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51 威尔高 更新日期:2025-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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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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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00万㎡高精密 │ 6.01亿│ 0.00│ 0.00│ 0.00│ ---│ ---│
│双面多层HDI软板及 │ │ │ │ │ │ │
│软硬结合线路板项目│ │ │ │ │ │ │
│—年产120万平方米 │ │ │ │ │ │ │
│印制电路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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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 1.60亿│ 0.00│ 8109.60万│ 50.58│ ---│ ---│
│动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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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募资金用于投资建│ 1.10亿│ 1.09亿│ 1.09亿│ 99.32│ ---│ 2024-06-24│
│设泰国威尔高年产60│ │ │ │ │ │ │
│万㎡线路板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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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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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4-10-25 │交易金额(元)│2.00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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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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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威泰电子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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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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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威泰电子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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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 │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因威│
│ │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泰”)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其进行增资人民币20│
│ │,000万元。本次增资主要用于威泰日常经营支出、购买原材料、建设生产基地、购买设备等│
│ │。本次增资完成后,威泰的注册资本由200,000万泰铢增加至350,000万泰铢(折合人民币约│
│ │70,000万元,实际增资金额以人民币为准)。本次投资不属于前次董事会审议的对泰国总投│
│ │资的5亿元范围内。本次增资后,威泰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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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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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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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监
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
的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
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公司制定了2025年度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薪酬(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适用对象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二、本议案适用期限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三、薪酬和津贴方案
(一)独立董事津贴方案
领取固定津贴,除此之外不再另行发放薪酬。独立董事2025年度津贴标准为每人7.2万元/
年(税前)。
(二)非独立董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
核管理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董事津贴。
(三)监事薪酬方案
在公司任职的监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按照公司相关薪酬与绩效考核管理
制度领取基本薪酬和绩效薪酬,不另行领取监事津贴。
(四)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按照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管理职务、实际工作绩效并结合公司年
度经营业绩等因素综合评定薪酬。
四、发放办法
1.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薪酬按其实
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
2.上述薪酬均为税前金额,其所涉的个人所得税统一由公司代扣代缴。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实际发放金额根据公司资金情况予以统一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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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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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一)董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董
事会认为:该利润分配方案所述情况与公司实际情况相匹配,综合考虑了公司的持续发展和对
广大投资者的合理投资回报,有利于与全体股东分享公司成长的经营成果,符合《公司法》《
公司章程》中关于利润分配的相关规定。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
议。
(二)监事会审议情况
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在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前提下,为了更好的兼顾股东利益,使全体股东分享公司经
营成果,认为公司拟定的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与公司业绩成长性相匹配,符合公司确定的利
润分配政策以及做出的相关承诺,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具备合法性、合规
性。因此,同意将该议案提请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二、利润分配方案的基本情况
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4年度合并报表中实现归属于上市公
司股东的净利润为55860514.04元,其中母公司净利润75567027.74元,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7556702.77元;根据利润分配应以母公司的可供分
配利润及合并财务报表的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公司2024年度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1781
50038.92元。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经公司董事会研究决定2024年度利
润分配方案如下:
以截止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3462.176万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按每10股派发现
金股利1.34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8039315.84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
下一年度;
若在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股本由于可转债转股、股份回购、股权激励行权等原因发生变
动的,公司则以未来实施分配方案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按照现金分红总额不变的原
则对分配比例进行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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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4-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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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进行充分
的评估和分析,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损失。公司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
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4,500.6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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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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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高”)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7,922.4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该议案
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出具的《关于同意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524号)以及《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
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公司首次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3,365.5440万股,募
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97,196.91万元,减除发行费用人民币10,038.32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87,158.59万元。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9月1日出具了《验
资报告》(天职业字[2023]45416号)。公司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储存制度,设立了相关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募集资金到账后,已全部存放于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开设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内。
三、超募资金的使用情况
2023年9月22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一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109.60万
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30.00%。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3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2024年4月21日公司召开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一届
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额募集资金投资建设威尔高电子(泰国)
有限公司年产60万㎡线路板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超额募集资金11,000万元投资建设威尔高
电子(泰国)有限公司年产60万㎡线路板项目。上述事项已经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累计实际使用超募资金19,109.60万元,剩余可使用超募资金
余额为7,922.40万元。
四、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为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
况,公司拟使用剩余的超募资金人民币7,922.4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
.3075%,用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
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本着股东利益最大化的原则,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在保证募集资
金投资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拟使用剩余的超募资金人民币7,922.40万元永久补充
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业务拓展、日常经营等与主营业务相关的经营活动。本次使用部分超募
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对
流动资金的需求,进一步提升公司盈利能力,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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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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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高”)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公司及子公司
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
12亿元的综合授信,同意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9亿元的担保,同意子公司为公司及合
并报表范围的其他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以及
《公司章程》的规定,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一、综合授信额度预计
为满足公司及子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发展的资金需求,公司及子公司2025年度拟向金融机
构申请不超过人民币12亿元的综合授信。授信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贷款、承兑汇票、贴现、信用
证、押汇、保函、代付、保理等综合业务,该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具体合作金融机构及最终
融资额、融资方式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上述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
述额度范围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办理综合授信业务,无需公司另行出具决
议。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代理人签署公司及子公司上述授信额度内(包括
但不限于授信、借款、抵押、融资等)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
(一)情况概述
为实际经营的需要,保证公司及子公司的生产经营活动顺利开展,在确保规范运作和风险
可控的前提下,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9亿元的担保,同意子公司为公司及合并报表范
围的其他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7亿元的担保。提供担保的形式包括不限于信用担保(含一般
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等)、抵押担保、质押担保或多种担保方式相结合等形式。
上述担保额度的期限为自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该额度在上
述期限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或其代理人在担保额度内签署公
