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79 泽宇智能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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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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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11-29│ 43.99│ 13.3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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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05│ 13.66│ 2155.6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3│ 9.36│ 654.0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05│ 9.21│ 1500.0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05│ 9.21│ 21.5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3│ 7.40│ 579.1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05│ 7.40│ 1409.4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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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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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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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 3.70亿│ ---│ 2.75亿│ 74.27│ 5008.52万│ 2024-10-03│
│力提升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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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07亿│ 1.37亿│ 8.07亿│ 100.00│ 0.00│ 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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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 6031.12万│ 1429.89万│ 1673.67万│ 27.75│ 0.00│ 2026-08-31│
│升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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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 7325.74万│ ---│ 1669.44万│ 100.00│ 0.00│ ---│
│建设项目 │ │ │ │ │ │ │
├─────────┼──────┼─────┼─────┼─────┼─────┼──────┤
│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 ---│ 1429.89万│ 1673.67万│ 27.75│ 0.00│ 2026-08-31│
│升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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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2876.12万│ ---│ 2163.24万│ 75.21│ 0.00│ 2024-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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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1.00亿│ ---│ 1.00亿│ 100.00│ 0.00│ 202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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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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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7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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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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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智联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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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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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张国清、邱茂盛、武汉市榕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陈继东、武汉清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武汉中立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喻联企业管理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武汉智联万物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华越智能投资管│
│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喻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波、武汉智联未来│
│ │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范中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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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泽宇智能”)拟筹划以支付现金的│
│ │方式收购智联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智联新能”)合计51%的 │
│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6年4月7日,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
│ │方”)及标的公司共同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书》。 │
│ │ (一)交易各方 │
│ │ 甲方: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乙方指截至本协议签署前丙方的在册股东,包括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
│ │乙方5、乙方6、乙方7、乙方8、乙方9、乙方10、乙方11、乙方12、乙方13,乙方具体情况 │
│ │详见本公告“ │
│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乙方1:张国清 │
│ │ 乙方2:邱茂盛 │
│ │ 乙方3:武汉市榕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乙方4:陈继东 │
│ │ 乙方5:武汉清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6:武汉中立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7:武汉喻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8:武汉智联万物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9:武汉华越智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10:武汉喻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11:马波 │
│ │ 乙方12:武汉智联未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13:范中良 │
│ │ 丙方:智联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 │ (二)交易标的 │
│ │ 本次拟收购标的股权为乙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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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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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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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西沃里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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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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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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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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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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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西沃里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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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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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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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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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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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西沃里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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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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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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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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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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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苏西沃里贸易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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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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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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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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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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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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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但公
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其进行了沟通,双方在在本次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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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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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授予日:2026年7月6日
2、首次授予数量:744.9万股
3、首次授予价格:11.39元/股
4、首次授予人数:191人
5、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
“泽宇智能”)于2026年7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202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同意以2026年7月6日为首次授予日,以11.39元/股的授予价格向191
名符合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744.9万股。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2026年7月6日,公司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6年6月17日,公司第三届第十二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等议案,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次
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2、2026年6月19日至2026年6月28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的
姓名和职务在公司内部办公系统和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未接到与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6年6月29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
委员会发表了关于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同意的核查意见。
3、2026年7月6日,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
案》。公司实施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首次授予日、在激励
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在取得中国结算
深圳分公司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后,2026年7月6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官网披露了《关于2026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6-033
)。
4、2026年7月6日,公司第三届第十三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了核实并发
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认为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上
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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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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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证券事务代
表丁龙霞女士递交的辞职报告。因内部工作调整,丁龙霞女士辞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职务,丁
龙霞女士的辞职报告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张晓飞女士的任命后生效,离任后仍将在公司继续担任
其他职务。
丁龙霞女士在担任证券事务代表期间,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为公司发展
做出了积极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其在任职期间为公司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公司董事会于2026年7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
务代表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张晓飞女士(简历见附件)为
公司证券事务代表,协助董事会秘书开展日常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张晓飞女士已经取得了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
秘书培训证明,具备相关的履职能力,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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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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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剑女士。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6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7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古港路168号泽宇智能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
“《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以下简称“《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泽宇智
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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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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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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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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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原任非独立董事王晓丹先生已于20
26年6月11日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职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辞职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江苏泽宇智能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选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补选徐晓晨先生为公司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简历详见本公告附件),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徐晓晨先生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对董事任职资格的要求。本次补选非独立董事
