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52 同星科技 更新日期:2024-05-01◇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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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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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链物流系统环保换│ 1.38亿│ 5350.32万│ 5350.32万│ 38.80│ 0.00│ 2025-05-19│
│热器及智能模块产业│ │ │ │ │ │ │
│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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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暂未确定用途的超募│ 1.90亿│ ---│ ---│ ---│ 0.00│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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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8100.00万│ 8100.00万│ 81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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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商系统高效换热器│ 1.03亿│ 1399.89万│ 1399.89万│ 13.61│ 0.00│ 2025-05-19│
│产业化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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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4858.66万│ 1984.11万│ 1984.11万│ 40.84│ 0.00│ 2025-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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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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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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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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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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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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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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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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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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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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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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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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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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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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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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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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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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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12-2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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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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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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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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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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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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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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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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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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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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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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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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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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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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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2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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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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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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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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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销售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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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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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3-08-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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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大连尼维斯冷暖技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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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公司参股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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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产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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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3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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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3-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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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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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星科│可可机电公│ 490.00万│人民币 │--- │--- │连带责任│是 │否 │
│技股份有限│司 │ │ │ │ │保证 │ │ │
│公司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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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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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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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
转增股本预案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
下:
一、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内容
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3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
的净利润为119411654.09元,其中母公司实现净利润100092258.48元,本年度提取法定盈余公
积金10009225.85元。截止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合并报表中累计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88
762606.25元,经审计母公司累计可供分配利润为277088461.27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
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实际可供股东分配的利润为277088461.27元。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在符合
利润分配原则、保证公司正常经营和长远发展的前提下,为积极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
值,公司拟以2023年年末总股本80000000股为基数,进行如下分配:
(1)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7.5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60000000.00元
(含税),现金分红金额占2023年度公司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净利润的50.25%。
(2)本年度公司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4.5股,合计转增股本36
000000股,转增后总股本为116000000股,本次不送红股。
本预案需提交公司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若在利润分配方案实施前,公司总
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二、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的合法性、合规性
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符合《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上
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符合公司确定的
利润分配政策,该利润分配预案具有合法性、合规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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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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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概述
为真实反映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资产价值及经
营情况,本着谨慎性原则,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截至20
23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各类资产进行了全面清查,对各类资产进行了充分的评估和分
析,对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情况概述
公司2023年度对相关资产计提资产和信用减值准备总额为-9007319.7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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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4-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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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审议通过
了《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第三届监事会
第五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其中《
关于公司董事2023年度薪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和《关于公司监事2023年度薪
酬的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全体董事和监事回避表决,并同意提交至公司股东大会
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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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2-26│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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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星科技”或“公司”)于2023年12月25日召开
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向金
融机构申请授信及预计担保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
公告如下: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因生产经营所需,公司2024年度拟向相关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合计不超过60000万
元,最终以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授信品种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
资金贷款、非流动资金贷款、贸易融资、承兑汇票、保理、保函、开立信用证、票据贴现等综
合业务。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在上述授信额度
内签署一切与授信有关的协议及文件。
授信期限为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授信期限内,授信额
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二、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
(一)担保情况概述
随着公司各项业务的顺利推进,子公司业务规模不断扩展,对流动资金的需求也不断增加
,为满足子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确保其资金流畅,同时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常管理,公司
拟为全资子公司浙江汉亚机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汉亚”)2024年度向金融机构申请的
授信额度提供担保,担保额度总计不超过600万元。担保期限为本事项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止。为提高融资业务的办理效率,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
长或经合法授权的其他人员在授权期限内与相关方在上述担保额度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担保事
宜(包括但不限于担保金额、担保形式、担保期限等)并签订相关协议及必要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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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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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司注册资本变更情况
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6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九次会议、2023年7月18日召开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公司注册
资本、公司类型及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相关部门
人员办理上述事宜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刊登于巨潮资讯网上(www.cninfo
.com.cn)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了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得了浙江省市场监督
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企业登记信息如下:
1、名称: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类型:其他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3、法定代表人:张良灿
4、注册资本:捌仟万元整
5、成立日期:2001年01月09日
6、住所:浙江省新昌县新昌大道东路889号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6247265987348
8、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及研发:制冷产品及零部件、汽车零部件、机电产品、压力管道
元件、阀门、电子电器及控制系统;经营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业务(未取得国家规定专项
许可的项目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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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8-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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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即将届满,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浙江同星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于2023年8月1
5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经与会代表充分
讨论表决后形成如下决议:同意选举陈丽萍女士为公司第三届监事会职工代表监事,与公司股
东大会选举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共同组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其任期与经公司股东大会选举
产生的非职工代表监事任期一致(简历见附件)。
职工代表监事陈丽萍个人简历
陈丽萍女士,1988年9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大专学历。2010年至今历
任同星制冷及同星科技技术内务、技术员、技术科长;2017年至今任同星科技职工代表监事。
截至公告日,陈丽萍女士未持有公司股份;陈丽萍女士与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实际控制人、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陈丽萍女士不存在《公司法
》第一百四十六条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
运作》第3.2.3条所规定的禁止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不存在受到
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
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存在曾被中
国证监会在证券期货市场违法失信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公示或者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
单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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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6-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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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
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
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结合自身实际经营情况,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8100
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占超募资金总额的29.91%。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超募资金总额的30%,未违反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
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本次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不会与募集资金
投资项目实施计划相抵触,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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