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27 森鹰窗业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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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9-14│ 38.25│ 8.2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9-30│ 13.80│ 493.5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10-11│ 13.80│ 100.56万│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SAY YAS WIN DO WS │ 1054.32│ ---│ 100.00│ ---│ -8.66│ 人民币│
│&DOO RS INC │ │ │ │ │ │ │
├─────────┼─────┼─────┼─────┼─────┼──────┼──────┤
│广州森鹰门窗贸易有│ 100.00│ ---│ 100.00│ ---│ 46.18│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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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哈尔滨年产15万平方│ 2.48亿│ ---│ ---│ ---│ ---│ ---│
│米定制节能木窗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年产15万平方米节能│ 8684.69万│ 232.26万│ 2936.06万│ 33.81│ ---│ ---│
│UPVC窗项目 │ │ │ │ │ │ │
├─────────┼──────┼─────┼─────┼─────┼─────┼──────┤
│尚未决定用途的超募│ 1524.31万│ ---│ ---│ 0.00│ ---│ ---│
│集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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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1.35亿│ ---│ 1.35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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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万平方米定制│ 1.97亿│ 1333.93万│ 7175.08万│ 36.46│ ---│ ---│
│节能铝合金窗项目 │ │ │ │ │ │ │
├─────────┼──────┼─────┼─────┼─────┼─────┼──────┤
│南京年产25万平方米│ 3.75亿│ 0.00│ 2884.24万│ 100.00│ ---│ ---│
│定制节能木窗项目 │ │ │ │ │ │ │
├─────────┼──────┼─────┼─────┼─────┼─────┼──────┤
│年产15万平方米节能│ ---│ 232.26万│ 2936.06万│ 33.81│ ---│ ---│
│UPVC窗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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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节能窗配套铝材板框│ 1.77亿│ 1624.25万│ 1.17亿│ 66.27│ ---│ ---│
│产能提升项目 │ │ │ │ │ │ │
├─────────┼──────┼─────┼─────┼─────┼─────┼──────┤
│节能窗配套中空玻璃│ 1.34亿│ 7051.15万│ 9141.99万│ 68.20│ ---│ ---│
│智能制造项目 │ │ │ │ │ │ │
├─────────┼──────┼─────┼─────┼─────┼─────┼──────┤
│年产30万平方米定制│ ---│ 1333.93万│ 7175.08万│ 36.46│ ---│ ---│
│节能铝合金窗项目 │ │ │ │ │ │ │
├─────────┼──────┼─────┼─────┼─────┼─────┼──────┤
│节能窗配套铝材板框│ ---│ 1624.25万│ 1.17亿│ 66.27│ ---│ ---│
│产能提升项目 │ │ │ │ │ │ │
├─────────┼──────┼─────┼─────┼─────┼─────┼──────┤
│节能窗配套中空玻璃│ ---│ 7051.15万│ 9141.99万│ 68.20│ ---│ ---│
│智能制造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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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哈尔滨森鹰│哈尔滨森鹰│ 1.00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窗业股份有│窗业股份有│ │ │ │ │保证 │ │ │
│限公司子公│限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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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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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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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2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三次会议,2026年7月14日召开了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
更注册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
月27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修订〈
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登记信息
名称: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718443556Q
注册资本:壹亿叁仟壹佰肆拾伍万捌仟玖佰叁拾柒圆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边可仁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新农路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门窗制造加工;玻璃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室内木门
窗安装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竹木碎屑加工处理;货物进出口;木材加工;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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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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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
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已经实施完毕,根据《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
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及公
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同意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及
授予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授予价格由13.10元/股调整为9.36元/股,授予数量由200.0
0万股调整为280.00万股。现将相关调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
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尔滨
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森
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尔滨森
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哈尔
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3、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公示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公
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发表核查意见。
4、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森鹰
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尔滨森鹰
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
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
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一)调整事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
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
,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应的调整。
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
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5月28日披露了《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
》,分派方案的具体内容为:以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总股本95,230,500股剔除回购专用证
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4,659,406股后的股本90,571,094股为基数,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
0股转增4股,不送红股,不派发现金红利,实际转增总股数为36,228,437股。本次权益分派股
权登记日为:2026年6月2日,除权除息日为:2026年6月3日。
(二)调整方法及结果
1、授予价格的调整
(1)调整方法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调整方法如下:
P=P0÷(1+n)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
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2)调整结果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价格为P=13.10÷(1+0.4)=9.36元/股。
2、授予数量的调整
(1)调整方法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调整方法如下:
Q=Q0×(1+n)
其中:Q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数量;n为每股的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的比率(即每股股票经转增、送股或拆细后增加的股票数量);Q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
票数量。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授予数量为Q=200.00万股×(1+0.4)=280.00万
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由13.10元/股调整为9.36元/股,本激励计划授
予数量由200.00万股调整为280.00万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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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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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09.6830万股(调整后)。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和/或从二级
市场回购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
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
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按照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45名激励对象办理109.6380
万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相关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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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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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
董事会同意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30.3170万股
。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
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尔滨
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2、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森
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尔滨森
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哈尔
