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76 逸豪新材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10,000吨高精度│ 5.87亿│ 4138.33万│ 1.69亿│ 28.73│ 20.00万│ 2025-12-31│
│电解铜箔项目 │ │ │ │ │ │ │
├─────────┼──────┼─────┼─────┼─────┼─────┼──────┤
│尚未明确投向的超募│ 6293.86万│ 0.00│ 0.00│ 0.00│ 0.00│ ---│
│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436.00万│ 4718.00万│ 9436.00万│ 100.00│ ---│ ---│
├─────────┼──────┼─────┼─────┼─────┼─────┼──────┤
│研发中心项目 │ 5892.81万│ 2275.51万│ 3617.65万│ 61.39│ 0.00│ 2025-06-30│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1.00亿│ 100.00│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11-20 │
├──────┼────────────────────────────────────────┤
│关联方 │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及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及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住宿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1-20 │
├──────┼────────────────────────────────────────┤
│关联方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住宿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1-20 │
├──────┼────────────────────────────────────────┤
│关联方 │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及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有关联关系及受同一控制人控制的关联方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住宿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1-20 │
├──────┼────────────────────────────────────────┤
│关联方 │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住宿及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1-20 │
├──────┼────────────────────────────────────────┤
│关联方 │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兴国逸豪实业有限公司、赣州│
│ │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及其亲属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逸豪新材”)于2024年11月18日召开│
│ │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
│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
│ │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公司拟以信用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
│ │超过1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承兑汇票│
│ │、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等)及额度分配、授信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由│
│ │公司与授信金融机构协商确定。 │
│ │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各金融机构与公│
│ │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确定。 │
│ │ 公司关联方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兴国逸豪实业│
│ │有限公司、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为公司办理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公│
│ │司不提供反担保,该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
│ │范性文件的规定。 │
│ │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
│ │信、贷款、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
│ │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等授权额度在│
│ │授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张剑萌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直接持有公司3.95│
│ │%的股份,通过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香港逸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共计52.49%的股份 │
│ │,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
│ │ 张信宸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为张剑萌之子。 │
│ │ 杨永兰女士系张剑萌之妻、张信宸之母;芦羽婕系张信宸之妻、张剑萌之儿媳。 │
│ │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兴国逸豪实业有限公司、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均系张剑│
│ │萌控制的企业。 │
│ │ (二)本年度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
│ │ 2024年1-10月,张剑萌先生控制的企业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工程顾问│
│ │服务,发生金额为4.50万元。 │
│ │ 2024年1-10月,公司向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及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采购住宿及│
│ │餐饮服务,发生金额为126.55万元。 │
│ │ 此外,张剑萌在公司任职,公司向其支付工资薪酬。 │
│ │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与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兴│
│ │国逸豪实业有限公司、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1-08│股权回购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八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择机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
元且不超过人民币8000万元(均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60元/股(含本数),具
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
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
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6)。
截至2025年1月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2%且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
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情况
2024年2月21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
份80286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749%,最高成交价10.20元/股,最低成交价9.40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人民币7997051.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于2024年2月22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
-010)。
(二)每月回购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
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应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
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公告。公司严格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
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回购期限内每月初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相关公告
。
(三)回购结果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
份3569642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1114%。最高成交价为16.1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9.40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40486169.56元(不含交易费用)。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使用的回购
资金总额高于回购方案中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的说明
本次公司实施股份回购的资金总额、回购价格、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实施期限等,与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不存在差异。公司实际回购金额已达回购方案中规定的回购资金总
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符合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
2024-12-05│其他事项
──────┴──────────────────────────────────
一、职工代表会议召开情况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鉴于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
了保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于2024
年12月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会议,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选举刘强先
生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刘强先生简历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披露的《关于完成董事会、监事会换届选举及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证券事务代
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75)。
刘强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彭行皇先生、肖
伟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上述人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监事会
任期届满之日止。
──────┬──────────────────────────────────
2024-11-20│对外担保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逸豪新材”)于2024年11月18日召
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
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无偿担保的议案》,现就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公司拟以信用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总额不超
过16亿元人民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额度项下的具体授信品种(包括但不限于承兑汇票、流
动资金贷款、信用证等)及额度分配、授信期限、具体授信业务的利率、费率等条件由公司与
授信金融机构协商确定。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
以各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根据公司实际运营资金需求确
定。
公司关联方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兴国逸豪实业有
限公司、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为公司办理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无偿担保。公司不
提供反担保,该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
