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79 泽宇智能 更新日期:2026-05-0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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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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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1-11-29│ 43.99│ 13.32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9-05│ 13.66│ 2155.6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7-03│ 9.36│ 654.05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05│ 9.21│ 1500.01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05│ 9.21│ 21.59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7-03│ 7.40│ 579.1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9-05│ 7.40│ 1409.4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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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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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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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网综合服务能│ 3.70亿│ ---│ 2.75亿│ 74.27│ 5008.52万│ 2024-10-03│
│力提升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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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07亿│ 1.37亿│ 8.07亿│ 100.00│ 0.00│ 2025-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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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 6031.12万│ 1429.89万│ 1673.67万│ 27.75│ 0.00│ 2026-08-31│
│升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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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 7325.74万│ ---│ 1669.44万│ 100.00│ 0.00│ ---│
│建设项目 │ │ │ │ │ │ │
├─────────┼──────┼─────┼─────┼─────┼─────┼──────┤
│智能电网技术研究院│ ---│ 1429.89万│ 1673.67万│ 27.75│ 0.00│ 2026-08-31│
│升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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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管理系统建设│ 2876.12万│ ---│ 2163.24万│ 75.21│ 0.00│ 2024-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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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营运资金项目 │ 1.00亿│ ---│ 1.00亿│ 100.00│ 0.00│ 2024-1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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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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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07 │交易金额(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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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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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智联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51%的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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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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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张国清、邱茂盛、武汉市榕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陈继东、武汉清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
│ │(有限合伙)、武汉中立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喻联企业管理合伙企│
│ │业(有限合伙)、武汉智联万物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华越智能投资管│
│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武汉喻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马波、武汉智联未来│
│ │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范中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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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泽宇智能”)拟筹划以支付现金的│
│ │方式收购智联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智联新能”)合计51%的 │
│ │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6年4月7日,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以下简称“交易对│
│ │方”)及标的公司共同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书》。 │
│ │ (一)交易各方 │
│ │ 甲方: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 │
│ │ 乙方:乙方指截至本协议签署前丙方的在册股东,包括乙方1、乙方2、乙方3、乙方4、│
│ │乙方5、乙方6、乙方7、乙方8、乙方9、乙方10、乙方11、乙方12、乙方13,乙方具体情况 │
│ │详见本公告“ │
│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乙方1:张国清 │
│ │ 乙方2:邱茂盛 │
│ │ 乙方3:武汉市榕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
│ │ 乙方4:陈继东 │
│ │ 乙方5:武汉清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6:武汉中立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7:武汉喻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8:武汉智联万物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9:武汉华越智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10:武汉喻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11:马波 │
│ │ 乙方12:武汉智联未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乙方13:范中良 │
│ │ 丙方:智联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 │
│ │ (二)交易标的 │
│ │ 本次拟收购标的股权为乙方合计持有的标的公司51%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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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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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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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10: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
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
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
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5月13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
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2)本公司董事
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古港路168号泽宇智能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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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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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8日,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审
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并同
意提交至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事务所名称:中汇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7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88人上年度末(2025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312人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3)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
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
、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7次、自律监管措施12次和纪律处分2次。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于薇薇,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
工作,2011年8月开始在中汇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5家上
市公司审计相关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永辉,202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16年10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2
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许育荪,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1年9月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签署1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复核2家上市公司和2家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4、审计收费
2025年度审计收费为95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80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5万元。2026年度
审计费将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规模、工作的复杂程度、所需要投入的各级别工作人员配置及投
入时间等因素,经双方协商确定。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六次会议对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从业资质、专业能力及独立性等方面进行了认真审查,经审查:该事务所在为公
司2025年度审计服务过程中,恪尽职守,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全面完成了审计
相关工作。该事务所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
能力。公司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有利于增强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与客观
性,不会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
对公司聘请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事项进行了审议,并对此事项发表了如下意见:中汇会计师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许可等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的经验与能力,能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公司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相关法
律、法规规定,不会影响公司会计报表的审计质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因此,我们一致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20
26年4月28日,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
