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38 瑞泰新材 更新日期:2025-09-1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6-08│ 19.18│ 33.88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天际股份 │ 28000.00│ ---│ ---│ 19135.00│ -313.75│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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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波兰华荣新建Prusic│ 3.93亿│ ---│ 2.99亿│ 76.14│ 774.60万│ 2022-06-30│
│e 4万吨/年锂离子动│ │ │ │ │ │ │
│力电池电解液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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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华荣年产40万吨│ 6.50亿│ 0.00│ 3285.02万│ 5.05│ ---│ 2028-06-30│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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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 9485.36万│ 1.89亿│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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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 5000.00万│ 0.00│ 5014.02万│ 100.28│-1066.84万│ 2026-12-31│
│4,000吨锂电池/超级│ │ │ │ │ │ │
│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 │ │ │ │ │ │
│及5,737.9吨化学原 │ │ │ │ │ │ │
│料(副产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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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华荣年产30万吨│ 5.30亿│ 4971.17万│ 3.31亿│ 62.48│ -396.06万│ 2025-06-30│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 │ │ │ │ │ │
│目和回收2,000吨溶 │ │ │ │ │ │ │
│剂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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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德华荣年产8万吨 │ 3.13亿│ 211.46万│ 2.61亿│ 83.26│ -796.55万│ 2022-11-30│
│新材料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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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荣化工新建实验楼│ 8893.43万│ 296.07万│ 4650.44万│ 52.29│ ---│ 2021-12-01│
│和现有环保设施提升│ │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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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瑞泰年产30万吨│ 2.50亿│ 1678.52万│ 5202.80万│ 20.81│-2589.75万│ 2024-06-30│
│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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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荣化工智能化改造│ 5000.00万│ ---│ ---│ ---│ ---│ ---│
│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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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家港超威新能年产│ ---│ ---│ 5014.02万│ 100.28│-1066.84万│ 2026-12-31│
│4,000吨锂电池/超级│ │ │ │ │ │ │
│电容器电解质新材料│ │ │ │ │ │ │
│及5,737.9吨化学原 │ │ │ │ │ │ │
│料(副产品)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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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55亿│ ---│ 3.55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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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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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08-23 │交易金额(元)│2.15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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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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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标的类型 │股权 │
│ │司16,462,454.52股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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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
│卖方 │赵世勇、李建中、朱慧、朱晓新、钱亚明、等27名自然人股东 │
├──────┼────────────────────────────────────────┤
│交易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提高管理决策效率,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
│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
│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化工”)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所有自然人股东股权,并在│
│ │完成收购后依法注销该部分股权。赵世勇、李建中、朱慧、朱晓新、钱亚明、等27名自然人│
│ │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共计16,462,454.52股,占华荣化工总股份总数的8.8556%。根据江苏中│
│ │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出具的《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
│ │有限公司拟减少自然人股东持有注册资本涉及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
│ │评报字2025第7067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华荣化工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24年│
│ │12月31日,下同)的自然人股东持有8.8556%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1,499.97万元,上述评估结│
│ │果已由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备案。 │
│ │ 华荣化工拟与本次收购的交易各方签订《股权回购协议》,协议的主要内容如下: │
│ │ (一)协议相关方 │
│ │ 1、甲方(回购方):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2、乙方(出让方):华荣化工27名自然人股东 │
│ │ (二)协议主要内容 │
│ │ 1、回购标的 │
│ │ 乙方同意将其持有的甲方8.8556%股权(对应注册资本:16,462,454.52元)转让给甲方│
│ │,甲方同意按本协议约定回购。 │
│ │ 股权现状说明:乙方保证所转让股权为乙方实际持有并且完成实缴,不存在股权代持,│
│ │不存在纠纷或潜在纠纷,不存在质押、冻结或其他权利负担。 │
│ │ 2、回购价格及支付方式 │
│ │ 回购总价款为人民币21,499.97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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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8-23 │
├──────┼────────────────────────────────────────┤
│关联方 │郭军、王一明、赵世勇、李建中、朱慧、朱晓新、钱亚明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监高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收购兼并 │
├──────┼────────────────┴──────┴────────────────┤
│交易详情 │一、交易概述 │
│ │ 1、基本情况 │
│ │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提高管理决策效率,江苏瑞泰新能源│
│ │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
│ │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化工”)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所有自然人股东股权,│
│ │并在完成收购后依法注销该部分股权。27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共计16462454.52股 │
│ │,占华荣化工总股份总数的8.8556%。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 │中企华”)出具的《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减少自然人股东持有注册资本│
│ │涉及的股东部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7067号,以下简称“资产评│
│ │估报告”),华荣化工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24年12月31日,下同)的自然人股东持有8.85│
