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60 格力博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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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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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3-01-18│ 30.85│ 35.44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2-09│ 8.94│ 2635.84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3-02-09│ 8.94│ 132.8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2-08│ 8.94│ 898.0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2-08│ 8.94│ 24.9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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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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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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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万件新能源 │ 11.69亿│ 2.58亿│ 3.14亿│ 28.28│ ---│ 2026-12-31│
│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 │ │ │ │ │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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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指定用途 │ 8839.66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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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500万件新能源 │ 11.12亿│ 2.58亿│ 3.14亿│ 28.28│ ---│ 2026-12-31│
│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 │ │ │ │ │ │
│地建设项目 │ │ │ │ │ │ │
├─────────┼──────┼─────┼─────┼─────┼─────┼──────┤
│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 │ 3.97亿│ 6902.05万│ 2.21亿│ 55.77│ ---│ 2026-12-31│
│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 │ │ │ │ │ │ │
│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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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 2563.5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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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3万台新能源无 │ 3.40亿│ 6902.05万│ 2.21亿│ 55.77│ ---│ 2026-12-31│
│人驾驶割草车和5万 │ │ │ │ │ │ │
│台割草机器人制造项│ │ │ │ │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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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能源智能园林机械│ 4.47亿│ 7591.07万│ 1.16亿│ 26.00│ ---│ 2026-12-31│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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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购公司股份 │ ---│ ---│ 6473.19万│ 103.14│ ---│ ---│
├─────────┼──────┼─────┼─────┼─────┼─────┼──────┤
│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 15.00亿│ 4900.00│ 15.21亿│ 101.37│ ---│ ---│
│银行贷款项目 │ │ │ │ │ │ │
└─────────┴──────┴─────┴─────┴─────┴─────┴──────┘
【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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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Andreas Stihl AG&Co.KG、STIHL Incorporated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数据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MOGATEC GmbH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STIHL Incorporated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Andreas Stihl AG&Co.KG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STIHL Tirol GmbH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Andreas Stihl AG&Co.KG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STIHL Tirol GmbH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实际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Andreas Stihl AG&Co.KG、STIHL Incorporated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数据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Andreas Stihl AG&Co.KG、STIHL Incorporated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研发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MOGATEC GmbH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STIHL Incorporated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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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Andreas Stihl AG&Co.KG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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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STIHL Tirol GmbH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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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STIHL Incorporated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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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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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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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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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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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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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ndreas Stihl AG&Co.KG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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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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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告日期 │2026-04-29 │
├──────┼────────────────────────────────────────┤
