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28 实朴检测 更新日期:2026-08-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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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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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1-19│ 20.08│ 5.26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6-07-02│ 40.00│ 3.64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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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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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 11100.00│ ---│ 100.00│ ---│ 0.00│ 人民币│
│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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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中环联蜀环境咨│ 5265.00│ ---│ 81.00│ ---│ 507.15│ 人民币│
│询服务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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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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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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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春路新建实验室项│ 1.34亿│ ---│ 9685.90万│ 72.35│-2648.87万│ 2024-11-18│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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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购上海洁壤45.38%│ ---│ ---│ 7660.92万│ 100.00│ ---│ ---│
│股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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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5410.87万│ 0.00│ 5410.87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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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购上海洁壤新增注│ ---│ ---│ 779.08万│ 100.00│ ---│ ---│
│册资本60.00万元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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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信息中心建设项│ 6821.72万│ ---│ 1728.00万│ 100.00│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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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1334.17万│ 2.01亿│ 100.60│ ---│ ---│
├─────────┼──────┼─────┼─────┼─────┼─────┼──────┤
│收购上海洁壤剩余股│ ---│ 5279.57万│ 5279.57万│ 100.00│ ---│ ---│
│权及补充流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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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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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3-20 │转让比例(%) │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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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0.0000 │转让价格(元)│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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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22.8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
│转让方 │实谱(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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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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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转让比例(%) │8.5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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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金额(元)│3.39亿 │转让价格(元)│33.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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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股数(股)│1020.00万 │转让进度 │已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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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让方 │实谱(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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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 │上海子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子呈-鑫科锐进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T│
│ │P7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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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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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7 │交易金额(元)│3.39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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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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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非限售条件流通股10200000股,占公 │ │ │
│ │司总股本的8.5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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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上海子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子呈-鑫科锐进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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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实谱(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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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朴检测”、“上市公司 │
│ │”)控股股东实谱(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谱投资”)拟将持有的实朴检│
│ │测非限售条件流通股10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0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1838│
│ │955股后的比例为8.6323%),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上海子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 │代表“子呈-鑫科锐进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TP716)(以下简称“子呈基金”│
│ │)。本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子呈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0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000%。 │
│ │ 本次股份转让的最终价格为人民币33.24元/股,本次股份转让总价为人民币339048000.│
│ │00元,子呈基金本次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
│ │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
│ │让确认书》,并于2026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协 │
│ │议转让过户手续,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合计过户股份数量10200000股,占公司总│
│ │股本的8.50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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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1-20 │交易金额(元)│63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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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失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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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重庆海之驰创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标的类型 │股权 │
