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91 菲菱科思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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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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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5-17│ 72.00│ 8.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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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浙江菲菱科思通信技│ ---│ ---│ 100.00│ ---│ -670.06│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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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高端交换机生│ 2.00亿│ 3164.24万│ 1.21亿│ 60.34│ ---│ 2027-03-31│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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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网络设备产品生│ 2.52亿│ ---│ 2.26亿│ 89.89│ 1851.72万│ 2022-10-31│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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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终端通信技术实│ 5196.57万│ ---│ 4164.40万│ 80.14│ ---│ 2024-10-31│
│验室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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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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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29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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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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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深圳菲菱国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5%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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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安徽国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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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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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受让方):安徽国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转让方):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丙方(目标公司):深圳菲菱国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二)整体交易安排 │
│ │ 乙方向甲方转让《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权。乙方委派人员辞去目标公司的法定│
│ │代表人、执行董事,目标公司应在协议签署一个月内重新选举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 │ (三)目标公司与标的股权 │
│ │ 1、目标公司 │
│ │ 目标公司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9日,统一社会信用│
│ │代码为【91440300MA5HQ38F58】,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10000000元),│
│ │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大写)肆佰万元(¥4000000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 │
│ │展城社区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A栋A101。 │
│ │ 2、标的股权 │
│ │ 乙方同意拟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及价格向甲方转让目标公司【15】%的股 │
│ │权,甲方同意受让标的股权,以及标的股权所包含的其他股东权益。乙方保证,在办理本次│
│ │股权转让工商备案完成日前,标的股权不存在亦不会设置质押、托管、被司法查封、被冻结│
│ │或其他限制股东行使股权权利的其他情形,也无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
│ │ (四)交易对价 │
│ │ 本次股权转让为乙方转让目标公司15%股权给甲方,该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 │
│ │币150万元(认缴出资额150万元、实缴出资额0元),乙方以人民币0元的价格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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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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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浙江菲菱科│ 1201.0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思通信技│思通信技术│ │ │ │ │保证 │ │ │
│术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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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浙江菲菱科│ 1171.3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思通信技│思通信技术│ │ │ │ │保证 │ │ │
│术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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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浙江菲菱科│ 255.5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思通信技│思通信技术│ │ │ │ │保证 │ │ │
│术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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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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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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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
同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拓展围绕公司所在网络通信设备行业产业链相关领域的投资,同时更好地利用
专业机构的投资经验和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从而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
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深圳羲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羲和投资”)
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订《深圳市菲菱楠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
资深圳市菲菱楠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菲菱楠芯”、“合伙企业”或“受
让方”),该合伙企业专项投资“深圳市楠菲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楠菲微”或“标
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为数通、智算网络场景的高速网络通信互联芯片相关企业。该合伙
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5451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000万
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36.6905%,其余出资额由合伙企业管理人羲和投资向其他投资
人募集。
公司与其他合伙人均以货币方式实缴出资,深圳市菲菱楠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
完成募集,并已于2024年10月8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菲菱楠
芯已与楠菲微股东之一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聚源聚芯”或“转让方”)共同签署了《深圳市楠菲微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
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或“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预付款5000万元人民币的支付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7日、9月18日、10月9日、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20
24-040、2024-041)。
菲菱楠芯原有限合伙人之一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用名:深圳市亿联无限
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2.7518%财产份额以人民币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政先生
,全体合伙人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该次对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变更及其相应的基本信息已完
成了登记备案,菲菱楠芯亦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应的变更备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参与投资设
立的基金变更有限合伙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合伙企业管理人羲和投资的通知,根据受让方菲菱楠芯与转让方聚源聚芯
共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规定,转让方以人民币5000万元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楠菲微
注册资本7.876万元对应的标的公司1.034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标的公司已
经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根据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受让方菲菱楠芯已向转让方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预付款,
标的公司在登记机关完成了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受让方向转让方支
付的全部5000万元人民币预付款自动转为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截至目前,菲菱楠芯成为楠菲微的股东之一,持有其注册资本7.876万元对应的该公司1.0
345%股权,享有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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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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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A栋公司
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龙发先生
(五)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六)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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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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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
司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结合当前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与安徽国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祎新能源”)签署《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合作协议之补
