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13 观想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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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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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主可控新一代国防│ 1.16亿│ 146.41万│ 1567.70万│ 13.47│ ---│ 2024-12-31│
│信息技术产业化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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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还银行贷款 │ 2540.00万│ ---│ 254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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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81亿│ 7800.00万│ 1.81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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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备综合保障产品及│ 5937.07万│ 83.27万│ 345.48万│ 5.82│ ---│ 2024-12-31│
│服务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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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联试中心建设项│ 5198.66万│ 238.82万│ 1592.41万│ 30.63│ ---│ 2024-12-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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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000.00万│ ---│ 8000.00万│ 100.00│ ---│ 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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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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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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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五届中国国际航空航天博览会(以下简称“珠海航展”)即将于2024年11月12日-11
月17日在广东省珠海市国际航展中心举办。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部分产品及服务将在此次航展上进行展示。
公司本次参展的产品主要有:
一、装备全寿命周期管理
装备全寿命周期管理旨在实现装备科研、预研、订购、生产、交付、维护、修理、报废等
全寿命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以及对B装备保障数据的汇总分析;为机关首长提供装备管理数
据融合、态势呈现相关软件,对装备建设发展、实力管理、资源调配、质量控制等工作提供决
策支撑;为装备动用使用、维护保养、装备修理、资源管理提供基础信息化手段。参展产品包
括:数字化修理工间、数字化装备场、数字化仓库、数字化工厂等系统及解决方案。
二、装备数字化工程
装备数字化工程生态系统是以装备全寿命周期数据为基础,依托数据采集、数字建模、数
字孪生、仿真评估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构建标准统一、协同共享、互联互通、高度逼真的装备
数字模型,形成装备全寿命、全系统的统一数字表达方式,支持装备体系论证、设计制造、试
验鉴定、维护保障、健康管理等。参展产品包括:数据采集系统、模型构建系统、数据资源管
理系统、体系仿真系统及效能评估系统及一系列配备硬件载体。
三、智能装备
紧密围绕兴装强军首责,深入开展需求论证,积极促进WQ装备低成本、智能、可持续发展
,努力为国防现代化建设提供打得赢、用得起的优势装备。参展产品包括:
(一)智慧大脑
公司自研智慧大脑,用于为智能化装备提供系统控制、显示计算、电源管理等核心功能,
包括通用火控平台、系统模拟器、智能弹控制板等。
(二)载荷单元
核心传感设备(装置),用于为装备提供包括红外探测、可见光探测等多种传感功能,实
现对目标的精准识别、捕获和跟踪。产品可以稳定工作在各种飞行平台上,满足常规起飞或发
射的冲击性能要求。
(三)动力单元
三种规格的微小型涡喷发动机,具有结构简单、集成度高、推重比大等特点。发动机控制
系统采用集成数字电子控制器,具备一键启动、超温报警等功能。可广泛应用于无人机、靶机
、靶弹以及小口径巡飞弹的动力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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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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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国府嘉盈事务所”)。
2、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亚太事务所”)。
3、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鉴于亚太事务所被暂停经营业务12个月,基于审慎性原
则,公司拟改聘国府嘉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4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经与亚太事务所协商沟通,综合评估及审慎研究,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
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等有关规定,拟改聘国府嘉盈事务所为公司2024
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已就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
了友好沟通,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已明确知悉本次变更事项并确认无异议。
5、公司审计委员会、董事会、监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独立董事
对本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国府嘉盈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20年8月18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通州区滨惠北一街3号院1号楼1层1-8-379
首席合伙人:申利超
2023年度末合伙人数量2人;(2024年9月末合伙人数量16人)2023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
13人;(2024年9月末注册会计师人数105人)
2023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4人;(2024年9月末签署过证
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4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105万元,审计业务收入601万元,证券业务收入66万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0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
审计客户家数:0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国府嘉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金409.14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5000.0
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
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不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
3、诚信记录
国府嘉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
、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
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人员0人次、行政处罚人员0人次、监督管理措施人员0人
次、自律监管措施人员2人次和纪律处分人员0人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洪峰,2008年首次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和复核的上市公司9家。
拟担任独立复核合伙人:袁攀,2013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
司审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为多
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相关服务。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毛明伟,2016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资质,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
审计,2024年开始在国府嘉盈事务所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
复核的上市公司4家。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
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
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场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国府嘉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均不存在违反《中
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2024年度审计费用5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15万元;2023年度审计费用65万元。国府嘉
盈事务所审计服务收费是按照业务的责任轻重、繁简程度、工作要求、所需的工作条件和工时
及实际参加业务的各级别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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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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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资金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开展任一时点最高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额度的资金池业务,业务开展
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使用。该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及重大资产重组,按照《公司章程》相关规
定,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金池业务基本情况
