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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士莱(301258)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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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258 富士莱 更新日期:2025-10-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3-17│ 48.30│ 10.0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百济神州 │ 1401.98│ ---│ ---│ 1454.73│ 52.75│ 人民币│ ├─────────┼─────┼─────┼─────┼─────┼──────┼──────┤ │金斯瑞生物科技 │ 966.86│ ---│ ---│ 613.59│ -353.26│ 人民币│ ├─────────┼─────┼─────┼─────┼─────┼──────┼──────┤ │大千生态 │ 570.55│ ---│ ---│ 416.30│ -154.25│ 人民币│ ├─────────┼─────┼─────┼─────┼─────┼──────┼──────┤ │信达生物 │ 543.56│ ---│ ---│ 518.70│ -24.86│ 人民币│ ├─────────┼─────┼─────┼─────┼─────┼──────┼──────┤ │中概互联网ETF │ 458.33│ ---│ ---│ 443.08│ -15.25│ 人民币│ ├─────────┼─────┼─────┼─────┼─────┼──────┼──────┤ │昀冢科技 │ 417.46│ ---│ ---│ 319.46│ -97.21│ 人民币│ ├─────────┼─────┼─────┼─────┼─────┼──────┼──────┤ │浩欧博 │ 320.83│ ---│ ---│ 272.16│ -48.68│ 人民币│ ├─────────┼─────┼─────┼─────┼─────┼──────┼──────┤ │证券ETF │ 50.66│ ---│ ---│ 49.14│ -1.52│ 人民币│ ├─────────┼─────┼─────┼─────┼─────┼──────┼──────┤ │派林生物 │ 50.32│ ---│ ---│ 48.60│ -1.72│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720吨医药中间 │ 1.70亿│ 0.00│ 1.70亿│ 100.00│ 70.69万│ ---│ │体及原料药扩建项目│ │ │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6509.03万│ 0.00│ 6979.34万│ 107.23│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9900.00万│ 0.00│ 9900.00万│ 100.00│ ---│ ---│ ├─────────┼──────┼─────┼─────┼─────┼─────┼──────┤ │富士莱(山东)特色│ 9000.00万│ 0.00│ 0.00│ 0.00│ ---│ ---│ │原料药及中间体CMO/│ │ │ │ │ │ │ │CDMO建设项目 │ │ │ │ │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221.18万│ 0.00│ 226.57万│ 102.44│ ---│ ---│ ├─────────┼──────┼─────┼─────┼─────┼─────┼──────┤ │研发中心项目 │ 2.00亿│ 0.00│ 6979.34万│ 107.23│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5000.00万│ 0.00│ 226.57万│ 102.44│ ---│ ---│ ├─────────┼──────┼─────┼─────┼─────┼─────┼──────┤ │年产289吨特色原料 │ 4351.51万│ 156.51万│ 214.41万│ 4.93│ ---│ ---│ │药扩建项目 │ │ │ │ │ │ │ ├─────────┼──────┼─────┼─────┼─────┼─────┼──────┤ │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 1.44亿│ 0.00│ 0.00│ 0.00│ ---│ ---│ │资金 │ │ │ │ │ │ │ ├─────────┼──────┼─────┼─────┼─────┼─────┼──────┤ │富士莱(山东)特色│ 2.00亿│ 5694.20万│ 9574.24万│ 47.87│ ---│ ---│ │原料药及中间体CMO/│ │ │ │ │ │ │ │CDMO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50亿│ 0.00│ 2.50亿│ 100.00│ ---│ ---│ ├─────────┼──────┼─────┼─────┼─────┼─────┼──────┤ │年产289吨特色原料 │ 0.00│ 156.51万│ 214.41万│ 4.93│ ---│ ---│ │药扩建项目 │ │ │ │ │ │ │ ├─────────┼──────┼─────┼─────┼─────┼─────┼──────┤ │富士莱(山东)特色│ 0.00│ 5694.20万│ 9574.24万│ 87.04│ ---│ ---│ │原料药及中间体CMO/│ │ │ │ │ │ │ │CDMO建设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2 │ ├──────┼────────────────────────────────────────┤ │关联方 │安达辉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2-27 │ ├──────┼────────────────────────────────────────┤ │关联方 │安达辉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0-15│股权回购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 币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3)。 一、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现将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0月14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数量为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09%,最高成交价为33.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8 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3388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 2025-10-13│股权回购 ──────┴────────────────────────────────── 1、回购股份的种类: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士莱”) 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 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 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 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 限。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4、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40.00元/股和回购金额上限4 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按照回购价格上限4 0.00元/股和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5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准。 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8、拟回购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在 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相关风险提示:(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 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若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获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或激励对象未达 到行权条件或放弃认购,可能出现本次回购的股份无法在三年内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3)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 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 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2、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 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 限。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 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 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具体用途由公 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40.00元/股和回购金额上限4 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按照回购价格上限4 0.00元/股和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5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2025-08-25│股权回购 ──────┴──────────────────────────────────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 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截至2025年8月2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年7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5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91670000股的0.00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35)。 2、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3、截至2025年8月25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111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10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38.56元/股,最低 成交价格为33.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75103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 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 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5-08-22│其他事项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 8月20日下午3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书面、 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41)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 2025-08-22│其他事项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25年9月9日届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代表选举陆建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陆建刚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陆建刚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 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陆建刚先生: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 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起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研发部技术员、生产技术部经理、生产副总 经理。现任公司董事、生产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建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818%。陆建刚 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亦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 2025-07-10│股权回购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九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 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 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 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 )。 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 司于2025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 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一、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现将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7月10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数量为5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055%,最高成交价为34.46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4.28 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17194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既 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 2025-07-07│股权回购 ──────┴────────────────────────────────── 1、回购股份的种类: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士莱”) 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 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 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 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 限。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4、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40.00元/股和回购金额上限4 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按照回购价格上限4 0.00元/股和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5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准。 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 月内。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8、拟回购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 划。在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2025-04-22│其他事项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18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议案》 ,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监 高责任险”)。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与 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害关系,故全体董事、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 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方案概述 1、投保人: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任一赔偿请求以及所有赔偿请求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 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2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在公司股东大会批准购买董监高责任险的前提下,同时提请股东 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监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围、确 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以及 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在董监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 二、审议程序及意见 该事项提交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 、监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相关关联股东需回避表 决,且不得接受其他股东委托进行投票。 ──────┬────────────────────────────────── 2025-04-22│其他事项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士莱”)于2025年4月18日分别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 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 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 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股东大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并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 层根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5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12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52人,其 中781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3年度收入总额为287224.6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7487 3.42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49856.80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394家上市公司2023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48840.19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 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电气机械和器材制造业、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 制造业、汽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橡胶和塑料制品业、有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建筑装 饰和其他建筑业)及信息传输、软件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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