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89 奥尼电子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12-17│ 66.18│ 18.01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03-07│ 11.80│ 1770.00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3-08│ 11.80│ 577.26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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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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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视频产品生产线│ 2.90亿│ 141.45万│ 2.55亿│ 87.85│-5726.06万│ 2024-09-30│
│建设项目 │ │ │ │ │ │ │
├─────────┼──────┼─────┼─────┼─────┼─────┼──────┤
│奥尼科技园智能音视│ 3.10亿│ 0.00│ 3.12亿│ 100.61│ ---│ 2025-03-31│
│频终端生产基地项目│ │ │ │ │ │ │
├─────────┼──────┼─────┼─────┼─────┼─────┼──────┤
│研发及运营中心项目│ 4.74亿│ 5877.01万│ 4.10亿│ 86.53│ ---│ ---│
├─────────┼──────┼─────┼─────┼─────┼─────┼──────┤
│智能音频产品生产线│ 1.79亿│ 1221.87万│ 1.32亿│ 73.51│-2836.18万│ 2024-09-30│
│建设项目 │ │ │ │ │ │ │
├─────────┼──────┼─────┼─────┼─────┼─────┼──────┤
│PCBA生产车间智能化│ 2146.25万│ 0.00│ 1435.73万│ 66.89│-2040.31万│ 2022-05-31│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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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补充流动资金项│ 2.08亿│ 8690.00万│ 2.08亿│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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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音视频产品研发│ 1.27亿│ 62.67万│ 6834.82万│ 53.91│ ---│ 2026-06-30│
│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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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建设及营销渠道│ 1.41亿│ 647.73万│ 8540.78万│ 60.57│ ---│ 2026-06-30│
│升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0.00万│ 0.00│ 5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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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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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世杰 170.00万 1.04 58.53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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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170.00万 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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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6-30 │质押股数(万股) │17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58.53 │质押占总股本(%) │1.04 │
├────────┼──────────────┴────────┴──────────────┤
│股东名称 │吴世杰 │
├────────┼──────────────────────────────────────┤
│质押方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质押起始日 │2026-06-2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6月29日吴世杰质押了170.0万股给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行 │
├────────┼──────────────────────────────────────┤
│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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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2-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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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尼电│中山汇海鑫│ 774.59万│人民币 │2021-10-25│--- │连带责任│是 │否 │
│子股份有限│科技有限公│ │ │ │ │保证 │ │ │
│公司 │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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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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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30│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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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实际控制人吴世杰先生函告,
获悉吴世杰先生将其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办理了质押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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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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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
一、已审批授信额度的情况
2026年1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
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循环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
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4)。
二、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公司资金安排,公司拟在现有综合授
信额度的基础上,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增加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总额度不超过
人民币50亿元。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
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额、
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
用。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事项,拟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
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授信(包括但不
限于授信、借款、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
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经营资金需求,优化公司现金
资产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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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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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深圳市科美精工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科
美精工”)提供不超过人民币40000万元的担保额度,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保证、抵押、质
押、留置等。上述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
上述担保事项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最终实际担保金额和期限将在董事会授权的范围内
由被担保人与金融机构共同协商确定,具体担保种类、方式、金额、期限等以最终签署的相关
文件为准。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被担保方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的审核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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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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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获2026年5
月21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股东会决议公告于2026年5月21日刊登在证监会指
定信息披露网站上。现将权益分派事宜公告如下:
一、股东会审议通过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等情况
1、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关于《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如下: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公
司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116396465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
转增4股。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
债转股、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2、分配方案披露至实施期间,公司为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办理489200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归属,公司总股本变更为116885665股。
3、本次实施的分配方案与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分配方案一致。
4、本次实施分配方案距离股东会通过权益分派方案时间未超过两个月。
二、本次实施的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公司2025年度权益分配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16885665股为基数,进行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合计转增46754266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
本次权益分派后总股本增至163639931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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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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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525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51%)的董事于婷婷计划在2026年6月2
3日至2026年9月22日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3125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
例0.0113%)。
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430%)的高级管理人员叶勇计划在2026
年6月23日至2026年9月22日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12500股(占本公司总
股本比例0.01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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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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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股份上市流通日:2026年6月1日;
2、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数量:48.92万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4203%;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30人;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个归属期归属
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
“《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5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为符合条件的30名激励对象办理48.92万股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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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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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1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
2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5月2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鸿辉工业园5#厂房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
