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197 工大科雅 更新日期:2025-05-1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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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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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供热应用平台升│ 2.25亿│ 0.00│ 10.00万│ 0.03│ ---│ ---│
│级及关键产品产业化│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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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投资方向 │ 4824.00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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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确定投资方向 │ 4754.49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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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1.55亿│ 689.88万│ 1.11亿│ 54.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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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 8984.94万│ 2189.07万│ 4628.49万│ 51.51│ ---│ ---│
│体系升级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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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20亿│ 2.42万│ 1.22亿│ 101.7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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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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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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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
计机构,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审计业务范围和市场价格水平确定相关
审计费用。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具有相关审计业务资质和能力,具备从事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与职业素养,
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切实履行审计责任和义务,独立、
客观、公正地完成审计工作,满足公司财务审计工作和内部控制鉴证工作要求,为公司提供了
良好的审计服务。基于天健丰富的审计经验和良好的职业素养,同时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
,经公司董事会审议,拟续聘天健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
保险。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
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
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其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3.诚信记录
天健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
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
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高高平,201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0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2011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10家上市
公司及新三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签字注册会计师:陈硕京,202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
16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5家上市公司及新三板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张晓燕,2011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2008年开始在本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10家上市公司及新三
板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
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4年度报告审计费用总计8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
用30万元。系根据公司业务的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及实际参加业务的
各级别工作人员的专业技能等因素,由双方协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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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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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的议案》;审议了《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人员薪酬的议案》,全体董事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股东大会审议。同
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监事薪酬的议案》,全体监事
回避表决,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议
事规则》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并参考行业薪酬水平,制定了第四届董事会董事
、监事会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以下简称“本方案”或“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本次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实施,至新的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后自动失效。
三、薪酬原则
1.责任原则: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薪酬标准。
2.竞争原则:薪酬水平可参照所处行业的收入水平,保持公司薪酬的吸引力及在市场上的
竞争力。
四、薪酬标准
1、非独立董事:董事长齐承英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董事齐
成勇、吴向东、齐先锴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管理职务,根据其在公司所任具体职务
,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董事杨立新、黄立甫不在公司专职工作,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和津贴。
2、独立董事:公司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每年人民币1
0万元(含税)。
3、监事: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领取薪酬。
4、高级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和绩效
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及分子公司兼任多个职务的,按就高不就低原则
领取薪酬,不重复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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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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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种类: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品种拟采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
规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投资金额:为充分发挥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
经营需求的前提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5年计划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或等额外币(
含本数)进行委托理财,前述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且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额不应超
过人民币35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含本数)。
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
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业务尚存在一定的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
制风险、相关人员操作及监控等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
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工大科雅”)于2025年4月25
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发
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或等额外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前述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且在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额不应超过人民币35000万
元或等额外币(含本数)。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一、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公司自有资金存在暂时闲置的情形,为充分发挥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主营业
务的正常发展并确保公司经营需求的前提下,计划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以提
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高回报。
2、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含本数)自有资金适时进
行委托理财,该额度可滚动循环使用,本次委托理财有效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总额不应超过人民币35000万元或等额外币(含本数)。
3、投资品种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相关品种拟采用商业银行、证券公司及其他正规金融机构
发行的低风险、流动性高的理财产品。
4、资金来源
公司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5、实施程序及方式
为便于后期工作高效开展,董事会在其批准额度内,授权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发行主体、明确投资金额、期限、选择投
资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协议等,由公司财经部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就该事项实施情况及进展
情况及时向董事会进行报告。授权期限与本次委托理财有效期限一致。
6、决策程序
本事项须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方可实施。
7、公司进行委托理财拟购买的短期理财产品的受托方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
二、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
000万元或等额外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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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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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等
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其他应收款
、合同资产、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存货等进行了减值测试,对存在减值的有关资产计提了资
产减值准备。公司2024年度计提的信用减值准备和资产减值准备合计44,271,752.65元。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公允反映公司各类资产的价值,基
于谨慎性原则,对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项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预计各项资产的可变现净
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时,经过确认或计量,计提相关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
(二)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方法
资产负债表日,存货采用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计量,按照单个存货成本高于可变现净值
的差额计提存货跌价准备。直接用于出售的存货,在正常生产经营过程中以该存货的估计售价
减去估计的销售费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需要经过加工的存货,在正常生
产经营过程中以所生产的产成品的估计售价减去至完工时估计将要发生的成本、估计的销售费
用和相关税费后的金额确定其可变现净值;资产负债表日,同一项存货中一部分有合同价格约
定、其他部分不存在合同价格的,分别确定其可变现净值,并与其对应的成本进行比较,分别
确定存货跌价准备的计提或转回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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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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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5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意见
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兼顾公司股东的即期利益和长
远利益,同时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有合法
性、合规性、合理性。
(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召开了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并发表了相应的审核意见,独立董事专门会议认为: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决策程序
