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guwang.cn-查股网.中国
查股网.CN
 
恒勃股份(30122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查询个股重大事项(输入股票代码):

资本运作☆ ◇301225 恒勃股份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 1.52亿│ 3656.89万│ 8934.66万│ 58.88│ 0.00│ 2026-12-16│ │司年产150万套汽车 │ │ │ │ │ │ │ │进气系统及100万套 │ │ │ │ │ │ │ │燃油蒸发污染物控制│ │ │ │ │ │ │ │系统扩产项目 │ │ │ │ │ │ │ ├─────────┼──────┼─────┼─────┼─────┼─────┼──────┤ │超募资金暂未确定投│ 1.19亿│ 0.00│ 0.00│ 0.00│ 0.00│ ---│ │向 │ │ │ │ │ │ │ ├─────────┼──────┼─────┼─────┼─────┼─────┼──────┤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 7441.54万│ 6323.34万│ 6323.34万│ 84.97│ 0.00│ 2026-10-15│ │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74亿│ 8700.00万│ 1.74亿│ 100.00│ ---│ ---│ ├─────────┼──────┼─────┼─────┼─────┼─────┼──────┤ │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 7278.33万│ 0.00│ 0.00│ 0.00│ 0.00│ ---│ │公司年产130万套汽 │ │ │ │ │ │ │ │车进气系统扩产项目│ │ │ │ │ │ │ ├─────────┼──────┼─────┼─────┼─────┼─────┼──────┤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 5362.80万│ 117.30万│ 1139.60万│ 21.25│ 0.00│ 2026-06-16│ │司研发改造升级及数│ │ │ │ │ │ │ │据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50亿│ 5146.00万│ 2.51亿│ 100.58│ 0.00│ ---│ ├─────────┼──────┼─────┼─────┼─────┼─────┼──────┤ │新能源汽车热管理系│ 7441.54万│ 6323.34万│ 6323.34万│ 84.97│ 0.00│ 2026-10-15│ │统及车用进气系统项│ │ │ │ │ │ │ │目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01-24 │交易金额(元)│2.40亿 │ ├──────┼────────────────┼──────┼────────────────┤ │币种 │日元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日本栃木县芳贺郡的土地及厂房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固定资产 │ ├──────┼────────────────┴──────┴────────────────┤ │买方 │恒勃株式会社 │ ├──────┼────────────────────────────────────────┤ │卖方 │株式会社成田产业 │ ├──────┼────────────────────────────────────────┤ │交易概述 │一、交易概述 │ │ │ 1、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落实、完善公司国际化战略发展 │ │ │布局,加大市场辐射的深度和广度,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恒勃株式会社在日本购买土地及厂│ │ │房建设生产基地。近日,恒勃株式会社与株式会社成田产业签订《不动产买卖契约书》,全│ │ │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位于日本栃木县芳贺郡的土地及厂房,涉及金额为239800000 │ │ │日元(约人民币11309927.20元),并完成所有权转让等手续。 │ │ │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需 │ │ │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5-04-22│对外担保 ──────┴──────────────────────────────────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等金融机构 申请综合授信暨有关担保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 事项公告如下:一、公司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的情况概述 鉴于公司发展和生产经营的需要,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合计申请总额不超过3.5亿元的 综合授信额度,同时,授权公司及子公司为上述融资以自身信用或资产提供不超过3.5亿元的 互相担保(包括公司及子公司为自身提供担保、公司与子公司之间互相担保、子公司之间互相 担保),其中公司向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含)的子公司常州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浙江恒倍 康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浙江恒勃智能电子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为共计人民币2亿元,向资产 负债率低于70%的子公司重庆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广东恒勃滤清器有限公司、浙江格林雅科 技有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共计人民币1.5亿元。为提高融资业务的办理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 股东大会在不超过已审批担保总额度的情况下,授权公司管理层可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总担保 额度范围内适度调整各子公司的担保额度,但调剂发生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含)的担保对 象仅能从股东大会审议本事项时资产负债率超过70%(含)的担保对象处获得担保额度。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持有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发行人”)股份650000股(占公司总 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的比例0.64%)的股东台州启鸿企业管理咨询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 下简称“启鸿投资”)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 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93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的比例0.09%) 。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 司股份总数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 公司股份总数2%。 持有公司股份36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的比例3.62%)的股东宁波明序企 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宁波明序”)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十五个 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3044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剔除回购股份数的比例3.00%)。其中,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连 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1%;通过大宗交易方式进行减持的,在任意 连续90个自然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2%。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 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方案为2024年度利润分配。 2、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 的净利润131045239.33元,母公司2024年度净利润为85646008.84元。根据《公司法》《公司 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按照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 金8564600.88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533715422.68元,母 公司累计未分配利润为337845123.12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规定,公司以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 原则来确定具体的利润分配比例,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37845123.12元。 3、根据中国证监会鼓励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给予投资者稳定、合理回报的指导意见,在 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资金需求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根据《公司法》和《公 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拟定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如下:以公司董事会审议利润分 配方案当日的总股本103380000股扣除截至当日公司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已回购股份1880046 股后的股本10149995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20元(含税),合 计拟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2629980.68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公司利润分配预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若公司总股本或股本结构发生变动 的,公司将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广大 投资者的利益,有利于广大投资者参与和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分配后,公司剩 余可供分配利润结转到以后年度。 4、如本议案获得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预计为42629980.68元; 2024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为53500640.74元。公司202 4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预计为96130621.42元,占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为73.36%。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七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票据池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其子公司拟与国内商业银行开展合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的票据池业务 。票据池业务的开展期限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该事项的召开 之日止,业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 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业务概述 票据池业务是指合作金融机构为满足企业客户对所持有的商业汇票进行统一管理、统筹使 用的需求,向企业提供的集票据托管和托收、票据质押池融资、票据贴现、票据代理查询、业 务统计等功能于一体的票据综合管理服务业务。 (二)合作金融机构 拟开展票据池业务的合作金融机构为国内资信较好的商业银行,具体合作银行提请董事会 授权公司董事长根据公司与银行的合作关系,银行票据池服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三)业务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该事项的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业务期限内额 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四)实施额度 公司及其子公司共享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的票据池额度,即用于与合作银行开展 票据池业务质押的票据累计即期余额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含),在业务期限内,该额度可 循环滚动使用。 (五)担保方式 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公司及其子公司为票据池的建立和使用可采用最高额质押、一般质 押、存单质押、票据质押、保证金质押等多种担保方式,具体每笔担保形式及金额根据公司及 其子公司的经营需要按照系统利益最大化原则确定。 (六)授权事项 在上述额度范围内,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行使具体操作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 ,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商业银行、确定公司及其子公司可以使用的票据池具体额度、担保 物及担保形式、金额等。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5年度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方案的议案》,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度公司监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公司非独立董事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按照其所担任的管理职务,参照 同行业、同地区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不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实行独立董事津贴制。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8.00万元/年(税后)。 2、监事薪酬方案 公司监事按照其所在公司担任职务领取薪酬,不另外就监事职务在公司领取监事薪酬。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及绩效薪酬组成,基本薪酬参考市场同类薪酬标准, 按工作岗位、工作成绩、贡献大小及权责相结合等因素确定基本工资薪酬标准,基本薪酬按月 准时发放。绩效奖金结合月度和年度绩效考核结果等确定。薪资水平与其岗位贡献、承担责任 、风险和公司整体经营业绩挂钩。 (四)其他事项 1、公司非独立董事、独立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及津贴按月发放,上述薪酬 及津贴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 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3、根据相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要求,上述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生效,董事、监事人员薪酬方案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方可生效。 ──────┬────────────────────────────────── 2025-04-22│其他事项 ──────┴──────────────────────────────────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七次 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 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汇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 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中汇所具有从事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具备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 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工作中,能够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准则,恪尽职守,为公司 提供了高质量的审计服务,其出具的报告能够客观、真实地反映公司的实际情况、财务状况和 经营成果,切实履行了审计机构职责,从专业角度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拟继续聘请中汇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 授权公司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中汇所协商确定2025年度相关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 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 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 师人数:694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 :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 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 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 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 2、投资者保护能力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 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 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 、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 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 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5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3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5万元。上期审计收费50 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3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5万元。 ──────┬────────────────────────────────── 2025-02-14│对外投资 ──────┴────────────────────────────────── 一、对外投资概述 1、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拓展海外市场,满足公司战略 发展的需要,提升公司产品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和知名度。在切实维护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 提下,公司使用自有资金10万美元在塞舌尔设立全资子公司,并通过塞舌尔新设全资子公司使 用自有资金10万美元在新加坡新设全资孙公司。 2、近日,上述对外投资事项已完成公司设立登记,领取了当地主管部门签发的注册登记 证明文件,并同步进行ODI备案及银行开户等事项。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 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4、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2025-02-06│股权回购 ──────┴──────────────────────────────────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 用自有资金不低于人民币5000.00万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10000.00万元(含本数), 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社会公众股股份,用于实施员 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拟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回购价格不 超过人民币42.00元/股(含本数),按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和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上下限测算,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为1190477股至2380952股,约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15%至2.30%。回购 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1日、2024年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关于回购股份事 项前十名股东及前十名无限售条件股东持股情况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回购报 告书》(公告编号:2024-006)。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由不超过人民币42.00元/股(含本 数)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41.60元/股(含本数),具体回购股份数量以回购结束时实际回购的 为准。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 后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39)。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本次回购的 具体情况如下: 2024年2月26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购,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 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 回购期间,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及回购股 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及时披露了回购进展情况。上 述进展情况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的相关进 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8 80046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1.82%,最高成交价为30.7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24.27 元/股,成交总金额为53500640.74元(不含交易费用)。 ──────┬────────────────────────────────── 2025-01-24│购销商品或劳务 ──────┴────────────────────────────────── 一、交易概述 1、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了落实、完善公司国际化战略发展布 局,加大市场辐射的深度和广度,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恒勃株式会社在日本购买土地及厂房建 设生产基地。近日,恒勃株式会社与株式会社成田产业签订《不动产买卖契约书》,全资子公 司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了位于日本栃木县芳贺郡的土地及厂房,涉及金额为239800000日元(约 人民币11309927.20元),并完成所有权转让等手续。 2、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规定,该事项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3、本次交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 产重组。 ──────┬────────────────────────────────── 2024-11-28│其他事项 ──────┴──────────────────────────────────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深化与海外客户的合作关系,提升国际供应链的稳定性和效率 ,提升品牌知名度和国际影响力,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以自有资金在日本本州岛设立全资子公司恒勃株式会社(以下简称“日本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设立全资子 公司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 重组。 ──────┬────────────────────────────────── 2024-08-27│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恒勃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通知已于2024年8 月13日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送达等方式送达。会议于2024年8月23日以现场表决方式在公司会 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伟先生召集并主 持。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www.chaguwang.cn & ddx.gubit.cn 查股网提供数据 商务合作广告联系 QQ:7678714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