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18 华是科技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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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2-23│ 33.18│ 5.43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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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慧城市服务业务提│ 1.26亿│ 70.54万│ 3731.47万│ 29.61│ ---│ 2026-06-30│
│升建设项目 │ │ │ │ │ │ │
├─────────┼──────┼─────┼─────┼─────┼─────┼──────┤
│永久性补充流动资产│ 0.00│ 4193.18万│ 3.00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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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6000.00万│ 0.00│ 5229.22万│ 87.15│ ---│ 2026-06-30│
├─────────┼──────┼─────┼─────┼─────┼─────┼──────┤
│数据中心建设项目 │ 4020.00万│ 246.88万│ 956.62万│ 23.80│ ---│ 2026-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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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000.00万│ 0.00│ 3001.13万│ 100.0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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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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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6 │交易金额(元)│225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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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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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宇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15%股 │标的类型 │股权 │
│ │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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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杭州宇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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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推动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持续拓展智慧化AI场景应用,加大布局智能机器人赛道力度,进│
│ │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宇创机器人科│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创机器人")签署《杭州宇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
│ │下简称"增资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250万元增资认缴宇创机器人新增注册资 │
│ │本人民币18.2927万元,剩余2,231.7073万元计入宇创机器人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 │
│ │宇创机器人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121.9513万元,公司将持有宇创机器人15%的股权,│
│ │宇创机器人将成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深圳前海紫金港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康格│
│ │建业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缴付人民币225万元,持股比例由0变为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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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26 │交易金额(元)│22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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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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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宇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1.50%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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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深圳前海紫金港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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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宇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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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推动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持续拓展智慧化AI场景应用,加大布局智能机器人赛道力度,进│
│ │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宇创机器人科│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创机器人")签署《杭州宇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
│ │下简称"增资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250万元增资认缴宇创机器人新增注册资 │
│ │本人民币18.2927万元,剩余2,231.7073万元计入宇创机器人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 │
│ │宇创机器人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121.9513万元,公司将持有宇创机器人15%的股权,│
│ │宇创机器人将成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深圳前海紫金港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康格│
│ │建业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缴付人民币225万元,持股比例由0变为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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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11-26 │交易金额(元)│225.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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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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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宇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1.50%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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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康格建业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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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宇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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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为推动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持续拓展智慧化AI场景应用,加大布局智能机器人赛道力度,进│
│ │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宇创机器人科│
│ │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创机器人")签署《杭州宇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以│
│ │下简称"增资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250万元增资认缴宇创机器人新增注册资 │
│ │本人民币18.2927万元,剩余2,231.7073万元计入宇创机器人资本公积。本次增资完成后, │
│ │宇创机器人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121.9513万元,公司将持有宇创机器人15%的股权,│
│ │宇创机器人将成为公司参股子公司。深圳前海紫金港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浙江康格│
│ │建业科技有限公司分别缴付人民币225万元,持股比例由0变为1.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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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4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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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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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中实汇智(杭州)科技有限公司51% │标的类型 │股权 │
│ │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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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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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程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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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为进一步推进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是科技”或“公司”)在智慧│
│ │城市行业的战略规划,公司拟以人民币0元价格收购中实汇智(杭州)科技有限公司(以下 │
│ │简称“中实汇智”或“标的公司”)51%股权,并与中实汇智股东程忠先生签署《股权转让 │
│ │协议》。 │
│ │ 转让方(甲方):程忠 │
│ │ 受让方(乙方):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一)股权转让主要内容 │
│ │ 1、股权转让价格 │
│ │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根据审计报告标的公司的净资产情况,甲方同意以0元将其持有标 │
│ │的公司的51%股权转让给乙方(转让期间双方应依国家有关规定各自承担并缴纳因本协议的 │
│ │签订和履行而产生的税费)。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交易双方未签署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公司未支付任何款项,交易│
│ │双方均无需对本次收购的终止承担违约责任,终止本次收购不会对公司的生产经营及经营业│
│ │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未来的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
│ │利益的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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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华是科│华是智能 │ 2.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 │ │ │ │ │担保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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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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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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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况
1、为推动公司长期发展战略,持续拓展智慧化AI场景应用,加大布局智能机器人赛道力
度,进一步提升核心竞争力,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杭州宇创机
器人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创机器人”)签署《杭州宇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增资协议
》(以下简称“增资协议”),公司拟以自有资金人民币2250万元增资认缴宇创机器人新增注
册资本人民币18.2927万元,剩余2231.7073万元计入宇创机器人资本公积。
本次增资完成后,宇创机器人的注册资本由100万元增加至121.9513万元,公司将持有宇
创机器人15%的股权,宇创机器人将成为公司参股子公司。
2、2025年11月25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增资杭
州宇创机器人科技有限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此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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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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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华是科技获准向社会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6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18元
/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0641211.0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527225.52元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3113985.54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86913985.5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银行账户,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3
月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
2022]70号)。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杭州华是智能设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是智能”)已开
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
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和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存放及管理情况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
