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菲菱科思(301191)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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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191 菲菱科思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5-17│ 72.00│ 8.8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浙江菲菱科思通信技│ ---│ ---│ 100.00│ ---│ -670.06│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海宁中高端交换机生│ 2.00亿│ 4184.61万│ 1.31亿│ 65.43│ 3236.34万│ 2027-03-31│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光通信传输系统设备│ 1.53亿│ 2878.05万│ 2878.05万│ 18.80│ ---│ 2027-07-24│ │之接入网设备项目 │ │ │ │ │ │ │ ├─────────┼──────┼─────┼─────┼─────┼─────┼──────┤ │深圳网络设备产品生│ 2.52亿│ 0.00│ 2.26亿│ 89.89│ 1964.45万│ 2022-10-31│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 │智能终端通信技术实│ 5196.57万│ 0.00│ 4164.40万│ 80.14│ 0.00│ 2024-10-31│ │验室建设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2-11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深圳菲菱国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15% │标的类型 │股权 │ │ │的股权 │ │ │ ├──────┼────────────────┴──────┴────────────────┤ │买方 │安徽国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协议主体 │ │ │ 甲方(受让方):安徽国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 │ 乙方(转让方):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 │ │ 丙方(目标公司):深圳菲菱国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 │ │ (二)整体交易安排 │ │ │ 乙方向甲方转让《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标的股权。乙方委派人员辞去目标公司的法定│ │ │代表人、执行董事,目标公司应在协议签署一个月内重新选举法定代表人、执行董事。 │ │ │ (三)目标公司与标的股权 │ │ │ 1、目标公司 │ │ │ 目标公司系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成立于2023年3月9日,统一社会信用│ │ │代码为【91440300MA5HQ38F58】,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大写)壹仟万元(¥10000000元),│ │ │实收资本为人民币(大写)肆佰万元(¥4000000元),注册地址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 │ │ │展城社区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A栋A101。 │ │ │ 2、标的股权 │ │ │ 乙方同意拟按照《股权转让协议》约定的条件及价格向甲方转让目标公司【15】%的股 │ │ │权,甲方同意受让标的股权,以及标的股权所包含的其他股东权益。乙方保证,在办理本次│ │ │股权转让工商备案完成日前,标的股权不存在亦不会设置质押、托管、被司法查封、被冻结│ │ │或其他限制股东行使股权权利的其他情形,也无其他任何权利负担。 │ │ │ (四)交易对价 │ │ │ 本次股权转让为乙方转让目标公司15%股权给甲方,该股权对应目标公司注册资本人民 │ │ │币150万元(认缴出资额150万元、实缴出资额0元),乙方以人民币0元的价格转让。 │ │ │ 近日,菲菱国祎已完成本次股权转让及相关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并取得了│ │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12-08 │ ├──────┼────────────────────────────────────────┤ │关联方 │闫凤露、李玉、陈博宇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概述 │ │ │ (一)基本情况 │ │ │ 为了进一步深化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菱科│ │ │思”)产业协同的战略性布局,提升公司深耕在数据通信网络设备行业与智算网络互联领域│ │ │产业链的协同升级价值,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投资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创业投资合伙│ │ │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合伙企业”或“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该合伙企│ │ │业专项投资深圳市楠菲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楠菲微”),该标│ │ │的公司为数通、智算网络场景的高速网络通信互联芯片相关企业。 │ │ │ 在人工智能(简称“AI”)行业发展驱动下,数据中心建设对交换机及核心部件交换芯│ │ │片迭代需求快速增长。交换芯片是交换机的核心部件,主要用于交换处理大量数据及报文转│ │ │发的专用芯片,是针对网络应用优化的专用集成电路。2025年以来我国100G及以上商用以太│ │ │网交换芯片市场规模预计将大幅增长。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模型呈现出超百万亿参数、长序列│ │ │、多模态、推理/测试时计算以及物理AI的几大明显发展趋势,预计AI对集群算力的需求将 │ │ │保持高速增长的态势,智算集群需要的高带宽、低延时、大规模网络环境对高速网络通信互│ │ │联芯片的市场需求量大。 │ │ │ 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深圳羲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羲和投资”│ │ │、“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基金管理人”)以及包括公司关联方闫凤露先生、李玉女士、陈│ │ │博宇先生在内的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订《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 │ │伙)之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拟共同投资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用于│ │ │专项投资标的公司楠菲微部分股份。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4,080万元,公司作为 │ │ │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49.0196│ │ │%;公司的关联方闫凤露先生、李玉女士、陈博宇先生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合计人民币5│ │ │3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12.9902%,其余出资额由基金管理人羲和投资向其他投│ │ │资人募集。 │ │ │ 本次关联交易情况 │ │ │ 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有限合伙人闫凤露先生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李玉女士为公司董事│ │ │、高级管理人员,陈博宇先生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陈龙发先生为父子关系且当前在│ │ │公司任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 │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 │ │ │称“《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闫凤露先生、李玉女士、陈博宇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 │ │,本次对外投资按照关联交易相关规定履行程序并予以披露。 │ │ │ 本次对外投资属于公司与关联方共同投资构成的关联交易情形。本次与关联方共同对外│ │ │投资暨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次交易事│ │ │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关联董事陈龙发先生、│ │ │李玉女士已回避表决。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深圳市菲菱│浙江菲菱科│ 1201.0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思通信技│思通信技术│ │ │ │ │保证 │ │ │ │术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菲菱│浙江菲菱科│ 1171.3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思通信技│思通信技术│ │ │ │ │保证 │ │ │ │术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深圳市菲菱│浙江菲菱科│ 255.5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思通信技│思通信技术│ │ │ │ │保证 │ │ │ │术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1│其他事项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 满足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在确保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同意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688.59万元(含现金管理取得的收益及活期利息收入)的闲置超 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到期将归还至超募资金专户。公司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暂时补充流动 资金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97号),公司首次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 普通股(A股)股票13,440,000股,每股面值1.00元,每股发行价72.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960,48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人民币79,094,746.29元后,募集资金 净额为人民币881,385,253.71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募集资金的资 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2022年5月23日出具了“天健验〔2022〕3-40号”《验资报告》 。公司依照规定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管理,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开户银行 签署了募集资金专户存储监管协议。 ──────┬────────────────────────────────── 2026-06-12│价格调整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的 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菲菱科 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股票期权 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以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因公司于2026年6月8日 实施完成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 计划”)期权数量及行权价格进行调整。 ──────┬────────────────────────────────── 2026-05-19│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9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9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A栋公司 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龙发先生 (五)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六)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 2026-04-28│股权回购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分别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回购的公司股份用于 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 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60.26元/股(含 )。 本次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股份出售的情况)的回购 股份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 5年4月29日、2025年4月3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 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29)、《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31)。 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5年6月12日实施完成,公司按照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价格 上限进行相应调整,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160.26元/股(含)调整为不 超过人民币159.27元/股(含),调整后的回购股份价格上限自2025年6月12日(除权除息日) 起生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39)。 截至2026年4月2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已届满,回购资金总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 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且未超过回购资金总额上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 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 定,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已实施完毕的,公司应当停止回购行为,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 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 454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66%,最高成交价为7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74. 03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4382590.3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 额已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方案中的资金总额上限。 本次股份回购的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5年5月15日至2025年5月30日,未超过回购实施期限( 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2025年7月27日,公司已实施完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 份回购。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 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数为204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9%,使用资金总额为人民 币15741109.7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5-054)。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经实施完成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回购,回购 股份数量为2498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36%,使用回购资金总额为人民币18641 480.6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股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在股份回购期 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 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相关公告。 ──────┬────────────────────────────────── 2026-04-28│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防范和规避外汇 市场风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套期保值,仅限于公司及 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务发展; 2、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 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 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仍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 务进行套期保值,以防范和降低公司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能力,增强 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满足公司及 子公司原材料进口业务需要,进行套期保值,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本次资金使 用安排合理,符合日常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 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交易的收益 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外汇币种相同,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港币等。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外 汇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 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以及以上业务的组合等方式,采用本金互换或净额交割方式清算。 (四)交易期限 该事项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 额度范围内实施日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 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 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展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 交易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 限和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实施日常远期外汇交 易业务。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 行股票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以下简称“本次发行”或“发行”)融资 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 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一)确认公司 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 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 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 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 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 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 日股票交易总量); 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若公司发生派发股利、送红股或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 、除息事项,本次发行价格将作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根据询价 结果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 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 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 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限售期届满后按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五)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 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 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六)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 ──────┬────────────────────────────────── 2026-04-28│银行授信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 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拟 在未来12个月内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及其他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 证、应收账款保理、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事项。 