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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特科技(30120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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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205 联特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8-31│ 40.37│ 6.58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2-31│ 39.17│ 1333.74万│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速光模块及5G通信│ 3.77亿│ 3684.17万│ 3.25亿│ 86.13│ 7477.49万│ ---│ │光模块建设项目 │ │ │ │ │ │ │ ├─────────┼──────┼─────┼─────┼─────┼─────┼──────┤ │创新中心项目 │ 5764.25万│ ---│ 5792.86万│ 100.14│ ---│ ---│ ├─────────┼──────┼─────┼─────┼─────┼─────┼──────┤ │联特科技研发中心建│ 1.56亿│ 2212.02万│ 1.38亿│ 88.74│ ---│ ---│ │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6700.00万│ ---│ 6700.00万│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张健 150.00万 1.16 5.47 2026-03-09 杨现文 50.00万 0.39 2.86 2025-12-22 ───────────────────────────────────────────────── 合计 200.00万 1.5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3-09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3.65 │质押占总股本(%) │0.77 │ ├────────┼──────────────┴────────┴──────────────┤ │股东名称 │张健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3-0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3月06日张健质押了10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2-22 │质押股数(万股) │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82 │质押占总股本(%) │0.39 │ ├────────┼──────────────┴────────┴──────────────┤ │股东名称 │张健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19日张健质押了5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5-12-22 │质押股数(万股) │5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86 │质押占总股本(%) │0.39 │ ├────────┼──────────────┴────────┴──────────────┤ │股东名称 │杨现文 │ ├────────┼──────────────────────────────────────┤ │质押方 │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5-12-19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5年12月19日杨现文质押了50.0万股给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武汉联特科│马来西亚联│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技股份有限│特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8-06│其他事项 ──────┴──────────────────────────────────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形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6年8月6日(星期四)14:30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19号,A栋办公楼 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副董事长杨现文先生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 2026-07-22│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全资孙公司马来西亚联特日常经营和产能扩充的资金需求,马来西亚联特拟向 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支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分行和中国工 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北自贸试验区武汉片区分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的授信 额度,期限为1年。 为支持马来西亚联特的经营发展,公司拟为其本次申请授信提供全额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担保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0000.00万元。为提高本次担保业务的办理效率,公司拟授权公司董事 长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与相关方协商确定具体担保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形式 、担保期限等),并签订相关协议及必要文件。上述担保范围、保证期间与担保金额等将依据 公司与银行最终签署的合同确定。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议案无需提 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2026-07-22│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6-30│其他事项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于2026年6月29日向香港联合交易所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递交了发行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并在香港联交所主 板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申请,并于同日在香港联交所网站刊登了本次 发行并上市的申请资料。该申请资料为公司按照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以下简称“ 香港证监会”)及香港联交所的要求编制和刊发,为草拟版本,其所载资料可能会适时作出更 新和修订。 鉴于本次发行并上市的认购对象仅限于符合相关条件的境外投资者及依据中国相关法律法 规有权进行境外证券投资的境内合格投资者,公司将不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的网站和符合境内 监管机构规定条件的媒体上刊登该申请资料,但为使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该等申请资料披露的 本次发行并上市以及公司的其他相关信息,现提供该申请资料在香港联交所网站的查询链接供 查阅: 中文: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694/documents/sehk26062902259_ c.pdf 英文:https://www1.hkexnews.hk/app/sehk/2026/108694/documents/sehk26062902260. pdf 需要特别予以说明的是,本公告仅为境内投资者及时了解本次发行并上市的相关信息而作 出。本公告以及刊登于香港联交所网站的申请资料均不构成也不得视作对任何个人或实体收购 、购买或认购公司本次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的要约或要约邀请。 公司本次发行并上市尚需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证监会和香港联交所等相关 政府机关、监管机构、证券交易所的批准、核准或备案,并需综合考虑市场情况以及其他因素 方可实施,该事项仍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该事项的进展情况依法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25│其他事项 ──────┴──────────────────────────────────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形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14:30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19号,A栋办公楼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董事吴天书先生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 ──────┬────────────────────────────────── 2026-06-10│其他事项 ──────┴────────────────────────────────── 本次归属日: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 本次归属数量:34.0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26%; 本次归属人数:85人; 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 即可流通。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特科技”)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已办理完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 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 记工作。 ──────┬────────────────────────────────── 2026-06-10│其他事项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 会成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吴友宇女士、刘华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吴友宇女士 、刘华先生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相关职务。吴友 宇女士、刘华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2026年9月13日),辞职后,将不再担 任公司任何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吴友宇女士、刘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 承诺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吴友宇女士、刘华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 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余 玉苗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吴友宇女士、刘华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吴友宇女士、刘华先生任职期间 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6年6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 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名方芳 女士、洪荭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目前,候选人洪荭女士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候选人方芳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 事资格证书,承诺在获委任后按规定时限参加证券交易所举办的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 审议,任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 2026-06-10│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5-20│其他事项 ──────┴────────────────────────────────── 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形式。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召开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4:00 召开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19号,A栋办公楼召开方式:采用现场投票 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召集人:董事会 主持人:副董事长、副总经理杨现文先生 会议召开的合法性及合规性: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25 年度股东会,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H股股票发行并上市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香港安 永会计师事务所(以下简称“安永香港”)为公司在境外发行股份(H股)并申请在香港联合 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上市”)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信息 安永香港为一家根据香港法律设立的合伙制事务所,由其合伙人全资拥有。安永香港自19 76年起在中国香港提供审计、税务和咨询等专业服务,为众多香港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包 括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安永香港自成立之日起即为安永全球网络的成员。 (二)投资者保护能力 自2019年10月1日起,安永香港根据中国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条例》注册为公众利益 实体核数师。此外,安永香港经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批准取得在中国内地临时执行审计业务 许可证,并同时系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USPCAOB)和日本金融厅(JapaneseFinancialS ervicesAuthority)注册从事相关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安永香港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每年购买职业保险。 (三)诚信记录 诚信记录自2020年起,香港会计及财务汇报局对作为公众利益实体核数师的安永香港每年 进行检查,而在此之前则由香港会计师公会每年对安永香港进行同类的独立检查。最近三年的 执业质量检查并未发现任何对安永香港的审计业务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 员会委员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离任的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余玉苗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余玉苗先生因工作原因 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以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余玉 苗先生原定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时止(2026年9月13日),辞职后,将不再担任公司任何 职务。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余玉苗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余玉苗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占董事会成员的比例低于三分之一 ,其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此之前,余玉苗先生仍将按照相关 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下属专门委员会委员的相关职责。 