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37 和顺科技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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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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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向拉伸聚酯薄膜生│ 4.36亿│ 2481.59万│ 4.11亿│ 100.00│-4037.31万│ 2024-05-10│
│产基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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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资金用途 │ ---│ 0.00│ ---│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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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1.00亿│ 2.00亿│ 10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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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7855.39万│ 1276.47万│ 7782.46万│ 100.00│ 0.00│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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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1.00亿│ 1.13万│ 1.00亿│ 100.00│ 0.00│ 2024-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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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碳纤维项目 │ ---│ 8102.71万│ 8102.71万│ 100.03│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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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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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4-28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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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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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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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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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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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根据和兴碳纤维项目建设进度,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本次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人民币│
│ │5000.00万元对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进行增资,用于子公司建设高性能 │
│ │碳纤维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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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06-12 │交易金额(元)│4219.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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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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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杭钱塘工出[2024]6号”的国有建 │标的类型 │土地使用权 │
│ │设用地使用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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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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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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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作为本次对外投资的实施主体,近日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和│
│ │顺科技”)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兴碳纤维”)参与杭州│
│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挂牌出让的宗地编号为“杭钱塘工出[2024]6号”的国有建设 │
│ │用地使用权,并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签订了《国│
│ │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
│ │ 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
│ │ 1、竞得人: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 │
│ │ 2、宗地编号:杭钱塘工出[2024]6号 │
│ │ 3、宗地位置:东至空地,南至空地,西至空地,北至二号桥横河绿化 │
│ │ 4、宗地面积:53,335平方米 │
│ │ 5、出让年限:50年 │
│ │ 6、宗地用途:工业用地(其他工业用地) │
│ │ 7、土地价款:4,219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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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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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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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致祥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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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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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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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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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2-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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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浙江致祥新材料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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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同一实际控制人控制下的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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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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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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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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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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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顺科│杭州和兴碳│ 3.99亿│人民币 │2024-12-20│2027-12-19│连带责任│否 │否 │
│技股份有限│纤维科技有│ │ │ │ │保证 │ │ │
│公司 │限公司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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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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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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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兴碳
纤维”)于2024年6月12日竞拍取得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挂牌出让的宗地编号为
“杭钱塘工出[2024]6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用于开展高性能碳纤维项目建设。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发布的《关于竞拍取得土地使用权暨项目投资的进展公告》(公
告编号:2024-044)。随着项目建设进度推进,根据相关规定,和兴碳纤维将临时注册地址变
更至项目实施地,注册地址变更为: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临江街道经七路299号,并于近期完
成了注册地址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领取了当地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的注册登记证明文件。
除注册地址发生变更外,《营业执照》记载的其他信息未发生变更。
三、工商登记情况
目前和兴碳纤维已完成相应工商变更登记,并于近日取得杭州市钱塘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
发的《营业执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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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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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同意续聘天健
