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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杨股份(301210)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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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210 金杨股份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力神(青岛)新能源│ ---│ ---│ 0.22│ ---│ ---│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高安全性能量型动力│ 5.68亿│ 3.73亿│ 3.73亿│ 65.65│ ---│ 2024-12-31│ │电池专用材料研发制│ │ │ │ │ │ │ │造及新建厂房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25亿│ 1.25亿│ 1.25亿│ 100.00│ ---│ ---│ ├─────────┼──────┼─────┼─────┼─────┼─────┼──────┤ │尚未明确投向 │ 2.93亿│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万│ 8909.44万│ 8909.44万│ 98.99│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无锡市金杨│无锡金杨丸│ 36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伊电子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无锡市金杨│无锡金杨丸│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股份│伊电子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无锡市金杨│无锡金杨丸│ 3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新材料股份│伊电子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无锡市金杨│无锡金杨丸│ 135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股份│三精密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无锡市金杨│无锡金杨丸│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股份│三精密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无锡市金杨│无锡金杨丸│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股份│三精密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无锡市金杨│无锡金杨丸│ 100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股份│三精密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无锡市金杨│无锡金杨丸│ 99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股份│伊电子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子│公司 │ │ │ │ │ │ │ │ │公司 │ │ │ │ │ │ │ │ │ ├─────┼─────┼─────┼────┼─────┼─────┼────┼───┼───┤ │无锡市金杨│无锡金杨丸│ 99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新材料股份│伊电子有限│ │ │ │ │保证 │ │ │ │有限公司 │公司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 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续聘符合《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管理办法》的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外经贸大厦901-22至901-26,首席合伙人肖厚发。 2、人员信息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179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395人,其 中745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2年度收入总额为266,287.74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54, 019.07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35,168.13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66家上市公司202 2年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2,888.06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 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 制品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 筑装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 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 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采矿业、金融业,房地产业等多个行业。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对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260家 。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亿元 ,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 (北京)有限公司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 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 健所及容诚所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5、诚信记录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 、自律监管措施2次、自律处分1次。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监管措施各1次,3 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因执业行为受到自律处分各1次;27名从业人 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 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 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 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在其他会计师事务所执业期间受到监督管理措施各1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拟):潘汝彬,200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刘文剑,201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3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 三年签署过1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拟):王戎,2016年成为中国注册 会计师,201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0年开 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拟):郭晓鹏,1999年7月开始从事审计工作,2002年成为中国注 册会计师并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10年10月开始从事项目质量复核,2020年1月开始 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潘汝彬、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刘文剑、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王戎、项目质量复 核人郭晓鹏近三年内未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 、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 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确定最终的 审计收费。