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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元生物(30120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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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206 三元生物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三元生物工程研究(│ 5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天津)有限公司 │ │ │ │ │ │ │ ├─────────┼─────┼─────┼─────┼─────┼──────┼──────┤ │山东沛学生物工程有│ ---│ ---│ 20.00│ ---│ 15.6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50000吨赤藓糖 │ 7.70亿│ ---│ 4.46亿│ 57.87│ 2453.98万│ ---│ │醇及技术中心项目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 ---│ 7.97亿│ 100.91│ ---│ ---│ ├─────────┼──────┼─────┼─────┼─────┼─────┼──────┤ │支付发行费用 │ ---│ ---│ 1.38亿│ 99.53│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30亿│ ---│ ---│ ---│ ---│ ---│ ├─────────┼──────┼─────┼─────┼─────┼─────┼──────┤ │未启用的超募资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04-23 │ ├──────┼────────────────────────────────────────┤ │关联方 │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劳务服务(污水处理)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4-23 │ ├──────┼────────────────────────────────────────┤ │关联方 │滨州三元家纺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接受关联方劳务服务(污水处理)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1-08│其他事项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三元生物”)于近日收到股东山 东鲁信祺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山东省鲁信资本市场发展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以下简称“鲁信资本”)出具的《关于减持公司股份超过1%的告知函》,自公司于2023年7 月4日披露《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超过1%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8)后,鲁信 资本于2023年7月5日至2024年11月7日期间累计减持公司股份2670000股,累计减持股份比例已 达到公司总股本的1.3206%(2023年7月5日至2023年7月31日累计减持197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202325700股的0.9737%;2024年11月7日减持70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股份 后总股本201800000股的0.3469%)。 ──────┬────────────────────────────────── 2024-10-30│其他事项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前三季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81007173.94元,母公司 报表的净利润为81122952.76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37 096694.07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39038228.31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 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4年前三季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37096694.07元(以上财 务数据未经审计)。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 导意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前三 季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拟以2024年9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23257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的460700股 后的总股本20186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5元(含税),共计派发50 4662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的股份如发生变动,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扣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本次分配预案是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经营 发展需要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等因素提出的,上述分配预案的制订,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进 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 红》《公司章程》及《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等关于利润分配的有关规定以及公司相关承诺 ,符合公司确定的利润分配政策、股东长期回报规划,与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的 指导意见相契合,具备合法性、合规性和合理性,有利于充分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 2024-09-24│其他事项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9月18日召开了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增加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8月30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场所及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4-064)。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及《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章程》的备案手续,并取得了滨州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有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名称: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16007986665561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聂在建 注册资本:贰亿零贰佰叁拾贰万伍仟柒佰元整 成立日期:2007年01月26日 住所:滨州市滨北张富路89号(一照多址)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食品添加剂生产;饲料添加剂生产;饮料生产;保健食品生产;食 品生产;食品销售;食品互联网销售;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生产;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 (配)电业务;热力生产和供应。(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食品添加剂销售;饲料添 加剂销售;保健食品(预包装)销售;食品销售(仅销售预包装食品);食品互联网销售(仅 销售预包装食品);特殊医学用途配方食品销售;生物饲料研发;生物基材料技术研发;生物 基材料制造;生物基材料销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 推广;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 活动)。 ──────┬────────────────────────────────── 2024-09-02│其他事项 ──────┴────────────────────────────────── 因经营发展需要,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新增加了办公地 址,公司证券部等部分部门搬迁至新址办公。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增办公地址 除上述新增办公地址及变更证券部联系地址外,公司注册地址、原办公地址、联系电话、 传真、电子邮箱等其他投资者联系方式均保持不变。 二、本次变更后公司最新的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山东省滨州市滨北张富路89号 山东省滨州市滨北梧桐十路101号 邮政编码:256600 联系电话:0543-3529859 传真:0543-3529850 电子邮箱:sdsyzq@bzsanyuan.com 公司网址:www.sanyuanbz.com 上述变更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正式启用,敬请广大投资者知悉。若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 敬请谅解。 ──────┬────────────────────────────────── 2024-08-30│其他事项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8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原拟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于4月22日召开了第四 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 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 二、本次取消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基本情况 鉴于拟聘会计师事务所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行政处罚,经公司与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协商,基于审慎原则,公司于2024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8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决定取消续聘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时取消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 员会第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审议通过的《关于续聘 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已就取消续聘及相关事项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事先沟 通,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对本次取消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事宜无异议。 ──────┬────────────────────────────────── 2024-08-30│其他事项 ──────┴──────────────────────────────────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 会计师事务所”)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 会计师事务所”)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大华会计师事务所受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 监管局行政处罚,基于审慎原则,公司拟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4、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有关规定。公司审计委员会、 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18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8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上述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 2024-08-30│其他事项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9日召开了第五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五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公司2024年半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1913757.70元,母公司报 表的净利润为51960268.41元,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后,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4119 9296.27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743071562.40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 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2024年半年度公司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741199296.27元(以上财务数 据未经审计)。