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46 宏源药业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武汉研发中心扩建项│ 5411.00万│ 2406.49万│ 2406.49万│ 44.47│ 0.00│ 2025-09-18│
│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及多功能试│ 1.54亿│ 5879.80万│ 5879.80万│ 38.20│ 0.00│ 2025-03-20│
│验车间项目 │ │ │ │ │ │ │
├─────────┼──────┼─────┼─────┼─────┼─────┼──────┤
│抗病毒原料药及中间│ 2.07亿│ 0.00│ 0.00│ 0.00│ 0.00│ 2025-03-20│
│体项目 │ │ │ │ │ │ │
├─────────┼──────┼─────┼─────┼─────┼─────┼──────┤
│武穴宏源咪唑及其衍│ 6901.00万│ 2997.98万│ 2997.98万│ 43.44│ 0.00│ 2025-03-18│
│生物建设项目 │ │ │ │ │ │ │
├─────────┼──────┼─────┼─────┼─────┼─────┼──────┤
│罗田宏源六氟磷酸钠│ 8610.23万│ 1304.19万│ 1304.19万│ 15.15│ 0.00│ 2025-03-18│
│建设项目 │ │ │ │ │ │ │
├─────────┼──────┼─────┼─────┼─────┼─────┼──────┤
│年产25亿片(粒)高│ 2.90亿│ 0.00│ 0.00│ 0.00│ 0.00│ 2025-03-20│
│端制剂车间项目 │ │ │ │ │ │ │
├─────────┼──────┼─────┼─────┼─────┼─────┼──────┤
│武穴宏源全厂配套工│ 1.38亿│ 6300.14万│ 6300.14万│ 45.64│ 0.00│ 2025-09-18│
│程建设项目(一期)│ │ │ │ │ │ │
├─────────┼──────┼─────┼─────┼─────┼─────┼──────┤
│万密斋制剂项目(一│ 1.48亿│ 731.38万│ 731.38万│ 4.93│ 0.00│ 2025-09-18│
│期) │ │ │ │ │ │ │
├─────────┼──────┼─────┼─────┼─────┼─────┼──────┤
│尚未指定用途的超募│ 9.49亿│ ---│ ---│ ---│ ---│ ---│
│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1.00亿│ 1.00亿│ 1.00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04-23│对外担保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源药业”)于2024年4月19
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
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为子公司综合授信提供担保的情况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根据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和资金使用计划,拟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
人民币100000万元的综合授信额度,上述综合授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并购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票据池业务、保函、保理、开立信用证、押汇、
贸易融资、票据贴现、融资租赁等业务,上述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实际融资金额,具体合作金
融机构及最终融资额、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金融机构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的经营发展需要、履行股东责任,2024年度拟为全资子公
司武穴宏源药业有限公司、湖北同德堂药业有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湖北省宏源氟化工有限责任
公司提供担保额度(包括银行贷款担保和其他对外融资担保)金额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0万
元。
为办理上述金融机构综合授信额度申请及后续相关借款、担保等事项,公司拟授权公司董
事长或其他授权人士代表公司在上述额度内办理相关手续,并在上述额度内签署一切与综合授
信有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法律文件。
本次公司及全资子公司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并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
事项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有效,综合授信额度和担保额度在有效期内可循
环使用。
上述授信额度下具体融资金额最终将根据公司、各全资子公司及全资孙公司自身需求以及
银行等金融机构的实际审批为准。
──────┬──────────────────────────────────
2024-04-23│其他事项
──────┴──────────────────────────────────
为真实、客观地反映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
及资产价值,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对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
表范围内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相关资产计提信用减值准备及资产减值损失。根据相关规定,本
次计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一)本次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和资产减值损失的原因
为真实、准确反映公司截止2023年12月31日的资产状况和财务状况,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第8号——资产减值》及公司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的2023年末可能出
现减值迹象的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存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根据测试结果,基于谨慎
性原则,公司对2023年度可能发生的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计提减值准备。
──────┬──────────────────────────────────
2024-04-23│其他事项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了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阅了《关于2024年度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关于2024年度高级管理人
员薪酬方案的议案》,前述议案分别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阅
和审议通过。公司于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阅了《关于2024年度监事薪酬方
案的议案》,公司2024年度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方案适用对象
本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三、2024年公司董事的薪酬方案
公司董事的薪酬待遇依据公司所处的行业及地区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制
定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等构成
,不另行领取非独立董事职务津贴。
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税前7.2万元/年(税前)。
四、2024年公司监事的薪酬方案
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监事,按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领取薪酬,薪酬包括基
本薪酬、绩效薪酬和奖金等构成不另行领取监事职务津贴。
五、2024年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公司经营业绩情况
,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制度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薪酬包括基本薪酬、绩效薪酬
和奖金等构成。
──────┬──────────────────────────────────
2024-04-23│其他事项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9日召开的第四届
董事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的议案》,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现将有
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具体情况
根据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出具的《2023年度审计报告》,公司
2023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股东的净利润87168626.24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合并公司未
分配利润为1600978070.56元,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1685511502.63元。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
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积
极回报公司股东,与所有股东分享公司经营成果,在符合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
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公司董事会提出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截至2024年4月3日公司总
股本400006800股扣除公司回购专户内股票数量11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
股利0.50元人民币(含税),预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不超过19994840元(含税),实际分派
的金额以公司发布的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为准。本次利润分配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
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一年度。
