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25 恒勃股份 更新日期:2026-03-2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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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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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6-06│ 35.66│ 8.21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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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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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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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 1.52亿│ 1677.94万│ 1.06亿│ 69.94│ 0.00│ 2026-12-16│
│司年产150万套汽车 │ │ │ │ │ │ │
│进气系统及100万套 │ │ │ │ │ │ │
│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 │ │ │ │ │ │
│系统扩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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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 1.19亿│ 0.00│ 0.00│ 0.00│ 0.00│ ---│
│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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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 1.94亿│ 5590.46万│ 1.19亿│ 61.51│ 0.00│ 2026-10-15│
│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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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74亿│ 0.00│ 1.74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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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 7278.33万│ 0.00│ 0.00│ 0.00│ 0.00│ ---│
│公司年产130万套汽 │ │ │ │ │ │ │
│车进气系统扩产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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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 5362.80万│ 58.05万│ 1197.65万│ 22.33│ 0.00│ 2026-06-16│
│司研发改造升级及数│ │ │ │ │ │ │
│据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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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50亿│ 0.00│ 2.51亿│ 100.58│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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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 7441.54万│ 5590.46万│ 1.19亿│ 61.51│ 0.00│ 2026-10-15│
│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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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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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4 │交易金额(元)│861.18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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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印尼盾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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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PT OPTIMA ELEKTRONIK MANUFAKTUR7│标的类型 │股权 │
│ │5%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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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GENERAL EXCELLENCE TECHNOLOGY LIMI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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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PT OPTIMA INTERLINK、HENDRY、KWET MIN SEIHU、KWEE PIEHUA及JODUNCAN JOH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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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勃股份”或“公司”)为进军汽车仪表领域,深化海│
│ │外布局,进一步拓展公司产业价值链,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收购印尼PT OPTIMA ELEKTRONIK MANUFAKTUR75%股权的│
│ │议案》,同意公司下属中国香港公司GENERAL EXCELLENCE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
│ │买方”)与PT OPTIMA INTERLINK、HENDRY、KWET MIN SEIHU、KWEE PIEHUA及JODUNCAN JOH│
│ │AN(以下合称“卖方”)签署了《附条件股权收购协议》,以自有或自筹资金86,117,573,1│
│ │00印尼盾(折合人民币3,571.28万元)收购卖方合计持有的印尼PT OPTIMA ELEKTRONIK MAN│
│ │UFAKTUR(以下简称“PT.OEM”或“标的公司”)75%股权。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完成后,PT.O│
│ │EM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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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15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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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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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徽凯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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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恒勃凯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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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石恩奇、广东敏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方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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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勃股份")拟与安徽凯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凯正合伙")成立合资公司江苏恒勃凯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或"江苏恒勃凯正",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名称为准),恒勃股份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
│ │民币1,020.00万元,占江苏恒勃凯正注册资本的51%,凯正合伙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9│
│ │80.00万元,占江苏恒勃凯正注册资本的49%。江苏恒勃凯正成立后,拟以现金的方式收购石│
│ │恩奇、广东敏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敏弘")及方永合计持有的安徽凯正汽│
│ │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正汽车"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恒│
│ │勃凯正和凯正汽车均纳入恒勃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凯正汽车的100%股权的对价合计为1元。 │
│ │ 近日,凯正汽车已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芜│
│ │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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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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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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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交易标的公司位于印度尼西亚,标的公司的后续运营受宏观环境、行业波动、经
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存在不确定性。本次交易可能存在业绩承诺无法实现的风险、收购整合风
险等相关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签署的附条件股权收购协议,属于各方交易安排、经营管理的附条件约定,受具
体实施进展、项目情况、相关部门审批等因素影响,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
策,注意投资风险。
一、交易概述
1、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勃股份”或“公司”)为进军汽车仪表领域,
深化海外布局,进一步拓展公司产业价值链,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收购印尼PTOPTIMAELEKTRONIKMANUFAKTUR75%股权的
议案》,同意公司下属中国香港公司GENERALEXCELLENCETECHNOLOGYLIMITED(以下简称“买方
”)与PTOPTIMAINTERLINK、HENDRY、KWETMINSEIHU、KWEEPIEHUA及JODUNCANJOHAN(以下合称
“卖方”)签署了《附条件股权收购协议》,以自有或自筹资金86117573100印尼盾(折合人
民币3571.28万元)收购卖方合计持有的印尼PTOPTIMAELEKTRONIKMANUFAKTUR(以下简称“PT.