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
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审计从业资格,具备为上市
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能力与经验,在担任公司审计机构期间,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
的要求,能够勤勉尽责、客观、公正的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公允地反映
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根据
2025年度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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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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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
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杭州和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并对
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度拟计提减
值损失4445.90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41.04万元,资产减值损失4304.8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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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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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作为BOPET
薄膜核心生产商,其产品主要原料聚酯切片(PET)及功能性添加剂(如色母粒)等的供应链
稳定性直接影响生产经营。鉴于聚酯切片生产需依托关键原料精对苯二甲酸(以下简称“PTA
”)和乙二醇(以下简称“MEG”),而二者价格受原油市场波动、地缘政治风险、产能周期
错配等多重因素驱动,存在显著的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定向采购PTA与MEG,并委托关联
方浙江致祥新材料有限公司完成聚酯切片加工,形成从基础化工原料到薄膜成品的产业链闭环
。该模式可精准匹配BOPET薄膜生产需求,减少中间环节损耗。故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需要
大量的PTA、MEG进行委托加工形成聚酯切片原材料,原材料价格波动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
影响。为稳定公司经营,更好地规避主要原材料涨跌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利用境内
期货市场仅限于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品种:仅限于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境内期货交易所挂牌交易的PTA和MEG期货合
约;
3、交易金额:公司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可循环使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
超过(即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该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履行审议程序: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该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开展期货交易以套期保值为目的,有利于稳定公司的正
常生产经营,但同时亦存在价格波动风险、资金风险、内部控制风险、技术风险、政策风险等
,公司将积极落实风险控制措施,审慎操作,防范相关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目的:公司作为BOPET薄膜核心生产商,其产品主要原料聚酯切片(PET)及功能
性添加剂(如色母粒)等的供应链稳定性直接影响生产经营。
鉴于聚酯切片生产需依托关键原料精对苯二甲酸(以下简称“PTA”)和乙二醇(以下简
称“MEG”),而二者价格受原油市场波动、地缘政治风险、产能周期错配等多重因素驱动,
存在显著的价格波动风险。公司拟通过定向采购PTA与MEG,并委托关联方浙江致祥新材料有限
公司完成聚酯切片加工,形成从基础化工原料到薄膜成品的产业链闭环。该模式可精准匹配BO
PET薄膜生产需求,减少中间环节损耗。故因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需要大量的PTA、MEG进行委
托加工形成聚酯切片原材料,原材料价格波动会给公司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为稳定公司经营
,更好地规避主要原材料涨跌给公司经营带来的风险,公司拟利用境内期货市场仅限于开展商
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2.交易金额:根据公司产能规模,预计2025年度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过
人民币3000万元。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
3.交易方式:(1)交易场所:期货交易所;(2)套期保值的期货品种:精对苯二甲酸(
PTA)、乙二醇(MEG)期货交易合约。
4.交易期限:授权期限自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该授权期
限内循环使用。
5.资金来源:公司将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二、审议程序及专项意见
(1)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保证金不超
过人民币3000万元。额度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最高额度内,可循
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超过前述总量额度。同时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资
金额度范围内根据公司业务情况、实际需要择机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该事项不涉及关联
交易,无需履行关联交易决策程序。
(2)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2025年度期
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有利于减少因原材料价
格波动造成的产品成本波动,保证产品成本的相对稳定;且公司已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相关的
内控管理制度,设置了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因此,
监事会同意公司开展该业务。
(3)保荐机构意见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拟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套期保值、风险管理为目的,不
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公司根据相关规定及实际情况制定了《期货套期保值管
理制度》及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本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已经董事会、监事会审议
通过,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保荐机构提示公司注意:在进行套期保值业务过程中,公司需加强对业务人员的培训和风
险责任教育,落实风险控制具体措施及责任追究机制,杜绝以盈利为目标的投机行为,不得使
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同时,公司需关注套期保值相关业务开展的风险,注意
套期保值的有效性。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开展期货保值业务事项无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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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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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6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
度薪酬及2025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及《关于确认监事2024年度薪酬及20
25年度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公司相关制度,根据《公司章程》
、等有关规定,参考公司发展、所处地域、行业薪酬水平以及绩效考核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公
司实际情况,公司拟定第四届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对象:
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
薪酬由工资、绩效考核收入两部分组成,其中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
情况确定,绩效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公司非独立董事不单独领
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担任具体行政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亦不单独领取董事
津贴。
(二)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管理职务的监事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领取相应的报酬。其薪酬由工资、绩
效考核收入两部分组成,其中工资由公司结合行业薪酬水平、岗位职责和履职情况确定,绩效
考核收入与公司年度经营情况和个人履职情况挂钩。
公司监事不单独领取监事津贴。
(三)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公司独立董事的职务津贴为税前人民币10万元人民币/年,按月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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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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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4月16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4年公司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47143549.82元,母公司2024年度实现净利润2523716.40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母公司累
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24164592.48元,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69405547.02元。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和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的经营现状及盈余情况,为积极回
报全体股东并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发展的经营成果,并充分考虑广大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和利益
,进一步增加对上市公司的信心,根据有关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议2024
年度进行利润分配预案为:
以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确定的股权登记日当日的公司总股本扣除公司回购专用
证券账户中的股份数后的股本78176333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1元人民币
(含税),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2024年度公司预计现金分红总额7817633.30元(含税),2024年度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在二级市场回购本公司股份支付的总金额为39997073.00元(不含交易费用)。综上,本年度