若本次利润分配方案披露日至实施该方案的股权登记日期间,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
、股权激励行权及再融资新增股份上市等原因发生变化的,将按照分红比例不变的原则进行调
整。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合规性、合理性
本次公司利润分配方案符合《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
通知》、《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分红回报规划及相关承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充分
考虑了广大投资者的合理利益,有利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实施上述利润分配
方案不会造成公司流动资金短缺或其他不良影响,符合公司战略规划和发展预期。
──────┬──────────────────────────────────
2024-04-08│股权回购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99
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31元/
股(未超过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预
计回购股份数量回购公司股份3200000股(含)—1600000股(含),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
80%—0.40%,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实施期限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
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
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相应变化。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
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于2024年3月15日、2024年3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
公司股份方案公告》(公告编号:2024-007)和《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11)。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情况
2024年4月3日,公司首次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回购
股份数量为1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275%,回购的最高成交价为17.92元/股,最低
成交价为17.79元/股,成交总金额为1960985.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
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4-04-01│其他事项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期收到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戴
丽娜女士及其配偶肖卫国先生共同出具的《关于本人亲属短线交易的情况说明及致歉声明》,
获悉其配偶肖卫国先生于2024年3月27日买入公司股票,于2024年3月28日卖出公司股票。根据
《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述交易构成短线交易,公司
获悉后进行了核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短线交易的基本情况
上述短线交易所得收益为12.00元。(计算方法:交易数量500股*(卖出价17.24元/股—
买入价17.216元/股)=12.00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卫国先生持有公司股票0股。
二、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及公司采取的措施
公司知悉此事后高度重视,及时核查了解相关情况,戴丽娜女士及其配偶肖卫国先生亦积
极配合、主动纠正。公司对本次事项的处理情况和解决措施如下:
1、《证券法》第四十四条规定:“上市公司、股票在国务院批准的其他全国性证券交易
场所交易的公司持有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其持有的该公
司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在买入后六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六个月内又买入
,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前款所称董事、监事、高级
管理人员、自然人股东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包括其配偶、父母、子女持
有的及利用他人账户持有的股票或者其他具有股权性质的证券。”按照上述规定,戴丽娜女士
配偶肖卫国先生本次短线交易所获收益应归公司所有。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短线交易收益12.00元已全部上缴公司。
2、经核实,本次事件系肖卫国先生未充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公司的前期培训
没有学习到位,亦未就买卖股票事项征询戴丽娜女士本人的意见。同时,肖卫国先生声明本次
交易系由其通过个人股票账户自行操作,戴丽娜女士对此并不知情,交易前后戴丽娜女士亦未
告知其关于公司经营情况等相关信息,肖卫国先生基于对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个人独立判断而
作出的决定。本次短线交易事项不存在因获悉内幕信息而交易公司股票的情况,亦不存在利用
内幕信息进行交易谋求利益的情形。
3、肖卫国先生已深刻认识到本次事项的严重性,对本次短线交易造成的不良影响向公司
董事会及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并将在今后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在证券交易中严
格遵守相关规定,保证此类情况不再发生。戴丽娜女士对于未能及时尽到提醒、督促义务深表
自责,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承诺以后将进一步学习并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进
一步强化个人行为约束,切实规范个人及关联人股票交易行为,并督促亲属执行到位,保证此
类情况不再发生。
4、公司亦将以此为鉴,吸取教训,进一步要求持有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高
级管理人员加强对《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
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
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审慎操作,防止此类事件
再次发生。
──────┬──────────────────────────────────
2024-03-16│股权回购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以下简称“《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及《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
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的第四
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回购股份的目的
公司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维护股东利益,增强投资者信心
,提升公司股票长期投资价值,同时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和利益共享机制,充
分调动公司员工的积极性,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提升企业凝聚力和核心竞争力,促进公司健
康可持续发展,经综合考虑公司经营、财务状况与发展战略、未来盈利能力等因素,公司拟回
购本公司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本次回购符合《回购规则》第八条及《回购指引》第十条规定的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和本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拟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股份回购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2、价格区间:结合近期市场整体趋势及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本次回购股份的价格上
限为不超过人民币31.00元/股(含),该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具体回购价格将综合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状况确定。若公司在回
购期内发生派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股本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按
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限,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四、拟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拟回购股份的种类:本次回购股份的种类为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
2、拟回购股份的用途: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
未能在本次回购实施完成之日起36个月内用于上述用途,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将予以注销。
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出调整,则本次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实行。
3、拟回购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本次回购股份数量区间为3200000股(含)—
1600000股(含),占公司目前已发行的总股本的比例为0.80%—0.40%,回购股份数量上限未
超过下限的一倍。
本次回购具体的回购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实施期限届满时公
司的实际回购情况为准。如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或现金红利等除
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之日起,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相应调整
