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22 浙江恒威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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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2-28│ 33.98│ 7.56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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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浙江恒越 │ 1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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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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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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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环保电池新建│ 2.96亿│ ---│ 2906.42万│ ---│ ---│ ---│
│及智能化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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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 2.77亿│ 1.45亿│ 2.76亿│ 99.76│ 1722.11万│ 2026-12-31│
│性电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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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2.8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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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 ---│ ---│ ---│ ---│ ---│ ---│
│性电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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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 7699.21万│ 943.97万│ 7894.58万│ 102.54│ 0.00│ 2026-12-31│
│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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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池技术研发中心建│ 3867.70万│ ---│ 127.37万│ ---│ ---│ ---│
│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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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能工厂信息化管理│ 3840.06万│ ---│ 71.14万│ ---│ ---│ ---│
│平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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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6000.00万│ ---│ 6126.18万│ 102.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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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性能环保碱性和碳│ ---│ 1.45亿│ 2.76亿│ 99.76│ 1722.11万│ 2026-12-31│
│性电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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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式锂锰电池新建及│ ---│ 943.97万│ 7894.58万│ 102.54│ ---│ 2026-12-31│
│工厂智能化改造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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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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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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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度审计意见类型为标准的无
保留意见;
2、公司本次拟续聘的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
4、公司本次选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
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聘会计师事务
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担任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事
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
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职业保险。截至2025年末,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
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
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
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
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1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相关数据如下:制造业(578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54),批发和零售业(18),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
管理业(13),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12),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11),
农、林、牧、渔业(10),文化、体育和娱乐业(10),建筑业(10),房地产业(9),租
赁和商务服务业(8),采矿业(7),金融业(6),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5),综合(
4),卫生和社会工作(1),住宿和餐饮业(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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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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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2日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者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
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77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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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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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审议程序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
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议案》,董事会
认为:本公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241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
股并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本次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50120800元(含税)。本
次利润分配方案不送红股。如董事会审议利润分配方案后至实施前,公司总股本基数发生变动
的,将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以上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与《公司章程》的规定,与公司既定
的未来股东回报规划相匹配,同意将此方案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2.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
的议案》。
3.尚需履行的审议程序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后方可实施,权益分派实施仍存在
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内容
1.利润分配基准:2025年度。
2.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天健审〔2026〕8693号《审计报告》
,2025年度,公司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7420321.65元,合并报表层面实现净利润83379567.49元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81199680.51元,资本公积为868804472.86
元;合并报表层面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32625201.69元,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
规定,公司本年度不存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本年度可供分配利润: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报告期末
实际可供分配利润为381199680.51元。
股本基数: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241600股为基数。
3.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范运作》《公司章程》等规定,为积极回报股东,提升公司投资价值,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持续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拟定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如下:本公
司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1002416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以资本公积转增4股并派发现
金股利5.00元(含税),不送红股。
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预计现金分红总额为人民币50120800元(含税
),分配的现金分红总额未超过报告期末实际可供分配利润,预计增加股本数额为40096640股
,转增金额亦未超过报告期末“资本公积——股本溢价”的余额。
4.本年度公司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8006821.00元,
回购方案实施期间累计回购股份1091800股,回购金额25047815.46元(不含交易费用),上述
回购股份已于2025年全部注销并减少公司注册资本。结合上述年度分红方案,本年度现金分红
预计金额和回购股份注销的总额为75168615.46元(不含股份回购交易费用),占本年度净利
润的比例为90.15%。
如本次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获得股东会审议通过,公司的总股本预计将从
目前的100241600股增加至140338240股。
(二)如自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公告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前,出现股权激励行
权、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等股本总额发生变动情形时,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
对分配总额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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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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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至重新制定的相关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
日失效。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工作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
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取薪酬,不额外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
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津贴。
(2)独立董事采取固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6万元/年(税前
)。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
酬标准,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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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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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产品进行评估,选择流动性与
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
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低风险的投资理财产品,但金融市
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不排除
该项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及子公司拟在确
保不影响正常生产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资金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以滚动使用。现将相关事
宜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为提高公司及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展的情况下,合理
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投资回报。
2.投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3.投资金额: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
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在投资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投资收益进
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亦不超过上述额度。
4.投资方式:公司及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投资的产品审慎评估,选择
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
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在上述期限及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
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法律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和管
理。
5.资金来源:本次拟进行委托理财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
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6.不涉及关联交易的说明:公司与提供委托理财的金融机构应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委托
理财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
二、审议程序
1.董事会意见
经审议,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7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公司及子公司将对投资的产品进行评估,选择流动性与投资回报相对较好的
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购买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机构发行的低
风险的理财产品。前述委托理财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投资期限为自董事会审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其授权人士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
署相关合同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门组织实施。
2.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于2026年4月13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
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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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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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于2026年4月7日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
东会,现将本次股东会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7日
(星期二)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
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7日(星期二)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召开的地点:浙江省嘉兴市秀洲区油车港正阳西路77号公司二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的方式: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会议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
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5.会议的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汪剑平先生。
6.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
范性文件、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4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72210100股,占上市公司
有效表决权总股份的72.0361%。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10人,代表
股份数量为720963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71.9225%;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
的股东36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1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35%。
2.出席现场会议的中小股东及股东授权委托代表3人,代表股份数量为1513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509%;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36人,代表股份数量
为113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为0.113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二、议案审议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审议相关议案,具体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
的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1.01《关于选举汪剑平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209
9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5402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988%
表决结果:汪剑平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2《关于选举汪剑红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209
9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54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996%
表决结果:汪剑红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1.03《关于选举汪骁阳为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209
8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56%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53621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7.9483%
表决结果:汪骁阳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2.《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暨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本议案采取累积投票制的
方式逐项表决,具体表决结果如下:
2.01《关于选举张惠忠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20990
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54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996%表决结果:张惠忠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2《关于选举陈喜昌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20990
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54023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000%表决结果:陈喜昌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2.03《关于选举丁剑为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表决情况:同意股份数:72099022
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462%
其中中小股东总表决结果:同意股份数:15402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投资者所持有
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0996%表决结果:丁剑当选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3.《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及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的议案》议案表决结果:同
意72193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765%;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235%;弃权0股(其中,
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其中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
同意24810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3.5873%;反对17000股,占出席会议
的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6.4127%;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的中
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本议案获得表决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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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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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述为有效规避进出口业务中的汇率风险等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
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浙江恒威电池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
影响,合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决定开展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
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
交易》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
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本次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
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在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也会存在一定的信用
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3月20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
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总额
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并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员审批
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在使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
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
公司产品以出口销售为主,出口商品以外币结算,为有效规避进出口业务中的汇率风险等
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成本控制造成的不良影响,公司
及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减少汇率波动对公司业绩的影响,合
理降低财务费用,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是以正常生产经营为
基础,以稳健为原则,以降低汇率风险为目的,不做无实际需求的投机性交易,不进行单纯以
盈利为目的外汇交易,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发展。
2、交易金额与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决定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总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或等值外币)。本
事项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期限内,该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但
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交易额度
。
3、交易方式
(1)交易品种及涉及的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只限于从事与公
司及子公司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算货币相同的币种,主要外币币种为美元等跟实际业务相关的
币种。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人民币和外汇掉期及其他外
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2)交易对手: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等金融机
构。
4、资金来源
本次决定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者银行信
贷资金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有关规定,公司及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公司第
三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和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拟开展
的外汇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事项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人员审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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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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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
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4月07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4月07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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