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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泰新材(30123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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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238 瑞泰新材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6-08│ 19.18│ 33.8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天际股份 │ 18704.42│ ---│ ---│ 13408.99│ 483.56│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波兰华荣新建Prusic│ 3.93亿│ ---│ 2.99亿│ 76.14│ -128.38万│ 2022-06-30│ │ e 4万吨/年锂离子 │ │ │ │ │ │ │ │动力电池电解液项目│ │ │ │ │ │ │ ├─────────┼──────┼─────┼─────┼─────┼─────┼──────┤ │宁德华荣年产40万吨│ 6.50亿│ ---│ 3285.02万│ 5.05│ ---│ ---│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 │ │ │ │ │ │ │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 9486.33万│ 1.89亿│ ---│ ---│ ---│ ├─────────┼──────┼─────┼─────┼─────┼─────┼──────┤ │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 5000.00万│ 0.00│ 5014.02万│ 100.28│-9122.25万│ 2026-12-31│ │4,000吨锂电池/超级│ │ │ │ │ │ │ │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 │ │ │ │ │ │ │及5,737.9吨化学原 │ │ │ │ │ │ │ │料(副产品)项目 │ │ │ │ │ │ │ ├─────────┼──────┼─────┼─────┼─────┼─────┼──────┤ │自贡华荣年产30万吨│ 5.30亿│ 5563.67万│ 3.37亿│ 63.60│ -1.00亿│ 2025-06-30│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 │ │ │ │ │ │ │目和回收2,000吨溶 │ │ │ │ │ │ │ │剂项目 │ │ │ │ │ │ │ ├─────────┼──────┼─────┼─────┼─────┼─────┼──────┤ │宁德华荣年产8万吨 │ 3.13亿│ 211.46万│ 2.61亿│ 83.26│-4228.31万│ 2022-11-30│ │新材料项目 │ │ │ │ │ │ │ ├─────────┼──────┼─────┼─────┼─────┼─────┼──────┤ │华荣化工新建实验楼│ 8893.43万│ 296.07万│ 4650.44万│ 52.29│ ---│ 2021-12-01│ │和现有环保设施提升│ │ │ │ │ │ │ │项目 │ │ │ │ │ │ │ ├─────────┼──────┼─────┼─────┼─────┼─────┼──────┤ │衢州瑞泰年产30万吨│ 2.50亿│ 4985.03万│ 8509.31万│ 34.04│ -1.12亿│ 2024-06-30│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 │ │ │ │ │ │ │目 │ │ │ │ │ │ │ ├─────────┼──────┼─────┼─────┼─────┼─────┼──────┤ │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 0.00│ 1.21亿│ 1.21亿│ ---│ ---│ ---│ │充流动资金 │ │ │ │ │ │ │ ├─────────┼──────┼─────┼─────┼─────┼─────┼──────┤ │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 5000.00万│ ---│ ---│ ---│ ---│ ---│ │项目 │ │ │ │ │ │ │ ├─────────┼──────┼─────┼─────┼─────┼─────┼──────┤ │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 ---│ ---│ 5014.02万│ 100.28│-9122.25万│ 2026-12-31│ │4,000吨锂电池/超级│ │ │ │ │ │ │ │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 │ │ │ │ │ │ │及5,737.9吨化学原 │ │ │ │ │ │ │ │料(副产品)项目 │ │ │ │ │ │ │ ├─────────┼──────┼─────┼─────┼─────┼─────┼──────┤ │节余超募资金归还银│ 0.00│ 1.65亿│ 1.65亿│ ---│ ---│ ---│ │行贷款 │ │ │ │ │ │ │ ├─────────┼──────┼─────┼─────┼─────┼─────┼──────┤ │超募资金归还银行贷│ 0.00│ 3.70亿│ 3.70亿│ ---│ ---│ ---│ │款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3.55亿│ ---│ 3.55亿│ 100.00│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 │公告日期 │2025-11-22 │交易金额(元)│1.50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江苏新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卖方 │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泰新材”)拟 │ │ │与关联方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泰材│ │ │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材料”)以货币资金方式向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泰瑞联腾”)增资2000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按1元/股计入注册资本。 │ │ │其中新泰材料出资15000万元,公司出资50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11-22 │交易金额(元)│5000.00万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 ├──────┼────────────────────────────────────────┤ │卖方 │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 ├──────┼────────────────────────────────────────┤ │交易概述 │1、交易内容: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泰新材”)拟 │ │ │与关联方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泰材│ │ │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材料”)以货币资金方式向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 │ │司(以下简称“泰瑞联腾”)增资2000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按1元/股计入注册资本。 │ │ │其中新泰材料出资15000万元,公司出资5000万元。 │ └──────┴────────────────────────────────────────┘ ┌──────┬────────────────┬──────┬────────────────┐ │公告日期 │2025-11-07 │交易金额(元)│0.00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完成 │ ├──────┼────────────────┼──────┼────────────────┤ │交易标的 │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100%股权│标的类型 │股权 │ ├──────┼────────────────┴──────┴────────────────┤ │买方 │张家港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 │卖方 │张家港市人民政府 │ ├──────┼────────────────────────────────────────┤ │交易概述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瑞泰新材”)于│ │ │2025年9月23日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国际贸易”)发来的通知,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拟将其所持有的国际贸易100%股权无偿划转│ │ │至张家港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集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 │ │4日披露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无 │ │ │偿划转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 │ │ 2025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产发集团通知,产发集团与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已就国际贸易│ │ │100%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 │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划转暨实际控制│ │ │人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 │ │ 2025年11月6日,公司接到产发集团通知,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将国际贸易100%股权无偿 │ │ │划转至产发集团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国际贸易取得了由张家港市数据局换发的│ │ │《营业执照》。 │ └──────┴────────────────────────────────────────┘ ┌──────┬────────────────┬──────┬────────────────┐ │公告日期 │2025-08-23 │交易金额(元)│2.15亿 │ ├──────┼────────────────┼──────┼────────────────┤ │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 │交易标的 │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16,462,454.52股股权 │ │ │ ├──────┼────────────────┴──────┴────────────────┤ │买方 │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卖方 │赵世勇、李建中、朱慧、朱晓新、钱亚明、等27名自然人股东 │ ├──────┼────────────────────────────────────────┤ │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提高管理决策效率,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 │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化工”)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所有自然人股东股权,并在│ │ │完成收购后依法注销该部分股权。