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97 工大科雅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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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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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7-27│ 25.50│ 6.8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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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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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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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 2.25亿│ 1241.19万│ 1251.19万│ 4.30│ ---│ ---│
│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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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投资方向1 │ 4824.00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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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 2.91亿│ 1241.19万│ 1251.19万│ 4.30│ 0.00│ 2027-12-31│
│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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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投资方向2 │ 4754.49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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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5亿│ 1617.14万│ 1.27亿│ 62.5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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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 8984.94万│ 1994.91万│ 6623.40万│ 73.72│ ---│ ---│
│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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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20亿│ ---│ 1.22亿│ 101.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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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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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30 │转让比例(%) │7.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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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 │转让价格(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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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888.61万 │转让进度 │拟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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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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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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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7-14 │转让比例(%) │10.5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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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2.87亿 │转让价格(元)│2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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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270.50万 │转让进度 │进展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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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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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北京鸿跃新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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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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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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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博纳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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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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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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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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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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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博纳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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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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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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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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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博纳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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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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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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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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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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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河北博纳德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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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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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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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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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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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石家庄鑫燃热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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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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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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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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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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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石家庄鑫燃热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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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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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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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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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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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石家庄鑫燃热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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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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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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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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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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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石家庄鑫燃热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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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持有对公司具有重要影响的控股子公司10%以上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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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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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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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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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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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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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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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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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2-15 │
├──────┼────────────────────────────────────────┤
│关联方 │中国电子系统技术有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关联关系 │直接持有公司股份的公司及其控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和提供劳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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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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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
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一)本激励计划简述
1、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公司自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定向增发的A股普通股。
2、限制性股票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限制性股票合计186.91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1.5506%。其中,首次授予177.18万股,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
本总额的1.4699%,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94.7943%;预留授予9.73万股,占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807%,占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总额的5.2057%。
3、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
)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其他核心骨干人员,但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
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32元/股。
5、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
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
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60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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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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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电子
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
司12705000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54%,占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11.0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5539314股)。
2、中国系统已按照本次公开征集有关规则对征集期内报名的意向受让方开展了评审工作
,经中国系统内部评审,意向受让方北京鸿跃新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
跃新能”)符合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基本条件,可确定其为本次公开征集的合格受让方
。
3、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中国系统函件告知,2026年7月13日,中国系统已与鸿跃新能就本
次股份转让签订了《关于工大科雅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4、《股份转让协议》尚需经中国系统之上级有权国资监管机构批准后方可生效实施,是
否能够通过批准以及通过批准的时间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鸿跃新能承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之日起18个月内,不转让通过本次权益变动取得的
上市公司股份。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
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中国系统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
有的公司12705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54%。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
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已完成中国系统控股股东深圳市桑
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国务院国资委已通过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就本次公开征
集事项出具预审核同意的意见。即: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已取得国资监管机构的预批准,可以进
入公开征集程序。
公司于2026年7月3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份
的征集结果公告》,中国系统已按照本次公开征集有关规则对征集期内报名的意向受让方开展
了评审工作,经中国系统内部评审,意向受让方鸿跃新能符合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基本
条件,可确定其为本次公开征集的合格受让方。
2026年7月14日,公司收到中国系统《关于与意向受让方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告知函》的
函件告知,2026年7月13日中国系统已与鸿跃新能就本次股份转让签订了《关于工大科雅股份
转让协议》。
本次标的股份转让价格为人民币22.60元/股,总金额为人民币287133000.00元(大写:人
民币贰亿捌仟柒佰壹拾叁万叁仟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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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3│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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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电子
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
司12705000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54%,占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11.0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5539314股)。
2、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征集期为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1日,目前征集期已届满。中
国系统已按照本次公开征集有关规则对征集期内报名的意向受让方开展了评审工作,经中国系
统内部评审,意向受让方北京鸿跃新能企业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鸿跃新能”)
符合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基本条件,可确定其为本次公开征集的合格受让方。
3、中国系统将与鸿跃新能签订股份转让协议,并按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根据《上市
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股份转让协议尚需经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
公司审批同意后方可生效实施。股份转让协议是否能够获得中国电子信息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批
准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
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中国系统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
有的公司12705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54%。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
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已完成中国系统控股股东深圳市桑
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股东会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6月16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
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6),国务院国资委已通过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就本次公开征
集事项出具预审核同意的意见。即: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已取得国资监管机构的预批准,可以进
入公开征集程序。
2026年7月3日,公司收到中国系统出具的《关于拟以公开征集方式转让股份的征集结果告
知函》,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征集期为2026年6月17日至2026年7月1日,目前征集期已届满。
中国系统已按照本次公开征集有关规则对征集期内报名的意向受让方开展了评审工作,经中国
