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92 泰祥股份 更新日期:2025-02-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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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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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宏马科技股份有│ 23790.46│ ---│ 99.13│ ---│ -1598.99│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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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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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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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线自动化升级改│ 1.08亿│ 7.34万│ 949.80万│ 8.76│ 0.00│ 2025-05-31│
│造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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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研发中心建设 │ 1.46亿│ 647.97万│ 3592.17万│ 35.47│ 0.00│ 2025-08-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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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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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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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共青城众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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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担任其普通合伙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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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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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 │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
│ │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江苏宏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马科技”)系公司于2023年收购的控股子公│
│ │司,目前公司持有其99.13%的股权。宏马科技少数股东共青城众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共青城众泽”)系公司在收购宏马科技控制权时为稳定宏马科技员工队伍及│
│ │满足股份公司股东人数要求而搭建的员工持股平台,共持有宏马科技0.87%的股权,公司控 │
│ │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世斌担任其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故共青│
│ │城众泽属于公司的关联方。 │
│ │ 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并施行后,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再要求必须2人 │
│ │以上,同时,公司收购宏马科技控制权后,为了促进其业务更好发展,需要持续向其提供资│
│ │金支持,因此,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以现金方式收购共青城众泽持│
│ │有的宏马科技0.87%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095,351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宏马科技│
│ │将成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 │ 鉴于共青城众泽系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
│ │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
│ │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 │
│ │规定,本次关联交易的类型以及金额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
│ │ 公司名称共青城众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 │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
│ │ 法定代表人王世斌 │
│ │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
│ │ 主要办公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
│ │ 成立日期2022-10-25 │
│ │ 注册资本212.42万元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C2Y58K4R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
│ │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2、关联关系说明 │
│ │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世斌担任共青城众泽的普通合伙人│
│ │和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共青城众泽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共青城众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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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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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2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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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
会第四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控股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关
联交易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江苏宏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马科技”)系公司于2023年收购的控股子公司
,目前公司持有其99.13%的股权。宏马科技少数股东共青城众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共青城众泽”)系公司在收购宏马科技控制权时为稳定宏马科技员工队伍及满足股
份公司股东人数要求而搭建的员工持股平台,共持有宏马科技0.87%的股权,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世斌担任其普通合伙人和执行事务合伙人,故共青城众泽属于
公司的关联方。
考虑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修订并施行后,股份公司股东人数不再要求必须2人以
上,同时,公司收购宏马科技控制权后,为了促进其业务更好发展,需要持续向其提供资金支
持,因此,为了更好地满足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决定以现金方式收购共青城众泽持有的宏
马科技0.87%股权,交易对价为人民币2095351元,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宏马科技将成为公司
全资子公司。
鉴于共青城众泽系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次交易事项已经独立董事
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的相关规定,
本次关联交易的类型以及金额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提交股东大会进行审议。
公司名称共青城众泽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企业性质有限合伙企业
法定代表人王世斌
注册地址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主要办公地点江西省九江市共青城市基金小镇内
成立日期2022-10-25
注册资本212.42万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405MAC2Y58K4R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
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关联关系说明
由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总经理王世斌担任共青城众泽的普通合伙人和
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共青城众泽属于公司的关联方。共青城众泽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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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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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
有关规定,公司第四届监事会将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职工代表监事1名,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
民主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4年5月10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表决
,选举王宝文先生(简历附后)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选举产生的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与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2名
非职工代表监事一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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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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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企业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9月18
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首席合伙人
:张彩斌截至2023年年末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拥有
合伙人58名,注册会计师334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42名。
2023年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171.48万元,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证券业务收入1358
0.35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62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
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总额6311.00万元,与十
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祥股份”或“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50家
。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
不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
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和纪律处分的情形。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的情形
。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涂汉兰
2015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10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2019年06月
开始在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近三年服务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有
天蓝地绿(832641)、先路医药(832676)、奥森迪科(872362)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戴绍宇
2021年11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和挂牌公司审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迈凯诺(839477)、顺鑫昌
(872167),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雅芬
199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博瑞医药(688166)、安洁科技(0
02635)、金时科技(002951)等,具有证券服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
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
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项目质量复核人徐雅芬,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的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的自
律监管措施情况,详见下表:
3、独立性
拟聘任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
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将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以及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与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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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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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
第二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实现归母净利润为32250055
.25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经董事会决议,现拟定如下利润分配预案:为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在符合公司利润分配
政策、保障公司正常运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以公司目前总股本999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
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00元(含税),本次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
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权益分派共预计派发现金红利19980000元。
在分配预案披露后至实施期间,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相应调整分派比例。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
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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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0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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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市泰祥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祥股份”或“公司”)于2024年4月1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公司以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授信
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控股子公司江苏宏马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宏马科技”)以
自有资产抵押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信基本情况概述
公司控股子公司宏马科技为满足其日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拟用土地使用权、房产作为
抵押,向银行申请不超过5000万元的授信额度,有效期一年,该额度在有效期内可以循环使用
。公司董事会授权宏马科技负责人具体办理本次事项,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根据日常生产经
营需要,与银行签署相关文件并办理贷款事项。具体情况以宏马科技与银行签订的相关协议为
准。
宏马科技向银行申请贷款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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