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58 富士莱 更新日期:2026-07-1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
│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03-17│ 48.30│ 10.03亿│
└───────────┴───────────┴───────────┴───────────┘
【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
│微创医疗 │ 549.55│ ---│ ---│ 414.82│ -134.72│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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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金ETF │ 370.49│ ---│ ---│ 436.86│ 66.37│ 人民币│
├─────────┼─────┼─────┼─────┼─────┼──────┼──────┤
│黄金ETF │ 318.11│ ---│ ---│ 418.55│ 100.44│ 人民币│
├─────────┼─────┼─────┼─────┼─────┼──────┼──────┤
│心动公司 │ 284.13│ ---│ ---│ 246.50│ -37.64│ 人民币│
├─────────┼─────┼─────┼─────┼─────┼──────┼──────┤
│百济神州 │ 160.05│ ---│ ---│ 1241.78│ 1081.73│ 人民币│
├─────────┼─────┼─────┼─────┼─────┼──────┼──────┤
│恒生科技ETF │ 102.50│ ---│ ---│ 100.52│ -1.98│ 人民币│
├─────────┼─────┼─────┼─────┼─────┼──────┼──────┤
│证券ETF │ 86.25│ ---│ ---│ 84.77│ -1.48│ 人民币│
├─────────┼─────┼─────┼─────┼─────┼──────┼──────┤
│腾讯控股 │ 53.89│ ---│ ---│ 55.91│ 2.02│ 人民币│
├─────────┼─────┼─────┼─────┼─────┼──────┼──────┤
│阿里巴巴 │ 38.96│ ---│ ---│ 40.11│ 1.15│ 人民币│
├─────────┼─────┼─────┼─────┼─────┼──────┼──────┤
│中概互联网ETF │ 16.42│ ---│ ---│ 16.14│ -0.28│ 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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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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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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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720吨医药中间 │ 1.70亿│ 0.00│ 1.70亿│ 100.00│ -280.96万│ ---│
│体及原料药扩建项目│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9900.00万│ 0.00│ 9900.00万│ 100.00│ ---│ ---│
├─────────┼──────┼─────┼─────┼─────┼─────┼──────┤
│研发中心项目 │ 6509.03万│ 0.00│ 6979.34万│ 107.23│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221.18万│ 0.00│ 226.57万│ 102.44│ ---│ ---│
├─────────┼──────┼─────┼─────┼─────┼─────┼──────┤
│富士莱(山东)特色│ 9000.00万│ 5814.85万│ 5814.85万│ 38.77│ ---│ ---│
│原料药及中间体CMO/│ │ │ │ │ │ │
│CDMO建设项目 │ │ │ │ │ │ │
├─────────┼──────┼─────┼─────┼─────┼─────┼──────┤
│研发中心项目 │ 2.00亿│ 0.00│ 6979.34万│ 107.23│ ---│ ---│
├─────────┼──────┼─────┼─────┼─────┼─────┼──────┤
│信息化建设项目 │ 5000.00万│ 0.00│ 226.57万│ 102.44│ ---│ ---│
├─────────┼──────┼─────┼─────┼─────┼─────┼──────┤
│尚未确定用途的超募│ 1.44亿│ 0.00│ 0.00│ 0.00│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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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289吨特色原料 │ 4351.51万│ 407.66万│ 465.56万│ 10.70│ ---│ ---│
│药扩建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项目 │ 2.50亿│ 0.00│ 2.50亿│ 100.00│ ---│ ---│
├─────────┼──────┼─────┼─────┼─────┼─────┼──────┤
│富士莱(山东)特色│ 2.60亿│ 1.29亿│ 1.68亿│ 64.67│ ---│ ---│
│原料药及中间体CMO/│ │ │ │ │ │ │
│CDMO建设项目 │ │ │ │ │ │ │
├─────────┼──────┼─────┼─────┼─────┼─────┼──────┤
│年产289吨特色原料 │ 0.00│ 407.66万│ 465.56万│ 10.70│ ---│ ---│
│药扩建项目 │ │ │ │ │ │ │
├─────────┼──────┼─────┼─────┼─────┼─────┼──────┤
│富士莱(山东)特色│ 0.00│ 7119.96万│ 1.10亿│ 100.00│ ---│ ---│
│原料药及中间体CMO/│ │ │ │ │ │ │
│CDMO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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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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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2-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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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达辉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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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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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2-10 │
├──────┼────────────────────────────────────────┤
│关联方 │安达辉煌生物医药科技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其实际控制人为公司实际控制人亲属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采购原材料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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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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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6月19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关于董事辞任暨补选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6)。
公司于2026年7月6日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会
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同意选举唐宇翔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任期自本次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上述任职生效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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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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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7月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6日上午9:15-9:25
,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
时间为2026年7月6日9:15-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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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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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公司收到卞爱进先生、陆建刚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完成的告知函》,知
悉上述股东已按预披露的减持股份计划以集中竞价的交易方式完成了股份减持。根据《深圳证
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8号——股东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等相关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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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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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辞任情况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董事沈莹娴女士提
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沈莹娴女士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非独立董事及战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
。沈莹娴女士原定任期届满日为2028年9月10日,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
根据《公司章程》规定,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沈莹娴女士将继续履职至新任董事选举
产生之日止。沈莹娴女士将按照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离职管理制度》做好工作交接,其
辞任事项不会影响公司日常经营和业务管理运作。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沈莹娴女士未直接或间
接持有公司股份。沈莹娴女士在担任公司董事及相关专门委员会委员期间,勤勉尽责、独立公
正,为公司的规范运作和健康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公司及董事会对沈莹娴女士任职期间为公
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二、关于补选非独立董事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第五届董事
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经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资格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提名唐宇翔先生
(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并在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由其担任
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自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五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
日止。
上述任职生效后,公司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
