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65 华新环保 更新日期:2025-12-03◇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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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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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12-06│ 13.28│ 9.25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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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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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持对象 │(初始)投资│ 持有数量│占公司股权│ 账面价值│ 报告期损益│ 币种│
│ │ (万元)│ (万股)│ (%)│ (万元)│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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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华新金桐环保科│ 8525.00│ ---│ 55.00│ ---│ 0.00│ 人民币│
│技有限公司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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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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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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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 2.00亿│ 49.04万│ 5023.36万│ 25.12│ -10.94万│ 2026-03-16│
│更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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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2255.04万│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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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40亿│ 0.00│ 2.4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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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用途的超募│ 1.75亿│ ---│ ---│ ---│ ---│ ---│
│资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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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t/年焚烧处置项 │ 8500.00万│ 367.67万│ 4790.42万│ 56.36│ ---│ ---│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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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万t/年焚烧处置项 │ 8500.00万│ 367.67万│ 4790.42万│ 56.36│ ---│ 2025-10-31│
│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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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冰箱线物理拆解、分│ 2500.00万│ ---│ 244.96万│ 100.00│ ---│ ---│
│类收集改扩建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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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 │ 2.00亿│ ---│ 2.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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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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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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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环保”、“公司”)于2025年11月27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减资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
如下:
一、本次减资概述
公司拟对全资子公司华新绿源(内蒙古)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新绿源(
内蒙古)”)进行减资,华新绿源(内蒙古)注册资本由25000万元减少至10000万元。减资后
公司对华新绿源(内蒙古)的认缴出资额由人民币25000万元减至10000万元,减资前后公司对
华新绿源(内蒙古)的持股比例不变,公司仍为其唯一股东,持有100%的股权,不会导致公司
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
本次减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
资产重组。本次减资事项在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批准。
二、减资对象的基本情况
1、基本情况
名称:华新绿源(内蒙古)环保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9810539415250
成立时间:2012年10月30日
法定代表人:许恒睿
注册资本:25000万人民币
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丰镇市氟化工业园区
经营范围:许可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危险废物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
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一
般项目:环保咨询服务;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家用电器销售;数字创意产品展览展示服
务;货物进出口;技术进出口;进出口代理;再生资源回收(除生产性废旧金属);生产性废
旧金属回收;再生资源加工;再生资源销售;资源再生利用技术研发;金属材料销售;建筑材
料销售;普通货物仓储服务(不含危险化学品等需许可审批的项目);环境应急治理服务;土
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服务;固体废物治理;建筑废弃物再生技术研发;环境保护专用设备制造;
环境保护专用设备销售;非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金属废料和碎屑加工处理;环境保护监
测;环境应急技术装备制造;环境应急技术装备销售;土壤环境污染防治服务;新材料技术研
发。(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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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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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
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召开公司20
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12月15日下午14:30时
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5
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的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上午9:15至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现场投票:包括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公司股东只能选择上述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
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9日(星期二)
7、出席对象:
(1)截止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9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
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全体普通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
(2)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通州区中关村科技园区金桥科技产业基地景盛北一街4号3-9号办公楼二楼
大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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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7│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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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
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
于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2)《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7)。
截至2025年11月26日,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案已实施完成。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回购股份的实施情况
1、2025年11月14日,公司通过股份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实施了首次回
购,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2100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1.76元/股,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1.74元
/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77350元(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
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9)。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
股份》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回购期间公司回购股份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比例每增加百分之
一的,应当自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个交易日内予以披露。截至2025年11月21日,公司通过股份
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回购公司股份3030000股,占目前公司总股本的1.0
0%,最高成交价为11.98元/股,最低成交价为11.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5743506元(
不含交易费用)。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11月24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回购公司股
份比例达到总股本1%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5-051)。
2、截至2025年11月26日,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
计回购公司股份4000000股,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1.3202%,最高成交价为11.98元/股,最低成
交价为11.57元/股,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47224224元(不含交易费用)。公司本次回购股份方
案已实施完成,实际回购股份时间区间为2025年11月14日至2025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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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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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4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并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2024年度股东会,分别审议通
过了《关于续聘2025年底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以下简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
4月22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续聘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1
0)。
近日,公司收到致同会计师事务所送达的《关于变更2025年度审计签字注册会计师的告知
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变更签字会计师的基本情况
致同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原指派韩瑞红、郭锐作为签字注册会计师
。鉴于原签字注册会计师韩瑞红女士工作调整,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内部审慎研究决定,将签
字注册会计师变更为李红霞、郭锐。
二、本次变签字注册会计师信息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红霞,200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自2011年4月开始在致同会计师
事务所执业,近三年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3份。
三、签字注册会计师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签字注册会计师李红霞、郭锐近三年未受到任何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
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或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监管措施、纪律处分,也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
立性要求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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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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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使用自有资
金或自筹资金以集中竞价方式回购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
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本次拟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
8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股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本次回
购股份的期限为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分别
于2025年9月30日、2025年10月10日、2025年11月3日披露于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
com.cn)的《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40)《
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5-042)《关于取得金融机构股票回购专项贷款承诺函的公告》
(公告编号:2025-047)。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9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现将首
次回购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首次回购公司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5年11月14日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首次回购公司股份数量为32100股,占公司
目前总股本的比例为0.0106%,成交的最低价格为11.74元/股,成交的最高价格为11.76元/股
,成交总金额为人民币377350元(不含交易费用)。回购价格未超过回购方案中拟定的价格上
限17.24元/股。本次回购符合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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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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减持期间为自前述公告披露之日起15个交易日后的3个月内进行,即自2025年8月13日起至
2025年11月12日止(根据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规定不得减持的期间除外)。