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了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 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 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其中《关于公司2024年度董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 》和《关于公司2024年度监事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为进一步 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管理水 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 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4年度董事、监 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2024-04-26│其他事项 ──────┴──────────────────────────────────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 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1195265.30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48863520.97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4886352.10元;母公司2023年度实现可分配利润为 242975007.50元,公司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380904298.15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 可供分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3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 为242975007.50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3 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以截止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82456356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2368453.40元(含税),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本次不送红股,不进行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若在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预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 总额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 2024-02-19│重要合同 ──────┴────────────────────────────────── 一、对外投资概述 随着国内外新能源汽车、高端消费类市场(包括高端吸尘器、无人机、电动工具和电动两 轮车等)、储能市场的快速发展,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者“ 金杨股份”)为进一步扩大产能布局,满足客户产能配套需求,提升公司的行业影响力和综合 竞争力,公司于2024年2月17日在无锡市与厦门火炬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签订《金杨 股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合作协议》。项目总投资6亿元,其中自取得用地之日起三年内固 定资产投资不低于4.2亿元。项目公司在厦建设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生产基地,主要开发制造小 圆柱锂电池精密结构件、大圆柱锂电池精密结构件、方形铝壳精密结构件(含方形盖板)和圆 柱铝壳(含安全阀)等,主力配套厦门当地锂电池制造商,同时就近配套厦门以外的福建其他 地区和广东等地客户。 本次投资协议尚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 2024-01-30│重要合同 ──────┴────────────────────────────────── 一、对外投资概述 随着国内外新能源汽车、储能市场的快速发展,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者“金杨股份”)为进一步扩大产能布局,满足客户产能配套需求,提升公司的 行业影响力和综合竞争力,公司于2024年1月29日在无锡市与孝感市临空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签 订《金杨股份锂电池精密结构件项目投资合同》。项目计划投资总额约8亿元人民币。其中, 流动资金投入3亿元,固定资产投资(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投资)5亿元人 民币。项目主要从事锂电池精密结构件研发、生产和销售,主要产品为方形电池精密结构件和 圆柱电池精密结构件。 本次投资协议尚需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生效。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 2023-08-24│对外投资 ──────┴────────────────────────────────── 2023年7月12日,经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杨股份”或“公司”) 总经理办公会审议通过,同意公司与力神(青岛)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岛力神”或 “目标公司”)签订《增资协议》。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向青岛力神增资人民币5000万元(其中 人民币211.2115万元认购青岛力神新增注册资本211.2115万元,人民币4788.7885万元计入青 岛力神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青岛力神0.2184%的股权。 该协议已于2023年8月23日,在天津完成签署。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 事项在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 2023-08-05│其他事项 ──────┴──────────────────────────────────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3年7月11日、2023年7月 3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 资本、公司住所、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公司住所、 公司登记类型、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03)。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由无锡市行政审 批局换发的《营业执照》,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1、名称: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2、成立日期:1998年3月17日 3、法定代表人:杨建林 4、住所:无锡市锡山区鹅湖镇张马桥路168号 5、注册资本:8245.6356万元整 6、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205250220911F 8、经营范围:新材料的研发;电池钢壳、电池铝壳、电池用盖帽、电池用盖板、锂电池 金属结构件、冲压件、五金、模具的研发、生产、销售;电镀镍加工;道路普通货运;自营和 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但国家限定企业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3-07-13│其他事项 ──────┴──────────────────────────────────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杨股份”)于2023年7月11日 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25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 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三、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公司 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维护上 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公司取得的超募资金总额 为418051340.57元,本次拟使用125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 29.90%。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 的30%,未违反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永久性 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 股东利益的情况。 ──────┬────────────────────────────────── 2023-06-21│其他事项 ──────┴──────────────────────────────────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金杨股份”)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 ”)创业板上市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同意注册(证监许可〔2023 〕622号)。 