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25 恒勃股份 更新日期:2026-05-16◇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3-06-06│ 35.66│ 8.21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海南恒勃海创科技有│ 5000.00│ ---│ 100.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
│PLASSEIN INDUSTRY │ 3990.30│ ---│ 80.00│ ---│ ---│ 人民币│
│SDN.BHD. │ │ │ │ │ │ │
├─────────┼─────┼─────┼─────┼─────┼──────┼──────┤
│江苏恒勃凯正汽车电│ 1020.00│ ---│ 51.00│ ---│ ---│ 人民币│
│子有限公司 │ │ │ │ │ │ │
├─────────┼─────┼─────┼─────┼─────┼──────┼──────┤
│浙江恒勃普利米斯高│ 800.00│ ---│ 80.00│ ---│ ---│ 人民币│
│性能材料有限公司 │ │ │ │ │ │ │
├─────────┼─────┼─────┼─────┼─────┼──────┼──────┤
│GENERAL INTELLIG E│ 711.61│ ---│ 100.00│ ---│ ---│ 人民币│
│NT TECHNOL OGY LIM│ │ │ │ │ │ │
│ITED │ │ │ │ │ │ │
├─────────┼─────┼─────┼─────┼─────┼──────┼──────┤
│GENERAL EXCELLE NC│ 708.85│ ---│ 100.00│ ---│ ---│ 人民币│
│E TECHNOL OGY LIMI│ │ │ │ │ │ │
│TED │ │ │ │ │ │ │
├─────────┼─────┼─────┼─────┼─────┼──────┼──────┤
│GENERAL INNOVATI O│ 71.72│ ---│ 100.00│ ---│ ---│ 人民币│
│N GROUP PTE. LTD. │ │ │ │ │ │ │
├─────────┼─────┼─────┼─────┼─────┼──────┼──────┤
│General Technology│ 71.69│ ---│ 100.00│ ---│ ---│ 人民币│
│ Group Ltd.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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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CTITAN │ 39.02│ ---│ ---│ 5.89│ 0.00│ 人民币│
├─────────┼─────┼─────┼─────┼─────┼──────┼──────┤
│GDEX │ 21.19│ ---│ ---│ 5.98│ 0.00│ 人民币│
├─────────┼─────┼─────┼─────┼─────┼──────┼──────┤
│JIANKUN │ 19.70│ ---│ ---│ 1.21│ 0.00│ 人民币│
├─────────┼─────┼─────┼─────┼─────┼──────┼──────┤
│MTAG │ 13.30│ ---│ ---│ 4.33│ 0.00│ 人民币│
├─────────┼─────┼─────┼─────┼─────┼──────┼──────┤
│WAVEFRNT │ 8.50│ ---│ ---│ 0.74│ 0.00│ 人民币│
├─────────┼─────┼─────┼─────┼─────┼──────┼──────┤
│SANICHI │ 6.70│ ---│ ---│ 4.85│ 0.00│ 人民币│
├─────────┼─────┼─────┼─────┼─────┼──────┼──────┤
│VIZIONE │ 4.70│ ---│ ---│ 1.00│ 0.00│ 人民币│
├─────────┼─────┼─────┼─────┼─────┼──────┼──────┤
│PERMAJU │ 3.13│ ---│ ---│ 0.17│ 0.00│ 人民币│
├─────────┼─────┼─────┼─────┼─────┼──────┼──────┤
│SKPRES-WB │ 2.18│ ---│ ---│ 0.09│ 0.00│ 人民币│
├─────────┼─────┼─────┼─────┼─────┼──────┼──────┤
│IBHD │ 0.50│ ---│ ---│ 0.48│ 0.00│ 人民币│
├─────────┼─────┼─────┼─────┼─────┼──────┼──────┤
│安徽凯正汽车电子有│ 0.00│ ---│ 51.00│ ---│ ---│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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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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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 1.52亿│ 2537.44万│ 1.15亿│ 75.60│ ---│ 2026-12-16│
│司年产150万套汽车 │ │ │ │ │ │ │
│进气系统及100万套 │ │ │ │ │ │ │
│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 │ │ │ │ │ │
│系统扩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74亿│ 0.00│ 1.74亿│ 100.00│ ---│ ---│
├─────────┼──────┼─────┼─────┼─────┼─────┼──────┤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 2.04亿│ 1.41亿│ 2.04亿│ 99.98│ ---│ 2026-10-15│
│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 │ │ │ │ │ │
│目 │ │ │ │ │ │ │
├─────────┼──────┼─────┼─────┼─────┼─────┼──────┤
│其他 │ 1.19亿│ 0.00│ 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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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 7278.33万│ 0.00│ 0.00│ 0.00│ ---│ ---│
│公司年产130万套汽 │ │ │ │ │ │ │
│车进气系统扩产项目│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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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 5362.80万│ 109.36万│ 1248.96万│ 23.29│ ---│ 2026-06-16│
│司研发改造升级及数│ │ │ │ │ │ │
│据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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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50亿│ 0.00│ 2.51亿│ 100.58│ ---│ ---│
├─────────┼──────┼─────┼─────┼─────┼─────┼──────┤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 0.00│ 1.41亿│ 2.04亿│ 99.98│ ---│ 2026-10-15│
│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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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3-24 │交易金额(元)│861.18亿 │
├──────┼────────────────┼──────┼────────────────┤
│币种 │印尼盾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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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PT OPTIMA ELEKTRONIK MANUFAKTUR7│标的类型 │股权 │
│ │5%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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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GENERAL EXCELLENCE TECHNOLOGY LIMITED │
├──────┼────────────────────────────────────────┤
│卖方 │PT OPTIMA INTERLINK、HENDRY、KWET MIN SEIHU、KWEE PIEHUA及JODUNCAN JOHAN │
├──────┼────────────────────────────────────────┤
│交易概述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勃股份”或“公司”)为进军汽车仪表领域,深化海│
│ │外布局,进一步拓展公司产业价值链,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 │
│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孙公司收购印尼PT OPTIMA ELEKTRONIK MANUFAKTUR75%股权的│
│ │议案》,同意公司下属中国香港公司GENERAL EXCELLENCE TECHNOLOGY LIMITED(以下简称“│
│ │买方”)与PT OPTIMA INTERLINK、HENDRY、KWET MIN SEIHU、KWEE PIEHUA及JODUNCAN JOH│
│ │AN(以下合称“卖方”)签署了《附条件股权收购协议》,以自有或自筹资金86,117,573,1│
│ │00印尼盾(折合人民币3,571.28万元)收购卖方合计持有的印尼PT OPTIMA ELEKTRONIK MAN│
│ │UFAKTUR(以下简称“PT.OEM”或“标的公司”)75%股权。本次收购股权事项完成后,PT.O│
│ │EM将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 │
└──────┴────────────────────────────────────────┘
┌──────┬────────────────┬──────┬────────────────┐