5、股东会召集人: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世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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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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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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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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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
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
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
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
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5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300名、注册会计师2523名、从业人员总数9933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802名。立信2025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50.00亿元,
其中审计业务收入36.72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05亿元。
2025年度立信为770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9.16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102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71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7次、监督管理措施42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和纪律处分3次,涉及从业人员15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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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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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及核销坏账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
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
能性进行了充分评估和分析,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对预计无法收回
且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的应收账款进行核销。
2、本次计提信用和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经对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账款、
应收款项融资、其他应收款、存货、固定资产、合同资产等进行全面核查和减值测试后,报告
期内,公司2025年各类资产计提的减值准备合计20013618.34元,其中计提信用减值准备18083
154.94元,资产减值准备1930463.40元。
3、核销坏账情况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已全额计提坏账准备且预期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97183.76元予
以核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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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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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类/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符合解除限售/归属条件的数量及人数: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数
量为60.00万股,符合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一类限制性激励对象的人数为31人;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数量为48.92万股,符合归属条件的第二类限制性激励对象的人数为30人。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及第一
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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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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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根据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信会师报[2026]第ZB10703号审计报告,
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56902306.5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的净利
润为-37787365.5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63109289.78
元,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330876584.79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在兼顾公司发展、长远利益
、未来投资计划以及股东利益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2025年度
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以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6396465股为基数,拟进行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股,本次转增后,公司的总股本增加至1629550
51股。照上述方案,预计公司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46558586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
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最终准确数量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实
际登记确认的数量为准)。
若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布后至权益分派实施前,公司股本因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等情况发生变动,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调整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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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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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由于9名激励对象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个人层面绩效考核为“B”,13名激励对
象考核结果为“B-”,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及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人员已获授尚
未归属的合计11.08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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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0│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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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书属于框架性协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尚存在不确定性,敬
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战略合作协议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会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未来年度
经营业绩的影响将视与合作方后续项目的实施情况确定。
一、基本情况概述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与沐曦集成电路(上
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沐曦股份”)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书》(以下简称“本协议
”),双方秉承“自愿平等、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的原则,就沐曦桌面AI工作站等硬件产品
进行全方位、多层次、长期稳固的合作,建立战略合作伙伴关系。
本协议不涉及具体金额,本协议的签署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后续具体合作项目需
另行签署正式业务合同,届时将根据合同金额及性质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协议对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沐曦集成电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1H38T58K
法定代表人:陈维良
注册资本:40010万元
注册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郭守敬路498号8幢19号楼3层
主营业务:一般项目:从事集成电路科技、电子科技、通讯科技、计算机软硬件科技领域
内的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转让;网络科技;集成电路设计;软件开发;电子
产品销售;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软件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货物进出口
;技术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公司与沐曦股
份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双方未签署过类似协议。沐曦股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履
行相关协议约定义务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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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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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简称:奥尼JLC2
股票期权代码:036628
授予登记数量:120.00万份
授予登记人数:9人
授予登记完成日:2026年3月4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深圳奥尼电
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尼电子”)完成了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批准情况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第四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2026年2月5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
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激励
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并于2026年2月10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同意确定以2026年
2月12日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0万份股票期权。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权登记
之日起算。授权日与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
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
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七)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
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取消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该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6年-2028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
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
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
价结果分为“A+”“A”“B”“B-”“C”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如下所示: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当年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当年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
销。
(四)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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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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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授予日:2026年2月12日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9人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20.00万份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44.25元/份。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
尼电子”)根据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于2026年2月1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6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
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权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6年2月12日为授予日,向符
合授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合计授予120.00万份股票期权。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总计120.00万份,涉及的标的