│ │56%股权的评估价值为21499.97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由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备案。 │
│ │ 经华荣化工与其自然人股东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收购│
│ │其少数股东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收购金额合计21499.97万元。该部分股权注销后华荣化工注│
│ │册资本由18589.82万元减至16943.57万元。公司持有华荣化工股份比例将由91.1444%增加至│
│ │100%,华荣化工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
│ │ 2、关联关系 │
│ │ 本次交易对手中郭军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
│ │国泰”)监事及本公司监事,王一明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赵世勇、李建中、朱慧任公司监│
│ │事,朱晓新任公司总裁助理,钱亚明任公司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 │市规则》等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
│ │合计10970.76万元。 │
│ │ 3、履行的审议程序 │
│ │ 2025年8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 │
│ │子公司收购其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
│ │司董事会审议。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 │
│ │控股子公司收购其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一明先生回避表决。本次│
│ │关联交易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 │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 │
│ │组,不构成重组上市。 │
│ │ 5、本次交易已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
│ │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
│ │ 1、郭军: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1.3744%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监事│
│ │及本公司监事。除上述关系外,郭军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2、王一明,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1.0005%的股权,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除上│
│ │述关系外,王一明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3、赵世勇: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0.8206%的股权,系公司监事。除上述关系外│
│ │,赵世勇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4、李建中: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0.4689%的股权,系公司职工监事。除上述关│
│ │系外,李建中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5、朱慧: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0.4002%的股权,系公司职工监事。除上述关系│
│ │外,朱慧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6、朱晓新: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0.4002%的股权,系公司总裁助理。除上述关│
│ │系外,朱晓新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7、钱亚明: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0.0538%的股权,系公司财务总监。除上述关│
│ │系外,钱亚明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
│ │ 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上述关联方均未被列为失信│
│ │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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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4-26 │
├──────┼────────────────────────────────────────┤
│关联方 │天际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关联关系 │公司董事担任董事的公司及其下属企业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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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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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为进一步优化股权结构,提高管理决策效率,江苏瑞泰新能源材
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泰新材”或“公司”)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
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荣化工”)拟以支付现金的方式收购所有自然人股东股权,并在完
成收购后依法注销该部分股权。27名自然人股东持有的全部股权共计16462454.52股,占华荣
化工总股份总数的8.8556%。根据江苏中企华中天资产评估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企华”)
出具的《张家港市国泰华荣化工新材料有限公司拟减少自然人股东持有注册资本涉及的股东部
分权益价值资产评估报告》(苏中资评报字2025第7067号,以下简称“资产评估报告”),华
荣化工截至评估基准日(即2024年12月31日,下同)的自然人股东持有8.8556%股权的评估价
值为21499.97万元,上述评估结果已由张家港市国有资产管理中心备案。
经华荣化工与其自然人股东友好协商,一致同意以资产评估报告的评估结果为依据收购其
少数股东所持有的全部股权,收购金额合计21499.97万元。该部分股权注销后华荣化工注册资
本由18589.82万元减至16943.57万元。公司持有华荣化工股份比例将由91.1444%增加至100%,
华荣化工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2、关联关系
本次交易对手中郭军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苏国
泰”)监事及本公司监事,王一明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赵世勇、李建中、朱慧任公司监事,
朱晓新任公司总裁助理,钱亚明任公司财务总监,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等相关规定,上述人员为公司关联自然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关联交易金额合计1097
0.76万元。
3、履行的审议程序
2025年8月11日,第二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收购其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全体独立董事一致同意将上述议案提交公司董
事会审议。2025年8月21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控股子
公司收购其少数股东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联董事王一明先生回避表决。本次关联交易
在公司董事会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4、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不构成重组上市。
5、本次交易已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无需经过其他有关部门的批准。
二、关联方基本情况
1、郭军: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1.3744%的股权,系公司控股股东江苏国泰监事及
本公司监事。除上述关系外,郭军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2、王一明,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1.0005%的股权,系公司董事兼副总裁。除上述
关系外,王一明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3、赵世勇: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0.8206%的股权,系公司监事。除上述关系外,
赵世勇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4、李建中: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0.4689%的股权,系公司职工监事。除上述关系
外,李建中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5、朱慧: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0.4002%的股权,系公司职工监事。除上述关系外
,朱慧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6、朱晓新: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0.4002%的股权,系公司总裁助理。除上述关系
外,朱晓新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7、钱亚明:男,中国国籍,持有华荣化工0.0538%的股权,系公司财务总监。除上述关系
外,钱亚明与公司不存在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通过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站查询,上述关联方均未被列为失信被
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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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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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外部客观条件及行业环境变化,公司拟终止“宁德华荣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
液项目”,该项目尚未正式投入建设,目前正在与政府积极协调土地的后续工作。敬请广大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本次部分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终止不会对公司正常生产经营及当期利润产生重大不利影
