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27 森鹰窗业 更新日期:2025-02-15◇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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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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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鹰窗业(北京)有│ 50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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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鹰窗业(秦皇岛)│ 3600.00│ ---│ 60.00│ ---│ 0.00│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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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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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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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年产15万平方│ 2.48亿│ 492.77万│ 8014.85万│ 32.29│ ---│ ---│
│米定制节能木窗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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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决定用途的超募│ 6024.31万│ ---│ ---│ 0.00│ ---│ ---│
│集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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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平方米节能│ 8684.69万│ 395.77万│ 2091.61万│ 24.08│ ---│ ---│
│UPVC窗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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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万平方米定制│ 1.97亿│ 2240.09万│ 3265.05万│ 16.59│ ---│ ---│
│节能铝合金窗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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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9000.00万│ ---│ 90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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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年产25万平方米│ 3.75亿│ ---│ 2884.24万│ 100.00│ ---│ ---│
│定制节能木窗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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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15万平方米节能│ ---│ 395.77万│ 2091.61万│ 24.08│ ---│ ---│
│UPVC窗项目 │ │ │ │ │ │ │
├─────────┼──────┼─────┼─────┼─────┼─────┼──────┤
│年产30万平方米定制│ ---│ 2240.09万│ 3265.05万│ 16.59│ ---│ ---│
│节能铝合金窗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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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5000.00万│ ---│ 5000.00万│ 100.00│ ---│ ---│
├─────────┼──────┼─────┼─────┼─────┼─────┼──────┤
│尚未决定用途的承诺│ ---│ ---│ ---│ 0.00│ ---│ ---│
│投资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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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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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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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数量不高于回购总量的70%,并将按有关规定
予以全部出售;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的股份数量不低于回购总量的30%。若公司
未能自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三年内将已回购的股份用于前述用途的,未使用部分的回购股
份将履行相关程序予以注销。本次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为不低于人民币10000万元(含),不
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用于维护
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不超过3个
月;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的股份回购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
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4年2月5日和2024年2月7日披露于巨潮
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回购报告书》。
公司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于2024年5月28日实施完毕后,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
超过人民币38.50元/股(含)调整至不超过人民币38.02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4年5月2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后调
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的公告》。经董事会审议,回购资金来源增加自筹资金。公司于2025年1
月取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承诺贷款金额为人民币20
00万元,贷款用途为专项用于回购上市公司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披露于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
)等相关规定。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2024年2月20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80300股。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暨回购股份进展的公告》。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公
司在回购期间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公司回购股份
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公司
已按照上述规定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相关公告。
截至2025年1月27日,公司通过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41137
06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4.32%,最高成交价为31.75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6.09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100039488.65元(不含交易费用)。至此,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
,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4年2月20日至2025年1月27日。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
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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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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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4年12月20日、2025年1月7
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
注册资本、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12月23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公司变更注册资
本、增加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登记信息
名称: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230100718443556Q
注册资本:玖仟伍佰贰拾叁万零伍佰圆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1999年12月22日
法定代表人:边书平
住所:哈尔滨市南岗区王岗镇新农路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门窗制造加工;玻璃制造;玻璃纤维增强塑料制品制造;室内木门
窗安装服务;金属门窗工程施工;竹木碎屑加工处理;货物进出口;木材加工;非居住房地产
租赁。许可项目:建设工程施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
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二、《公司章程》修订情况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公司注册资本及经营范围的变更,经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准登记
,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领取了由哈尔滨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核发的《准予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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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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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
实际情况,以自有资金100万元在广州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森鹰门窗贸易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广州子公司”)。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1月6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
nfo.com.cn)的《关于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目前广州子公司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手续,并于近日取得了由广州市天河区行政审批局核
发的《营业执照》,基本信息如下:
名称:广州森鹰门窗贸易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106MAE937TB0L
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负责人:边可仁
成立日期:2025年1月8日
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棠东东路3号319-322室之D3493经营范围:建筑材料销售;轻质建筑
材料销售;建筑用金属配件销售;五金产品批发;五金产品零售;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
可的商品);工程管理服务;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
广;门窗销售;室内木门窗安装服务;金属结构销售;建筑装饰材料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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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06│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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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投资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在广州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广州森鹰门窗贸易有限公司(暂定名,最
终以当地相关部门核准登记信息的结果为准,以下简称“广州子公司”)。广州子公司的主要
业务为门窗销售服务等。本次投资为货币出资,拟投资总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全部由公司认
缴出资,注册完毕后公司将持有广州子公司10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哈尔滨森鹰窗
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公司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
事长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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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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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涉及激励对象共计74人。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53人,预留授予部分激励对
象31人,其中有10名激励对象同时获授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
2、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共计43.050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45%,其中
首次授予部分归属数量为35.763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8%;预留授予部分归属
数量为7.287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8%。
3、本次归属限制性股票上市流通日:2024年12月17日
4、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哈尔滨森鹰窗业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同意向符合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激
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近日,公司办理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
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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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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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情况概述
为促进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美国门窗市场的业务拓展,
更好地满足北美市场客户对公司产品与服务的定制化需求,增强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和持
续发展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森鹰窗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子公司”)以自有
资金在美国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SAYYASWINDOWS&DOORSINC(以下简称“美国孙公司”)。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9月18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设立
美国全资孙公司的公告》。
近日,美国孙公司已办理完成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了由俄勒冈州政府下发的注册证书,
基本信息如下:
注册名称:SAYYASWINDOWS&DOORSINC
注册号码:231287194