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激
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3、2025年6月23日至2025年7月2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公示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激励对象名单》。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任何异议。公
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了说明并发表核查意见。
4、2025年7月8日,公司召开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森鹰
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尔滨森鹰
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
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5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7月18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
整、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6年7月21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作废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
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
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本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
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
(天健审〔2026〕3-130号),公司2025年度营业收入610,683,857.05元,比上年增长7.79%,
满足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第一个归属期触发值要求,但不满足目标值要求。
根据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的确定原则,公司层面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比例为90%
,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因此4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计获授的280.00万股
限制性股票中,因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应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4.00万
股。
2、鉴于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中有38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不满足完全归属
条件,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16.317
0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30.3170万股。根据公司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
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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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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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
6年7月14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14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6年7月14日14:00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经济开发区松花江路与兴安路交口森鹰窗业双城办公楼二楼7号会议室
召开。
(3)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王建杰女士
主持(董事长边可仁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未能现场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
上董事推举,由董事王建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9人,代表股份85,996,38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8207%。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6人,代表股份85,263,36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7.2426%。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733,02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1%。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4人,代表股份734,84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95%。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82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4%。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3人,代表股份733,02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5781%。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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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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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8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黑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黑龙江证监局”)下发的《关于对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
限公司、边书平、边可仁、邢友伟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6〕7号)(以下简称
《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主要内容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边书平、边可仁、邢友伟:
经查,2025年8月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鹰窗业或公司)实际控制人
边书平与深圳市金鏊昊昆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了《战略合作协议》及附属备忘录(以下
简称协议),上述协议对公司股份转让、控制权让渡等事项进行了约定,前述事项构成重大事
件,公司实际控制人边书平未按规定告知公司并配合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
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九条的规定。公司未按规定履行
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二十三条、第
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边可仁、董事会秘书邢友伟未能按照《上市公司信息披
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四条的规定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
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的规
定,我局决定对森鹰窗业、边书平、边可仁、邢友伟分别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
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提高
合规意识,杜绝此类违规行为再次发生,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分别向我局提交书面
报告。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
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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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仲裁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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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
人边书平先生提交的《仲裁申请书》《争议仲裁案仲裁通知》《仲裁反请求申请书》等有关仲
裁事项的法律文书及书面告知函,申请人深圳市金鏊昊昆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
深圳金鏊”)向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提起了以边书平为被申请
人的仲裁申请,案号:上国仲(2026)第533号。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仲裁事项的双方当事人
1、申请人:深圳市金鏊昊昆企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300MAEQ8TAA4F
2、被申请人:边书平
身份证号码:23010519630606****
二、有关仲裁事项的基本情况
1、深圳金鏊与边书平先生于2025年8月签署了《战略合作协议》及附属备忘录(以下简称
“战略合作协议”或“协议”),并约定在相关条件成就时另行签署正式协议。协议就深圳金
鏊或其指定主体收购边书平先生及其配偶应京芬女士持有的公司股份、控制权让渡、新业务转
型、现有业务置出及相关交易安排等内容进行了约定。同时约定,深圳金鏊先向共管账户支付
定金3000万元,若边书平先生在2025年10月31日前未能取得IPO限售承诺豁免,深圳金鏊继续
向共管账户支付定金7000万元(定金合计10000万元)。待相关条件具备后,双方在约定期限
内或双方另行确定的日期签署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等具体交易文件。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共管账户共收到定金300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协议项下
约定的股份转让、控制权让渡等事项尚未进入实际执行阶段。
3、因共管账户在约定期限内未足额收到定金,同时边书平先生认为协议的内容和履行存
在重大不确定性,合同目的已无法实现,于2026年1月向深圳金鏊发出《协议终止通知函》,
通知深圳金鏊及相关方终止该战略合作协议。
三、有关仲裁事项的进展情况
根据协议约定:“如双方就本协议项下条款的解释和履行发生争议,双方应以善意通过协
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应将有关争议提交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按照其现行仲裁规
则仲裁解决。仲裁地点在上海。仲裁裁决应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本协议的订立、
效力、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根据深圳金鏊提出的《仲裁申请书》,其仲裁请求为:(一)裁决被申请人边书平向申请
人深圳金鏊双倍返还深圳金鏊在《战略合作协议》项下已支付的3000万元定金,合计6000万元
。
(三)裁决本案仲裁费用由被申请人边书平承担。同时,申请人深圳金鏊向上海国际经济
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仲裁中心)申请财产保全,冻结了边书平先生持有公司的1823558
股股份,上述冻结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91%,占其持有公司全部股份的3.47%。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上述被冻结股份已解除司法冻结。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2026年5月
21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
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关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解除司法冻
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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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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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森鹰窗业南京有限公司因
业务发展需要,在江苏省南京市设立森鹰窗业南京有限公司雨花台分公司(以下简称“南京森
鹰雨花台分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设立南京
森鹰雨花台分公司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决策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本次设立南京森鹰雨花台分公司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南京森鹰雨花台分公司于近日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
得了南京市雨花台区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核发的《营业执照》。具体情况如下:
一、南京森鹰雨花台分公司的基本情况