(一)业务概况
资金池业务是指公司及子公司与合作银行签订资金池服务协议,建立用于资金集中管理的
账户架构,实施资金统一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作银行根据公司实际需求,为公司提供
资金归集下拨、资金调剂、资金清算和内部计价等服务,同时也提供方案设计、系统接入、服
务支持等现金管理整体服务。
鉴于公司经营需要,公司拟向合作银行申请开通资金池业务,计划于公司设立归集账户,
将公司及子公司的日常经营资金进行归集,由公司实施资金统一管理。
(二)合作银行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合作银行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将根
据公司与商业银行的合作关系、业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业务期限
本次资金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议案之日起至资金池业务终止之日止
。实际开展期限以最终签署的相关合同中约定期限为准。
(四)资金池成员
公司及子公司均有权参与公司资金池业务,后续公司可依据实际业务发展需要,调整参与
该项业务的成员公司及数量。
(五)实施额度
公司及子公司开展资金池业务的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即期限内任一时点开展资金池
业务的最高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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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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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四川监管局(以下简称“四川证监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四
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并对魏强等相关责任人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
24〕59号)(以下简称“《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主要内容
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魏强、王礼节、易明权、易津禾:经查,四川观想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1.内控制度执行不到位。
一是存在多笔采购付款支出与合同约定付款时间、比例不一致,与公司《采购管理制度实
施细则》相关规定不符;二是多份验收单据签字要素缺失,部分项目仅以收货单而非项目验收
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与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相关规定不符。上述情形不符合《企业内部控制
基本规范》(财会〔2008〕7号)第五条、第三十六条相关规定。
2.信息披露不规范。
公司2021年至2023年第三季度部分业务存在收入确认不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
入(2017年修订)》规定的情形。公司于2024年4月24日发布《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
调整的公告》对前述收入数据错误予以更正。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证监会令182号)第三条规定。
3.募集资金使用不规范。
一是公司在募集资金使用过程中,未列明募集资金采购计划、资金规模,以实际发生采购
确认为募投项目所需,募集资金管理内控执行不到位。二是2023年1-4月,公司使用募集资金
采购募投项目研发所需产品与公司其他产品形成整体解决方案,按照《商品销售合同》进行了
商业交付,2023年9月15日公司向募集资金专户转回相应募集资金,对该行为进行纠正。上述
情形不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2022年
修订)》第四条、第六条规定。
4.制度执行不规范。
2024年7月26日,公司披露《关于对深圳证券交易所2023年年报问询函的回复公告》,披
露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
(全文及摘要)〉的议案》等相关议案,但因通知不到位,审计委员会个别委员(独立董事)
未出席审计委员会会议、未签署相关文件。上述情形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相
关规定不符,违反了《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三十七条规定。
魏强作为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实际控制人,王礼节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财务总监兼董事
,易明权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易津禾作为公司副总经理兼董事会秘书,未按照《上市公
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条、第五十一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情形负有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相关规定,我局决
定对你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对魏强、王礼节、易
明权、易津禾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公司应当制定
整改计划,严格执行,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我局提交整改报告。你公司及相关人
员应认真吸取教训,切实加强对证券法律法规的学习,强化财务和内控管理,严格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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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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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8月26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
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2024年半年度财务报告(未经审计),公司2024年半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净利
润为3018983.63元,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13
5709193.71元,母公司报表可分配利润为133881104.35元。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33881104.35元。
以截至2024年6月30日公司总股本7999999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进行现金分红,每10股
分配现金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7999999.90元,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送
红股。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告后至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现金分红比例不变的
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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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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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为子公司向金融
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担保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
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需要,提高公司融资决策效率,公司拟在
2024年度为公司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授信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人民币20
000万元。同时授权法定代表人或其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办理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相关事宜
,并签署有关担保事项的法律文件,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
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担保金额及担保期限以最终各子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的
担保合同为准。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
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对超出上述额度之外的担保,公司将根据规定及时履行决策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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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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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预算编制说明
本预算报告是以经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的公司2023年度财务
报告为基础,综合分析公司的市场和业务拓展计划以及政策变动、行业形势、市场需求等因素
对预期的影响,并考虑公司现时经营能力的前提下,谨慎地对2024年度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并编
制。
二、公司预算编制基础
公司在总结、分析2023年的经营情况,结合公司战略发展目标和2024年度的总体经营规划
和现实生产经营能力,充分考虑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同时剔除市场、政策等诸多
因素影响带来的不确定性,遵循现行法律、法规和企业会计准则,本着客观、稳健、慎重的原
则对2024年的经营情况进行预测并编制,本预算报告包括公司及下属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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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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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暨调整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关于独立董事辞职的情况
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何云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何云先生结合其个人
工作时间和精力等因素,经慎重考虑后,申请辞去独立董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任委员及审
计委员会委员职位,辞职后不在公司担任任何职务。
鉴于何云先生的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低于董事会总人数的三分之一,且薪酬与考
核委员会及审计委员会成员不符合独立董事过半数的要求,其辞职报告在股东大会选举产生新