│ │合伙)40.0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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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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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朱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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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基于战略及经营规划,推动公司│
│ │立足现有检验检测业务基础上寻求外延式发展以实现新的利润增长点,公司于2025年3月28 │
│ │日与朱冬、重庆海之驰创新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海之驰”)签署《合伙│
│ │份额转让协议》,与朱冬、七腾机器人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七腾机器人”、“标的公司│
│ │”)签署《投资合作框架协议》。公司以不高于人民币6300万元(最终对价结合标的公司最│
│ │新一轮融资估值协商确定)受让朱冬持有海之驰40.00%的合伙份额从而间接持有标的公司1.│
│ │5148%的股权。 │
│ │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本次交易涉及的标的资产的过户事宜已办理完毕,公司当前通过直│
│ │接和间接的方式合计持有标的公司100%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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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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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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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成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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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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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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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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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四川多克特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曾持股子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浙江浙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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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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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溯测计量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上海成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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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北京实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上海成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出租房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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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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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英柏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四川多克特生态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曾持股子公司5%以上股权的股东受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浙江浙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上海成橙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北京实农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上海溯测计量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浙江浙海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子公司持有其股权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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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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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上海安鼎豫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李小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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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营销中心负责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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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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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
│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人民币240万元认缴上 │
│ │海上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上检”或“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40万元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40%的股权。 │
│ │ 同时,公司关联自然人李小伟先生拟以人民币30万元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0万元│
│ │,公司关联法人上海安鼎豫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鼎豫”)拟以人民币180 │
│ │万元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80万元,分别占本次交易完成后上海上检5%和30%的股权。│
│ │ (二)关联交易情况及审议程序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鉴于李小伟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副总经 │
│ │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安鼎豫实际控制人李宏伟先生为李小伟先生的兄弟,因此,安鼎豫│
│ │为公司关联法人。本次对外投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
│ │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
│ │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本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李小伟,男,身份证号码:4105221977********,李小伟先生现任公司营销中心│
│ │负责人。李小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5,350股,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间接持有公│
│ │司股份100,000股。李小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
│ │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鉴于李小伟先生过去│
│ │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小伟先生不属│
│ │于失信被执行人。 │
│ │ (二)上海安鼎豫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
│ │ 与公司关联关系:安鼎豫实际控制人李宏伟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李小伟先生的兄弟,│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安鼎豫为公司关联法人。 │
└──────┴────────────────────────────────────────┘
┌──────┬────────────────────────────────────────┐
│公告日期 │2025-10-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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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尹炳奎、邹艳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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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关联自然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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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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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一)交易基本情况 │
│ │ 公司于2025年10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
│ │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及自筹资金收购上海洁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少数股东权益暨│
│ │关联交易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剩余超募资金5,279.57万元和自筹资金5,820.43万元,合计│
│ │人民币11,100.00万元收购尹炳奎先生、邹艳萍女士、上海洁泾合计持有的上海洁壤53.9007│
│ │%股权。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直接持有上海洁壤的股权将由46.0993%增至100.00%,该事项│
│ │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 │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基于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公司认定尹炳奎先生、 │
│ │邹艳萍女士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股权收购事项构成关联交易,但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
│ │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本次收购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公│
│ │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此次收购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与此次收购│
│ │相关的手续及文件。 │
│ │ (二)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