1、名称:森鹰窗业南京有限公司雨花台分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114MAKH465336
3、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4、负责人:刘楚洁
5、成立日期:2026年07月03日
6、营业场所:南京市雨花台区铁心桥街道安德门大街60号201室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凭总公司授权开展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
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设立南京森鹰雨花台分公司,符合公司资产统筹规划与区域业务发展的整体安排,有
利于优化资产配置、保障资产权属清晰,对公司发展具有积极作用。该事项不会对公司财务状
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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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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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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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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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为优化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结构,进一步整合资源,
公司决定注销美国得克萨斯州全资孙公司SAYYASWINDOWS&DOORSINC。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
年2月25日、2025年2月28日及2025年4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
露的《关于设立美国全资孙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4)《关于美国孙公司完成注册
登记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关于美国孙公司完成注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4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未达到董事会审
议标准,无需提交董事会审议。同时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近日,美国得克萨斯州孙公司已办理完成注销手续,并取得了由美国得克萨斯州政府下发
的注销文件。
由于美国得克萨斯州孙公司未实际开展业务,注销美国得克萨斯州孙公司不会对公司财务
及经营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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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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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5日披露了《关于控股
股东、实际控制人部分股份被冻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近日,公司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控股股东、实
际控制人之一边书平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已全部解除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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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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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股
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
6年5月15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5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5日14:00在
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经济开发区松花江路与兴安路交口森鹰窗业双城办公楼二楼7号会议室
召开。
(3)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王建杰女士
主持(董事长边可仁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未能现场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
上董事推举,由董事王建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
(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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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5│股权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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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通过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
公司深圳分公司系统查询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边书平先生所持有的公司部分股份
被司法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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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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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6年3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计提资
产减值损失。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6年第一季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依照《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6年3
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6年3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核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结果相应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5540808.72元及资产减值损失6316465.1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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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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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森鹰窗业”)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
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
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超募资金1524.31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
的10.1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要。
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1442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2370.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38.25元,
募集资金总额为90652.5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82370.21万元。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9月20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
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天健验〔2022〕3-95号)。
为规范公司募集资金管理,保护投资者权益,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森鹰窗业南京有限公
司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与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保荐机构”)
、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
专户管理。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公司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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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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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的审议情况
2026年4月9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
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议
案》,审计委员会认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及《公
司章程》的规定,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同意将此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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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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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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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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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5年12月31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计提资
产减值损失。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依照《企业会计准则
》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
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核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结果相应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37,328,435.96元及资产减值损失16,300,573.5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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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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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6日召开了第九届董事
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预计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授信事项概述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计划向银行等金融机构续申请和新增申
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含本数,含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为了保证授信申请事宜
的顺利进行,公司及子公司拟以自有房产、土地等财产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抵押担保,并
在必要时由关联法人黑龙江骏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骏鹰投资”)无偿提供抵押担保,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边书平、应京芬,关联自然人边可仁、刘楚洁无偿提供连带责任保
证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向关联方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上述申请授信额度事项决议的有效期自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
至下一年度审议授信额度的董事会决议通过之日止。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
体的贷款期限、贷款利率、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事项以各方后续签署的授信或贷