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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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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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对外投资概述
根据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战略规划,为进一步拓展公司
业务领域,更好的借助专业投资机构的资源优势和投资管理能力,结合行业发展方向多方位探
索产业升级新机遇,在保障主营业务稳健发展的前提下,公司全资子公司苏州贝格致远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贝格资本”)拟作为有限合伙人出资人民币4800万元,与苏州龙驹东
方投资管理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龙驹东方”)、张卫东共同设立苏州龙驹东格创业
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实际核准名称为准、以下简称“合伙企业”
),贝格资本占认缴出资总额的48.00%。
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6月18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本次投资的资
金来源为自有资金,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
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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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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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士莱”)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7月6日召开2026年
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7月6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7月6日9
: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
为2026年7月6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30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6月30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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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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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4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4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上午9:15-9:2
5,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5月14日9:15-15:
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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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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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方案适用对象及适用期限
适用对象:公司2026年度任期内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适用期限: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二)薪酬方案具体内容
1、董事
(1)独立董事
独立董事实行固定津贴制。独立董事不参与公司内部的与薪酬挂钩的绩效考核。独立董事
的津贴为人民币10万元/年(税前),按月发放。公司独立董事出席公司会议及其他合理费用
公司给予实报实销。
(2)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兼任高级管理人员或其他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额外领取董事薪酬或津贴,按照其
在公司任职的职务与岗位责任确定薪酬标准,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
如有)以及社会保险及福利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
的百分之五十。未在公司担任实际工作岗位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或津贴。
2、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实际岗位职务,按公司相关薪酬标准与绩效考核领
取薪酬。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中长期激励收入(如有)以及社会保险及
福利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百分之五十。
(三)其他规定
1、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负责组织对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进行绩效评价。公司人
力资源部门、财务部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
具体实施,公司可以委托第三方开展绩效评价;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
任期内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和实际绩效计算薪酬或津贴并予以发放;
3、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均为税前金额,涉及的个人所得税等由公司统一代扣代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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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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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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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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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士莱”)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公司
继续聘任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
年度的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的情况说明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是一家具备证券、期货相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具备足够的独立
性、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该所在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期间,恪尽职守,遵循独立
、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较好地完成了公司委托的相关工作,严格履行了双方业务约定书中
所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由于双方合作良好,为保持公司审计工作的连续性,公司拟续聘容诚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6年度审计机构,聘任期限为股东会审议批准之日起一年。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公司实际业务情况和市场情况等与审计机构协商确定2026年度审计费用。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由原华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更名而
来,初始成立于1988年8月,2013年12月10日改制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是国内最早获准从事
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注册地址为北京市西城区阜成门
外大街22号1幢10层1001-1至1001-26,首席合伙人刘维。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有合伙人233人,共有注册会计师1507人,其
中856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经审计的2024年度收入总额为251025.8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3486
2.94万元,证券期货业务收入123764.58万元。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共承担518家上市公司2024年
年报审计业务,审计收费总额62047.52万元,客户主要集中在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
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建筑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
等多个行业。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对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所在的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家数为38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已购买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不低于2.5亿
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在执业中相关民事诉讼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2023年9月21日,北京金融法院就乐视网信息技术(北京)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视
网)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2021)京74民初111号]作出判决,判决华普天健咨询(北京)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普天健咨询”)和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容诚特普”)共同就2011年3月17日(含)之后曾买入过乐视网股票的原告投资者的损失,在1
%范围内与被告乐视网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华普天健咨询及容诚特普收到判决后已提起上诉,
截至目前,本案尚在二审诉讼程序中。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
、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12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4次、自律处分1次。
10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
政处罚4次(共2个项目)、监督管理措施20次、自律监管措施9次、纪律处分10次、自律处分1
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陈雪,201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业务,20
10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富士莱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日
久光电、晶方科技、富士莱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远,2020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
业务,2017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2年开始为富士莱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
签署过阳光电源、富士莱、五洲医疗等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签字注册会计师:孙能康,2022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16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15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执业,2022年开始为富士莱提供审
