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95 北路智控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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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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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7-21│ 71.17│ 14.3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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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5-13│ 27.82│ 1524.81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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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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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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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迪智驾 │ 500.00│ ---│ ---│ 1703.43│ 1203.43│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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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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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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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 2.67亿│ 5686.06万│ 1.66亿│ 62.07│ ---│ ---│
│建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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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2.40亿│ 7.2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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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智能化研发中心│ 1.71亿│ 0.00│ 1.72亿│ 100.76│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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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70亿│ 0.00│ 1.7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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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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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12 │交易金额(元)│228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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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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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跃马路│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以北、中元路以西地块(编号NO.江 │ │ │
│ │宁2026GY07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 │ │
│ │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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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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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市江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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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21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
│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矿山智能驾驶产业化基地项目暨签订的议案》│
│ │,同意公司与南京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署《项目投资协议书》,计划在南京江│
│ │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内投资建设“矿山智能驾驶产业化基地项目”,总投资约6亿元,整体投 │
│ │资计划5年内完成。 │
│ │ 近日,公司收到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江宁分局出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
│ │让成交确认书》,确认公司以人民币2,280万元竞得位于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跃马路以 │
│ │北、中元路以西地块(编号NO.江宁2026GY07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 │ 本次竞得土地的基本情况 │
│ │ 1、出让方:南京市江宁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 2、土地编号:NO.江宁2026GY07 │
│ │ 3、出让面积:63,311.62平方米 │
│ │ 4、土地位置:南京市江宁区滨江开发区跃马路以北、中元路以西 │
│ │ 5、成交价款:人民币2,280万元 │
│ │ 6、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
│ │ 7、出让年限:30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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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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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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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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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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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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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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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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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受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不含“郑州恒达智控│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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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受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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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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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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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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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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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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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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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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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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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受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不含“郑州恒达智控│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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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受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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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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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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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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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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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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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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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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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受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不含“郑州恒达智控│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受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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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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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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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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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股份公司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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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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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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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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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创智领(郑州)工业技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受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不含“郑州恒达智控│
│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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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股份及受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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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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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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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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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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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5.98%的股份的公司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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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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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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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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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受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不含“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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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5.98%的股份的公司及受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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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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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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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8-19 │
├──────┼────────────────────────────────────────┤
│关联方 │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5.98%的股份的公司的子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8-19 │
├──────┼────────────────────────────────────────┤
│关联方 │郑州煤矿机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受其控制的其他公司(不含“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
│ │公司”) │
├──────┼────────────────────────────────────────┤
│关联关系 │持有本公司5.98%的股份的公司及受其控制的其他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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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3│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于2026年6月27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6-25)。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7月13日(周一)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13日(周一)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3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召集人: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于胜利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
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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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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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通知于2026年4
月24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5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10)
。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5日(周五)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5日(周五)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上午9:15-9:25、9:
30-11:30,下午13:00-15:00;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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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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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3年4月7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4月12日至4月22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
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3-26),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
了说明。
4、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3-28)。
5、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
表核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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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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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
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4522.05万元(截至2026年3月31日数据,含超募资金到位后利息及现金管
理收益等,因利息原因,最终金额以实际提取数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
的17.66%,符合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
总额的30%的有关规定。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情况概述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821号)核准同意,公司向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
)2192.0290万股(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发行价格为71.17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15600
6.70万元,扣除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143080.79万
元。中天运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7月27日对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到位情
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中天运[2022]验字第90038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
取了专户存储制度,存放在经董事会批准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
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根据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招股说明书》
”)披露的信息,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及使用计划如下:
本次募集资金净额超过上述项目投资需要的金额部分为超募资金82244.07万元。截至2025
年12月31日,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投资项目均已实施完毕或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
状态。
2023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4000.00万元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18%,且此事项已经2022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4年4月1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
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4000.00万元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18%,且此事项已经2023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2025年4月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24000.00万元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18%,且此事项已经2024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募集资金账户剩余超募资金14522.05万元(含超募资金到位后
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等)。
三、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12
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鉴于募投项目
均已实施完毕或基本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未超
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自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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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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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
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其他部分条款,并修订《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摘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应内容。上述调整内容已事先经第一期
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1月27日,公司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就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充分征求了公
司职工代表意见。
2、2024年12月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同意公司拟
实施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董事会对以上事项出具了合规性说明,监事会对以上事项进行了核
查,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
3、2024年12月26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
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5年3月31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证券过
户登记确认书》,“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1422250股
公司股票已于2025年3月28日非交易过户至“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
股计划”,过户股数数量占公司当前股本总额的1.08%,过户价格为18.18元/股。