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
于2022年3月与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2月由“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国
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
金三方监管协议》。
上述监管协议主要条款与深圳证券交易所《募集资金专户存储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
存在重大差异。报告期内,募集资金的存放与使用严格按照《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履行。
公司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新增全资子公司华是
智能作为新的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华是智能于2023年4月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
、华是智能、保荐机构国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开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
四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三、超募资金使用情况
2022年3月17日和2022年4月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和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
9.97%。
2023年3月17日和2023年4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第三届监事
会第八次会议和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
9.97%。
2024年3月18日和2024年4月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860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
额的29.97%。
2025年3月18日和2025年4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
会第二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1823153.93元(截至2025年2月28日,含利息及现金管理收益
,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14
.58%。
四、本次注销的超募资金专户情况
鉴于公司超募资金已全部完成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超募资金对应的募集资金专户不再使用
,为便于公司对募集资金专户的管理,公司拟注销超募资金专户,完成注销后,公司与保荐机
构、开户银行签署的对应募集资金专户监管协议亦随之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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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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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是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
议于2025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即时通讯工
具、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会议
由监事会主席章忠灿先生主持。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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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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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建立和完善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股东回报机制,增加利润分配政策决策的透
明度和可操作性,切实保护公众投资者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国
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23]61号)等文件
要求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充分考虑本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及未来发展需要的基础上,制定
了《未来三年(2025-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股东回报规划”),具体
内容如下:
一、本股东回报规划制定考虑因素
公司着眼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分析公司经营发展实际、股东要求和意愿、
社会资金成本、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征求和听取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要求和意愿,充分考
虑公司目前及未来盈利规模、现金流量状况、发展所处阶段、项目投资资金需求、本次发行融
资、银行信贷及债权融资环境等因素,平衡股东的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的基础上制定本股东分
红回报规划,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与机制。
二、本股东回报规划制定原则
公司应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公司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
报,并兼顾公司的可持续发展。未来三年内,公司将积极采取现金方式分配利润,在符合相关
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同时保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情况下,制定本股东回报规划
。
三、公司未来三年的具体股东回报规划(2025-2027年)
(一)利润分配的形式
公司采取现金、股票或者现金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并且在公司具备现金分红条件
的情况下,公司应优先采用现金分红进行利润分配。
(二)利润分配的期间间隔
公司在具备利润分配和现金分红条件的情况下,原则上每年度进行一次现金分红,公司董
事会可以根据公司盈利及资金需求情况提议公司进行中期现金分红。
(三)利润分配的具体条件和比例
1、现金分红条件:
在符合现金分红的条件下,公司应当采取现金分红的方式进行利润分配。符合现金分红的
条件为:
(1)该年度无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
(2)公司该年度实现的可分配利润(即公司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的税后利润)
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值;
(3)审计机构对公司该年度财务报告出具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上述重大投资计划或重大现金支出指:(1)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
购买设备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且超过5000万元;或
(2)公司未来12个月内拟对外投资、收购资产或购买设备等交易累计支出达到或超过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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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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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在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方式、项目用途和投资规模均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
进行延期。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
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实际募集资金金额和资金到账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3号)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获准向社会公开发行人
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900.6667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33.18元/股
,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30641211.06元,扣除各项发行费用人民币87527225.52元后,实际
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543113985.54元,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86913985.54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1日全部到位,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首
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70号)。
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实行专户存储,并与账户开设银行、保荐机构签
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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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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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是科技”)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
机构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4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
况。天健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天健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
为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3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纪律处分2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67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2人次、监督管理措施32人次、自律监管措施
24人次、纪律处分1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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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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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是科技”)根据《公司章程》《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制度》《薪酬与考核体系》等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实际经营发
展情况,并参照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董事(非独立董事)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根据公司《薪酬与考
核体系》制度的规定领取薪酬,不另外就董事职务在公司领取董事薪酬。
(2)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标准为6万元/年(含税)。
2、公司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考核体系》制度的规定领取薪酬
。
3、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根据其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按公司《薪酬与考核体系》制度的规定
领取薪酬。
4、未在公司任职的董事、监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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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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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是科技”)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
预案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提请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5〕5419号标准无保留意见的
《审计报告》,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741459.49元。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有关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1178497.40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229349674.84元,
截止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69149207.26元,资本公积余额为569370713.92
元。
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
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以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1404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2
5元(含税),共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2851000.00元(含税)。
本次利润分配不派送股票股利,亦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剩余的未分配利润结转以后年
度分配。若未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则以分配总额不变的原则
按比例进行调整。
2024年度公司预计分红金额2851000.00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的2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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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9│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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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华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相关银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
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生产经营发展需要,为确保各项生产经营活动稳步有序推进,满足公司运行过程
中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不超过人民币67000万元,有效期自
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12个月内有效。上述授信额度、授信期限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和期限
,实际融资金额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借款金额和期限为准。同时,为便于具体业务的办理
,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代表人全权办理上述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签署各项授信合
同或协议、承诺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文件。
授信内容包括但不局限于开立银行承兑汇票、开立国内外信用证、商票保贴、进出口贸易
融资、非融资性保函、流动资金贷款等银行授信业务。
二、申请2025年度综合授信事项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对资金的需
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
资金额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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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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