计服务;近三年签署过富士莱、苏州双祺等上市公司和挂牌公司审计报告。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孔晶晶,2011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9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业务,2009年开始在容诚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过皖天然气、国盾量子、皖仪科技
、晶合集成、浩淼科技等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上述相关人员的诚信记录情况
项目合伙人陈雪、签字注册会计师徐远、孙能康、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孔晶晶近三年内未
曾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和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及上述人员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
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2026年度审计费用总额拟定为人民币7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审计费用为60万元,内部
控制审计费用为10万元,与上年度审计费用相比持平,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基于公司的业务
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公司年报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
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综合考虑,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
据市场行情及双方协商情况确定最终的审计收费并签署相关合同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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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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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
审议。
二、利润分配预案的基本情况
经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
利润为64294560.5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为681000731.46元;
母公司可供分配利润717368842.96元。根据合并报表、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原则,
公司本期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681000731.46元。
经综合考虑公司财务状况、未来业务发展需要以及股东投资回报情况,公司拟定2025年度
利润分配预案如下:
本次的利润分配以公司现有总股本91670000股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中已回购股份30
80000股后的股本88590000股为基数,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0元人民币(含税
),共计分配现金红利19489800.00元人民币(含税),其余未分配利润结转下年;不送红股
,也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
在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前,公司股本如发生变动,将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
行调整。
本次利润分配后,公司2025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为19489800.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3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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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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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审议了《关于拟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议案》,拟为公司及全体董事
、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购买责任险(以下简称“董高责任险”)。根据《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事项与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利
害关系,故全体董事在审议本事项时回避表决,该事项直接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
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投保方案概述
1、投保人: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相关责任人员
3、赔偿限额:任一赔偿请求以及所有赔偿请求累计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年(具体以最
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4、保险费用:不超过人民币22万元/年(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每期(保险合同期满时或期满前办理续保或者重新投保)。
同时,为提高决策效率,在公司股东会批准购买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责任险的前提下,同
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董高责任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被保险人范
围、确定保险公司、确定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条款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事项等)
。以及在上述权限范围内,在董高责任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重新投保等相关事
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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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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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行人”)股
份20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0.2258%)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卞爱进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
本公司股份5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0.0564%)。
持有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0.3951%)的董事陆建
刚先生计划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以集中竞价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本公
司股份87500股(占剔除公司回购专户持股数后总股本比例0.09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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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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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13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03月13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6年03月13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03月13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16号(三)股权登记日:20
26年03月09日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决定结果为准。
(五)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祥云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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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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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向银行申请授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
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概述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公司2026年度拟向各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40500.00万元,授
信期限为一年,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贷款、贸易融资、银行承兑汇票等综合授信业务
,具体融资方式、融资期限、担保方式、实施时间等按与金融机构最终协商的内容和方式执行
。以上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及银行最
终批准确定。在授信额度期限内,授信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拟以信用担保等方式为上述综合授信提供担保。以上银行具体授信额度和期限以各家
银行最终批复为准。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总经理根据公司经营需要在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办理和签
署公司与相关各金融机构的借款申请书、借款合同、提款申请书或保证合同、抵(质)押合同
、授信额度协议、信用证、保函等有关融资业务文件,将不再逐项提请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超过上述综合授信额度的融资将另行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批准。
以上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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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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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投资种类: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
司、信托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收益凭
证、公募基金、私募基金等及债券或固定收益产品投资。
2.投资金额: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
3.特别风险提示: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政策、经济走势等多方面影响,公司将根据经济
形势及金融市场的变化适时适量地介入相关产品,因此委托理财的实际收益不可预期,敬请投
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本次拟使用部分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概述
(一)委托理财目的
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保证资金流动性和安全性的前提下,合理利用闲置自有
资金适时进行委托理财,提高公司自有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资金收益水平。
(二)委托理财额度、期限
公司拟使用不超过60000.00万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有效期自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但任一
