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91 菲菱科思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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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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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5-17│ 72.00│ 8.8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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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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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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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菱科思通信技│ ---│ ---│ 100.00│ ---│ -670.06│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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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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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高端交换机生│ 2.00亿│ 504.99万│ 8926.80万│ 44.55│ ---│ 2025-03-31│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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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网络设备产品生│ 2.52亿│ ---│ 2.26亿│ 89.89│ 7380.23万│ 2022-10-31│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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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终端通信技术实│ 5196.57万│ 2083.28万│ 4164.40万│ 80.14│ ---│ 2024-10-31│
│验室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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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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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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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浙江菲菱科│ 1201.0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思通信技│思通信技术│ │ │ │ │保证 │ │ │
│术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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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浙江菲菱科│ 1171.3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思通信技│思通信技术│ │ │ │ │保证 │ │ │
│术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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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浙江菲菱科│ 255.5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思通信技│思通信技术│ │ │ │ │保证 │ │ │
│术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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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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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6│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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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26元/股(含
)。
本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股份出售的情况)的回购
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
5年4月29日、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2025年5月15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750
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11%,最高成交价为7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7.83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591786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规定。
二、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合法合规性说明
公司首次回购股份的时间、回购股份数量、回购股份价格及集中竞价交易的委托时间段等
均符合公司回购股份的方案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具体如下:
(一)公司未在下列期间回购股份:
1、自可能对公司证券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发生之日或者在决
策过程中,至依法披露之日内;
2、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符合下列要求:
1、委托价格不得为公司股票当日交易涨幅限制的价格;
2、不得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盘集合竞价、收盘集合竞价及股票价格无涨跌幅限制的交易
日内进行股份回购的委托;
3、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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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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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及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若公司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
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
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具体回购资金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160.26元/股(含),该价格不高于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决议
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5、回购资金来源:自有资金。
6、回购股份的数量及比例:按此次回购资金总额上限及回购价格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
股份数量约为37.44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4%;按此次回购资金总额下限及回购价格
上限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8.72万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0.27%。具体回购
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7、回购期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十一条,回购将股份用于员工持股计划
或者股权激励的,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十二个月。
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最终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
不超过三个月。
8、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在回购期间及未
来6个月的增减持计划;若未来拟实施股份增减持计划的,公司将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范
性文件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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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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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防范和规避外汇
市场风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套期保值,仅限于公司及
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务发展;
2、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
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
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仍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
务进行套期保值,以防范和降低公司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能力,增强
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满足公司及
子公司原材料进口业务需要,进行套期保值,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本次资金使
用安排合理,符合日常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
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交易的收益
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外汇币种相同,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港币等。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外
汇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
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以及以上业务的组合等方式,采用本金互换或净额交割方式清算。
(四)交易期限
该事项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额度范围内实施日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
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金
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和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额度范围内实施日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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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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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为深
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菱科思”)2024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进行了公司
2024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
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
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
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
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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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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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等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可
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减值无需提交
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2024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
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后,经分析,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4,086,984.8
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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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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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为: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342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
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93420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
一年度;2024年度公司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2、公司现金分红方案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
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二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
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定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综
合考虑了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盈利水平以及公司未来发展和股东合理回报等因素,
符合公司目前实际情况,有利于维护广大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的长远利益。独立董事一致同
意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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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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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拟
在未来12个月内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及其他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
证、应收账款保理、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事项。
提请授权董事长在授信总额度内予以调整拟申请银行间的额度,并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
际资金需求状况,办理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及融资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事宜
。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授信有效期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优化内部资本结构
,降低融资成本,为进一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
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对其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及子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
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和业务品种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
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
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
资者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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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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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广汽日野汽车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广汽日野”或“客户”)的《供应商选定通知函》,公司正式入选广汽日
野零部件开发供应商,为其供应重卡项目的网关产品零部件。
本次收到汽车客户定点通知,是对公司研发能力、产品开发能力、产品质量和供货资格的
认可。该项目的顺利实施将有助于推动公司在汽车零部件领域的业务布局与持续发展,有利于
提升公司汽车通信电子业务的市场拓展能力和综合实力,为公司未来的经营发展带来积极影响
。
公司将继续深化与合作伙伴的关系,不断地提升自身在产品开发、质量管控、生产交付等
方面的综合能力,加强风险管控。该项目的进展尚存在不确定性,关于具体型号产品的供应时
间、销售价格以及供货数量均以双方签订的正式合同为准,预计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不产生
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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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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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16日在巨潮资
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
》(公告编号:2024-046)。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庞业军先生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之日起十五
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5年1月8日至2025年4月7日)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
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6838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986%。若计划减持期间因公司
有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该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进
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了高级管理人员庞业军先生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庞业军先生股份减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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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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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为确保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4年12月2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经
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谢海凤女士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谢海凤女士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监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监事会中包括2
名股东代表和1名公司职工代表,其中职工代表监事的比例未低于三分之一。谢海凤女士将与
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选举产生的两名股东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其任
期自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附件: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谢海凤女士,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北京理工大学,大学本
科毕业。2001年9月至2007年1月任青岛永利华玩具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07年3月至2015年4月
任淇升电器(深圳)有限公司成本会计;2015年5月至2016年2月任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有
限公司成本会计;2016年3月至今历任公司内控会计、成本会计;2018年1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
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谢海凤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
以上的股东以及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的情形,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监事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
规和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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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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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拓展围绕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菱
科思”)所在网络通信设备行业产业链相关领域展开投资,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进一步提
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同时更好地利用专业机构的投资经验和资源,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
人与普通合伙人深圳羲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羲和投资”)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
签订《深圳市菲菱楠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拟共同投资深圳市菲菱楠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
或“菲菱楠芯”)。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5451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
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36.6905%,其余出资额由基金管
理人羲和投资向其他投资人募集。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总体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
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设立程序、签署相关文件等。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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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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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云迅联通信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云迅联”)通知,根据云迅联发展需要,其经营范围增加“软件销售、软件外
包服务、软件开发及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相关内容。同时,该子公司住所由“深圳市宝
安区福永街道(福园一路西侧)润恒工业厂区3#厂房”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
区福园一路润恒工业厂区6#厂房101”。
截至目前,云迅联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和《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名称:深圳市云迅联通信技
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724853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龙发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28日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区福园一路润恒工业厂区6#厂房101经营范围:一般
经营项目:通信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源及天线类产品的研发和销售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劳务服务(
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
训);企业管理。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通信产品、电源及
天线类产品的制造;普通货运。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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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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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20852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007%)的高级管理人员万圣先生计
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9月25日)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213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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