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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水科技(30119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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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190 善水科技 更新日期:2025-10-1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1-12-15│ 27.85│ 13.84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61000吨氯代吡 │ 12.60亿│ 8570.83万│ 7.55亿│ 59.88│ 0.00│ 2025-12-31│ │啶及15000吨2-氯-5-│ │ │ │ │ │ │ │氯甲基吡啶生产项目│ │ │ │ │ │ │ ├─────────┼──────┼─────┼─────┼─────┼─────┼──────┤ │尚未指定用途 │ 7091.57万│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 6354.00万│ 100.00│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272.66万│ 141.88万│ 1191.46万│ 22.60│ 0.00│ 2025-06-30│ ├─────────┼──────┼─────┼─────┼─────┼─────┼──────┤ │研发大楼建设项目节│ ---│ 4219.92万│ 4219.92万│ 100.00│ 0.00│ ---│ │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 │ │ │ │ │ │ │流动资金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09-2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2025年9月29日(星期一)15:00 2、召开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区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结合网络 ──────┬────────────────────────────────── 2025-09-13│其他事项 ──────┴──────────────────────────────────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善水科技”)于2025年9月12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同意公司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1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由主承销商 中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21年12月15日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普通股(A股)股票5,366.00万 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人民币27.85元。截至2021年12月21日止,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 494,43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110,458,694.23元,募集资金净额1,383,972,30 5.77元。上述发行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业经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 具了中天运[2021]验字第90090号的验资报告。公司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存放在经董 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公司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8月1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并 于2022年9月2日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人民币2,100.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 于2023年8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4 日召开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 案》,同意公司使用2,127.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于2024年8月23日召开第 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 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 127.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5年8月31日,超募资金累计使用6,354.00万 元,剩余超募资金1,017.22万元(含账户利息收入)。 三、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要,遵循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在保证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的情况下,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具体金额以转出日账户余额为准,约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4.34%,用于 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活动。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后 实施。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随着公司生产经营规模及业务的不断发展,公司经营性流动资金需求日益增加,为满足公 司健康发展的需要,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流动资 金的需求,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促进生产经营的发展和效益提升,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 ,公司计划使用超募资金1,017.22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日常经营所需流动资金。公司拟使用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因此,本次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是合理的也是必要的。 ──────┬────────────────────────────────── 2025-06-16│重要合同 ──────┴────────────────────────────────── 特别提示: 1、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协议的项目产能、投资金额、建设周期、土地面积等均为预计数 ,相关事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不构成对投资者的承诺。具体投资事项明确后,尚须经公司 董事会或股东会(如需)审议决议通过。公司将根据后续各项目进展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 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订投资协议的行为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 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3、本次协议的签署对公司当期经营和业绩不产生重大影响,项目建设周期较长,对未来 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的影响尚不确定。 4、本次投资项目的实施尚需政府部门立项核准及报备、环评审批和施工许可等前置审批 手续,如因国家或地方有关政策调整、项目审批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该项目的实施可能 存在变更、延期、中止或终止的风险,存在一定不确定性。 一、合同签署情况 近日,为实现公司在新材料产业布局建设,拓展新材料化工产品,公司与彭泽县人民政府 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书》,拟投资新建化工新材料项目。 为了深化公司在新材料产业领域的战略布局,推动化工新材料产品的研发与生产,近日公 司与彭泽县人民政府签署了《投资框架协议书》。公司计划投资建设化工新材料项目,旨在进 一步扩大产业规模,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签署的投资框架性协议为意向性文件,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后续各 项目的进展情况,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履行相应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项目基本情况 乙方在彭泽县矶山工业园投资化工新材料项目,项目总投资约60亿元,占地约1000亩,主 要生产新材料化工产品。项目预计建设周期4年,建成后实现年产值80亿元,年纳税5亿元。 (二)双方共识 1、甲方承诺矶山工业园新增用地手续报批通过后,优先确保乙方项目用地。 2、甲方积极协助乙方办理立项、环评、安评、施工等有关手续,确保乙方项目顺利开工 建设和生产经营。 3、乙方确认取得合法用地手续起,及时办理开工建设,具体内容按照甲乙双方正式签署 项目投资协议约定为准。 