经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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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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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剑女士。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古港路168号泽宇智能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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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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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参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以下
简称“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浙江汇盟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出让方”);
公司总股本为404,407,569股,其中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1,735,568股。本次出让方
拟转让股份总数为10,611,655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2%,占剔除公司已回购股份后的
总股本的比例为2.64%;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
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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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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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泽宇智能”)于2026年4月28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
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申请授信并提供担保事项概述
(一)申请授信事项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各家银行充分协商,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公司董事会
同意公司2026年度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200000.00万元,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
资金贷款、承兑汇票、银行保函、银行保理、国内信用证开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
、授信额度和期限等按照与银行最终协商的内容和方式执行。公司拟以本公司合法拥有的财产
或权利向上述业务提供担保(包括但不限于不动产抵押、保证金质押、大额可转让存单质押等
担保方式)。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
东会召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
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及子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办理授信事宜所产生的相关文件(包
含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等有关的申请书、合同、协议等文件),由此产生的法律
、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二)提供担保事项
为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持续,提高子公司担保融资的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
信额度及预测2026年经营需要,拟为全资子公司江苏泽宇电力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
工程”)、江苏泽宇电力设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设计”)、江苏泽宇智能新能源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泽宇智能新能源”)、泽宇智能(福州)电力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泽
宇福州”)、广东泽宇数字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数字新能源”)、广东泽宇新能
源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新能源工程”)、江苏泽宇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泽宇生物”)提供总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连带责任担保,其中为资产负债率大于70%
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20000万元,为资产负债率小于70%的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80000万元。
上述额度的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
止。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在不超过上述总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可在实际业务发生
时进行调剂,但在调剂发生时,对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担保对象,仅能从资产负债率70%以
上的被担保方处获得担保额度。
在上述额度内发生的具体担保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
权公司经营层全权代表公司签署办理对子公司担保事宜所产生的相关文件,具体金额以实际签
署的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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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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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
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2)本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古港路168号泽宇智能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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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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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审
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事务所名称: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88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人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
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于薇薇,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工作,2011年8月开始在中汇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5家上
市公司审计相关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永辉,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6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育荪,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复核2家上市公司和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9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5万元。2026年度
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投
入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该事务所在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
相关工作。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
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
对公司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20
26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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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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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49458318.95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79193550.35元。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919355.0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800835220.8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822101132.12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利润分
配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800835220.89元。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稳定、资金充足,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综合考虑,结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发展阶段等现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1.9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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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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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剑女士。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古港路168号泽宇智能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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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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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992.33万元,同比下降10.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4945.83万元,同比下降31.58%。其中,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0158.38万元,同比下
降5.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41.09万元,同比增长5.25%。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66361.91万元,同比增长8.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251300.08万元,同比增长4.21%,为公司持续经营、业务拓展与长期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基
础。
2、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电力信息化行业整体需求节奏、项目招标与交付周期有所延后等行业共性因
素影响,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降。同时,公司坚定推进电力数智化及新型电力系统领
域赛道产品布局,持续投入核心技术研发;叠加全国化区域市场拓展、前期市场布局与团队建
设等因素,同期销售费用同比有所增长;此外,广东、福建等部分新拓展区域业务尚处于市场
培育阶段,毛利率水平相对偏低,综合因素共同导致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
比下降。
中长期来看,公司战略布局成效逐步显现,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
订单充足,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19.52亿元,同比增长24.46%,为后续经营业绩稳
步恢复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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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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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对各事业部的考核,同时对成本费用进行了管控,营业收入增长了
11.54%,毛利率较同期上升了3.00%,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都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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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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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泽宇智能”)拟筹划以支付
现金的方式收购智联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智联新能”)合计51
%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6年4月7日,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以下简称“交易
对方”)及标的公司共同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书》。
2、本次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书》仅为各方达成的初步意向性约定,所涉及的具体事宜
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等进行进一步协商,最终交易方案以各方签署的正式《股
权收购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能否最终达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
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延伸产业布局,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智联新能合计51%股权。2
026年4月7日,公司与张国清、邱茂盛等13名交易对方及智联新能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书》
。本次收购完成后,智联新能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双方初步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整体估值暂定为不高于人民币9.6亿元,对应的
标的股权(51%)交易作价暂定为不高于人民币4.896亿元。标的公司的最终整体估值将以符合
《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各方最终协商确定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本次
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能否最终达成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书》仅为意向性协议,
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等进行进一步协商,最终交易方案以各
方签署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为准。公司将在正式收购方案确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
的决策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对方为标的公司全部在册股东,合计13名。具体信息如下:
1、张国清,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590**************,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2、邱茂盛,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526**************。
3、武汉市榕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陈继东,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201**************。
5、武汉清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武汉中立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武汉喻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武汉智联万物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武汉华越智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武汉喻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马波,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210**************。
12、武汉智联未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范中良,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211**************,同时担任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执行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
方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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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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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
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古港路168号泽宇智能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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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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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汇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刘炼为项目合伙人、周永
辉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章祥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原项目合伙人
刘炼工作变动,中汇所现委派于薇薇接替刘炼作为项目合伙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
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
核人分别为于薇薇、周永辉和章祥。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一)基本信息
于薇薇: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11年
8月开始在中汇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相
关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于薇薇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情况
项目合伙人于薇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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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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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使用剩
余超募资金13737.94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日当日专户余
额为准)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1]3104号文核准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3300万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为每股人民币
43.99元,共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45167.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971.22万元
后,公司本次募集资金净额为133195.78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由其于2021年12月
3日出具了《验资报告》(中汇会验[2021]7850号)。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
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
