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83 东田微 更新日期:2025-02-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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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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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产品生产基地建│ 3.80亿│ 3919.88万│ 4119.88万│ 14.53│ ---│ 2026-05-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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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学研发中心建设项│ 7000.00万│ 308.71万│ 3294.37万│ 65.89│ ---│ 2026-05-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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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7000.00万│ 198.60万│ 7117.56万│ 101.6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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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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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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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文博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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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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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人提供的劳务或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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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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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8-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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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苏州文博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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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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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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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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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4-08-28 │
├──────┼────────────────────────────────────────┤
│关联方 │苏州文博菲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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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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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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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高登华、谢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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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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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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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六 │
│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
│ │额度及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
│ │如下: │
│ │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概述 │
│ │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增强公│
│ │司及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 │
│ │度。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
│ │保函、信用证等。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
│ │签订的协议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期限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
│ │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
│ │。为便于实施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
│ │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期限内与银行办理上述授信│
│ │额度申请事宜,并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
│ │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登华先生、谢云女士将视具体情│
│ │况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
│ │司提供反担保。 │
│ │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子公司东莞市微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
│ │证,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
│ │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
│ │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
│ │额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高登华、谢云夫妇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登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谢云│
│ │女士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
│ │ (二)本年度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2024年初至本报告│
│ │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登华先生、谢云女士为公司未向银行申请过综合授信│
│ │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除上述为公司申请银│
│ │行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外,关联方高登华先生、谢云女士与公司未发生│
│ │其他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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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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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网存科技有限公司 47.00万 0.59 7.32 2023-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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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47.00万 0.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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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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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8-02 │质押股数(万股) │47.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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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7.32 │质押占总股本(%) │0.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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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深圳网存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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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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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3-08-01 │质押截止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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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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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3年08月01日深圳网存科技有限公司质押了47.0万股给希荻微电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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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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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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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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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东田微│东莞市微科│ 236.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光电科技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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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东田微│东莞市微科│ 2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光电科技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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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东田微│东莞市微科│ 16.1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是 │
│科技股份有│光电科技有│ │ │ │ │担保 │ │ │
│限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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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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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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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10月23日
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34.90万股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9.56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湖北东田
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
10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以2024年10月23日为授予日,
以19.56元/股的授予价格向76名激励对象授予34.90万股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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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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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潘岷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九十
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第
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并承诺其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相关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
按照《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并根据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潘岷溟先生作为征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
10月14日召开的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股权激励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
权。本次征集表决权采取无偿的方式公开进行。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1.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潘岷溟先生。
潘岷溟先生,1984年2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博士学历;曾任职于广州
市雷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慕恩(广州)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东广信君达律师事务所;现任
广州科创国发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投资经理;2020年7月至今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未持有公司股份,征集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与本公司董事、
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股5%以上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
与本次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任何利害关系。
2.征集人目前尚未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
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3.征集人保证本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
完整性承担单独和连带的法律责任,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投票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
证券欺诈活动。
二、征集表决权的具体事项
1.由征集人就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以下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
决权
征集人仅就股东大会上述提案征集表决权,如被征集人或其代理人在委托征集人对上述相
关提案行使表决权的同时,明确对本次股东大会其他提案的投票意见的,可由征集人按其意见
代为表决。
关于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同日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司《关于召
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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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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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
信额度及提供担保并接受关联方担保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
如下:
一、申请银行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概述
为了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所需资金和业务发展需要,积极拓宽资金渠道,增强公司
及子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品类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的长、短期贷款、银行承兑汇票、贸易融资、保函、
信用证等。具体综合授信额度、品类、期限及其他条款要求最终以公司与各金融机构签订的协
议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及期限为准。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
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为便于实施
公司向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
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代表公司在批准的授信期限内与银行办理上述授信额度申请事宜,并
签署相应法律文件。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登华先生、谢云女士将视具体情况
为上述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该担保不向公司及子公司收取任何担保费用,也不需要公司提
供反担保。
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公司拟为子公司东莞市微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提供连带责任保证
,合计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担保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
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公司本次申请银行综合授信额
度并接受关联方担保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一)关联方基本情况
高登华、谢云夫妇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登华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长,谢云女
士担任公司董事、总经理。
(二)本年度至公告披露日公司与关联方累计发生的关联交易总金额2024年初至本报告披
露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高登华先生、谢云女士为公司未向银行申请过综合授信额度
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除上述为公司申请银行综合
授信额度提供无偿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外,关联方高登华先生、谢云女士与公司未发生其他关联
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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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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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有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多年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丰富经验和专业服务能力,能够较好满足公司内部控制以及财务审计工作
的要求,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
该所为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期间,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严格执行相
关审计规程,按时保质完成了公司审计工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
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上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
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
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
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
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
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根据审计的工作量,公司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的财务报告
审计费用90万元(未税)。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24年度审计的
具体工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确定相关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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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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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
以及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会计政策相关规定,为
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本着谨慎性原则,
对公司2023年度存在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和存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劵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
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报告期内,计提的信用减值损失和存
货跌价合计1,688.7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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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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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合并报表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
有者的净利润-32,639,605.40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5,893,060.33元。截至2023年12月31
日,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为54,828,135.66元。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
相关规定,鉴于2023年度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结合公司当前的经营状况
及考虑公司未来资金需求,为保证公司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公司2023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
利,不送红股,也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二、公司2023年度不进行利润分配的原因
根据《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的利润分配相关条件为“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正”。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负值。根据
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3年度拟不进行利润分配。
三、公司未分配利润的用途及使用计划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投资计划,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和长期发展资金需求,公司留存未分
配利润将主要用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支持公司各项业务的开展以及流动资金需求等,为
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的顺利实施以及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等的要求,从有利于公司发展和投资者回报的角度出发
,综合考虑与利润分配相关的各种因素,致力于为股东创造长期的投资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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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2-21│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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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东田微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
供担保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前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情况
公司于2023年10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议案》,全资子公司东莞市微科光电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微科光电”)因经营需要拟向银行申请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公司拟为上
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二)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提供担保的情况
全资子公司微科光电因经营需要,拟向浙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莞分行申请2000万元的综
合授信,公司拟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外担保属于公司董事会
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如下: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东莞市微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1900562648968M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住所: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
道蚬涌工业路8号1号楼101室法定代表人:谢云
注册资本:3000万元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0年10月28日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计算机软件、光学元器件、光电子元器件、手机镜头、模
具;销售:光学原料、光学辅料、智能设备、光学设备及零配件、仪表、红外截止滤光片、光
学低通滤波器、红外截止滤光片组立件、投影机散热板及光学窗口片;物业租赁;货物或技术
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
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与公司关系:微科光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东莞市微科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微科光电提供的担保为连带责任保证。公司本次拟为微科光电向银行申请合计
2000万元的综合授信提供担保,担保期限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同时,
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办理相关业务,代表公司办理
相关手续、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等。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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