余玉苗先生在公司任职期间勤勉尽责,公司对余玉苗先生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 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 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通过,董事会同意提 名余国杰先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 截至目前,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余国杰先生已经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独立董事候选人 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任期自股东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为止。 三、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拟进行调整,为保证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根据《公 司法》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拟在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补选独立董事之日起对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进行调整。董事会同意补选余国杰先生为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主任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 调整后成员情况如下: 1、审计委员会:余国杰先生(主任委员)、吴友宇女士、刘华先生;2、提名委员会:吴 友宇女士(主任委员)、张健先生、余国杰先生。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一、概述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 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 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 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 2、发行证券的种类、数量和面值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 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 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 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 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 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将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由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规定 根据询价结果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 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 起十八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 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本次发行前的滚存利润安排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7、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8、决议的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2025年 12月末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 减值准备,2025年全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12,337.87万元。 ──────┬────────────────────────────────── 2026-04-29│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5月20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5月20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5月20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 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大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湖街19号,A栋办公楼。 ──────┬────────────────────────────────── 2026-04-29│委托理财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特科技”)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升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证 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 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负责人办理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金 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加强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和使用计划,公司使用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 估,在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四)额度使用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理财产品期限 单项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六)实施方式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理财产 品并签署相关文件。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 (七)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要 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根据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特科技”)于2026年4月27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 办法》”)、《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 划》”或“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拟作废 处理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10月24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联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联特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 通过了相关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并对本激励计划所涉及事宜 发表了意见。 2、2024年10月28日至2024年11月6日,公司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 内部网站进行了公示。截至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对本激励计划拟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提出的异议或不良反映。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查,并于 2024年11月8日披露了《监事会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4年11月12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武汉联特 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武汉联特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本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 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同时,公司就本激励计划的内幕信息知情人及首次授予激励对象 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开披露前6个月内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况进行了自查,并于2024年11月12日 披露了公司《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 自查报告》。 4、2024年12月31日,根据本激励计划及公司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公司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 确定以2024年12月31日为首次授予日,向91名激励对象授予133.50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5年8月25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 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确认将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 由39.37元/股调整为39.17元/股,并确定以2025年8月25日为预留授予日(第一批),向符合 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授予21.00万股限制性股票。监事会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 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5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2024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议案》,确定以2025年11月10日 为预留授予日(第二批),向符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限制性股票。董事会薪酬 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符 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律师出具了相关法律意见书。 二、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有5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 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授予但未归属的190000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处理。 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 票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86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34.35万股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39.17元/股(调整后) 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 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注意。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特科技”)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和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 权。 一、本激励计划概述 1、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 票。 2、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6.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 公司股本总额12,974.40万股的1.2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3.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2,974.40万股的1.0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 .18%;预留33.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2,974.40万股的0.25%,占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82%。 3、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9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各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如下表所示: 预留部分激励对象指本激励计划获得股东大会批准时尚未确定但在本激励计划存续期间纳 入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应当在本激励计划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确定。预留部分 激励对象的确定标准参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相关规定,公司 全体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充分地 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相 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二、拟购买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25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董事、高级管 理人员责任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 、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 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等相关事宜。 ──────┬────────────────────────────────── 2026-04-29│银行授信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该 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信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含合并报表范围内控股子公司)2026年经营计划安排,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 要,拟在2026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4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含但不 限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的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 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上述授信事项的有效期自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代表人签 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 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该议案进行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9│其他事项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利润分配预案须提交 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内容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103,086,531.2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47,112,373.99元。