│ │ 1、本次交易的必要性分析 │
│ │ (1)、从业务协同角度出发,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进一步整合在土壤及地下水检测与土 │
│ │壤修复治理领域的资源,发挥协同效应,增强公司在环境综合治理领域的服务能力,巩固并│
│ │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 │
│ │ (2)、从财务角度出发,本次收购有利于公司优化资源配置,全面提升子公司利润贡献 │
│ │水平,提升整体盈利能力与归母净利润水平,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的长远利益。 │
│ │ (3)、本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可全面加强对上海洁壤的经营管理与决策效率,有助于理 │
│ │顺股权结构,减少关联交易及潜在治理矛盾。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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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朴检测技│上海实朴智│ 1.37亿│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术(上海)│创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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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朴检测技│上海实朴智│ 742.04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否 │否 │
│术(上海)│创科技有限│ │ │ │ │保证 │ │ │
│股份有限公│公司 │ │ │ │ │ │ │ │
│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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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重大事项】
──────┬──────────────────────────────────
2026-07-07│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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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6日与皓玥资
本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皓玥资本”)、星宸无限(上海)航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星宸科技”)共同发起设立星宸(上海)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定的名称为准,以下简称“星宸投资”、“合伙企业”、“基金”)。
2、本次投资事项尚需进行工商登记、基金备案等事项,具体的实施内容和进度尚存在不
确定性,可能存在因资金募集不到位、备案未获通过等原因导致基金最终不能设立的风险。
3、基金具有投资周期长,流动性较低等特点,本次投资存在回收期较长、短期内不能为
公司贡献利润的风险。
4、基金在运作过程中可能受宏观经济、行业周期、投资标的、交易方案等多种因素的影
响,如果不能对投资标的及交易方案进行充分有效的投前论证及投后管理,将面临投资失败及
基金亏损的风险。
5、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交易无
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
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一、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的概述
为进一步落实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拓宽投资渠道,持续提升公司可持续发展能力,公司
于2026年7月6日与专业投资机构皓玥资本、星宸科技共同投资设立星宸投资。星宸投资认缴出
资总额为10100万元人民币,公司拟以自筹资金6000万元人民币出资,出资金额占合伙企业认
缴出资总额的59.41%。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
事会及股东会审议。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办理此次交易的所有后续事项,并签署与
此次交易相关的手续及文件。
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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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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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1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并于2026年6月29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
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
>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相关议
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相关公告。根据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
况公告如下:
一、开立证券交易账户的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的证券账户已经开立完成。具体情况如下
:
1、账户名称: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
2、账户号码:0899556560
3、开户时间:2026年7月6日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公司2026年员工持股计划尚未持有公司股票。公司将关注本次员工
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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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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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6年7月2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本次授予1,049.7045万股限制性股票,约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
告时公司股本总额12,000.00万股的8.7475%,其中授予第一类限制性股票909.0645万股,约占
授予时公司股本总额的7.5755%,授予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40.6400万股,约占授予时公司股本
总额的1.1720%。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第一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40.00元/股,第二类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为55.00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一类限制性股票和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6年第
二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
次授予日为2026年7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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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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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6月
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6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34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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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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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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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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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29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
29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34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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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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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3日(星期三)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6年5月
13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34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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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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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5月13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
26年5月29日(星期五)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会(以下简称“股东会”),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9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9日
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5月29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2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公司全体股东。上述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股东会,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以书
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并参加表决,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34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3A
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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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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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若公司未满足下述业绩考核目标的,则
所有激励对象对应考核当年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均不得归属或递延至下期归属,并作废失效
。
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考核年度为2023-2025年三个会计年度,每个会计年
度考核一次。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的净利润为-5836.44万元(剔除股份支付费用的影响),2025年度净利润增长率为-29.90
%,未达到上述规定的业绩考核指标,首次授予部分的第三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未成就,董事
