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07 华兰疫苗 更新日期:2025-04-0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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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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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感疫苗开发及产业│ 10.84亿│ 6977.69万│ 7.86亿│ 80.58│ 1.54亿│ 2022-12-31│
│化和现有产品供应保│ │ │ │ │ │ │
│障能力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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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组带状疱疹疫苗的│ 3.63亿│ 1360.26万│ 1371.47万│ 3.78│ ---│ 2028-08-31│
│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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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冻干人用狂犬病疫苗│ 8600.00万│ 270.54万│ 4085.14万│ 52.81│ ---│ 2025-12-31│
│开发及产业化建设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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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联细菌性疫苗开发│ 2.74亿│ 2400.25万│ 6151.33万│ 24.94│ ---│ 2025-12-31│
│及产业化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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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肺炎疫苗的开发│ 7.61亿│ ---│ 3.39亿│ 100.00│ ---│ 2023-12-31│
│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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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疫苗研发平台建│ 2.90亿│ 213.23万│ 2290.62万│ 8.79│ ---│ 2025-12-31│
│设项目 │ │ │ │ │ │ │
├─────────┼──────┼─────┼─────┼─────┼─────┼──────┤
│重组带状疱疹疫苗的│ ---│ 1360.26万│ 1371.47万│ 3.78│ ---│ 2028-08-31│
│开发及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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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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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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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
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拟续聘大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华”)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1、基本信息
机构名称: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2年2月9日成立(由大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7号楼1101
首席合伙人:梁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50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887人,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
册会计师人数:404人
2023年度业务总收入:325,333.63万元
2023年度审计业务收入:294,885.10万元
2023年度证券业务收入:148,905.87万元
2023年度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436
主要行业: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
及水生产和供应业、建筑业
2023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收费总额:52,190.02万元
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2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8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涉诉并承担民事责任的案件为:投
资者与奥瑞德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
系列案。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作为共同被告,被判决在奥瑞德赔偿责任范围内
承担5%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生效判决已履行完毕,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
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不影响大华所正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投资者
与东方金钰股份有限公司、大华所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系列案。大华所作为共同被告,被判
决在东方金钰赔偿责任范围内承担60%连带赔偿责任。目前,该系列案大部分判决已履行完毕
,大华所将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履行后续生效判决,该系列案赔付总金额很小,不影响大华所正
常经营,不会对大华所造成重大风险。
3、诚信记录。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8次、监督管理措施45次
、自律监管措施6次、纪律处分3次;46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分别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6次、监督管理措施2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4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吕勇军,1994年12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6年9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
011年12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1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和
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7家次。
签字注册会计师:姓名朱红辉,2020年8月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1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17年11月开始在大华所执业,2024年12月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数量为5家次。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1999年6月成为注册会计师,1997年1月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和挂牌公司审计,2012年2月开始在本所执业,2013年1月开始从事复核工作,近三年复核上市
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超过50家次。
2、诚信记录。
签字注册会计师朱红辉、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熊亚菊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
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项目合伙人吕勇军于2024年4月受到中国证券
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出具警示函监督管理措施一次。除此之外,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
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
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
人能够在执行本项目审计工作时保持独立性。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含内部控制审计费用5万元),系按照大华所提供审计服务所
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收取服务费用。工作人日数根据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
程度等确定;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根据执业人员专业技能水平等分别确定。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与审计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商定2025年度
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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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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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情况概述
2025年3月28日,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为提升资金使用效率,同时有
效控制风险,在满足公司正常运转的情况下,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的
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投资目的:最大限度地提高公司短期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
回报。
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35亿元)的自有资金,在不超过该额度范围内,资金
可以滚动使用。
投资对象:国债、债券、货币市场基金、质押式国债回购、券商收益权凭证、券商收益权
转让、深交所/上交所报价回购、银行结构性理财产品、券商资产管理计划、信托产品等,以
及参与新股申购、可转换公司债券等证券品种的一级市场投资,严禁进行二级市场股票投资(
策略性投资除外)。
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授权期限:自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二、审批程序
针对每笔具体理财事项,公司依据《委托理财管理制度》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财务部负
责人根据公司财务状况、现金流状况及利率变动以及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关于委托理财的决议
等情况,对理财的资金来源、投资规模、预期收益进行判断,对理财产品进行内容审核和风险
评估,并提交公司财务总监、总经理审核批准。
三、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运用自有资金灵活理财,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收益及资金使用效率,不会影响公司主营
业务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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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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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
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本次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进行会计处理,无需追溯调整,对以往各年度财务状况
和经营成果不会产生影响,本次会计估计变更无需对以往已披露的财务报告进行追溯调整。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的议案
》,根据相关规定,该事项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计政策变更
1、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3年8月,财政部发布《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2023年10月,财政部
发布《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财会〔2023〕21号);2024年12月,财政部发布《企业会
计准则解释第18号》(财会〔2024〕24号)。公司根据上述财政部发布的会计准则对公司会计
政策进行合理变更。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
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3、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
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
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4、变更日期
《企业数据资源相关会计处理暂行规定》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7号》变更日为2024年
1月1日,《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8号》变更日为自该文件印发之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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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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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第二个归属期及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暨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
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以
下简称“《考核管理办法》”)的规定以及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
会同意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共计256.0375万股。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2年限制性股票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于2022年10月28日召开了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兰生
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及其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公司《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400.00万股(调整前),
约占《激励计划》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40001.00万股的1.00%。
4、授予价格(调整前):24.42元/股
5、授予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28人,预留授予激励对象7人,包括公司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核心骨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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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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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大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母公司2024年实现净利润206771477.12元,
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4357118.24元后,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为192414358.88元,加年初未分配
利润2462670316.04元,扣除2024年当期分配上年度现金红利360616500元,2024年度累计可供
分配的利润为2294468174.92元。
公司当前总股本为6010275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6027467股后为
595000033股,公司拟以5950000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现金股利2元(含税),共计1
19000006.60元;本年度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分配现金红利后剩余未分配利润2
175468168.32元滚存至下一年度。
若在董事会决议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
、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而发生变化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
