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95 北路智控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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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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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路物联 │ 1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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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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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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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智能设备生产线│ 2.67亿│ 961.72万│ 7892.92万│ 29.54│ ---│ ---│
│建设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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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0.00│ 9313.30万│ 3.33亿│ 69.4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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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山智能化研发中心│ 1.71亿│ 0.00│ 1.72亿│ 100.76│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70亿│ 0.00│ 1.7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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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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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7-01 │交易金额(元)│7756.0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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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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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南京市雨花台区安德门大街55号5号 │标的类型 │固定资产 │
│ │楼(1幢)10-11层的房产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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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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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南京软件谷洁源云计算发展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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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及进展情况 │
│ │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8月8日召开第一届董事│
│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购买房产的议案》,同意公司购买位于南京市雨花│
│ │台区安德门大街55号5号楼(1幢)10-11层的房产(以下简称“标的房产”),用于办公及 │
│ │日常经营。2022年11月30日,公司与南京软件谷洁源云计算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洁源│
│ │云计算”)签署《招商投资协议》。 │
│ │ 根据实测报告,标的房产实测总建筑面积为4787.69平方米,总金额为人民币77560578 │
│ │元。 │
│ │ 2024年5月9日,公司按照协议约定和实测面积向洁源云计算支付尾款7444483.20元,具│
│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公司购│
│ │买房产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25)。 │
│ │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前述房产的权属登记手续,并取得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颁发的《│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共有情况均为单独所有,使用期限自2017年10月19日起至│
│ │2067年10月1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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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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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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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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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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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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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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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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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郑州恒达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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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股东的控股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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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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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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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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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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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1月1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
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者股权激励,本次拟用于回购的
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
格为不超过人民币60元/股,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
个月内。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1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4)。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后,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60.00元/股
(含本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59.33元/股(含本数)。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后,按照回购资金
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本数)测算,预计回购
股份数量为505,646股至1,011,292股,占公司总股本131,521,740股的比例为0.38%至0.77%。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和占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
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5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数量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27)。
二、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已于2024年11月14日届满,且已使用的回购资金总额高于回
购方案中规定的回购资金总额下限,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自律监管
指引第9号》”)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2023年11月30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股份回购,并
于2023年12月4日披露了《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68)。此外,公
司按规定于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且在回购股份占公司总
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时及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上的相关公告。公司的实际回购时间区间为2023年11月30日至2024年11月14日。公司通过股份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1,422,25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1.0
8%,最高成交价42.15元/股,最低成交价25.32元/股,支付总金额为人民币49,993,454.97元
(不含交易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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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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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日:2024年11月15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54.81万股
3、本次归属人数:128人。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
象共148名,在实际办理归属过程中,3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17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
全额放弃归属,10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放弃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归属,前述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因此本次实际归属人数调整为128人。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除高管锁定股外无其他限售安排
,股票上市后即可流通,上市流通日为2024年11月15日。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
一、股权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已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53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确定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执
行。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为43.63元/股(调整前
)。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
等。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
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
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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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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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1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公司在不
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2亿元(含本数)
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
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在以上额
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理财取得的收益可进行再投资,再投资的总金额应在上述额
度以内。本议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公司在确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且可
以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利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
取更多的回报。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当前的资金使用状况并考虑保持资金充足的流动性,公司拟使用金额不超过人民
币5.2亿元(含本数)的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在以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
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包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
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期限不超
过12个月。
(四)投资决议有效期限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专业理财机构作为受托方、明确委托理财金额、期间、选择委托
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公司购买理财产
品必须以自身名义进行,并由专人负责投资理财账户的管理。
(六)资金来源
公司本次用于投资的资金为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七)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对外投
融资管理制度》规定,及时披露购买理财产品的具体情况。
三、对公司的影响
括但不限于银行、基金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或信托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
、流动性好的各类理财产品或基金产品,期限不超过12个月,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资金需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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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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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条件的激励对象共计148人,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为
79.44万股,归属价格为27.82元/股(调整后)。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
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本
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已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53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的确定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执
行。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为43.63元/股(调整前
)。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
等。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
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约公告日前三十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十日内;
(3)自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进
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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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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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及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
,公司董事会对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内容公
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3年4月7日,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
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4月12日至4月22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
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3年4月29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
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
:2023-26),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
了说明。
4、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3-28)。5、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6、2024年4月23日
,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核查意见。
7、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一)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调整的原因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2023年激励计划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
登记前,公司有派息、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或缩股等事项,应
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与数量进行相应的调整。公司于2024年5月8日召开2023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了《南京北路智控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以公司总股本131521740股剔除回购
股份1122350股后的股份数130399390股为分配基数,按照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
调整,调整后每10股派6.802002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88697691.16元,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按总
股本131521740(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的金额=现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含回
购股份)×10=88697691.16元/131521740股×10=6.743956元(含税;保留到小数点后六位,
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
(二)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
鉴于公司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于2024年5月29日实施完毕,根据《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方法及结果如下:
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三)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调整结果
因2023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完毕,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含预留部分)调整如下:
P=P0-V=28.49-0.6743956≈27.82元/股
本次调整内容在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议,监事会认为:
因公司实施2023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公司对《激励计划(草案)》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
调整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价格调整方法的规定。本次调整事项在公
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监事会同意本激励计
划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28.49元/股调整为27.8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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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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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12日召
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
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拟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
)首次授予的部分限制性股票。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及信息披露情况
1、2023年4月7日,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
管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3年4月7日,公司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
理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核实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3年4月12日至4月22日,在公司内部公示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对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
在公示的期限内,没有任何组织或个人提出异议或不良反映,无反馈记录。2023年4月29
日,公司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审
核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3-26),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对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
4、2023年5月8日,公司召开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
办法>的议案》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披露了
《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
:2023-28)。
5、2023年5月1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6、2024年4月23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与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
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
表核查意见。
7、2024年8月12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部分已授予尚未
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情况
1、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4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不再具备激励
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南
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
(草案)》”)等有关规定,前述激励对象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
废。
2、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上一年度个人层面考核结果不合格
对应归属比例为0%,其已获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作废已授予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9.54万股。
三、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
核心团队的稳定性,不会影响本激励计划的继续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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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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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日:2024年4月23日;
2、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数量:41.25万股(调整后);
3、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价格:28.49元/股(调整后);
4、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南京北路智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授
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4月23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
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以2024年4月23日为预留授予
日,向符合条件的38名激励对象授予41.25万股(调整后)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
下: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激励计划(草案)》已经2022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主要内容如下: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标的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53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含预留授予)的授予价格为43.63元/股。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及归属安排: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
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转让、抵押、质押、担保或偿还债务
等。
限制性股票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本激励计划的归属安排进行归属,归属日必须为交
易日,且不得为下列区间日: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三十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预
约公告日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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