会同意对本次25名首次授予部分激励对象第三个归属期不得归属的90.8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
作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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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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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实谱投资于2026年2月9日和子呈基金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实谱投资拟
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子呈基金合计转让公司股份10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000%(占剔
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8.6323%)。
根据实朴检测截至2026年2月6日股票交易情况,本次股份转让的最终价格为人民币33.24
元/股,本次股份转让总价为人民币339048000.00元,子呈基金本次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其
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2月1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
的《关于控股股东拟协议转让公司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
二、协议转让股份完成过户登记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
确认书》,并于2026年4月27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完毕协议转
让过户手续,取得《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合计过户股份数量10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5000%,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完成后,转让方实谱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为丽、上海宜实、杨
进先生、吴耀华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4373642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36.4470%,实谱投
资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受让方子呈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0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8.50
00%,成为公司第三大股东。本次协议转让股份过户登记前后。
三、其他说明
1、本次股份协议转让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受让方子呈基金承诺在转让完成后的12个月内不减持本次协议转让所
受让的公司股份。
3、本次权益变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
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受让方子呈基金亦不参
与公司经营管理。
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除签署的《股份转让协议》外,转让方与受让方之间不存在任何其
他形式的附加安排,包括但不限于股份回购、对赌协议、委托持股、利益输送、合作经营、投
票协议、融资支持或其他可能影响公司控制权判断的协议或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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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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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担保情况概述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全票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
公司2026年度提供担保额度合计不超过人民币(或等值外币)30000万元,公司及子公司可在
授权期限内针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公司(含现有、新设立或通过收购等方式取得)的实际业
务发展需求,在担保额度内调剂使用。担保情形包括:公司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提供
担保、合并报表范围内各级子公司之间相互提供担保。
上述担保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担保额度的有效期为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决
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实施相关事宜,并授权公司
董事长签署相关协议或文件,授权有效期与上述额度有效期一致。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
使用。在不超过上述担保额度的情况下,具体担保事项无需再逐项提请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
议批准。
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担保事项的预计发生额,尚未签署相关协议。实际担保发生时担保金
额、担保期限、担保费率等内容,由公司及相关子公司与金融机构在以上额度内共同协商择优
确定,并签署相关合同,相关担保事项以正式签署的担保文件为准,上述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
可循环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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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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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议案》,公司决定于2026年5
月13日(星期三)14:30以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下简
称“股东会”),根据有关规定,现将本次会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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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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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情况概述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
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
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公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
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
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判断存在可能发生减值的迹象,确定了需计提的减值准备。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计提
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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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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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
如下:
为满足公司日常经营与业务发展资金需求,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计不超过人民币7亿元的
银行融资额度,用于(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贷款、并购融资、保函、信用证、承兑汇票、票据
贴现、保理等方式融资。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在授信额度
内以合作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的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
来合理确定,各银行实际授信额度可在总额度范围内相互调剂。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
使用。在总授信额度内,凡公司向合作银行申请信贷业务无论金额大小,均视同按《公司章程
》经过相关决策程序同意,无需每笔出具相关决策文件。
为确保融资需求,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在上述授信额度内全权代表公司签署
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各项法律文件。
本次授权有效期限为: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授信有效期限内,授信
额度可循环使用,单笔用款的最终还款日不受前述期限限制。
以上授信额度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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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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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
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现将相关情况公告
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2026年12月31日。
三、2025年度薪酬情况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情况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薪酬或津贴执行情况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
告》全文之“第四节公司治理、环境和社会——四、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情况:3.董事、高级
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四、2026年度薪酬方案
1、董事薪酬方案
(1)非独立董事:2026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薪酬根据其本人在公司所任具体职
务的情况,按照公司薪酬制度确定,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2)独立董事:独立董事采取固
定津贴的形式在公司领取报酬,津贴标准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
2、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组成,对标行业、匹配市场的基本原则确定薪
酬标准,按其在公司实际任职岗位薪酬标准执行,并与公司经营业绩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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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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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
配方案预案为:公司2025年度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
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
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的内容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
净利润为-68001945.79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1232365.68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
