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66 宇邦新材 更新日期:2025-04-04◇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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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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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光伏焊带13,500│ 2.81亿│ 2387.87万│ 2.09亿│ 74.54│ ---│ 2024-06-30│
│吨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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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8700.00万│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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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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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674.87万│ 885.74万│ 2750.81万│ 48.47│ ---│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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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基地产线自动化│ 2929.50万│ 27.31万│ 2136.51万│ 72.93│ ---│ 2024-06-30│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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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1 │ 1.00亿│ 1000.00│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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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光伏焊带20,000│ 3.57亿│ 1386.78万│ 4894.47万│ 13.72│ ---│ 2026-09-30│
│吨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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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2 │ 1.38亿│ 5413.13万│ 1.38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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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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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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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邦新材”)于2025年3月11日
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
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
币或等值外币。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
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金额及期限:拟使用额度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相关金额)不超过6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
3、投资品种: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
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4、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5、资金来源: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6、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
况予以披露。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2025年3月11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
十五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保荐机构发表了核查意见。根据《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
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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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11│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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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
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
个月的投资产品。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
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26.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836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1988162.8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
月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首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验资报告》(苏公W[2022]B061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一)现金管理目的
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是在确保不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不影响公司
正常运营及确保资金安全并有效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公司结合实际经
营情况,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以更好的实现公司现金的保值增值,保障公司股东
的利益。
(二)现金管理产品品种
超募资金现金管理产品品种:公司拟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低、期限不超过12个
月或可转让可提前支取的产品。相关产品品种不涉及《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
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中规定的证券投资与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上述现
金管理产品不得用于质押,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不用于以
证券投资为目的的投资行为。
(三)投资额度及期限
公司拟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有效期自公司董事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
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
(四)实施方式
公司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务
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该授权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
(五)现金管理收益的分配
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所获得的收益将严格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及深圳
证券交易所关于募集资金监管措施的要求进行管理和使用。
(六)信息披露
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
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关联关系说明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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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1-2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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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2月23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25年1月13日召开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
公司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2
月25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http://www.cninfo.com.cn)《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
章程>、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及修订部分公司治理制度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得由苏州市数据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40699099W
注册资本:10987.8404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2年08月23日
法定代表人:肖锋
住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越溪街道友翔路22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光伏电子产品(光电子产品)配件;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
件、电气设备、电动车配件、机电产品,提供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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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2-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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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数量为:5.52万股(占本次归属前公司总股本的0.050%)
,其中首次授予部分4.62万股,预留授予部分0.90万股。
2、本次归属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10人,其中首次授予部分8人,预留授予部分2人。
3、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上市日为2024年12月13日。
4、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
5、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32.95元/股。
6、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所有激励对象的承诺,自每批次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自每个
归属期的首个交易日起3个月内不以任何形式向任意第三人转让当期已满足归属条件的限制性
股票。因此本次拟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完成归属登记上市后暂不流通,并将继续在归属登记
完成后禁售3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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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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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2年10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2年11月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2年12月16日为首
次授予日,以33.4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授予26.8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
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
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的3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
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4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鉴于公司激励计划预留授
予部分的1名激励对象已离职,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
股票3.0万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综上,本次合计作废8.4万股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限制
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人数由12人调整为9人;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激励对象的人数由3人调整为2
人。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
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激励
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
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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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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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
授权,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
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同意根
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的授予
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审批程序
1、2022年10月24日,公司分别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
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本激励计划相关事
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2、2022年10月25日至2022年11月3日,公司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的姓名及职
务在公司内部进行了公示。2022年11月4日,公司监事会发表了《监事会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
3、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公司<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
计划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同日披露了《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
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
4、2022年12月16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2年12月16日为首
次授予日,以33.40元/股的授予价格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2名激励对象授予26.8万股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
法有效,确定的首次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
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5、2023年6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六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部分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向
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独立董事对此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
表了核查意见。
6、2023年8月28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八
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此
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7、2024年11月22日,公司分别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
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
《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20
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关于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监事会对首次授予部分及
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可归属激励对象名单进行审核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本次对授予价格调整的具体情况
(一)调整原因
鉴于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1.80元人民币现金。本
次权益分派已于2023年5月26日实施完毕。
鉴于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
润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4000000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2.70元人民币现金。本
次权益分派已于2024年5月28日实施完毕。
根据《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本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
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
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经派息调整后,P仍须大于1。
(二)调整结果
1、调整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P=P0-V=33.40-0.18-0.27=32.95元/股。
2、调整后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
P=P0-V=33.22-0.27=32.95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
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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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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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2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0.90万股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32.95元/股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介
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1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
(含子公司,下同)任职且具备激励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32.8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10400万股的0.315%。其中,首次授予26.8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的0.258%,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1.71%;预留授予6万股,约占本
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58%,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8.29%,预
留部分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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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1-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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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归属的激励对象人数:9人
2、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6.42万股
3、本次第二类限制性股票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本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价格:32.95元/股
5、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在相关手续办理完成后,公司将发布相关上市流通提示性公告
,敬请投资者关注。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
就,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4年11月22日分别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三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
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介
2022年11月10日,公司召开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其主要内容如下:
1、本次激励计划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2、本次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工具为限制性股票(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3、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不超过12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次激励计划时在本公司
(含子公司,下同)任职且具备激励条件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和核心技术(
业务)人员。
4、本次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激励对象间的分配情况
本次激励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权益总计不超过32.8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10400万股的0.315%。其中,首次授予26.8万股,约占本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
公司股本总额的0.258%,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81.71%;预留授予6万股,约占本
次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0.058%,占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额的18.29%,预
留部分未超过本次激励计划拟授予权益总量的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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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10-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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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交易目的: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
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交易场所及品种: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
接关系的铜、锡期货品种。
3、交易额度及期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
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上述额度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审议程序: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遵循审慎原则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
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
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
,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涉及业务品种和交易场所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铜、锡期货品
种。
(二)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
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
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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