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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康医疗(301235)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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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235 华康医疗 更新日期:2025-01-22◇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2-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湖北菲戈特医疗科技│ ---│ ---│ 100.00│ ---│ 920.41│ 人民币│ │有限公司 │ │ │ │ │ │ │ └─────────┴─────┴─────┴─────┴─────┴──────┴──────┘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和│ 1.60亿│ ---│ 1.60亿│ 100.00│ 0.00│ ---│ │偿还银行贷款 │ │ │ │ │ │ │ ├─────────┼──────┼─────┼─────┼─────┼─────┼──────┤ │技术研发中心升级项│ 9935.38万│ 82.86万│ 4019.93万│ 40.46│ 0.00│ 2024-04-14│ │目 │ │ │ │ │ │ │ ├─────────┼──────┼─────┼─────┼─────┼─────┼──────┤ │营销及运维中心建设│ 5508.46万│ 147.15万│ 5508.46万│ 100.00│ 0.00│ 2024-02-16│ │项目 │ │ │ │ │ │ │ ├─────────┼──────┼─────┼─────┼─────┼─────┼──────┤ │华康医疗洁净技术及│ 2.00亿│ ---│ 2.00亿│ 100.00│ 0.00│ 2024-03-31│ │智慧医疗研究院建设│ │ │ │ │ │ │ │项目 │ │ │ │ │ │ │ ├─────────┼──────┼─────┼─────┼─────┼─────┼──────┤ │医疗净化系统集成项│ 1.80亿│ 41.87万│ 1.25亿│ 69.37│ 0.00│ 2025-06-30│ │目建设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2.50亿│ ---│ 2.50亿│ 100.00│ 0.00│ ---│ ├─────────┼──────┼─────┼─────┼─────┼─────┼──────┤ │尚未决定用途的超募│ 506.44万│ ---│ ---│ ---│ ---│ ---│ │资金 │ │ │ │ │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4-12-19 │ ├──────┼────────────────────────────────────────┤ │关联方 │华平祥晟(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12-19 │ ├──────┼────────────────────────────────────────┤ │关联方 │华平祥晟(上海)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为其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方购买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4-06-22 │ ├──────┼────────────────────────────────────────┤ │关联方 │谭平涛、胡小艳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公司控股股东的配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投资 │ ├──────┼────────────────┴──────┴────────────────┤ │交易详情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 │ │第十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外投资设立合资公司并接│ │ │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在提交董事会│ │ │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三次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董事同意通过。│ │ │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战略规划和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完善产业布局,拓宽公司医疗设备及耗材│ │ │市场,公司拟与武汉光谷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谷健康投”)共同投资设立│ │ │合资公司武汉光谷大健康医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以下简称“目标公司”或“合资│ │ │公司”,最终以工商登记部门登记为准)。该合资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 │ │ │中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认缴出资人民币8000万元,持股比例为80.00%。光谷健康投认缴出资│ │ │人民币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00%。 │ │ │ 光谷健康投与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董监高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可能或已经造│ │ │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鉴于本次交易涉及潜在的股权回购义务,公司承诺发生协议约定的情形时受让光谷健康│ │ │投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同时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承诺对公│ │ │司在投资协议下的股权回购价款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构成关联交易。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 │ │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 │ │ 1、交易对方基本信息 │ │ │ 企业名称:武汉光谷健康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 │ │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注册资本:250000万元人民币 │ │ │ 企业地址: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高新大道666号光谷生物城C5栋 │ │ │ 法定代表人:林枫 │ │ │ 成立日期:2020年10月28日 │ │ │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企业│ │ │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 │ 2、经查询,光谷健康投不是失信被执行人,与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 │ │ │上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 │ │ │ 三、合资公司的基本情况 │ │ │ 1、公司名称:武汉光谷大健康医疗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 │ │ │) │ │ │ 2、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 │ │ 3、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 │ │ 4、注册地: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 │ │ │ 四、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对公司在投资协议下的股权回购价款支付义务承担连带责任│ │ │的说明 │ │ │ 1、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谭平涛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直接持有公司的│ │ │44.23%股份。 │ │ │ 胡小艳女士,谭平涛先生的配偶,中国国籍,为公司股东,直接持有公司的2.96%股份 │ │ │,实际控制人之一。 │ │ │ 2、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为公司潜在回购义务承担连带 │ │ │责任,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本次交易按照市场规则进行,符合有关法律│ │ │、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 ┌──────┬────────────────────────────────────────┐ │公告日期 │2024-04-27 │ ├──────┼────────────────────────────────────────┤ │关联方 │谭平涛、胡小艳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公司股东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对外担保 │ ├──────┼────────────────┴──────┴────────────────┤ │交易详情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 │ │第十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 │ │合授信额度及接受关联方担保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事│ │ │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第二次专门会议审议,并经全体独立│ │ │董事同意。保荐机构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 │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 │ │ 一、本次关联交易概述 │ │ │ 根据公司发展战略规划,为满足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保│ │ │障公司稳健运营,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含本数)的综合 │ │ │授信额度,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为上述综合授信额度提供连│ │ │带责任担保,公司不提供反担保且免于支付担保费用。 │ │ │ 综合授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借款、银行承兑汇票、保函、票据、开立国际信用│ │ │证、开立国内信用证和贸易融资等授信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 │ │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确定。 │ │ │ 融资担保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的担│ │ │保、公司固定资产抵押担保、公司应收账款质押担保等。 │ │ │ 上述授信总额及担保事项最终以相关各家银行等金融机构实际审批为准,各银行实际授│ │ │信额度及担保金额可在上述额度范围内的公司及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上述担保事项的具体│ │ │担保期限以与相关银行签订的担保协议为准,公司及子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有效期│ │ │内、担保额度内连续、循环使用。 │ │ │ 上述授信额度的申请期限为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年。授权董事长及 │ │ │董事长授权代表全权负责相关业务的审批和办理及相关协议、合同等法律文件签署等事宜。│ │ │在上述授信及担保额度范围内,无须另行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 │ │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本│ │ │次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有关部门│ │ │批准。 │ │ │ 二、关联关系情况说明 │ │ │ 1、谭平涛先生,中国国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之一、董事长,直接持有公 │ │ │司的44.23%股份。 │ │ │ 2、胡小艳女士,谭平涛先生的配偶,中国国籍,为公司股东,直接持有公司的2.96%股│ │ │份,实际控制人之一。 │ │ │ 同时,谭平涛先生持有员工持股平台武汉康汇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 │康汇投资”)48.93%的财产份额,胡小艳女士持有康汇投资0.49%的财产份额并担任康汇投 │ │ │资执行事务合伙人,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通过康汇投资间接控制公司481.54万股股份,│ │ │占公司总股本的4.56%。谭平涛先生及其配偶胡小艳女士合计控制公司股份总数为5,464.81 │ │ │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1.75%,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 │ │ 经查谭平涛先生、胡小艳女士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具备对上述关联交易的履约能力。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谭平涛 1200.00万 11.36 25.69 2024-12-16 胡小艳 300.00万 2.84 96.04 2024-12-16 ───────────────────────────────────────────────── 合计 1500.00万 14.20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4-12-16 │质押股数(万股) │12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5.69 │质押占总股本(%) │11.36 │ ├────────┼──────────────┴────────┴──────────────┤ │股东名称 │谭平涛 │ ├────────┼──────────────────────────────────────┤ │质押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12日谭平涛质押了1200.0万股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4-12-16 │质押股数(万股) │3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96.04 │质押占总股本(%) │2.84 │ ├────────┼──────────────┴────────┴──────────────┤ │股东名称 │胡小艳 │ ├────────┼──────────────────────────────────────┤ │质押方 │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4-12-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4年12月12日胡小艳质押了300.0万股给云南国际信托有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06-30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武汉华康世│湖北菲戈特│ ---│人民币 │--- │--- │--- │未知 │否 │ │纪医疗股份│ │ │ │ │ │ │ │ │ │有限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2-27│其他事项 ──────┴──────────────────────────────────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 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4〕220号文同意注 册。华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保荐人(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 销商)。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简称为“华医转债”,债券代码为“123251”。 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规模为75000.00万元,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共计7500000张,按面 值发行。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0日(T-1日)收 市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5 000.00万元的部分由保荐人(主承销商)包销。 一、本次可转债原股东优先配售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的缴款工作已于2024年12月23日(T日)结束。根据深交所提供 的网上优先配售数据,最终向原股东优先配售“华医转债”总计5335781张,即533578100.00 元,占本次可转债发行总量的71.14%。 二、本次可转债网上认购结果 本次发行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的网上认购缴款工作 已于2024年12月25日(T+2日)结束。本公告一经刊出即视同向已参与网上申购并中签且及时 足额缴款的网上投资者送达获配通知。 