并报表未分配利润-119129282.85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52185918.74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
股本基数为120000000股。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经
营情况和未来发展需要,经董事会讨论,2025年度公司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
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2、本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公司2025年度未进行利润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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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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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公司
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已经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1、基本信息
中兴华成立于1993年,2000年由国家工商管理总局核准,改制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2009年吸收合并江苏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更名为“中兴华富华会计师事务所有
限责任公司”。2013年公司进行合伙制转制,转制后的事务所名称为“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0号院1号楼南楼20层。首席合伙人李尊
农,执行事务合伙人李尊农、乔久华。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中兴华合伙人数量212人、注册会计师人数108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
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532人。3、业务规模
为本公司相同行业上市公司提供审计的客户家数为5家。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
讼:在青岛亨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被判定在20%
的范围内对亨达公司承担责任部分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上述案件已完结,且中兴华已按期履行
终审判决,不会对中兴华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5、诚信记录
近三年中兴华所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7次、行政监管措施17次、自律监
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43名从业人员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5人次、行
政监管措施34人次、自律监管措施11人次、纪律处分6人次。1、项目组人员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基本信息如下: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闻国胜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于1996年成为中
国注册会计师,自1999年开始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业经历:自200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等证券服务业务,2007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年来为宏
盛股份(603090)、中天科技(600522)、五洋自控(300420)、磁谷科技(688448)、维维
股份(600300)、实朴检测(301228)中裕科技(871694)等上市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
计服务。签字注册会计师:周晓银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经历:于2018年成为
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4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2022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年来为磁谷科技(688448)、维维股份(600300)、实
朴检测(301228)、华冶科技(839759)等上市和挂牌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签
字注册会计师:陈江飞先生,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经历:于2017年成为中国注册会
计师,自2019年起参与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业务,2022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20
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年来为磁谷科技(688448)、实朴检测(301228)等上市
公司提供年度审计及内控审计服务,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施兴凤女士,具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资格,从业经历:于2011年成为
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09年起从事上市公司审计等证券服务业务,2019年开始在中兴华执业,
于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复核服务;近年来为哈森股份(603958)、力源科技(688565)、
麦澜德(688273)、中裕科技(871694)等上市和挂牌公司提供年报复核服务。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
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
、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3、独立性
4、审计收费
公司审计收费定价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等因素,综合考虑参与公司年报审计工
作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并参照市场公允价格协商确定。2025年度公司财务
审计费用为人民币110万元,2025年度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人民币30万元。2026年度,董事会
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的审计范围、审计费用定价原则与会
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审计费用并与其签署相关协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中兴华提供
的相关材料,认为中兴华具备足够的独立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良好
,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满足公司2026年度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续聘中兴华
有利于保障或提高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质量,有利于保护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尤其是中
小股东利益。我们同意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
议案提交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三次
会议,以同意5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
公司续聘中兴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20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
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并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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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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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以现金方式收购四川
中环联蜀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环联蜀”)81%的股权。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
创业板相关规定,现将中环联蜀2025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说明如下:
一、交易情况概述
公司于2025年4月22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收购四川中环
联蜀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81%股权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人民币5265.00万元收购成都众
智泰鼎环保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众智泰鼎”)持有的中环联蜀81%的股权
。
2025年6月27日,中环联蜀已完成上述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手续。本次工商登记完成后
,中环联蜀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4月24
日、2025年7月1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收购四川中环联
蜀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81%股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关于收购四川中环联
蜀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81%股权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48)。
二、业绩承诺情况
甲方(受让方):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乙方(转让方):成都众智泰鼎环
保工程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丙方(标的企业):四川中环联蜀环境咨询服务有限公司根据公
司与交易对方签订的《股权转让协议》约定:
乙方承诺,标的企业2025、2026和2027三个会计年度(业绩承诺期)的净利润分别达到45
0、550和650万元。
业绩承诺期内,单个会计年度净利润的实现额低于承诺额的,由乙方在标的企业该年度财
务报告披露后10个工作日内予以甲方“业绩差额补偿”(不计入标的企业完成的业绩),业绩
差额补偿额=(该会计年度净利润承诺额-实现额)×81%;(甲方直接自应付乙方当期股权转
让价款中扣除相应金额)。承诺期三年到期平均净利润的实现额低于承诺额的,乙方在标的企
业2027年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10个工作日内,按如下计算公式确认并予以甲方“估值调整补偿
”。(甲方直接自应付乙方第四期股权转让价款中扣除相应金额,不足扣除的部分乙方应另行
筹集资金并在标的企业2027年年度财务报告披露后30个工作日内支付给甲方)估值调整补偿额
=(承诺期三年承诺净利润合计值÷3-三年平均净利润实际值)×(标的企业全部股权整体估
值÷三年平均净利润承诺值)×81%。
标的企业业绩承诺期内超额完成承诺业绩的,或者业绩承诺期满或提前终止后超额完成预
算业绩的,超额部分提取50%,作为对管理团队的奖励,由总经理决定分配方案进行分配。
三、业绩承诺完成情况
经中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关于中环联蜀2025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
况的说明》(中兴华报字(2026)第00000474号),2025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
损益后的净利润为5071457.68元,2025年度业绩承诺金额为4500000.00元,中环联蜀已完成20
25年度业绩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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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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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捐赠情况概述
