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19 腾远钴业 更新日期:2025-05-2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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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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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3-08│ 173.98│ 52.0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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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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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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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万吨钴、1万吨│ 16.98亿│ 1.12亿│ 11.01亿│ 64.84│ ---│ 2027-12-31│
│镍金属量系列产品异│ │ │ │ │ │ │
│地智能化技术改造升│ │ │ │ │ │ │
│级及原辅材料配套生│ │ │ │ │ │ │
│产项目扩能及完善相│ │ │ │ │ │ │
│关配套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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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万吨钴、1万吨│ 21.06亿│ 2.34亿│ 7.08亿│ 33.61│ ---│ 2027-12-31│
│镍金属量系列产品异│ │ │ │ │ │ │
│地智能化技术改造升│ │ │ │ │ │ │
│级及原辅材料配套生│ │ │ │ │ │ │
│产项目扩能及完善相│ │ │ │ │ │ │
│关配套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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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00亿│ ---│ 9.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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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5.00亿│ ---│ 5.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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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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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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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SAWA CONGO MINING SARL及其关联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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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控人同一控制下的企业拟与子公司共同设立合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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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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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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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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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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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超过5%的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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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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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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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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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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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超过5%的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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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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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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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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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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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超过5%的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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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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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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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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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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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超过5%的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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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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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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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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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厦门钨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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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股超过5%的股东及其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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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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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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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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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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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为了进一步保障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扩产后国
内钴冶炼企业原料的供应,并配合公司2022-2026年发展规划,公司拟充分利用自身的技术优
势以及SAWACONGOMININGSARL(以下简称SAWA集团)在刚果(金)的资源优势,由公司全资子
公司腾远新材料(香港)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港腾远”)与SAWA集团实际控制人
同一控制的KENVISTAINVESTMENTSLIMITED(以下简称“香港kenvista”)共同出资,在香港设
立合资公司(以下简称“香港合资公司”),并通过香港合资公司在刚果民主共和国(以下简
称“刚果(金)”)设立项目运营公司(以下简称“刚果项目公司”),开展铜矿项目合作,
拟在刚果(金)新购土地建设年产30000吨铜、2000吨钴的湿法冶炼厂项目。
(二)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对
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本次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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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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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
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了第八届职工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第四届董事
会职工代表董事。经与会职工代表审议,会议选举王英佩先生(简历见附件)担任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
王英佩先生将与公司2024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另外四名独立董事,六名非独立董事共
同组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2024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王英佩先生符合《
公司法》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格和条件,能够胜任对应岗位职责的要求,不存在
《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禁止任职的条件及被中国证监会处以证券市场禁入处罚的情况
,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2025年4月21日
附件:职工代表董事简历
王英佩先生,1971年7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高级人力资源师,大学本
科学历。曾任赣州晨光稀土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经理;2016年9月至今,任赣州摩
通贸易有限公司监事;2014年1月至2022年5月,任公司综合部经理;2022年5月至今,任公司行
政部经理;2016年8月至今,任公司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日,王英佩先生通过赣州古财咨询服务中心(有限合伙)和腾远钴业2024年员
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6.04万股。王英佩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控股股东、其他持
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王英佩先生未
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
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曾
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
名单的情形;其任职条件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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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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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鉴于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部分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为明显,为降低其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持公司经营
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展商品期货
套期保值业务。
2、交易场所及品种: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
关的产品的期货品种。
3、交易金额: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3亿元人民
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上述交易额度在交易期限内可
循环使用且交易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
超过已审议额度。
4、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次套期保值业务已经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5、风险提示:公司将遵循审慎原则,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
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以套利、投机为目的,但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公司编制的《开展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一并经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目的
鉴于公司部分产品市场价格波动较为明显,为降低其价格波动给公司带来的经营风险,保
持公司经营业绩持续、稳定,公司拟利用期货工具的避险保值功能,根据生产经营计划择机开
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不会
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理。
(二)必要性
公司主要产品为金属铜、金属钴、硫酸钴、氯化钴、碳酸锂等大宗商品。为借助期货市场
的价格风险对冲功能,降低产品价格波动给公司经营带来的不利影响,有效规避生产经营活动
中因产品价格波动带来的风险,公司计划利用商品期货进行套期保值业务,实现公司稳健经营
目标,具有必要性。
(三)可行性
公司已制定《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完善了相关内控制度,为商品期货套期
保值业务配备了专业人员,公司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采取的针对性风险控制措施
切实可行,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具有可行性,本次开展业务的资金使用安排具备合理性
。
(一)交易品种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相关的产品、原材料的期