响。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瑞泰新材”)于2025年8月21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公司《关于部分
超募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结项并将部分节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归还银行贷款的议案
》,同意终止“宁德华荣年产4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并将节余超募资金61714.98万元
中的11200万元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其余资金继续存放于募集资金专户管理;同意“衢州
瑞泰年产30万吨锂离子电池电解液项目”结项并将节余超募资金中的16500万元用于归还项目
贷款、831.88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经营及业务发展。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证监会公告〔2025〕10号
)、《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2025年修
订》以及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办法》等相关规定,该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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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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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发行主体为金融机构提供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
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类产品、浮动收益型产品、大额存单等。
2、投资金额及期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
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
个月内可滚动使用。
3、特别风险提示:尽管公司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的理财产品,且在购买前
都经过严格的评估和审核,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收益将受到市场波动的
影响。此外,公司将根据经济形势以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
风险,理性投资。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公司董
事会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35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在授权有效期内该资金额度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
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审议额度。资金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具
体内容详见于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6)。基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经营
情况和资金使用安排,公司于2025年8月2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调整自有资金委托理财额度的议案》,同意将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的额度由不超过人民币350000万元(含本数)调整为不超过人民币400000万元(含本数
),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1、调整投资额度的目的:为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充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
为公司与股东创造更大价值,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确保资金安全的前提
下,拟继续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开展委托理财业务,增加公司及子公司的投资收益,为公司
及股东获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2、调整后的投资额度: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使用不超过400000万元(含本数)的闲置自有
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上述额度内,资金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可滚动使用,期
限内任意时点进行投资理财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40
0000万元(含本数)。3、投资期限:每笔委托理财的投资期限不超过36个月,委托理财的购
买行为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内有效。
4、投资品种: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严格控制风险,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
估、筛选,选择安全性高、流动性好、中低风险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固定收益类产品、
浮动收益型产品、大额存单等。
5、资金来源: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
6、实施方式: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规定额度、期限范围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
并签署文件,具体事项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
7、本次对外投资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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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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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瑞泰新材”)于2025年8月21日
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的规
定,并且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发挥审计委员会的监督作用,公司拟对第二届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委员进行调整,公司董事会同意审计委员会委员由张子燕先生调整为张健先生,其余
委员不变。任期自公司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本次调整后,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独立董事周中胜(主任委员)、独立
董事贾金平(委员)、董事张健(委员)。
除上述调整外,公司第二届董事会其他委员会成员保持不变,其职责权限、决策程序和议
事规则均按照《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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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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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
2025年8月11日以电子邮件、传真和送达等方式发出通知,并于2025年8月21日以现场和通讯相
结合的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其中李建中先生、朱慧先生以通讯方式出席会议)。本次会议
应出席监事四名,实际出席监事四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郭军先生召集并主持,本次会议的召
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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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6-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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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瑞泰新能源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17日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五次(临时)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对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资用于偿还其银行贷款的议案》,同
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30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对全资子公司衢州瑞泰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
简称“衢州瑞泰”)及控股子公司张家港国泰超威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超威新能”)
分别出资5000万元及2000万元用于偿还其银行贷款。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000
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对全资子公司衢州瑞泰及控股子公司超威新能分别出资5000万元及2000
万元用于偿还其银行贷款。具体计划如下:
(一)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
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30000万元偿还本公司
银行贷款。
(二)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出资衢州瑞泰,用于偿还其银行贷款
全资子公司衢州瑞泰在超募资金项目投入时使用了较多银行长期项目贷款,为了降低子公
司财务成本,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5000万元出资衢州瑞泰,用于偿还其银行贷款。
(三)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出资超威新能,用于偿还其银行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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