赵世勇、李建中、朱慧、朱晓新、钱亚明、等27名自然人│ │ │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共计16,462,454.52股,占华荣化工总股份总数的8.8556%。根据江苏中│ │ │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出具的《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 │ │有限公司拟减少自然人股东持有注册资本涉及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 │ │评报字2025第7067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华荣化工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24年│ │ │12月31日,下同)的自然人股东持有8.8556%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1,499.97万元,上述评估结│ │ │果已由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备案。 │ │ │ 华荣化工拟与本次收购的交易各方签订《股权回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 │ │ (一)协议相关方 │ │ │ 1、甲方(回购方):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2、乙方(出让方):华荣化工27名自然人股东 │ │ │ (二)协议主要内容 │ │ │ 1、回购标的 │ │ │ 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甲方8.855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6,462,454.52元)转让给甲方│ │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回购。 │ │ │ 股权现状说明:乙方保证所转让股权为乙方实际持有并且完成实缴,不存在股权代持,│ │ │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负担。 │ │ │ 2、回购价格及支付方式 │ │ │ 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21,499.97万元 │ └──────┴────────────────────────────────────────┘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5 │ ├──────┼────────────────────────────────────────┤ │关联方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其董事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1-22 │ ├──────┼────────────────────────────────────────┤ │关联方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持有其股份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增资 │ ├──────┼────────────────┴──────┴────────────────┤ │交易详情 │一、关联交易概述 │ │ │ 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联腾”)由公司、天际股份全资子公│ │ │司新泰材料及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新能源”)共同投资10亿元设立,│ │ │其中新泰材料出资70%,公司出资25%,宁德新能源出资5%。 │ │ │ (一)根据目前产能释放情况及未来发展趋势,泰瑞联腾拟推进并完成二期1.5万吨六 │ │ │氟磷酸锂项目建设。基于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与关联方天际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新泰│ │ │材料以货币资金方式向泰瑞联腾增资20,00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按1元/股计入注册资本│ │ │。其中新泰材料出资15,000万元,公司出资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有泰瑞 │ │ │联腾25%股权。 │ │ │ (二)公司持有天际股份5.99%的股份且持有天际股份控股子公司泰瑞联腾25%股权。同│ │ │时,公司董事王晓斌担任天际股份董事、泰瑞联腾董事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泰瑞联腾供应链│ │ │有限公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黄卫东担任泰瑞联腾及其│ │ │全资子公司江苏泰瑞联腾供应链有限公司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 │》7.2.3条第(三)项的规定,认定天际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 │ │ │联交易。 │ │ │ (三)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 │ │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 │2025年11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议,会议以8票同意,0票反对│ │ │,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对参股公司增资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晓斌先生回 │ │ │避表决。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 │ │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以及《关联交易决策制度》的相关规定,本次 │ │ │增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 │ │ (四)本次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无需│ │ │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一)基本情况 │ │ │ 企业名称: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 │ │ 公司持有天际股份5.99%的股份且持有天际股份控股子公司泰瑞联腾25%股权。同时,公│ │ │司董事王晓斌担任天际股份董事、泰瑞联腾董事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泰瑞联腾供应链有限公│ │ │司董事,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黄卫东担任泰瑞联腾及其全资子│ │ │公司江苏泰瑞联腾供应链有限公司监事。 │ └──────┴────────────────────────────────────────┘ ┌──────┬────────────────────────────────────────┐ │公告日期 │2025-08-23 │ ├──────┼────────────────────────────────────────┤ │关联方 │郭军、王一明、赵世勇、李建中、朱慧、朱晓新、钱亚明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监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一、交易概述 │ │ │ 1、基本情况 │ │ │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提高管理决策效率,江苏瑞泰新能源│ │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 │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化工”)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所有自然人股东股权,│ │ │并在完成收购后依法注销该部分股权。27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共计16462454.52股 │ │ │,占华荣化工总股份总数的8.8556%。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中企华”)出具的《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减少自然人股东持有注册资本│ │ │涉及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7067号,以下简称“资产评│ │ │估报告”),华荣化工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24年12月31日,下同)的自然人股东持有8.85│ │ │56%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1499.97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由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备案。 │ │ │ 经华荣化工与其自然人股东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收购│ │ │其少数股东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收购金额合计21499.97万元。该部分股权注销后华荣化工注│ │ │册资本由18589.82万元减至16943.57万元。公司持有华荣化工股份比例将由91.1444%增加至│ │ │100%,华荣化工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2、关联关系 │ │ │ 本次交易对手中郭军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 │国泰”)监事及本公司监事,王一明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赵世勇、李建中、朱慧任公司监│ │ │事,朱晓新任公司总裁助理,钱亚明任公司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 │ │合计10970.76万元。 │ │ │ 3、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2025年8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 │ │ │子公司收购其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 │ │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 │控股子公司收购其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一明先生回避表决。