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本运作☆ ◇301266 宇邦新材 更新日期:2026-08-19◇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募集资金来源】【2.股权投资】【3.项目投资】【4.股权转让】
【5.收购兼并】【6.关联交易】【7.股权质押】【8.担保明细】
【9.重大事项】
【1.募集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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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类别 │ 发行起始日期│ 发行价│ 实际募集资金净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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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发融资 │ 2022-05-26│ 26.86│ 6.12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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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转债 │ 2023-09-19│ 100.00│ 4.95亿│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5-16│ 32.95│ 152.23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4-06-26│ 32.95│ 29.66万│
├───────────┼───────────┼───────────┼───────────┤
│股权激励和授予 │ 2025-10-09│ 14.35│ 144.27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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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3.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5-12-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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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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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光伏焊带13,500│ 2.81亿│ 667.52万│ 2.85亿│ 100.00│ ---│ 2024-06-30│
│吨建设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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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1.31亿│ 0.00│ 1.31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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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1486.84万│ 0.00│ 0.00│ 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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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674.87万│ 145.68万│ 5840.17万│ 100.00│ ---│ 2024-06-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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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基地产线自动化│ 2929.50万│ 43.25万│ 2959.32万│ 100.00│ ---│ 2024-06-30│
│改造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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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1 │ 1.00亿│ 0.00│ 1.00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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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产光伏焊带20,000│ 3.57亿│ 6668.02万│ 1.61亿│ 45.19│ ---│ 2026-09-30│
│吨生产项目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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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充流动资金2 │ 1.38亿│ 2200.00│ 1.39亿│ 100.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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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5.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6.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7.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8.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9.重大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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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18│税项等政策变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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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对相关涉税事项开展了自查,
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需缴纳税款合计1,402.90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将上述税款
全部缴纳完毕。本次缴纳税款不涉及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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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0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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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职工代表董事辞职情况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于近日收到公司职工代表董
事朱骄峰先生提交的书面辞职报告,朱骄峰先生因个人原因辞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
事职务,辞职后不再担任公司及子公司任何职务。朱骄峰先生原定任期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
满之日止。朱骄峰先生的离职不会导致公司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其离职不会影响公
司及董事会的正常运作,其书面辞职报告自送达公司董事会之日起生效。朱骄峰先生已按照公
司相关规定做好交接工作。
截至本公告日,朱骄峰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其于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时作出的未履
行完毕的公开承诺将继续履行。公司董事会对朱骄峰先生在任职期间为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
表示衷心感谢!
二、选举职工代表董事情况
根据《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
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
相关规定,公司于2026年8月3日召开了职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讨论,一致同意选
举张梦怡女士(简历详见附件)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与其他现任董事共同组成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张梦怡女士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有关董事任职的资
格和条件,其当选职工代表董事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
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人数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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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2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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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交易概述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7月2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
司及下属子公司就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订单保理业务,融资额度
不超过人民币9亿元,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理期限内额度可循环
使用,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为本次保理业务提供担保,具体保理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保理业
务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一)业务概述
公司作为销货方将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所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含下属
机构)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支付保理款。
(二)合作机构
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含下属机构)或其他
符合条件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
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交易对方不存
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及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交易对手方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三)业务期限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申请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具体
每笔保理的存续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范围内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业务的相关手续
。
(四)保理方式
交易对方根据公司申请,受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款项,由保
理交易对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无追索权保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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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6│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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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26年6月25日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注
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6月10日
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
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近日,公司已完成上述工商变更登记及《公司章程》备案手续,取得由苏州市数据局换发
的《营业执照》及《登记通知书》,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新取得《营业执照》的基本信息
名称: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20500740699099W
注册资本:14297.4465万元整
类型:股份有限公司(上市、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成立日期:2002年08月23日
法定代表人:肖锋