为回馈母校复旦大学并支持其教育事业发展,共同促进融合发展与学科创新,助力复旦创
业精神薪火相传,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朴检测”)
董事长、总经理杨进先生通过其控制的实谱(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谱投资
”)向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捐赠其间接持有的22.80万股公
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董事长、总经理无偿捐赠公司部分股份的公告》。
四、其他说明
1、本次捐赠股份事项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
管理暂行办法》《上市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
人员减持股份》《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南》等相关法律、法规及
规范性文件的规定。2、杨进先生未在基金会担任任何职务,与基金会不属于一致行动人。
3、本次捐赠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
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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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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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17日披露了《
关于公司员工增持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尹炳奎先生基于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自2025年12月17日起6个月内,以自
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
币8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
2、截至2026年3月11日,尹炳奎先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增持公司股票248,8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0.2106%),累计增持金额
9,703,489.17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收到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尹炳奎先生出具的《关于完成增持公司股
份计划的告知函》,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
等相关规定。
一、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尹炳奎先生。
2、持有公司权益情况:本次增持前,尹炳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除本次增持计划外,增持主体在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12个月内无其它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披露之日前6个月内,增持主体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尹炳奎先生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结合对公
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计划自2025年12月17日起6个月内,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
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且不超过
人民币1,200万元,本次增持计划不设置增持股份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5年12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员工增持
公司股份计划的公告》。
三、增持计划完成情况
2025年12月17日至2026年3月10日,尹炳奎先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增持公司股份248
,8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股本的0.2106%,增持金额为9,703,489.17元(不含
交易费用),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四、其他说明
1、本次增持计划及实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
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0号——股份变动管理》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2、尹炳奎先生在实施
增持计划过程中,已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权益变动及股票买卖
敏感期的相关规定,未发生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本次增持实施情况
与此前已披露的意向、承诺及增持计划一致,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毕。
3、增持计划的实施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具备上市条件,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
化。
4、尹炳奎先生将严格遵守在增持计划完成后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所持有公司股份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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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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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朴检测”、“上市公
司”)控股股东实谱(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谱投资”)拟将持有的实朴检
测非限售条件流通股10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000%(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中183895
5股后的比例为8.6323%),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转让给上海子呈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代表
“子呈-鑫科锐进5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基金编号STP716)(以下简称“子呈基金”)。本
次协议转让完成后,子呈基金持有公司股份10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000%。
2、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不触及要约收购,不构成关联交易。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更。
3、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需各方严格按照协议约定履行相关义务及经深圳证券交易所进
行合规性确认后方能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办理股份协议转让过户手续
。
4、本次协议转让事项基于受让方子呈基金从传统产业资本向高潜力新兴领域转型的战略
选择,以及对公司长期发展价值和公司管理团队的认可。子呈基金将发挥其在资本领域的专业
管理能力,与上市公司协同优势资源,共同推动公司在检测领域的高质量发展,创造更大的经
济效益和社会价值。
5、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受让方承诺自本次协议转让的股份完成过户登记之日起12个月内,
子呈基金不以任何方式减持通过本次交易取得的股份。
6、本次协议转让股份事项是否能够最终完成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密切关注本次协议
转让事项的进展情况,并督促交易各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
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协议转让暨权益变动情况概述
公司近日收到实谱投资的通知,获悉其与子呈基金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约定实谱投
资拟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子呈基金合计转让公司股份10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8.5000%(
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8.6323%)。根据协议签署日前1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
易情况,本次股份转让的最终价格为人民币33.24元/股,本次股份转让总价为人民币33904800
0.00元,子呈基金本次受让股份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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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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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未经注册会计师预审计。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
进行了初步沟通,双方不存在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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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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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投资基本情况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以人民币240万元认缴上海
上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上检”或“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240万元,本
次交易完成后,公司将持有标的公司40%的股权。同时,公司关联自然人李小伟先生拟以人民
币30万元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30万元,公司关联法人上海安鼎豫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安鼎豫”)拟以人民币180万元认缴标的公司新增注册资本180万元,分别占本次
交易完成后上海上检5%和30%的股权。
(二)关联交易情况及审议程序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规定,鉴于李小伟先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副总经理
,为公司关联自然人。安鼎豫实际控制人李宏伟先生为李小伟先生的兄弟,因此,安鼎豫为公
司关联法人。本次对外投资构成与关联方共同投资。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
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事项已经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本
次交易事项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交易事项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司营销中心负责人。李小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票25350股,通过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
划间接持有公司股份100000股。李小伟先生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鉴于李小伟先
生过去十二个月内曾担任公司副总经理,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李小伟先生
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二)上海安鼎豫质量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120MA1HWHJE0D
2、成立时间:2020年04月21日
3、注册资本:100万元人民币
4、法定代表人:李宏伟
5、登记机关:奉贤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6、注册地址:上海市奉贤区明城路1088弄7号1-2层