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 见,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拟定2024年半年度利 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2023257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 购的460700股后的总股本201865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5元(含税) ,共计派发30279750元,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 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股本或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持有 的股份如发生变动,将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可参与利润分配的总股本(扣除回购 专用证券账户股份)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 2024-07-23│股权回购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 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 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 元(含),回购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7月9日和2024年7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 《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 24-04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首次 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7月22日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1 324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7%,最高成交价为24.1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3.99元/股,成交 总金额为3192523.36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 ──────┬────────────────────────────────── 2024-07-19│仲裁事项 ──────┴──────────────────────────────────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代理律师通知,欧盟20 24年7月19日公布了对原产于中国的赤藓糖醇产品启动反倾销调查的初步裁定结果。现将具体 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介绍 欧盟委员会于2023年11月21日发布公告,对原产于中国的赤藓糖醇产品(Erythritol)发 起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海关税则号编码为29054900152106909265和2106909815。案件调查期 为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损害调查期为2020年1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具体内容 详见公司于2023年11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欧盟对中国赤 藓糖醇启动反倾销调查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1)。 二、本次反倾销的初裁结果 2024年7月19日,欧盟委员会公布了关于本次赤藓糖醇反倾销调查初裁公告,主要内容如 下: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涉案产品赤藓糖醇(纯赤藓糖醇或混合后其他产品含量低 于10%的赤藓糖醇)产品被征收156.7%的临时反倾销税,上述临时反倾销措施于欧盟公布初裁 之日起生效。2024年6月7日起进口涉案产品赤藓糖醇根据初裁税率已被追溯征收临时反倾销税 4周。 三、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欧盟加征临时性关税对公司赤藓糖醇出口欧盟市场产生了一定影响,但总体影响有限 。目前,公司正在采取措施积极应对,包括向欧盟市场增加复配糖的销售,积极推广公司新产 品优质甜菊糖(RM、RD),快速扩产阿洛酮糖,以及加大国内和东南亚、印度、中东、南美等 新兴市场的开发力度等,进行产品多样化和市场多元化布局。鉴于欧洲尚未批准罗汉果甜苷的 使用,公司推出的优质甜菊糖(RM、RD)作为对普通甜菊糖的升级产品,具有甜度更高、口味 纯正的特点,能够很好地满足欧盟客户对天然高倍甜味剂的健康需求。 本次欧盟委员会的反倾销税率为初裁结果,根据欧盟反倾销调查程序,预计2024年12月20 日欧盟委员会将发布最终裁定结果。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公司将继续关注欧盟反倾销终裁结果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持续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4-07-19│其他事项 ──────┴────────────────────────────────── 鉴于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 定,公司决定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监事会换届选举。 公司于2024年7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监事会换届选 举暨选举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公司第五届监事会设监事3名,包括2名非职工 代表监事及1名职工代表监事。经出席会议的职工代表认真审议,会议选举朱秀叶女士为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将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2024年第一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监事会届满之日止。 为确保监事会正常运作,在新一届监事会监事就任前,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监事仍将继续按 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监事义 务和职责。 ──────┬────────────────────────────────── 2024-07-1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山东三元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研发的天然高倍甜味剂——优质甜 菊糖,已经具备规模生产能力。 本次推出的新产品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未来的市场规模和实际收益情况取决于市场推广 的效果和市场接受程度等因素,公司尚无法准确预测对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情况。请广大投资 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为便于广大投资者了解公司新产品及技术研发进展情况,现将新产品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产品介绍 优质甜菊糖,又称莱鲍迪苷M,是以普通的甜菊糖苷为原料,采用合成生物学方法聚合成 莱鲍迪苷M(也称酶法),彻底解决了普通甜菊糖苷的后苦味,使甜味更加纯净,甜度达到蔗 糖的350倍。优质甜菊糖因其甜度高、热量低、口味纯正、稳定性好、安全性高等特点,成为 性价比最高的天然甜味剂,被广泛应用于饮料、食品、酒类、医药等领域,成为全球甜味剂生 产企业争相研发的重点产品。 公司采用以酵母为底盘细胞的全酶法制备工艺,利用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经分子改造后的 酶制剂(一种制备莱鲍迪苷RM的环糊精糖基转移酶突变体、编码基因及其应用,专利号ZL2022 11305080.2)提高转化率,无需额外添加昂贵的糖基供体,实现了优质甜菊糖的低成本制备。 优质甜菊糖可与赤藓糖醇、塔格糖复配使用,不仅能够进入人们的餐桌,还可广泛应用于 各种食品的调配,以满足消费者对甜味和健康的双重需求。 二、新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推出的优质甜菊糖是一种天然高倍甜味剂,既可单独销售,也可以与低倍甜味剂复配 销售,进一步扩大了公司的产品线,为公司客户提供更多优质的产品选择。优质甜菊糖的推出 改变了公司单一产品经营的局面,待阿洛酮糖在国内批准使用后,将与优质甜菊糖复配推向市 场,有助于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巩固公司在天然功能糖领域的市场地位,对公司长期发展战 略的实施具有重要意义。 ──────┬────────────────────────────────── 2024-07-09│股权回购 ──────┴──────────────────────────────────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 4年7月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价值的合理判断,为引导投资者长期理性价 值投资,增强投资者信心,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提高团队凝聚力,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长 期可持续发展,结合当前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及未来的发展前景,决定拟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部分人民币普通股(A股),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 股计划。 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股份符合《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第八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条所规定的以下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原则上应当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方式 公司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2、回购股份价格区间 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35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 购股份方案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具体回购价格将根据回购实施期间 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确定。 自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股票拆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 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种类 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回购股份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后期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完成后起 三年内实施上述用途,未使用部分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回 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本次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5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含)。 按本次回购股份不超过35元/股(含)条件计算,按照回购金额上限10000万元和回购价格 35元/股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2857142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41%;按 照回购金额下限5000万元和回购价格35元/股上限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428571股,占 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71%。 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自公司董事会通过本次回购方 案之日起至回购实施完成前,若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现金红利、送红股、股票拆 细、缩股、配股及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 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1、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公司董事会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如果在回购期限内 触及以下条件,则回购期限提前届满,即回购方案实施完毕: (1)回购期限内,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高限额,则回购方案实施完毕,即回购期限 自该日起提前届满; (2)如公司董事会决定终止本回购方案,则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决议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 起提前届满; (3)回购期限内,公司回购资金使用金额达到最低限额,则回购方案可自公司管理层决 定终止本回购方案之日起提前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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