注册地址:4271TERRAVISTACTWESTLINNOR97068USA注册股本:20,000股
股权结构:北京子公司持股100%
美国孙公司主要从事品牌营销、门窗销售和代理等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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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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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授予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同意根据《哈尔滨森鹰窗业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对本激励
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进行调整。
(一)调整事由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若在本
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
整。
公司于2024年5月17日召开的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的议案》,并于2024年5月21日披露了《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分派方案的
具体内容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2918606股后的9188139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
东每10股派5元人民币现金(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45940697.00元(含税),不送
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按公司总股本(含回购股份)折算每10股现金分红金额=现
金分红总额÷公司总股本×10股=45940697.00元/94800000股×10股=4.846065元(保留六位小
数,不四舍五入)。本次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为:2024年5月27日,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5月
28日。
(二)调整方法
根据本激励计划的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日至激励对象完成限制性股票归属登记
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
派息调整方法如下: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根据上述调整方法,本激励计划调整后的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为P=14.28-0.48=13.80元/
股。
综上,本次调整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价格由14.28元/股调整为13.80元/股。
除上述调整内容外,公司本次实施的激励计划与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的激励计划内容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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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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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
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
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年第二
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同意作废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批准情况
1、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森
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尔滨森
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
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并公开征集表决权。
2、2023年7月14日,公司召开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森
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尔滨森
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实<哈尔
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监事
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进行了核实并发表核查意见。
3、2023年7月17日至2023年7月26日,公司通过内部网站公示了《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截止公示期满,公司监事会未收到对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
对象的任何异议。公示期满后,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情况进行
了说明并发表核查意见。
4、2023年7月31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哈尔滨森
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哈尔滨森
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3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3年9月27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
的调整、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首次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公司独立董事对
本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调整及首次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6、2023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预留授予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7、2024年11月4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2023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1、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6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根据《
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上述人员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
的限制性股票8万股(其中首次授予部分涉及5.5万股,预留授予部分涉及2.5万股)不得归属
,并作废失效。2、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出具的《
审计报告》(天健审〔2024〕3-227号),公司2023年度营业收入939,647,063.74元。
根据本激励计划公司层面归属比例的确定原则,公司层面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比例为70%
,不得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由公司作废失效。因此在职的56名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合计获授的174.
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中,因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应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15
.7050万股;在职的34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合计获授的37.50万股限制性股票中,因第一个归属
期公司层面考核未完全达标应作废的限制性股票合计为3.3750万股。
3、鉴于本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激励对象中有5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层面绩效考核结果不
满足完全归属条件,根据《管理办法》及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
性股票0.1260万股不得归属,并作废失效。综上,本次合计作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
制性股票27.2060万股。根据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
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在公司董事会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符合《管理办法》及本激励
计划的相关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实质性的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
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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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0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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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首次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共计56人,预留授予部分符合归属条件的
激励对象人数共计34人。
2、首次授予部分拟归属数量为36.603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39%;预留授
予部分拟归属数量为7.7910万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8%。
3、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调整后):13.80元/股
4、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5、本次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
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1月4日召开的第九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
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
(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哈尔滨森鹰窗业股
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及公司2023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同意向符合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的共
计80名激励对象办理44.3940万股限制性股票归属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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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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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30日分别召开第九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九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的需求,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
用,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同意公司在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实施的情况下,使用超
募资金4500.00万元(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5%)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以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
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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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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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哈
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公司相关会计政
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公司资产进行减值测试。以2024年9月30日为基准日,对公司
存在减值迹象的有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2024年前三季度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与经营成果,依照《企业会
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9
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损失。
(二)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范围、金额公司对截至2024年9月30
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如应收票据、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
合同资产等进行了全面核查和减值测试,并根据结果相应计提信用减值损失22509456.53元及
资产减值损失9133882.22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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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18│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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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促进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在美国门窗市场的业务拓展,
更好地满足北美市场客户对公司产品与服务的定制化需求,增强公司在海外市场的竞争力和持
续发展能力,公司全资子公司森鹰窗业(北京)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子公司”)拟以自
有资金在美国出资设立全资子公司SAYYASWINDOWS&DOORSINC(暂定名,最终以当地相关部门核
准登记信息的结果为准,以下简称“美国孙公司”)。本次投资为货币出资,拟投资总额不超
过150.00万美元,全部由北京子公司认缴出资,注册完毕后北京子公司将持有美国孙公司100%
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哈尔滨森鹰窗
业股份有限公司重大经营与投资决策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董事长
的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投资的资金来源于北京子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拟设立的全资孙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名称:SAYYASWINDOWS&DOORSINC
2、中文名称:森鹰窗业美国有限公司
3、注册地址:美国
4、股权结构:北京子公司持股100%
5、经营范围:品牌营销、门窗销售和代理等业务
6、出资方式及资金来源:货币出资,资金来源于北京子公司自有资金以上仅为暂定信息
,最终以当地相关部门核准登记及实际注册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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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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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关于哈尔滨森鹰窗业股份
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创业板上市后三年内稳定公司股价预案》(
以下简称“《稳定股价预案》”)及《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等载
明的相关承诺事项,公司及相关主体经协商,拟定本次稳定股价方案。
2、本次稳定股价方案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一、本次启动稳定股价措施的条件
为维护公司上市后股票价格的稳定,保障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
进一步推进新股发行体制改革的意见》(证监会公告[2013]42号)等规定,公司及控股股东、
实际控制人、董事(不含独立董事,下同)及高级管理人员作出了关于稳定公司股价的预案,
且作出相关承诺,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告书》“第八节重要
承诺事项”之“二、稳定股价的措施和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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