7、经营范围:许可项目:检验检测服务;认证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
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环保咨询服务;运行效能评估服务;节能管理服
务;实验分析仪器销售;仪器仪表销售;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机械设备销售;第一类医疗
器械销售;电子产品销售(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10、与公司关联关系:安鼎豫实际控制人李宏伟先生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李小伟先生的兄弟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安鼎豫为公司关联法人。
11、是否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否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根据北方亚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拟增资涉
及的上海上检检测技术有限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北方亚事评报字[2026]第
01-0010号),在评估目的、评估假设与限制条件下,经资产基础法评估,得到被评估单位股
东全部权益于评估基准日的市场价值评估结论:
截至评估基准日2025年11月30日,在持续经营条件下,上海上检申报的总资产账面价值91
.09万元,评估值91.11万元,评估增值0.02万元,增值率0.02%。总负债账面价值208.31万元
,评估值208.31万元,无增减值变动。净资产账面价值-117.22万元,评估值-117.20万元,评
估增值0.02万元,增值率0.02%。上海上检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117.20万元,评估增值0.02万
元,增值率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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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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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委托银行等金
融机构进行风险可控的投资理财或者购买其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
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
高风险投资;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3.2亿元(含本数,下同);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形
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现金管理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使
用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
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
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本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资金,在确保不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的
前提下,公司及子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计划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实现
公司及子公司资金的保值增值。本次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资金使用安排合
理。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及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3.20亿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
效期为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时点的现金管理金额(含前述投资
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
(三)投资品种
为控制风险,公司及子公司进行现金管理购买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为能提供保本承诺的金
融机构,产品品种为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短期(不超过1年)、有保本约定的理财产品(包
括但不限于结构性存款、协定存款、通知存款、定期存款、大额存单、收益凭证等),产品收
益分配方式根据公司与产品发行主体签署的相关协议确定,且该理财产品不得用于质押。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
司财务部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内有效。
(五)资金来源
本次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为公司暂时闲置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投资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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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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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
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进行股份回购,该部分回购的股份拟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
激励。本次回购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均包含本数),回购
价格不超过人民币22.46元/股(含)。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本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于2025年8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第二期)价格上限的议案》,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将由不超过人民币22
.46元/股(含)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3.2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1月8
日、2025年1月13日、2025年8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
于回购股份方案(第二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3)、《回购报告书(第二期)》(
公告编号:2025-004)、《关于调整回购股份(第二期)价格上限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58)。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已达到总股本的1%,且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已届
满并实施完毕。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
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一的
,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的
,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披露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实施情况
1、2025年1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42400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的股份)的比例为0.04%,最高成
交价为11.87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8元/股,支付的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558.00元(不含
印花税、交易佣金等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月13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
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第二期)的公告》。
2、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
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回购期间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
展情况。公司已及时履行了回购进展的信息披露义务,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
cninfo.com.cn)披露的回购股份实施进展公告。
3、公司实际回购期间为2025年1月8日至2026年1月7日。截至2026年1月7日,公司累计通
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120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023%,
最高成交价为38.80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78元/股,支付的总金额为31951202.00元(不含
交易费用)。至此,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期限届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
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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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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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29日召开第三届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
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
个锁定期已于2025年12月25日届满。根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相关规定,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
员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本次解锁比例为本次员工持股计
划持股总数的30%,解锁标的股票数量为60.0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50%。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
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9月9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
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
(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4年9月25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
》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3、2024年12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次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
设立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的议案》《关于选举
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授权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
员会办理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
4、2024年12月26日,公司收到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下发的《证券
过户登记确认书》,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所持有的2,000,000股公司股票已于2024年12月25