公司于2025年10月29日披露了《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触及1%整数倍的公告》(公
告编号:2025-046),上海科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截至10月28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
所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累计减持了公司股份3034800股,权益变动比例触及1%的整数倍。
公司于近日收到股东上海科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出具的《关于减持华新绿源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结果的告知函》,截至2025年11月12日,上海科惠股权投资中心(有限合伙
)本次减持计划时间期限届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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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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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63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
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757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13.28元。截至2022年12月1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05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58
.7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2537.2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
)第110C000776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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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9-30│股权回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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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华新环保”)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
回购公司股份。
1、回购股份的种类及方式: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
公司已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
2、回购股份的用途:回购股份将用于实施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公司目前尚未明确
股权激励或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未来将在适宜时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章程》等的有
关规定,遵循公平、公正的市场原则,合理、公允、公平的设置股权激励或员工持续计划方案
的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授予价格的确定、授予与解除限售条件的确定等指标)。若公司未
能在股份回购实施结果暨股份变动公告后3年内使用完毕已回购股份,尚未使用的已回购股份
将予以注销。如国家对相关政策作调整,则本回购方案按调整后的政策执行。
3、回购股份的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本次回购股份方案之日起12个月内。
4、回购股份的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回购资金总额不低于人民币4000万元(含),不超
过人民币8000万元(含),具体回购资金总额以回购期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股
份使用的资金总额为准。回购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
5、回购股份的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24元/股(含),该价格不超过董事会通过回购决
议前3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150%。
6、回购股份的数量:按回购价格上限17.24元/股(含)和回购资金总额测算,预计可回
购股份数量为2320859股(取整)—4641717股(取整),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为0.7660%—1.5
321%,具体回购股份的数量以回购期限届满或者回购股份实施完毕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为准
。若公司在回购股份期间实施了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配股等其他除权除息事项,自股
价除权、除息之日起,相应调整回购股份数量。
7、相关股东是否存在减持计划: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控股股
东、实际控制人、持股5%以上股东在未来3个月、未来6个月暂不存在减持公司股票的计划。在
上述期间若实施股份减持计划,公司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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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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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部分募投项目的议案》。基于危
险废物无害化行业发展趋势、公司发展战略方向及市场需求等综合因素的考量,公司拟终止募
投项目“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变更项目”。
保荐机构发表了无异议的核查意见,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并尚需经股东会授
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相关手续。本投资项目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现将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22〕2637号文核准,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
本公司由主承销商东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采用网下向符合条件的投资
者询价配售和网上向持有深圳市场非限售A股和非限售存托凭证总市值的社会公众投资者定价
发行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了普通股(A股)股票7575万股,发行价为每股
人民币13.28元。截至2022年12月12日,本公司共募集资金100596.00万元,扣除发行费用8058
.75万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92537.25万元。
上述募集资金净额已经致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致同验字(2022
)第110C000776号《验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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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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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于2025年08月
22日在公司第一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本次会议通知于2025年08月11日以电子邮件
或直接送达等方式发出,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其中监事余乐以通讯方
式出席。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巴雅尔主持召开。本次会议的召开符
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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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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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
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部
分超募资金12000.00万元永久补充流动资金。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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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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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
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
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于2025年9月11日(星期四)召开公司2025
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本次股东会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的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本次股东会召开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
,召集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2025年9月11日下午14:30时网络投票日期和时间: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
: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25年9月11日上午9:15至下午
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现场投票:包括
本人出席及通过填写授权委托书(见附件二)授权他人出席。
网络投票:本次股东会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向全体股东提供
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应在本通知列明的有关网络投票时限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
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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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8-25│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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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8月22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六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限
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根据《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激励计划》”)及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授权,公
司董事会对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相关调整内容公告如下:
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5年5月30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新绿源环
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新绿源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
董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
同日,召开了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
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
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等议案。
2、2025年6月3日至2025年6月1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名单在公司内部进行
了公示,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与本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有关的任何异议。2025年6月1
3日,公司披露了《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草案)的核查意见》。
3、2025年6月20日,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华新绿源环保
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
份有限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
事会办理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公司实施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获得批准,董事会被授权确定授予日、在激励对象符合条件时向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并
办理授予所必需的全部事宜。
4、2025年6月23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
《关于向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监事会对本次授予限
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并披露了《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
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二、调整事由及调整结果
1、调整事由
公司于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
分配预案的议案》,根据公司2025年7月18日披露的《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
编号:2025-026),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剔除已回购股份1348
938股后的301624244股为基数,按照分配比例不变的原则,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40元人民币
现金(含税),不送红股,不以公积金转增股本,共计派发现金股利12064969.76元,上述方
案已于2025年7月25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
票归属前,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
,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将根据本激励计划相关规定予以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
(四)派息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限制性股票授
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2、调整结果
公司董事会对20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进行调整,授予价格由6.1元/股调整为6
.06元/股。根据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关于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授予价格的调整由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即可,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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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7-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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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5月30日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
第四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并于2025年6月20日召开了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审议通过了《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
案》《关于<华新绿源环保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办法>的议案》等相关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6月4日、2025年6月20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
n)披露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的相关规定,现将公司2025年员工
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本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票来源及规模
1、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来源
本员工持股计划的股份来源为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本次员
工持股计划非交易过户前,公司回购股份专用证券账户的持股数量为3775938股,占公司总股
本的1.2463%。
2、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
本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的标的股票规模为2427000股,占本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公告日公司股
本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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