本次│ │ │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 │ │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 │ │ 5、本次交易已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郭军: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1.3744%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监事│ │ │及本公司监事。除上述关系外,郭军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2、王一明,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1.0005%的股权,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除上│ │ │述关系外,王一明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3、赵世勇: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0.8206%的股权,系公司监事。除上述关系外│ │ │,赵世勇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4、李建中: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0.4689%的股权,系公司职工监事。除上述关│ │ │系外,李建中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5、朱慧: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0.4002%的股权,系公司职工监事。除上述关系│ │ │外,朱慧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6、朱晓新: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0.4002%的股权,系公司总裁助理。除上述关│ │ │系外,朱晓新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7、钱亚明: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0.0538%的股权,系公司财务总监。除上述关│ │ │系外,钱亚明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上述关联方均未被列为失信│ │ │被执行人。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股东名称 累计质押股数(股) 占总股本(%) 占持股比例(%) 公告日期 ─────────────────────────────────────────────────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 1.80亿 24.55 36.00 2026-07-09 公司 ───────────────────────────────────────────────── 合计 1.80亿 24.55 ───────────────────────────────────────────────── 【质押明细】 ┌────────┬──────────────┬────────┬──────────────┐ │公告日期 │2026-07-09 │质押股数(万股) │10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20.00 │质押占总股本(%) │13.64 │ ├────────┼──────────────┴────────┴──────────────┤ │股东名称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7-06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7月06日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了1000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 │ │ │限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 │公告日期 │2026-01-14 │质押股数(万股) │8000.00 │ ├────────┼──────────────┼────────┼──────────────┤ │质押占所持股(%) │16.00 │质押占总股本(%) │10.91 │ ├────────┼──────────────┴────────┴──────────────┤ │股东名称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方 │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 │质押起始日 │2026-01-12 │质押截止日 │--- │ ├────────┼──────────────┼────────┼──────────────┤ │实际解押日 │--- │解押股数(万股) │--- │ ├────────┼──────────────┴────────┴──────────────┤ │质押说明 │2026年01月12日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质押了8000.0万股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 │公司 │ ├────────┼──────────────────────────────────────┤ │解押说明 │--- │ └────────┴──────────────────────────────────────┘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6-07-09│其他事项 ──────┴──────────────────────────────────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 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泰”)拟以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股票代 码:SZ301238)为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出具的《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 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6〕541号),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国泰通知,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次可交换 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江苏国泰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包括送 股、转股和现金红利)作为担保并办理质押登记。 ──────┬────────────────────────────────── 2026-06-26│股权质押 ──────┴──────────────────────────────────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 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泰”)拟以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股票代 码:SZ301238)为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出具的《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 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6〕541号),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 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3)。 2026年6月25日,公司收到江苏国泰通知: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及 本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江苏国泰拟将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 息(包括送股、转股和现金红利)作为担保,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质押登记。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 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1、江苏国泰已与本期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签署《股票质押担保合同》,合同约定以预备用于交换的部分 本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包括送股、转股和现金红利)、以及江苏国泰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 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追加质押给质权人的本公司股票及其孳息(包括送股、转股和现金红利 )作为本次债券发行的质押资产。 2、江苏国泰拟在结算公司开立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担保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质押 专户”)。 3、江苏国泰与中信证券将向结算公司申请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办理初始数量标的股票的质 押担保登记,江苏国泰拟将持有的本公司100000000股股票自证券账户划入质押专户。 截至目前,江苏国泰及一致行动人张家港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投资”) 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91%。 江苏国泰持有本公司股份5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18%,其中已为前次可交换公 司债券“26国泰E1”设定质押担保80000000股;国泰投资持有本公司股份200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73%,不存在质押股份。本次办理质押担保登记完成后,江苏国泰将累计质押本公 司股份1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4.55%,占江苏国泰所持本公司股份的36.00%,国泰投 资不存在质押股份。 本次质押担保登记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江苏国泰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情况及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6-06-13│其他事项 ──────┴────────────────────────────────── 一、基本情况概述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1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三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议案》,同 意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树培新能源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树培”)与中国平安 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平安寿险”)、平安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平安 资本”)共同投资设立上海平睿安泰私募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基金” 或“合伙企业”,暂定名,最终名称以市场监督管理机构登记核定的为准)。