回购股份价格上限,回购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比例相应变化。
4、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按拟回购股份数量区间和回购股份价格上限测算,预计本次
回购的资金总额不超过人民币9920.00万元(含)。最终回购金额以回购实施完毕或回购期限
届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金额为准。
──────┬──────────────────────────────────
2024-01-29│其他事项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4月26日召开的第三届
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
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审众环”)继续作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3年4月28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续聘2023年度审计机构
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21)。
近日,公司收到中审众环出具的《关于变更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报签
字会计师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注册会计师的情况
中审众环作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机构,原委派王郁(项目合伙人)、杨云为签
字注册会计师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由于所内工作调整,现委派李维(项目合伙人)、杨云为
公司提供2023年度审计服务,继续完成相关工作。变更后的签字注册会计师为李维和杨云。
──────┬──────────────────────────────────
2023-08-31│对外投资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宏源药业”)于2023年8月29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
金投资建设新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总计49573.52万元投资建设五个新项目。
公司独立董事对上述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上述
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投资建设新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上述
事项尚需提交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同意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
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18号)同意注册,公司向
社会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725.72万股,发行价格为50.00元/股,本次发行募集资金
总额为236286.00万元,扣除不含税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219584.37万元。募集资金已
于2023年3月14日到位,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已经中审众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进行了验证,并于2023年3月14日出具了众环验字(2023)0100013号《验资报告》。上述募集
资金已到账,公司已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订了
《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及《募集资金四方监管协议》。
二、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23年3月21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并于2023年4月7日召开了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及
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公司正常生
产经营的前提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0亿元超募资金及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使用期限
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2023年4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及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并于2023年5月19日召开了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10000.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的超募资金为154511.37万元,截至2023年8月24日,尚余150626.71万
元(含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暂未使用金额5000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收入)未使用。
──────┬──────────────────────────────────
2023-08-31│其他事项
──────┴──────────────────────────────────
一、董事会秘书辞任的情况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
书尹聃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因工作安排调整,尹聃先生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呈自送
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尹聃先生辞去上述职务后继续担任公司副董事长、董事及董事会专
门委员会职务。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尹聃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
公司董事会对尹聃先生担任公司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稳健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
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况
为保证董事会的日常运作及公司信息披露等工作的开展,经董事长尹国平先生提名,公司
于2023年8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肖拥华先生为董事会秘书(简历附后),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
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公司独立董事对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相关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
意见。
肖拥华先生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董事会秘书资格证书》,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
的专业能力,熟悉履职相关的法律法规,具备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职业操守及相应的专业胜任
能力与从业经验,其任职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和《公司章程》等规定。
董事会秘书肖拥华先生联系方式如下:
电话:0713-5109598
传真:0713-5072024
邮箱:hongyuan@hbhypharm.com
联系地址:湖北省罗田县凤山镇经济开发区宏源路8号
附件
肖拥华先生简历
肖拥华先生,197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本科学历。曾任宏源药业
财务部部长、财务负责人;现任公司总监、董事会秘书。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肖拥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60333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1%,与公司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其他股东、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
间不存在关联关系,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
形,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不存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第3.2.3条、第3.2.4条规定的情形,
经查询为非失信被执行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
2023-05-05│其他事项
──────┴──────────────────────────────────
湖北省宏源药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任期已届满,为保
证监事会的正常运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
、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5月5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第四届
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本次会议选举胡云国先生、汪林涛先生为公司第四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
事(简历详见附件)。
胡云国先生、汪林涛先生将与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3名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
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任期三年,自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第四届非职工代表监事
之日起计算。
胡云国、汪林涛未持有公司股票,与公司董事、其他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实际控制人及
持股5%以上的股东不存在关联关系。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