系统内部评审,意向受让方鸿跃新能符合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基本条件,可确定其为本
次公开征集的合格受让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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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6│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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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中国电子
系统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系统”)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有的公
司12705000股股份(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54%,占剔除公
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后总股本的11.05%(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份数为
5539314股)。
2、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条件流通股,转让价格不低于
22.60元/股,最终转让价格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以公开征集并经有权国资监管机构批准
的结果确定。
在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完成前,若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
,则转让股份的价格和数量作相应调整。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中国系统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
。
3、在本次公开征集期限内,中国系统是否能够征集到符合条件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
如在公开征集期限内征集到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所签《股份转让协议》仍需获得有权国资
监管机构审核批准后方可生效及实施。是否能够获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审核批准以及本次股份
转让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
份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11),中国系统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的方式协议转让其持
有的公司12705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10.54%。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拟通过公开征集转让方式转让公司股
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已完成中国系统控股股东深圳市桑
达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桑达股份”)股东会审议程序。
2026年6月15日,公司收到中国系统出具的《关于拟以公开征集方式转让股份的二次告知
函》,国务院国资委已通过产权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就本次公开征集事项出具预审核同意的意见
。即: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已取得国资监管机构的预批准,可以进入公开征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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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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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股东会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2026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455号润江总部国际9号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承英先生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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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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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可能
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3月31日、2026
年4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中标结果公示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6-012)、《关于收到中标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4)。近日,公司(联
合体成员:艺卓鼎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收到了与修文县城市建
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就修文县浅层地热能供热制冷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
承包(EPC)项目正式签署的《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雷
注册资本:6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修文县龙场街道翠微路公租房1幢1单元2层3号等。
(二)公司与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与修文县城市
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是国有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签约主体
发包人: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承包人: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艺卓鼎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设计)
联合体: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勘察)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修文县浅层地热能供热制冷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EPC)。
2.工程地点:修文县“猕猴桃办公区接待区、阳明文化园龙岗书院、城投公司办公大楼、
阳光酒店、客车站新旧办公楼”。
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贵州省企业投资备案证明2601-520123-04-05-454390。
4.资金来源:银行贷款及自筹。
5.工程内容及规模:建设6套浅层地热能系统,分6个站点布局(猕猴桃产业园为站点1;
阳明文化园为站点2;阳光酒店为站点3;翠微路公租房1~2层为站点4;客车站新办公楼为站点
5;客车站老办公楼为站点6。),总服务面积143365.94平方米。各系统均配套建设地源热泵
机房、室外地埋系统、末端系统,同步配套配电、能耗及监测系统、电气系统等附属设施。
(三)合同工期
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6年3月30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8年3月19日。
工期总日历天数:72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
,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
(四)工程质量标准
1.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
要求。
2.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设计要求及技术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的审
核。
3.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4.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五)签约合同价与支付方式
1.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亿壹仟贰佰捌拾贰万壹仟贰佰玖拾壹元整(¥112821291
.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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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3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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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河北昌泰发展集团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昌泰集团”)持有公司4431000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68%;中电海河
智慧新兴产业投资基金(天津)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中电海河”)持有公司44
55075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70%。昌泰集团与中电海河拟联合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
让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昌泰集团与中电海河拟联合以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公司股
份数量合计为8886075股(以下简称“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约占公司总股本7.37%,占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的股份数量后总股本的7.73%(截至2026年4月20日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股
份数为5539314股)。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昌泰集团将不再持有公司股份,中电海河将不再
持有公司股份。
2、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是否获得批准及批准时间具有不
确定性。由于本次公开征集转让需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公开征集受让方,因此能否进入公开征集
转让程序及何时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
征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收到股东昌泰集团发来的《关于拟以公开征集方式转让所持股份的
告知函》,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根据自身经营发展需求,为优化国有资产配置,盘活存量资产,实现国有资本有序退出,
经昌泰集团董事会研究同意,昌泰集团拟与中电海河联合以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
司全部股份。
截至告知函出具日,昌泰集团持有公司443.10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68%;中电
海河现持有公司445.5075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70%。昌泰集团拟与中电海河联合以
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888.60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37%。在公
开征集转让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股份数量将进行相应调
整。
昌泰集团同意与中电海河通过联合公开征集方式,将合并股份包转让给履行公开征集程序
后确定的单一受让主体,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转让价格昌泰集团与中电海河相同。依据《上
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价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
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贵公司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之中的
较高者。本次拟转让股份的最终转让价格,将依据现行相关法规,以公开征集并经昌泰集团上
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复或昌泰集团审批后确定。期间内如遇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
