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92 泰祥股份 更新日期:2026-01-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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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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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0-07-08│ 16.42│ 2.10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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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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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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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马科技股份有│ 23790.46│ ---│ 99.13│ ---│ -1598.99│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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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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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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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 1.08亿│ 103.24万│ 1128.61万│ 133.25│ 0.00│ 2025-05-31│
│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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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 846.98万│ 103.24万│ 1128.61万│ 133.25│ 0.00│ 2025-05-31│
│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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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研发中心建│ 5626.15万│ 608.35万│ 5061.28万│ 89.96│ 0.00│ 2025-08-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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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祥股份研发中心建│ 1.46亿│ 608.35万│ 5061.28万│ 89.96│ 0.00│ 2025-08-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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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传动系统核心零│ 0.00│ 2904.36万│ 2904.36万│ 29.04│ 0.00│ 2026-07-31│
│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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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传动系统核心零│ 1.00亿│ 2904.36万│ 2904.36万│ 29.04│ 0.00│ 2026-07-31│
│部件智能制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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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马科技研发中心建│ 3000.00万│ 0.00│ 0.00│ 0.00│ 0.00│ 2027-01-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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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马科技研发中心建│ 0.00│ 0.00│ 0.00│ 0.00│ 0.00│ 2027-01-31│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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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马科技补充流动资│ 0.00│ 1500.00万│ 1500.00万│ 100.00│ 0.00│ ---│
│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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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宏马科技补充流动资│ 1500.00万│ 1500.00万│ 1500.00万│ 100.00│ 0.00│ ---│
│金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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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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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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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非独立董事辞任的情况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收到公司非独立董事何华强先
生的书面辞任报告。因公司内部工作调整,何华强先生申请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职务,辞任后仍担任公司相关职务。何华强先生的辞任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人数低于法定最低
人数,其辞任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
二、关于选举职工董事的情况
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
会职工董事的议案》。经职工代表大会民主选举,选举何华强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职工董事,任期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一致,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
生效。
何华强先生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有关职工董事任职资格和条件。何华强先
生当选公司职工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
事人数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附:职工董事简历:
何华强,男,公司职工董事、工会委员会主席、副总经理,1976年出生,硕士,中国国籍
,无境外永久居留权。主要工作经历:2015年4月至今,任泰祥股份董事;2015年4月至2020年
3月,任泰祥股份总经理助理;2020年3月至今,任泰祥股份副总经理;2018年9月至今,任公
司工会委员会主席。
截至本公告日,何华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25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63%。
与持有公司5%以上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
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未曾受过中国证监会
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曾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
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未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
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
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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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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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提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8
日(星期四)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
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9:15-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湖北省十堰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吉林路25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长王世斌先生主持。
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
》的相关规定,会议召开合法、合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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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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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司董事会定于2025年12月18日下午15:00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会。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将本次股东会有关事
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一)会议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二)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三)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经过董事会审议通过,会议的召集召
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
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只能选择
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
,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15:00;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时
间为2025年12月18日(星期四)9:15-15:00的任意时间。
(六)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11日(星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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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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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王世斌先生之一致行动人十堰众远股
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02327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5.03%),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公司
股份数量不超过99577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众远投资出具的《股份减持
计划告知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众远投资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名称: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二)持股情况: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众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5023270股,占公司股份总
数的5.03%,其作为公司股东王世斌、姜雪的一致行动人,各方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为71.19
%。
二、本次减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一)本次拟减持原因:众远投资合伙人自身资金需要。
(二)减持股份来源:公司向创业板转板前持有股份。
(三)减持方式:通过集中竞价的方式减持。
(四)减持期间: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2025年12月4日至20
26年3月3日。
(五)减持数量及比例:减持公司股份数量不超过995770股(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00
%)且在任意连续90日内,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若减持期间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导致股本发生变动的,拟减持股份数
量进行相应调整。
(六)减持价格:根据减持时市场价格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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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5│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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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拟参与询价转让的股东为姜雪及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出
让方”);
出让方拟转让股份总数为2645000股,占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祥
股份”或“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2.65%,其中姜雪拟转让股份总数为200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比例为2.00%,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拟转让股份总数为645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比例为0.65%;