住所: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688号
经营范围:生产、销售:光伏电子产品(光电子产品)配件;销售:电子产品、电子元器
件、电气设备、电动车配件、机电产品,提供所售商品的售后服务;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
术的进出口业务;道路普通货物运输。(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
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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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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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6月25日(星期四)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6月2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6月2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6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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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23│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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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6月2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
,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
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
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激励计划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
22年为基准年,公司2025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51%,或2025年焊带产品出货量增长率不低于1
20%。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苏公W[2
026]A370号),公司2025年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为23572009.61元,较2022年下降75.36%;2025年公司焊带产品出货量为32525.18吨,
较2022年增长45.45%。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三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鉴于
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相应限制性股票合计85600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预留授
予部分第三个归属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6000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91600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激励计划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
》”或“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
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规定,2025年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
以2022年—2023年平均焊带产品出货量为基准,2024年与2025年累计焊带产品出货量增长率不
低于114%;或以2022年—2023年平均营业收入为基准,2024年与2025年累计营业收入增长率不
低于95%。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苏
公W[2025]A375号)及2025年年度审计报告(苏公W[2026]A370号),公司2024年与2025年度营
业收入分别为3275659503.15元与2968027682.58元,较2022年—2023年平均营业收入增长61.6
2%;公司2024年与2025年度焊带产品出货量分别为37436.73吨与32525.18吨,较2022年—2023
年平均焊带产品出货量增长52.48%。本激励计划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
未达成。鉴于此,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相应限制性股票合计98926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
。同时,鉴于激励计划授予部分1名激励对象与公司终止劳动合同,已不符合激励资格,其已
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611股不得归属。综上,本次合计作废2024年激励计划已
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100537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
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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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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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8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
用1946.88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超募资金永久
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26.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8360000.00元,扣除全部发行费用(不含税)后实
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1988162.8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
月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首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验资报告》(苏公W[2022]B061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四、本次使用剩余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上市
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
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公司最近12个月内累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不超过
超募资金总额的30%。为提高超募资金使用效率,结合公司发展需求及财务情况,公司拟使用
超募资金1946.88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
充流动资金,未超过募集资金总额的30%,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
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五、本次使用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必要性
为满足公司流动资金需求、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进一步提升公司盈
利能力、维护上市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根据《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和公司《募集资金
使用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公司拟使用剩余超募资金1946.88万元(含利息及理财收益,实
际金额以资金转出当日专户余额为准)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公司的生产经营,符合公司实
际经营发展的需要,符合全体股东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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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6-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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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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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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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期根据税务部门要求,对涉税事
项开展了风险自查。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具体情况
经公司自查,公司需缴纳税款合计382.32万元。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已按照要求将上
述税款全部缴纳完毕。本次缴纳税款不涉及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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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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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未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下午15:00
(2)网络投票时间:2026年5月11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
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
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1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688号公司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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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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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原因
为真实反映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资产价值
,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及公司会计政策的相关规定,公司对2025年12月31日可能出现减值迹
象的应收款项、存货及固定资产等资产进行了减值测试。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2025年可能
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资产减值准备。
(二)本次计提资产减值损失的范围和金额
经测算,本次计提各项资产减值损失金额合计为2,186.5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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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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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议程序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3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分别审议
通过了《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
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二、利润分配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基本情况
(一)2025年经营情况与可参与分配的股本情况
1、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为2025年度利润分配。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规定,公司
不存在需要弥补亏损、提取任意公积金的情况。
经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净利润为29181422.25元,母公司实现净利润53279471.84元。按照《公司法》《公司章
程》的规定,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50512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经审计母公司报表可供股东
分配的利润为524790620.67元,公司合并报表可分配利润为503735263.03元。按照合并报表、
母公司报表中可供分配利润孰低的原则,本期可供分配的利润以合并报表期末未分配利润5037
35263.03元为依据。截至2025年12月31日,资本公积余额为1110085890.37元,其中资本公积-
股本溢价为1109966440.49元。
(二)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具体内容
