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91 菲菱科思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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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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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菲菱科思通信技│ ---│ ---│ 100.00│ ---│ -670.06│ 人民币│
│术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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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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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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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宁中高端交换机生│ 2.00亿│ 449.26万│ 8871.07万│ 44.27│ ---│ 2025-03-31│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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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网络设备产品生│ 2.52亿│ 0.00│ 2.26亿│ 89.89│ 4460.58万│ 2022-10-31│
│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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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终端通信技术实│ 5196.57万│ 1244.63万│ 3325.75万│ 64.00│ ---│ 2024-10-31│
│验室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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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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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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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浙江菲菱科│ 1201.02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思通信技│思通信技术│ │ │ │ │保证 │ │ │
│术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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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浙江菲菱科│ 1171.36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思通信技│思通信技术│ │ │ │ │保证 │ │ │
│术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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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浙江菲菱科│ 255.59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科思通信技│思通信技术│ │ │ │ │保证 │ │ │
│术股份有限│有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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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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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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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基本情况
为了进一步拓展围绕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菱
科思”)所在网络通信设备行业产业链相关领域展开投资,实现公司整体战略目标,进一步提
升公司的综合竞争实力,同时更好地利用专业机构的投资经验和资源,同意公司作为有限合伙
人与普通合伙人深圳羲和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羲和投资”)及其他有限合伙人共同
签订《深圳市菲菱楠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以下简称“《合伙协议》”)
,拟共同投资深圳市菲菱楠芯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或“合伙企业”
或“菲菱楠芯”)。该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人民币5451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
资金认缴出资额人民币2000万元,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的36.6905%,其余出资额由基金管
理人羲和投资向其他投资人募集。
(二)审批程序
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拟共同对外投资的议案》。
公司在确保满足日常经营资金需求、总体投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外
投资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同意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并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具体办理
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办理设立程序、签署相关文件等。本次拟对外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会
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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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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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近日接到全资子公司深圳市云迅联通信技术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云迅联”)通知,根据云迅联发展需要,其经营范围增加“软件销售、软件外
包服务、软件开发及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相关内容。同时,该子公司住所由“深圳市宝
安区福永街道(福园一路西侧)润恒工业厂区3#厂房”变更为“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
区福园一路润恒工业厂区6#厂房101”。
截至目前,云迅联已办理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及相关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
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和《营业执照》。具体内容如下:名称:深圳市云迅联通信技
术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349724853T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陈龙发
注册资本:人民币300万元
成立日期:2015年07月28日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福海街道展城社区福园一路润恒工业厂区6#厂房101经营范围:一般
经营项目:通信产品的技术开发和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电源及天线类产品的研发和销售
。(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禁止和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除外);劳务服务(
不含劳务派遣);企业管理咨询;业务培训(不含教育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需取得许可的培
训);企业管理。软件销售;软件外包服务;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除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经营项目:通信产品、电源及
天线类产品的制造;普通货运。劳务派遣服务;人力资源服务(不含职业中介活动、劳务派遣
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
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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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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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本公司股份20852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3007%)的高级管理人员万圣先生计
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2024年6月26日至2024年9月25日)拟以集
中竞价交易方式/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司股份不超过52130股,约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07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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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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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有效防范和规避外汇
市场风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时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套期保值,仅限于公司及
子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务发展;
2、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
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套期保值的原
则,不做投机性的交易操作,但仍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和履约风险等,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有效防范和规避外汇市场风险,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
务进行套期保值,以防范和降低公司面临的汇率波动风险,提高应对汇率波动风险能力,增强
公司财务稳健性。公司有必要根据具体情况,适时适度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为满足公司及
子公司原材料进口业务需要,进行套期保值,仅限于生产经营所使用的结算外币,本次资金使
用安排合理,符合日常经营需要,不会影响公司整体经营业务发展。
(二)交易金额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使用期限自公司20
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交易的收
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交易方式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涉及的外汇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外汇币种相同,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港币等。交易对手方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
银行批准的、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品种包括外
汇远期业务、掉期业务(货币掉期、利率掉期)、互换业务(货币互换、利率互换)、期权业
务(外汇期权、利率期权)以及以上业务的组合等方式,采用本金互换或净额交割方式清算。
(四)交易期限
该事项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并授权公司管理层
在额度范围内实施日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使用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
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开
展金额不超过5000万美元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在上述使用期限和授权额度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并授权公司管
