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75 中科环保 更新日期:2026-10-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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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6-28│ 3.82│ 13.50亿│
├───────────┼───────────┼───────────┼───────────┤
│可转债 │ 2026-10-16│ 100.00│ 10.00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平南中科绿色能源有│ 5175.00│ ---│ 100.00│ ---│ 333.48│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6-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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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晋城市城市生活垃圾│ 3.40亿│ ---│ 3.40亿│ 100.00│ 1009.33万│ 2022-05-30│
│焚烧发电项目 │ │ │ │ │ │ │
├─────────┼──────┼─────┼─────┼─────┼─────┼──────┤
│慈溪市生活垃圾焚烧│ 1.12亿│ ---│ 1.12亿│ 100.00│ 3807.28万│ 2023-11-20│
│发电项目炉排炉三期│ │ │ │ │ │ │
│工程1期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800.00万│ ---│ 48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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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 2.50亿│ ---│ 2.50亿│ 100.00│ 1973.21万│ 2021-04-02│
│模式建设绵阳市第二│ │ │ │ │ │ │
│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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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城市生活垃圾焚烧│ 3.50亿│ 65.52万│ 3.32亿│ 94.72│ 1092.71万│ 2022-12-01│
│发电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2.50亿│ ---│ 2.50亿│ 100.00│ ---│ ---│
│债务 │ │ │ │ │ │ │
├─────────┼──────┼─────┼─────┼─────┼─────┼──────┤
│结余募集资金永久补│ ---│ 1847.40万│ 1847.62万│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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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4-02 │交易金额(元)│5175.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广西平南县北控水务环保有限公司10│标的类型 │股权 │
│ │0%股权 │ │ │
├──────┼────────────────┴──────┴────────────────┤
│买方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北控水务(广西)集团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广西贵港北控│
│ │水务环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贵港环保")100%股权及广西平南县北控水务环保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平南环保")100%股权。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交易概述 │
│ │ 1.公司以公开摘牌方式收购北控水务(广西)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西水务")持│
│ │有的贵港环保及平南环保(以下简称"标的公司")100%股权。转让价格分别为人民币30267.│
│ │00万元和5175.00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贵港环保和平南环保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 │
│ │司。 │
│ │ 2026年4月2日,平南环保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取得新颁发的营业执照。 │
└──────┴────────────────────────────────────────┘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6-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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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慈溪中科 │ 1.18亿│人民币 │--- │2027-12-20│连带责任│否 │否 │
│宇环保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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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慈溪中科 │ 1.14亿│人民币 │--- │2037-11-06│连带责任│否 │否 │
│宇环保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北京中科润│慈溪中科 │ 6130.00万│人民币 │--- │2038-03-03│连带责任│否 │否 │
│宇环保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北京中科润│慈溪中科 │ 5000.00万│人民币 │--- │2027-04-29│连带责任│否 │否 │
│宇环保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北京中科润│慈溪中科 │ 4828.50万│人民币 │--- │2037-12-20│连带责任│否 │否 │
│宇环保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北京中科润│慈溪中科 │ 3980.00万│人民币 │--- │2027-05-16│连带责任│否 │否 │
│宇环保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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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慈溪中科 │ 2340.47万│人民币 │--- │2036-06-20│连带责任│否 │否 │
│宇环保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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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慈溪中科 │ 1980.00万│人民币 │--- │2030-03-14│连带责任│否 │否 │
│宇环保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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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慈溪中科 │ 990.00万│人民币 │--- │2029-04-01│连带责任│否 │否 │
│宇环保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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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绵阳中科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宇环保科技│ │ │ │ │ │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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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慈溪中科 │ ---│人民币 │--- │--- │--- │未知 │未知 │
│宇环保科技│ │ │ │ │ │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
│北京中科润│慈溪中科 │ ---│人民币 │--- │2036-06-20│连带责任│否 │否 │
│宇环保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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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慈溪中科 │ ---│人民币 │--- │2026-04-28│连带责任│是 │否 │
│宇环保科技│ │ │ │ │ │担保 │ │ │
│股份有限公│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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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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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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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10月19日收到公司
非独立董事兼总经理童琳先生的辞职报告,童琳先生因工作调动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
总经理职务,辞职后童琳先生将不再担任公司及控股公司任何职务。
童琳先生作为董事的原定任期为2025年7月7日至2026年1月15日,作为总经理的原定任期
为2023年5月9日至2026年1月15日,因董事会换届选举工作延期,任期顺延至今。截至辞职报
告签署日,童琳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
未履行的减持承诺事项。童琳先生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获授
限制性股票87.40万股,截至辞职报告签署日尚未归属。童琳先生辞去公司职务后,上述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将按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有关规定、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及授予协议的约定处理。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童琳先生的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
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也不会影响董事会正常运作和公司经营管理,其辞职自公司收到辞
职报告当天生效,并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工作交接。后续公司将按照法定程序,尽快完成董事
增补、总经理聘任工作。
童琳先生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
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童琳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工作做出的贡献表
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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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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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环保或发行人)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
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
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6〕135号)等相
关规定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中科转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15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
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本次向不特定
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点提示如下:
1.网上投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
26年10月20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
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
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
的70%时,或当原股东优先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
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及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
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将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
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的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
足100000.00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100000.00万元,保荐人(主承销商)
根据网上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
30%,即原则上最大包销金额为300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保
荐人(主承销商)将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沟通: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
程序,保荐人(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并及时向
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保荐人(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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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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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中科转债本次发行100000.00万元(共计10000000.00张),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
本次发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日和网上申购日为2026年10月16日(T日)。
二、发行结果
根据《发行公告》,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
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采用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
者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发售的方式进行。最终发行结果如下:1.向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原股东共优先配售中科转债总计8186563张,即818656300.00元,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81.