股票种类为A股普通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1639.6465万股的1.03%。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
授予,无预留权益。
4、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授予激励对象共计9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
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董事、核心技术/业务人员,不含公司独立董事、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5、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44.25元/份。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
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7、等待期: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
完成授权登记之日起算。授权日与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
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
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9、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6年-2028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
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
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10、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
价结果分为“A+”“A”“B”“B-”“C”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如下所示: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当年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当年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
销。
二、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批准情况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第四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
出的异议。2026年2月5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
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
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激励
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
,并于2026年2月10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
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于向2026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同意确定以2026年
2月12日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9名激励对象授予120.00万份股票期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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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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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
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留仙二路鸿辉工业园5#厂房4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3日(星期二)
5、股东会召集人: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6、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吴世杰先生
7、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
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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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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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业绩预告期间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
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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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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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金融机构申请2026年度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2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额度循环滚动使用。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
款、固定资产贷款、项目贷款、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金融衍生品等综合业务
,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
署的协议为准。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有效,在以上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事项,拟授权公司总经理或其授权
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上述授信额度内签署一切授信(包括但不
限于授信、借款、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融资、金融衍生品等)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
法律文件。前述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是为了满足自身的经营资金需求,优化公司现金
资产情况,不会对公司日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和股东的利益需求,不存在损害公司
以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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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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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2月10日(
星期二)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2月10日(星期二)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2月
10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
时间为2026年2月1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
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
应选择现场投票(现场投票可以委托代理人代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
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6年2月3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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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6│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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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尼电子”)实际控制人吴世杰先生
、吴斌先生、吴承辉先生于2019年1月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2024年12月26日签署了《
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约定各方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书有效期限自2021年12月28日起至
2025年12月27日止,为保证公司持续稳健发展,基于共同理念,经充分沟通协商,吴世杰先生
、吴斌先生、吴承辉先生于2025年12月26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二)》。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署一致行动协议补充协议的背景情况
截至目前,吴世杰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20748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8%;并通过持有
控股股东深圳奥信通创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信通”)、深圳前海汇鑫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汇鑫投资”)及泰安中泰富兴投资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富兴投资”)的部分股权间接持有公司股份288843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82%,吴
世杰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26.60%的股份。吴斌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8659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1.11%;并通过持有控股股东奥信通、汇鑫投资、富兴投资的部分股权间接持有
公司股份169907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4.60%,吴斌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15.70%的股
份。吴承辉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8234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1%,并通过持有控股股东奥
信通、汇鑫投资、富兴投资的部分股份间接持股107608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9.24%,吴承辉
先生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9.95%的股份。
吴世杰先生、吴斌先生、吴承辉先生曾于2019年1月1日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就各方
之间的一致行动事项作出约定,有效期至公司上市之日起三年。
公司于2021年12月28日上市,《一致行动协议》至2024年12月27日止。
吴世杰先生、吴斌先生、吴承辉先生于2024年12月26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有效期一年,即至2025年12月27日止。
吴世杰先生、吴斌先生、吴承辉先生于2025年12月26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协议
(二)》,继续作为一致行动人,有效期一年,即至2026年12月27日止。
二、协议的主要内容
以下所称吴世杰、吴斌、吴承辉,合称为“各方”。
鉴于:各方为奥尼电子的股东,并作为一致行动人就共同行使公司股东权利及决策权利事
宜于2019年1月1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于2024年12月26日签署了《一致行动协议之补充
协议》,约定各方签署的一致行动协议有效期至2025年12月27日止。为保证公司经营的连续性
和稳定性,提高公司经营、决策的效率,各方同意继续采取一致行动的方式。经充分沟通协商
,各方达成如下补充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各方同意,原协议约定的双方一致行动期间到期后,各方一致行动的有效期续期1
年,即至2026年12月27日止。在本协议约定的延长期间内,各方仍为公司的一致行动人,各方
在新的一致行动期间的权利、义务及履行内容仍以原协议约定为准。
(二)本协议与原协议不一致的,以本协议为准;本协议未作约定的,仍以原协议为准。
(三)本协议自各方签署之日起生效。本协议一式四份,各方各执一份,公司留存一份,
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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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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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奥尼电子”或“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
结构,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
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
1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表决,会议选举于婷婷女士为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于婷婷女士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职工代表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本次职工代表董事选举产生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
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
的规定。
附件: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个人简历
于婷婷,女,1987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11年8月加入公
司,历任奥尼电子人力资源经理、总经理助理、运营管理中心副总经理,现任奥尼电子运营管
理中心总经理兼人力资源总监。
截至目前,于婷婷女士直接持有公司52500股已授予尚未解除限售的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
,占公司总股本的0.0451%,并通过持有深圳前海汇鑫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的部分股份
间接持股76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53%,于婷婷女士直接和间接合计持有公司0.1104%的
股份。于婷婷女士与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所规定
的不得担任董事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
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
论的情况,未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
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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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8│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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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具体内