根据《公司法 》及《公司章程》相关规定,公司按照2025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 711,237.4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52,016,036.93元,母 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9,645,156.54元,根据孰低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5 2,016,036.93元。 为持续提高公司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目前整体经营情况及公司发展阶段,公司拟实施利 润分配预案为:以总股本129,74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0 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5,948,800.00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 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 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 2026-03-09│股权质押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 健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办理了股票质押 交易业务。 ──────┬────────────────────────────────── 2026-01-16│其他事项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特科技”)于2026年1月16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公司境外发行股份(H股 )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相关筹备工作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为持续推进公司国际化战略及海外业务布局,加强与境外资本市场对接,进一步提升公司 综合竞争力,助力公司高质量发展,根据公司总体发展战略及运营需要,公司拟在境外发行股 份(H股)并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联交所”)上市(以下简称“本次H 股上市”)。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启动本次H股上市的前期筹备工作,授权期限为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计划与相关中介机构就本次H股上市的具体推进工作进行 商讨,除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的相关议案外,其他关于本次H股上市的具体细节尚未最终确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境内企业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管理试行办法》《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以及中国香港法律对在中国境内注册成立的发行人在香港发行股票并上市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 求,待确定具体方案后,本次H股发行上市尚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并需取得中国 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香港联交所和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政府机构、监管机 构备案、批准或核准。本次H股上市能否通过审议、备案和审核程序并最终实施具有较大不确 定性。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根据本次H股上市的后续进展情况持续履行信息 披露义务,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 ──────┬────────────────────────────────── 2025-12-22│股权质押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张 健先生、杨现文先生的通知,获悉其所持有的本公司部分股份与深圳市高新投集团有限公司办 理了股票质押交易业务。 ──────┬────────────────────────────────── 2025-11-11│其他事项 ──────┴────────────────────────────────── 预留授予日(第二批):2025年11月10日 预留授予数量(第二批):2.00万股 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39.17元/股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特科技”)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 留限制性股票(第二批)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 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确定2025年11月10日为本 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日(第二批),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1名激励对象授予2.00万股限制性 股票,授予价格为39.17元/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概述 1、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 票。 2、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6.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 公司股本总额12974.40万股的1.2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3.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2974.40万股的1.0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 18%;预留33.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2974.40万股的0.25%,占本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82%。 3、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9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2025-10-29│其他事项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副董事长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为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结合《公司章程》规定,经董事长提名, 公司董事会同意选举杨现文先生为第二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 2025-08-27│其他事项 ──────┴────────────────────────────────── 预留授予日:2025年8月25日 预留授予数量:21.00万股 预留授予价格(调整后):39.17元/股 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人数:11人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特科技”)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 予价格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认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确定2025年8月25日为本激励计划的预留授予 日,向符合预留授予条件的11名激励对象授予2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9.17元/股 (调整后)。 一、本激励计划概述 1、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 票。 2、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66.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 公司股本总额12974.40万股的1.28%。其中,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133.5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 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2974.40万股的1.03%,占本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80. 18%;预留33.00万股,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日公司股本总额12974.40万股的0.25%,占本 激励计划拟授予限制性股票总数的19.82%。 3、激励对象的范围及分配情况 本激励计划涉及的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共计91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分 公司和控股子公司)任职的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 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 2025-08-27│其他事项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议案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降低汇率波动风险,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 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总额度不超过2.2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 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操作,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一、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 鉴于公司海外业务所占比重较大,且主要采用美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 时,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会造成一定影响。公司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主要是为了充分运 用金融衍生品工具降低或规避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并防范金融市场大幅波动对公司主业经营 造成不良影响,增强财务管理水平。 2、业务品种 拟开展交易的金融衍生品业务将包括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远期、利率掉 期、利率期权及上述产品的组合产品。 3、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本次拟开展金融衍生品业务以套期保值为目的,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或权利金上限不超 过2200万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存续期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2.2亿元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在该额度内可以循环操作,有效期自本次董事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 鉴于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提请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规定额度和期 限范围内审批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金融衍生品交易的具 体操作和管理。 4、交易对手 需在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相应业务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办理。 5、资金来源 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全资子公司、孙公司拟开展的金融衍生品交易业务的资金来源为 自有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 2025-08-27│价格调整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公司董事会同意根据《武汉 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 划》”)的相关规定,将公司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首次及预留)由39.37元/股调整为39.17 元/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调整原因 公司于2025年5月14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总股本129,74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 利人民币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25,948,800.00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未 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2025年 5月23日,公司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5年5 月29日,除权除息日为2025年5月30日,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毕。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以及《激励计划》的 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 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 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调整方法 派息调整方式: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鉴于此,公司2024年度权益分派每股派息0.2元人民币(含税),根据上述调整方法,对 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限制性股票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39.37元/股 调整为39.17元/股。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 东大会审议。 ──────┬────────────────────────────────── 2025-08-27│其他事项 ──────┴──────────────────────────────────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5年8 月25日在公司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本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于2025年8月14日通过 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监事 会主席左静女士主持。 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 的规定。与会监事对本次会议的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会议决议如下: 一、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监会 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实际情况,不存在任何虚假记 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具体内容披露于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 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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