│公告日期 │2025-10-15 │交易金额(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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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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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徽凯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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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苏恒勃凯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暂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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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石恩奇、广东敏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方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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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勃股份")拟与安徽凯正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以下简称"凯正合伙")成立合资公司江苏恒勃凯正汽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或"江苏恒勃凯正",最终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名称为准),恒勃股份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
│ │民币1,020.00万元,占江苏恒勃凯正注册资本的51%,凯正合伙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9│
│ │80.00万元,占江苏恒勃凯正注册资本的49%。江苏恒勃凯正成立后,拟以现金的方式收购石│
│ │恩奇、广东敏弘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敏弘")及方永合计持有的安徽凯正汽│
│ │车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凯正汽车"或"标的公司")100%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江苏恒│
│ │勃凯正和凯正汽车均纳入恒勃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凯正汽车的100%股权的对价合计为1元。 │
│ │ 近日,凯正汽车已办理完毕上述股权转让事项相关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芜│
│ │湖市鸠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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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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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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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通知债权人的原因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
次会议,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因2名首次授予激励对
象已离职而不再具备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资格,公司拟回购注销上述激
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5000股、作废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
限制性股票10000股。实施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后,公司总股本将由103380000股减少
至103375000股,公司注册资本相应由103380000元减少至103375000元。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
026年3月24日刊登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的《关于回购注销部分已授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及作废部分已授
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二、债权申报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自接到公
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可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
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
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债权人
可采用现场、信函的方式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6年5月13日起45日内(工作日9:00-11:3013:30-16:3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
(1)联系人:证券事务部
(2)电话:0576-89225888
(3)电子邮箱:stock@hengbo.cc
(4)地址: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1500号
(5)邮政编码:318014
3、债权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
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以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
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4、其他: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来函请在信封注明“申报债
权”字样。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收到电子邮件日期为准,电子邮件标题请
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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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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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没有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决议的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3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
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
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3、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台州市海昌路1500号公司行政楼一楼会议室
4、会议召集人: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公司董事长周书忠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
程》等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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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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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立全资子公司的情况概述
为进一步满足发展战略需要,扩大业务覆盖范围,提高市场竞争力,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公司”)以自有资金出资1000万元人民币设立全资子公司陕西恒勃汽车部件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恒勃”)。
近日,陕西恒勃汽车部件有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并取得了礼泉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下发的《营业执照》。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设
立全资子公司无需提交股东会、董事会审议。本次设立全资子公司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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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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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其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
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的票据池业务。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会审议该事项的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
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
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
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
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董事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业务期限
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额度可
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
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
循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
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根据公司及
其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六)授权事项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物