基于公司持续、稳健的盈利能力和良好的财务状况,以及对未来发展的良好预期,为积极
合理回报投资者、共享企业价值,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为:拟以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
司总股本109979969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2元(含税),预计总计派发现
金股利21995993.80元(含税),不送红股,以资本公积每10股转增3股,共计转增32993990股
,转增后公司总股本将增加至142973959股(最终以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登
记结果为准)。经上述分配后,剩余未分配利润全部结转以后年度。
若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实施完成后,公司2025年度现金分红总额为21995993.80元,占2025
年度合并报表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的75.38%。
本分配方案公布后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按照维
持现金分红分配总额和转增总股数不变的原则,相应调整每股现金分红分配比例和转增比例。
本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同时提请
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具体执行上述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事项,根据实施结果适时
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相关条款并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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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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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续聘审计机构事项的情况说明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续聘公证
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担任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及
内部控制审计机构。上述事项尚需提请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具体情况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公证天业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创立于2013年9月18日,注册地址为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
财富中心5-1001室,首席合伙人为张彩斌先生。
2、人员信息
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56名、注册会计师312名,其中
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72人。
3、业务规模
公证天业2025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29,306.46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980.16万元,
证券业务收入15,706.31万元。2025年度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家数80家,审计收费总额8,548
.62万元,上市公司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
,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等,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
客户65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公证天业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0,000万元,
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相关职业保险能够覆盖因审计失败导致的民
事赔偿责任。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承担民事
责任的事项为:在上海宏达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中,公证天业被判定
在20%的范围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5、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3次,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纪
律处分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2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
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6次、自律监管措施4次、纪律处分3次,15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各1次
,1名从业人员受到行政处罚2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滕飞,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
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
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华昌化工(002274)、斯莱克
(300382)、博瑞医药(688166)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
能力。
签字项目合伙人:唐诗,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
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
国芯科技(688262),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雅芬,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
计,199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2025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
有斯莱克(300382)、泰祥股份(301192)、苏州龙杰(603332)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
,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
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
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3、独立性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等从业人员
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审计收费定价原则:根据公司的所处行业、业务规模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以及会计师事
务所提供审计服务的项目组成员的级别、投入时间和工作质量等多方面的因素,与公证天业协
商确定。
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情况,2025年年度审计费用为
120万元。
2026年度审计费用预计与2025年度保持一致,为人民币120万元。审计收费定价原则主要
基于公司的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根据年度审计的具体工
作量及市场价格水平确定最终的审计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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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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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
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
公司拟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的,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二、中期分红的金额上限
公司在2026年度进行中期分红时,分红金额不超过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具
体分红比例由董事会根据前述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经营情况拟定。
三、中期分红的授权
为简化中期分红程序,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在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
规定范围内,办理2026年度中期分红相关事宜,授权内容及范围包括:
1、在满足股东会审议通过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条件及金额上限的情况下,董事会可根据
届时情况制定具体的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在董事会审议通过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后,公司将在法定期限内择期完成分红事项
;
3、办理其他以上虽未列明但为2026年度中期分红所必须的事项。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
、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或《公司章程》有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的事项外
,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
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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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银行授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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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根据业务发展需要,为更好地支持业务的拓展,保证战略的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
申请不超过人民币4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
固定资产贷款、贸易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票据贴现、票据池等,上述授信额度最
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
决定。
本次授权期限自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董事
会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全权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项法律
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手续。
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本次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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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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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召开了第四届董
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和《关于确认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因全体关联董事对《
关于确认董事2025年度薪酬及2026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回避表决,该议案将直接提交2025年
年度股东会审议。
为进一步完善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的经营
管理水平,促进公司的稳定经营和发展,根据《公司章程》《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
则》及公司相关制度,结合公司经营实际情况及行业、地区薪酬水平,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
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度薪酬进行确认并制定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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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7│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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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年度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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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11│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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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自2026年1月30日至2026年3月11日,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