时点的委托理财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金额)不得超过上述投资额度。如单笔
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单笔交易终止时止。
(三)委托理财的品种
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产品,包括但不限于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信托
公司、资产管理公司、基金公司等专业理财机构发行的理财产品、资管计划、收益凭证、公募
基金、私募基金等及债券或固定收益产品投资。
(四)实施方式
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
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
(五)资金来源
公司资金来源均为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或银行信贷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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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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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士莱”)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6年3月13日召开
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现将有关事项通
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03月13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03月13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6年03月13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6年03月09日
7、出席对象:
(1)在股权登记日持有公司股份的普通股股东或其代理人;
于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9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
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江苏省常熟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16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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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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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基本情况:
(1)交易目的: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司所面临的
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成不利影响
。
(2)交易品种或交易工具: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
、外汇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具有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机构,交易场所与本公司不存在关
联关系。
(4)交易金额:任一时点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4000万美元。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
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
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000万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万美元。
2.审议程序: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
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本议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遵循锁定汇率风险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
的交易操作,但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仍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其他风险
等,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相关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1、投资的目的
公司产品出口主要以美元结算,外销收入占比较高。目前,国际外汇市场波动较为剧烈,
以美元为主的外汇汇率起伏不定。为提高公司应对外汇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公
司所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防范汇率波动对公司利润和股东权益造
成不利影响,公司拟根据生产经营相关实际情况,适度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以加强公司的
外汇风险管理。公司挑选与主营业务经营密切相关的简单外汇衍生产品,且衍生产品与业务背
景的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符合公司谨慎、稳健的风险管理原则。
公司采用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对冲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的汇率变
动风险,其中,远期合约等外汇衍生产品是套期工具,进出口合同预期收付汇及手持外币资金
是被套期项目。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降低汇率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
价值或现金流量的变动程度,从而达到风险相互对冲的经济关系,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
2、交易金额及交易期限
公司拟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4000万美元,资金来源均为
公司自有资金,期限自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
循环滚动使用。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
机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1000万美元,预计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
高合约价值不超过4000万美元。
3、交易方式
公司拟开展的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包括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货、外汇
期权及其他外汇衍生产品等业务。合约期限与基础交易期限相匹配,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
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
交易对手为经国家外汇管理局和中国人民银行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资格的金融机构
。
4、资金来源
公司资金来源均为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根据与金融机构签订的协议,公司可
能需缴纳一定比例的保证金,缴纳保证金将使用公司自有资金,或以金融机构对公司的授信额
度来抵减保证金的要求。
二、审议程序
2026年2月9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
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任一时点交易金额累计不超过4000万美元,期限自
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上述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董事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可行性分析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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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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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50%以上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公司已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与负责公司年报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
师事务所在本期业绩预告方面不存在分歧。本次业绩预告相关财务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
三、业绩变动原因说明
本报告期业绩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的主要原因是:
1、公司主要产品系列出货量保持稳定增长态势,市场地位稳固;2、报告期内,预计非经
常性损益对净利润影响金额约为6760万元,主要为当期理财产品产生的投资收益和期末公允价
值变动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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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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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不存在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一)会议召开的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26日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1月26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
2025年11月26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2)通过深圳证券交
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1月26日9:15-15:00。
(二)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江苏省常熟市新材料产业园海旺路16号
(三)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20日
(四)会议召开方式:现场表决和网络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投票
或网络投票表决方式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
决定结果为准。
(五)股东会的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六)会议主持人:董事长钱祥云先生
(七)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
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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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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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
币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3)。
截至2025年11月20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现将公司
股份回购实施结果公告如下: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年10月14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
股份数量为10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的0.0109%,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5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56)。
2、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个交易日内披
