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65 华新科技 更新日期:2026-08-08◇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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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
│首发融资 │ 2022-12-06│ 13.28│ 9.2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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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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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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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新金桐环保科│ 8525.00│ ---│ 55.00│ ---│ 0.00│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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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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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 2.00亿│ 49.04万│ 5023.36万│ 100.00│ -61.38万│ ---│
│更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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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 5537.25万│ 0.00│ 0.00│ 0.00│ 0.00│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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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万吨/年废矿物 │ 5023.36万│ 49.04万│ 5023.36万│ 100.00│ -61.38万│ ---│
│油加氢精制、1万吨/│ │ │ │ │ │ │
│年乳化液及2.5万吨/│ │ │ │ │ │ │
│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 │ │ │ │ │ │
│用项目1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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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t/年焚烧处置项 │ 8500.00万│ 591.55万│ 5014.30万│ 58.99│ 0.00│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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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t/年焚烧处置项 │ 8500.00万│ 591.55万│ 5014.30万│ 58.99│ 0.00│ 2026-09-30│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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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3.60亿│ 1.20亿│ 3.6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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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线物理拆解、分│ 2500.00万│ ---│ 244.96万│ 100.00│ 0.00│ ---│
│类收集改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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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万吨/年废矿物 │ 244.96万│ 0.00│ 244.96万│ 100.00│ 0.00│ ---│
│油加氢精制、1万吨/│ │ │ │ │ │ │
│年乳化液及2.5万吨/│ │ │ │ │ │ │
│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 │ │ │ │ │ │
│用项目2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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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万吨/年废矿物 │ ---│ ---│ ---│ ---│ 0.00│ 2027-12-31│
│油加氢精制、1万吨/│ │ │ │ │ │ │
│年乳化液及2.5万吨/│ │ │ │ │ │ │
│年含油包装物处置利│ │ │ │ │ │ │
│用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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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 2.00亿│ 80.00│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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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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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26 │交易金额(元)│3865.86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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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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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云南华再新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标的类型 │股权 │
│ │100%股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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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重庆市中天电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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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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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1、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 │
│ │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转让方”)拟将持有的云南华再新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 │(以下简称“云南华再”或“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重庆市中天电子废弃物处理有限│
│ │公司(以下简称“中天电子”或“受让方”)。本次交易作价将参考目标公司净资产,最终│
│ │交易价格将综合考虑主要房产土地与设备、存货、应收国家奖补资金款项、增值税和人员安│
│ │置费用等因素于交割日最终通过《交接确认书》确定,目前可确定因素暂定价格为人民币38│
│ │65.86万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云南华再股权,云南华再不再纳入公司合 │
│ │并报表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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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8 │交易金额(元)│464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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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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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徽华新金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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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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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安徽华新金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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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尽快推│
│ │动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华新金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金桐”)建设,公│
│ │司拟以自有资金与合资方向华新金桐同比例增资,公司本次拟增资人民币4,640.00万元。本│
│ │次增资后,华新金桐仍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
│ │ 合资方安徽通升物资有限公司拟增资人民币2,160万元,合资方安徽均泽环保科技有限 │
│ │公司拟增资人民币1,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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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8 │交易金额(元)│216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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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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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徽华新金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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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安徽通升物资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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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安徽华新金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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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尽快推│