│关联方 │STIHL Tirol GmbH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6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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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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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MOGATEC GmbH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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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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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Andreas Stihl AG&Co.KG、STIHL Incorporat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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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数据服务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STIHL Incorporated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销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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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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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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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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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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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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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Andreas Stihl AG&Co.KG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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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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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STIHL Tirol GmbH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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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提供销售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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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联方 │安德烈斯蒂尔动力工具(青岛)有限公司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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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Andreas Stihl AG&Co.KG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
│公告日期 │2025-10-30 │
├──────┼────────────────────────────────────────┤
│关联方 │STIHL Tirol GmbH │
├──────┼────────────────────────────────────────┤
│关联关系 │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同受一公司控制 │
├──────┼────────────────┬──────┬────────────────┤
│支付方式 │现金 │交易方式 │向关联人购买商品 │
├──────┼────────────────┴──────┴────────────────┤
│交易详情 │2025年度,公司预计与关联方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 │
└──────┴────────────────────────────────────────┘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截止日期:2025-12-31
┌─────┬─────┬─────┬────┬─────┬─────┬────┬───┬───┐
│担保方 │被担保方 │ 担保金额│币种 │担保起始日│担保截止日│担保类型│是否履│是否关│
│ │ │ (元)│ │ │ │ │行完毕│联交易│
├─────┼─────┼─────┼────┼─────┼─────┼────┼───┼───┤
│格力博(江│Hong Kong │ ---│人民币 │--- │--- │--- │否 │否 │
│苏)股份有│Sun Rise T│ │ │ │ │ │ │ │
│限公司 │rading Lim│ │ │ │ │ │ │ │
│ │ited │ │ │ │ │ │ │ │
└─────┴─────┴─────┴────┴─────┴─────┴────┴───┴───┘
【9.重大事项】
──────┬──────────────────────────────────
2026-07-28│其他事项
──────┴──────────────────────────────────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
司董事会换届选举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
暨提名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通过了《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
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另外,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关于选举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关于聘
任公司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等相关议案。
上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29日、2026年5月21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
.cn)披露的《关于增加公司经营范围并修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30)、
《关于公司完成董事会换届选举并聘任高级管理人员及证券事务代表的公告》(公告编号:20
26-042)。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经营范围及《公司章程》的工商变更及备案手续
,取得了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一、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39433074W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寅
注册资本:48245.7074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07月02日
住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1号
经营范围:电动工具、手工具、园林工具、空压机、清洗机、发电机组、非道路用车、家
用电器配件的制造,销售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
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服务消费机器
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消毒剂销售(不
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发布;储能技术服务;光伏设
备及元器件制造;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集中式快速充电站;智能输配
电及控制设备销售;太阳能发电技术服务;机械电气设备销售;太阳能热发电产品销售;站用
加氢及储氢设施销售;发电技术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物联网应用服务;物联网设备制造(
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2026-07-16│其他事项
──────┴──────────────────────────────────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全资公司GreenworksNorthA
merica,LLC(简称“GreenworksTools”)的通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onsumerProduct
SafetyCommission,简称“CPSC”)于当地时间2026年7月9日发布编号为26-611的召回公告,
GreenworksTools对配备USB-C充电接口锂离子电池的Kobalt品牌24V和48V园林电动工具实施召
回。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一、召回事项概述
2026年7月9日,GreenworksTools对2026年1月至5月期间在美国Lowe’s门店及Lowes.com
网站销售的Kobalt品牌24V和48V的推草机、打草机、吹风机、链锯和迷你锯所配备的带USB-C
充电接口的锂离子电池包实施召回。
本次召回的原因主要系当锂电池安装在上述园林电动工具上时,未按照说明书指示,使用
USB-C端口为电池包充电,可能会导致电池包BMS线路板短路的风险。截至CPSC召回公告发布之
日,并未造成任何人员受伤或财产损失。
二、召回的相关处置措施
Lowe’s和公司对产品安全高度重视,基于对用户负责任的态度,切实关注消费者权益保
护,在没有造成财产损失的情况下,主动发起本次召回。消费者可以根据公告的召回流程,替
换原召回电池包。在本次召回公告前,公司和Lowe’s已对召回方案进行了充分论证,该方案
得到了CPSC的验证和认可。截至目前,大部分完成更新的产品已经在Lowe’s门店恢复销售。
三、本次召回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及子公司将承担本次召回的相关费用与成本。由于本次召回公告正式发布不久,公司
目前对于本次召回所涉费用暂时无法确定,对经营业绩的最终影响将以实际执行情况为准。公
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对相关费用成本进行审慎评估并作出相应会计处理。
此外,公司为全球范围内销售的全品类产品(包括本次召回产品)均购买了产品召回保险
。最终可获得的赔付金额及赔付时间,尚需依据保险合同约定并经保险机构审核确定。
公司将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降低本次事项可能对公司造成的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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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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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务负责人离任的情况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财务负责人徐
友涛先生提交的《辞职报告》,徐友涛先生因个人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负责人职务,其辞任
财务负责人职务后仍将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徐友涛先生的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
起生效。徐友涛先生已按公司相关制度办理好财务负责人职务的工作交接,其辞任财务负责人
职务后不会对公司日常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徐友涛先生直接持有公司
股份32900股。徐友涛先生原定任期为第二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其任职之日至第二届
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其作为高级管理人员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
公司章程》等规定履行职责,其辞任财务负责人职务后不存在未履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公司对
