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93 家联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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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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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杉腾亿宏 │ 36000.00│ ---│ 100.00│ ---│ -627.07│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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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家得宝 │ 16500.00│ ---│ 75.00│ ---│ -321.8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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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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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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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物降解材料及制品│ 1.00亿│ 1939.43万│ 4673.60万│ 46.63│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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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2.12亿│ 0.00│ 2.12亿│ 10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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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0万吨甘蔗渣可│ 7.44亿│ 4.16亿│ 4.16亿│ 55.88│ ---│ ---│
│降解环保材料制品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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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万吨生物降解│ 1.50亿│ 0.00│ 1.52亿│ 101.24│ ---│ ---│
│材料及制品、家居用│ │ │ │ │ │ │
│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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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澥浦厂区生物降解材│ 2.66亿│ 0.00│ 2.70亿│ 101.44│ 1.05亿│ ---│
│料制品及高端塑料制│ │ │ │ │ │ │
│品生产线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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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0.00│ 1.00亿│ 100.0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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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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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5 │交易金额(元)│6872.7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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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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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浙江省宁波市石化经济技术开发│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区镇浦路2888号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 │ │
│ │地上厂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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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宁波丹琪洁具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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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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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进一步优化公司资产配置、盘活公司资产并提高资产运营及使用效率,同时基于公司战略│
│ │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长期需要,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将位于浙│
│ │江省宁波市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浦路2888号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厂房(以下简称“转│
│ │让标的”)出售给宁波丹琪洁具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丹琪洁具”),交易价格为人民币68│
│ │,727,000.00元。 │
│ │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1、交易标的:位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浦路2888号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厂 │
│ │房。 │
│ │ 2、交易标的权属:交易标的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或者其他第三人权利、不存 │
│ │在涉及交易标的重大争议、诉讼或仲裁事项、不存在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亦不存在妨碍│
│ │权属转移的其他情况。 │
│ │ 3、产权证号:浙(2020)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15261号 │
│ │ 4、土地使用权面积:15,285.00平方米 │
│ │ 5、房屋建筑面积:18,497.46平方米 │
│ │ 6、交易标的账面价值:截至2023年11月30日,上述交易标的账面原值31,187,867.39元│
│ │,已计提折旧、累计摊销15,060,693.85元,账面净值16,127,173.54元。 │
│ │ 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
│ │ 卖方: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买方:宁波丹琪洁具有限公司 │
│ │ 买卖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下列土地使用权及工业厂房买卖事宜│
│ │,达成如下协议。 │
│ │ 1、转让标的:卖方依法取得的产权证号:浙(2020)宁波市(镇海)不动产权第0015261│
│ │号,坐落于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镇浦路2888号的工业用地使用权及地上厂房。 │
│ │ 2、转让价款:转让标的成交价为人民币68,727,000.00元(大写:陆仟捌佰柒拾贰万柒 │
│ │仟元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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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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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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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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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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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特别提示: │
│ │ 1、截止本公告披露日,参股公司尚未设立,名称及相关工商信息将以最终登记注册信 │
│ │息为准; │
│ │ 2、参股公司成立后,未来经营管理过程中可能面临宏观经济及行业政策变化、市场竞 │
│ │争等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技术外泄风险、安全风险、实施风险等。 │
│ │ 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
│ │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交易概况 │
│ │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家联科技”)于2024年7月15日召 │
│ │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 │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公司拟与环龙工业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环龙工业│
│ │”)、广西来宾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投集团”)、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
│ │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建元天华”)四方共同设立广西竹瑞生态科技有限公司(暂定名│
│ │,最终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以下简称“广西竹瑞”)。广西竹瑞公司注册资│
│ │本为人民币2亿元。其中,家联科技出资8200万元,占比41%;环龙工业出资8200万元,占比│
│ │41%;工投集团出资2000万元,占比10%;建元天华出资1600万元,占比8%。 │
│ │ (二)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
│ │ 本次共同投资方建元天华实际控制人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根据《深圳证券│
│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
│ │定,本次共同投资方建元天华为公司的关联法人,本次共同投资构成关联交易。 │
│ │ (三)本次交易的表决情况 │
│ │ 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 │
│ │以7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和以3票赞成、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
│ │关于与关联方共同投资设立参股公司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独│
│ │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且经全体独立董事过半数同意。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
│ │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
│ │章程》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建元天华投资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 │ 2、法定代表人:余文龙 │
│ │ 3、注册资本:1500万元人民币 │
│ │ 4、成立时间:2007年9月26日 │
│ │ 5、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
│ │ 6、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建国门内大街19号中纺大厦0913-0914 │
│ │ 7、经营范围:投资管理;投资顾问;企业管理咨询。(“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
│ │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
│ │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
│ │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企业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
│ │的经营活动。)。 │
│ │ 8、关联关系:建元天华持股99%的实际控制人赵建光为公司持股5%以上的自然人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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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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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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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负责人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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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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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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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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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导司律师事务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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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负责人过去十二个月内曾任公司独立董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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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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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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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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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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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家联科│广西家得宝│ 2300.00万│人民币 │--- │2024-06-22│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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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家联科│广西家得宝│ 1800.00万│人民币 │--- │2025-06-26│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
│宁波家联科│浙江家得宝│ 500.00万│人民币 │--- │2025-01-07│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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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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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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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宁波市人民政府印发的《宁