│ │动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华新金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金桐”)建设,公│
│ │司拟以自有资金与合资方向华新金桐同比例增资,公司本次拟增资人民币4,640.00万元。本│
│ │次增资后,华新金桐仍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
│ │ 合资方安徽通升物资有限公司拟增资人民币2,160万元,合资方安徽均泽环保科技有限 │
│ │公司拟增资人民币1,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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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日期 │2026-01-08 │交易金额(元)│1200.00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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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币种 │人民币 │交易进度 │进行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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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标的 │安徽华新金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标的类型 │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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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方 │安徽均泽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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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卖方 │安徽华新金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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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概述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尽快推│
│ │动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华新金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金桐”)建设,公│
│ │司拟以自有资金与合资方向华新金桐同比例增资,公司本次拟增资人民币4,640.00万元。本│
│ │次增资后,华新金桐仍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
│ │ 合资方安徽通升物资有限公司拟增资人民币2,160万元,合资方安徽均泽环保科技有限 │
│ │公司拟增资人民币1,200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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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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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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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新科技”)于2026年7月20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6年7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上披露的《关于
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53)。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
》等相关规定,现将董事会公告回购股份决议的前一个交易日(2026年7月17日)登记在册的
前10名股东和前10名无限售条件股东的名称及持股数量、比例情况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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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1│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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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
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
股东权益。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
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购股
份期限为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于2026年7月20
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
份方案的公告暨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6-053)。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
次回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6年7月21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20,000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066%,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7.75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7.85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55,850元(不含交易费用)。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回购
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限32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
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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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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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日在巨潮资讯网(ww
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的预披露公告》(公告编号:2026-
043),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7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188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
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9.3541%)的股东海南恒易有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
“恒易有业”),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36%,占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3373%);其中,公司董事长张军通过恒易有业持有公司
股份19846000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51%,占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5040%);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建明通过恒易有业持有公司股
份3499000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72%,占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2923%);公司董事张玉林通过恒易有业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
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7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后总股本的0.0660%);恒易有业其他合伙人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1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465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4738%)。上述股东拟于减持股份预
披露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
(窗口期不减持)。
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股东恒易有业出具的《关于未减持公司股份并提前终止减持计划的告
知函》,截至目前,恒易有业未减持公司股份,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公司价值的认可
,决定提前终止本次减持计划,不再减持原计划额度内的公司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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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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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长张军先生关
于回购公司股份的建议,具体内容如下:
一、提议人的基本情况及提议时间
1、提议人:董事长张军先生
2、提议时间:2026年7月20日
3、是否享有提案权:是
二、提议回购公司股份的原因和目的
鉴于公司2026年7月20日股票收盘价(17.92元/股),连续20个交易日内累计跌幅为35.1%
。基于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坚定信心及对公司价值的判断,为维护广大投资者权益,增强投
资者信心,综合考虑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状况等因素,提议公司以自有资金通过集中竞价的方