敬请投资者重点关注本次发行的缴款环节,并于2023年6月21日(T+2日)及时履行缴款义 务: 1、网上投资者申购新股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资金交收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 3年6月21日(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 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 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部分的股份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2、本次发行的股票中,网上发行的股票无流通限制及限售期安排,自本次公开发行的股 票在深交所上市之日起即可流通。 3、当出现网下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股份数量合计不足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 公开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将中止本次新股发行,并就中止发行的 原因和后续安排进行信息披露。 4、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后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新股、存托凭 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新股、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与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次数合并计算。 5、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缴款通知。 根据《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发 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3年6月20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5045号深 业中心311室主持了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网上定 价发行摇号抽签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深圳市罗湖公证处代表的监督 下进行并公证。 ──────┬────────────────────────────────── 2023-06-20│其他事项 ──────┴────────────────────────────────── 一、网上申购情况 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深交所提供的数据,对本次网上发行的申购情况进行了统计,本 次网上定价发行有效申购户数为8531404户,有效申购股数为34180652000股,配号总数为6836 1304个,配售起始号码为000000000001,截止号码为000068361304。 二、回拨机制实施、发行结构及网上发行中签率 根据《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发行公告》公布 的回拨机制,由于网上初步有效申购倍数为6909.36972倍,高于100倍,发行人和保荐人(主 承销商)决定启动回拨机制,将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公开发行新股数量的20%(向上 取整至500股的整数倍,即3466500股)由网下回拨至网上。回拨后,网下最终发行数量为8917 936股,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的51.46%;网上最终发行数量为8413500股, 占扣除最终战略配售数量后本次发行数量48.54%。回拨后本次网上发行的中签率为0.02461480 25%,有效申购倍数为4062.59607倍。 三、网上摇号抽签 保荐人(主承销商)与发行人定于2023年6月20日(T+1日)上午在深圳市罗湖区深南东路 5045号深业中心311室进行摇号抽签,并将于2023年6月21日(T+2日)在巨潮资讯网(网址www .cninfo.com.cn)等中国证监会指定网站上公布摇号中签结果。 ──────┬────────────────────────────────── 2023-06-16│其他事项 ──────┴────────────────────────────────── 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 市(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的申请已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已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证 监许可[2023]622号)。 经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 ”或“安信证券”)协商确定本次发行数量为20614089股,全部为公开发行新股,发行人股东 不公开发售其所持股份。本次发行的股票拟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 本次发行适用于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发布的《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208号〕)(以下简称“《承销办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管理办法》(证 监会令〔第205号〕)、深交所发布的《深圳证券交易所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 施细则》(深证上〔2023〕100号)(以下简称“《业务实施细则》”)、《深圳市场首次公 开发行股票网下发行实施细则(2023年修订)》(深证上〔2023〕110号)、中国证券业协会 发布的《首次公开发行证券承销业务规则》(中证协发〔2023〕18号)、《首次公开发行证券 网下投资者管理规则》(中证协发〔2023〕19号),请投资者关注相关规定的变化。 本次发行价格57.88元/股对应的发行人2022年扣除非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摊薄后市盈率为54.30倍,低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2022年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 司股东净利润的平均静态市盈率55.52倍,高于中证指数有限公司发布的同行业最近一个月静 态平均市盈率21.19倍,超出幅度约为156.25%,存在未来发行人股价下跌给投资者带来损失的 风险。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提请投资者关注投资风险,审慎研判发行定价的合理性, 理性做出投资决策。 发行人、保荐人(主承销商)特别提请投资者关注以下内容: 1、本次发行最终采用向战略投资者定向配售(以下简称“战略配售”)、网下向符合条 件的投资者询价配售(以下简称“网下发行”)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股份和非限 售存托凭证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发行(以下简称“网上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初步询价及网上网下发行由主承销商负责组织实施。 初步询价和网下发行通过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网上发行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 2、初步询价结束后,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无锡市金杨新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初步询价及推介公告》(以下简称“《初步询价及推介公 告》”)规定的剔除规则,在剔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的初步询价结果后,将拟申购价格高 于77.50元/股(不含77.50元/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77.50元/股、拟申购 数量小于600万股的配售对象全部剔除;将拟申购价格为77.50元/股、拟申购数量等于600万股 的配售对象按照深交所网下发行电子平台自动生成的委托序号顺序从后到前剔除30个配售对象 。以上过程共剔除72个配售对象,对应剔除的拟申购总量为35030万股,约占本次初步询价剔 除不符合要求投资者报价后拟申购数量总和3470170万股的1.01%。剔除部分不得参与网下及网 上申购。 3、发行人和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初步询价结果,综合考虑发行人所处行业、市场情 况、同行业上市公司估值水平、募集资金需求及承销风险等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价格为57 .88元/股,网下发行不再进行累计投标询价。投资者请按此价格在2023年6月19日(T日)进行 网上和网下申购,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本次网下发行申购日与网上申购日同为2023年6 月19日(T日),其中,网下申购时间为9:30-15:00,网上申购时间为9:15-11:30,13:00-15: 00。 4、发行人与保荐人(主承销商)协商确定的发行价格为57.88元/股,不超过剔除最高报 价后网下投资者报价的中位数和加权平均数以及剔除最高报价后通过公开募集方式设立的证券 投资基金(以下简称“公募基金”)、全国社会保障基金(以下简称“社保基金”)、基本养 老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养老金”)、企业年金基金和职业年金基金(以下简称“年金基金” )、符合《保险资金运用管理办法》等规定的保险资金(以下简称“保险资金”)和合格境外 投资者资金报价中位数、加权平均数孰低值,保荐人相关子公司无需参与本次发行的战略配售 。 本次发行的战略投资者由发行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参与本次战略配售设立的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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