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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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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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1、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华兰生物疫苗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公司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
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可能发生资产减
值损失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减值准备。
2、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总金额和计入的报告期间
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报告期末存在减值迹象的各类资产,范围包括存货、应收款项,进
行全面清查和减值测试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合计64795478.2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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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09│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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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并将
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或注销。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
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31.28元/股(含本
数),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4-032)和《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3)等相关公告。
截至2024年9月5日,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
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6月2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
70000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
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4)。
在回购方案实施期间,公司按规定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公司的回购
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36)、《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
号:2024-041)、《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47)。
截至2024年9月5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股份
6027467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1.00%,最高成交价为18.52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23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10678.69万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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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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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关于补选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情况说明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2024年6月27日收到公司独立
董事董关木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董关木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独立董事、董事会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董关木先生的辞职报告将
在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具体情况详见公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
info.com.cn)的2024-035号公告。
公司于2024年7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
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董事会同意提名章金刚先
生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详见附件),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章金刚先生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交所审核无异议后方
可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调整公司第二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说明
公司独立董事董关木先生的辞职生效后,其在第二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中的空缺(第二
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委员、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将由章金刚先生接替,鉴于章金刚先
生目前为公司独立董事候选人,尚未当选独立董事,故该事项尚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
补选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方可生效,委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
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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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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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计划
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并将
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或注销。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
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31.28元/股(含本
数),具体回购金额及回购数量以回购完成时实际使用的资金和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回购股
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三个月内。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
号:2024-032)和《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整回购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4-033)等相关公告。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具体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
指引》”)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公司
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6月2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3
7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616%,最高成交价为17.6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7.47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6494645.00元(不含交易费用)。
本次回购的实施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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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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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回购方案主要内容如下: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
: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
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或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施行;
3、拟回购股份的价格区间:不超过31.88元/股(含);
4、拟回购股份的金额:本次拟回购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
元(均包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限届满或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使用的资金
总额为准。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5、拟回购股份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拟回购价格
上限和回购金额区间测算,回购数量不低于3136763股、不高于6273525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不低于0.52%、不高于1.04%。具体回购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成时实际回购的数量为准;
6、拟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三个月。
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尚未收到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在回购期间及未来六个月的增减持计划。如果后续前述主体提
出增减持计划,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相关风险提示:
1、如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回购价格上限,则存在回
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的风险;
2、如因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外部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等原因,公司确需变更或
者终止本次回购方案,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顺利实施及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变更或者终
止本次回购方案的风险;
3、如遇监管部门颁布新的回购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可能导致本次回购实施过程
中需要根据监管新规调整回购相应条款的风险。
公司将根据回购事项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
下简称“《回购指引》”)等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6月5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
案的议案》,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方案的主要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目的
鉴于近期公司股票价格出现较大波动,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高
度认可,在综合考虑公司近期股票二级市场表现,并结合公司经营情况、主营业务发展前景、
公司财务状况以及未来的盈利能力等的基础上,为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促进公司健康可持续
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维
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并将按照有关回购规则和监管指引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出售或注
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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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5│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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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提高流感疫苗的可及性,提升公司产品市场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减轻人民群众和政府
的经济负担,承担企业社会责任,结合目前市场情况,经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
“公司”)认真研究论证,决定自2024年6月5日起对公司四价流感疫苗产品价格进行调整:
1、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成人剂型、预充式0.5ml/支)调整至88元/支;
2、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成人剂型、西林瓶0.5ml/瓶)调整至85元/瓶;
3、四价流感病毒裂解疫苗(儿童剂型、预充式0.25ml/支)调整至128元/支。
上述价格均未包含储存运输费,若部分地区收取疫苗储存运输费,挂网价格则根据储存运
输费相应上调。
本次价格调整预计对公司四价流感疫苗销售收入产生不利影响,对公司业绩的影响最终以
公司披露的定期报告为准。从长远来看,价格降低有利于刺激流感疫苗市场需求的增长,进一
步提升流感疫苗接种率,扩大市场规模,带来以价换量的市场机遇。下一步公司将通过加强内
部费用控制,努力提升销量等手段消化降价带来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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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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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6月5日
归属数量:101.25万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0.17%
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人数:24人
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2022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
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共24人,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1.25万股,占公司总
股本的0.17%。近日,公司办理了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
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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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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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华兰生物疫苗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草案修订稿)》(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一)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资格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鉴于公司4名激励对象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中3名对
象离职,1名对象职务变动),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3.75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
作废处理。
(二)因业绩考核原因不能全部归属
鉴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业绩指标达到触发值而
未达到目标值,因此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比例为80%,其余的20%共计25.3125万股限制性股票由
公司作废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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