式回购公司股份,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
三、提议内容
1、回购股份的种类: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用途:用于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所必需。本次拟回购的股份将在披露回购结
果暨股份变动公告12个月后采用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出售,具体实施方案由公司董事会依据有关
法律法规审议通过后执行。如公司未能在股份回购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日后三年内实施上述用
途,或所回购的股份未能全部用于上述用途,未使用的部分将在履行相关程序后予以注销。
3、回购价格:回购股份价格上限不高于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决议前30个交易日
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4、回购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比例:本次回购股份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6,000万元(含)且
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均以回购实施完
成/回购期满时的实际情况为准。
5、回购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方案之日起3个月内。
6、回购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四、提议人在提议前六个月内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张军先生在本次提议前六个月内不存在买卖公司股份的情况。
五、提议人在回购期间的增减持计划
张军先生在回购期间暂无增减持公司股份的计划。若后续产生相关增减持安排,其将严格
依照法律法规、监管规则及公司规定,及时配合公司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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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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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1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八次会议、第四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银行申
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本事项尚需提交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现将议案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综合授信的情况概述: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的需要,为保证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现金流量充足,公司(含
全资子公司和控股子公司)预计向多家合作的商业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0亿元的综合授
信(最终以各家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用于流动资金贷款等,授信期限为1年,授
信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本次申请综合授信为信用担保方式,公司无需提供抵押担保。本次
事项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前述授信总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金额,公司将在获得授信后,根据实际经营需求,
在不超出授信额度范围内,办理融资事宜。公司管理层可根据经营情况增加授信银行范围,调
整银行之间的授信额度。
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张军先生在股东会审议通过相关议案后负责办理申请银行授信及后
续融资事宜,授权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授信期限届满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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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1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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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
《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
26年7月14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7月31日(星期五)召
开公司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6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
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7月31日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7月31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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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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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日:2026年7月6日
2、本次归属股票人数:44人
3、本次归属股票数量:67.4469万股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限售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限售安排,股票上市
后即可流通。
5、本次归属股票来源: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股份登记工作。2025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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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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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
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
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4、交易金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
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交易额
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5、已履行的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6、风险提示:所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
,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市场风险、内部
控制风险、履约风险、流动性风险和法律风险等。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于2026年7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
保值业务。本次拟开展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属于董事会审批权限范围,无需提交公司
股东会审议,不涉及关联交易。为便于实施外汇衍生品交易具体操作,董事会同意授权公司董
事长在授权额度范围和审批期限内根据相关规定行使投资决策权。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一
、外汇套期保值业务概述
1、交易目的:公司及子公司生产经营中的进出口业务主要采用美元、港币等外币进行结
算,为对冲经营活动中的汇率风险,降低汇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外汇衍生品交易的
套期保值功能,公司及子公司拟实施与业务规模、期限和币种相匹配的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
2、交易品种:包括但不限于远期结售汇、外汇掉期、外汇互换、外汇期权及相关组合产
品等业务。
3、交易场所:经监管机构批准、具有外汇衍生品交易业务经营资格的银行与非银行金融
机构(非关联方机构)。
4、交易金额:有效期内任一时点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不超过100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
。预计动用的交易保证金和权利金上限(包括为交易而提供的担保物价值、预计占用的金融机
构授信额度、为应急措施所预留的保证金等)不超过300万美元或等值其他币种。上述交易额
度在有效期内可滚动使用。
5、交易期限: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6、资金来源:使用资金为公司自有资金,不涉及使用募集资金。
二、外汇套期保值的风险分析
公司进行外汇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和套利为目的的外汇交易
,所有套期保值业务均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以规避和防范汇率风
险为目的。但是进行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
1、市场风险:在外汇汇率波动较大时,公司判断汇率大幅波动方向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
方向不一致时,将造成汇兑损失;若汇率在未来发生波动时,与外汇套期保值合约偏差较大也
将造成汇兑损失。
2、内部控制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业务专业性较强,复杂程度较高,可能会由于内控制度
不完善而造成风险。
3、履约风险:外汇套期保值交易对手出现违约,不能按照约定支付公司套期保值盈利从
而无法对冲公司实际的汇兑损失,将造成公司损失。
4、流动性风险:可能因为成交不活跃,造成难以成交而带来流动性风险。
5、法律风险:因相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或交易对方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可能造成合约无
法正常执行而给公司带来损失。
四、外汇套期保值的相关会计处理
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
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会计核算处理及披
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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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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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科技”)股东海南恒易有业投资合