合伙企业的总认 缴出资额不低于7.15亿元人民币,其中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4.9亿元 人民币,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68.53%;上海树培作为普通合伙人拟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 1000万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1.40%。详细内容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 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公告》(公告编号:2 023-045)。 公司于2023年12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拟与专业 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事项变更的议案》,一致同意上海树培退出此次投资基金项目,变 更后的投资基金由公司、平安寿险、平安资本共同投资设立,总认缴出资额不变,其中公司作 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认缴出资额5亿元人民币,占合伙企业认缴出资额的69.93%。详细内 容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拟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 资设立基金事项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56)。 二、投资的前期进展情况 2024年3月29日,公司与平安寿险、平安资本共同投资设立的上海平睿安禧私募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备案手续,并取得《私募投资基金备案 证明》。详细内容参见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瑞泰新材:关于与专业投 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28)。 截至本公告日,基金合计收到出资1000万元,其中公司出资700万元,平安寿险出资200万 元,平安资本出资100万元。 公司于2026年6月12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与专业机构 共同投资设立基金的议案》,同意提前终止《合伙协议》,清算并注销上述基金。 三、本次终止投资的原因 受政策环境变化等因素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合伙企业尚未开展对外投资。经综合研 判,本着谨慎运营、优化资源配置结构并切实保障公司及全体股东权益的原则,经与合作伙伴 平安寿险、平安资本充分沟通协商,公司拟提前终止《合伙协议》,清算并注销上述基金。 ──────┬────────────────────────────────── 2026-06-13│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15: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 间为6月12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下午3: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 6、本次股东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6-05-27│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20 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15: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12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6月12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6月12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8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 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模板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 2026-05-19│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 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5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15: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张子燕先生因公务不能出席本次股东会, 由与会董事一致推举公司董事马晓天先生主持本次会议。 6、本次股东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158人,代表股份5304008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2 .3274%。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4人,代表股份5269665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1.8 591%。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154人,代表股份3434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3%。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中小股东指除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单独或者合并 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下同):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5人 ,代表股份4757417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6487%。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股东1人,代表股份1323166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1804%。 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股东154人,代表股份343425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4683 %。 3、公司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律师出席或列席了本次股东会。 ──────┬────────────────────────────────── 2026-04-25│其他事项 ──────┴────────────────────────────────── 1、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 ”) 2、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立信已连续9年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根据《国有企业、上 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选聘办法》”)相关规定,公司经邀请招 标程序,拟聘任上会为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为公司提供2026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 报告审计服务。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无异议。本事项尚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4、公司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 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 召开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 聘任上会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 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机构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 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 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 首席合伙人:张晓荣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末,上会拥有合伙人113名、注册会计师55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的注册会计师191名。 3、业务规模 上会2025年业务收入(经审计)6.92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8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2. 38亿元。 2025年度上会为87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0.74亿元。主要服务行业为采 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 筑业;农林牧渔。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6家。 ──────┬────────────────────────────────── 2026-04-25│其他事项 ──────┴──────────────────────────────────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募投项目剩余部分产线建设的议案》。基于当前 市场环境和行业情况,并综合考虑公司目前经营发展的实际情况,本着审慎投资、优化资金使 用效率的原则,公司拟终止“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4000吨锂电池/超级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及5 737.9吨化学原料(副产品)项目”剩余部分产线建设。