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泽宇智能(301179)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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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179 泽宇智能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 3.70亿│ 4985.02万│ 1.12亿│ 30.15│ 0.00│ 2024-09-30│ │力提升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4.50亿│ 2.25亿│ 4.50亿│ 100.00│ ---│ ---│ ├─────────┼──────┼─────┼─────┼─────┼─────┼──────┤ │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 7325.74万│ 50.49万│ 1113.76万│ 15.20│ 0.00│ 2024-09-30│ │建设项目 │ │ │ │ │ │ │ ├─────────┼──────┼─────┼─────┼─────┼─────┼──────┤ │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2876.12万│ 194.36万│ 199.74万│ 6.94│ 0.00│ 2024-12-31│ │项目 │ │ │ │ │ │ │ ├─────────┼──────┼─────┼─────┼─────┼─────┼──────┤ │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1.00亿│ ---│ 1.00亿│ 100.00│ 0.00│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19 │ ├──────┼────────────────────────────────────────┤ │关联方 │江苏西沃里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19 │ ├──────┼────────────────────────────────────────┤ │关联方 │江苏西沃里贸易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19│对外担保 ──────┴──────────────────────────────────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泽宇智能”)于2024年4月18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 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 见,该议案尚需提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提高子公司担保融资的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 信额度及预测2024年经营需要,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泽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 工程”)提供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江苏泽宇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泽宇设计”)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江苏泽宇智能新能源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泽宇智能新能源”)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泽宇智能(福州) 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泽宇福州”)提供总额不超过10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广 东泽宇数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数字新能源”)提供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的融资 担保额度、广东泽宇新能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新能源工程”)提供总额不超过10 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广东阳江泽宇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新能源阳江”)提 供总额不超过15000万元的融资担保额度。 ──────┬────────────────────────────────── 2024-04-19│其他事项 ──────┴────────────────────────────────── 2024年4月18日,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 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提交至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机构名称:中汇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成立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江干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执行事务合伙人:余强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03人、注册会计师人数:701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 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2人。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108764万元、2023年度审计 业务收入97289万元、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54159万元、2022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9 家,主要行业:(1)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 和信息技术服务业;(3)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 电子设备制造业;(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 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 民事责任赔付。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未受到过 行政处罚、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2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和自 律监管措施6次。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刘炼,201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2018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4家上市公司和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复核2家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永辉,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16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1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章祥,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6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12家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 ,复核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4、审计收费 2023年度审计收费为8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0万元。2024年度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 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投入时间等因素,经双方 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专业能力 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该事务所在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 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相关工作。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 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 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对公司聘请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 、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4年 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 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 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2024年4月18日,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以3票同 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为公司2024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 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生效。1、第二届审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决议;2、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决议 ; 3、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4、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5、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业证照,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业务联系人信息和联系方式,拟 负责具体审计业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身份证件、执业证照和联系方式。 ──────┬────────────────────────────────── 2024-04-19│银行授信 ──────┴──────────────────────────────────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泽宇智能”)于2024年4月18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该议案尚需提 交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的基本情况 由于原审批的授信期限到期,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各家银行充分协商,结合公 司实际经营情况,2024年度拟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如下: 综合业务授信额度是指公司向银行申请的贷款、银行保函、银行保理、信用证、承兑、保 函等业务(具体业务品种由管理层根据经营需要与各银行协定)合计可使用的最高额度,最终 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并不代表公司实际使用额度,具体融资额度将视公司的 实际经营需求决定。 公司拟以本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或权利向上述业务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抵押、 保证金质押、大额可转让存单质押等担保方式)。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文件( 包含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 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4年度 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 2024-04-19│其他事项 ──────┴──────────────────────────────────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情况 根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3年度合并 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256328479.30元,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64847 838.29元,母公司2023年度净利润为291264261.26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1405454 8.26元,根据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71 4054548.26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在保证公司正 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公司董事会拟 定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如下: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 回购账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5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 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 以截至目前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已回购股份为4293920股)的股本234884608股为基数,本 次权益分派共预计转增93953843股,派发现金129186534.40元。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为3331 32371股。 公司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将按分配、转增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转增总额。(公 司通过回购专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4293920股,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 权利。前述分配基数及分红金额以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总股本为基数计算,具体合计派发 现金红利,将以公司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户中股份后的股 本为基数计算的实际结果为准。)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 2024-04-17│股权回购 ──────┴────────────────────────────────── 回购价格上限为38.64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公司分别于20 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3-06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 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截至 本公告披露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3年11月21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股份9200 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4%,最高成交价为27.