提请授权董事长在授信总额度内予以调整拟申请银行间的额度,并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 际资金需求状况,办理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及融资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事宜 。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授信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优化内部资本结构 ,降低融资成本,为进一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 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对其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及子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 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和业务品种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 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 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 2026-04-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 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为: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69342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 用证券账户中股份数量454300股后的总股本68887700股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 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777540.00元(含税),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 每10股转增4股,共计转增27555080股,转增金额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一股本溢价”的 余额,本次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96897080股(最终股数以转增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 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结果为准)。2025年度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 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 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情况 经审核,独立董事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实 际情况和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了全体股东的利益,符合公司实际情况,有利于公司的持续稳定 发展,不存在损害其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 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并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的预 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规定,综合考虑了股东回报、公司经营发展等因素,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有 利于公司的可持续、长远发展。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一致同意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 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 2026-04-28│其他事项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为深 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菱科思”)2025年度财务报表 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进行了公司 2025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 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 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 定。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 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 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 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 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 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 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 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 到证券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天健提供审计服务所需 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 公司管理层根据2026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 ──────┬────────────────────────────────── 2026-04-28│其他事项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及公司制度 等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公司2025年度计提资 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 投资、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各类存货的 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6777062.19元,详情如 下表: (一)计提坏账准备情况 截至2025年年末,公司对各类应收款项的年末金额按照单项或按组合进行减值测试,对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分别计提坏账准备5238183.96元、224552.20元。计提坏账准备后,相关 科目余额如下: (1)应收账款及坏账准备 (2)其他应收款及坏账准备 (二)计提存货跌价准备情况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依据存货成本及可变现净值孰低的原则进行减值测试,对本报告期内计 提存货跌价准备1314326.03元。 ──────┬────────────────────────────────── 2026-04-28│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 2026-04-01│其他事项 ──────┴────────────────────────────────── 1、股票期权简称:菲菱JLC2 2、股票期权代码:036630 3、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数量:19.92万份 4、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人数:55人 5、股票期权预留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6年4月1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 ──────┬────────────────────────────────── 2026-03-25│其他事项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 告编号:2026-006)。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陈曦女士计划在减持预披露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 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26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750%,约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0.3774%。若计划减持期间因公司有送红股、配股、资本公积 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则该股东拟减持的股份数量将相应进行调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在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了持股5%以上股东陈曦女士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 ──────┬────────────────────────────────── 2026-03-13│其他事项 ──────┴────────────────────────────────── 1、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日:2026年3月13日 2、股票期权预留授予数量:20.00万份 3、股票期权预留授予人数:56人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9.86元/份 5、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股 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 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6年 3月13日为预留授予日,向56名激励对象授予20.00万份股票期权。 ──────┬────────────────────────────────── 2026-03-02│其他事项 ──────┴────────────────────────────────── 持有本公司股份1231581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7.7610%,约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 股份数量后的总股本比例17.8781%)的股东陈曦女士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 的三个月内(2026年3月24日至2026年6月23日)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 公司股份不超过260000股,约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3750%,约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 量后的总股本比例0.3774%。 ──────┬────────────────────────────────── 2025-12-29│其他事项 ──────┴────────────────────────────────── 1、股票期权简称:菲菱JLC1 2、股票期权代码:036621 3、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数量:116.55万份 4、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人数:414人 5、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日期:2025年12月29日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以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 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有关业务规则的规定,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具体情况 (一)首次授予日:2025年12月5日 (二)首次授予数量:116.55万份 (三)行权价格:99.86元/份 (四)首次授予人数:414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任职的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以及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 员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2025-12-08│对外投资 ──────┴────────────────────────────────── 特别风险提示: 1、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办理基金备案等手续,如基金未能 成功在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则会影响基金存续的合规性及后续投资,实施过程尚存在不 确定性; 2、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的特点,公司本次投资可能面临较长的投资回收期 ;基金在投资运作过程中将受宏观经济、行业政策、行业周期、投资标的、市场环境等多种因 素影响,收益具有不确定性,可能存在无法达成投资目的、投资收益不达预期或亏损等风险; 3、公司充分认识到投资所面临的风险及不确定性,在投后管理、内控运营中加强与合作 方的沟通,密切关注后续投资项目情况,督促基金管理人防范各方面的投资风险,做好项目过 程风险管理和预警提醒,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深化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菱科思 ”)产业协同的战略性布局,提升公司深耕在数据通信网络设备行业与智算网络互联领域产业 链的协同升级价值,公司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投资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合伙企业”或“共青城羲和菲菱楠芯”),该合伙企业专项 投资深圳市楠菲微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标的公司”或“楠菲微”),该标的公司为 数通、智算网络场景的高速网络通信互联芯片相关企业。 在人工智能(简称“AI”)行业发展驱动下,数据中心建设对交换机及核心部件交换芯片 迭代需求快速增长。交换芯片是交换机的核心部件,主要用于交换处理大量数据及报文转发的 专用芯片,是针对网络应用优化的专用集成电路。2025年以来我国100G及以上商用以太网交换 芯片市场规模预计将大幅增长。随着人工智能和大模型呈现出超百万亿参数、长序列、多模态 、推理/测试时计算以及物理AI的几大明显发展趋势,预计AI对集群算力的需求将保持高速增 长的态势,智算集群需要的高带宽、低延时、大规模网络环境对高速网络通信互联芯片的市场 需求量大。 ──────┬────────────────────────────────── 2025-12-08│其他事项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 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 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 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调整,现将有关调整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和批准情况 (一)2025年10月28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 <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的 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二)2025年10月29日至2025年11月10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姓名和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公司员工可在公示期内通过书面方式或邮件方式向董事会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反馈意见。截至公示期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公示 的相关内容存有异议。2025年11月11日,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董事会薪酬与 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 。 (三)2025年11月14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 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的自查报告》。公司在本激励计划首次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未发生信息 泄露的情形;部分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系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行判断而进行的操作 ,不存在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通过内幕信息买卖公司股票而不当得利情形。 (四)2025年11月1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 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 事宜的议案》。 (五)2025年12月5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 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股票期权的议案》。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2025年股 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激励计划差异情况 鉴于公司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或自 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不再属于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范围。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和公司 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与拟授予权益 数量进行调整。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激励对象由430人调整为417人,同时前 述13名激励对象因离职而不得获授股票期权或者自愿放弃获授股票期权的,董事会将前述股票 期权数量进行调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股票期权总数由139.53万份调整为136.90万份,其中首 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由119.53万份调整为116.90万份,首次授予比例由85.67%调整为85.39%; 预留数量为20.00万份不变,预留比例由14.33%调整为14.61%。 本次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属于经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的本激励计划中规定 的激励对象范围。除上述调整内容外,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其他内容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内容一致。 ──────┬────────────────────────────────── 2025-12-08│其他事项 ──────┴────────────────────────────────── 1、股票期权授予日:2025年12月5日 2、股票期权授予数量:116.90万份 3、股票期权授予人数:417人 4、股票期权行权价格:99.86元/份 5、股权激励方式:股票期权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的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 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 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2025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5年12月5日为 授予日,向417名激励对象授予116.90万份股票期权,行权价格为99.86元/份。 ──────┬────────────────────────────────── 2025-11-26│其他事项 ──────┴────────────────────────────────── 一、对外投资事项概述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 同对外投资的议案》。 为了进一步拓展围绕公司所在网络通信设备行业产业链相关领域的投资,同时更好地利用 专业机构的投资经验和资源,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从而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 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深圳羲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羲和投资”) 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签订《深圳市菲菱楠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共同投 资深圳市菲菱楠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菲菱楠芯”、“合伙企业”或“受 让方”),该合伙企业专项投资“深圳市楠菲微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楠菲微”或“标 的公司”)股权,标的公司为数通、智算网络场景的高速网络通信互联芯片相关企业。该合伙 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5451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000万 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36.6905%,其余出资额由合伙企业管理人羲和投资向其他投资 人募集。 公司与其他合伙人均以货币方式实缴出资,深圳市菲菱楠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已 完成募集,并已于2024年10月8日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私募投资基金备案。