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81 标榜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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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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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瑞澄汽车科技有│ 300.00│ ---│ 100.00│ ---│ -26.55│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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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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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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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 2.06亿│ 1611.09万│ 5645.81万│ 27.46│ ---│ 2026-02-21│
│系统管路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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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次永久补充流动│ 8000.00万│ ---│ 8031.17万│ 100.39│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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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次永久补充流动│ 8000.00万│ ---│ 8000.76万│ 100.01│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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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动力系统连接管│ 1.76亿│ 2502.07万│ 6989.25万│ 39.78│ ---│ 2026-02-21│
│路及连接件扩产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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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540.87万│ 500.90万│ 1443.68万│ 22.07│ ---│ 2026-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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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永久补充流动│ 8000.00万│ 8005.27万│ 8005.27万│ 100.07│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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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指定用途 │ 3133.73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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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20亿│ ---│ 1.21亿│ 100.5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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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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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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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阴硕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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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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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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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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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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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阴标明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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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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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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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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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1-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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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阴硕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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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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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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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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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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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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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540973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7770486.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披露现金分红预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
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
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603999.7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2272361.57元,截至2024年
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9935195.96元,资本公积为867589336.24元,母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1184506.22元,资本公积为867589336.24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
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409935195.96元。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情况下,公司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540973股为
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77704
86.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4、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7495995.95元,2024年度拟现金分红总额为577704
86.50元,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75266482.45元。
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7717941.80元。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为92984424.25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76.46%。
(二)方案调整原则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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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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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45
9027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17000000股的1.25%,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70
00000股变更为115540973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已于2
025年4月7日办理完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现就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含本
数)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3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2024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2)。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9.35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9)、《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9)。截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实际回
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59027股,占本次注销前
公司总股本的1.25%,最高成交价为24.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49元/股,成交均价为20.5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76143.7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
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注销安排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459
027股,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4月7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
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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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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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9日
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
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
格不超过3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本次回购期限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3月13日、2024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2)。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9.35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截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4月17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1)。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
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回
购期限内每月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
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
份回购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4、截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4月17日
至2025年3月25日,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5902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5%,最高成交价为2
4.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76143.70元(不含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本次回购实际使用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
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期限等,
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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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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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
容如下: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求,合理配置和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控股子公司标榜
汽车部件(芜湖)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
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
准)。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
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止,该授信额度在申请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授信额度内代表子公
司办理相关手续,并签署有关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
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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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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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
如下: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需求,合理配置和利用公司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拟向金
融机构申请不超过4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
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
准)。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协
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止,该授信额度在申请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董事会授权董事长代表公司与相关金融机构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有关文件(包括但
不限于与授信、借款、抵押、担保、开户、销户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文件)。同时授
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授信事宜的相关手续。
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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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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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标榜股份”)于2025年1月22日
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剩余超
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剩余未指定用途的超募资金人民币4180.22
万元(含已到期利息收入、现金管理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公司
将于前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实施满十二个月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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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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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48302758.87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2833
25.68元。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367110517.83元,母公司报表可分
配利润为368851478.2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以合并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情况下,公司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股
份总数(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
1.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董事会审议日,公司总股本扣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后为116769973股(具体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总股本扣除回购专
用账户中的股份为基数分配),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7515495.95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至以后年度。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
024年3月29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
股票,用于注销并减少注册资本。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参与利润分
配。若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或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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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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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七次会议,并于2024年7月26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11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45)。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无锡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其主要信息如下:
名称: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692589492R
注册资本:人民币11,700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沈皓
成立日期:2009年07月29日
住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蒙娜路1号
经营范围:汽车管路系统总成、油箱、排气系统及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汽车内外饰件、
连接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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