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转让价格做相应调整。
昌泰集团本次拟转让股份的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司法限制或其他权利负担,亦
无任何权属争议。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项已取得昌泰集团内部决策程序通过,尚需取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
批准后,正式启动联合公开征集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收到股东中电海河发来的《关于拟以公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股份的
告知函》,函件主要内容如下:
截至本函出具日,中电海河持有公司445.5075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股本的3.70%。现根
据基金正常退出需要,经履行中电海河基金内部决策程序,中电海河拟与昌泰集团联合以公开
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的公司全部股份。昌泰集团现持有公司443.10万股股份,约占公司总
股本的3.68%。中电海河拟与昌泰集团联合以公3
开征集方式协议转让所持有公司股份数量合计为888.6075万股,占公司总股本7.37%。
在公开征集转让期间,如公司有送股、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股本变动事项,股份数量将进
行相应调整。
中电海河同意与昌泰集团通过联合公开征集方式,将合并股份包转让给履行公开征集程序
后确定的单一受让主体,转让方式为协议转让,中电海河转让价格与河北昌泰相同。据了解,
昌泰集团属性为国资股东,依据《上市公司国有股权监督管理办法》,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价
格不低于提示性公告日前30个交易日的每日加权平均价格的算术平均值及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
司经审计每股净资产值两者之中的较高者。本次拟转让股份的最终转让价格,将依据现行相关
法规和程序,以公开征集并经昌泰集团上级国资监管机构批复或昌泰集团审批后确定。期间内
如遇公司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除权、除息事项,转让价格做相应调
整。
中电海河本次拟转让股份的权属清晰,不存在质押、冻结、司法限制或其他权利负担,亦
无任何权属争议。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事项已取得中电海河基金内部决策程序通过,可在昌泰集团取得有权国
资监管机构的批准后正式启动联合公开征集程序。
本次公开征集转让尚需取得有权国资监管机构的批准,是否获得批准及批准时间具有不确
定性。由于本次公开征集转让需经审批通过后方可公开征集受让方,因此能否进入公开征集转
让程序及何时进入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存在不确定性。在完成公开征集转让程序前,本次公开征
集转让的受让方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根据本次公开征集转让的进展情况及时履
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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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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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会议决定于2026年5月20日下午14:30召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9:15至2026年5月20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
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上述网络投票时间内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
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4日下午深交所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委
托代理人出席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以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455号润江总部国际9号楼公司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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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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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授信及担保情况概述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业务发展和经营需要,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含目前及未来纳
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和控股子公司,以下合称“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规模不超
过65000万元人民币(或等额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包含新增授信及存续授信金额,授信种
类包含但不限于各类贷款、保函、承兑汇票等融资品种。
授信额度最终以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实际需求合理确定。董事
会授权管理层在总授信额度内,根据不同银行实际授予的授信额度情况选择及新增合作银行、
调剂各银行的申请授信金额,以及具体办理申请授信融资、签约、续约和调整融资金额、融资
类型、融资费用、融资期限等相关事项。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及授权事项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授信额度的年度董
事会召开之日止,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二、申请综合授信的必要性以及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公司业务发展及正常经营所需,通过银行授信的融资方式为自身
发展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改善公司财务状况,对公司日常性经营活动产生积极影响,进一步
促进公司业务发展,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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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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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预案为: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公
司回购专户上已回购股份后的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0.5元(含
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
的股权登记日前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
,公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
调整情况。
3、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6年4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
长远利益,同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有合
法性、合规性、合理性。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并发表了相应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利润分配形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二、2025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为3169.32万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199.62万元,公司按母公司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
盈余公积金319.96万元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38581.69万元,其中
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35962.29万元。公司依据《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同时结合公司20
25年实际生产经营情况以及2026年经营计划,本着回报股东、与股东共享经营成果的原则,兼
顾公司长远利益及全体股东的整体利益,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公司未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库存股后股份
数为基数,向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0.5元人民币(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
股本。
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所持有本公司股份,不参与本次利润分配。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
权登记日前由于股份回购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扣减公司回购专户中的股份数量发生变化,公
司拟维持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现金红利派发总额,并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具体调整
情况。
公司截至2026年4月20日的总股本为1205400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
5539314股后,分配股份基数为115000686股,以此测算,预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5750034.30
元(含税)。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63662168.0
0元(不含交易费用),结合前述分配预案,本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69412202.30元
,占本年度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21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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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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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审议了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人员薪酬的议案》,鉴于该议案涉及董事自身薪酬,全体董事回避表
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拟定2026年度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
酬方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
通过后自动失效。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薪酬方案经公司董
事会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原则
1.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2.竞争原则:薪酬水平可参照所处行业的收入水平,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
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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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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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业务范围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相关
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拟续聘
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和能力,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与职业素养。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独立、
