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宇邦新材(301266)重大事项股权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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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本运作☆ ◇301266 宇邦新材 更新日期:2024-11-20◇ 通达信沪深京F10 ★本栏包括【1.股权投资】【2.项目投资】【3.股权转让】【4.收购兼并】 【5.关联交易】【6.股权质押】【7.担保明细】【8.重大事项】 【1.股权投资】 暂无数据 【2.项目投资】 截止日期:2024-06-30 ┌─────────┬──────┬─────┬─────┬─────┬─────┬──────┐ │项目名称 │募集资金承诺│报告期投入│ 累计投入 │ 项目进度│报告期实现│预计完成日期│ │ │投入金额(元)│ 金额(元) │ 金额(元) │ (%)│ 效益(元) │ │ ├─────────┼──────┼─────┼─────┼─────┼─────┼──────┤ │年产光伏焊带13,500│ 2.81亿│ 2387.87万│ 2.09亿│ 74.54│ ---│ 2024-06-30│ │吨建设项目 │ │ │ │ │ │ │ ├─────────┼──────┼─────┼─────┼─────┼─────┼──────┤ │永久补充流动资金 │ ---│ 0.00│ 8700.00万│ 100.00│ ---│ ---│ ├─────────┼──────┼─────┼─────┼─────┼─────┼──────┤ │尚未明确投资方向 │ ---│ ---│ ---│ ---│ ---│ ---│ ├─────────┼──────┼─────┼─────┼─────┼─────┼──────┤ │研发中心建设项目 │ 5674.87万│ 885.74万│ 2750.81万│ 48.47│ ---│ 2024-06-30│ ├─────────┼──────┼─────┼─────┼─────┼─────┼──────┤ │生产基地产线自动化│ 2929.50万│ 27.31万│ 2136.51万│ 72.93│ ---│ 2024-06-30│ │改造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1 │ 1.00亿│ 1000.00│ 1.00亿│ 100.00│ ---│ ---│ ├─────────┼──────┼─────┼─────┼─────┼─────┼──────┤ │年产光伏焊带20,000│ 3.57亿│ 1386.78万│ 4894.47万│ 13.72│ ---│ 2026-09-30│ │吨生产项目 │ │ │ │ │ │ │ ├─────────┼──────┼─────┼─────┼─────┼─────┼──────┤ │补充流动资金2 │ 1.38亿│ 5413.13万│ 1.38亿│ 100.00│ ---│ ---│ └─────────┴──────┴─────┴─────┴─────┴─────┴──────┘ 【3.股权转让】 暂无数据 【4.收购兼并】 暂无数据 【5.关联交易】 暂无数据 【6.股权质押】 【累计质押】 暂无数据 【质押明细】 暂无数据 【7.担保明细】 暂无数据 【8.重大事项】 ──────┬────────────────────────────────── 2024-10-23│其他事项 ──────┴────────────────────────────────── 1、交易目的: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 经营成本的影响,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 2、交易场所及品种: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 接关系的铜、锡期货品种。 3、交易额度及期限: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 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上述额度自公司 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4、审议程序: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事项已经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 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5、特别风险提示:公司遵循审慎原则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以正常生产经营为基 础,以具体经营业务为依托,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了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波 动对公司带来的影响,但期货市场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2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十二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 务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 板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该交易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就 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旨在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成本的影响 ,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有效控制原材料价格波动风险,不进行投机和套利交易 ,有利于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增强财务稳健性。 二、开展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一)涉及业务品种和交易场所 公司套期保值期货品种限于在场内市场交易的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铜、锡期货品 种。 (二)交易额度、期限及授权 公司开展商品套期保值业务的保证金金额不超过(即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都不超过)人 民币3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期货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上述额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 12个月内有效,在审批期限内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 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范围内具体签署套期保值业务相 关协议及文件。 (三)资金来源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 ──────┬────────────────────────────────── 2024-10-10│其他事项 ──────┴────────────────────────────────── 1、本次调整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 划”)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人数由49人变更为48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 股票数量由25.7756万股变更为25.1312万股。 2、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并已经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10月9日召开的第四届董 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根据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同意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人数由49人变更为48人,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 制性股票数量由25.7756万股变更为25.1312万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激励计划已履行的相关审批程序 1、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 案》等议案。 2、2024年9月18日,公司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年 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 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核查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 3、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9日,公司将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在 公司内部公示栏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监事会未收到任何员工对本次拟激励对象提出的任 何问题。