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00 大族数控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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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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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族瑞利泰德│ 16381.54│ ---│ 70.00│ ---│ 539.20│ 人民币│
│精密涂层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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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大族机械有限公│ 2000.00│ ---│ 100.00│ ---│ -1028.20│ 人民币│
│司 │ │ │ │ │ │ │
├─────────┼─────┼─────┼─────┼─────┼──────┼──────┤
│大族数控科技(信丰│ ---│ ---│ 100.00│ ---│ 1443.16│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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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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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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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B专用设备生产改 │ 15.24亿│ 1.88亿│ 6.08亿│ 39.89│ 0.00│ ---│
│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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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8.00亿│ 4.00亿│ 8.0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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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 5.75亿│ ---│ ---│ ---│ 0.00│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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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B专用设备技术研 │ 1.83亿│ 1715.99万│ 6171.81万│ 33.80│ 0.00│ ---│
│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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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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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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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大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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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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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承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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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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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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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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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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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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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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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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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大族天成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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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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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承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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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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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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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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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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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承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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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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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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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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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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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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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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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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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大族天成半导体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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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母公司之联营企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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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承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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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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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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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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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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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承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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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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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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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深圳市大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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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控股股东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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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承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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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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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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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大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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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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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重要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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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因业务发展及实际经营需要,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及控股子公司深圳麦逊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麦逊电子”)、深圳市升宇智能科技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升宇智能”)与公司控股股东大族激光科技产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
│ │简称“大族激光”或“母公司”)分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及补充协议,承租其位于深圳│
│ │市宝安区福海街道重庆路12号大族激光智造中心二栋、三栋及四栋厂房部分场地,用于生产│
│ │及办公;同时,公司及上述控股子公司与深圳市大族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大族物│
│ │业”)签署《物业管理协议》及补充协议,并按上述合同及协议约定定期向大族激光及大族│
│ │物业分别支付租金、物业管理费等费用。 │
│ │ 上述协议生效即将满三年,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规定,上市公│
│ │司与关联人签订的日常关联交易协议期限超过三年的,应当每三年重新履行相关审议程序和│
│ │披露义务,现需将上述协议重新进行审议。除因租赁面积发生增减变动签署补充协议外,上│
│ │述关联交易协议中其他主要条款未发生变化。 │
│ │ 大族激光为公司控股股东,大族物业为大族激光之控股股东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
│ │资子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大族激│
│ │光和大族物业为公司的关联法人,上述交易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
│ │ 公司于2024年1月1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重新审议公 │
│ │司及子公司房屋租赁及物业管理合同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张建群、周辉强、杜永│
│ │刚回避了表决。董事会审议前,该议案已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
│ │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
│ │大会审议。 │
│ │ 本次关联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
│ │须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大族激光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控股股东 │
│ │ (二)大族物业 │
│ │ 与公司的关联关系:大族激光之控股股东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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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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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323.19万 0.77 100.00 2024-02-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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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323.19万 0.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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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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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2-06 │质押股数(万股) │323.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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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占所持股(%) │100.00 │质押占总股本(%) │0.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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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名称 │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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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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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起始日 │2024-02-05 │质押截止日 │2030-02-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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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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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说明 │2024年02月05日大族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质押了323.19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融资担保有限│
│ │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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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押说明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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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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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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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族│大族数控科│ 1.57亿│人民币 │--- │--- │一般保证│否 │是 │
│数控科技股│技(信丰)│ │ │ │ │ │ │ │
│份有限公司│有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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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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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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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陈长生先生于2024年3
月21日向公司董事会递交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及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在中
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发布的《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公告》(2024-013)。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2023年12月修订)》《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拟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1人。
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及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同意提名辛国胜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
选人,并在股东大会选举通过后担任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
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日止。公司董事会提名
委员会已对上述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核。
独立董事候选人辛国胜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补选独立董事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
和独立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确保董事会的正常运行,在新选举的独立董事就
任前,陈长生先生仍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继续履行职责。
辛国胜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公司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且不存在以下情形:(1)《公司法》第一百
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2)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3)被证券交易所公
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4)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
行政处罚;(5)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6)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7)属于最高人民法院网
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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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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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4134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
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200万股。根据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
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容诚验字(2022)518Z0010号),截至2022年
2月22日,公司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215520000.00元,扣除发行费用(不含税)人民币1337
41703.26元,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081778296.74元,扣除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资金需求
后,超出部分的募集资金为1375246296.74元。
募集资金已全部存放于公司设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已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
的商业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并于2022
年4月20日召开2021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4亿元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2023年4月6日和2023
年5月8日,公司先后召开了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首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2年年
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
超募资金4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截
至2023年5月11日,公司已累计使用8亿元超募资金用于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于2022年3月29日召开了首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首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公司根据上述议案使用86191.66万
元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53691.66万元)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均已归还。
公司于2023年4月6日召开首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和首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分别审
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10亿
元的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使
用募集资金10亿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其中超募资金2.8亿元。
截至2024年4月1日,已将前述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10亿元全部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
户,公司超募资金已使用8亿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账户余额为550697427.81元
(包含利息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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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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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信息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机构性质: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0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20854927874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
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中745
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01
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
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
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
、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
诚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自律监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1次。
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崔永强,2006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6年开始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过大族激光(002008.SZ)、雷柏科技(002577.SZ)、科瑞技术(002957.SZ)、
奥海科技(002993.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端颖,202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2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
署过科瑞技术(002957.SZ)、郑中设计(002811.SZ)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雪,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或复核过国元证券(000728.SZ)、
金禾实业(002597.SZ)、金春股份(300877.SZ)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签字会计师崔永强、签字注册会计师张端颖、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陈雪近三
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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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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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大族数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0日召开了第二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35545916.97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284442325.78元。根据《公司法》
《公司章程》相关规定,按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284442325.78元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284
44232.58元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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