徐友涛先生担任财务负责人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提名委员会第一次会议、第三届董事会审计
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及第三届董事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董事长、总经理代行财务负责
人职责的议案》,为确保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平稳、有序运行,在公司聘任新的财务负责人前
,由公司董事长、总经理陈寅先生代行财务负责人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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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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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20日(星期三)10:0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20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②通过互联
网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20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3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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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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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增持计划的基本情况: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
月3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70),增持主体拟自2025年11月3日起6个月内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增持公司股份,合
计增持计划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50.00万元(含)。公司于2026年2月2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
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公司于2026年3月21日披露了《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增
加增持主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09),增加陈寅先生的一致行动人GLOBEHOLDINGS(HO
NGKONG)CO.,LIMITED(以下简称“GHHK”)为本次增持公司股份的主体,GHHK通过其100%出资
设立的资产管理计划平证资产管理(香港)有限公司-客户资金-外币资金结汇(以下简称“平
证资管QFII”)增持公司股份。
2.增持计划的进展情况:增持计划期间,陈寅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187700股,增持金额为
270.2880万元;GHHK通过出资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平证资管QFII,已增持公司股份453900股,
增持金额为
731.3784万元;陈寅先生和平证资管QFII合计增持641600股,合计增持金额为1001.6664
万元。LEELAWRENCE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65000股,增持金额为100.5150万元。徐友涛先生已增
持公司股份32900股,增持金额为50.7314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近日,公司收到GHHK及陈寅先生,LEELAWRENCE先生,徐友涛先生出具的《关于增持股份
计划实施完成的告知函》。
一、计划增持主体的基本情况
1.计划增持主体及增持前的持股情况:
2.计划增持主体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12个月内未披露增持计划;在增持计划公告披露前
6个月内不存在减持公司股份的情形。
二、增持计划的主要内容
1.增持目的:增持主体基于对公司内在价值的认可和未来持续稳定健康发展的坚定信心,
以及维护股东利益和增强投资者信心,拟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2.增持股份的金额:增持主体拟合计增持计划金额不低于人民币1150.00万元(含)。
3.增持价格区间:本次增持计划不设定价格区间,将根据公司股票价格波动情况及资本市
场整体趋势择机实施本次增持计划。
4.增持计划的实施期限:综合考虑市场波动、资金安排等因素,增持主体拟自增持计划公
告披露之日起6个月内(即2025年11月3日起至2026年5月2日,法律法规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
规则等有关规定不得增持的期间除外)增持本公司股份。增持计划实施期间,公司股票存在停
牌情形的,增持计划将在股票复牌后顺延实施并及时披露。
5.增持方式:增持主体拟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增持计划。
6.增持资金安排:增持资金来源为增持主体GHHK、陈寅先生、LEELAWRENCE先生、徐友涛
先生的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7.本次增持不基于增持主体的特定身份,如丧失相关身份时将继续实施本增持计划。
8.本次拟增持股份锁定期安排:本次增持股份需要遵守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
股份锁定期限的安排。
9.本次增持主体承诺:增持主体承诺其将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实施期限内完
成增持计划,并在增持期间及法定期间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不进行内幕交易、敏感期买
卖股份和短线交易。
10.GHHK承诺,对于GHHK以及平证资管QFII通过本次增持所取得的公司股份,将比照公司
实际控制人陈寅先生履行如下减持承诺:
(1)在陈寅先生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间,GHHK通过平证资管QFII每年转让的
公司股份不超过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
(2)在陈寅先生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任期届满前离职的,应当在就任时确定的任期
内和任期届满后6个月内,遵守下列规定:(a)GHHK通过平证资管QFII每年转让的股份不超过
其所持公司股份总数的25%;(b)离职后半年内,GHHK不通过平证资管QFII转让其所持公司股
份。
(3)根据公司2023年4月披露的《关于相关股东延长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
27)及2023年9月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和控股股东自愿延长股份锁定期的公告》(公告编
号:2023-067),GHHK自愿将本次通过平证资管QFII增持的股份锁定至2027年2月7日。
三、增持计划实施进展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陈寅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187700股,增持金额为270.2880万元;GHHK
通过出资设立的资产管理产品平证资管QFII,已增持公司股份453900股,增持金额为731.3784
万元;陈寅先生和平证资管QFII合计增持641600股,合计增持金额为1001.6664万元。LEELAWR
ENCE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65000股,增持金额为100.5150万元。徐友涛先生已增持公司股份329
00股,增持金额为50.7314万元。本次增持计划已实施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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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对外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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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6日、2026年4月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及担保事项的议案》。现将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
一、申请综合授信额度情况
基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和流动周转资金需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
请不超过人民币90亿元或等值外币的综合授信额度。本次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事项的有效
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止,期限内授信额
度可循环滚动使用。授信种类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
票贴现、信用证、资金业务、贸易融资、保函、保理、押汇、福费廷、外汇交易业务、低风险
业务、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等品种业务。具体合作银行、最终授信额度、具体授信期限及
具体形式后续将与有关银行进一步协商确定,并以正式签署的协议为准。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为满足全资子公司业务发展需要,确保其经营性资金需求,同时为加强公司对外担保的日
常管理,增强公司对外担保行为的计划性与合理性,公司拟为全资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
额度提供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或等值外币的担保额度,本次担保额度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
日起至下一年度审议相同事项的董事会召开之日前有效,期限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实际额
度以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与银行实际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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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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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的审计意见
为标准无保留意见;
2、本次聘任不涉及变更会计师事务所;
3、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对本次拟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不存在异议;
4、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符合财政部、国务院国资委、证监会印发的《国有企业、上市
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规定。
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
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
安永华明”)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机构,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