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鉴证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了
良好的审计服务。基于天健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截至2025年末,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
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本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
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
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
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高高平,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3家上市
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硕京,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20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6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林,2008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6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或复核8家上市公司审计
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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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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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其他应收款
、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的有关资产计提了资
产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52055026.21元。现将具
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
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相关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
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
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
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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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4│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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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工大科雅”)于2026年4月2
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
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或等额外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前述额度可滚动循环
使用,且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额不应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含本数)。
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充分发挥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
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高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含本数)自有资金适时进
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本次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额不应超过人民币25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含本数)。
3、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品种拟采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
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程序及方式
为便于后期工作高效开展,董事会在其批准额度内,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
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由公司财经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就该事项实施情况及进展
情况及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授权期限与本次委托理财有效期限一致。
6、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通过方可实施。
7、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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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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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中标结果公示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号),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联合体牵头人)与艺卓鼎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一)、中亿国际设计集团
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二)组成的联合体为修文县浅层地热能供热制冷一体化建设项目勘
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的中标人。
近日,公司收到了项目的《中标通知书》,依据《中标通知书》及招标文件的内容,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修文县浅层地热能供热制冷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
承包(EPC)
(二)招标人: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
(三)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荣瀚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四)中标人: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一:艺卓鼎创工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二: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五)中标价:勘察费报价下浮率1%,设计费报价下浮率1%,施工费(含设备采购及安装)
报价下浮率1%。
(六)工期:720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60天(日历天),设计周期60天(日历天),施工工期
(含设备安装)600天(日历天))。
(七)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
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设计要求及技术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的审核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中
标结果公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2号)。
二、本次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项目后续若能正式签订合同并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
响,并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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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31│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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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3月27日,贵州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发布了《修文县浅层地热能供热制冷一体化建设
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C)中标结果公告》(以下简称“中标结果公告”)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联合体牵头人)与艺卓鼎创工
程设计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一)、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二)组
成的联合体为修文县浅层地热能供热制冷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P
C)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或“本项目”)的中标人。依据中标结果公告及招标文件的内容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一、本次公示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修文县浅层地热能供热制冷一体化建设项目勘察、设计、采购、施工总
承包(EPC)
(二)招标人:修文县城市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三)招标代理机构:贵州荣瀚达工程
管理有限公司(四)公示中标人:
联合体牵头人单位: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单位一:艺卓鼎创工
程设计有限公司
联合体成员单位二:中亿国际设计集团有限公司
(五)中标价:勘察费报价下浮率1%,设计费报价下浮率1%,施工费(含设
备采购及安装)报价下浮率1%。
(六)项目总概算:13102.15万元。
(七)本标段概算金额:本项目总投资为13102.15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0946.49万元(含
设备购置费6440.80万元);勘察费合同估算价为120万元;设计费合同估算价为329.60万元)
。
(八)建设地点:修文县猕猴桃办公区接待区、阳明文化园龙岗书院、城投公司办公大楼
、阳光酒店、客车站新旧办公楼。
(九)建设内容及建设规模:建设6套浅层地热能系统,分6个站点布局(猕猴桃产业园为
站点1;阳明文化园为站点2;阳光酒店为站点3;翠微路公租房1~2层为站点4;客车站新办公
楼为站点5;客车站老办公楼为站点6。),总服务面积143365.94平方米。各系统均配套建设地
源热泵机房、室外地埋系统、末端系统,含螺杆式地源热泵主机9套、各类配套泵体/机组/冷
却塔等设备若干,敷设室外地埋管132500米、保温无缝钢管8565米、回水管93650米、新风管8
820米、安装风机盘管2054台,同步配套配电、能耗及监测系统、电气系统等附属设施。
(十)工期:720日历天(其中勘察周期60天(日历天),设计周期60天(日历天),施工工期
(含设备安装)600天(日历天))。
(十一)质量标准:
勘察要求的质量标准:必须满足《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及相关勘察强制性规范要
求。
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达到国家现行有关行业设计要求及技术标准并通过供电部门的审核
。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施工安全文明标准
化:满足有关规范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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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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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出现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一、股东会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3月18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