司及子公司上述担保额度内有关的合同、协议等各项法律文件,办理相关手续。并根据实际经
营需要在符合要求的被担保公司之间按照实际情况调剂使用,公司及子公司实际担保金额以最
终签署的协议为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本担保额度预计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四、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未来有效期内的预计发生额,相关担保协议尚未签署,具体担保方式、担
保金额、担保期限等重要条款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最终实际担保金额不超过本次预计的担
保金额。本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在上述担保事项实际发生后根据实际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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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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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
”)
2、原聘请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天职国际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天职国际”)
3、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原因:为充分保障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年报审计工作,
综合考虑公司的业务情况、管理实际和审计需求等情况,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
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公司履行了相应的选聘程序,拟聘请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财
务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4、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项均不存在异议,该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5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五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由天职国际变更为立信,聘期一年,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
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
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
,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
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
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3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78名、注册会计师2533名、从业人员总数10730名,签署
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693名。立信2023年业务收入(经审计)50.01亿元,其
中审计业务收入35.16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7.65亿元。
2023年度立信为671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32亿元。为本公司同行业8
3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具有上市公司所在行业审计业务经验。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末,立信已提取职业风险基金1.66亿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2.5
0亿元,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事赔偿责任。
近三年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立信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无、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29次、自律监管措
施1次和纪律处分无,涉及从业人员75名。
(二)项目信息
(1)项目合伙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邢向宗
(2)签字注册会计师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方思铭
(3)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从业情况:
姓名:吴汪斌
2、项目组成员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邢向宗、签字注册会计师方思铭、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吴汪斌近三年内未曾因
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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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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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增资事项的概述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4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因威
泰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威泰”)发展需要,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对其进行增资人民币2000
0万元。本次增资主要用于威泰日常经营支出、购买原材料、建设生产基地、购买设备等。本
次增资完成后,威泰的注册资本由200000万泰铢增加至350000万泰铢(折合人民币约70000万
元,实际增资金额以人民币为准)。本次投资不属于前次董事会审议的对泰国总投资的5亿元
范围内。
本次增资后,威泰仍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和《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对全资子公司增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本次增资对象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威泰电子有限公司
英文名称:WELLTEKELECTRONICSCO.,LTD
公司注册号:0145566001041
注册日期:2023年2月17日
注册资本:2000000000泰铢
地址:泰国大城府乌泰县侬南颂区第4村86号。
股权结构:威尔高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持有99.99999875%的股份,兴威电子(香港)有限公
司持有0.00000025%的股份,盛威电子(香港)有限公司持0.000001%的股份。(其中,威尔高电
子(香港)有限公司全资100%拥有兴威电子(香港)有限公司和盛威电子(香港)有限公司的股权。
威尔高电子(香港)有限公司的股权分别由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有42%,以及惠州威
尔高电子有限公司持有58%。)
经营范围:研发、生产、销售各类线路板;PCBA组装;电子产品;线路板、机器设备、原
材料、电子产品进出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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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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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损失情况概述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及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为更加客观公正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基于谨慎性原则
,对合并报表范围内截至2024年09月30日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检查和减值测试,并进行充分
的评估和分析,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损失。公司对部分存在减值迹象的
资产计提信用减值损失及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2,503.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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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3│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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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威尔高”)于2024年9月20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委托理财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
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
滚动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目的
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的前提下,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提高闲置自
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高资产回报率,为公司和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品种
主要选择投资于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稳健型的理财产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本型理财产品
、结构性存款、定期存款、通知存款、大额存单等。
理财产品的受托方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信托等金融机构,与公司不存在关联关
系。以上投资品种不涉及证券投资,不用于购买股票及其衍生产品、证券投资基金和以证券投
资为目的及无担保债券为投资标的的理财产品。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15000万元(含)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上述额度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前述额度和期限范围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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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8-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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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为有效规避汇率波动风险,避免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拟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在不超过等值3000万美元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期限为自
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主要包括远期结售汇、外
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业务。
2、审议程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
的规定,本次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已经在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
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3、风险提示: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开展过程中存在汇率波动风险、内部控制风险、交易违
约风险、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24年8月27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保荐机构民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同意的核查意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
一、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因公司业务成功布局国际市场,海外业务快速发展,外币结算需求不断上升,公司出口业
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随着公司业务不断发展,外汇收支规模不断增长,为有效规避和防范汇
率大幅波动对公司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控制外汇风险,增强财务稳健性,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提高公司抵御汇率波动的能力,不存在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的
情况。
2、交易金额
根据公司资产规模及业务需求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实施的外汇套期保值在任意时点
总持有量不超过等值3000万美元,该交易额度在投资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3、交易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币种只限于公司生产经营所使用的主要结
算货币,包括美元、港币、泰铢等。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具体方式或产品主要包
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及其他外汇
衍生产品业务。
4、交易期限和授权期限
鉴于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与公司的经营密切相关,本次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董事会
审议通过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可循环使用。同时董事会授权董事长(或经董事长授权的人员)审
批日常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由公司财务部门为业务经办机构,行使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管理职责。授权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5、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资金来源为公司的自有资金,不涉及募集
资金。
二、审议程序
2024年8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不超过等值3000万美元
与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投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法律法
规,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该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实施,无需提交
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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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3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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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7月29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23.00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8.80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江西威尔高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
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
授予条件已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
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确定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日为2024年7月2
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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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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