亿│人民币 │--- │2037-11-06│连带责任│否 │是 │
│宇环保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北京中科润│慈溪中科 │ 8626.19万│人民币 │--- │2029-04-15│连带责任│否 │是 │
│宇环保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北京中科润│慈溪中科 │ 5000.00万│人民币 │--- │2037-12-20│连带责任│否 │是 │
│宇环保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北京中科润│慈溪中科 │ 4960.00万│人民币 │--- │2027-05-16│连带责任│否 │是 │
│宇环保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北京中科润│慈溪中科 │ 4270.00万│人民币 │--- │2038-03-03│连带责任│否 │是 │
│宇环保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北京中科润│慈溪中科 │ 2888.11万│人民币 │--- │2029-10-15│连带责任│否 │是 │
│宇环保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北京中科润│慈溪中科 │ 0.0000│人民币 │--- │2027-04-29│连带责任│否 │是 │
│宇环保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北京中科润│慈溪中科 │ 0.0000│人民币 │--- │2024-04-18│连带责任│是 │是 │
│宇环保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北京中科润│慈溪中科 │ ---│人民币 │--- │--- │--- │否 │是 │
│宇环保科技│ │ │ │ │ │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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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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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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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
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事
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根据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实际控制人中国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对审计工作统一管理的要求,同时综合考虑公司业务
发展情况和整体审计需求,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拟聘任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2024年度审计机构,公司已就该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各方均已明确
知悉本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5.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上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278人,注册会计师为253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为693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50.01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为17.65亿元;
2023年度共有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71家,审计收费8.32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
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事务所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为12.50亿元,符合相关规定。
3.诚信记录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施1
次和纪律处分0次,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熊宇,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
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将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
司审计报告5份以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杰,202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3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
业,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将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禹正凡,2004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1年开始在立信事务
所执业,200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将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
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5份以上。
2.诚信记录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为86.0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费用为68.80万元,内控审计费用为17.20
万元。费用总额较上年减少14.00万元,费用变化不超过20%。以上费用主要依据公司业务规模
、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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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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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12月4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2311.60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2.41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
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2月
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并确定公司本次激
励计划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12月4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293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2311.6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2.41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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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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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中科环保”)于2024年12月
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中央企业控股上市
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工作指引》(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及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并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4年9月19日,公司披露了《独立董事关于公开征集表决权的公本公司及董事会
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告》,独立董事张学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定于2024年10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
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截至征集结束
时间,独立董事张学未收到股东的投票权委托。
(三)2024年9月19日至2024年9月2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
及职务在公司内部进行公示。截至公示期满,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关于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异议。2024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
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四)2024年10月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中国科学院控股
有限公司批复的公告》,公司控股股东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收到公司实际控制人中国
科学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科控股”)《关于同意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批复》(科资发股字〔2024〕98号),国科控股原则同意公司实
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五)2024年10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有关事项的议案》。同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
(六)2024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与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并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监事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律师及独立财务顾问出具相应报告。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根据《工作指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授予价值
不得高于授予时薪酬总水平的40%,同时3名拟激励对象因离职等原因不再参与本次激励计划,
公司董事会根据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对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数量及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人数由296人调整为293人;首次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2413.70万股调整为2311.60万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由600.
00万股调整为570.00万股;调整后,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2881.6
0万股,约占公司股本总额147188.00万股的1.96%。
除上述调整外,本次激励计划实施的内容与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内
容一致。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再次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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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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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7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无需
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慈溪中科”)提供担保,预计新增的担保额度为1400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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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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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张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
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
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并承诺自征
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张学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
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张学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
10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
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张学,其基本情况如下:张学,男,1979年
7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研究生。2005年6月至2010年6月,历任北京市第一中
级人民法院书记员、法官;2010年6月至2012年9月,任新华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纪检专员;
2012年9月至2014年9月,任新华卓越健康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法律合规负责人;2014年9月至今
,任北京德恒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合伙人。目前兼任京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合众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张学自2024年7月起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学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
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
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
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三
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
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
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
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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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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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5月10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同意公司修订《公司章程》、变
更注册地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备案登记及新增和修订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30)。
公司于2024年6月6日完成《公司章程》及注册地址变更的工商备案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北
京市海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变更后的营业执照信息公告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59600313X0
2.名称: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9层901
5.法定代表人:栗博
6.注册资本:147188万元
7.成立日期:2012年5月24日
8.经营范围:技术开发、技术推广、技术服务;废气治理;大气污染治理;专业技术服务
;销售自行开发后的产品、电子产品、机械设备、五金交电;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
进出口;水污染治理;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机械设备租赁(不含汽车租赁);城乡生活垃
圾的清扫、收集、运输、处理;固体废物污染治理;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劳务分包;建设
工程项目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
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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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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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委托信用评级机构中诚信国际
信用评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诚信国际”)对公司主体信用状况进行了评级。中诚信国
际在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及相关行业情况进行综合分析与评估的基础上,出具了《2024年度北
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信用评级报告》,确定公司主体信用评级结果为AA,评级
展望为稳定,有效期为2024年4月12日至2025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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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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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预计向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在2024年度为部分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预计新增
的担保额度为160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上述新增对外担保额度授权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担保用途、担保方
式、担保期限以银行担保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024年拟新增担保的被担保方慈溪中科基本情况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中的担保用途、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重要条款由公司、控股公司与
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
准。
是否关联担保: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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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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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269674154.75元,母公司2023年实现净利润为236620944.13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
,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744624686.90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96581594.33元。根
据《公司章程》关于利润分配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公司经营成果的原
则,经综合考虑股东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等因素,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
提下,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47188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7188000.00元(含
税)。本次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54.58%。本次不
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若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方案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发生变动,则以实施分配
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
进行调整。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同意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前,公司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制度的有关规
定,严格控制内幕信息知情人范围,对相关内幕信息知情人履行了保密和严禁内幕交易的告知
义务,并对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时进行了备案登记,防止内幕信息的泄露。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经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存在一定不确定
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防范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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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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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业务整体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近日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办公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11层1102-03”搬迁至“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
号9层901”。
除上述办公地址外,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电子邮箱等信息均保持不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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