容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日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全资子公司奥尼智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奥尼智能”)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超过1年,期
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为奥尼智能的相关授信事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具体担保
金额、种类、期限等以在上述期限和金额范围内最终签署的协议为准。
上述担保是公司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不涉及被担保方反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
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在董事会的审核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同时,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及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负责处理本次授予担保额度内相关的一切事务
并签订相关的法律文书。
二、被担保对象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奥尼智能科技(中山)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2000MA54R38Q9D
法定代表人:吴世杰
成立时间:2020年6月2日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00万元
注册地址:中山市小榄镇联丰乐丰南路138号奥尼科技园2号楼1层1卡、
2、3、4、5、6、7、8、9、10层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
计算机软硬件及外围设备制造;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零售;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通讯设
备销售;通讯设备修理;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汽车
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汽车零部件研发;汽车零配件零售;电子产品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数字视
频监控系统制造;数字视频监控系统销售;智能车载设备制造;智能车载设备销售;可穿戴智能设
备制造;可穿戴智能设备销售;智能机器人的研发;智能机器人销售;人工智能硬件销售;智能无
人飞行器制造;智能无人飞行器销售;人工智能通用应用系统;人工智能理论与算法软件开发;人
工智能应用软件开发;人工智能公共服务平台技术咨询服务;移动终端设备制造;移动终端设备
销售;工业设计服务;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制造;工业控制计算机及系统销售;互联网销售(除
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安防设备制造;安防设备销售;计算机软硬件及辅助设备批发;基于云平
台的业务外包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计算机及办公设备维修;云计算设备制造;云计算设
备销售;云计算装备技术服务;数据处理和存储支持服务;5G通信技术服务;日用木制品制造;日
用木制品销售;竹制品制造;竹制品销售;国内贸易代理;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
【上述经营范围涉及:货物或技术进出口(国家禁止或涉及行政审批的货物和技术进出口除外)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基础电信业务;第
一类增值电信业务;第二类增值电信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与本公司关系:奥尼智能为公司的
全资子公司最近一年主要财务信息如下:经查询,奥尼智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奥尼智能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方式为连带保证责任
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担保事项的相关协议尚未签署,担保的期限和金额等具体方案
以公司、奥尼智能与银行方协商后最终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审议批
准的担保额度。
四、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为全资子公司奥尼智能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是为满
足子公司日常生产经营需要,有利于子公司业务开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奥尼智能为公司全
资子公司,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预期盈利能力,本次担保的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不会
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同意本次担保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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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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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期权简称:奥尼JLC1
股票期权代码:036608
授予登记数量:200.00万份
授予登记人数:44人
授予登记完成日:2025年9月12日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
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深圳奥尼
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尼电子”)完成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登记工作。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批准情况
了《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第三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
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等议案。
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提出的
异议。2025年7月24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
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了《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同时,公司就本
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
自查,并于2025年7月29日披露了公司《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
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董事会同意确定以20
25年8月11日为本激励计划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44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0万份股票期权。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等待期、行权安排
1、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销完毕之日止
,最长不超过48个月。
2、本激励计划的等待期
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适用不同的等待期,均自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完成授权登记
之日起算。授权日与可行权日之间的间隔不得少于12个月。
3、本激励计划的行权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安排如下表所示:
在上述约定期间行权条件未成就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或递延至下期行权,并由公司按本
激励计划规定的原则注销激励对象相应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各行权期结束后,激励对象未行
权的当期股票期权应当终止行权,公司将予以注销。在满足股票期权行权条件后,公司将为激
励对象办理满足行权条件的股票期权行权事宜。
(七)股票期权的行权条件
行权期内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方可行权:
1、本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
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
报告;
3上市后最近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
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发生上述第1条规定情形之一的,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
期权应当由公司注销。
2、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
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
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
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某一激励对象出现上述第2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公司将取消其参与本激励计划的资格,该
激励对象根据本激励计划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不得行权,由公司注销。
3、公司层面的业绩考核要求
本激励计划在2025年-2027年会计年度中,分年度对公司的业绩指标进行考核,以达到公
司业绩考核目标作为激励对象当年度的行权条件之一。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公司层面
的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4、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要求
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的绩效考核根据公司内部绩效考核相关制度实施。激励对象个人考核评
价结果分为“A+”“A”“B”“B-”“C”五个等级,对应的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如下所示:
在公司业绩目标达成的前提下,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可行权额度=个人当年计划行权额度×
当年公司层面可行权比例×当年个人层面可行权比例。激励对象未能行权的股票期权由公司注
销。
(四)授予股票期权的具体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2、上述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有效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本公司股票均未超过公司
股本总额的1%。公司全部有效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不超过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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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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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5年8
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已于2025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发
出,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吴晓玲女士主持,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公司董事会
秘书列席了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
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董事会编制和审核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2025年半年
度报告摘要》的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
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的实际经营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
告》与《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同时刊登在《证券时报》。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2025年半年度公司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对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按要求进行了及时披露,不存在募集
资金使用及管理违规的情形。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发布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
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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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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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股票期权授予日:2025年8月11日
授予激励对象人数:44人
股票期权授予数量:200.00万
股票期权行权价格:27.08元/份。
深圳奥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奥尼电子”)根据2025第二次临时股
东大会的授权,于2025年8月1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2025第五次会议、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董事会认为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股票期
权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5年8月11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44位激励对象合计授
予200.00万份股票期权。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总计200.00万份,涉及的标的
股票种类为A股普通股,约占目前公司股本总额11639.6465万股的1.72%。本激励计划为一次性
授予,无预留权益。
4、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授予激励对象共计44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
公司(含分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核心业务、核心技术人员,不含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
、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5、行权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为27.08元/份。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授权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注
销完毕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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