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11 亨迪药业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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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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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0吨布洛芬 │ 5.73亿│ ---│ ---│ ---│ ---│ ---│
│原料药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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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6000.00万│ ---│ 6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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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 3.05亿│ 140.83万│ 140.83万│ 0.46│ ---│ 2024-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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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00吨原料药项 │ 1.82亿│ 8608.85万│ 1.01亿│ 55.53│ ---│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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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 1.50亿│ ---│ ---│ ---│ ---│ 2024-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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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端医药制剂国际化│ ---│ 140.83万│ 140.83万│ 0.91│ ---│ 2024-12-31│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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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00吨原料药 │ 2.92亿│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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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00吨原料药项 │ ---│ 8608.85万│ 1.01亿│ 55.53│ ---│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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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2吨抗肿瘤原料│ 1.75亿│ 3808.22万│ 5756.13万│ 32.94│ ---│ 2024-12-31│
│药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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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50亿│ 1.50亿│ 1.5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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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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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1-04 │交易金额(元)│1.86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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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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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武汉亨迪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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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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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武汉亨迪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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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
│ │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向子公司增资实施募投项│
│ │目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
│ │ 公司于2024年1月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
│ │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同意公司终止“年产5000吨布洛芬原料药项目│
│ │”,将原计划投入该项目的募集资金57332.66万中的18640.00万元投资新项目“武汉亨迪原│
│ │料药和制剂产品研发项目”。 │
│ │ 为保障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武汉亨迪原料药和制剂产品研发项目”的顺利实施,公司拟│
│ │使用募集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武汉亨迪药物开发有限公司(简称“武汉亨迪”)增资18640.00│
│ │万元实施募投项目,其中2000.00万元计入注册资本,16640.00万元计入资本公积。增资完 │
│ │成后武汉亨迪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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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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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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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
审议。现就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拟聘用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经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公司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
称“大信事务所”)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大信事务所具有从事证券业务资格及从事上
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该所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工作。因此,董事会同意续聘大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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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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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
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2023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情况
根据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大信审字[2024]第2-00207号《审计报告
》,2023年度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64225730.09元,按母公司该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
盈余公积金16422573.01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289216766.51元,
公司合并报表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62200449.61元。
鉴于公司目前经营情况良好,为了保障股东合理的投资回报,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
司现金分红的政策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业务发展的前提下,综合
考虑投资者的合理回报和公司的长远发展需要,并结合公司现金流量情况,公司董事会拟定20
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拟以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公司总股本为288000000.00股为基数,
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80元(含税),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13824000
0.00元(含税),本年度分配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
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则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
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公司将按照“现金分红总额固定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比例进行调整
。实际分派结果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核算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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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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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4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
十七次会议、第一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并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
伙)(以下简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3年度的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3
年4月25日、2023年5月19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收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关于变更2023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
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张文娟女士、刘红平先生作为签字
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为更好的完成2023年度审计工作,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现指
派张文娟女士、潘杨州先生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继续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二、本次变更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1、基本信息
潘杨州先生,拥有注册会计师,具有证券业务服务经验,2014年取得注册会计师职业资格
,从2012年至今在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事上市审计工作,近三年签署江苏天
目湖旅游股份有限公司等上市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诚信记录
潘杨州先生最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任何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行政监管措施,或证券
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或纪律处分。
3、独立性
潘杨州先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三、其他说明
本次变更过程中相关工作安排已有序交接,变更事项不会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工
作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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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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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5日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
九次会议、2023年6月21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
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
司章程》并由董事会指定相关人员办理工商登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于中国证监会指定信
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荆门市市场监督
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本次变更后公司相关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一、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1、名称: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20800615406429F
3、法定代表人:程志刚
4、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5、注册资本:28800万元人民币
6、成立日期:1995年12月29日
7、住所:荆门市掇刀区杨湾路122号
8、经营范围:许可项目:药品生产;药品进出口;药品委托生产。(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一般项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
让、技术推广。(除许可业务外,可自主依法经营法律法规非禁止或限制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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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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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亨迪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一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证监事
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
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6月21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二届监事
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会议选举苏玉梅女士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简历详见附件
)。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其中2名非职工代表监事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苏玉梅
女士将与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二届监事
会,自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就任,任期三年。
职工代表监事简历:
苏玉梅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78年3月出生,检验技术二级,曾任天茂
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主管,2020年6月至今任公司质量部门主管,职工代表监事。
苏玉梅女士未持有本公司股份,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董
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
易所惩戒,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不存在《公司法》第146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3.2.3条规定的情形。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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