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安永华明于1992年9月成立,2012年8月完成本土化转制,从一家中外合作的有限责任制事
务所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安永华明总部设在北京,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东长安
街1号东方广场安永大楼17层01-12室。截至2025年末拥有合伙人249人,首席合伙人为毛鞍宁
先生。安永华明一直以来注重人才培养,截至2025年末拥有执业注册会计师逾1700人,其中拥
有证券相关业务服务经验的执业注册会计师超过1500人,注册会计师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
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逾550人。安永华明2024年度经审计的业务总收入人民币57.10亿元,其中
,审计业务收入人民币54.57亿元,证券业务收入人民币23.69亿元。2024年度A股上市公司年
报审计客户共计155家,收费总额人民币11.89亿元。这些上市公司主要行业涉及制造业、金融
业、批发和零售业、采矿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
计客户1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安永华明具有良好的投资者保护能力,已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
职业保险,保险涵盖北京总所和全部分所。已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和已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
偿限额之和超过人民币2亿元。安永华明近三年不存在任何因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而承
担民事责任的情况。
3.诚信记录
安永华明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0次、监督管理措施3次、自律监
管措施1次、纪律处分0次。19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2次、
监督管理措施4次、自律监管措施2次、行业惩戒1次和纪律处分0次;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个
人行为受到行政监管措施各1次,不涉及审计项目的执业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上
述事项不影响安永华明继续承接或执行证券服务业务和其他业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注册会计师张飞先生,于200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
上市公司审计、2002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3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
/复核9家上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制造业、贸易与零售、化工等。
第二签字注册会计师梁琼琼女士,于2019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11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19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3家上市公
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行业为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业、制造业等。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为汪阳女士,于199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1993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2008年开始在安永华明执业、2020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复核2家上
市公司年报/内控审计,涉及的行业包括教育、零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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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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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深圳证券
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
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
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
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授权具体内容
(一)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
的条件
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
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
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二)发行证券的种类和数量
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
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
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股本总数的30%。
(三)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
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
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理财公司、保险公司、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人民币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
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
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的授权与保荐人(主承销商
)协商确定。
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四)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定价基准日
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
股票交易总量),最终发行价格由年度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本次发行申请获得深圳证券交易所
审核通过,并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与保荐人
(主承销商)按照中国证监会及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竞价结果协商确定。
若公司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
项,则本次发行的发行价格将相应调整。
(五)限售期
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
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
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上市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上市公司分配股
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六)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
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
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
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七)决议的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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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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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等相关规
定,对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要计提减值的资产
进行了减值测试和分析,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合并范围内的相关资产及信用减值进行了计
提(以下简称为“本次计提”)。本次计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
公告如下: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本次计提的资产减值准备对2025年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8368.48万元,主要是存货跌价准
备计提的影响。公司定期对存货可变现净值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的部分资
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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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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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述:为进一步提高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应对外
汇市场波动风险的能力,更好地规避和防范外汇汇率、利率波动风险,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
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任一交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00
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
外币。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
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期限,则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交易对手方
为境内外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
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等产品或前述产品的组合。
2.已履行及拟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6日、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
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次开
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事项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合法、安全、有效、