件的规定。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一切与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
、贷款、抵押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上述授权的有效期自本议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该等授权额度在授
权范围及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张剑萌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长、法定代表人,直接持有公司3.95%
的股份,通过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香港逸源有限公司间接持有公司共计52.49%的股份,属
于公司的关联方。
张信宸先生,公司实际控制人之一,现任公司董事,为张剑萌之子。
杨永兰女士系张剑萌之妻、张信宸之母;芦羽婕系张信宸之妻、张剑萌之儿媳。
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兴国逸豪实业有限公司、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均系张剑萌
控制的企业。
(二)本年度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上述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
2024年1-10月,张剑萌先生控制的企业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提供工程顾问服
务,发生金额为4.50万元。
2024年1-10月,公司向章贡区金致逸豪酒店及受同一控制人控制下的关联方采购住宿及餐
饮服务,发生金额为126.55万元。
此外,张剑萌在公司任职,公司向其支付工资薪酬。
除上述情形外,公司与张剑萌、杨永兰、张信宸、芦羽婕、赣州逸豪集团有限公司、兴国
逸豪实业有限公司、赣州逸豪置业有限责任公司等关联方未发生其他关联交易。
三、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是基于公司实际经营情况需要,有助于更好地支持公司业
务拓展,保障公司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上述关联人为支持公司业务发展,为公司向金融机
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体现了
上述关联人对公司的支持,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
2024-11-12│其他事项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4-0
54),公司股东赣州逸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逸源基金”)计划
在上述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不超
过1657949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
公司于近日收到逸源基金出具的《关于减持数量达到1%暨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股东
逸源基金本次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注:公司“当前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165794925股,即目前总股本169066667股剔
除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271742股,下同。
──────┬──────────────────────────────────
2024-09-30│其他事项
──────┴──────────────────────────────────
近日,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收到公司持股5%
以上股东赣州逸源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逸源基金”)的《股份减
持计划告知函》,其拟减持公司股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逸源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2430989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比例7.50%)
。逸源基金计划在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
司股份不超过1657949股,即不超过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00%。
注1:公司“当前总股本”有效计算基数为165794925股,即目前总股本169066667股剔除
公司最新披露的回购专用账户中的3271742股,下同;注2:逸源基金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下发的股东名册中全称为“赣州发展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赣州逸源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2024-09-11│其他事项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冷大光先生出具
的《关于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函》,获悉冷大光先生的亲属冷金峰先生于2024年7
月9日至2024年7月11日期间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买卖公司股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
法》(以下简称《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下简称《规范运作指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
号——股份变动管理》(以下简称《股份变动指引》)等相关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
──────┬──────────────────────────────────
2024-08-27│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
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4年半年度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
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损失)。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后,2024年6月30日公司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10828048.67元。
──────┬──────────────────────────────────
2024-05-15│其他事项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及《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总额人民币35000万元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及11011.86万元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全部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
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1日在巨潮资讯
网披露的《关于使用暂时闲置超募资金及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3-032)。
公司已于2024年2月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超募资金3000万元归还至
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就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
荐代表人。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归还用于暂时补充流
动资金的超募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公司已于2024年5月14日将上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部分闲置超募资金1718万元归还
至公司募集资金专用账户,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并就上述归还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
保荐代表人。
──────┬──────────────────────────────────
2024-04-23│其他事项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逸豪新材”)于2024年4月19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4718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补流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9%。公司监事会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议案尚需
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
2024-04-23│其他事项
──────┴──────────────────────────────────
根据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薪酬管理制度》
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等实际情况并参照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董事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度薪酬
方案的议案》,同日召开的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监事2024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董事、监事薪酬方案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直至新的薪酬方案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标准
公司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或岗位,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
理制度领取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每年6万元(含税),由公司按月发放。
在公司经营管理岗位任职的董事,按照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未在
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领取薪酬,因执行董事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相
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2、公司监事薪酬标准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
酬。
未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不领取薪酬,因执行监事职务、参加规定培训等发生的
相关费用,由公司据实报销。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及考核奖金组成,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薪酬标准主要
依据职位、责任、能力、市场薪资行情等因素确定,考核奖金根据公司年度经营绩效、岗位绩
效考核等综合确定。
四、其他说明
1、2024年度董事、监事的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生效,2
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批准后实施;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
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可根据行业状况及公司生产经营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
整。
──────┬──────────────────────────────────
2024-04-23│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
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3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本
着谨慎性原则,公司需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含信用减值损
失)。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减值测试
后,2023年公司计提各项减值损失合计-13995518.75元。
──────┬──────────────────────────────────
2024-04-23│其他事项
──────┴──────────────────────────────────
赣州逸豪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请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确认,公司2023年度共实现净利润-329
5.59万元,依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24133.02万元。
公司董事会为保障公司持续稳定经营和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综合考虑公司2024年经营计
划和资金需求,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
不进行现金分红、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
本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