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逸豪新材(30117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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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176 逸豪新材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0,000吨高精度│ 5.87亿│ 4138.33万│ 1.69亿│ 28.73│ 20.00万│ 2025-12-31│ │电解铜箔项目 │ │ │ │ │ │ │ ├─────────┼──────┼─────┼─────┼─────┼─────┼──────┤ │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 6293.86万│ 0.00│ 0.00│ 0.00│ 0.00│ ---│ │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436.00万│ 4718.00万│ 9436.00万│ 100.00│ ---│ ---│ ├─────────┼──────┼─────┼─────┼─────┼─────┼──────┤ │研发中心项目 │ 5892.81万│ 2275.51万│ 3617.65万│ 61.39│ 0.00│ 2025-06-30│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1.00亿│ 100.00│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12-01 │ ├──────┼────────────────────────────────────────┤ │关联方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住宿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01 │ ├──────┼────────────────────────────────────────┤ │关联方 │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及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及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住宿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01 │ ├──────┼────────────────────────────────────────┤ │关联方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住宿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01 │ ├──────┼────────────────────────────────────────┤ │关联方 │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及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及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住宿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12│其他事项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 54),公司股东赣州逸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逸源基金”)计划 在上述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1657949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逸源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数量达到1%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股东 逸源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注:公司“当前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165794925股,即目前总股本169066667股剔 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271742股,下同。 ──────┬────────────────────────────────── 2024-09-30│其他事项 ──────┴────────────────────────────────── 近日,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收到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赣州逸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逸源基金”)的《股份减 持计划告知函》,其拟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逸源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243098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7.50%) 。逸源基金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1657949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 注1:公司“当前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165794925股,即目前总股本169066667股剔除 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271742股,下同;注2:逸源基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中全称为“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赣州逸源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4-09-11│其他事项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冷大光先生出具 的《关于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获悉冷大光先生的亲属冷金峰先生于2024年7 月9日至2024年7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股份变动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 ──────┬────────────────────────────────── 2024-08-27│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4年半年度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后,2024年6月30日公司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10828048.67元。 ──────┬────────────────────────────────── 2024-05-15│其他事项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总额人民币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11011.86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32)。 公司已于2024年2月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超募资金3000万元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就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 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超募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已于2024年5月1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超募资金1718万元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就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 保荐代表人。 ──────┬────────────────────────────────── 2024-04-23│其他事项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逸豪新材”)于2024年4月19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718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 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2024-04-23│其他事项 ──────┴────────────────────────────────── 根据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 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每年6万元(含税),由公司按月发放。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未在 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因执行董事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 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2、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 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因执行监事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 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及考核奖金组成,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标准主要 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考核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 效考核等综合确定。 四、其他说明 1、2024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实施;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 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 整。 ──────┬────────────────────────────────── 2024-04-23│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3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 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损 失)。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后,2023年公司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13995518.75元。 ──────┬────────────────────────────────── 2024-04-23│其他事项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29 5.59万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24133.02万元。 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计 划和资金需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 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鉴于目前外部环境具有较大不确定性,公司2023年业绩亏损,且公司正处于经营发展的 关键阶段,为保证公司流动资金的备用以及长远发展能力,更好地兼顾股东的长远利益,实现 公司及股东利益最大化,公司制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司拟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 、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留存利润全部用于公司经营发展。公司未来将巩固和扩大高端电子 电路铜箔的市场份额,持续提升产品质量及产品良率,补充高频高速铜箔及锂电铜箔生产能力 。并利用自产电子电路铜箔的优势,充分发挥垂直一体化产业链协同效应,将科技创新与新旧 产业进行融合,实现产品串联研发,丰富产品结构,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大实现高端铜箔产品 进口替代的力度,进一步强化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 2024-02-22│股权回购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择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 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60元/股(含本数) ,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 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4年2月2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802,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49%,最高成交价10.20元/股,最低成交价9.40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人民币7,997,05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和回 购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等均 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及公司 回购股份方案的相关规定。 ──────┬────────────────────────────────── 2024-02-06│其他事项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总额人民币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11011.86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 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2)。 公司已于2024年2月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超募资金3000万元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就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 荐代表人。 ──────┬────────────────────────────────── 2024-02-06│股权回购 ──────┴────────────────────────────────── 1、基本情况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逸豪新材”)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 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公司目前尚未明确股 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未来将在适宜时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 有关规定实施。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 ,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3)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4000.00万元且不超过80 00.00万元(均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60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股份 回购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6)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照回购股份价格上限21.60元/股计算, 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85万股至37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169066667股的比例为1.10%至2.19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送股 、转增股本或现金分红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票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等指标。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 动人及持股5%以上股东目前暂不存在增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上述主体如未来有增减持计划, 相关方及公司将严格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3-12-01│其他事项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逸豪新材”)于2023年11月30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 机构,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职国际”)创立于1988年12月, 总部北京,是一家专注于审计鉴证、资本市场服务、管理咨询、政务咨询、税务服务、法务与 清算、信息技术咨询、工程咨询、企业估值的特大型综合性咨询机构。 天职国际首席合伙人为邱靖之,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车公庄西路19号68号楼A-1和A-5 区域,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 天职国际已取得北京市财政局颁发的执业证书,是中国首批获得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 获准从事特大型国有企业审计业务资格,取得金融审计资格,取得会计司法鉴定业务资格,以 及取得军工涉密业务咨询服务安全保密资质等国家实行资质管理的最高执业资质的会计师事务 所之一,并在美国PCAOB注册。天职国际过去二十多年一直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截止2022年12月31日,天职国际合伙人85人,注册会计师106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347人。 天职国际2022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1.22亿元,审计业务收入25.18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 2.03亿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48家,主要行业(证监会门类行业,下同)包括制造 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批发和零售业 、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审计收费总额3.19亿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152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职国际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在以前年度已累计计提足额的职业风险基金,已计提的职业风 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以及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2020年度、2021年度、2022年度及2023年初至本公告日止,下同) ,天职国际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天职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9次,涉及人员22名 ,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和自律监管措施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王守军,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07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 审计报告7家,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邓玮,201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 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家,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0家。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闫磊,2008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0家 ,近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职国际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天职国际审计服务收费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 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本期相关审计费 用将根据2022年审计的费用情况(含内控审计费用),结合2023年公司财务及内控审计的具体 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 ──────┬────────────────────────────────── 2023-12-01│银行授信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逸豪新材”)于2023年11月30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就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结合公司2024年度经营计划,公 司拟在2024年度向银行或其他机构申请总额不超过15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 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承兑汇票、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等业务)及额度分配、授 信的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及和抵押、担保质押等有关的条件由公司与授信 银行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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