项尚需提请公司股东会审议,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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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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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净利润为149458318.95元,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79193550.35元。根据《公司法
》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17919355.0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
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800835220.89元,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822101132.12元。根据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利润分
配应当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5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
润为800835220.89元。
鉴于公司当前经营情况稳定、资金充足,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综合考虑,结合公司的
发展战略、发展阶段等现状,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
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相关规定,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如下:以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扣除回购账户中的股份),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人民币1.90元(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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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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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集人: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剑女士。
3、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4、现场会议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古港路168号泽宇智能会议室。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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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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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营业收入119992.33万元,同比下降10.99%;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14945.83万元,同比下降31.58%。其中,第四季度实现营业收入60158.38万元,同比下
降5.25%;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141.09万元,同比增长5.25%。
报告期末,公司总资产366361.91万元,同比增长8.83%,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
益251300.08万元,同比增长4.21%,为公司持续经营、业务拓展与长期稳健发展提供了坚实基
础。
2、主要财务数据变动原因说明
报告期内,受电力信息化行业整体需求节奏、项目招标与交付周期有所延后等行业共性因
素影响,公司整体营业收入同比有所下降。同时,公司坚定推进电力数智化及新型电力系统领
域赛道产品布局,持续投入核心技术研发;叠加全国化区域市场拓展、前期市场布局与团队建
设等因素,同期销售费用同比有所增长;此外,广东、福建等部分新拓展区域业务尚处于市场
培育阶段,毛利率水平相对偏低,综合因素共同导致报告期内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同
比下降。
中长期来看,公司战略布局成效逐步显现,业务结构持续优化。截至报告期末,公司在手
订单充足,截止到报告期末,公司在手订单19.52亿元,同比增长24.46%,为后续经营业绩稳
步恢复与高质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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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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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期内,公司加强了对各事业部的考核,同时对成本费用进行了管控,营业收入增长了
11.54%,毛利率较同期上升了3.00%,销售费用、管理费用都有所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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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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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泽宇智能”)拟筹划以支付
现金的方式收购智联新能电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智联新能”)合计51
%的股权(以下简称“本次交易”)。2026年4月7日,公司与标的公司股东(以下简称“交易
对方”)及标的公司共同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书》。
2、本次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书》仅为各方达成的初步意向性约定,所涉及的具体事宜
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等进行进一步协商,最终交易方案以各方签署的正式《股
权收购协议》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3、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初步测算,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次交易尚处于筹划阶段,交易能否最终达成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后续进展情
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及时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
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延伸产业布局,寻找新的业绩增长点,公司拟以现金方式收购智联新能合计51%股权。2
026年4月7日,公司与张国清、邱茂盛等13名交易对方及智联新能签署了《收购意向协议书》
。本次收购完成后,智联新能将成为公司的控股子公司。
根据双方初步协商,标的公司100%股权的整体估值暂定为不高于人民币9.6亿元,对应的
标的股权(51%)交易作价暂定为不高于人民币4.896亿元。标的公司的最终整体估值将以符合
《证券法》规定的资产评估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所载明的评估值为基础,由各方最终协商确定
。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标的公司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及本次交易作价情况,本次
交易预计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能否最终达成存在不确定性,本次签署的《收购意向协议书》仅为意向性协议,
所涉及的具体事宜尚需根据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结果等进行进一步协商,最终交易方案以各
方签署的正式《股权收购协议》为准。公司将在正式收购方案确定后,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必要
的决策审批程序。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本次交易的对方为标的公司全部在册股东,合计13名。具体信息如下:
1、张国清,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590**************,为标的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
制人。
2、邱茂盛,中国国籍,身份证号:3526**************。
3、武汉市榕智实业发展有限责任公司
4、陈继东,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201**************。
5、武汉清润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6、武汉中立科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7、武汉喻联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8、武汉智联万物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9、武汉华越智能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0、武汉喻义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1、马波,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210**************。
12、武汉智联未来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13、范中良,中国国籍,身份证号:4211**************,同时担任标的公司法定代表人
、董事、执行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方与公司及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不存在关联关系。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交易对
方均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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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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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17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17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4月1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相结合
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
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
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
票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4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2026年4月9日(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上述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不能亲自出
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书面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二)出席会议并参与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8.会议地点:南通市崇川区古港路168号泽宇智能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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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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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8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了《关于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
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8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上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汇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原委派刘炼为项目合伙人、周永
辉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章祥为质量控制复核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原项目合伙人
刘炼工作变动,中汇所现委派于薇薇接替刘炼作为项目合伙人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
本次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
核人分别为于薇薇、周永辉和章祥。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一)基本信息
于薇薇: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工作,2011年
8月开始在中汇所执业,2025年起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及复核5家上市公司审计相
关报告,具备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于薇薇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
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情况
项目合伙人于薇薇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及内部控制审计工作产生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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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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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泽宇智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三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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