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7.10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人民币2503155.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2日在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7 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 间,公司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 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4月16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4 29392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7953%,最高成交价为 27.3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73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99977652.20元。至此,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4-02-21│其他事项 ──────┴──────────────────────────────────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省科学技术厅、江 苏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江苏省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证书编号:GR20 2332000706),发证日期为2023年11月6日,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国家对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税收优惠政策规定, 公司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后,自2023年起连续三年内(即2023年-2025年)将享受 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相关优惠政策,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证的取得,有助于推动科技成果高效转化,有利于降低税负和提升综 合竞争力,对公司的经营发展产生一定的积极影响。 ──────┬────────────────────────────────── 2024-01-08│其他事项 ──────┴────────────────────────────────── 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独立董事袁 学礼先生的书面辞职报告,袁学礼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 同时一并辞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后,袁学 礼先生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袁学礼先生原定任期为2022年1月17日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 止,截止本公告披露日,袁学礼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鉴于袁学礼先生离职后,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人数的三分之一,根据《公司法》 《独立董事工作制度》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袁学礼先生的辞职报告将在公司股东大会 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袁学礼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中的相关职责。 二、拟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公司于2024 年1月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 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选举袁亚男女士(简历附后)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补选为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审计委员会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 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通过对袁亚男女士任职资格的审查,其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规定的任职条件。公司董事会未发现其有《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 事的情形,以及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不存在《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所规 定的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袁亚男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已书面承诺参加最 近一期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袁亚男女士任职资格需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袁亚男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其他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任职资格,能够胜任所聘任岗位职责的 要求,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的情况,不存在被中国证监 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且在禁入期的情况,亦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 作》第3.2.3条、3.2.4条所规定的情形,非失信被执行人。 ──────┬────────────────────────────────── 2023-11-22│股权回购 ──────┴──────────────────────────────────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含)自有资 金通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公司员工持股 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上限为38.64元/股,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 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详见 公司分别于2023年11月7日、2023年11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07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 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3年11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92000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4%,成交的最低价格为27.10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27.30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50315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其他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段、交易价格等符合《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七条、十八条、十九条的相 关规定。 ──────┬────────────────────────────────── 2023-11-20│其他事项 ──────┴──────────────────────────────────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 》(国科发火〔2016〕32号)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火〔2016〕195 号)的有关规定,申请参加了江苏省2023年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选工作。 根据全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发布的《对江苏省认定机构2023 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拟进行备案的公示》,泽宇智能被列入《江苏省认定机构20 23年认定报备的第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备案公示名单》,公示期为10个工作日,目前已处于公示 完成阶段。 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中认定程序的 有关规定,对于公示期无异议的,相关部门将予以备案,并将核发证书编号及统一印制的“高 新技术企业证书”,后续公司将根据新证书的发布结果及时对外公告。 泽宇智能2023年度企业所得税已按照25%的税率预提,本次泽宇智能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 定,根据相关规定,将按照15%的税率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预计会对泽宇智能2023年度业绩产 生一定积极影响。 ──────┬────────────────────────────────── 2023-11-07│股权回购 ──────┴──────────────────────────────────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1、回购资金总额: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00万元 (含)自有资金。 2、回购价格: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 的150%,回购价格上限为38.64元/股。 3、回购数量:假设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上限12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 38.64元/股进行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3105590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2984%; 按照回购资金总额下限8000.0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38.64元/股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为207 0393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0.8656%,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 数量为准。 4、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5、回购用途:本次回购的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6、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 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的减持股份计划,若未来前述 主体提出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7、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 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如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公司不符 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回购股份条件等,将导致回购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原因,根据规则需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 大会等决策机构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 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 实施,同时将根据回购事项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3-10-09│其他事项 ──────┴──────────────────────────────────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公司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根据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暨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了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南通市行政审批 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完成变更登记后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600585592266C 名称: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法定代表人:张剑 注册资本:23917.8528万元 住所:南通市崇川区中环路279号1-4幢 成立日期:2011年11月18日 营业期限:2011年11月18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智能电力配套设备的生产、研发及销售;智能监测装置生产;计算机网络安装 施工、通讯工程安装施工、电子工程安装施工、光缆工程安装施工及以上工程的维护;工程技 术咨询及服务;通讯网络设备、电子计算机及外部设备、电器机械、仪器仪表、建筑材料、日 用百货的销售;通讯网络设备的生产(另设分支机构经营);软件开发及系统集成;机器人、充 电桩的生产及销售。(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3-09-25│其他事项 ──────┴────────────────────────────────── 1、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109人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57.8528万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66%3、本次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3年9月27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类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泽宇智能”)于2023年8月28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2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项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通过,且公司已在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股份归属及上市的相关手续。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及 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277.25万股(调整前) 4、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价格:25.10元/股(调整前)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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