任独立董事后生效。在辞职报告生效前,何云先生仍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继续履行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成员的职责。
何云先生担任的独立董事职务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职务原定任期为2026年4月12日(连续
任职满6年),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何云先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
、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完毕的承诺。
何云先生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来,恪尽职守、勤勉尽职,在公
司内部控制、战略发展等方面做出了卓越贡献,公司及董事会对何云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
展所作出的卓越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关于变更独立董事暨调整专门委员会委员的情况
为了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行,由公司董事会提名,经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公司于2024年
4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独立董事暨调整第四届董事会
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董事会一致同意提名申可一先生(简历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
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任期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鉴于公司董事会成员发生变动,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
定,为进一步规范、强化独立董事履职履责的有效性,促进提升董事会决策水平,维护中小股
东合法权益,依据各位独立董事的背景及专业,对公司董事会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各专门委
员会成员名单调整后如下:
1、战略委员会:魏强(召集人)、王军、申可一;
2、审计委员会:刘光强(召集人)、何熙琼、王军;
3、提名委员会:何熙琼(召集人)、刘光强、魏强;
4、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申可一(召集人)、魏强、刘光强。
附件
1、申可一简历
男,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64年4月出生,西北工业大学航空电子工程专业毕
业,高级经济师,现任成都博源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合伙人。历任中航工业成都飞机设计研究所
航空电子工程师,参与我国多个机种航电系统的研发设计;四川省国际信托投资公司国际业务
部总经理助理;香港东高国际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成都金融控股集团上市办总经理,参与和
主导完成了多起投融资及并购,涉及电信、工业制造、军工等多行业。
截至目前,申可一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其他持股5%以上股东及其实际控制人、公司董
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之间无关联关系。
申可一先生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
市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
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
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
。申可一先生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经公司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
公开查询平台及人民法院网查询,申可一先生未曾被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申可一先生尚
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其承诺将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
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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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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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鉴于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拟提名本人为独立董事候选人,本人同意接
受提名,并根据有关规定就有关事项承诺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六条规定的情形之一,未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
场禁入措施,未曾受到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未因涉嫌犯
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亦不存在被深圳证券交易所
认定为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监事和独立董事的其他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本人
的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提名人披露的关于本人的资料真实、准确。
三、本人当选独立董事后,将遵守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职责,维
护公司合法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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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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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78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
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3285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
A股)20000000股,每股面值1元,发行价格31.50元/股,共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0000000.
00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后,公司本次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69100216.97元。大信会计
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1年11月26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
验资报告》(大信验字[2021]第14-10004号)。
二、本次超募资金使用计划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和募集资金项目正常进行的前提下,为满足流动
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
股票上市规则(2024年修订)》《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
的监管要求(2023年修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以及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部分超额募集资
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金额为78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84%。本次使用
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不会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
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用
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偿还银行贷款的金额,每十二个月内累计不得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
。公司在补充流动资金后十二个月内不得进行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及为控股子
公司以外的对象提供财务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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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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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观想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审计机构的情况说明
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亚太事务所”)具备从事证券
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能够为公司提供真实、公允的审
计服务,满足公司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亚太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
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符合为公司服务的资质要求,工作勤勉尽责,坚持公允、客
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各项审计工作。为保证审计工作连续性,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议,拟续聘亚太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2023年末合伙人数量74人,注册会计师人数352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
会计师人数253人。
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6.97亿元,审计业务收入5.7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20亿元。
2023年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2家、主要行业包含制造业21家、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
术服务业10家、批发和零售业5家、租赁和商务服务业3家、文化、体育和娱乐业3家,其余行
业10家,财务报表审计收费总额6341.60万元。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亚太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金3,499.36万元,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人民币8,439.79
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会【2015】13号等规定。近三年(最近三个完
整自然年度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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