菲菱楠 芯已与楠菲微股东之一上海聚源聚芯集成电路产业股权投资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聚源聚芯”或“转让方”)共同签署了《深圳市楠菲微电子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 简称“《股权转让协议》”或“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预付款5000万元人民币的支付工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7日、9月18日、10月9日、10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 //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7)、《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对外投资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8、20 24-040、2024-041)。 菲菱楠芯原有限合伙人之一深圳市亿联无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用名:深圳市亿联无限 科技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合伙企业2.7518%财产份额以人民币15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陈政先生 ,全体合伙人同意放弃优先购买权。该次对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人变更及其相应的基本信息已完 成了登记备案,菲菱楠芯亦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相应的变更备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7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刊登的《关于参与投资设 立的基金变更有限合伙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二、投资的进展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合伙企业管理人羲和投资的通知,根据受让方菲菱楠芯与转让方聚源聚芯 共同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规定,转让方以人民币5000万元向受让方转让其所持有的楠菲微 注册资本7.876万元对应的标的公司1.0345%股权(以下简称“本次股权转让”),标的公司已 经完成了本次股权转让事宜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及备案手续。 根据协议约定的条件和条款,受让方菲菱楠芯已向转让方支付完毕全部股权转让预付款, 标的公司在登记机关完成了与本次股权转让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备案手续,受让方向转让方支 付的全部5000万元人民币预付款自动转为受让方向转让方支付的股权转让价款。 截至目前,菲菱楠芯成为楠菲微的股东之一,持有其注册资本7.876万元对应的该公司1.0 345%股权,享有标的公司股权对应的股东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股东义务。 ──────┬────────────────────────────────── 2025-11-1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二)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 ,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三)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A栋公司 二楼会议室 (四)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陈龙发先生 (五)表决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行使表决权;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 (六)合法、有效性: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 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 2025-10-29│股权转让 ──────┴────────────────────────────────── 一、交易概述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转让控股子公司部分股权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公 司资源配置和产业布局,结合当前业务发展的需求,公司与安徽国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国祎新能源”)签署《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投资合作协议之补 充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同意,对该协议约定的公司投资方案进行变更,公司对深圳菲 菱国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菲菱国祎”或“目标公司”)的对外投资总额由人民币 800万元调整为人民币550万元,该协议的其他条款内容不变;公司、国祎新能源与菲菱国祎共 同签署《深圳菲菱国祎电子科技有限公司股权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权转让协议》”) ,同意公司将其持有控股子公司菲菱国祎15%的股权,对应菲菱国祎注册资本150万元(认缴出 资额150万元、实缴出资额0元),以人民币0元的价格转让给国祎新能源。公司董事会授权管 理层负责实施并办理本次股权转让的相关具体事宜。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持有菲菱国祎的股 权比例将由55%下降至40%,菲菱国祎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 程》等相关规定,本次股权转让事项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本 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基本情况 1、企业名称:安徽国祎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2、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3、注册地: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芜湖片区龙山街道银湖北路50号通全科技园内A 座401室 4、法定代表人:陈龙平 5、注册资本:人民币500万元 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40500MA8PG9R919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新兴能源技术研发;新能源原动设备制造;新能源原动设备销售;发电机及发电机组制 造;风电场相关装备销售;风电场相关系统研发;发电机及发电机组销售;电机制造;配电开 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研发;电动机制造;储能技术服务;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 备销售;金属结构制造;金属结构销售;机械电气设备制造;电池制造;电池销售;风力发电 技术服务;发电技术服务;光伏设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货物进出口;技 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许可 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供电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8、交易对方 主要股东及出资情况 (二)交易对方与公司的关系 本次股权转让前,国祎新能源持有菲菱国祎45%的股权,本次股权转让后,国祎新能源持 有菲菱国祎60%的股权。 国祎新能源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 务、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亦不存在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经查询,国祎新能源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2025-10-29│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基本情况 基于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出资不超过5万美元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以下简称“ 香港”)设立全资子公司菲菱科思(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最终名称以登记注册结果 为准)。 (二)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 香港全资子公司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授权经营管理层具体负责办理上述全资子公司的设 立事宜。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 大资产重组。 ──────┬────────────────────────────────── 2025-10-29│其他事项 ──────┴──────────────────────────────────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8日召开了第 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决定于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14:30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 会,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8日(星期二)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 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 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8日9:15-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1)现场 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通过授权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 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 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 司股东只能选择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2日(星期三)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2025年11月12日下午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上述本公司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 会,并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高新开发区建安路德的工业园A栋公司二楼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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