充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对该协议约定的公司投资方案进行变更,公司对深圳菲
菱国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菱国祎”或“目标公司”)的对外投资总额由人民币
8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550万元,该协议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国祎新能源与菲菱国祎共
同签署《深圳菲菱国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同意公司将其持有控股子公司菲菱国祎15%的股权,对应菲菱国祎注册资本150万元(认缴出
资额150万元、实缴出资额0元),以人民币0元的价格转让给国祎新能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
理层负责实施并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具体事宜。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菲菱国祎的股
权比例将由55%下降至40%,菲菱国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安徽国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龙山街道银湖北路50号通全科技园内A
座401室
4、法定代表人:陈龙平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8PG9R919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
造;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机制造;配电开
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动机制造;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风力发电
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
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8、交易对方
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
(二)交易对方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股权转让前,国祎新能源持有菲菱国祎45%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国祎新能源持
有菲菱国祎60%的股权。
国祎新能源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国祎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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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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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基于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5万美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
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菲菱科思(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登记注册结果
为准)。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
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上述全资子公司的设
立事宜。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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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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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14: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
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
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
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A栋公司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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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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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26元/股(含
)。本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股份出售的情况)的回购
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
2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400万元(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2025年
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5-02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6月12日实施完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0.26元/股(含)调整为不
超过人民币159.2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9)。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部分的股份回购实
施期限已届满。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
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54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6%,最高成交价为7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
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4382590.35元(不含交易费用);其中公司本次回购方案中用
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部分的股份回购实施期限已届满。
本次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的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即2025年4月28日至2025年7月2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数为204500股,占
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9%,最高成交价为7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70元/股,使用资
金总额为15741109.70元(不含交易费用),该部分实际回购金额达到回购方案中维护公司价
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根据公司回购股份方案,该方案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对应的回购金额不低于人
民币18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3600万元(含),回购实施期限为2025年4月28日至2026
年4月27日。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权激励实施回购公司股份行为已经完成
部分实施,回购股份数量为249800股,回购金额为18641480.65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后
续将根据回购方案和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实施回购,并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
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本次回购具体实施情况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在股份回购期
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5月7日、2025年5月16日、2025年6月3日、2025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关于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4)、《关于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
25-037、2025-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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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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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7月24日(星期四)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7月2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A栋公司
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龙发先生
(五)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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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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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
同对外投资的议案》。为了进一步拓展围绕公司所在网络通信设备行业产业链相关领域的投资
,同时更好地利用专业机构的投资经验和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从而实现公
司整体战略目标,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深圳羲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羲和投资”)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订《深圳市菲菱楠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
伙协议》,共同投资深圳市菲菱楠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菲菱
楠芯”或“合伙企业”),该基金投资未上市企业股权,为网络设备以太网交换机芯片相关企
业(以下简称“目标公司”)。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5451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
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36.6905%,其余出资额
由基金管理人羲和投资向其他投资人募集。
公司与其他合伙人均以货币方式实缴出资,深圳市菲菱楠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
完成募集,并已于2024年10月8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菲菱楠
芯已与目标公司股东之一共同签署了《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预付款5000万元人民币
的支付工作。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7日、9月18日、10月9日、10月28日在巨潮
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4-03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8、2024-040、2024-041)。
关联关系说明:陈政先生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利益安排,不属于失信
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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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09│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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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参与菲菱科思首次公开发行前(以下简称“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的股东为高国
亮;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的总数为10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1.51%(计算比例以公司
总股本693420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454300股后的数量68887700股为基数);
本次询价转让不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
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
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组织实施菲菱科思首发前股
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截至2025年7月9日。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高国亮不属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高国亮与刘雪英系夫妻关系,本次询价转让前,高国亮及其一致行动人刘雪英合计持有菲菱科
思股份比例超过5%。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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