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89 奥尼电子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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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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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视频产品生产线│ 2.90亿│ 1427.61万│ 2.16亿│ 74.45│ ---│ 2024-09-30│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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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 3.10亿│ 9601.64万│ 2.64亿│ 85.22│ ---│ 2025-03-31│
│频终端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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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及运营中心项目│ 4.74亿│ ---│ 3.51亿│ 74.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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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音频产品生产线│ 1.79亿│ 25.12万│ 1.14亿│ 63.48│ ---│ 2024-09-30│
│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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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BA生产车间智能化│ 2146.25万│ ---│ 1435.73万│ 66.89│ 62.80万│ 2022-05-31│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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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确定使用用途 │ 2.08亿│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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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 1.27亿│ 17.48万│ 6620.24万│ 52.22│ ---│ 2026-06-30│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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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 1.41亿│ 375.38万│ 7558.16万│ 53.60│ ---│ 2026-06-30│
│升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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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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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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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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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尼电│中山汇海鑫│ 774.59万│人民币 │2021-10-25│--- │连带责任│是 │否 │
│子股份有限│科技有限公│ │ │ │ │保证 │ │ │
│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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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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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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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4年8
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月17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
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晓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
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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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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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尼电子”)于2024年7月18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
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0,781.36万元(未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582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人民币普通股(A股)3,00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66.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985,400,000.00元,扣除相关
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84,883,351.50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1,800,516,648.50
元。以上募集资金已于2021年12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资金到位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
所(特殊普通合伙)进行了审验,并于2021年12月24日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1]第ZB11564号
《验资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
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制定的募
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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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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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
能性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对预计无法收回
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2、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合同资产等进行全面核查和减值测试后,报告
期内,公司2023年各类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7586121.02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准备217674
5.77元,资产减值准备5409375.25元。
3、核销坏账情况
公司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预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2779839.25元
予以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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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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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
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要求,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
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2023年经审计的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
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上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89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
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2、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情况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郑飞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晁喜文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李福兴
3、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
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和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主要基于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综合考虑参与工作员工的经验
和级别相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
2、本期审计费用
立信为公司提供的2023年度财务审计服务报酬为含税人民币138万元。公司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及其授权人士以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根据公司年报审计合并报表
范围、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以及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与立信协商确定2024年度审计费用,并
全权办理相关协议及法律文件签署等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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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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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4月2
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表决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4月15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
发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晓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
会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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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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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种类: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外汇
远期交易、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外汇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
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等。
2、交易金额:在任一时点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额度范围内开展
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该额度自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届满之日(即2024年3
月1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该交易事项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3、特别风险提示: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
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但外汇衍生品交易操作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
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尼电子”)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根据海外业务的发展情况,在不超过人民币2.
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额度内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上述额度自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
易业务授权期限届满之日(即2024年3月11日)起12个月内有效,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
如下:
(一)投资目的及必要性
随着公司海外业务的发展,公司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汇率波动将对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规避和防范上述业务形成的外汇风险,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内的子公司在保证正常经营的前提下,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
经营带来的风险,实现外汇资产保值增值的目的,具有必要性。前次授权即将到期之日,继续
开展展期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二)投资方式
1、交易业务品种: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交易、外汇
掉期交易、外汇期权交易、人民币外汇远期交易、人民币外汇货币掉期、人民币外汇期权交易
、人民币对外汇期权组合等产品或上述产品的组合。衍生品的基础标的包括汇率、利率、货币
等。
2、交易对手:银行类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3、流动性安排:外汇衍生品交易以正常的本外币收支业务为背景,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
托,投资金额和投资期限与实际业务需求相匹配,以合理安排使用资金。
(三)交易额度及授权有效期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拟开展总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
汇衍生品交易业务,自2023年度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授权期限届满之日(即2024年3月11日)
起12个月内有效,上述额度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内,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
的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亿元(或等值外币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总经理在上述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
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四)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
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
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披露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的情况,在定期报告中对已开展的
外汇衍生品交易的相关进展和执行情况等予以披露。
(六)审议程序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及《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议后,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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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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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4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在公司董
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4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
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
,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
署的协议为准。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事项,拟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
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授信(包括但不
限于授信、借款、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
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经营资金需求,优化公司现金
资产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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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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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由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具体情况如下
:
企业名称: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证书编号:GR202344200397
发证时间:2023年10月16日
有效期:三年
本次系公司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进行的重新认定,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公司自
本次通过高新技术企业重新认定起连续三年内(2023年至2025年)可继续享受高新技术企业的
相关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公司2023年已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
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取得高新技术企业证书不影响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财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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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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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奥尼电子”)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实
施主体及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加全资子公司中山科美视通科技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科美视通”)、中山市恒泰塑胶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泰塑胶”)作
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募投项目”)“智能视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的共同实施
主体,同意将已结项的“PCBA生产车间智能化改造项目”的实施主体由奥尼电子变更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奥尼视讯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尼视讯”),并将项目整体迁移至中
山奥尼科技园,将其节余资金投入“智能视频产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修
订)》《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上述事项不涉及募集资金用途变更,在董事会审批范围内,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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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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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6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
会第七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中国证监会发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五条中“审计委员会成员应当为
不在上市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的规定,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进行了调整。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吴承辉先生已向公司董事会提交辞职报告,辞去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职务,辞职报告至董事会收到之日起生效,辞职后吴承辉先生继续担任公司董事
、副总经理。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的正常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
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以及《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董事会推举董事吴文华先生为第三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唐安先生、范丛明先生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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