OEM”或“标的公司”)75%股权。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完成后,PT.OEM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内。
2、本次交易尚未完成交割,能否最终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3、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在董事会审议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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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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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已离
职而不再具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
,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000股、作废其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000股。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程序
1、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
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
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2、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2日,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
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员
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6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并披露了《监事
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
3、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
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
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5、2025年9月11日,公司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已完成本次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登记工作。
6、2026年3月2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前述事项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回购注销/作废的具体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作废的原因、数量及股份种类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鉴于本次激励计划有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因个
人原因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公司需回购注销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
性股票合计5000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合计10000股。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价格及定价依据
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激励对象离职的,包括因公司裁员等原因被动离
职且不存在绩效考核不合格、过失、违法违纪等行为以及主动辞职、合同到期不再续约的,已
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按授予价格(42.72元/股)回
购。
(三)本次回购的资金总额及来源
本次回购总金额=回购数量×回购价格=5000股×42.72元/股=213600.00元。
公司本次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回购支付的资金全部为公司自有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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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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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变更公司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
的议案》和《关于修订<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载
于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公司的总体工作安排,公司董事会决定暂不召开股东会,将择期另行发布召开股东会
的通知,提请股东会审议上述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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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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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5年4月18日、2025年5月13日召开
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续聘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
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创业板信息
披露网站上发布的《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5)。
近日,公司收到中汇所出具的《关于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告知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变更情况
中汇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原委派黄婵娟为项目合伙人、王露为签字
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因中汇所内部工作调整,中汇所现委派王琪接替
王露为签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
变更后,为公司提供2025年度审计服务的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分别为黄婵娟和王
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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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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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新<公司法>配套制度规则实施相关过渡期安排》及《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章程
指引》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
际情况,公司将不再设置监事会,刘伟丽女士不再担任公司职工监事,监事会的职权由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行使。
为保障公司董事会正常运行,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及《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经全体与会职工代表民主选举,选举刘伟丽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
工代表董事,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刘伟丽女士当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刘伟丽女士,1979年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毕业于国家开放大学,本科学历
,人力资源管理师。2001年3月至2002年1月,任吉利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人事干事;2002年1
月至2008年11月,任恒勃科技集团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2008年11月至2023年12月历任恒勃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室主任、综合管理部副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2024年1月至今任恒勃控
股股份有限公司销售管理部部长、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刘伟丽女士间接持有公司股份50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刘
伟丽女士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的股东及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不
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任公司董事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
条所规定的情形,未受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有关部门的处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惩戒,
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立案稽查的
情形,亦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公司章程》《公司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担
任上市公司董事人员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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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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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基于发展战略规划及经营发展的需要,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
子公司海南恒勃海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勃海创”)以自有资金100万美元在香港新
设公司的全资孙公司GENERALEXCELLENCETECHNOLOGYLIMITED。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设立香港全资孙公司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
重大资产重组。
二、新设立公司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GENERALEXCELLENCETECHNOLOGYLIMITED
注册地址:中国香港
注册资本:100万美元
成立日期:2025年11月4日
商业登记证号码:79081720
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汽车配件、摩托车配件、塑料制品、橡胶制品研发、制造、销售。
股权结构:恒勃海创持有100%股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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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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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类限制性股票上市日:2025年9月11日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数量及占比:29.80万股,占登记前公司股本总额的0.29%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登记人数:32人
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价格:42.72元/股
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及深圳证券交易所、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的有关规定,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完成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
首次授予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一)2025年6月11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案。同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
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二)2025年6月13日至2025年6月22日,公司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通过公司内部公告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的时限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
员工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提出的任何异议。2025年6月25日,公司监事会发表并披露了《监
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
见》。
(三)2025年6月30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关于公司<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
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四)2025年7月2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
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
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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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5│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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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勃股份”)拟与安徽凯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凯正合伙”)成立合资公司江苏恒勃凯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或“江苏恒勃凯正”,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名称为准),恒勃股份以自有资金
认缴出资人民币1020.00万元,占江苏恒勃凯正注册资本的51%,凯正合伙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人民币980.00万元,占江苏恒勃凯正注册资本的49%。江苏恒勃凯正成立后,拟以现金的方式
收购石恩奇、广东敏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敏弘”)及方永合计持有的安徽
凯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正汽车”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
,江苏恒勃凯正和凯正汽车均纳入恒勃股份合并报表范围。
2、本次交易事项已经恒勃股份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3、本次交易尚未正式签署协议,且未完成交割,能否最终顺利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
4、标的公司在业务发展过程中需持续进行大量的资金和人员投入,并可能会受到宏观经
济、行业波动、市场竞争、企业经营管理等不确定性因素的影响,标的公司经营业绩存在不确
定性风险。
一、交易概述
为进军汽车内饰件领域,进一步拓展恒勃股份产业价值链,恒勃股份拟与凯正合伙进行一
揽子商业合作,合作内容包括在江苏省溧阳市合资成立江苏恒勃凯正、江苏恒勃凯正收购凯正
汽车100%股权。具体交易内容如下:
(一)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及收购股权事项
恒勃股份拟与凯正合伙签署《关于成立合资公司并收购安徽凯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100%股
权的协议书》,拟与凯正合伙在江苏省溧阳市合资设立江苏恒勃凯正,开展汽车内饰件的研发
、生产及销售业务。江苏恒勃凯正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0万元,其中恒勃股份以自有资金
认缴出资人民币1020.00万元,占江苏恒勃凯正注册资本的51%;凯正合伙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
人民币980.00万元,占江苏恒勃凯正注册资本的49%。江苏恒勃凯正成立后,拟以现金的方式
收购石恩奇、广东敏弘及方永合计持有的凯正汽车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恒勃凯正
和凯正汽车均纳入恒勃股份合并报表范围。
(二)本次交易审议情况
恒勃股份于2025年9月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购买股权的议案》。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
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恒勃股份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属于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事项,亦无需有关政府主管部门审批
。该项交易不存在所必需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尚未完成的情形,亦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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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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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5年8月16
日以书面通知的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其中监事赵伟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
议。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伟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
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程序合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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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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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战略发展的需要,公司全资子公
司海南恒勃海创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勃海创”)以自有资金100万美元在香港新设全
资孙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本次设立全资孙公司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
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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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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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披露了《关于公司股东减
持股份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5-022),海南明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曾
用名:宁波明序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南明序”)计划自本减持计划
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
44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的比例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
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
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公司于近日收到海南明序出具的《关于股份减持计划期限届满未减持的告知函》,上述股
份减持计划期限已届满,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海南明序尚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
份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减持计划实施情况公告如下:
一、股东减持情况
1、股东减持股份情况
在上述减持计划期间内,海南明序未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2、股份来源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前已发行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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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0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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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自身实际情况,
公司以自有资金在海南省设立全资子公司海南恒勃海创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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