协议》。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33195.78万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
目资金需求后,超募资金为75985.62万元。
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500.00万元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
见。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3年8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500.00万
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出具了核
查意见。2023年9月1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2024年8月2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2000.00
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保荐机构出具了核查意见。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
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使用超募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金额为67000.00万元。
四、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
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
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
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3737.94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日当
日专户余额为准)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超
募资金专用账户余额为人民币0元,公司将按规定注销相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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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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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105人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904,379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47%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9月26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类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泽宇智能”)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
股份归属及上市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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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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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22人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558352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64%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9月18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类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5、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泽宇智能”)于2025年8月27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4年第三
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
股份归属及上市的相关手续。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
次会议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限制性股票数量:429.3920万股(调整前)
4、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价格:16.37元/股(调整前)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
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2)按照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
。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于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送股等情形增加的股份
同时受归属条件约束,且归属之前不得转让、担保或偿还债务。若届时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
则因前述原因获得的股份同样不得归属。在满足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后,公司将统一办理归属
条件已成就的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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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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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已授予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8月1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
单>的议案》等议案。
3、2022年8月20日至2022年8月29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
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
记录。2022年8月31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2-0
44)
4、2022年9月5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2-046)
5、2022年9月5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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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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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105人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拟归属数量:1904379股(调整后),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的0.47%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归属价格:7.4012元/股(调整后)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智能”或“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
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第三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及其摘要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
及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3、限制性股票数量:277.25万股(调整前)
4、限制性股票数量归属价格:25.10元/股(调整前)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包括在本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管理人员及
核心技术(业务)人员。
6、限制性股票的有效期、归属安排
(1)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
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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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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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司
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
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29.3920万股,授予价格为16.37元/股。
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
16.37元/股的价格向激励对象授予429.3920万股限制性股票。
基于以下调整原因,本次激励方案做出如下调整:
(一)调整原因
1、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2024年9月18日召开的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公司以截至披露日总股本333831041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4
293920股后的329537121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0元(含税),预
计派发现金红利49430568.15元(含税)。
2、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公司2025年5月8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及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公司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331188981股为基数(扣除回
购账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3.30元(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
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2股。
鉴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分别于2024年9月27日、2025年5月21
日实施完成,根据《激励计划》《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应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的授予价格及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授予价格及数量调整
1、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调整
经过公司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方式如下:
P=P0-V=16.37-0.15=16.22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经过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后,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调整方式如下:
P=(P0-V)÷(1+n)=(16.22-0.33)÷(1+0.2)=13.2417元/股。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的比率(
即每股股票经转增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调整后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为13.2417元/股。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的调整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调整方法: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归属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
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归属数量。
调整后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为:429.3920×(1+0.2)=515.2704万股;
本次调整仅对2025年8月27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
议通过的《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中确定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对授予数量未作调整。
根据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无需再次提
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的内容相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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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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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44人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782493股,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19%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9月4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类型: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或“泽宇智能”)于2025年7月2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已成就,同意公司依据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并按照本激励计划的相关
规定为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了本次
股份归属及上市的相关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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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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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公
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同意公司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授予数量和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一)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二)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
>的议案》。
(三)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
司内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
馈记录。2024年6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
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
-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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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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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2人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255.8352万股,占目前公司
总股本的0.64%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归属价格:13.2425
元/股(调整后)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泽宇智能”或“公司”)于202
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及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将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
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一)首次授予部分
1、归属人数:22人;
2、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255.8352万股;
3、授予价格:13.2425元/股(调整后);
4、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具体情况如下:
2、以上激励对象中,不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包括独立董事、监事,也不包
括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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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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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及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2、2024年5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
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
议案》。
3、2024年5月28日至2024年6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务在公司内
部予以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次拟激励对象名单的异议,无反馈记
录。2024年6月7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
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42
)4、2024年6月14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4-044)5、2024年6月14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6、2024年6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十一
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5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及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一个归
属期归属名单进行了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激励计划》及《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
励对象中3名激励对象2024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等级为“D”,第一批次获授份额不能归属,因个
人绩效考核原因所致的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8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
作废。合计作废1.8万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在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相关议案至办理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股份的登记期间,如有激励对象发生《激励计划》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归属的情形,则
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如有激励对象放弃本批次限
制性股票的归属,则其已获授尚未办理归属登记的本批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并将相关作废情况在对应的归属结果暨股份上市公告中进行说明。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影响,不
会影响公司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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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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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于20
25年8月17日以电话、邮件等方式向各位监事发出,会议于2025年8月27日以现场会议形式在公
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到会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杨贤主持。本
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及《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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