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恒易有业”)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股东,合计持
有公司股份2784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9.1889%,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
本比例为9.3541%)。
2、恒易有业计划减持股份数量合计不超过398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3136%,占剔除
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1.3373%);其中,公司董事长张军通过恒易有业持有公司
股份19846000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5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4951%,占剔除公司
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5040%);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建明通过恒易有业持有公司股
份3499000股,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8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2872%,占剔除公司回购
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2923%);公司董事张玉林通过恒易有业持有公司股份500000股,
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2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067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
后总股本的0.0660%);恒易有业其他合伙人计划减持公司股份不超过1410000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0.4654%,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4738%)。
3、上述股东拟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方式减持,将于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
起15个交易日之后的3个月内进行(2026年7月23日至2026年10月22日,窗口期不减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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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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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
议案》,根据《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
《激励计划(草案)》”)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新绿源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新绿源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
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
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
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6月1
3日,公司披露了《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
核查意见》。
3、2025年6月20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
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获
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办
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年6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5、2025年8月22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
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6、2026年6月17
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
案》。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对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分别进行审核并发表
核查意见。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
配预案的议案》,并于2025年7月18日披露了《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
025-026),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348938股后
的301624244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元人民币现金(
含税)。
公司于2026年5月21日召开了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
案的议案》,并于2026年6月9日披露的《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6-0
34),公司2025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截至2026年4月21日总股本302973182股扣除回
购专户持有股份5348938股后股本29762424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29762424.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
增股本。上述方案已于2026年6月16日实施完毕。根据《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若在
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
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
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四)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因此,调整后的本激励计划(草案)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6.1-0.0398219-0.0982345≈人
民币5.96元/股(按四舍五入原则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
授权,上述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调整在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对
董事会授权范围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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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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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人数:44人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7.4469万股
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调整后):5.96元/股
归属股票来源: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从二级市场回购的
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后、上市流通前,公司将发
布相关提示性公告,敬请投资者注意。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
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
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成就,同意按照公司《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
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办理归属相
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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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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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6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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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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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概述:为有效防范和化解贵金属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锁定业务成本与预期
利润,保障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连续性与稳定性,提升财务状况稳健性,聚焦主业发展,公司
下属子公司华新贵金(内蒙古)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下称“华新贵金”)在不影响主营业务发
展和资金使用安排的前提下,使用自有资金在期货市场开展了套期保值业务。
在控制风险的情况下,自2026年1月以来,华新贵金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广州期货交易所实
施了以套期保值为目的的金属钯期货交易;期间,最高占用保证金金额为953.92万元,任一交
易日持有的最高合约价值为5020.65万元。2026年度,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通过国内相关期货
交易所,在不超过70000万元人民币持仓金额及15000万元人民币保证金的总额度内,继续开展
套期保值业务,期限为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一年内有效,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任一时点
的交易余额(含前述交易的收益进行再交易的相关金额)不超过70000万元;交易品种包括金
、银、铂、钯、铜等金属。
2、已履行的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04月21日召开第四届第十四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
《关于追认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和《关于开展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关
于开展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3、风险提示:公司进行套期保值业务遵循稳健原则,不进行以投机为目的交易,以规避