本次询价转让为非公开转让,不会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进行,不属于通过二
级市场减持。受让方通过询价转让受让的股份,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
本次询价转让的受让方为具备相应定价能力和风险承受能力的机构投资者。
(一)出让方的名称、持股数量、持股比例
出让方委托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华泰联合证券”)组织实施泰祥股份
首发前股东询价转让(以下简称“本次询价转让”)。截至2025年9月25日。
(二)关于出让方是否为泰祥股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事、监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本次询价转让的出让方姜雪为泰祥股份的实际控制人、董事、董事会秘书,持有泰祥股份
的股份比例超过5%;十堰众远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为公司实际控制人王世斌担任执行事
务合伙人的员工持股平台,系公司实际控制人的一致行动人,同时,公司部分董事、监事及高
级管理人员通过其间接持有公司股份,其持有泰祥股份的股份比例超过5%。
(一)本次询价转让的基本情况
本次询价转让股份的数量为2645000股,占泰祥股份总股本的比例为2.65%,转让原因为自
身资金需求。
(二)本次转让价格下限确定依据以及转让价格确定原则与方式
出让方与华泰联合证券综合考虑出让方自身资金需求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询价转让的价
格下限,且本次询价转让的价格下限不低于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即2025年9月25日,含当日
)前20个交易日泰祥股份股票交易均价的70%(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
价=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发送认购邀请书之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总量)。本次询价认购的报价结束后,华泰联合证券将对有效认购进行累计统计,依次按照
价格优先、数量优先、时间优先的原则确定转让价格。
具体方式为:
1、如果本次询价转让的有效认购股数超过本次询价转让股数上限,询价转让价格、认购
对象及获配股份数量的确定原则如下(根据序号先后次序为优先次序):
(1)认购价格优先:按申报价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累计;
(2)认购数量优先:申报价格相同的,将按认购数量由大到小进行排序累计;
(3)收到《认购报价表》时间优先:申购价格及认购数量都相同的,将按照《认购报价
表》送达时间由先到后进行排序累计,时间早的有效认购将进行优先配售。
当有效认购的累计认购股数等于或首次超过2645000股时,上述累计有效认购的最低认购
价格即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2、如果询价对象累计有效认购股份总数少于2645000股,全部有效认购中的最低报价将被
确定为本次询价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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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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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通知于2025
年8月11日以书面形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21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金星先生召集并主持
。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
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
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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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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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8.95元/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人数:83人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议案》,确定以2025年5月16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83名激励对象授予340.50万股限
制性股票。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2、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3、2025年4月2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4、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1日,公司
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5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
的说明》。
5、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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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5-19│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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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现对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程序
1、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
的议案》。
2、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
3、2025年4月28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
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4月22日至2025年5月1日,公司对拟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OA系统进行
了公示。公示期间,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本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
提出的异议。2025年5月6日,公司披露了《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及核查意见的说明》。
5、2025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和《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
宜的议案》。
6、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及《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授予日的激励对
象名单及授予安排等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明确意见。
二、本次调整事由及结果
2025年3月28日和2025年4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确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以
总股本9,900.00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
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2025年4月21日,公司于巨潮资讯网披露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的公告,并于2025年4月28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上述
利润分配方案已于2025年5月9日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通过的《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在本次激励
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
红利、股份拆细、缩股、派息、配股或增发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调整方法如下:
1、调整依据
派息的调整方法为: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调整结果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9.20-0.25=8.95元/股。
根据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股东大会对董事会授权范围内
的事项,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除上述调整外,本次实施的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与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股权激励计划方案相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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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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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一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2025年3月28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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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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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通知于2025
年3月17日以书面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于2025年3月28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
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叶金星先生召集并主持。公
司董事会秘书列席本次会议。本次监事会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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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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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9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截至2024年末,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合伙人数
量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9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人。
公证天业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899.5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
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62家,审计收费总额6311万元
,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
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0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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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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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
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情况
1、现金管理目的
基于公司经营稳定,财务状况稳健,有较充裕的资金及有效的风险控制制度,在确保公司
正常经营活动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3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额度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选择包括但不限于银行、
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包括证券
及权益类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闲置自有资金。
5、授权情况
提请董事会授予董事长兼总经理王世斌先生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办理相应购买理财产品事宜
,全权代表公司签署上述额度内购买理财产品一切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各项法律文件,
由此产生的法律、经济责任全部由公司承担。
6、是否涉及关联交易
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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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2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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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申请授信额度具体事项
为满足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和日常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江苏宏马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马科技”)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2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
,授信业务种类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保函、保理、贸易融资、承兑汇票、项
目贷款等,具体合作金融机构、最终融资额及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
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在不超过上述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授信期限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核准的授信额度、授
信期限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要决定,单笔业务不再单
独出具董事会决议。本次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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