波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24年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和质量创新奖获奖组织的通报》(甬政发
[2024]80号)文件,公司荣获“2024年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
“宁波市人民政府质量奖”是宁波市设立的政府质量奖励最高荣誉,市政府质量奖评审以
“好中选优,树立标杆”为宗旨,为深入推进质量强市建设,打造“质优宁波”,树立质量先
进标杆,推动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而设立。主要授予在宁波市区域内从事农业生产、产品制造
、工程建设、服务提供、环境保护等活动,实施卓越绩效模式,在质量创新、标准创新、品牌
建设和知识产权创造等方面取得显著成效且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成果突出的组织。
公司获此荣誉,体现出宁波市人民政府对公司在质量管理水平、卓越绩效模式、质量创新
、标准创新、品牌建设和知识产权创造以及履行社会责任及诚信经营方面的充分肯定。公司将
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推动质量管理创新,加强质量品牌建设,切实发挥标杆引领作用,
并以此作为新的起点,继续探索创新科学的质量管理经验和方法,发挥好示范引领作用,增强
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促进企业持续、稳健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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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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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可转债基本情况及配售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于2023年11月17日出具《关于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2602号),并经深圳证
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同意,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
2023年12月22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7,500,000张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价格为每张100元,募集
资金总额750,00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税)6,143,886.79元,实际募集资金净
额为人民币743,856,113.21元。经深交所同意,公司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
于2024年1月18日起在深交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家联转债”,债券代码“123236”。
公司控股股东王熊先生、实际控制人王熊先生、林慧勤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宁波镇海金塑
股权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镇海金塑”)、宁波镇海金模股权投资管理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镇海金模”)合计持有“家联转债”3,740,577张,占发行
总量的49.87%。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之上市公告书》。
二、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王熊先生、实际控制人王熊先生、林慧勤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镇
海金塑、镇海金模的通知,获悉其通过大宗交易方式合计转让其所持有的“家联转债”881,33
1张,占发行总量的1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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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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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近日,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家联科技”)向上海浦东发展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37000.00万元,由全资子公司宁波家宏精密模
具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家宏模具”)提供担保并签订了《最高额保证合同》。家宏模具
已通过股东会决议审批程序,同意为公司上述授信业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
保事项属于公司全资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本次向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分行申请授信额度人民币37000.00万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已经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及子公司
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2009年08月07日
3、注册地点: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兴浦路296号
4、法定代表人:王熊
5、注册资本:19200万元人民币
6、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机械设备研发;厨具卫具及日用杂品研
发;塑料制品制造;生物基材料制造;家居用品制造;纸制品制造;纸和纸板容器制造;新材
料技术推广服务;金属制日用品制造;母婴用品制造;玩具制造;日用品销售;日用品批发;
塑料制品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进出口代理;日用木制品制造;日用木制品销售;
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许可项目:食品用纸包装、容器制品生产;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制品生产;卫生用品和
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生产;包装装潢印刷品印刷;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依法
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分
支机构经营场所设在:宁波市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川浦路269号;宁波市镇海区澥浦镇浦联路2
9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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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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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未来适宜时机用
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
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1.11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实施期
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
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4年第二次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61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68)等相关公告。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披露公告。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9月18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1
43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074%(以2024年9月18日收市后公司总股本192000162
股为基准计算),本次回购股份的最高成交价为13.1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2.96元/股,成交
的总金额为人民币186556.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及
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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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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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9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全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拟为全资子公
司新加坡维斯巴赫有限公司(英文名Weissbach(SINGAPORE)PTE.LTD.,以下简称“维斯巴赫”
)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分行办理各类融资业务所发生的债务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
元(含本数)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
)、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公司拟为维斯巴赫申请的上述融资提
供担保。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本次担保事项以公司、维斯巴赫及招商
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境外分行实际签署的担保合同为准,本次担保额度自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
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本次额度及额度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公司董事会拟授权公司董事
长签署本次担保一切事宜的有关文件。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担
保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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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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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部分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本次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1、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拟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
(3)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高于人民币21.11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不高于公
司董事会通过回购股份(A股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2
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公司公告回购方案实施完毕之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
准。
(5)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6)回购期限: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
内。
(7)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总股本为192000162股。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上限不超过人民币200
0万元,回购价格上限不高于人民币21.11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947418股(取整),
回购股份比例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49%。按照本次回购金额下限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回购
价格上限不高于人民币21.11元/股进行测算,回购数量约为473710股(取整),回购股份比例
约占公司总股本的0.25%。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以回购完毕或回购实
施期限届满时公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若在回购期限内公司实施了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
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或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公司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的相关规定,对回购股份的数量进行相应调整。
2、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持股5%以上股东在回购期间及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减持计划。后续如前述主体提出减
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事项仍需股东大会审议,存在公司股东大会未审议通过回购股份议案的风
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无法实施
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
或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其他导致公司董事会决定变更或终止本
次回购方案的事项而无法实施或者只能部分实施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存在因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
购等原因,导致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5)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规范性文件而需要根据监管新
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6)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努力推进本次回购
方案的顺利实施,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
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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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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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家联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5月14日召开了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
式回购公司部分已公开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含
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6.88元/股(含本数)。本次回购实施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
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7)《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
24-039)等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的约定,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至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毕前,公司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
、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本
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26.88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26.68元/股(含)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2023
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截至2024年7月24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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