理层在额度范围内实施日常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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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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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或“天健”)为深
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菲菱科思”)2023年度外部审计
机构,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履行职责,顺利进行了公司2023年度的相关审计工作
。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
稳定性,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
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2023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1亿元以上,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
赔偿限额超过1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
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天健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
承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
施6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人次、监督管
理措施35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3人次、纪律处分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共涉及50人。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不存在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不存在受
到证券交易所及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业务规模、审计工作的复杂程度、天健提供审计服务所需
配备的审计人员和投入的工作量等因素综合考虑,经双方协商后确定。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公司管理层根据2024年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
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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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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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计
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公司2023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为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
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各类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长期股权
投资、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的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
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后,经分析,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共计98
15674.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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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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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
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基本情况
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进一步拓宽融资渠道,优化融资结构,公司及子公司拟
在未来12个月内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公司及子公司申请
综合授信及其他融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贷款、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国内信用
证、应收账款保理、商业票据贴现、银行保函、融资租赁等融资事项。
提请授权董事长在授信总额度内予以调整拟申请银行间的额度,并根据公司及子公司的实
际资金需求状况,办理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及融资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事宜
。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授信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
过之日起12个月,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和发展需要,优化内部资本结构
,降低融资成本,为进一步满足日常生产经营活动对流动资金的需求,有利于促进公司及子公
司现有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对其生产经营具有积极的作用。公司及子公司制定了严格的审批
权限和程序,能够有效防范风险。具体融资金额、期限和业务品种根据公司实际经营情况,以
实际签订的合同为准。
公司及子公司与银行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会对公司及其子公
司的生产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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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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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为144368818.71元,年末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51235138.31元;母公司2023年
度净利润为152270070.16元,年末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663517761.28元。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规定,按照合并报表和母
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实际可供股东分配利润累计
为651235138.31元,资本公积金为909911463.57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
称“《公司法》”)和《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
程》”)的相关规定,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
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69342000股为基数,向全
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69342000.00元(含税),剩
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2023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本次利润分配
预案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实现的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的比例为45.54%,占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
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48.03%。
在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总额若因新增股份上市、股权激励行权、可转债转
股、股份回购等事项发生变化,公司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进行相应的调整,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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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1-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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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科技创新
委员会、深圳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联合批准颁发的《高新技术企业证书》,
公司通过了高新技术企业再次认定,具体情况如下:
(1)企业名称: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证书编号:GR202344200652
(3)发证日期:二〇二三年十月十六日
(4)有效期:三年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系原高新技术企业证书有效期满后的重新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自通过高新技术企业
重新认定后连续三年内(即2023年、2024年、2025年)可继续享受国家关于高新技术企业的税
收优惠政策,即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公司2023年已根据相关规定按照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进行纳税申报及预缴,因此本次通
过高新技术企业的重新认定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公司本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的重新取得,是对公司技术创新及研发能力的充分肯定,有利
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将对公司的持续经营和未来发展产生积极的
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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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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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1日召开了第
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6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
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
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
所”或“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在
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2023-010)。
近日,公司收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深圳市菲菱科思通信技术股份有限公
司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就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聘任的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金顺兴先生、刘洁女士为公司
2023年度审计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因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工作调整,现委派李鑫先生接替刘洁女
士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报告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后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
报告签字注册会计师为金顺兴先生、李鑫先生。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基本情况、诚信记录和独立性情况
(一)基本情况
李鑫先生,2018年6月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5年12月加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15年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二)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鑫先生近三年内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过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
(三)独立性情况
李鑫先生执业期间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审计工作产
生不利影响。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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