87%。
2.社会公众投资者网上申购结果及发行中签率
本次发行最终确定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的中科转债总计为1813430张,即181343000
.00元,约占本次发行总量的18.13%,网上中签率为0.0019277780%。
根据深交所提供的网上申购信息,本次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有效申购数量为940684
02910张,配号总数为9406840291个,起讫号码为000000000001—009406840291。
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将在2026年10月19日(T+1日)组织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中
签结果将于2026年10月20日(T+2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公告。
申购者根据中签号码,确认认购可转债的数量,每个中签号只能购买10张(即1000元)中科转
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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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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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环保、公司、本公司或发行人)和国
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保荐人(主承销商)或主承销商)根据《中华
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7号〕)、《证券
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8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23号)、《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2025年修订)》(深证上〔2025〕268号)和《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6年修订)》(深证上〔202
6〕135号)等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或中科转
债)。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6年10月15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
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股东优先配售
,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
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请投资者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
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1.本次可转债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6年10月16日(T日),申购时
间为T日9:15-11:30,13:00-15:00。原股东在2026年10月16日(T日)参与优先配售时,需在
其优先配售额度之内根据优先配售的可转债数量足额缴付资金。原股东及社会公众投资者参与
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的网上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
2.投资者应结合行业监管要求及相应的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合理确定申购金额,不得超
资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保荐人(主承销商)发现投资者不遵守行业监管要求,超过相应资
产规模或资金规模申购的,有权认定该投资者的申购无效。投资者应自主表达申购意向,不得
概括委托证券公司代为申购。
3.投资者参与可转债网上申购只能使用一个证券账户。同一投资者使用多个证券账户参与
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或投资者使用同一证券账户多次参与同一只可转债申购的,以该投资者
的第一笔申购为有效申购,其余申购均为无效申购。申购一经深交所交易系统确认,不得撤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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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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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中科环保)向不特定对象发行10
0000.00万元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中科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
会证监许可〔2026〕2349号文同意注册。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
(2026年10月15日,T-1日)收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原
股东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本次发行的《募集说明书提示性公告》已刊登于2026
年10月14日的《上海证券报》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指定的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本次
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及相关资料可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
m.cn)查询。为便于投资者了解中科环保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有关情况和
本次发行的相关安排,发行人和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将就本次发行举行网上路演,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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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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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1.本次交易的基本情况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环保)以参股形式与其他股东方在香
港设立合资公司洁能投资(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能投资或合资公司),以合资公司作
为要约人,通过协议安排、现金和股份对价二选一的方式向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浙能锦江环境
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能锦江)发起要约,实施浙能锦江私有化项目(以下简称私有化项
目)。中科环保本次对外投资金额不超过7亿元,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
2.2026年2月25日,中科环保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拟对外投资的议案》。鉴于本次交易存在不确定性且涉及商业秘密
,披露该事项及交易金额可能会存在损害中科环保利益或误导投资者的情形,根据相关法律法
规、规章制度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此议案后,中科环保暂缓披露
该事项的具体细节。具体内容详见中科环保于2026年2月26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第
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6-006)。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包括私有化项目)尚需完成境内外主管部门备
案或审批程序。
中科环保在浙能锦江及洁能投资于2026年9月29日发布联合公告《PROPOSEDPRIVATISATION
OFZHENENGJINJIANGENVIRONMENTHOLDINGCOMPANYLIMITEDBYWAYOFASCHEMEOFARRANGEMENT》后,
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暂缓披露期间公司股票交易未发生异常波动。
3.2026年3月16日,中科环保以参股形式与浙江能源香港控股有限公司、浙能资本控股有
限公司、浙江省环保集团有限公司、浙旅盛景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浙江省产投集团有限公司、
嘉德国际有限公司签署《有关洁能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的股东协议》(以下简称原股东协议
)。2026年8月27日,嘉德国际有限公司退出,其所持股份由浙能资本控股有限公司优先收购
,中科环保与剩余股东签署《修订并重述有关洁能投资(香港)有限公司的股东协议》(以下
简称股东协议),各方已共同出资在香港新设一家按照香港法律注册成立的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作为要约人,公司名称为JIENENGINVESTMENT(HONGKONG)LIMITED(洁能投资(香港)有限公
司),拟通过协议安排、现金和股份对价二选一的方式向新加坡主板上市公司浙能锦江发起要
约,实施浙能锦江私有化项目。该股东协议完全取代和替代原股东协议,且不影响各方在股东
协议生效前已在原股东协议项下已发生的任何权利、义务和责任。
截至目前,洁能投资初始发行股份数为30000股,每股0.7新元,股本总额为21000新元。
其中,中科环保认购股份数为3750股,持股比例12.50%。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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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9-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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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9月10日(周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9
月10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9月10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901,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栗博。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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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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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向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无
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北京中科华治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中科华治”)提供不超过5000.00万元担保,担保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具体情况如下: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2026年拟新增担保的被担保方中科华治基本情况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中的担保用途、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重要条款由公司、中科华治与
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
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事项主要为满足中科华治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中科华治为
公司全资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控制权,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不存
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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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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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随着海外业务的发展,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