、利润分配形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2024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充分考虑了公司盈利情况、现金流状态及资金需求等各种因素,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
益的情形,符合公司经营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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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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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2月17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促进
公司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
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定
用于出售。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
含),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
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回购股份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
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2月18日和2025年2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暨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12)和《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1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上市公司股
份回购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
日予以披露,公司现将首次回购股份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2025年3月24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3520
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28%,最高成交价为14.8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4.52元/股,成
交总金额为4918153.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业务规则和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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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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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13日召开了2024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于2025年2月12
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变更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8月29日、2025年1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增加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54)
《关于公司拟变更名称及修订<公司章程>相应条款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6)。公司于
2025年3月11日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近日,公司已完成工商变更登记、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得了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
行政审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换发后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1、统一社会信用代
码:91130100745411306F
2、名称:河北工大科雅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4、住所:石家庄高新区裕华东路455号润江总部国际9号楼
5、法定代表人:齐承英
6、注册资本:12054万(人民币)
7、成立日期:2002年11月22日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信息系统集成服务;信息系统运行维护服务;软件开发;软件销
售;新兴能源技术研发;合同能源管理;热力生产和供应;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
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销售;智能控制系统集成;智能仪
器仪表制造;智能仪器仪表销售;物联网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销售;终端计量设备制造;终
端计量设备销售;电气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节能管理服务;普通机械设备安装服务;工
程管理服务;配电开关控制设备制造;配电开关控制设备销售;电力设施器材制造;电力设施
器材销售;电子产品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工业自动控制系
统装置制造;工业自动控制系统装置销售;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除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气安装服务;建设工程设计
;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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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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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内在投资价值的认可,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促
进公司长远发展,结合公司经营情况、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部分A股股份,所回购股份将按照有关规
定用于出售。
二、本次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
23〕63号)第八条、《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的
相关规定,符合《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中上市公司回购股票的基本
条件,且不是已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的公司: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从2024年12月16日开始至2025年1月13日)收盘价跌幅累
计达到24.41%,超过2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的条
件。计算过程如下:
2024年12月16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8.27元/股,2025年1月13日公司股票收盘价为13.81元
/股,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为:(18.27-13.81)/18.27=24.41%。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和用途
本次回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本次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
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
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
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施行。
四、回购股份的价格或价格区间、定价原则
本次回购价格为不超过人民币22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
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实际回购价格由公司管理层在回购实施
期间结合公司股票价格、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
在本次回购期内,如公司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
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
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
五、回购金额及回购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含),
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和股票回购专项贷款资金。其中公司自有资金金额占比不低于10%
,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金额占比不高于90%。
2024年10月17日,中国人民银行联合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设立股票回
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宣布正式推出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政策,对符合条件的上市
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可纳入政策支持范围。为积极响应并充分运用好有关监管部门支持股票
回购的政策工具,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积极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股票回购贷款支持
。
公司已获得渤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石家庄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同意为公司实施股
票回购提供专项贷款,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4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
本次股票回购专项贷款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
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公司后续将根据贷款合同签署情况、资金实际到账情况、资金
使用规定和市场情况等在回购期限内择机实施本次回购计划,严格遵守贷款资金“专款专用,
封闭运行”的原则,并按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数量及占总股本的比例
回购股份的种类为本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在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
元/股的条件下,按本次回购资金最高人民币6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727272
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2.26%;按本次回购资金最低人民币3000万元测算,预计可回购股
份数量约为1363636股,约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13%。
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实施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
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根据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及回购股份
数量。
七、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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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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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4日收到公司实
际控制人、董事长齐承英先生《关于提议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回购公司股份的
函》。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公司实际控制人、董事长齐承英先生
2、提议时间:2025年1月24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公司股票在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从2024年12月16日开始至2025年1月13日)收盘价跌幅累
计达到24.41%,超过20%,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第二条第二款规定的“连续二十个交易日内公司股票收盘价格跌幅累计达到百分之二十”的条
件。
公司董事长齐承英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高度认可
,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议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回购的股份拟在未来按照有关规定用于出售
,具体用途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决定、以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本次提议日在
相关事实发生之日起10个交易日内。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回购后的股份将在披
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十二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并在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
变动公告后三年内完成出售,若公司未能在上述期限内完成出售,未实施出售部分股份将履行
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3、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
4、回购股份的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
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上限以董事会审议通过的回购方案为准。
5、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6,000万元(均含本数)。
6、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齐承英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齐承英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有相关增减持计划,其将按照
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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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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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26日召开第四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内部投
资结构调整的议案》,同意公司在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建设内容、募集资金投资用
途及投资规模不发生变更的前提下,拟对“营销及运维服务网络体系升级建设项目”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的时间及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
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到位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会《关于同意河北工大科雅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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