审慎的原则,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
风险、流动性风险、履约风险、内部控制风险、客户违约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鉴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出口业务主要采用外币结算,当汇率出现较大波动时,汇兑损益将
对公司的经营业绩造成一定影响。为降低外汇市场风险,防范汇率大幅波动对公司造成不利影
响,公司拟与境内外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计划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业务规模为任一交
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人民币30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
金上限合计不超过人民币1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
起12个月内有效。该额度在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期限,则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期限内任一时点
的交易金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将不超过已审议额度。
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依据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具体实施
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
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三)交易方式
1、交易业务品种: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品种包括但不限于外
汇远期、外汇掉期、外汇期权、结构性远期、利率掉期、利率期权、利率互换、货币互换等产
品或前述产品的组合。
2、交易对手: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与境内外具有合法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外
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因从事国际业务,拟在境内及香港开展外汇衍生品
套期保值业务。
(四)资金来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拟开展的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资金来源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自有资金及
自筹资金,不存在直接或间接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该业务的情形。
二、审议程序
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6日、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和
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
业务的议案》。保荐人对该事项出具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本次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
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本次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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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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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6日、2026年4月27
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关
于拟为公司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的议案》。全体委员及董事在审议本议案
时均已回避表决,本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概述
为保障公司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权益,促进相关责任人员充分行使权利、履行职
责,降低公司运营风险,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拟为公司和
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责任保险。
二、投保方案主要内容
1、投保人: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2、被保险人:公司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责任限额:不超过1000万美元(任一赔偿请求以及所有赔偿请求累计,具体以最终签
订的保险合同为准)4、保险费总额:不超过10万美元(具体以最终签订的保险合同为准)
5、保险期限:12个月(后续每年可续保或重新投保)
三、其他说明
为提高决策效率,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权限内授权董事会办理相关事宜,并同意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在上述权限内办理公司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
理人员责任保险购买的相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确定保险公司、保险金额、保险费及其他保险
条款;选择及聘任保险经纪公司或其他中介机构;签署相关法律文件及处理与投保相关的其他
事项等),以及在今后公司和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责任保险合同期满时或之前办理续保或
者重新投保等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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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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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
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未弥补亏损达到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的议案》。现将
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情况概述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财务报
表未分配利润为-457,631,691.63元,公司实收股本为483,132,064.00元,公司未弥补亏损金
额超过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该事项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一)宏观环境影响
受外部经济与贸易政策波动影响,公司经营持续承压。美国高通胀和高利率水平抑制终端
消费需求增长,导致采购意愿下降;中美关税政策频繁变动,公司为保障稳定交付增加美国本
地备货、仓储及人员投入,推高海外运营成本;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升值,对以境外收入为主的
公司业绩造成汇兑损益影响。
(二)企业自身的战略性投入
为构建长期核心竞争力,公司在品牌、研发、渠道与全球化制造方面开展大规模前瞻性投
入,短期费用显著增加。2025年持续加大海外品牌推广、扩充商用销售与售后团队,销售费用
大幅上升;加码新产品等前沿研发,投入尚未及时转化为收益;推进中越美三大制造基地协同
与供应链数字化升级,相应增加管理费用支出。
上述各项因素压缩了本期公司的盈利空间,进而扩大了期末未弥补亏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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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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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投资种类: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
2、投资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
3、特别风险提示:本次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事项尚存在一定的投资风险
,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增加资金收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
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分别于2026年4月26日、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
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在保证公司日常流动资金需要
和充分控制资金风险的情况下,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
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为自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投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
使用。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投资情况概述
(一)投资目的
为提高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使用效率、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在不影响公司及控股子
公司正常经营的情况下,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
品,以增加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资金收益,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及股东谋取较好的投资回报。
(二)投资金额及期限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不超过人民币250000万元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购
买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风险理财产品,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
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在上述投资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
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应超过前述审批的投
资额度。
(三)投资方式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将对理财产品进行严格评估、筛选,选择安全性较高、流动性较好的低
风险理财产品。
在上述有效期和额度范围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
人行使相关决策权并签署有关法律文件,具体投资活动由公司财务部负责组织实施。授权期限
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四)资金来源