币结算量不断上升。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
响,拟使用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或等值外币,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
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开展套期保值业务,交易品种仅限于远期结
售汇。
2.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和2026年8月21日分别召开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5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
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3.风险提示: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为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遵循合法、
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投机交易,但在外汇套期保值开展过程
中仍存在市场波动风险、政策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随着海外业务的发展,公司外币结算量不断上升。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
降低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的影响,拟开展套期保值业务。
(二)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2026年度业务发展情况,预计设备销售、技术收购相关外币业务合计规模不超过
人民币15000万元。据此,公司2026年度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
或等值外币,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该额度。
(三)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远期结售汇。
2.交易涉及的币种:仅限于与公司实际经营业务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包括
但不限于美元、欧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币种。
3.交易对手:公司拟与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
机构进行交易。
4.占用的保证金及权利金上限(含预计占用金融机构授信额度等)不超过人民币500万元
(或等值外币)。
(四)交易期限
交易期限为2026年度。
(五)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使用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8月11日和2026年8月21日分别召开2026年审计委员会第5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
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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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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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补董事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
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增补董事情况
根据控股股东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的推荐,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
,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庄五营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
任期自股东会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本次增补完成后,董事会中兼
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二、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查意见
候选人庄五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规定,
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和行业经验;未发现其存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董
事的情形,未曾受到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相关部门的任何处罚和惩戒,也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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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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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公司总股本147188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303160
0.00元(含税)。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8月21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2025年度
股东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一)分配基准:2026年半年度。
(二)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的情况。公司20
26年1-6月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721761.91元,加期初未分配利润976586424.2
1元,扣除2025年度利润分配147188000.00元,计提盈余公积20833869.20元,2026年6月30日
公司合并报表实际可供分配利润1036286316.92元。截至2026年6月30日,母公司可供股东分配
的利润为229333985.29元,股本基数为1471880000股。
(三)综合考虑公司盈利状况、未来现金流状况、股东回报及公司可持续发展等因素,根
据《公司法》《公司章程》《未来五年(2024年-2028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等相关规定及2
025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现提出2026年中期利润分配预案为:以公司目前总股本147188000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7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
3031600.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期间。
(四)公司预计现金分红金额为人民币103031600.00元(含税),占2026年半年度合并报
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45.24%。
(五)自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到方案实施前公司的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
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
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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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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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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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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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8月10日收到
公司非独立董事李波先生的辞职报告,李波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及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委员职务。李波先生原定任期为2023年1月16日起至2026年1月15日,因董事会换
届选举工作延期,任期顺延至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李
波先生的辞任未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辞职自公司收到辞职报告当天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波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其配偶或其他关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
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减持承诺事项,离任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已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工作
交接。公司及董事会对李波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工作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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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5│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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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8月5日,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由招标代
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中标通知书》,确定公司作为牵头人组成
的联合体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科環保科技(香港)國際有限公司为侯马市
垃圾焚烧发电项目的中标人。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侯马市上马街道办事处卫家庄村生活垃圾填埋场西侧。
2.项目建设规模:本项目生活垃圾焚烧总规模为800t/d,一期即本期建设规模600t/d(其
中垃圾仓土建按800t垃圾储量一次建成),预留对外供热接口,预留二期建设用地。
3.项目合作模式:本项目采取建设-拥有-运营-移交(BOOT)模式实施。
4.服务范围:本项目特许经营服务范围为侯马市、曲沃县、翼城县全域。
5.特许经营期:40年(含前期及建设期)
二、《中标通知书》主要内容
1.项目名称:侯马市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招标人:侯马市城市管理局
3.招标代理机构:国信国际工程咨询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4.中标人: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科環保科技(香港)國際有限公司(
联合体)
5.中标价格:131.00元/吨(生活垃圾处理服务费初始单价)
三、项目中标对公司业绩的影响
本项目中标,是公司继晋城项目后在山西省的又一重要布局。项目如能顺利实施,将进一
步扩大公司在垃圾焚烧发电领域的业务规模,提升公司的行业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预计对公
司未来经营业绩产生积极影响。上述影响程度尚需视项目正式合同签订及实际实施情况而定,
对公司短期经营业绩不构成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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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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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经营业绩情况说明
