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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星科技(301252)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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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252 同星科技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冷链物流系统环保换│ 1.38亿│ 2303.98万│ 7654.30万│ 55.51│ ---│ 2025-05-19│ │热器及智能模块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 │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 1.90亿│ 0.00│ 0.00│ ---│ ---│ ---│ │资金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 │ 8100.00万│ 0.00│ 8100.00万│ 100.00│ ---│ ---│ ├─────────┼──────┼─────┼─────┼─────┼─────┼──────┤ │轻商系统高效换热器│ 1.03亿│ 446.30万│ 1846.19万│ 17.95│ ---│ 2025-05-19│ │产业化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858.66万│ 1208.04万│ 3192.15万│ 65.70│ ---│ 2025-05-19│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3-12-26 │ ├──────┼────────────────────────────────────────┤ │关联方 │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6 │ ├──────┼────────────────────────────────────────┤ │关联方 │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6 │ ├──────┼────────────────────────────────────────┤ │关联方 │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3-12-26 │ ├──────┼────────────────────────────────────────┤ │关联方 │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 │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浙江同星科│可可机电公│ 49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司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 【8.重大事项】 ──────┬────────────────────────────────── 2024-11-15│其他事项 ──────┴──────────────────────────────────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日:2024年11月15日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数量:183.80万股 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价格:14.68元/股 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草案)》”)规定的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条件已成就,根据 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 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 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并确定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为2024年11 月15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53名激励对象授予183.8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14.68元/ 股。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概述 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拟向激励对象实施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一)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二)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及/或从二级市场回购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三)授予价格:14.68元/股 (四)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为153人,包括公司(含子公司,下同 )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骨干,不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 计持股5%以上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 2024-09-12│其他事项 ──────┴────────────────────────────────── 1、本次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徐俊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 简称“《证券法》”)第九十条、《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第三十一条、《公开征集上市公 司股东权利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征集条件; 2、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徐俊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 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 理办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并根据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徐俊作为征 集人就公司拟于2024年9月30日召开的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的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表决权。 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以及其他政府部门未对本公告所述内容真实性、准确性和完 整性发表任何意见,对本公告的内容不负有任何责任,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 一、征集人的基本情况 本次征集表决权的征集人为公司现任独立董事徐俊,其基本情况如下:徐俊先生,2009年 6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学机械工程及自动化专业,获学士学位;2013年12月毕业于西安交通大 学机械工程专业,获博士学位。2013年12月至今任职于西安交通大学,现任教授、博士生导师 。2023年8月至今,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征集人徐俊未直接或间接持有公司股份,未因证券违法行为受到处罚 ,未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 征集人与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 关联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征集人与征集表决权涉及的提案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征集表决 权采取无偿的方式进行。 本次征集表决权基于征集人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且已获得公司其他独立董事同意。本次 征集表决权为依法公开征集,征集人不存在《暂行规定》第三条规定的不得作为征集人公开征 集表决权的情形,并承诺自征集日至行权日期间持续符合作为征集人的条件。征集人保证本公 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保证不会利用本次征集表决权从事内幕交易、操纵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 2024-07-25│其他事项 ──────┴────────────────────────────────── 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2024年7月15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人员办理上 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com.cn) 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备案手续,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张良灿 4、注册资本:壹亿壹仟陆佰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01年01月09日 6、住所:浙江省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889号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7265987348 8、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及研发:制冷产品及零部件、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压力管道 元件、阀门、电子电器及控制系统;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未取得国家规定专项 许可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2024-06-28│其他事项 ──────┴────────────────────────────────── 特别提示: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 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证券从业资 格和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其在担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期间,遵循了相 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要求,勤勉尽责、细致严谨,并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为 公司提供了优质的审计服务,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发表了公允合理的审计意见,切实 履行自身的审计职责。 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和稳定性,现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 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管理层根据具体情况与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并签署相关文件。 ──────┬────────────────────────────────── 2024-06-28│其他事项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同星科技”)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 第三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 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人民币8100万元的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补流 金额占超募资金总额的比例为29.91%。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15│其他事项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119411654.0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92258.48元,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10009225.8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8 762606.25元,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77088461.27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 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7088461.27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 值,公司拟以2023年年末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0000000.00元 (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50.25%。 (2)本年度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合计转增股本36 00000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16000000股,本次不送红股。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法性、合规性。 ──────┬────────────────────────────────── 2024-04-15│其他事项 ──────┴────────────────────────────────── 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 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 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 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2023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总额为-9007319.71元。 ──────┬────────────────────────────────── 2024-04-15│其他事项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 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 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 2023-12-26│对外担保 ──────┴──────────────────────────────────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星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 融机构申请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因生产经营所需,公司2024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60000万 元,最终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品种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 合业务。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在上述授信额度 内签署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协议及文件。 授信期限为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 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推进,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 ,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确保其资金流畅,同时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公司 拟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汉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汉亚”)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600万元。担保期限为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为提高融资业务的办理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在授权期限内与相关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担保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并签订相关协议及必要文件。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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