日通过非交易过户形式过户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专用证券账户,过户价格为5.85元/股。
5、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关于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暨解锁条件成就的议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认为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已经成就。
二、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解锁条件成就的说明
根据《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存续期为60个月,所获标的股票分三期解锁,锁定期分别为12个月、24个月
、36个月,均自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且公司公告最后一笔标的股票
过户至本员工持股计划名下之日起计算,各锁定期满后,本员工持股计划所持股票权益将依据
对应考核年度公司业绩考核目标达成情况及个人绩效考核结果分配至持有人,每期解锁比例分
别为30%、30%、40%。
三、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第一个锁定期届满后的后续安排
根据公司《持股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员工持股计划锁定期届满后,由管理委
员会陆续变现持股计划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或者由管理委员会
向证券登记结算机构提出申请,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将标的
股票过户至持有人个人账户,由个人自行处置。如受法律法规限制无法过户至个人账户的,由
管理委员会统一变现该部分资产,并按持有人所持份额的比例,分配给持有人。
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将严格遵守市场交易规则,遵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
称“深交所”)关于股票买卖相关规定,在下列期间不得买卖公司股票:
(1)公司年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公告前15日内,因特殊原因推迟公告日期的,自原公告
日前15日起至最终公告日;
(2)公司季度报告、业绩预告、业绩快报公告前5日内;
(3)自可能对本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发生之日或者
进入决策程序之日至依法披露之日;
(4)中国证监会及深交所规定的其他期间;
(5)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买卖公司股票的情形;
(6)如未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规范性文件发生变化,以新要求为准。
在本员工持股计划有效期内,如果《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中对上述期间的有关规定发生了变化,则上述敏感期应当符合修改后的《
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四、其他说明
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进展情况,并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
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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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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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尹炳奎先生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
展前景的信心,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
以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增持公司
股份,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200万元。
2、本次增持计划未设定增持股份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结合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
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3、相关风险提示:本次增持计划可能存在因资本市场情况发生变化,或因增持所需资金
未能及时到位等因素导致增持计划延迟实施或无法实施的风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尹炳奎先生出具的
《关于股份增持计划的告知函》,尹炳奎先生计划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增持公司股份
,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200万元,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增持主体:公司董事长特别助理尹炳奎先生。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炳奎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3、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前12个月内,尹炳奎先生未披露过增持计划。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尹炳奎先生基于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以及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
信心,结合对公司股票价值的合理和独立判断,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本次增持股份的金额:拟增持金额不低于人民币800万元,不高于人民币1200万元,增
持所需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3、本次拟增持股份的价格:本次增持价格将不设置价格区间。增持主体将根据公司股票
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增持计划。
4、本次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本公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除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
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准增持的期间之外)。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如遇公司股票停牌,增持
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本次增持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
。
6、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7、本次增持股份锁定安排:自本次增持计划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减持公司股份。
8、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公司股份,并将在上述实施期限
内完成增持计划,并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卖股份、短线交易等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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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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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捐赠股份情况概述
2025年12月3日,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收到控股股
东实谱(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谱投资”)通知,为回馈母校复旦大学并支
持其教育事业发展,共同促进融合发展与学科创新,助力复旦创业精神薪火相传,公司董事长
、总经理杨进先生通过其控制的实谱投资向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以下简称“基金会
”)捐赠其间接持有的22.80万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股票,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9%。
捐赠方与受赠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包括但不限于控制关系、投资关系、重大影响以及
其他任何利益或利害关系等,亦不存在以委托持股、信托持股或其他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持有
对方股份或权益的情况,不存在合伙、合作、联营等其他经济利益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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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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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28日(星期五)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2025年11
月28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28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上海市闵行区中春路1288号34号楼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会
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4、召集人: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
5、主持人:公司董事长杨进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有
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
有关规定。
7、会议的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2人,代表股份5387752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4926%。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3人,代表股份53735020股,
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45.3723%。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9人,代表股份1425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3%。
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425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3%。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0人,代表股份0股,占公
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9人,代表股份1425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203%。
(2)出席或列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见证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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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股权质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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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朴检测技术(上海)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实谱
(上海)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实谱投资”)的通知,获悉其对所持有的公司股份办
理了解除质押手续。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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