和防范金属价格波动带来的经营风险为目的,但套期保值业务也会存在一定风险,敬请投资者
注意投资风险。
一、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主营业务之一为金、银、铜、铂、钯、铑等金属资源的再生与综合利用,为有效防范
和化解金属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利影响,锁定原材料采购成本与产品销售价格,
平抑经营业绩波动风险,保障公司利润水平的稳定性与现金流的可持续性;同时,通过期货等
套期保值工具的风险对冲功能降低贵金属价格波动对公司正常经营及财务指标的影响,进一步
增强公司财务稳健性与抗风险能力,聚焦主业发展,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本业务
严格遵循“套期保值、风险对冲”核心原则,仅基于公司真实生产经营需求,不涉及任何投机
性交易,旨在通过科学的风险管理手段,提升公司经营的确定性与可持续性,促进公司长远稳
健发展。
(二)继续开展2026年度套期保值业务
1、交易品种:生产经营所涉及的金、银、铜、铂、钯、铑等;
2、交易规模:公司拟定开展套期保值业务各金属品种的最高持仓余额合计不超过70000万
元,最高持仓交易保证金余额合计不超过15000万元;
3、交易方式:公司本次套期保值业务所采用的工具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远期、现货延期
、期货、期权;
4、资金来源:公司自有闲置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5、期限及授权:自公司股东会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董事会提请股东会在上述额度范围
内授权董事长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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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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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的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
经营情况及行业薪酬水平,公司制定2026年度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如下:
一、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董事(含独立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适用期限
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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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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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原因
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真实、准确、客观反映公司的财
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
—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本着谨慎性原则,对合并财务报表范围内的各项需
要计提减值的资产进行了评估和分析,对预计存在较大可能发生减值损失的相关资产计提减值
准备。
(二)本次计提减值准备的范围和金额
公司对2025年度末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资产进行减值测试后,计提2025年度各项减值
准备1258.5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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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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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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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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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的预案》,本议案尚需提交2025年年度
股东会审议。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利润分配预案基本情况
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会计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
公司股东净利润60144479.54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94430284.44元,扣除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
9443028.44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可供分配利润为670092419.50元,母公司可用
于股东分配的利润为364914424.87元。基于2025年度公司整体盈利状况,为回报各位股东,以
公司截至2026年4月21日总股本302973182股扣除回购专户持有股份5348938股后股本297624244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
29762424.4元(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以后期间。
本次利润分配共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额为29762424.4元(含税),在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实施
前,若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公司则按照“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对分配总额进行调整,
调整情况将在相关公告中予以披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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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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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中文名称由“华新绿源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变更为“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英文名称由“HwaxinLvyuanEnvironm
entalProtectionCo.,Ltd.”变更为“HuaxinResourcesTechnologyCo.,Ltd.”。
2、公司的证券简称由“华新环保”变更为“华新科技”,启用时间为2026年4月10日(星
期五)。
3、公司证券代码“301265”保持不变。
一、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的说明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三次会议、2026年4月8日召开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拟变更公司
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3月24日
在巨潮资讯网
(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拟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及修
订<公司章程>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二、变更公司名称、证券简称、经营范围原因的说明
公司始终坚持科技创新驱动发展,不断向技术密集型业务领域延伸拓展;以显著增强的资
本实力为保障,坚持技术创新对原有资源回收业务进行高效技术赋能、持续研发投入落地孵化
资源再生新项目。
近年来,公司在原有的电子废弃物拆解、报废机动车拆解、危险废物无害化处置业务基础
上,向下游及高附加值环节延伸,重点布局了贵金属资源再生、有色金属资源再生、危险废物
资源化利用、半导体部件再制造等业务领域。
当前,公司主营业务已从传统的“环境保护服务”升级为以技术创新为核心,通过物理、
化学等技术手段将各类废弃物转化为具有高附加值的再生资源及稀贵工业原料。
因此,随着公司原有业务链条的发展延伸和新业务领域的不断拓展,原有的“环保”二字
已难以准确覆盖公司当前的业务经营实质和战略发展方向。
本次名称变更,旨在使公司名称更贴合公司“科技引领、资源再生”的实际展业情况,突
出公司在资源再生利用技术应用方面的核心竞争优势。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准确反映
了公司目前“以科技驱动资源再生”的业务实质,与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方向高度匹配。
原经营范围亦无法完整覆盖公司现有业务布局及未来发展方向,本次变更旨在通过工商登
记层面的经营范围调整,与公司实际经营状况保持一致,为新业务的持续推进提供合法合规的
经营依据,进一步强化市场竞争力与行业影响力。
根据公司未来三年战略规划,公司将继续加大在“城市矿产”开发、新能源材料回收、存
储产品再制造等领域的投入。变更后的证券简称“华新科技”为公司未来拓展新兴业务预留了
空间。
综上,变更后的公司名称及证券简称准确反映了公司目前“以科技驱动资源再生”的业务
实质,与公司主营业务及未来发展方向高度匹配,不存在利用变更名称及证券简称影响公司股
价、误导投资者的情形。
三、完成工商变更登记情况
公司已于近日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和《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并取得了北京经济技术开
发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信息如下:
名称:华新绿源资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12795101904A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法定代表人:张军
注册资本:30297.3182万元
成立日期:2006年10月26日
住所:北京市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通州园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4号3-9号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工程和技术研究和试验发展;固体废物治理;技术服务、技术开发
、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企业总部管理;技
术进出口;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环境保护专用设备
制造;旧货销售;家用电器销售;货物进出口;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生产性废旧金属
回收。(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危险废物
经营;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
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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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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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期业绩预计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