2024年9月30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监事会关于公司 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核查意见及公示情况说明》(公告编号:2024-079 )。 4、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 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 议案》,并在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披露了《关于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 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4-082)。 5、2024年10月9日,公司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 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相关事项的议案》《关于向2024年限制性 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确定以2024年10月9日为授予日,向48 名激励对象授予25.1312万股限制性股票。公司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发表了同意意见,监事会对 本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了核实,律师事务所出具了法律意见书,独立财务顾 问出具了独立财务顾问报告。 二、本次调整事项说明 鉴于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激励对象中有1名激励对象自愿放弃激励对象 资格,根据公司股东大会的授权,董事会对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 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进行调整。本次调整后,拟授予的激励对象的人数由49人变更为48人, 本次激励计划向激励对象拟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由25.7756万股变更为25.1312万股。 ──────┬────────────────────────────────── 2024-10-10│其他事项 ──────┴────────────────────────────────── 1、限制性股票授予日:2024年10月9日 2、限制性股票授予数量:25.1312万股 3、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14.45元/股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宇邦新材”)于2024年10月9日 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4 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董事会认为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 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本次激励计划”或“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 经成就,根据公司2024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同意确定2024年10月9日为授予日,向 符合授予条件的48名激励对象授予25.1312万股限制性股票。 ──────┬────────────────────────────────── 2024-10-09│其他事项 ──────┴────────────────────────────────── 一、《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由苏州宇邦新型材料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宇邦新材”“公司”或“本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业务办理》和其他有关法律 、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制订。 二、宇邦新材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激励计划”)采取的激励形式为 第二类限制性股票。股票来源为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的本公司人民币A股普通股股票。 符合本激励计划授予条件的激励对象,在满足相应归属条件和归属安排后,在归属期内以 授予价格获得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该等股票将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 进行登记。在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归属前,激励对象不享有公司股东权利,且上述限制 性股票不得转让、用于担保或偿还债务等。 三、本激励计划拟授予激励对象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25.7756万股,约占2024年9月18日公 司股本总额10400.0849万股的0.25%。本次授予为一次性授予,无预留权益。 公司2022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尚在实施中。公司 2022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32.8000万股,本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 股票数量为25.7756万股,因此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数量为58.57 56万股,约占2024年9月18日公司股本总额10400.0849万股的0.56%。截至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布 日,公司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所涉及的标的股票总数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20 %。本激励计划中任何一名激励对象通过全部在有效期内的股权激励计划获授的公司股票数量 累计未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1%。 四、本激励计划涉及的激励对象共计49人,包括公司公告本激励计划时在公司(含子公司 ,下同)任职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认为需要激励的其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 司2024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他人员,不包括宇邦新材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 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以及外籍员工。 五、本激励计划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为14.45元/股。在本激励计划草案公告当日至激励 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完成归属登记期间,若公司发生资本公积转增股本、派送股票红利、股 票拆细、缩股、配股或派息等事宜,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和权益数量将根据本激励计划做相 应的调整。 六、本激励计划的有效期为自限制性股票授予日起至激励对象获授的限制性股票全部归属 或作废失效之日止,最长不超过36个月。 七、本激励计划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在授予日起满12个月后分两期归属,各期归属的比例分 别为50%、50%。 ──────┬────────────────────────────────── 2024-08-28│其他事项 ──────┴──────────────────────────────────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深圳证券 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2号——创业板上市 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基于谨慎性原则,为了更加真实、准确的反映公司的资产 与财务状况,公司及子公司于2024年6月30日对应收款项、存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 进行了全面清查,并对存在可能发生减值迹象的金融资产在整个存续期内的预期信用损失、各 类存货的可变现净值、固定资产、在建工程等资产的可收回金额进行了充分的分析和评估,在 此基础上对发生资产减值损失的资产计提减值准备。经测算,2024年半年度公司计提减值损失 36020653.70元。 ──────┬────────────────────────────────── 2024-07-29│其他事项 ──────┴────────────────────────────────── 一、交易概述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29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八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 下属子公司就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开展无追索权订单保理业务,融资额度不超 过人民币5亿元,额度期限为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保理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为本次保理业务提供担保,具体保理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协议为准。 上述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不属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 组情形。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上述保理业 务在公司董事会审批权限内,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业务主要内容 1、业务概述 公司作为销货方将向购货方销售商品所产生的部分应收账款转让给国内商业银行(含下属 机构)或其他符合条件的机构,该机构根据受让合格的应收账款向公司支付保理款。 2、合作机构 公司拟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合作机构为国内商业银行(含下属机构)或其他 符合条件的机构,具体合作机构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合作关系及综合资金成本、融资期限、服 务能力等综合因素选择。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与交易对方不存 在关联关系。 交易对方与公司、公司下属子公司及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在产权、业务、资产、债 权债务及人员等方面不存在可能或已经造成上市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交易对手方不是失 信被执行人。 3、业务期限 开展应收账款无追索权保理业务的申请期限为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12个月内,具体 每笔保理的存续期限以单项保理合同约定期限为准,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在批准额度范围内 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并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业务的相关手 续。 4、保理方式 交易对方根据公司申请,受让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在日常经营活动中产生的应收款项,由保 理交易对方为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提供无追索权保理服务。 5、保理融资额度 融资额度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保理期限内额度可循环使用。 6、业务相关费用 根据单笔业务操作时具体金融市场价格波动,由双方协商确定。 ──────┬────────────────────────────────── 2024-07-12│其他事项 ──────┴──────────────────────────────────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7月11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六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 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4350.00万元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上述事项尚需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6-25│其他事项 ──────┴────────────────────────────────── 重要内容提示: 1、交易目的:旨在借助期权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功能,降低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 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提升公司经营水平,保障公司健康持续运行。 2、交易金额: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任一时点投 入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期权标的实物交割款项)。 3、交易品种及场所:交易品种为与公司生产经营有直接关系的铜期权品种。交易场所仅 为场内。 4、审议程序:本事项已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通过。 5、风险提示:公司及子公司进行商品期权套期保值业务不以投机、套利为目的,均以正 常生产经营为基础,主要为有效规避原材料价格剧烈波动对经营带来的影响,但进行商品期权 套期保值交易仍存在一定的风险。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6月24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五次会议和第四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开展商品期权套期保值业务 的议案》。董事会同意公司及子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商品期权套期保值交易业务,任一时点 投入的保证金最高额度不超过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期权标的实物交割款项),上述额度自董 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有效。同意授权董事长或由其授权人在额度内,审批公司商品期 权套期保值交易具体操作方案、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根据《公司章程》规定,本次开展的商 品期权套期保值业务金额在董事会审议权限范围内,无须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 告如下: 一、开展商品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1、原因和目的 铜的价格波动对公司及子公司的产品毛利率及经营业绩产生重要影响。公司及子公司开展 前述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铜的期权套期保值业务,旨在借助期权市场的价格发现和风险对 冲功能,降低因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整体经营业绩的影响,提升公司经营水平,保障公司健 康持续运行。 2、交易品种 公司及子公司拟开展的商品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品种仅限于与生产经营相关的原材料铜,严 禁开展以追利为目的的任何投机交易。 3、额度及期限 公司商品期权套期保值业务开展中占用的保证金最高额度在授权有效期内任一时点均不超 过2000万元人民币(不含期权标的实物交割款项),有效期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 在有效期内上述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 4、资金来源 进行商品期权套期保值业务的资金来源为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 2024-05-23│其他事项 ──────┴──────────────────────────────────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1号)同意注册,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 ,0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2023年10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交易,债券简称“宇邦转债”,债券代码“123224”。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信源”),实际控制人肖锋先 生、林敏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智伴 ”)通过配售合计持有“宇邦转债”共计3,197,054张,占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量的63.94%。具 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 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 2024-05-22│其他事项 ──────┴──────────────────────────────────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1号)同意注册,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 00元。