司”)股票价格已满足任意连续30个交易日中至少15个交易日的收盘价格不低于“宇邦转债”
当期转股价格(36.82元/股)的130%(含130%,即47.866元/股),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募集说明书》”
),已触发“宇邦转债”有条件赎回条款。
2、公司于2026年3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不提前赎
回“宇邦转债”的议案》,公司董事会决定本次不行使“宇邦转债”的提前赎回权利。同时,
在未来3个月内(即2026年3月12日至2026年6月11日),如再次触发“宇邦转债”有条件赎回
条款时,公司均不行使提前赎回权利。自2026年6月11日后首个交易日重新计算,若“宇邦转
债”再次触发上述有条件赎回条款,届时公司董事会将另行召开会议决定是否行使“宇邦转债
”的提前赎回权利。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基本情况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1号)同意注册,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
向不特定对象发行5000000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0
0元。
(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情况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500000000元可转债已于2023年10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
所挂牌上市交易,债券简称“宇邦转债”,债券代码“123224”。
(三)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限
本次发行的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期自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2023年9月25日)起
满六个月后的第一个交易日(2024年3月25日)起至可转换公司债券到期日(2029年9月18日)
止(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延至其后的第1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息)。
(四)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调整情况
根据《募集说明书》的规定,本次发行的可转债的初始转股价格为52.90元/股,调整后的
转股价格为36.82元/股。
1、2024年5月13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向下修正“宇
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
票交易均价为36.94元/股,股东大会召开前一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为37.21元/股。董事
会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相关
条款,确定本次向下修正后的“宇邦转债”转股价格为37.21元/股。
2、2024年5月2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实施
2023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70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24年
5月28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自2024年5月28日起由37.2
1元/股调整为36.94元/股。
3、2024年12月10日,公司披露了《关于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
期股份归属不调整可转换公司债券转股价格的公告》,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但鉴于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占公司总股本比例较小,经计算,本次限制性股票首次及预
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股份归属完成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不作调整,仍为36.94元/股
。
4、2025年5月22日,公司披露了《关于“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调整的公告》,因公司实施
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999998元(含税),除权除息日为20
25年5月30日。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5月30日起由
36.94元/股调整为36.84元/股。
5、2025年11月18日,公司披露了《关于限制性股票归属增发股份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
公告》,因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已经成就
,公司以14.35元/股的授予价格为37名激励对象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100537股办理归属事宜。
根据《募集说明书》等有关规定,“宇邦转债”转股价格自2025年11月21日起由36.84元/股调
整为36.82元/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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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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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3月2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
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确保不
影响公司正常生产经营以及确保超募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的闲
置超募资金择机购买满足安全性高、流动性好、期限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投资产品。该额度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
,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人民币2000
万元。同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
司财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的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
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563号)同意注册,并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首次向
社会公众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600万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格为
人民币26.8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698360000.00元,扣除相关发行费用(不含增值税)
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611988162.81元。
上述募集资金已划至公司指定账户,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2年6
月1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首次公开发行募
集资金验资报告》(苏公W[2022]B061号)。公司已开立了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
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专户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公司拟向不存在关联关系的金融机构购买理财产品,本次使用闲置超募资金进行现金管理
不会构成关联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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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02│委托理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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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邦新材”)于2026年3月2日召
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
意公司在不影响正常经营、保证资金流动性及安全性前提下,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
等值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
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
(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相关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同
时,董事会授权管理层在上述授权期限及额度内行使相关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公司财
务部具体办理相关事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
情况
1、投资目的:为提高自有资金使用效率,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发展资金需求的情况下
,合理利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可以增加资金收益,为公司及股东获取更多的回报。
2、投资金额及期限:拟使用额度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的闲置自有资
金进行现金管理,该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均可使用,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
范围内,资金可循环滚动使用,期限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含前述投资的收益进行再投资的
相关金额)不超过8亿元人民币或等值外币(含本数)。
3、投资品种: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银行、证券公司、信托公司、基金管理公司等金融
机构发行的安全性高、流动性好的投资产品。
4、实施方式:在上述额度及其有效期范围内,授权公司管理层在额度范围内行使投资决
策权并签署相关文件,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具体实施事宜。
5、资金来源: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资金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
8、信息披露:公司将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
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
管指引第7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相关要求,对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相关情
况予以披露。
二、审议程序
本次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已经公司2026年3月2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
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
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使用
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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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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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2月15日(星期一)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25年12月15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
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6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
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58人,代表股份6428
1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485%。其中: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
代表共计3名,代表公司股份640000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1927%。通过网络投
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55名,代表公司股份281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8%。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计5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8