款协议(合同)、抵押协议(合同)或担保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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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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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注销控股子公司的议案》,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
高资产运营效率,同意注销森鹰窗业(秦皇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控股子公司”)。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
注销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94)。
二、完成注销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秦皇岛市海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登记通知书》,控股子公司已按
照相关程序完成注销登记手续。
本次完成注销后,控股子公司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本次注销控股子公司不
会对公司整体业务发展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
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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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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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预计的业绩: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业绩预告相
关财务数据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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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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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
动人暨董事长、总经理边可仁先生,计划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部分
股份162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7%,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1
8%;
2、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之一致行动人暨董事、财务总监刘楚洁女士,计划以集中
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其通过二级市场增持的部分股份287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30%,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股份后总股本的比例为0.32%;
3、上述股东的减持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2026年2月4
日至2026年5月3日,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时间除外),在任意连续90个自然
日内减持股份总数不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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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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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因激励对象离职失去激励对象资格
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管理
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30.10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28.70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1.40万股)不得归
属,并作废失效。
(二)因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未达标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天
健审〔2025〕3-167号),公司2024年度业绩未达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
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未成就,根据
《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不含上述离职人员)第二
个归属期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50.70万股限制性股票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共计80.80万股。根据公司202
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
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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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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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1日召开公司2025年第
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李沐
瑶女士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并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九届
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通过相关议案之日起至第九届董
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截至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通知发出之日,李沐瑶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培训证明。根
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李沐瑶女士已书面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培训并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近日,公司收到李沐瑶女士的通知,李沐瑶女士已按照相关规定参加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举
办的上市公司独立董事任前培训(线上),并取得由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企业培训中心颁发的
《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培训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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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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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决议的情形;
3、本次股东会以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方式: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2)会议召开时间和召开地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
5年12月11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现场会议于2025年12月11日14:
00在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经济开发区松花江路与兴安路交口森鹰窗业双城办公楼二楼7号会
议室召开。
(3)会议召集人及主持人:本次会议由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王建杰女士
主持(董事长边可仁先生因工作原因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未能现场主持本次会议,经半数以
上董事推举,由董事王建杰女士主持本次会议)。(4)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34人,代表股份6
1,47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已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数量,下同)的67.87
9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61,365,4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6
7.7538%。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7人,代表股份113,7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5
%。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9人,代表股份415,500
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588%。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2人,代表股份301,
8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3332%。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27人,代表股份113,70
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55%。
(3)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相关人士通过现场或通讯方式出
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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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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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独立董事辞职情况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独立董事李文女士
的书面辞职报告,李文女士自2019年12月13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连续任职时间即将满六年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独立董事在同一家上市公司连续任职时间
不得超过六年,李文女士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职务及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主任委员、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委员的相应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和《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李文女士的
辞职将导致公司独立董事人数少于董事会成员的三分之一,且审计委员会成员中不再有会计专
业人士,李文女士的辞职将在公司股东会选举产生新任独立董事之日起正式生效。在此期间,
李文女士仍将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继续履行其独立董事及董事
会专门委员会的相关职责。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文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亦不存在应当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其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在促进公司规范运作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公司董事会对李文女士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补选独立董事情况
为保证公司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员
会资格审查,董事会提名李沐瑶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
并在股东会选举通过后一并担任公司第九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第九届董事会提名委
员会委员职务。任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九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独立
董事津贴与第九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一致(2025年按实际任职月数折算)。
李沐瑶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承诺参加最近一次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
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李沐瑶女士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尚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股
东会审议。
附件:李沐瑶女士简历
