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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顺科技(301237)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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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237 和顺科技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3-14│ 56.69│ 10.18亿│ └───────────┴───────────┴───────────┴───────────┘ 【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 4.36亿│ ---│ 4.11亿│ 100.00│-5383.89万│ 2024-05-10│ │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 │永久补流流动资金 │ ---│ 9924.84万│ 2.99亿│ 109.90│ ---│ ---│ ├─────────┼──────┼─────┼─────┼─────┼─────┼──────┤ │碳纤维项目 │ ---│ 5005.60万│ 1.31亿│ 100.06│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855.39万│ ---│ 7782.46万│ 100.00│ ---│ 2024-05-10│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 1.00亿│ 100.00│ ---│ 2024-05-10│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6-03-31 │交易金额(元)│--- │ ├──────┼────────────────┼──────┼────────────────┤ │币种 │--- │交易进度 │失败 │ ├──────┼────────────────┼──────┼────────────────┤ │交易标的 │宜兴市新立织造有限公司51%股权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伍立立、伍秋荣 │ ├──────┼────────────────────────────────────────┤ │交易概述 │1、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拟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宜兴市新立织 │ │ │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新立”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并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股 │ │ │。本次交易完成后,宜兴新立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 │ 一、协议签署情况 │ │ │ 2026年1月14日,公司与宜兴新立、伍立立、伍秋荣签署《股权收购框架协议》。公司 │ │ │拟以现金支付方式收购宜兴新立51%股权,交易完成后,宜兴新立将成为公司控股子公司, │ │ │并纳入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 │ │ 自上述框架协议签署以来,公司积极与合作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磋商,并对标的公司开│ │ │展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由于在该项目推进过程中,各方对主要条款未能达成│ │ │一致意见,鉴于此,经审慎考虑并与标的公司协商一致,于近日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 │ │之终止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 └──────┴────────────────────────────────────────┘ ┌──────┬────────────────┬──────┬────────────────┐ │公告日期 │2025-12-05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根据和兴碳纤维项目建设进度,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 │500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子公司建设高性能 │ │ │碳纤维项目。增资完成。 │ └──────┴────────────────────────────────────────┘ ┌──────┬────────────────┬──────┬────────────────┐ │公告日期 │2025-12-05 │交易金额(元)│6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 │ │ 基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 │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兴碳纤维”)的整体发展战略考虑,为了更好的推进业务发展,20│ │ │25年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资控股子 │ │ │公司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对和兴碳纤维进行增资,并全部 │ │ │计入注册资本。和兴碳纤维另一股东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本次增│ │ │资放弃优先认购权。本次增资完成后,和兴碳纤维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800万元增加至218│ │ │00万元,公司持有和兴碳纤维股权由87.3544%提升至90.8349%。和兴碳纤维仍为公司合并报│ │ │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浙江致祥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3 │ ├──────┼────────────────────────────────────────┤ │关联方 │浙江致祥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委托关联人加工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3-31 │ ├──────┼────────────────────────────────────────┤ │关联方 │浙江致祥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直接控制的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原材料、委托加工服务│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杭州和顺科│杭州和兴碳│ 4.39亿│人民币 │2024-12-20│2027-12-19│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纤维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5-11│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 月11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16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4-23│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22日(星期三)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 月22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22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召开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獐湾路16号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 2026-04-23│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 2026-03-31│银行授信 ──────┴──────────────────────────────────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储备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 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6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储备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以银行批准额度及期限为准。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 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储备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以银行批 准额度及期限为准。本次申请储备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后银行实际批准之日 起开始计算。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对于有效期内的相关授信业务事项以及在 此额度内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统一授权总 经理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 对资金的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 2026-03-31│收购兼并 ──────┴────────────────────────────────── 一、股权收购框架协议概述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14日披露《关于签署股权 收购框架协议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6-001),公司拟筹划以现金方式收购宜兴市新 立织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宜兴新立”或“标的公司”)51%的股权并实现对标的公司的控 股。具体内容详见巨潮资讯网上披露的公告原文。 二、进展情况 自上述框架协议签署以来,公司积极与合作方进行了充分沟通和磋商,并对标的公司开展 了尽职调查、审计评估等相关工作。由于在该项目推进过程中,各方对主要条款未能达成一致 意见,鉴于此,经审慎考虑并与标的公司协商一致,于近日签署了《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之终止 协议》(以下简称“《终止协议》”)。 三、对公司的影响 上述《股权收购框架协议》仅为各方意向合作的框架性约定,各方并未就本次合作签署正 式合作协议及其他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本次《终止协议》的签署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 营状况产生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战略,寻求更 多的发展机会,推动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 2026-03-31│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作为BOPET 薄膜核心生产商,其产品主要原料聚酯切片(PET)及功能性添加剂(如色母粒)等的供应链 稳定性直接影响生产经营。鉴于聚酯切片生产需依托关键原料精对苯二甲酸(以下简称“PTA ”)和乙二醇(以下简称“MEG”),而二者价格受原油市场波动、地缘政治风险、产能周期 错配等多重因素驱动,存在显著的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定向采购PTA与MEG,并委托关联 方浙江致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聚酯切片加工,形成从基础化工原料到薄膜成品的产业链闭环 。该模式可精准匹配BOPET薄膜生产需求,减少中间环节损耗。故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需要 大量的PTA、MEG进行委托加工形成聚酯切片原材料,原材料价格波动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 影响。为稳定公司经营,更好地规避主要原材料涨跌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利用境内 期货市场仅限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PTA和MEG期货合 约; 3、交易金额: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 超过(即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履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开展2026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亦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 ,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作为BOPET薄膜核心生产商,其产品主要原料聚酯切片(PET)及功能 性添加剂(如色母粒)等的供应链稳定性直接影响生产经营。