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81 标榜股份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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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2-09│ 40.25│ 8.38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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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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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瑞澄汽车科技有│ 300.00│ ---│ 100.00│ ---│ -26.55│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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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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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电池冷却│ 2.06亿│ 777.07万│ 6422.88万│ 31.24│ 0.00│ 2026-02-21│
│系统管路建设项目 │ │ │ │ │ │ │
├─────────┼──────┼─────┼─────┼─────┼─────┼──────┤
│第一次永久补充流动│ 8000.00万│ 0.00│ 8031.17万│ 100.39│ 0.00│ ---│
│资金 │ │ │ │ │ │ │
├─────────┼──────┼─────┼─────┼─────┼─────┼──────┤
│第二次永久补充流动│ 8000.00万│ 0.00│ 8000.76万│ 100.01│ 0.00│ ---│
│资金 │ │ │ │ │ │ │
├─────────┼──────┼─────┼─────┼─────┼─────┼──────┤
│汽车动力系统连接管│ 1.76亿│ 382.10万│ 7371.35万│ 41.95│ 0.00│ 2026-02-21│
│路及连接件扩产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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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540.87万│ 163.94万│ 1607.62万│ 24.58│ 0.00│ 2026-0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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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次永久补充流动│ 8000.00万│ 0.00│ 8005.27万│ 100.07│ 0.00│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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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次永久补充流动│ 3133.73万│ 4270.94万│ 4270.94万│ 136.29│ 0.00│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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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20亿│ 0.00│ 1.21亿│ 100.56│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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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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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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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阴硕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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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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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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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2-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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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阴标明服务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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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实际控制的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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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1-23 │
├──────┼────────────────────────────────────────┤
│关联方 │江阴硕裕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实际控制人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燃料和动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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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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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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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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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相关情况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审计部负责人邹洁女
士书面辞职报告,因工作调动安排,申请辞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职务,辞职后继续在公司担任
其他职务。邹洁女士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为确保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提名,公司于2025年
8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审计部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华专先生(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审计部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第
三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二、备查文件
1、《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
2、《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
附件:华专简历
华专先生,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9年至2015年任上
海得力文具有限公司财务部会计,2015年至2019年任上海东方泵业(集团)有限公司审计员,
2019年至2022年任江苏江顺精密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部经理,2022年至2024年任江苏长
强钢铁有限公司系统审计部副部长,2024年至今任职于公司审计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华专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
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也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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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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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聘任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北京德皓国际”)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1年。该事项尚需提
交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31号5层519A
首席合伙人:杨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66人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300人,其
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40人2024年度收入总额(经审计):4
3506.21万元(含合并数,下同)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经审计):29244.86万元2024年度
证券业务收入(经审计):22572.37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25家主要行业:
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批发和零售业
2024年度上市公司审计收费:约为16899.45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6
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05.35万元;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3亿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不存在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
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北京德皓国际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行政监管措施2次、自
律监管措施0次、纪律处分0次和行业惩戒0次。期间有4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
政监管措施30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行政处罚2次、纪律处分1次、行业惩戒1次(除2次行政
监管措施、1次行政处罚、1次行业惩戒,其余均不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期间)。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宋斌,2010年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24年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执业,2024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
公司审计报告数量:4家。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余晓炜,2025年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5年1月开始在北京德皓国际所执业,2025年拟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0家。
拟安排的项目质量复核人员:洪梅生,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9年6月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2024年12月开始在北京德晧国际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数量:5家。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
行为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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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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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5
年8月22日(星期五)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
公司监事会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1日通过邮件的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
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徐少宗先生以通讯方式参加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
主席朱裕金主持,董事会秘书和证券事务代表列席。
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与会监事认真审议,充分讨论,审慎表决,会议通过以下议案:(一)审议通过《关于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议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程序符合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
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
度报告》(公告编号:2025-044)、《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5)。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公
司拟定的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
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
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20
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三)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编制的《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
报告》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
用的相关规定,公司不存在违规存放、管理与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管理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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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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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的议案》,现将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68615841.23元,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08549
77.33元。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413019686.79元,母公司报表可分
配利润为416589347.33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