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
的相关进展公告。
3、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回购股份占公司
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1%的,应当在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回购进展情况。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3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
股份比例达到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60)。
4、截至2025年11月20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
购公司股份109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1890%,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35.80元/股,最
低成交价格为33.88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7944238.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总
额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
本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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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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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士莱”)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调整“年
产289吨特色原料药扩建项目”(以下简称“常熟项目”)的实施进度,将上述募投项目达到
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日期调整为2026年12月31日。保荐机构对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募投
项目延期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229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8.3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110703.6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0313.50万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04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如下: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调整情况
公司分别于2022年4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2
022年4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
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720吨医药中间体及原料
药扩建项目”投资总额由17000.00万元调整为17955.01万元,募集资金投入金额保持不变,新
增投资金额由公司自有资金投入,同时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同意对“研发中心项
目”进行延期。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4月12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
露的《关于调整部分募集资金投资建设项目投资总额、内部投资结构和实施进度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2-005)。
公司分别于2022年12月1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20
22年12月28日召开2022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
节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研发中心项目
”结项后的节余募集资金和终止“信息化建设项目”节余的募集资金投入新募投项目“年产30
0吨特色原料药及CMO/CDMO研发一体化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日常生产经营。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2年12月15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部
分募投项目结项、终止并将结余募集资金投入新项目及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2-056)。
公司分别于2023年12月1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20
24年1月4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
金增加投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年产300吨特色原
料药及CMO/CDMO研发一体化项目”拆分为“常熟项目”和“富士莱(山东)特色原料药及中间
体CMO/CDMO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山东项目”);新增全资子公司富士莱(山东)制药有限
责任公司为“山东项目”的实施主体,“常熟项目”的实施主体仍为本公司;上述募投项目的
实施地点相应由江苏常熟调整为江苏常熟、山东枣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2月20日在
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超募资金增加投
资额并向全资子公司注资以实施募投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60)。
(一)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公司结合目前募投项目的实际进展情况,在项目实施主体、募集资金投资用途及投资规模
都不发生变更的情况下,对部分募投项目的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了调整,具体情况如下:
(二)本次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此次项目延期主要是由于在项目审查阶段需要对原厂房设施及生产线与现行相关标准规范
辨识,对不符合的内容提出改造方案,并向监管部门和各专业专家咨询论证,导致项目审查周
期延长。为保障项目建成后的技术先进性、运行稳定性和长期效益,避免未来因标准滞后或系
统不匹配导致更大的损失,公司本着对项目长远质量负责的态度,投入额外时间进行充分的技
术论证和方案优化,延长了项目周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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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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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士莱”)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
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决定于2025年11月26日召开
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以下简称“本次会议”或“本次股东会”)。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公司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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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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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士莱”)于2025年11月10日召开
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增加建设内容、使用超募资金追加
投资额的议案》,同意公司拟将“富士莱(山东)特色原料药及中间体CMO/CDMO建设项目”(
以下简称“山东项目”)的投资总额由25000.00万元调整至31000.00万元,新增投资金额使用
超募资金投入,同时对该项目内部投资结构进行调整。本次事项不涉及关联交易,保荐机构对
该事项出具了核查意见。本次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51号)同意注册,公司首次公开向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
股(A股)股票2292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48.30元。募集资金总额人
民币110703.60万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人民币100313.50万元
。募集资金已于2022年3月23日划至公司指定账户。
容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3月23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
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容诚验字[2022]230Z0049号”《验资报告》。公司已开设了募
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采取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
三方监管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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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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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
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
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人民币普通股(A股),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
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
币4000万元(含本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
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0月14日在巨潮资
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
编号:2025-053)。
一、首次回购股份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应当在首次回购股份事实发生的次一交易日予以披露
。现将首次回购股份的情况公告如下:
2025年10月14日,公司通过股票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
数量为10000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0109%,最高成交价为33.8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33.8
8元/股,使用资金总额为338800.00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实施回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
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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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3│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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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回购股份的种类: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富士莱”)
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
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
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3、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
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