鉴于聚酯切片生产需依托关键原 料精对苯二甲酸(以下简称“PTA”)和乙二醇(以下简称“MEG”),而二者价格受原油市场 波动、地缘政治风险、产能周期错配等多重因素驱动,存在显著的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 定向采购PTA与MEG,并委托关联方浙江致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聚酯切片加工,形成从基础化 工原料到薄膜成品的产业链闭环。该模式可精准匹配BOPET薄膜生产需求,减少中间环节损耗 。故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需要大量的PTA、MEG进行委托加工形成聚酯切片原材料,原材料价 格波动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为稳定公司经营,更好地规避主要原材料涨跌给公司经 营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利用境内期货市场仅限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 利交易。 2.交易金额:根据公司产能规模,预计2026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 人民币3000万元。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 3.交易方式:(1)交易场所:期货交易所;(2)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精对苯二甲酸( PTA)、乙二醇(MEG)期货交易合约。 4.交易期限: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该授权期 限内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四、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6年度 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 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 资金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实际需要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 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一、审议程序 公司于2026年3月25日召开第四届独立董事第四次专门会议、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5年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 东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181731759.58元,母公司实现的净利润为-123424538.95元;截至2025年末,公司合并 口径可供分配利润为-20143845.86元,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为-107077579.77元。 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因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负,经董事会研究提 议不进行利润分配,即拟定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 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 ──────┬────────────────────────────────── 2026-03-31│委托理财 ──────┴──────────────────────────────────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合 计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 超过12个月的投资产品。该议案在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上述资金额度自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 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经营情况,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 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的利益。 (二)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000万元(含2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上述资金 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三)投资品种 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控制风险,对投资产品进行严格评估,闲置自有资金拟用于购买 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且投资期限不超过12个月的低风险产品。不包括《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关于风险投资涉及的投资品种。 (四)投资决策及实施 在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授权董事长或其指定授权对象,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 件,并负责办理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事宜,具体事项由财务部负责组织 实施。 (五)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七)决议有效期 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 三、对公司的影响 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运营、保证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闲置 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通过现金管理,可以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率 ,增加存储收益,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四、审议程序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同意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保证资金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利用阶段性闲置资金进行现金 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现金管理收益。公司及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 适时进行现金管理。在额度范围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 月内。 ──────┬────────────────────────────────── 2026-03-31│其他事项 ──────┴──────────────────────────────────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 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会 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20 26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 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 称“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 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基于谨慎性原则,对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了减值准备。2025年 度计提减值损失16766.46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4.9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6751.52万元。 ──────┬────────────────────────────────── 2026-03-3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 2026-03-31│其他事项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 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杭州和顺科 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 议通过《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议案》,同意公司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 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一、授权具体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 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 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面值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 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两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 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 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 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发行期首日,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股票交 易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如公司股票在本次发行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发现金股利、派送股票股利、转增 股本等除息除权事项,将对发行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最终发行价格,将由董事会根据年度股东会的授权和相关规定,依据询价结果与保荐机构 (主承销商)协商确定。 5、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上市公司 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 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 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 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6、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 、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 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 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本次发行完成后,发行前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将由公司新老股东按发行后的持股比例共享。 