月18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
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3月18日9:15至2026年3月1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455号润江总部国际9号楼。
3、会议召开方式: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股东会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齐承英先生主持。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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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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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公司治理结构调整,齐先锴先生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辞任非独立董事及
审计委员会委员后,经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为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构成人员不变。为确保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构成符合法律法规和《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于2026年2月2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补选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补选职工代表董事齐先锴
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与独立董事刘海云女士、独立董事张世伟先生共
同组成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任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补选完成后,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刘海云女士(主任委员)、张世伟先生(
委员)、齐先锴先生(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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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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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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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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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合同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生效。
2、本合同为合同能源管理(EMC)项目合同,节能效益分享期自2026-2027采暖季开始,
分享的节能效益对公司2026年度营业收入、营业利润不构成影响。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3、合同的履行存在一定的周期,鉴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存在一定的不可抗力因素可能
会影响合同的顺利履行,因此存在一定的履约风险和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日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收到中标结果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5)。近日
,公司与东营市东营区市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就东营区智慧供热改造升级项目(以下简称“本
项目”或“项目”)正式签署《东营区智慧供热改造升级项目合同能源管理(EMC)合同书》
(以下简称“本合同”或“合同”),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交易对手方介绍
(一)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东营市东营区市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杨相军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人民币)
注册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庐山路1188号华泰国际金融中心1幢2307-2313、2315室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市政设施管理;城市公园管理;公路管理与养护;城市绿化管理;
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停车场服务;广告设计、代理;物业管理;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
产租赁。(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热力生
产和供应;城市生活垃圾经营性服务;污水处理及其再生利用;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
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
件为准)
(二)公司与东营市东营区市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与东营市东
营区市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未发生类似交易情况。
(三)东营市东营区市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是国有企业,信用状况良好,不是失信被执行
人,具备良好的履约能力。
二、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合同签约主体
甲方(用能单位):东营市东营区市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节能服务公司):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东营区智慧供热改造升级项目
2、节能改造的对象、节能技术、改造的范围
2.1节能改造对象:换热站、二次管网、室内室温采集、系统平台。甲乙双方针对此项能
源使用系统进行节能改造。
2.2节能技术:典型室温采集、二网平衡、站荷联动、公建分时分温控制、源网协同、管
网泄露监测。乙方通过节能改造使能源系统或设备达到本合同规定的节能能力,降低能耗,减
少甲方的能源费用支出。
2.3项目进行改造的范围:换热站站内自控设备、采集设备;二次网安装单元阀、户用阀
、听漏仪;室内室温采集装置;机房设备;系统平台建设。
3、项目地点:山东省东营市
(三)能源审计和能源基准
1、能源审计选择经双方认可的第三方审计机构完成。
2、依据GB/T17166《能源审计技术通则》进行能源审计。
3、经过能源审计确定能源基准;确定能源基准的基期为:以2025/2026采暖季的能耗基准
。
(四)项目投资
1、本项目的全部投资由乙方负责,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投资全部为实物及相关的技术服务
。包括:东营区智慧供热改造升级项目的全部设备(以下简称设备)。
2、设备的技术要求
设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行业标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设备的技术性能应符合
本项目技术方案设计要求。应严格按设计图纸生产,主要元器件应与设计图纸规定相符。
3、乙方应提供设备相关技术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合格证、说明书、相关技术参数。
4、乙方的技术服务包括:培训、售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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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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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50人;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26.1680万股,占本次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约为0.2171%;
3、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完成日:2025年10月23日。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近日,公司已在中国证
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或“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工作。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2
024年9月13日召开了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
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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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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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工大科雅”)于2025年9月2
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
格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
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同意将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6.47
元/股调整为6.38元/股。
1、调整事由
公司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2025年5月19日召开的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2025年7月3日公司披露《河
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
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3931894股后的11660810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股派1元人民币现金。
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计算除权除息价格时,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的每10股现金红
利(含税)=现金分红总额/总股本*10=11660810.60元/120540000股*10=0.967381元(保留六
位小数,最后一位直接截取,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实施后除权除息参考价=除权除息
日前一交易日收盘价-按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股现金红利=除权除息日前一交易日收盘
价-0.0967381元/股。
2、调整方法
根据《激励计划》“第九章本激励计划的调整方法和程序”之“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的调整方法”有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归属登记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
,应对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如发生派息,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P=6.47-0.0967381≈6.38元/股(保留两位小数)。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
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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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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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
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
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31.1820万股
。
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
1、由于2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资格,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4.