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 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 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41号)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江苏瑞泰新能 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183333300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 1.00元,发行价格为人民币19.18元/股,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3516332694.00元,扣除发行 费用人民币128263660.67元(不含税)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388069033.33元,其 中超募资金为人民币2188069033.33元。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6月14日划付至公司指定账户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2年6月14日对上述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 并出具了《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2〕第ZA15006号 )。 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专户存储,保证专款专用,并与保荐机构、募集资金存储银行签订 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 2026-04-25│其他事项 ──────┴──────────────────────────────────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 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 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进一步提高分 红频次,增强投资者回报水平,结合公司实际情况,拟定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如下: 一、2026年中期分红安排 公司拟于2026年内结合未分配利润与当期业绩进行中期分红,以届时中期利润分配方案实 施公告确定的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上限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 市公司股东净利润。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 在符合利润分配的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本议案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 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 2026-04-25│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决议召开2025年度股 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星期一)14:45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8 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 间为2026年5月18日9:15,结束时间为2026年5月18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5月13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模板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 ──────┬────────────────────────────────── 2026-04-25│其他事项 ──────┴──────────────────────────────────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情况及 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在审议上述事项时均回避表决,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 审议。 ──────┬────────────────────────────────── 2026-04-25│其他事项 ──────┴────────────────────────────────── 1、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333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 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6666660.00元(含税),剩余未分 配利润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公司不触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第9.4条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 实施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一、审议程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 股东会审议。 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具有合 法性、合规性、合理性,符合公司未来经营发展的需要,有利于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1、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内容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本公司2025年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合并数)222370949.97元,母公司2025年实现净利润354265069.79元,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按母公司实现净利润354265069.79元提取10%的法定盈 余公积35426506.98元,加上年初未分配利润412335085.85元,减去2025年派发的2024年度股 息及2025年中期派发的股息合计146666660.00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实际可供分配 利润为584506988.66元;合并报表中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588229294.04元。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的相关规则,按照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公司2025年末累计 可供股东分配利润为584506988.66元。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综合考虑公司实 际经营情况、发展规划和投资者利益,经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公司现有总股本73333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 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14666666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 结转入下一年度。本年度不送红股,不进行公积金转增股本。 2、含本次拟实施的2025年度分红,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219999990元,占20 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98.93%。 3、若未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施前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按 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00元含税,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进行分配,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 2026-04-25│其他事项 ──────┴──────────────────────────────────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现将2025年度 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 司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 经营成果,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 对截至2025年12月31日存在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 2026-01-30│其他事项 ──────┴──────────────────────────────────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 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现将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 相关会计政策的规定,基于谨慎性原则,为真实准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资产和经营状况,对 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项资产减值的可能性、 各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等进行了初步评估和分析,并进行减值测试。经测试,对确实发生减值 的资产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预计2025年度合计计提减值金额为21040万元-24160万元,本次 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情况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二)本次拟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资产范围和总金额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对2025年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全面清查和资产减值 测试后,对可能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拟计提21040万元-24160万元减值准备。 ──────┬────────────────────────────────── 2026-01-30│其他事项 ──────┴────────────────────────────────── 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一)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二)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但公司就业 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预沟通,双方在本报告期的业绩预告方面不 存在分歧。 ──────┬────────────────────────────────── 2026-01-24│其他事项 ──────┴──────────────────────────────────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泰”)拟以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股票代码:SZ301238 )为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出具的《关于 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的无异议函》 (深证函〔2025〕1265号),并办理了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股份质押手续。具体内容详 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2026年1月9日、2026年1月14日在《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htt 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 的公告》(2025-069)、《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办理部分股份质押登记 的公告》(2026-001)、《关于控股股东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完成股份质押登记的公告 》(2026-002)。 2026年1月23日,公司收到控股股东江苏国泰通知,本次可交换债券已发行完成。本次可 交换债券的债券简称为“26国泰E1”,债券代码为“117250”,发行规模为12亿人民币,债券 期限为3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为0.01%,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限内保持不变,本期债券票面利率 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 本期可交换债券初始换股价格为23.38元/股,换股期限自本期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 日满6个月后的第1个交易日起至本期债券摘牌日前一个交易日止,即2026年7月24日至2029年1 月22日止。若到期日为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交易日。 ──────┬────────────────────────────────── 2026-01-14│股权质押 ──────┴──────────────────────────────────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 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泰”)拟以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股票代 码:SZ301238)为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出具的《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 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1265号),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公司于近日收到江苏国泰通知,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或本次可交换 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江苏国泰将其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及其孳息(包括送 股、转股和现金红利)作为担保并办理质押登记。 ──────┬────────────────────────────────── 2026-01-09│股权质押 ──────┴──────────────────────────────────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 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泰”)拟以所持有的部分本公司A股股票(股票代 码:SZ301238)为标的,面向专业投资者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出具的《关于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符合深交所挂牌条件 的无异议函》(深证函〔2025〕1265号),详见公司于2025年12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 关于控股股东拟非公开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获得无异议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69)。 2026年1月7日,公司收到江苏国泰通知:为保障本次可交换债券持有人交换标的股票及本 次可交换债券本息按照约定如期足额兑付,江苏国泰拟将持有的瑞泰新材部分A股股票及其孳 息(包括送股、转股和现金红利)作为担保,向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以下简称“结算公司”)申请办理质押登记。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可交换公 司债券登记结算业务细则》: 1、江苏国泰已与本期可交换债券受托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 券”)签署了《股票质押担保合同》,合同约定以预备用于交换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及其孳 息(包括送股、转股和现金红利)、以及江苏国泰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 追加质押给质权人的本公司股票及其孳息(包括送股、转股和现金红利)作为本次债券发行的 质押资产。 2、江苏国泰已在结算公司开立了可交换公司债券质押担保专用证券账户(以下简称“质 押专户”),账户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可交换私募债质押专户”。 3、江苏国泰与中信证券将向结算公司申请在本期债券发行前办理初始数量标的股票的质 押担保登记,江苏国泰拟将其持有的本公司80000000股股票自其证券账户划入质押专户。 截至本公告发布日,江苏国泰及一致行动人张家港市国泰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 投资”)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数量为52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91%。其中,江苏国泰 持有本公司50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68.18%;国泰投资持有本公司20000000股,占公司 总股本的2.73%,均不存在质押股份。 本次办理质押担保登记完成后,江苏国泰将质押本公司80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 1%,占江苏国泰所持本公司股份的16.00%,国泰投资不存在质押股份。本次质押担保登记不会 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构成要约收购。 公司将持续关注控股股东江苏国泰本期可交换债券发行情况及后续进展,及时履行信息披 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 2025-12-24│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 影响,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各种风 险对公司成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 2、交易规模: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资 金在上述额度范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 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3、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 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风险提示:远期结售汇业务存在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操作风险、履约风险等,公 司将积极落实管控制度和风险防范措施,审慎执行远期结售汇业务的操作,敬请广大投资者注 意投资风险。 一、开展远期结售汇情况概述 1、交易目的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欧元等外币进行结算,因此当汇率出现较大 波动时,不仅会影响公司进出口业务的正常进行,而且汇兑损益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也会造成较 大影响。为进一步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经营的影响,更好 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各种风险对公司成 本控制和经营业绩造成的不利影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在商业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务。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远期结售汇以正常进出口业务为基础,合理安排资金使用,以固定换汇 成本、稳定和扩大进出口以及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不投机,不进行单纯以盈利为目的的外汇 交易,不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 2、交易方式 远期结售汇是指银行与客户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约定将来办理结售汇的外汇币种、金额 、汇率和期限,在到期日外汇收入或支出发生时,按照该远期结售汇合同约定的币种、金额、 汇率办理结售汇。交易对手为经监管机构批准、有远期结售汇业务经营资格且履约能力良好的 银行金融机构。 3、交易期限及规模 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资金在上述额度范 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4、资金来源 本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事项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资金。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5年12月20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12 月23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 以套期保值为目的远期结售汇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银行开展远期结售汇业 务。