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二、开展票据池业务的目的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收取销售款时有一部分是以票据方式,同时,与供应商
合作也经常采用票据的方式结算。通过开展票据池业务,公司可以将应收票据统一存入协议银
行进行集中管理,由银行代为办理保管、托收等业务,可以减少对各类有价票证管理的成本;
公司在对外结算上,可以最大程度地使用票据存量转化为对外支付手段,减少现金支付,降低
财务成本,优化财务结构,提升公司的整体资产质量;公司可以将应收票据和待开应付票据统
筹管理,有利于实现票据的信息化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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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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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
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国
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
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国
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相关文件的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就本次向特定
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制定了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的具
体措施,相关主体也对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了承诺。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测算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条件
以下假设仅为测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未来年
度经营情况及财务状况的判断,亦不构成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如投资者
据此进行投资决策而造成任何损失的,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相关假设如下:
1、假设宏观经济环境、产业政策、行业发展状况、产品市场行情、公司经营环境、证券
市场情况等方面没有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2、假设按照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数量上限计算,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不
超过31014000股(含本数)。前述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数量仅为基于测算目的假设,最终发行
数量需在本次发行经深交所审核通过并获得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批复后,由公司董事会根据
公司股东会的授权、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发行时的实际情况,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
商)协商确定;
3、假设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于2026年11月底前完成(该完成时间仅为公司估计,最终以
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的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4、假设不考虑除募集资金和净利润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公司净资产的影响;
5、假设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
资收益)等的影响;
6、假设未考虑公司未来进行利润分配、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回购股份、股权激励计划
等因素的影响;
7、根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2025年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3637.63万
元,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12420.87万元。
假设202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和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
润在2025年基础上按照增长10%、持平和减少10%三种情况分别进行测算。此假设仅用于计算本
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26年度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
亦不构成公司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
,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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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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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科学、持续、稳定的分
红决策和监督机制,增加利润分配决策透明度和可操作性,积极回报投资者,引导投资者树立
长期投资和理性投资理念,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
》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
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制定了《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未来三年(2026-2028年)股
东分红回报规划》(以下简称“本规划”)。
一、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考虑因素
公司的利润分配系基于公司的长远和可持续发展,在综合考虑公司发展战略、股东意愿的
基础上,结合公司的盈利情况和现金流量状况、经营发展规划及企业所处的发展阶段、资金需
求情况、社会资金成本以及外部融资环境等因素,建立对投资者持续、稳定、科学的回报规划
与机制,并对利润分配做出制度性安排,以保证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制定公司股东分红回报规划的原则
本规划的制定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有关利润分配的规定,
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并兼顾公司当年的实际经营情况和可持续发展。在充分考虑股
东利益的基础上,平衡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及公司长远发展的关系,确定合理的利润分配方案
,保持公司利润分配政策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三、利润分配政策
(一)公司的利润分配应重视对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利润分配政策应保持连续性和稳
定性,不得损害公司持续经营能力,不得超过累计可分配利润的范围。
(二)在公司现金流满足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可以采取现金或者股票
方式分配股利,并优先采用现金方式分配;公司每年度进行股利分配,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
行中期利润分配。
(三)在满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的现金分红条件时,公司在当年盈利且累计
未分配利润为正的情况下,以现金方式分配的利润不少于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10%,或最
近三年以现金方式累计分配的利润不少于最近三年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的30%。
(四)公司董事会应当综合考虑所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自身经营模式、盈利水平、债
务偿还能力以及是否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和投资者回报等因素,区分下列情形,提出差异化的
现金分红政策:
1、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无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80%;
2、公司发展阶段属成熟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40%;
3、公司发展阶段属成长期且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进行利润分配时,现金分红在本次
利润分配中所占比例最低应达到20%;
公司发展阶段不易区分但有重大资金支出安排的,可以按照本款第3项规定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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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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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现就公司2026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不存在直接或通过利益相
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事宜承诺如下:
公司不存在向本次发行的发行对象做出保底保收益或变相保底保收益承诺的情形,不存在
直接或通过利益相关方向参与认购的投资者提供财务资助或补偿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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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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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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