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58 富士莱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3-17│ 48.30│ 10.0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百济神州 │ 1401.98│ ---│ ---│ 1454.73│ 52.75│ 人民币│
├─────────┼─────┼─────┼─────┼─────┼──────┼──────┤
│金斯瑞生物科技 │ 966.86│ ---│ ---│ 613.59│ -353.26│ 人民币│
├─────────┼─────┼─────┼─────┼─────┼──────┼──────┤
│大千生态 │ 570.55│ ---│ ---│ 416.30│ -154.25│ 人民币│
├─────────┼─────┼─────┼─────┼─────┼──────┼──────┤
│信达生物 │ 543.56│ ---│ ---│ 518.70│ -24.86│ 人民币│
├─────────┼─────┼─────┼─────┼─────┼──────┼──────┤
│中概互联网ETF │ 458.33│ ---│ ---│ 443.08│ -15.25│ 人民币│
├─────────┼─────┼─────┼─────┼─────┼──────┼──────┤
│昀冢科技 │ 417.46│ ---│ ---│ 319.46│ -97.21│ 人民币│
├─────────┼─────┼─────┼─────┼─────┼──────┼──────┤
│浩欧博 │ 320.83│ ---│ ---│ 272.16│ -48.68│ 人民币│
├─────────┼─────┼─────┼─────┼─────┼──────┼──────┤
│证券ETF │ 50.66│ ---│ ---│ 49.14│ -1.52│ 人民币│
├─────────┼─────┼─────┼─────┼─────┼──────┼──────┤
│派林生物 │ 50.32│ ---│ ---│ 48.60│ -1.72│ 人民币│
└─────────┴─────┴─────┴─────┴─────┴──────┴──────┘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720吨医药中间 │ 1.70亿│ 0.00│ 1.70亿│ 100.00│ 70.69万│ ---│
│体及原料药扩建项目│ │ │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6509.03万│ 0.00│ 6979.34万│ 107.23│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9900.00万│ 0.00│ 9900.00万│ 100.00│ ---│ ---│
├─────────┼──────┼─────┼─────┼─────┼─────┼──────┤
│富士莱(山东)特色│ 9000.00万│ 0.00│ 0.00│ 0.00│ ---│ ---│
│原料药及中间体CMO/│ │ │ │ │ │ │
│CDMO建设项目 │ │ │ │ │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221.18万│ 0.00│ 226.57万│ 102.44│ ---│ ---│
├─────────┼──────┼─────┼─────┼─────┼─────┼──────┤
│研发中心项目 │ 2.00亿│ 0.00│ 6979.34万│ 107.23│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5000.00万│ 0.00│ 226.57万│ 102.44│ ---│ ---│
├─────────┼──────┼─────┼─────┼─────┼─────┼──────┤
│年产289吨特色原料 │ 4351.51万│ 156.51万│ 214.41万│ 4.93│ ---│ ---│
│药扩建项目 │ │ │ │ │ │ │
├─────────┼──────┼─────┼─────┼─────┼─────┼──────┤
│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 1.44亿│ 0.00│ 0.00│ 0.00│ ---│ ---│
│资金 │ │ │ │ │ │ │
├─────────┼──────┼─────┼─────┼─────┼─────┼──────┤
│富士莱(山东)特色│ 2.00亿│ 5694.20万│ 9574.24万│ 47.87│ ---│ ---│
│原料药及中间体CMO/│ │ │ │ │ │ │
│CDMO建设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50亿│ 0.00│ 2.50亿│ 100.00│ ---│ ---│
├─────────┼──────┼─────┼─────┼─────┼─────┼──────┤
│年产289吨特色原料 │ 0.00│ 156.51万│ 214.41万│ 4.93│ ---│ ---│
│药扩建项目 │ │ │ │ │ │ │
├─────────┼──────┼─────┼─────┼─────┼─────┼──────┤
│富士莱(山东)特色│ 0.00│ 5694.20万│ 9574.24万│ 87.04│ ---│ ---│
│原料药及中间体CMO/│ │ │ │ │ │ │
│CDMO建设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
│公告日期 │2025-04-22 │
├──────┼────────────────────────────────────────┤
│关联方 │安达辉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02-27 │
├──────┼────────────────────────────────────────┤
│关联方 │安达辉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4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
2025-11-26│其他事项
──────┴──────────────────────────────────
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11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16号
(三)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0日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决定结果为准。
(五)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祥云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
2025-11-20│股权回购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
币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3)。
截至2025年11月2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年10月14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数量为1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1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56)。
2、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进展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4、截至2025年11月2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109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189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35.80元/股,最
低成交价格为33.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794423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总
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
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5-11-11│其他事项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士莱”)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年
产289吨特色原料药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常熟项目”)的实施进度,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229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8.3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110703.6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0313.50万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04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
022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
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720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
药扩建项目”投资总额由17000.00万元调整为17955.01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保持不变,新
增投资金额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同时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同意对“研发中心项
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5)。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
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
”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和终止“信息化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投入新募投项目“年产30
0吨特色原料药及CMO/CDMO研发一体化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6)。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
24年1月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
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300吨特色原
料药及CMO/CDMO研发一体化项目”拆分为“常熟项目”和“富士莱(山东)特色原料药及中间
体CMO/CDMO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山东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富士莱(山东)制药有限
责任公司为“山东项目”的实施主体,“常熟项目”的实施主体仍为本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的
实施地点相应由江苏常熟调整为江苏常熟、山东枣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
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
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此次项目延期主要是由于在项目审查阶段需要对原厂房设施及生产线与现行相关标准规范
辨识,对不符合的内容提出改造方案,并向监管部门和各专业专家咨询论证,导致项目审查周
期延长。为保障项目建成后的技术先进性、运行稳定性和长期效益,避免未来因标准滞后或系
统不匹配导致更大的损失,公司本着对项目长远质量负责的态度,投入额外时间进行充分的技
术论证和方案优化,延长了项目周期。
──────┬──────────────────────────────────
2025-11-11│其他事项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士莱”)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
2025-11-11│其他事项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士莱”)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建设内容、使用超募资金追加
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富士莱(山东)特色原料药及中间体CMO/CDMO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山东项目”)的投资总额由25000.00万元调整至31000.00万元,新增投资金额使用
超募资金投入,同时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保荐机构对
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229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8.3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110703.6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0313.50万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04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
2025-10-15│股权回购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
币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3)。
一、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现将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0月14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数量为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09%,最高成交价为33.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8
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3388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
2025-10-13│股权回购
──────┴──────────────────────────────────
1、回购股份的种类: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士莱”)
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
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
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
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
限。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4、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40.00元/股和回购金额上限4
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按照回购价格上限4
0.00元/股和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5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准。
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8、拟回购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在
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相关风险提示:(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
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若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获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或激励对象未达
到行权条件或放弃认购,可能出现本次回购的股份无法在三年内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3)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
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
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2、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
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
限。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
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
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具体用途由公
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40.00元/股和回购金额上限4
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按照回购价格上限4
0.00元/股和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5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
2025-08-25│股权回购
──────┴──────────────────────────────────
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
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截至2025年8月2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年7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5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91670000股的0.00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35)。
2、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3、截至2025年8月25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111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10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38.56元/股,最低
成交价格为33.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75103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
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
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
2025-08-22│其他事项
──────┴──────────────────────────────────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
8月20日下午3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书面、
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议案审议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