本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资金来源为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的闲置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
二、审议程序
公司已分别于2026年4月26日、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
和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
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公司及控股子公司本次
使用部分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不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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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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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了《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发放情况及2026年度薪
酬方案的议案》,关联董事回避表决。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根据《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规模及业绩实现情
况,并参照公司所处区域及同行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制定了公司2026年度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一、适用对象
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1.公司董事薪酬方案
(1)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以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照相关薪酬管理制度
确定薪酬,不另外发放董事津贴。
(2)公司独立董事津贴为完整年度每人每年15万元人民币(含税),非完整年度的以月
份按比例折减。独立董事出席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及为公司工作的实际支出费用由公司承担。
(3)未在公司担任其他职务的外部董事不在公司领取任何报酬。
2.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高级管理人员以其在公司担任的职务按照相关薪酬管理制度确定薪酬。
3.在公司担任具体职务的非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
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其中一
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支付,绩效评价应当依据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开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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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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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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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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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2026年4月27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拟
不进行利润分配的议案》,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
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2025年度拟不实施利润分配的基本情况
经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2025年度公司合并报表所实现的归属于
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55095599.83元,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润-123754559.19元。截至20
25年12月31日,公司合并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457631691.63元,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
润为682777988.49元。公司2025年不存在提取法定公积金、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
鉴于公司2025年度亏损,综合考虑公司实际经营发展、未来业务发展及资金需求,公司20
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2025年
度通过集中竞价回购股份1190000股,回购金额14433329.00元。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和股份
回购总额共计14433329.00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绝对值的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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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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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未出现否决议案的情形。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的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4月7日(星期二)13:30开始;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4月7日,其中:①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7日上午9:15-9:25,9:30-11:30和下午13:00-15:00;②通过互联网
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4月7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
2、会议召开地点: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3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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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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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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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11│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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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1.根据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现有业务发展情况,结合公司
的战略目标,助力公司新业务发展,公司拟参与投资由音波迭代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音波迭代”)管理的上海音波迭代硅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
简称“产业基金”或“合伙企业”)。
合伙企业认缴出资总额12,420.00万元,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额500.00万元,认
缴比例为4.0258%。
2.根据《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和《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工
作细则》的有关规定,本次投资金额在公司总经理审批权限范围之内,无须提交董事会或股东
会批准。
3.本次参与投资产业基金事项不构成同业竞争或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三、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1.合伙企业名称:上海音波迭代硅基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10000MAEPY8LQ99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执行事务合伙人:音波迭代私募基金管理(上海)有限公司
5.成立时间:2025年7月25日
6.注册地址:上海市嘉定区泰业街150弄7号3层J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创业投资(限投资未上市企业)。(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
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8.认缴出资额:12,420.00万元(募集目标规模为人民币3亿元,但普通合伙人有权根据实
际情况增加或调减目标认缴出资总额,最终认缴出资总额以实际募集情况为准)
10.出资方式:所有合伙人之出资方式为以人民币现金出资。
11.公司对基金的会计处理方法:公司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对合伙企业确认和计量,进行核
算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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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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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董事会秘书辞职情况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收到公司董事会秘书徐友涛先生
的书面辞职报告,因个人工作重心调整,徐友涛先生申请辞去公司董事会秘书职务,辞职报告
自送达董事会时生效,徐友涛先生后续仍在公司担任财务总监职务。
徐友涛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会秘书的原定任期为2023年6月30日至2026年3月21日。截至本公
告披露日,徐友涛先生未直接或间接持有本公司股份,将按照增持计划履行增持事项,具体内
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2026年2月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0)、《关于实际控制人及部分
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股份计划时间过半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6-002)。
徐友涛先生的董事会秘书工作已顺利交接,其任职变动不会影响公司董事会和公司的正常
运行。徐友涛先生在担任董事会秘书期间恪尽职守、勤勉尽责,公司董事会对徐友涛先生在担
任董事会秘书期间为公司发展及董事会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感谢!