李沐瑶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1988年8月出生。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专
业毕业,博士研究生学历,副教授。2014年1月至2015年4月李沐瑶曾任职于黑龙江倍丰农业生
产资料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4月至2023年8月,李沐瑶任哈尔滨商业大学教师;2023年9月至
今李沐瑶任哈尔滨商业大学会计学院研究生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副教授。
李沐瑶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
股东以及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
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
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所规定的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
的情形,亦不存在曾被中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
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情形;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等要求的任职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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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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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11日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1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1日9:15-9:25,9
: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
11日9:15至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表决: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2)委托他人出席现
场会议;
(2)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
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权登记日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可
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股东会股权登记日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选择现场表决、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6、会议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4日
7、会议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或其代理人;截至股权登记日下
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
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
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黑龙江省哈尔滨市双城经济开发区松花江路与兴安路交口森鹰窗业双城办
公楼二楼7号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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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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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14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
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与秦皇岛圣标门窗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合作方”)共同出资设立森鹰窗业(秦皇岛)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目标公司”
或“控股子公司”),并共同签署了《出资协议书》。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6月17日披露
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2024年7月24
日,目标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秦皇岛市海港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7月24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的《关于对外投资完成工商登记的进展公告》。
基于市场环境变化、行业发展趋势及项目进展等因素多方面影响,目标公司合作项目继续
实施的不确定性增加,公司后续将结合内外部经营发展需要,另行调整新塑窗产业布局。该控
股子公司自成立后未开展实质业务,为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资产运营效率,经与合作方
友好协商一致,拟注销目标公司。
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
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注销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具体情况公
告如下:
一、拟注销控股子公司基本情况
1、名称:森鹰窗业(秦皇岛)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30302MADR1RU56L;
3、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法定代表人:赵国才;
5、成立日期:2024年7月22日;
6、注册资本:陆仟万元整;
7、住所: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西港路街道和平大街355号505室;
8、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门窗制造加工;门窗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五
金产品研发;五金产品制造;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智能家庭消费设备制造;智能家
庭消费设备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
: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
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9、股权结构:公司持股60%,秦皇岛圣标门窗有限公司持股40%。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
该控股子公司实缴注册资本300万元,其中公司实缴出资180万元,秦皇岛圣标门窗有限公司实
缴出资120万元;
10、该控股子公司成立后,除前期项目准备阶段发生相关开办费、技术咨询、差旅费等费
用外,未开展实质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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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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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2025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公司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
值损失。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5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依照《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9
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金额
公司对截至202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票据、应
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合同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核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结果相应计提信
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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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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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森鹰窗业”或“公司”)于2025年4月17日分
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6日召开2024
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
案》。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和
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合计不超过人民币80000万元(含本数)
的闲置募集资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其中使用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
的部分闲置募集资金(含超募资金)以及不超过人民币3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
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产品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本金保障型投资
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理财产品或者以协定存款
形式存放于银行账户。在上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4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
金和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
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为提高闲置自有资
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同意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
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本次增加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
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50000万元(含本数)。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在前
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上述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
施,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闲置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公司及全资子公
司增加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
(二)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增加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本次增加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额度为不超过人民币
50000万元(含本数)。前述现金管理额度由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共享,使用期限自公司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在前述额度和期限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产品品种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的前提下,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购买产品投资期限
不超过12个月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本金保障型投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定期存款、结构性
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理财产品或者以协定存款形式存放于银行账户,但不包括《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高风险投资涉
及的投资品种。(四)实施方式
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及其期限内进行投资决策并
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投资产品品种、明确投资金额、投资期限、签署合同
、协议及相关文件等,具体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该授权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6年5月15日止。
(五)资金来源
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银行信贷资金。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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