1312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8%。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55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281312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558%。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符合《公
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表决,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1、审议通过《关于变更注册资本、修订<公司章程>并办理工商变更登记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25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575%;反对23
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弃权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
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67%。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540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0.2912%;反对23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02%;弃权
43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
.5286%。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2、审议通过《关于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2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81%;反对23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358%;弃权1680
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26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415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5.8477%;反对230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8.1802%;弃权
168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5.9720%。
本议案为特别决议事项,已经出席股东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的三分
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3、审议通过《关于制定<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与考核制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42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99.9336%;反对37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584%;弃权5200
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81%。
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同意23860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84.8169%;反对37512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3.3347%;弃
权520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本次股东会中小股东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
的1.84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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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2-15│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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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
司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于2025年12月15日召开职
工代表大会,经与会职工代表认真审议,通过并形成以下决议:选举朱骄峰先生为公司第四届
董事会职工代表董事(简历见附件),任期自本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第四届董事
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本次职工董事选举产生后,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中兼任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
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
定。
附件:朱骄峰先生简历
朱骄峰先生,1987年1月出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苏州大学本科学历。2009
年9月至今历任公司技术工程师、工艺技术部主管、高级研发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先后参与
了公司多项研发项目。2010-2012年,参与江苏省地方标准《太阳能电池用涂锡焊带》(DB32/
T2176-2012)的编制工作;2012-2014年,参与国家标准《光伏涂锡焊带》(GB/T31985-2015
)的编制工作;是行业标准《晶体硅光伏组件用浸锡焊带》(SJ/T11550-2015)的主要起草人
之一;2021-2022年,参与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标准《光伏涂锡焊带》(T/CPIA0005-2022)的编
制工作;2024-2025年,参与中国光伏行业协会标准《光伏组件用定向反射光学薄膜第2部分:
间隙反光膜》(T/CPIA0036.2—2025)的编制工作。2016年9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副总工程师
,2021年2月至2025年11月任公司监事会主席,2022年10月至今任安徽宇邦新型材料有限公司
监事。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朱骄峰先生未持有公司股份。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
制人及公司其他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没有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
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不存在《公司法》《公司章程》等规定或证券交易所认定的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作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其任职资格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
文件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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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2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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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三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2月15日14:3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2月15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2月15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2月9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6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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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8│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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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日:2025年11月21日
2、本次归属股票数量:100537股,占归属前公司总股本109878891股的0.09%
3、本次归属股票人数:37人
4、本次归属股票上市流通安排:本次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无其他限售安排,股票上市后即
可流通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近日,公司办理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
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股份的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实施情况概要
(一)本次激励计划简述
公司分别于2024年9月18日、2024年10月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2024年第五次
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
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等议案,本激励计划的主要内容如下:
1、股权激励工具: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3、授予数量:本激励
计划拟向激励对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总计25.1312万股,约占2024年10月8日公司股本总额
104000927股的0.24%。
4、授予价格: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45元/股。
5、激励对象:本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共计48人,包括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
认为需要激励的其他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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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4│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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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股东会无增加、变更、否决议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会不涉及变更以往股东会已通过的决议。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11月14日(星期五)下午15:00(2)网络投票时间:202
5年11月14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
4日上午9:15-9:25、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
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6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4、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肖锋先生
6、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证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
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和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47人,代表股份6419
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4272%。
其中:通过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授权代表共计3名,代表公司股份64000000股,占
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58.2460%。通过网络投票出席会议的股东共计44名,代表公司股份19
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2%。
2、中小投资者出席会议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表决和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及其授权代表共计4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
910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中小投资者0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0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
总数的0.0000%;通过网络投票的中小投资者44名,代表公司有表决权股份199100股,占公司
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812%。
3、其他人员出席情况
公司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出席了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股东会,符