3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2、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
健审〔2025〕1-1299号),2024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95473411.98元,较2023年增长10.49%
,符合归属条件,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80%,对应归属比例20%即10.60万股的限制性股票应由
公司作废;
3、由于50名激励对象2024年个人绩效考核结果未达到/部分达到本激励计划设定的个人层
面业绩考核条件,前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16.232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由公
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处理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31.1820万股。
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事项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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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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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可归属数量:26.1680万股
2、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50人
3、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
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26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
“本激励计划”)的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向符合条件的
50名激励对象办理26.1680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激励计划简介
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8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及2024年9月1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和/或向激励对象定
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163.35万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
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054.00万股的1.3552%,本激励计划不设置预留权益。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6.47元/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总人数共计64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本
公司(含子公司,下同)任职的公司中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人员,不含公司独
立董事、监事,也不包括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
、子女以及上市公司外籍员工。
6、有效期:本激励计划有效期自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7、归属安排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后将按约定比例分次归
属,归属日必须为交易日,且不得在下列期间内归属: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
公告日期的,自原预约公告日前15日起算;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
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在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内,如果关于归属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归属安排应当符
合修改后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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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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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日,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了《东营区智慧供热改造升级项目中标结
果公告》,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东营区智慧供热改造
升级项目(编号:SDYTCG2025-66#)的中标人,公司已取得《中标通知书》,现将相关情况公
告如下:
一、本次中标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SDYTCG2025-66#
(二)项目名称:东营区智慧供热改造升级项目
(三)招标人:东营市东营区市政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四)项目概况:本项目实施阶段分
为改造建设期和节能效益分享期两个阶段。在保证原供热系统正常使用的前提下,进行两期节
能改造。一期对智慧供热监控平台进行升级建设,进行266座换热站消缺;二期进行2000万平方
米二网平衡调控改造(包含楼栋(单元)智能阀调控系统建设、户用智能阀调控系统),不低于4
万户典型室温采集装置安装,对热网及热力站进行自动控制智能化升级,实现公共建筑的分时
分温控制,将无人值守热力站形成“站荷联动”,确保不欠供、也不超供。
项目采用节能效益分享型模式的合作方式,节能效益分享期自二期升级改造建设完成竣工
验收合格之日起每年项目运行管理的节能收益返还建设投资及收益。
(五)中标(成交)金额(费率):124.5%
(六)建设周期:一期升级改造2025年10月31日前全部完成,二期升级改造2026年10月31
日前全部完成。
节能效益分享期限:自二期升级改造建设完成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效益分享期为5年(即5
个供暖季)。
二、中标项目对公司的影响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项目投资概算约100000000元,上述项目后续若能正式签订合同并
顺利实施,预计对公司营业收入和营业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并将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市场
竞争力和品牌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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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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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
案》。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
、利益共享机制以及充分调动公司管理层及骨干技术人员、业务人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
性,促进公司持续、稳健、快速地发展,为股东带来更为持久丰厚的回报,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通过二级市场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择机将回购的股份用
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回购价格不超过31元/股(含,未超过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决议前3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
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元/股的情况下,按本次回购
资金最高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12903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
.34%;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3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7741股,约占公
司目前总股本的0.8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
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河北工
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50)和2025年9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
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
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公司现将首
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2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265700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2%,最高成交价为19.0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49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500973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范
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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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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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回购方案基本情况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资金总额:本次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
过人民币5000万元(含)。
(3)回购期限: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4)回购股份的用途: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披露股份回购
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则未使用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公司
将依法履行减少注册资本的法定程序并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5)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
(6)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元/股。
(7)回购股份方式:集中竞价。
(8)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1元/股。
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5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612903股,约占公司目
前总股本的1.34%;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3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96774
1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8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回购金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时实际回
购的股份数量和回购金额为准。
2、相关人员的增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未收到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
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及未来三个月、未来六个月的明确增减持计划。若上述主体
在未来有增减持公司股份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相
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3、相关风险提示
(1)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回购期限内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价格上限而导致本次回购
方案无法实施或只能部分实施等不确定性风险;
(2)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存在因发生对公司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重大事项或公司
董事会决定终止本次回购方案等事项而无法实施的风险;
(3)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可能存在因公司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
原因,需根据相关规则变更或终止回购方案的风险;
(4)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可能存在因股权激励计划或员
工持股计划未能经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通过、股权激励计划对象放弃认购等原因,导致
已回购股份无法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存在回购专户有效期届满未能将回购股份过户至股
权激励计划的风险;
本次回购方案不代表公司最终回购股份的实际执行情况,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
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存在回购方案调整、变更、终止的风险。公司将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展
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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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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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会议
室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以专人送达、电子邮件形式发
出。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高辉女士主持。本次
会议的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河北
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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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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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其他应收款
、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长期应收款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的有关
资产计提了资产减值准备。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16,276
,729.57元。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
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相关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
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
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
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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