2026年度,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远期结售汇额度不超过2000万美元,资金在上述额度范 围及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且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本议案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11-22│增资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内容: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泰新材”) 拟与关联方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天际股份”)的全资子公司江苏新泰材 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泰材料”)以货币资金方式向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泰瑞联腾”)增资2000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按1元/股计入注册资本。其中 新泰材料出资15000万元,公司出资5000万元。 2、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无需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关联交易事项已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三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25年11月21日经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临时)会 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关联交易概述 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泰瑞联腾”)由公司、天际股份全资子公司 新泰材料及宁德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德新能源”)共同投资10亿元设立,其中 新泰材料出资70%,公司出资25%,宁德新能源出资5%。 1.5万吨六氟磷酸锂项目建设。基于上述项目的资金需求,公司拟与关联方天际股份的全 资子公司新泰材料以货币资金方式向泰瑞联腾增资20000万元,本次新增注册资本按1元/股计 入注册资本。其中新泰材料出资15000万元,公司出资5000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仍持 有泰瑞联腾25%股权。 (一)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4050061839817XE 法定代表人:吴锡盾 注册资本:50138.2605万元 成立日期:1996年3月30日 注册地址: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 主要办公地址:汕头市潮汕路金园工业城12-12片区企业性质: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天际股份的控股股东为汕头市天际有限公司,控股股东的一致行 动人为星嘉国际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吴锡盾和池锦华夫妇。主营业务:化工产品生产(不 含许可类化工产品);化工产品销售(不含许可类化工产品);专用化学产品制造(不含危险 化学品);专用化学产品销售(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材料制造(不含危险化学品);合成 材料销售;生态环境材料制造;生态环境材料销售;工业酶制剂研发;金属材料销售;新型膜 材料销售;石墨烯材料销售;家用电器制造;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研发;电子元器件制造 ;电子元器件批发;日用陶瓷制品制造;日用陶瓷制品销售;塑料制品制造;塑料制品销售; 母婴用品制造;母婴用品销售;日用杂品制造;日用杂品销售;住房租赁;非居住房地产租赁 ;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持有天际股份5.99%的股份且持有天际股份控股子公司泰瑞联腾25%股权。同时,公司 董事王晓斌担任天际股份董事、泰瑞联腾董事及其全资子公司江苏泰瑞联腾供应链有限公司董 事,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黄卫东担任泰瑞联腾及其全资子公司江 苏泰瑞联腾供应链有限公司监事。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7.2.3条第( 三)项的规定,认定天际股份及其下属企业为公司关联方。 四、关联交易的定价依据及定价政策 本次为泰瑞联腾部分原股东进行增资,本次新增注册资本按1元/股计入注册资本,定价合 理。本次增资前后,公司对泰瑞联腾的持股比例未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定价遵循公开、公平、 公正的原则,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 情况。 五、关联交易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与新泰材料、泰瑞联腾签订《关于江苏泰瑞联腾材料科技有限公司之增资协议》。 ──────┬────────────────────────────────── 2025-11-18│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4:4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 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 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上午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下午3:00。 3、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 4、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5、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主持。 6、本次股东会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 2025-11-07│其他事项 ──────┴──────────────────────────────────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上市公司”或“瑞泰新材”) 于2025年9月23日收到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江苏国泰国际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国际贸易”)发来的通知,张家港市人民政府拟将其所持有的国际贸易100%股权无偿划转至 张家港市产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产发集团”)。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24日 披露的《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筹划无偿划转 暨实际控制人变更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5-058)。 2025年10月29日,公司收到产发集团通知,产发集团与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已就国际贸易10 0%股权无偿划转事项签署了《无偿划转协议》,具体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0日披露的《江苏 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公司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无偿划转暨实际控制人变更 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9)。 2025年11月6日,公司接到产发集团通知,张家港市人民政府将国际贸易100%股权无偿划 转至产发集团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已办理完成,国际贸易取得了由张家港市数据局换发的《营 业执照》。 本次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办理完成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仍为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 司,间接控股股东为国际贸易及产发集团,实际控制人变更为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 ──────┬────────────────────────────────── 2025-10-31│其他事项 ──────┴────────────────────────────────── 1、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为:以现有总股本7333333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 股派发现金股利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7333333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 润结转入下一期。本次不送红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若未来在分配方案发布后至实 施前发生总股本变动的情况,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分配 ,根据股本总额调整分红现金总额。 2、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审议程序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议案尚 需提交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审议。(一)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的议 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中期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公司章程》《未来三年(2025年-2027年)股东分红回报规 划》等相关规定,充分考虑了公司目前经营情况及公司所处发展阶段,以及公司未来发展资金 需求与股东投资回报等综合因素,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 2025-10-31│其他事项 ──────┴──────────────────────────────────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临时)会议决议召开2025 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规范性文件、深交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 4.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星期一)14:40 (2)网络投票时间为: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 7日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 间为2025年11月17日9:15,结束时间为2025年11月17日15:00。 5.