2026年上半年,公司紧扣“狠抓经营、创新破局”工作主线,持续深化精细化管理、推进
技术创新,着力提升运营水平与热能利用效率,质量与效益稳步提高;研发成果加速产业化落
地,提质增效的作用持续凸显。产能端,2025年投产的玉溪项目及完成并购的晋州项目产能持
续释放;2026年4月新并购的平南项目完成交割;在建项目石家庄项目热力提升工程、衡阳项
目、藤县项目有序推动施工建设,有效拉动收入及利润增长。通过产能提升、运营优化、技术
创新等多路径协同推进,公司经营规模稳步扩张、业绩稳健增长。
2026年上半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5401.19万元,同比增长36.05%;实现营业利润27280
.05万元,同比增长12.73%;实现利润总额27558.93万元,同比增长14.08%;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22772.18万元,同比增长16.03%;实现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22127.74万元,同比增长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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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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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日披露了《关于
特定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深圳市国科瑞华三期股权投资基
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国科瑞华”)计划在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
月内(2026年4月8日至2026年7月7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86股(占
公司总股本比例0.82%)。
近日,公司收到国科瑞华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本公告披
露之日,国科瑞华上述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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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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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中科实业集团(控股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科集团”)持有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股份850000000股,占公司当
前总股本的57.75%,该部分股份原锁定期为36个月(2022年7月8日至2025年7月7日)。2025年
6月30日中科集团决定将上述股份锁定期延长12个月,至2026年7月7日解除限售。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2025年6月30日披露于信息披露指定网站的《关于控股股东自愿延长限售股份锁定期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95)。
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收到中科集团《关于自愿延长持有中科环保限售股份锁定期的承诺
函》,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充分信心,切实履行控股股东责任,进一步维护上市公司长
期价值稳定,增强投资者信心,支持资本市场长期健康发展,保护广大中小股东利益,中科集
团自愿再次延长所持有的公司首发前限售股份的锁定期。具体情况如下:
一、追加承诺股东基本情况介绍
1.基本信息
股东名称:中科实业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6月8日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南座1302室
注册资本:124831.47万元
经营范围:投资及投资管理;计算机软件及硬件、新材料、新能源和光机电一体化领域新
产品生产加工、销售:通信、生物工程、环保设备的技术开发、转让、服务;智能卡、IC卡的
制作;房地产开发经营;物业管理及咨询;服装加工;室内装璜;承办展览、展示;技术培训
;会议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与上述业务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
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有关的咨询和技术服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
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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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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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5日(周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
月2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901,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栗博。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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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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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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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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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管理办法》和《
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进行分配。上述两项制度于2025年6月20日在指定信息披露网站披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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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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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保证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第一期绿色超
短期融资券(债券简称:25中科环保SCP001(绿色),债券代码:012582722)兑付工作的顺
利进行,方便投资者及时领取兑付资金。
托管在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的债券,其兑付资金由发行人在规定时间之前划付
至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指定的收款账户后,由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在兑
付日划付至债券持有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债券兑付日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
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如遇法定节假日,则划付资金的时间相应顺延。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变更,应在兑付
前将新的资金汇划路径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因债券持有人资金汇划路径
变更未及时通知银行间市场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而不能及时收到资金的,发行人及银行间市场
清算所股份有限公司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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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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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9日、2025年7月
7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注册发行
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同意公司在银行间债券市场申请注册发行规模合计不
超过人民币10亿元(含10亿元)的债务融资工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20日、2025
年7月7日披露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关于注
册发行银行间债券市场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2025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98)。
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收到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出具的《接受注册通知书》(中市
协注〔2025〕SCP228号),同意接受公司注册超短期融资券,注册金额为人民币6亿元,注册
额度自《接受注册通知书》落款之日(2025年8月25日)起2年内有效,在注册有效期内可分期
发行。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披露的《关于债务融资工具获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
商协会核准注册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111)。
公司于2025年11月11日发行了2025年度第一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总额为3亿元,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3日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第一期绿色超短期融资券发行情况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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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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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17日(周五)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
月17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901,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栗博。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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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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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
以下简称“深交所”)出具的《关于受理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申请文件的通知》(深证上审〔2026〕67号)。深交所对公司报送的向不特
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申请文件进行了核对,认为申请文件齐备,决定予以受理。
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尚需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
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事项最终能否通过深交所审核并获得证监会作出同意注册的批复及时间
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及时履行信