2、业绩预告情况:预计净利润为正值且属于同向上升情形
二、与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测算结果,未经审计机构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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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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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
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最终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请投资
者注意投资风险。
其他说明
本公告所载2025年度的财务数据仅为初步核算数据,未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与年度报告
中披露的最终数据可能存在差异,最终财务数据公司将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详细披露。敬请广
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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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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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近日收到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林耀
武先生的离任申请,林耀武先生因工作安排不再担任公司常务副总经理职务,离任后将在公司
继续担任业务顾问。
林耀武先生原定任期为2024年11月14日至第四届董事会届满时止,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林
耀武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00.05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3.96%,通过北京恒易伟业企业管
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有公司50.00万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16%。其配偶或其他关
联人未持有公司股份,不存在应履行而未履行的承诺事项。
离任后,林耀武先生继续严格遵守《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深圳
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股份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以及《
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之上市公
告书》中的相关承诺。
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对林耀武先生任职高管期间为公司发展所做出的贡献表示由衷的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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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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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
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4月8日(星期三)召开公司202
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6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4月8日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4月8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2026年4月8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6年3月31日(星期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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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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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总经理王建明先生持有公司股份
478469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16%),计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
(即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6月18日),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
计不超过1196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0.04%)。
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张喜林先生持有公司股份4501588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1.49%),计
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6月18日),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11253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
.37%)。
公司常务副总经理林耀武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000446股(占公司总股本比例3.96%),计
划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十五个交易日后的三个月内(即2026年3月19日至2026年6月18日),以
集中竞价交易方式或大宗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累计不超过3000100股(占本公司总股本比例0
.99%)。
公司于近日收到王建明先生、张喜林先生、林耀武先生分别出具的《股份减持计划告知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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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2-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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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2月5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3月2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26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
过,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3月2日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3月2日
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
时间为2026年3月2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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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股权转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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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华新绿源环保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转让方”)拟将持有的云南华再新源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以下简称“云南华再”或“目标公司”)100%股权转让给重庆市中天电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
司(以下简称“中天电子”或“受让方”)。本次交易作价将参考目标公司净资产,最终交易
价格将综合考虑主要房产土地与设备、存货、应收国家奖补资金款项、增值税和人员安置费用
等因素于交割日最终通过《交接确认书》确定,目前可确定因素暂定价格为人民币3865.86万
元。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不再持有云南华再股权,云南华再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
2、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
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本次转让股权权属明晰,不存在抵押、司法冻结等法律障碍。
3、云南华再作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期间,公司为支持其日常运营为其提供了借款,在本次
股权转让完成后,公司将被动形成对外提供财务资助,其实质为公司对原全资子公司日常经营
性借款的延续。截至2025年12月31日,云南华再应付公司债务余额为18254.64万元,最终金额
以以交割日各方共同签署的《交接确认书》所载数据为准;相应债务的处理方案由各方于交割
日经各方根据审计结果另行约定偿付安排方案。
4、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同意授权公司管理层签署《云南华再新源环
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股权收购协议》,后续公司将按照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审计结果和《交接
确认书》认定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及公司被动形成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根据《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股东会审议。
5、本次交易事项最终能否成功实施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
资风险。
一、本次交易概述
为优化公司资产结构,提高资产运营效率,促进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拟出售全资子公司
云南华再100%股权,本次交易的受让方为中天电子。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云南华再注册资本为
5000.00万元。经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作价将参考目标公司净资产,目前可确定因素暂定
价格为人民币3865.86万元,最终交易价格将综合考虑主要房产土地与设备、存货、应收国家
奖补资金款项、增值税和人员安置费用等因素于交割日最终通过《交接确认书》确定。若本次
交易顺利实施,公司将不再持有云南华再的股权,云南华再将不再纳入公司合并报表范围。
2026年1月26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拟出售全
资子公司股权暨被动形成财务资助的议案》。后续公司将按照审计机构对目标公司审计结果和