会议的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用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2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于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 中国结算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 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 模板详见附件)。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 (4)根据相关法规应当出席股东会的其他人员。 8.会议地点:张家港市人民中路15号国泰大厦2号楼4楼会议室 ──────┬────────────────────────────────── 2025-08-23│收购兼并 ──────┴────────────────────────────────── 一、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提高管理决策效率,江苏瑞泰新能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化工”)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所有自然人股东股权,并在完 成收购后依法注销该部分股权。27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共计16462454.52股,占华荣 化工总股份总数的8.8556%。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 出具的《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减少自然人股东持有注册资本涉及的股东部 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7067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华 荣化工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24年12月31日,下同)的自然人股东持有8.8556%股权的评估价 值为21499.97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由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备案。 经华荣化工与其自然人股东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收购其 少数股东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收购金额合计21499.97万元。该部分股权注销后华荣化工注册资 本由18589.82万元减至16943.57万元。公司持有华荣化工股份比例将由91.1444%增加至100%, 华荣化工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手中郭军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 泰”)监事及本公司监事,王一明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赵世勇、李建中、朱慧任公司监事, 朱晓新任公司总裁助理,钱亚明任公司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097 0.76万元。 3、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8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收购其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收购其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一明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 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 5、本次交易已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郭军: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1.3744%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监事及 本公司监事。除上述关系外,郭军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王一明,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1.0005%的股权,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除上述 关系外,王一明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赵世勇: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0.8206%的股权,系公司监事。除上述关系外, 赵世勇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4、李建中: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0.4689%的股权,系公司职工监事。除上述关系 外,李建中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5、朱慧: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0.4002%的股权,系公司职工监事。除上述关系外 ,朱慧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6、朱晓新: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0.4002%的股权,系公司总裁助理。除上述关系 外,朱晓新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7、钱亚明: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0.0538%的股权,系公司财务总监。除上述关系 外,钱亚明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上述关联方均未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 ──────┬────────────────────────────────── 2025-08-23│其他事项 ──────┴────────────────────────────────── 1、因外部客观条件及行业环境变化,公司拟终止“宁德华荣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 液项目”,该项目尚未正式投入建设,目前正在与政府积极协调土地的后续工作。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当期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泰新材”)于2025年8月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结项并将部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终止“宁德华荣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并将节余超募资金61714.98万元 中的112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同意“衢州 瑞泰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超募资金中的16500万元用于归还项目 贷款、831.8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 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 2025-08-23│委托理财 ──────┴────────────────────────────────── 1、投资种类: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类产品、浮动收益型产品、大额存单等。 2、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且在购买前 都经过严格的评估和审核,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此外,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理性投资。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具 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 情况和资金使用安排,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 ),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调整投资额度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拟继续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调整后的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期 限内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0 0000万元(含本数)。3、投资期限:每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委托理财的购 买行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 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类产品、 浮动收益型产品、大额存单等。 5、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 2025-08-23│其他事项 ──────┴──────────────────────────────────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泰新材”)于2025年8月21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并且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公司拟对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同意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张子燕先生调整为张健先生,其余 委员不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周中胜(主任委员)、独立 董事贾金平(委员)、董事张健(委员)。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 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 ──────┬────────────────────────────────── 2025-08-23│其他事项 ──────┴──────────────────────────────────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李建中先生、朱慧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 应出席监事四名,实际出席监事四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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