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05 联特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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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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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光模块及5G通信│ 3.77亿│ 1.35亿│ 2.30亿│ 60.95│ ---│ ---│
│光模块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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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中心项目 │ 5764.25万│ 4587.46万│ 4587.46万│ 79.3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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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特科技研发中心建│ 1.56亿│ 7972.05万│ 8251.59万│ 52.92│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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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6700.00万│ ---│ 67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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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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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6-12 │交易金额(元)│912.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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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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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九龙│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湖街以北,五峰路以东的标的土地使│ │ │
│ │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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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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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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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1月10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
│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同│
│ │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000万元的自有或自筹资金购买位于湖北省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
│ │区九龙湖街以北,五峰路以东的标的土地使用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1月11日在巨│
│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发布的《关于拟购买土地使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
│ │2-012)。 │
│ │ 公司已成功竞得上述标的土地使用权,并于2023年5月29日与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
│ │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出让总价款为人民币912 │
│ │万元。近日,公司已经完成上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权属登记手续,并取得武汉市自然资│
│ │源和规划局出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出让合同的主要内容 │
│ │ 1、出让人:武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分局 │
│ │ 2、受让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3、宗地编号:420115087006GB00021 │
│ │ 4、宗地位置:九龙湖街以北、五峰路以东 │
│ │ 5、宗地用途及面积:工业用地16821.59平方米 │
│ │ 6、出让年期:50年 │
│ │ 7、出让价款:912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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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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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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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联特科│马来西亚联│ 0.0000│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是 │
│技股份有限│特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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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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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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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联特科技”)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
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升公司闲置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董事会同意公司在保
证日常经营资金需求和资金安全性、流动性的前提下,使用总额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的闲置自
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投资于低风险的理财产品,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
内可以滚动使用。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及相关负责人办理公司使用自有闲置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相关事宜。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加强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
,利用自有闲置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增加公司收益。
(二)投资额度
根据公司目前的资金状况和使用计划,公司使用不超过5亿元人民币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
财,该额度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按照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审慎评
估,在额度内使用自有闲置资金购买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四)额度使用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五)理财产品期限
单项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
(六)实施方式
1、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理财产
品并签署相关文件。
2、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进行具体实施。
(七)关联关系
公司及子公司与提供理财产品的金融机构不存在关联关系。
(八)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交易所业务规则的相关要
求及时履行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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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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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根据相关
规定,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风险管理体系,促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职责范围内更
充分地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投资者的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
》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二、拟购买的董监高责任险的具体方案如下:
1.投保人: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赔偿限额: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具体以与保险公司协商确定的数额为准)
4.保费支出:不超过人民币30万元/年(具体以保险公司最终报价数据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可按年续保或重新投保)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在上述方案框架内授权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
险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其他相关责任人员;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
其他保险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
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在今后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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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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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授信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经营计划安排,为了保证公司授信的延续性,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
司拟在2024年度向相关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11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综合授信内容包含但不限
于向银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贴现、信用证、保函等综合授信业务。
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银行实际核准的额度为准,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实际
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并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
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
上述授信事项的有效期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止,授信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环使用。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及董事长授权代表人签
署上述授信额度内的相关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件,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实施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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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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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真实、客观地反映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及资产
价值,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
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各公司对2023年
12月末所属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
减值准备,2023年全年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金额合计为4173.0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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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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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及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该利润分
配预案须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26482682.91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31993824.96元。根据《公司章程》相
关规定,按母公司2023年净利润31993824.96元计提10%的法定盈余公积金3199382.50元,减去
应付2022年度普通股股利14416000.00元,加上母公司以前年度结余未配利润198611524.25元
,母公司2023年可供股东分配利润总计为212989966.71元。
基于公司目前的经营状况和盈利能力,以及对未来发展的预期,结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发
展阶段的情况,充分考虑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和合理诉求,兼顾股东回报与公司发展,在保证公