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以合并公司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依据。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情况下,公司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540973股为
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3108194.6
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若利润分配方案
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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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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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8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减少公
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17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的《关于减少公司注册资本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5-028)。
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无锡市数据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其主要信息如下:
名称: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81692589492R
注册资本:人民币11554.0973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沈皓
成立日期:2009年07月29日
住所:江阴市华士镇华西九村蒙娜路1号
经营范围:汽车管路系统总成、油箱、排气系统及发动机排放控制装置、汽车内外饰件、
连接件的制造、加工、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
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
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一般项目:汽车零部件研发;模具制造;模具销售;技术服务、技术
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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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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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540973股为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
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7770486.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
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2、公司披露现金分红预案后,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
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15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一)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
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该预案是基于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具备合法性、合
规性、合理性,同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将该预案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二)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充分考虑
了对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内容
1、本次利润分配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
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3、经北京德皓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1603999.76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为122272361.57元,截至2024年
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09935195.96元,资本公积为867589336.24元,母公
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11184506.22元,资本公积为867589336.24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合并报
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为409935195.96元。
公司实行连续、稳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在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情况下,公司重视对投资
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5540973股为
基数测算,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5.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577704
86.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度。
4、公司2024年半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17495995.95元,2024年度拟现金分红总额为577704
86.50元,2024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75266482.45元。
公司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17717941.80元。
公司202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金额为92984424.25元,占本年度净利润的76.46%。
(二)方案调整原则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若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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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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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45
9027股,占本次注销前公司总股本117000000股的1.25%,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170
00000股变更为115540973股。
2、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注销事项已于2
025年4月7日办理完成。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现就本次回购公司股份注销完成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9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
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含本
数)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3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
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本次回购期限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2024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
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回
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2)。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
派,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
29.35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9)、《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
告》(公告编号:2024-059)。截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实际回
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4月17日至2025年3月25日,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59027股,占本次注销前
公司总股本的1.25%,最高成交价为24.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49元/股,成交均价为20.55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76143.70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
完毕。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
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的公告》。
二、回购股份注销安排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确认,公司本次注销的回购股份数量为1459
027股,注销事项已于2025年4月7日办理完成。本次回购注销股份的数量、完成日期、注销期
限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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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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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2日、2024年3月29日
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的股份将全部予以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
资本。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15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3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
格不超过3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本次回购期限自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3月13日、2024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6)、《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22)。
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及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回购
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30.00元/股(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29.35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2024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
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关于2024年半年度权益分派
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9)。
截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股份回购实施情况
1、2024年4月17日,公司首次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4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1)。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
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回
购期限内每月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份回购进展情况的公告》
。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
回购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公司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
露,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2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股
份回购比例达到1%暨回购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12)。
4、截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本次回购期限已届满,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4年4月17日
至2025年3月25日,累计回购公司股份145902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25%,最高成交价为2
4.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4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29976143.70元(不含交易费用)
,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
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回购股份实施情况与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本次回购实际使用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方案中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资金总
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使用资金总额、回购方式、回购价格及回购期限等,
与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回购股份方案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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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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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阴标榜汽车部件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0日召开了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
容如下:
为满足生产经营的需求,合理配置和利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控股子公司标榜
汽车部件(芜湖)有限公司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1000万元的综合授信。
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各类商业票据开立及贴现、项目贷款、银行保
函、保理、银行承兑汇票、开立信用证等综合授信业务(具体业务品种以相关金融机构审批为
准)。各金融机构具体授信额度、贷款利率、费用标准、授信期限等以子公司与金融机构最终
协商签订的授信申请协议为准。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止,该授信额度在申请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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