二、聘任董事会秘书情况
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了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董事会秘
书的议案》。经董事长提名,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公司董事会同意聘任李一睿先生(简历
详见附件)为公司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二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李一睿先生具备任职董事会秘书所需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已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颁发的
上市公司董事会秘书培训证明,其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
司章程》等有关规定,不存在不得担任董事会秘书的情形。
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联系方式如下:
联系地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6号车事业部电话:0519-89805880
传真:0519-89800520
电子邮箱:ir@globetools.com
邮政编码:21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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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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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9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同意公司增
加募投项目“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
本次变更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保荐机构中信建投证
券股份有限公司发表了核查意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注
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2348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公开发
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121540000股,每股面值1元,每股发行价30.8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
民币374950.9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人民币20511.24万元(不含增值税)后,募集资金净额为
人民币 354439.66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于2023年1月31日划至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安永华明会计师事务所(
特殊普通合伙)已于2023年2月1日对募集资金的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
(安永华明(2023)验字第61457418_B01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根据《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同
时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对募投项目进行如下调整:公司于2023年8月28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
五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3年9月15日召开了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实施地点并向子公司增资或提供借款以实施募投
项目暨调整募投项目计划进度、投资总额及内部投资结构等相关事项的议案》;公司于2024年
7月1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部分
募投项目实施主体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二届
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
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
了《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议案》;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召开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及变更部分募投项目使用募集资金
向全资子公司增资金额的议案》。
三、关于增加部分募投项目实施主体和实施地点的情况及原因公司基于对自身发展战略布
局及市场情况变化等多方面的考虑,经过审慎评估,为了更好地适应募投项目的实际需求,确
保募投项目能够顺利实施并达到预期效果,同时进一步提升公司在生产能力和市场竞争中的优
势,公司拟增加募投项目“年产500万件新能源园林机械智能制造基地建设项目”的实施主体
和实施地点。除上述变更事项外,本次不涉及募投项目其他变更事项,本次变更符合公司经营
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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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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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负值以区间数进行业绩预告的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中的相关财务数据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的结果,未经注册会计师审计。
公司就业绩预告有关事项已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预沟通,公司与会计师事务所在本次业绩预告
方面不存在重大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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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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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
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
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制定、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5-050)。
公司于近日完成了上述事项的工商变更登记手续,取得了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
营业执照》。变更后的《营业执照》登记信息如下:
一、营业执照具体登记信息
企业名称: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400739433074W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港澳台投资、上市)
法定代表人:陈寅
注册资本:48245.7074万人民币
成立日期:2002年07月02日
住所: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路65-1号
经营范围:电动工具、手工具、园林工具、空压机、清洗机、发电机组、非道路用车、家
用电器配件的制造,销售自产产品,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国家限定企业
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
经营活动)一般项目:家用电器研发;家用电器销售;家用电器制造;电子产品销售;服务消
费机器人制造;智能机器人销售;电子元器件制造;日用百货销售;日用家电零售;消毒剂销
售(不含危险化学品);互联网销售(除销售需要许可的商品);广告发布(除依法须经批准
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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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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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3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
励对象条件,1名激励对象因退休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1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而不再符
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71.9369万份由公司注销。
2、公司已于2025年11月6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完成了本次股票
期权的注销登记手续。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鉴于本激励
计划实施过程中,3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1名激励对象因
退休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1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
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71.9369万份由公司注销。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发布于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4)。
经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公司上述股票期权注销事宜已于
2025年11月6日办理完成。本次注销的股票期权尚未行权,注销后不会对公司股本造成影响,
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
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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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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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人数:158名。
(二)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224.4949万份。
(三)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12.25元/股。
(四)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的行权方式:自主行权。
(五)本次可行权的股票期权尚需公司按规定办理行权手续之后方可行权,届时公司将另
行公告,敬请投资者关注。
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
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
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首次授
予的股票期权于第一个行权期满足行权条件,符合股票期权行权资格的激励对象共计158名,
可行权的股票期权数量共计224.4949万份,有关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不超过979.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00%。其中,首次授予944.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额的96.