根据深交所和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提供的数据,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对本次可 转债网上发行的最终认购情况做出如下统计: 1、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2128203 2、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金额(元):212820300.00 3、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张):36007 4、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金额(元):3600700.00 ──────┬────────────────────────────────── 2024-12-25│其他事项 ──────┴──────────────────────────────────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医疗”、“发行人”或“公司”)和华 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或“保荐人(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 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 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 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3〕10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 —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2022〕73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修订)》(深证上〔2024〕398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 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华医转债”或“可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0日(T-1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请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1、网上投 资者申购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本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12月25日(T+ 2日)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 者认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 担。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 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 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 发行原因,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 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由保荐人(主承销商)以余额包销的方式承销,对认购金额不 足75000.00万元的部分承担余额包销责任,包销基数为75000.00万元。主承销商根据网上资金 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即原则 上最大包销金额为225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启 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如 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额 ,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注册文件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存 托凭证、可转债及可交换公司债券网上申购。 放弃认购情形以投资者为单位进行判断。放弃认购的次数按照投资者实际放弃认购的新股 、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可交换公司债券累计计算;投资者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其任 何一个证券账户发生放弃认购情形的,放弃认购次数累计计算。不合格、注销证券账户所发生 过的放弃认购情形也纳入统计次数。 企业年金账户以及职业年金账户,证券账户注册资料中“账户持有人名称”相同且“有效 身份证明文件号码”相同的,按不同投资者进行统计。 根据《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公告》,发 行人与本次发行的保荐人(主承销商)于2024年12月24日(T+1日)主持了华医转债网上发行 中签摇号仪式。摇号仪式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有关单位代表的监督下进行,摇号结 果经广东省深圳市罗湖公证处公证。 ──────┬────────────────────────────────── 2024-12-24│其他事项 ──────┴────────────────────────────────── 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康医疗”、“发行人”或“公司”)和华 英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主承销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 与承销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08号〕)、《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证监会 令〔第206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深证上〔202 3〕101号)、《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5号——可转换公司债券》(深证上 〔2022〕731号)和《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 年修订)》(深证上〔2024〕398号)等相关规定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 称“华医转债”或“可转债”)。 本次向不特定对象发行的可转债将向发行人在股权登记日2024年12月20日(T-1日)收市 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 的原股东实行优先配售,原股东优先配售后余额部分(含原股东放弃优先配售部分)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网上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发行。 参与网上申购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公告及深交所网站(www.szse.cn)公布的相关规定 。 本次发行在发行流程、申购、缴款和投资者弃购处理等环节的重要提示如下:1、网上投 资者申购本次发行的可转债中签后,应根据《武汉华康世纪医疗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 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中签号码公告》履行缴款义务,确保其资金账户在2024年12月25日(T+2日 )日终有足额的认购资金,投资者款项划付需遵守投资者所在证券公司的相关规定。投资者认 购资金不足的,不足部分视为放弃认购,由此产生的后果及相关法律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根据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的相关规定,放弃认购的最小单位为1张。网上投资者放弃认购的 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 2、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申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或 当原股东优先认购和网上投资者缴款认购的可转债数量合计不足本次发行数量的70%时,发行 人及主承销商将协商是否采取中止发行措施,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果中止发行,公告中止 发行原因,并在注册批文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中止发行时,网上投资者中签可转债无效且不登记至投资者名下。 本次发行认购金额不足75000.00万元的部分由主承销商包销,包销基数为75000.00万元。 主承销商根据资金到账情况确定最终配售结果和包销金额,主承销商包销比例原则上不超过本 次发行总额的30%,即22500.00万元。当实际包销比例超过本次发行总额的30%时,主承销商将 启动内部承销风险评估程序,并与发行人协商一致后继续履行发行程序或采取中止发行措施。 如确定继续履行发行程序,主承销商将调整最终包销比例,全额包销投资者认购金额不足的金 额,并及时向深交所报告;如确定采取中止发行措施,主承销商和发行人将及时向深交所报告 ,公告中止发行原因,并将在注册文件有效期内择机重启发行。 3、网上投资者连续12个月内累计出现3次中签但未足额缴款的情形时,自结算参与人最近 一次申报其放弃认购的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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