4、在不改变经双方确认的工业用地性质和项目投资内容前提下,鼓励乙方优先联合有实 力上市公司共同投资建设。 ──────┬────────────────────────────────── 2025-05-07│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基于生产经营及 长远发展的规划考虑,公司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由善水科技变更为公司全资子 公司江西众力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众力化工”)。公司拟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相关的资 产及负债以2025年6月30日为基准日划转至众力化工,并对众力化工进行增资。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募集 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基于公司实际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子公司众力化工对法定代表人、经营范围等进行了同 步变更,并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彭泽县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江西众力化工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30683454780Q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柳艳清 注册资本:壹亿元整 成立日期:2008年12月23日 住所: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化工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危险化学品生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农药生产,建设工程施工(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 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基础化学原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等许可类化学品的制造) ;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第三类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化工产品生产(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 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 营活动) ──────┬────────────────────────────────── 2025-04-21│对外投资 ──────┴──────────────────────────────────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新建氯代吡啶配套原料项 目的议案》,该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相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随着公司不断发展,业务规模持续扩大,基于公司战略规划需要,进一步增强公司竞争力 ,完善业务布局,公司拟新建氯代吡啶配套原料项目。 一、本次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氯代吡啶配套原料项目 建设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彭泽县矶山工业园 建设内容及规模:年产31000吨吡啶、年产17000吨3-甲基吡啶、年产1370吨3、5-二甲基 吡啶 项目计划总投资:80500.00万元,其中建设资产71500.00万元,流动资金9000.00万元 项目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 二、本次投资项目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本次投资项目存在的风险 本次投资新建项目的相关手续尚需得到有关政府部门的审批,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如因 有关政策调整、项目核准等实施条件因素发生变化,本项目的实施可能存在变更、延期、中止 或终止的风险。公司将积极与地方政府、有关部门保持有效沟通,做好相关工作,为项目实施 提供多方面的支持,全力配合各项审批工作的推进。 本次投资新建项目建设期长,由于市场本身具有不确定因素,存在一定市场风险、经营风 险和管理风险。公司将持续跟进本次投资项目情况,积极防范和应对上述可能发生的风险。 (二)本次投资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投资新建项目可显著增强公司氯代吡啶原材料保障能力,进一步发挥资源协同优势, 从而提增氯代吡啶上下游一体化产业运营效益。公司将聚焦农药、医药中间体产业,进一步整 合优化资源,完善公司在产业的业务发展和布局,提高综合竞争力,以实现长期战略目标。本 次投资新建项目不属于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5-04-21│其他事项 ──────┴──────────────────────────────────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或核销资产对公司当期损益的影响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10%以上且绝对金额 超过100万元的,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现将关于2024年度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 变动的具体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 及公司会计政策、会计估计的相关规定,为了更加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 提资产减值及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 2024年度,公司对交易性金融资产确认了公允价值损失1,520.00万元。 二、本次确认交易性金融资产公允价值变动的具体说明 交易性金融资产包括公司购买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投资款项为25,600.00 元,截至本报告日已全部逾期。基于非保本理财产品的性质,上述所有信托产品投资的本金及 收益存在不能全部兑付或者仅部分兑付的风险。公司根据每项信托产品相关情况并参考其他信 托类产品兑付的相关情况对持有的中融国际信托有限公司信托产品判断和估计其公允价值,本 期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共计1,520.00万元,累计确认公允价值变动损失金额共计13,355. 00万元。 ──────┬────────────────────────────────── 2025-04-21│其他事项 ──────┴────────────────────────────────── 本次公司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中国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证天通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 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2024年度末合伙人数量:62人 2024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378人 2024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8人2023年经审计的收入总 额:45415.45万元 2023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24357.35万元 2023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4563.19万元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0家 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2024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3599.00 万元 2024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203.41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 管措施2次和纪律处分0次。 1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8人次、 自律监管措施4人次和纪律处分0次。 ──────┬────────────────────────────────── 2025-04-21│其他事项 ──────┴──────────────────────────────────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该议案尚需要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52,954,946.94元,其中2024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81,941,613.44元。根据 《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8,194,161.34元后,合并报表可 供分配的利润为389,187,673.74元,母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543,242,434.6元。根据《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公司按 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2024年 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的利润为389,187,673.74元。 