货品种。
(二)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三)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
点都不超过)3亿元人民币,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上述额
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
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
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关协议及文件,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
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四)交易对象
公司商品期货交易对象为商品期货交易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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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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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完善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治理结构,规范董事及高
管薪酬管理机制,根据《公司章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要求
,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并参考国内同行业公司董事、高管薪酬水平,公司拟定了董事、高管薪
酬及津贴方案。并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了《关于确定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津贴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
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期限
本方案适用于公司第四届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有效期自2024年度股东
大会审批通过后至新的薪酬方案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薪酬及津贴标准和发放方式
(一)公司独立董事的薪酬
公司独立董事固定领取独立董事津贴为人民币12万元/年(税前),按月领取。
(二)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1、公司内部的非独立董事,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的规定,
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领取津贴。
2、公司外部的非独立董事和公司内部的职工董事津贴为人民币2.4万元/年(税前),按
月领取。
3、公司第四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与公司签署的劳动合同和公司薪酬管理制度领取基
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领取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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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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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
请融资授信额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含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
人民币45亿元(含等值外币)授信额度,在此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行授信申请。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申请综合授信的基本情况
为保证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和刚果(金)投资项目、赣州腾驰新能源材料技术有限公司资金
需求,公司(含控股子公司)拟通过信用等方式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合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45亿元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公司办理融资授信额度的金融机构不限,授信种类包括但不
限于贷款、敞口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及贸易融资,各授信机构融资预计额度将在不超过人民
币45亿元授信额度(含等值外币)范围内根据实际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调节。
在不超过授信额度前提下,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批准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事宜,同时授
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授信额度内的一切授信(包括但不限于授信、贷款、抵押等)有关的合同、
协议等法律文件,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授信、贷款、抵押等有关事宜。上述45亿元的综
合授信额度的授权期限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
开之日止。授信期限内,上述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在授信额度内由公司根据实际资金需求进
行授信申请。
二、审议程序
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
公司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事宜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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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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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分别召开第三
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
的预案及2025年中期分红规划的议案》,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具体内容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2024年度归属于
公司的净利润685229298.53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443072777.47元,根据《公司法》《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按公司2024年度母公司净利润的10%计提法定盈余公积金26322754.22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2299424782.50元,母公司累计未分
配利润为1581962755.08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按照合并报表和母公司报表中可供
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
1581962755.08元。截至2025年3月25日,公司总股本为294717182股,其中,公司回购证券专
用账户的股份数量为1424747股,以此扣减回购专用账户的股份数量后公司股份数量为2932924
35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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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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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召开第三届董
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聘请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请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
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1981年,工商登记时
间2011年12月22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前身是成立于1981年的北京会计师事
务所,2011年12月22日经北京市财政局批准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2012年更名为致同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国门外大街22号赛特广场五层
首席合伙人:李惠琦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从业人员近六千人,其中合伙
人239名,注册会计师1,359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400人。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业务收入27.03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2.
05亿元,证券业务收入5.02亿元。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257家,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供应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收费总额3.55亿元;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购买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9亿元,职业保险购
买符合相关规定。2023年末职业风险基金815.09万元。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均无需承
担民事责任。
3、诚信记录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15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和纪律处分0次。58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
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1次、监督管理措施16次、自律监管措施8次和纪律处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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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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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认定情况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企业技术中心第31批新认定名单的通知》(发改高
技[2025]245号)和赣州市赣县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赣州市赣县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我区
获批第31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名单的通知》,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第31批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按照《国家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
》规定,可享受国家相关政策支持。
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是对公司技术能力、研发能力、创新能力的充
分肯定,是公司综合实力的体现,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
。公司将以此为契机,推进关键核心技术研发,优化产品结构,提高产品附加值,致力于成为
全球新能源材料领域最具竞争力的企业。公司技术中心被认定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将对公司
未来发展产生积极作用,但不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直接重大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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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4│重要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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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接到公司共同实际控制人
罗洁女士、谢福标先生、吴阳红先生的通知,获悉罗洁、谢福标、吴阳红于2025年3月12日签
署了《共同控制协议书》,有关情况如下:
一、协议签署的背景情况
罗洁、谢福标、吴阳红均为公司的发起人股东,现合计持有公司111675034股股份,占公
司股份总数的37.89%,其中,罗洁直接持有公司6609306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22.43%,
现任公司董事长;谢福标直接持有公司30546602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10.36%,现任公司
董事、副总经理;吴阳红直接持有公司15035366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0%,现任公司
董事。罗洁、谢福标、吴阳红为公司的共同实际控制人。
2017年3月,为了持续稳定共同控制关系、在法律上进一步明确各方权利义务和责任,罗
洁、谢福标和吴阳红签署了《共同控制协议》,主要内容包括:任一方向股东大会提案,均应
事先与其他方协商一致。各方应在股东大会召开前,就审议事项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如
对重大事项不能协商一致,则均以罗洁的意见为准。各方在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或以其他方式行
使表决权、选举权、利润分配权及其他股东权利时,均保持一致行动。协议各方一致同意,在
发行人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协议各方对发行人的共同控制关系持续有效
。自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以来,罗洁、谢福标、吴阳红严格履行了以上《共同控制协
议》,公司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基于对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信心,以及维护公司共同控制
的稳定性和有效性的目的,促进公司继续发展壮大,罗洁、谢福标、吴阳红于2025年3月12日
续签了《共同控制协议》。
二、续签《共同控制协议》的主要内容
1、公司于2022年3月17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2017年3月,罗洁、谢福标、吴
阳红签订的《共同控制协议》,约定的共同控制期限将于2025年3月17日届满,为了继续维持
公司稳定发展、保证公司控制权的稳定和公司重大事项决策一致性之目的,罗洁、谢福标、吴
阳红同意将共同控制期限自续签合同之日起延长壹年,即自2025年3月12日至2026年3月11日。
2、罗洁、谢福标、吴阳红同意继续维持2017年3月签订的《共同控制协议》中约定的在行
使董事会、股东大会相关权利中的一致行动关系。在股东大会、董事会上或以其他方式行使表
决权、选举权、利润分配权及其他股东权利时,继续保持一致行动,采取相同意思表示、一致
表决,实施对公司经营决策的共同控制。如果协议各方对重大事项不能协商一致,依罗洁的表
决意见为准。
3、罗洁、谢福标、吴阳红在签署本协议之前,已存在对公司的共同控制关系,此次续签
《共同控制协议》,维护了公司共同控制关系的稳定,不会导致公司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续签的《共同控制协议》内容未发生重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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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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赣州腾远钴业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9月30日披露了《关于
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江西赣锋锂业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赣锋锂业”)计划以大宗交易方式(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交易
日后的三个月内)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自减持计划披露之日起十五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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