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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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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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
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作废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
属的限制性股票的议案》。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2022年激励计划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公司《2022年限制
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2年第
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规定,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业绩考核目标为:以20
22年为基准年,公司2024年净利润增长率不低于32%,或2024年焊带产品出货量增长率不低于6
9%。根据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出具的2024年年度审计报告(苏公W[20
25]A375号),公司2024年度剔除股份支付费用后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
净利润为30954682.46元,较2022年下降67.64%;2024年公司焊带产品出货量为37436.73吨,
较2022年增长67.41%。本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第一个归属期公司层面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鉴于
此,首次授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相应限制性股票合计64200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废;预留授
予部分第二个归属期满足归属条件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4500股不得归属,由公司作
废。同时,鉴于1名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已离职,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共计10500股不得归属并由公司作废。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79200股限制性股票,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
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
交股东会审议。
(二)2024年激励计划作废限制性股票的具体情况
根据《管理办法》、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
》”或“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和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次作废
限制性股票具体情况如下:
鉴于公司2024年激励计划授予部分11名激励对象与公司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已不符合激
励资格,其已获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50238股不得归属,原限制性股票授予部分
激励对象由48人调整为37人,原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由原251312股调整
为201074股。
综上,本次合计作废2024年激励计划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数量为50238
股。根据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本次作废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
限制性股票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三、本次作废部分限制性股票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
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和核心骨干的勤勉尽职,也不
会影响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继续实施。
四、监事会意见
经审核,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作废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符合《管理办法》《2022
年激励计划》《2024年激励计划》中的相关规定,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同意公司作废
部分已授予但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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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价格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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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
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
、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
性股票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的
议案》,同意根据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2年激励计
划》”)《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
对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第二
类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调整。现将有关事项说明如下:
(一)调整原因
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利润
分配方案为以公司总股本109878404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0.999998元人民币现金。
本次权益分派已于2025年5月30日实施完毕。根据《2022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202
2年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限制性股票归属前,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份拆细、配股、缩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
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1。
根据《2024年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若在《2024年激励计划》公告当日至激励对象获授
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公司有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票拆细、缩股
、配股或派息等事项,应对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进行相应的调整。调整方法如下:
派息
P=P0–V
其中:P0为调整前的授予价格;V为每股的派息额;P为调整后的授予价格。经派息调整后
,P仍须大于公司股票票面金额。
(二)调整结果
1、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P0-V=32.95-0.0999998=32.85元/股。
2、公司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
P=P0-V=32.95-0.0999998=32.85元/股。
3、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调整后的授予价格:P=P0-V=14.45-
0.0999998=14.35元/股。
根据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及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上述调整属于
授权范围内事项,经公司董事会通过即可,无需再次提交股东会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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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10│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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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次归属股票的激励对象人数:37人
2、本次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100537股
3、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归属价格:14.35元/股(调整后)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与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
划第一个归属期归属条件成就的议案》,根据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及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
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将为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
归属期限制性股票归属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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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1-04│对外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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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本次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万旗荣达(上海)科技合伙企业
(有限合伙)、武兆军、腾安永高(上海)科技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同向上海宇邦逢君云
储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宇邦逢君”)进行增资。公司本次拟使用自有资金向上海宇
邦逢君增资人民币416万元。本次增资完成后公司将持有上海宇邦逢君40%的股权。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
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
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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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29│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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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会届次: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
2、股东会的召集人:董事会
3、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
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法
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25年11月14日15:00
(2)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5年11月14
日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
间为2025年11月14日9:15至15:00的任意时间。
5、会议的召开方式: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
6、会议的股权登记日:2025年11月11日
7、出席对象:
(1)截至股权登记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
册的本公司全体普通股股东(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均有权出席股东会,并可以书面形
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可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及其他相关人员。
8、会议地点:苏州吴中经济开发区郭巷街道淞苇路688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免责条款〗
1、本公司力求但不保证提供的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原创性等,投资者使
用前请自行予以核实,如有错漏请以中国证监会指定上市公司信息披露媒体为准,本公司
不对因上述信息全部或部分内容而引致的盈亏承担任何责任。
2、本公司无法保证该项服务能满足用户的要求,也不担保服务不会受中断,对服务的及时
性、安全性以及出错发生都不作担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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