8、上市地点 本次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9、决议有效期 有效期为自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2026-03-31│其他事项 ──────┴──────────────────────────────────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 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全体董 事对《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直接提交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制度规定, 参考公司发展、所处地域、行业薪酬水平以及绩效考核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董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 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杭州和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并对 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5年度拟计提减 值损失15333.16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2.79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5320.37万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 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执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 (1)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相关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公司已 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 ──────┬────────────────────────────────── 2025-12-11│其他事项 ──────┴────────────────────────────────── 一、本次增资基本情况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2月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 25年12月5日披露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5-056)《关于使 用自有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2)。 二、变更后的营业执照基本情况 近日,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完成了注册资本变更登记手续并取得了杭 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控股子公司注册资本变更为21800万元,其 中公司持股比例为90.8349%,少数股东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比例为 9.1651%。变更后的工商登记信息如下: 名称: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4MA8GFMNQ7P 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范和强 注册资本:贰亿壹仟捌佰万元整 成立日期:2023年12月12日 住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经七路29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 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纤维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 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 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5-12-05│对外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顺科技”)控股子公司杭州 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兴碳纤维”)融资需求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 拟为和兴碳纤维未来12个月内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项目贷款和综合授信额 度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含6亿元),该额度在授权期限 内可循环使用,任一时点的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审议通过的担保额度。和兴碳纤维的另一股东廊 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按照出资比例提供同等担保或反担保。董事会提请股 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司为和兴碳纤维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此次授 权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担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本次担 保额度生效后,在此额度范围内,公司将不再就每笔担保事宜另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 。 公司于2025年12月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 过《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 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 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5-12-05│增资 ──────┴────────────────────────────────── 一、本次增资情况概述 基于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兴碳纤维”)的整体发展战略考虑,为了更好的推进业务发展,2025年 12月4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增资控股子公司的 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6000.00万元对和兴碳纤维进行增资,并全部计入注册 资本。和兴碳纤维另一股东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就本次增资放弃优先 认购权。 本次增资完成后,和兴碳纤维的注册资本由人民币15800万元增加至21800万元,公司持有 和兴碳纤维股权由87.3544%提升至90.8349%。和兴碳纤维仍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 司。 本次增资事项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名称: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3年12月12日 3、法定代表人:范和强 4、注册资本:人民币15800万元 5、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14MA8GFMNQ7P 6、注册地: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经七路299号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碳纤维再生利用技术研发;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 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高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制造;合成纤维制造;新材料技术研发;高 性能纤维及复合材料销售;合成纤维销售;技术进出口;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5-09-18│其他事项 ──────┴──────────────────────────────────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7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 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以下简称“浙江证监局”)下发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关于对杭州和 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2025]211号)(以下简称“ 决定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决定书的主要内容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范和强、吴学友: 我局在现场检查中发现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存在以下问题: 一、2024年7月3日,公司收到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275.50万元,占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 计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8.82%,公司迟至8月30日才披露《关于获得政府补助的公告》 ,信息披露不及时。 二、2023年11月,公司披露《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公告》,公司使 用部分超募资金与廊坊市恒守新材料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守新材料)共同出资 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实际双方未按协议约定及前述披露内容按 时完成注册资本实缴义务,公司未及时披露前述股东出资进展情况。 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三条的相关 规定,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范和强、董事会秘书兼财务总监吴学友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 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四条、第五十一条规定,对上述行为应承担主要责任。根据《 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第五十二条的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你们分别 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督管理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公司及相关人员应充分吸取 教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学习,提高规范运作意识,切实履行勤勉尽责义务,保证信息披露的真实 、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我局提交书面报告。 如果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的,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 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顺科技”)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 议于2025年8月25日在公司11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15日通过即时通 讯工具、邮件、电话等方式送达全体监事。本次会议应表决监事3人,实际参与表决监事3人。 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赵言松先生主持。会议参与表决人数及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和《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会议决议合法有效。 ──────┬────────────────────────────────── 2025-08-26│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 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杭州和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并对 公司2025年半年度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2025年半年度计提减 值损失1753.74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30.46万元,资产减值损失1723.28万元。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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