42%,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93%;预留授予35.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授予总额的3.58%,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07%。自本激励计划
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99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
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5、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者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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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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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3日分别召开第二届董
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注销部分股
票期权的议案》,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规定,决定注销202
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部分股票期权共计171.9369万份,
有关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提请
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徐翔先生依法作为征集人采取无偿方
式向公司全体股东公开征集表决权。
2、2024年8月2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
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
》《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发表核查意见。
3、2024年8月30日至2024年9月8日,公司内部公示本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公示期满,
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异议。
4、2024年9月13日,公司披露《监事会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
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
查报告》。
5、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
期权激励计划(草案)>及摘要的议案》《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考核管理办法>的议
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
6、2024年9月18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
,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
激励对象名单(授予日)发表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7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8、2025年8月27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七次会议、第二届董
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和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预留授予股票期
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和监事会就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授予
日)发表核查意见。
9、2025年9月3日,公司披露《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登记完成的公告》
。
10、2025年11月3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八次会议、第二届
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第一个行权期行权条
件成就的议案》《关于注销部分股票期权的议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就本激励计
划相关事项发表核查意见。
二、本次股票期权注销情况
本激励计划实施过程中,32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已离职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1名
激励对象因退休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1名激励对象因其他原因而不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
,其已获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共计171.9369万份由公司注销。
公司尚需向深圳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期
权注销手续。本次股票期权注销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有关
规定,且已取得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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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3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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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计提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概述
本次计提的7-9月减值准备对2025年三季度利润总额的影响为1,606.68万元,主要是存货
跌价准备计提的影响。公司定期对存货可变现净值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认为上述资产中的
部分资产存在一定的减值迹象,对其中存在减值迹象的资产相应计提了减值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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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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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6日召开第二届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5年5月19日召开2024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安永华明会计师事
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年4月29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披露的《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
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30)。
近日,公司收到安永华明出具的《关于变更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签字会
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的函》,现将相关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签字注册会计师及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变更情况
安永华明作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审计机构,原指派王硕炜作为
项目合伙人和第一签字会计师、指派梁琼琼作为第二签字会计师、指派张飞作为项目质量控制
合伙人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鉴于原第一签字会计师王硕炜工作调整,为按时完成公司2025年
度审计工作,更好地配合公司2025年度信息披露工作,经安永华明安排,指派张飞接替王硕炜
作为第一签字会计师、指派汪阳接替张飞作为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继续完成公司2025年度财务
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相关工作。变更后的财务报告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项目合伙人为张飞
,第一签字会计师为张飞,第二签字会计师为梁琼琼,项目质量控制合伙人为汪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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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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格力博(江苏)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16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
案》。根据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关于工商变更的相关要求,需对《关于回购股份用于注销并减少
注册资本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42)中需债权人知晓的相关信息补充如下
:
依法通知债权人的相关情况
由于注册资本减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以及《格力博(江苏)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公司特此通知债权人,债权人自接到公司通知之日起30日内、
未接到通知者自本公告披露之日起45日内,有权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相关凭证要求公司清偿
债务或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未在规定期限内行使上述权利的,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
,相关债务(义务)将由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人可采用现场、邮寄或电子邮件方式进行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时间:2025年9月29日起45日内(工作日8:00-12:00、13:00-17:00)
2.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地点:江苏省常州市钟楼经济开发区星港大道65-6号,格力博
车事业部
3.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青
邮政编码:213000
联系电话:0519-89805880
电子邮箱:ir@globetools.com
4.申报所需材料
(1)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
公司申报债权;
(2)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
证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
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
5.其他事项
(1)以邮寄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寄出邮戳日为准,信封上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
(2)以电子邮件方式申报的,申报日期以公司相应系统收到文件日为准,电子邮件标题
请注明“申报债权”字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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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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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一、登记数量:35.00万份
二、登记人数:23人
三、期权简称:力博JLC2
四、期权代码:036606
五、登记完成日期:2025年9月3日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审核确认,格力博(江苏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已完成2024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
划”)预留授予登记工作,有关情况如下: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及已履行的相关审议程序
(一)股权激励计划简述
1、激励方式:本激励计划采用的激励工具为股票期权。
2、股票来源:本激励计划的股票来源为公司定向增发A股普通股。
3、授予数量:本激励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不超过979.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
日公司股本总额的2.00%。其中,首次授予944.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股票期权授予总额的96.
42%,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1.93%;预留授予35.00万份,占本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授予总额的3.58%,占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之日公司股本总额的0.07%。自本激励计划
公告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如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发股票红利
、股票拆细、缩股、配股等事项的,股票期权的授予数量将进行相应调整。
4、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不超过199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
员以及公司(含子公司)其他核心员工,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和监事。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参
照首次授予的标准确定。
5、有效期: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股票期权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股票期权全部行权或者注销之日止,最长不超过48个月。
6、等待期:本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股票期权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首次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
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期权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前授出
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个月、24个月、36个月;本激励计划预留股票
期权于公司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披露之后授出的,等待期分别为自预留授予登记完成之日起12
个月、24个月。激励对象获授的股票期权行权前不得转让、质押、抵押、担保、偿还债务等。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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