5、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第二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6、2026年4月2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同意调整第
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度、2027年度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及其他部分条款,并修订《第一
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摘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应内容。关联董事已
回避表决,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调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情况
1、本次调整后,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2026年度、2027年度公司业绩考核基数年度由“202
4年度”改为“2025年度”,同时调整增长率指标,调整内容前后对比如下:
2、鉴于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已对治理结构进行优化,“股东大会”更名为“股东会”
,不再设有监事会及监事职务,故本次调整同步修改、删除《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及摘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相关表述。除上述调整外,《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摘要、《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其他内容未发生变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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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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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
会计政策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5年末各类资产进行了审慎评估
及减值测试,具体情况如下: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依照《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
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本着谨慎性原
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过全面清查和测试,公司及子公司计提资产减值准备3456.37万元,计入的报告期间为2
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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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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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
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或基金
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本理财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有效。
3、特别风险提示:虽然投资产品均经过严格的评估,但受金融市场宏观经济影响,不排
除该项投资受到宏观市场波动的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的介
入,因此投资的实际收益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含本
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在以
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总金额应在上述额度以内。上述理财额度自第二
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目前,结合市场情况以及公司资金规划,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的议案
》,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9
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
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个月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本理财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
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理财额度。具体情况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日常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资金的情况下,运用闲置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
高、流动性好的理财产品,可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高公司整体收益,为公司股东创
造更多投资回报。
(二)投资额度和期限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状况及未来规划,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调
整为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含本数),本理财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
上述额度及期限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该理财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
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期限不超
过12个月。
(四)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为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五)实施方式
在经批准的理财额度、投资的产品品种和决议有效期限内,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
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
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
责组织实施。公司购买理财产品必须以自身名义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对外投
融资管理制度》规定,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使用
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额度及期限的议案》。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投资的各类理财产品提供方为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
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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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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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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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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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及2026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151389449.1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00483935.97元。按《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有关规定,公司法定盈余公积累计额达到股本的50%以上,可不再提取。截至2025年12
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736218357.36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598844340.90
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截
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598844340.90元,股本132069840股。
为积极回报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在综合考虑公司的盈利水平、财
务状况、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拟以公司总股本132069840股
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6元(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79241
904.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除本次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外,公司未进行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未进行股份回购,如
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79241904.00元,占2025年度归属
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52.34%。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股权激励
行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每股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
原则相应调整分红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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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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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会计
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6)。前述议案已经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通过。近日,公司收到了公证天业出具的《关于变更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签字注册
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公证天业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委派周缨(项目合伙人)、韩鹏卓作为签字注册
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鹏卓工作调整,公证天业现委派刘颖接
替韩鹏卓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
变更后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周缨、刘颖。
二、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信息
(一)基本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颖,2025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0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
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
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近三年未签署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二)诚信记录和独立性
签字注册会计师刘颖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近三年未受到过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和自律处分,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将有序交接,本次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缨和刘颖全程
参与公司2025年度审计相关工作,本次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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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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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备案的议案》。相关
内容如下:
一、调整治理结构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不再设置监事会和监事,公
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成员:宋秀红女士、陈汉青先生和张素静女士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其监
事职务自然免除,公司监事会相关制度相应废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在巨潮资讯
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及制定、修订
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48)。宋秀红女士、陈汉青先生和张素静女士
原定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之日(2026年7月16日)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宋秀红女
士、陈汉青先生和张素静女士均未直接持有公司股票且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宋秀红女士、陈汉青先生和张素静女士在任职期间勤勉尽责,为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和持续发展
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对各位监事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的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等
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修订后的《公司章程》,公司调整董事会席位结构,将一
名非独立董事席位调整为职工代表董事席位,职工代表董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对职工代表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审查后,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
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讨论与民主表决,选举祝青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
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其任期自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与修订后的《公司章程》生效日孰晚
者(即2025年11月10日)开始,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为止。
祝青先生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的关于职
工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本次选举完成后,祝青先生由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原非职工代表董事
变更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构成人员不
变。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
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规定。
附件
祝青先生简历
祝青先生,1980年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2004年11月至2010年
1月,任郑州市慧众通信技术有限公司工程师;2010年3月至2013年1月,任南京北路自动化系
统有限责任公司(简称“北路有限”,公司前身)技术部副经理、技术服务部经理;2013年2
月至2015年1月,任北路有限工程服务部经理;2015年2月至2018年1月,任北路有限技术支持
部经理;2018年2月至2020年7月,任北路有限技术总监;2020年7月至2022年8月,任公司技术
总监;2022年8月至今,任公司副总经理;2023年7月至今,任公司董事。
祝青先生目前未直接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
股份的股东、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其
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能担任公司董事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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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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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没有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通知
于2025年10月24日以公告形式发出,具体内容详见当日公司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公告《关于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告编号:2025-47)。
(一)会议召开情况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0日(周一)上午9: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10日(周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投票的
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
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15: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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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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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
证天业”)。
2、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保证公司审计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同时兼顾工作的
连续性和高效性,基于公司业务现状及发展需要,在统筹年度审计工作的前提下,经综合评估
,公司拟续聘公证天业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3、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
《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2日分别召开了第二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
议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2025年度提供财务报告和内部控
制审计服务,聘期为一年。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公证天业创立于1982年,是全国首批经批准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
务资格及金融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2013年9月18日,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首席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合伙人数量59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49人,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168人。
(7)公证天业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30857.2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6545.80万
元,证券业务收入16251.64万元。2024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1家,审计收费总额81
51.63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
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职
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
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存在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
1例,目前该诉讼还在审理中。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2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纪
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2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
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周缨女士于200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2年开始在公
证天业执业,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23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近三年签
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茂莱光学(688502)、万德斯(688178)、南微医学(688029)等,
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拟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韩鹏卓先生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2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
,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25年开始为公司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
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有天臣医疗(688013)、苏州规划(301505)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
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霞女士于2015年4月成为注册会计
师,2012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5年4月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5年开始为公司
提供审计专业服务。近三年复核或签署的上市公司有芯朋微(688508),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
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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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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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0日09: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3日
7、出席对象:
(1)于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03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上述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
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南京市江宁滨江经济开发区宝象路50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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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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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
2025年8月4日以邮件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并送达。本次会议于2025年8月15日在公司会议室
以现场结合通讯的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实际出席会议的监事3人,其中
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监事1人,监事张素静女士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并表决。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宋秀红女士召集并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以及《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会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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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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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7.6亿元(含本
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
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在以
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总金额应在上
述额度以内。上述理财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
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资金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7.6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总金额应在上述额度以内。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
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期限不超
过12个月。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
文件,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
择委托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购买
理财产品必须以自身名义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
(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为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对外投
融资管理制度》规定,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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