司健康持续发展的情况下,公司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
公司以总股本129744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以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0.5元(含税
),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487200.00元(含税)。本次股利分配后未分配利润余额结转以后年度
分配。另外,公司本期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和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则以未来实施利润分配方案的
股权登记日总股本为基数,按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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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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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
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8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80
2.00万股,每股发行价为人民币40.37元,募集资金总额72746.74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5756.25万元,募集资金到账时间为2022年9月6日。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9月6日对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2]第2-00073号),对以上募集资金到账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开设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
实行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专户监管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上
述全部募集资金已按规定存放于公司募集资金专户。
部分募投项目本次变更实施方式的相关情况
(一)变更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情况
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更好支持海外市场业务发展、满足海外市场重点客户的需求、全
力保障海外交付能力,公司积极进行全球化布局和海外产能建设。
根据公司募投项目实施规划和业务需要,拟将“高速光模块及5G通信光模块建设项目”及
“联特科技研发中心建设项目”中的部分设备出售至公司全资孙公司马来西亚联特。
本次将募投项目中部分设备出售至全资孙公司马来西亚联特,新增马来西亚联特为该项目
的实施主体,同时相应增加实施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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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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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财务总监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辞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说明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长、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张健先生的工作调整申请,因公司发展
需要,对公司管理结构进行优化调整,张健先生申请不再兼任公司财务总监职务。辞任后,张
健先生仍继续担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职务。其辞任申请在提交董事会时即生效。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张健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7429300股,通过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467535股,通过武汉优耐特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票1245736股,直接、间接合计持有公司股票30142571股,占公
司总股本的23.23%。其股份变动将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等相关规定。本次高级管理
人员变动不会影响公司相关工作的正常开展。公司董事会对张健先生在担任财务总监期间为公
司所作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高级管理人员情况说明
经公司总经理张健先生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审计委员会审核同意,董事会同意聘
任罗楠女士(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财务总监,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任期自本次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经公司董事长张健先生(目前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提名,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查,董事会
同意聘任肖明先生(简历详见附件)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与第二届董事会任期一致。
鉴于肖明先生暂未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其承诺
将参加深圳证券交易所举办的最近一期董事会秘书任前资格培训并取得董事会秘书资格证明,
本次聘任将在肖明先生取得董事会秘书任职资格证明后生效。在此之前,暂由公司董事长张健
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
附件:
1、罗楠女士简历
罗楠,女,1982年5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4年本科毕业于中南财经政
法大学,获管理学、法学双学位。2004年至2023年曾先后任职于神龙汽车有限公司、北京云杉
世界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岚图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担任财务经理、财务副总监、财务高级总监
等职务。2023年11月入职公司担任财务副总监职务。
罗楠女士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符
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2、肖明先生简历
肖明,男,1978年10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2001年本科毕业于哈尔滨工业
大学,2014年获得复旦大学工商管理硕士。2001年至2017年曾先后任职于中天科技有限公司、
上海贝尔阿尔卡特朗讯、Tellabs(现Infinera)、思科系统(中国)研发有限公司。2018年
至2019年担任普修斯科技(上海)有限公司CEO职务;2019年至2022年先后担任苏州天孚光通
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职务、TFCCOMMUNICATIONUSAINC.(苏州天孚光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之
美国子公司)总经理职务。2023年2月起任公司副总经理。
肖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
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
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3.2.4条、第3.2.5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
的情形,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交易所其他相关规定等要求的任
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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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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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二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4日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披露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
公告》(公告编号:2023-039)。
近日,公司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备案手续,
并取得武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具体信息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100584861858K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健
注册资本:壹亿贰仟玖佰柒拾肆万肆仟圆人民币
成立日期:2011年10月28日
住所: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流芳大道52号E地块12栋
经营范围:半导体产品、电子产品、通信产品的研发、生产、销售及服务;技术开发、技
术服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代理进出口。(涉及许可经营项目,应取得相关部门许可
后方可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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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9-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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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按照《公
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
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监事会由
3名监事组成,其中1名为职工代表监事,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于2023年9月12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表决,一致同意选
举许怡先生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
许怡先生将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两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第
二届监事会,任期至公司第二届监事会届满为止。
许怡先生个人简历详见附件。经核实,其符合《公司法》等法律法规有关监事任职的资格
和条件。
附件: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许怡,男,1993年10月出生,中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4年7月至2017
年3月,任湖北葛店人福药业有限公司财务主管;2017年3月至2020年9月,任联特有限成本主
管;2020年9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2020年12月至今,担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许怡先生通过武汉同创光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
公司股票39922股,通过武汉同心共成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8000
股,合计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792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4%。许怡先生与公司、公司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公司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
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
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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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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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会计估计变更自2023年8月1日起开始执行。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
行会计处理,无需对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不会对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
下简称“公司”)以前年度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影响。
2、本次会计估计变更对公司2023年度及未来净利润、净资产的具体影响取决于2023年度
新增的房屋建筑物和机器设备具体数量及金额,尚无法准确估计具体金额,最终数据将以经审
计的财务报表会计信息为准。
公司于2023年8月2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对会计估计进行变
更。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会计估计变更情况概述
1、变更原因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企业应当根据固定资产的性质和使用情况,合
理确定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和预计净残值”的规定,为更加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资产状况和经营
成果,使固定资产折旧年限、年折旧率、预计残值率与其实际使用寿命和残值更加接近,适应
公司业务发展和内部资产管理的需要,公司拟对部分固定资产折旧年限进行变更。
随着公司业务的快速发展,公司的自建厂房及海外制造基地逐步增加,房屋建筑物类别日
趋复杂,自建房屋及建筑物主要采用钢筋混凝土或钢结构,均符合国家标准并采用了较高的建
筑设计和施工验收标准,预计使用寿命相对较长。同时,公司现有的机器设备管理良好,并且
严格执行公司《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定期保养和检修,设备投产至今未有超负荷使用。
部分机器设备实际使用时间已超过原估计使用年限,但至今仍正常运行。基于此情况,为了更
加公允的反映公司的固定资产对公司经营成果的影响,公司拟根据实际情况调整部分新增房屋
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的折旧年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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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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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联特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经营发展需要,对公司官方网站域名
进行了变更,同时对电子邮箱进行了相应调整。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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