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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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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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2日(周四)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
月2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4月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苏州街3号大恒科技大厦北座901,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
(2)网络投票: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股东提供网络形
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
统进行网络投票。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栗博。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股东
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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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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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份12000086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0.82%)的股东深圳市国科瑞华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
称“国科瑞华”)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
公司股份不超过120000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2%)。
一、股东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深圳市国科瑞华三期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二)股东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国科瑞华持有公司股份12000086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0.82%。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拟减持原因:国科瑞华经营发展需要。
(二)股份来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持有的股份。
(三)拟减持数量及比例:国科瑞华拟减持不超过1200008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82%
。
(四)减持方式:集中竞价方式。
(五)减持期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3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4月8日至20
26年7月7日。
(六)减持价格区间:根据减持时的二级市场价格及交易方式确定。
(七)减持期间,公司如有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减
持股份数量、价格将相应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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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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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预计向控股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该
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根据业务发展及生产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慈溪中科众茂环保热电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慈溪中科”)提供不超过36000.00万元担保,向控股公司绵阳中科绵投环境服务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绵阳中科”)提供不超过3051.75万元担保,担保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预计新增的担保额度为39051.7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二、被担保人基本
情况2026年拟新增担保的被担保方慈溪中科、绵阳中科基本情况如下: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担保协议中的担保用途、担保方式、担保金额、担保期限等重要条款由公司、慈溪中科、
绵阳中科与相关债权人在以上额度内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
担保文件为准。
四、董事会意见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事项主要为满足慈溪中科和绵阳中科生产经营及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
慈溪中科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和绵阳中科为公司控股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管理、财务等方面具有
控制权,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不存在损害投资者利益的情形。公司将要求绵阳中科其他股
东按持股比例提供同比例担保,并由绵阳中科提供有效的反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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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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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1471880000股为基
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47188
000.00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相关规定的
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的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度中期分红规划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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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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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会议定于2026年4月17日(周五)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7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8日
7.出席对象:
(1)2026年4月8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
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
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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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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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北京中科润宇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
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
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机构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事务所”)成立日期:
2011年1月24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上海市黄浦区南京东路61号四楼
首席合伙人:朱建弟
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为300人,注册会计师为2523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
告的注册会计师为802人;
2025年度收入总额(未经审计)为50.00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36.72亿元,证券业务
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共有上市公司审计客户770家,审计收费9.16亿元,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信息
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建筑业、采矿业、房
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等,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1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事务所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余额为1.71亿元,已计提充足的职业风险
基金,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3次、自律
监管措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3名。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熊宇,2007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13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业,20
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5份以上。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郭杰,2022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3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执
业,202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2份。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博,2016年取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2025年开始在立信事务所
执业,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从2026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
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熊宇因北方长龙新材料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审计项目,于2026年
1月28日,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
除上述事项外,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
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
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6年度审计费用86.00万元(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7.2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以
上费用主要依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
。如果审计范围或工作量发生重大变化,审计费用在此收费基础上进一步协商确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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