《交接确认书》认定的最终交易价格、以及公司被动形成的对外提供财务资助金额,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和股东大
会审议。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所涉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
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交易对方基本情况
1、名称:重庆市中天电子废弃物处理有限公司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107552000922A
3、注册资本:8500万元
4、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5、成立日期:2010年02月26日
6、法定代表人:黄信谋
7、营业期限:长期
8、住所:重庆市大足区双路街道龙建路5号(综合楼)
9、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废弃电子产品的回收、拆解与资源综合利用(国家有专项规定
除外);二手家电及电子电器产品的销售;电子废旧物资的收集、分类处置及综合利用(国家
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其他工业废弃物的综合利用(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资源再生及综
合利用(国家有专项规定除外);。(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般项目: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
理;环保专业技术领域内从事技术服务、技术咨询、开发及转让;电子产品、通讯设备、五金
交电、环保产品及设备、办公用品、废弃物的再生产品、再利用产品、金属材料及制品的销售
;从事货物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货物装卸、搬运;仓储;物流;废旧物资的回收(国家有专
项规定的除外);废旧家具、家电、电瓶回收、利用及销售(国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工业
废弃物、工业固废、建筑垃圾、城市生活垃圾及工业垃圾的清运、收集、处理服务及利用(国
家有专项规定的除外)(取得行政许可后,在许可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以上经营范围涉及
行政许可的,在许可核定的范围的期限内经营,未取得许可或超过许可核定范围和期限的不得
经营)。(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10、股权结构:
11、中天电子的控股股东为陕西安信显像管循环处理应用有限公司。
12、中天电子与公司及公司持股5%以上的股东、董监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
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关联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
13、经查询,中天电子及其股东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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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1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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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环保”)股东上海科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
合伙)为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上市前股东,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09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比
例为6.92%,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比例为7.04%)。
上海科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计划自本减持计划公告之日起15个交易日之后3个月
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公司股份,减持数量合计不超过17652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
8%,占剔除公司回购专用账户股份后总股本的0.59%)。上海科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属于基金业协会备案的符合条件的创投基金,其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股份总数不受比例
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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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增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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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情况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战略规划和业务发展需要,尽快
推动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安徽华新金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金桐”)建设,公
司拟以自有资金与合资方向华新金桐同比例增资,公司本次拟增资人民币4,640.00万元。本次
增资后,华新金桐仍为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
(二)审议程序
公司本次对控股子公司增资人民币4,640.00万元,占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2.33%。
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连续12个月内对外投资累计金额将达到公司最近一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0%。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增
资事项达到相关信息披露标准,且需要提交董事会审议,但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本次交
易不涉及关联交易,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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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0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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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1月6
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召开公司202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6年1月23日下午14:30时网络投
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上午9:15-
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
6年1月23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包括
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
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
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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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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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环保”、“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减资概述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华新绿源(内蒙古)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绿源(
内蒙古)”)进行减资,华新绿源(内蒙古)注册资本由25000万元减少至10000万元。减资后
公司对华新绿源(内蒙古)的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25000万元减至10000万元,减资前后公司对
华新绿源(内蒙古)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为其唯一股东,持有100%的股权,不会导致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减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华新绿源(内蒙古)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810539415250
成立时间:2012年10月30日
法定代表人:许恒睿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氟化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家用电器销售;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
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
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
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
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环境保护监
测;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新材料技术研
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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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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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
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
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15日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5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4号3-9号办公楼二楼
大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3、本公司提供的任何信息仅供投资者参考,不作为投资决策的依据,本公司不对投资者依
据上述信息进行投资决策所产生的收益和损失承担任何责任。投资有风险,应谨慎至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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