现金分红和股份回购总额为47814706.30元,该总额占2024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绝对值的比例为101.42%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相关会计准则和相关法规
政策的规定,不存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的情形,未本公
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
大遗漏。
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利益,有利于公司的正常经营和健康发展。公司利润分
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前,如发生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导致公
司股本发生变动,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本利润分配预案已经公司第
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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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18│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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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储备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
展需要,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储备综合授信额度
,具体以银行批准额度及期限为准。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事项尚须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事项具体情况如下:
一、公司2025年度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情况
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元的储备综合授信额度,具体以银行
批准额度及期限为准。本次申请储备授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后银行实际批准
之日起开始计算。在授信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对于有效期内的相关授信业务事项以
及在此额度内为上述业务提供担保的事项,不再另行召开董事会或股东大会进行审议,统一授
权总经理办理相关事宜并签署相关协议。
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是为满足公司(包括全资子公司)生产经营和投资建设
对资金的需求,优化公司资本结构,降低融资成本,具体金额将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
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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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2-18│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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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召开公司第三届董事
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股票回购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
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
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用于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30元/
股(含本数)。
具体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19日刊登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股份回
购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8)。
截至2025年2月17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
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的规定,现将公司回购股份有关情况如下:
一、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4年4月16日,公司首次通过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10
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125%,最高成交价为19.99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9.00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1960965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
要求。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4月16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
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17)。
2、因公司实施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根据公司披露的《回购股份报告书》(公告编号:20
24-010),若在回购实施期限内公司发生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派送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
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即2024年5月22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
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即本次回购股份价格上限由不超过人民币30元/股(含本
数)调整至不超过29.90元/股(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4年2月22日于巨潮资讯网披
露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0)和2024年5月16日于巨潮资讯网披露的《2023年
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4-040)。
3、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法律法规的
规定,在回购期间,公司分别于2024年5月6日、2024年6月4日、2024年7月1日,2024年8月5日
,2024年9月2日,2024年9月27日,2024年10月8日,2024年11月1日,2024年12月2日,2025年
1月2日,2025年2月5日披露了本次回购股份的进展公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在巨潮资讯网
(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24-035、2024-042、2024-045、2024-06
6、2024-075、2024-079、2024-080、2024-083、2024-084、2024-085、2025-001、2025-005
)。
4、公司的实际回购区间为2024年4月16日至2025年2月17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账户
以集中竞价方式实施回购公司股份累计1823667股,占公司总股本(未扣除回购专用账户中的
股份)的2.28%,最高成交价为25.5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8.10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99707
3元(不含交易费用)。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已达回购方案中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下限,且不超过回购股份资
金总额上限,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股份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
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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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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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
确、客观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杭州和顺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相关政策要求,对各类存货、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
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认为上述资产中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并对
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有关资产计提相应的减值准备。2024年度拟计提减
值损失3606.33万元,其中信用减值损失144.02万元,资产减值损失3462.3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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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2│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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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和顺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顺科技”、“公司”)于2024年12月11日召开
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为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现
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公司控股子公司杭州和兴碳纤维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和兴碳纤维”)融资需
求以及未来业务发展需求,公司拟为和兴碳纤维未来12个月内向相关合作银行等金融机构申请
综合授信项目贷款和综合授信额度按照持股比例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最高不超过人民币6亿元
(含6亿元),其中,担保额度总金额中2亿元用于置换公司为控股子公司和兴碳纤维购买设备
向苏美达国际技术贸易有限公司提供的担保2亿元。授权公司管理层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审批公
司为和兴碳纤维提供担保的具体事宜,此次授权有效期为一年,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
年内有效,担保期限以合同约定为准。
本次担保不构成关联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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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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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为了更加真实、准确
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着谨慎性原则,公司根据相关政策,对公司各类存货、
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
,应收款项回收的可能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及无形资产等的可变现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
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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