在综合考虑公司利润情况以及公司发展前景等因素后,拟定如下利润分配方案:公司计划 以截止2024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214,636,500股扣除公司已回购股份9,285,618股后的股份 总数205,350,882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5元(含税),合计派发现 金股利为人民币30,802,632.3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在利润分配 预案披露日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及 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 进行调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通过回购专用账 户回购的股份不享有参与利润分配的权利。 ──────┬────────────────────────────────── 2024-12-06│其他事项 ──────┴──────────────────────────────────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鉴于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天运”)已连续多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保证公司审 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和未来审计需要等实际情况,公司拟改 聘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证天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 构。公司已就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中天运进行了事先沟通,中天运已知悉本事项且未提出 异议。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中证天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4年1月2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甲43号1号楼13层1316-1326 首席合伙人:张先云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51人 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287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76人 2023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45415.45万元 2023年经审计的审计业务收入:24357.35万元 2023年经审计的证券业务收入:4563.19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5家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金融业,信息传输、软件和 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等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收费:1956.00 万元 2023年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8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风险基金上年度年末数:1203.41万元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200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 》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中证天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和纪律处分0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4人次、 自律监管措施2人次和纪律处分0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鞠录波,201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审计,2004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中证天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4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2份。 签字注册会计师:傅振索,2006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审计,2007年开始从 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1份,挂牌公司审计报告1份。 项目质量复核人信息:门亚宁,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2年进入事务所从事审计 工作,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2016年1月开始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2023年8月 入职中证天通从事质量控制复核工作,近三年参与复核的上市公司5家,挂牌公司10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证天通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从业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3年度审计费用为60万元。2024年度除财务报表审计外,新增内部控制审计,审计 服务收费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 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确定。公司董事会将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 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及市场价格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 2024-12-06│其他事项 ──────┴────────────────────────────────── 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4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 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调整募 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471号)同意注册,九江善水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53660000股,发行价格为每股27.85元。善水科技实际募集资金总额为 1494431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110458694.23元(不含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383972305. 77元。 二、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情况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62501.53万元。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资金余额779810110.12元(包含闲置募集资金产 生的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一)年产61000吨氯代吡啶及15000吨2-氯-5-氯甲基吡啶建设项目 1、项目进展情况 “年产61000吨氯代吡啶及15000吨2-氯-5-氯甲基吡啶建设项目”主要产品为农药中间体 氯代吡啶系列产品,主要用于生产农药中杀虫剂、除草剂等。本项目产品包括:年产2-氯吡啶 25000吨;23-二氯吡啶8000吨;235-三氯吡啶5000吨;2356-四氯吡啶20000吨;五氯吡啶3000 吨;2-氯-5-氯甲基吡啶15000吨。 该项目规划总投资额为126033.00万元(包括建设投资89773.00万元、流动资金36260.00 万元),截至2024年10月31日,“年产61000吨氯代吡啶及15000吨2-氯-5-氯甲基吡啶建设项 目”累计已投入募集资金61484.41万元,使用进度比例48.78%,其中,已投入建设投资金额为 57042.42万元,占规划投资额比例为63.54%。尚未使用的募集资金(含本金及该部分募集资金 已产生的利息和理财收益)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目前,该项目已完成年产2-氯吡啶18750吨、23-二氯吡啶8000吨、2356-四氯吡啶16570吨 、五氯吡啶2250吨设计产能的建设,该部分生产线试生产工作将于近期进行验收,其余产能待 验收完成后将继续投入建设。 2、本次拟调整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及延期情况 为了进一步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综合考虑市场、行业环境的变化及公司实际情况 ,拟调整氯代吡啶产品结构。主要变动为:拟取消235-三氯吡啶设计产能5000吨,2-氯-5-氯 甲基吡啶设计产能15000吨;将23-二氯吡啶设计产能由8000吨增加至18000吨;2356-四氯吡啶 进一步加工合成三氯吡啶醇钠,调整后,2356-四氯吡啶及其深加工产品三氯吡啶醇钠的设计 产能合计20000吨不变。此外,该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从2024年12月31日调整至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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