限。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4、回购股份的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40.00元/股和回购金额上限4
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按照回购价格上限4
0.00元/股和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5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准。
5、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6、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8、拟回购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9、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在
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10、相关风险提示:(1)若本次回购期限内,公司股票价格持续超出回购方案披露的价
格上限,则存在本次回购方案无法实施的风险;(2)本次回购股份将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
权激励,若未来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计划未获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批准,或激励对象未达
到行权条件或放弃认购,可能出现本次回购的股份无法在三年内全部授出而被注销的风险;(
3)公司将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股份事项进
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9号——回购股份》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公司于2025年10月13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回购方案的具体内容
(一)回购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为增强投资者对公司的投资信心,同时
为进一步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员工个人利益紧密结合在一
起,促进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
股份,并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
(二)回购股份符合相关条件
公司本次回购股份符合《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第十
条规定的相关条件:
1、公司股票上市已满六个月;
2、公司最近一年无重大违法行为;
3、回购股份后,公司具备债务履行能力和持续经营能力;
4、回购股份后,公司的股权分布应符合上市条件;
5、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回购股份的方式、价格区间
1、回购股份的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回购公司股份
。
2、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该回购价格上限未超过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决议前三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若公司在回购期内发生派
发红利、送红股、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自股价除权、除息日起,相应调整回购价格上
限。具体回购价格根据公司二级市场股票价格、公司资金状况确定。
(四)回购股份的种类、用途、数量、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及拟用于回购的资金总额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在境内发行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将在未来适宜时机用于实施股权激励计划或员工持股计划。若公司
未能在本次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
回购股份将依法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做调整,则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具体用途由公
司董事会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
3、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
含本数),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实际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
4、回购股份的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按回购价格上限40.00元/股和回购金额上限4
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1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9%。按照回购价格上限4
0.00元/股和回购金额下限2000万元测算,预计回购股份数量约为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
.55%。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以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和占公司总股本的比
例为准。
(五)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
公司自有资金。
(六)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
本次回购股份的实施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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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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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2000万元(含本数)且不超过人民币4000万元(含本
数),回购价格不超过人民币40.00元/股(含)。回购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
份方案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7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
om.cn)上披露的《关于使用自有资金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2)。
截至2025年8月25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事项已实施完毕,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以下简称“《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
一、本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年7月10日,公司首次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5000股,占公司当时总股本91670000股的0.0055%,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7月10日在巨
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
035)。
2、根据《回购指引》等相关规定,回购股份期间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三
个交易日内披露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
fo.com.cn)披露的相关进展公告。
3、截至2025年8月25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股份111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2109%,回购的最高成交价格为38.56元/股,最低
成交价格为33.04元/股,成交总金额为39751031.0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资金总额
已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下限,未超过本次回购方案中回购资金总额的上限,本
次回购方案已实施完毕。本次回购符合公司既定的回购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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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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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25年
8月20日下午3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与通讯表决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5年8月8日以书面、
邮件、电话方式通知全体监事。会议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
席召集并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一、议案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监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全文及其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内容真实、
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5年半年度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
陈述或重大遗漏。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刊登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2025年半年度报告》(
公告编号:2025-041)和《2025年半年度报告摘要》(公告编号:2025-040)。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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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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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富士莱医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将于2025年9月9日届满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
规定,公司按照相关法律程序进行董事会换届选举。公司于2025年8月20日召开职工代表大会
,职工代表选举陆建刚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详见附件)。公司第五届
董事会由7名董事组成,陆建刚先生将与公司股东大会选举产生的6名非职工代表董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任期与第五届董事会一致。陆建刚先生担任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董事会
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未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特此公告。
附件:
第五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陆建刚先生:1980年5月出生,中国国籍,无永久境外居
留权,本科学历。2000年起在公司工作,历任公司研发部技术员、生产技术部经理、生产副总
经理。现任公司董事、生产副总经理。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陆建刚先生持有公司股份35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0.3818%。陆建刚
先生与公司实际控制人、其他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
关联关系,亦未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单位任职。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
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
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稽查,尚未有明确结论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其任职资格符合
《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
《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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