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2023年10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债券简称“宇邦转债”,债券代码“123224”。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信源”),实际控制人肖锋先 生、林敏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智伴 ”)通过配售合计持有“宇邦转债”共计3197054张,占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量的63.94%。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宇 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 2024-05-15│其他事项 ──────┴────────────────────────────────── 一、可转换公司债券发行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 可转换公司债券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1891号)同意注册,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9月19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了500.00万张可转换公司 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发行价格为每张人民币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5000000 00元。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本次可转债于2023年10月18日起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 易,债券简称“宇邦转债”,债券代码“123224”。 公司控股股东苏州聚信源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聚信源”),实际控制人肖锋先 生、林敏女士及其一致行动人苏州宇智伴企业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宇智伴 ”)通过配售合计持有“宇邦转债”共计3197054张,占本次发行可转债总量的63.94%。具体 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10月17日在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披露的《苏州宇 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上市公告书》。 二、可转债持有比例变动情况 2024年5月15日,公司收到上述债券持有人通知,获悉聚信源及宇智伴于2024年4月24日至 2024年5月15日期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以大宗交易和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合计减持“宇邦 转债”708890张,占本次债券发行总量的14.18%。 ──────┬────────────────────────────────── 2024-04-19│银行授信 ──────┴──────────────────────────────────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及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2024年度公司及子公司向银行申请 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公告如下:根据业务发展需要,更好地支持业务的拓展,保 证战略的实施,公司及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不超过人民币35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融资方式包 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固定资产贷款、贸易融资、承兑汇票、保函、信用证、 票据贴现、票据池等,上述授信额度最终以相关银行实际审批的授信额度为准,具体融资金额 将视公司及子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需求决定。 本次授权期限自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止。 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或由其授权的相关人员全权签署上述综合授信额度内的各 项法律文件;同时,授权公司财务部具体办理上述综合授信业务的相关手续。 上述授信额度内的单笔融资不再上报公司董事会进行审议表决。本次授信事项尚需提交公 司股东大会审议。 ──────┬────────────────────────────────── 2024-04-19│其他事项 ──────┴────────────────────────────────── 苏州宇邦新型材料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4月1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 会第二次会议、第四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 案》,同意续聘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 ”)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负责公司2024年度审计工作。本事项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 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1)企业名称: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3年9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无锡市太湖新城嘉业财富中心5-1001室 (5)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彩斌 (6)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拥有合伙人58名、注册会计师334名, 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超过142名。 (7)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3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为30171.48万 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24627.19万元(其中证券业务收入13580.35万元)。2023年度为62家上 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上市公司主要行业为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科 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房地产业等,审计收费6311万元,其中本公司同行业上 市公司审计客户50家。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89.10万元,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1 0000万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未 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公证天业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 律监管措施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14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公证天业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5次、自律监管措施3次,12名 从业人员受到警告的行政处罚各1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和纪律处分的情形。 二、项目信息 1、项目人员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滕飞 1998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6年开始在公证天业执业 ,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了华昌化工(002274)、斯莱克(300382) 、博瑞医药(688166)等年度审计报告,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应的专业胜任能 力。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唐诗 2020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7年开始在公证天业会计师事 务所执业,2017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参与的上市公司审计有和顺电气 (300141)、国芯科技(688262)、宇邦新材(301266)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 相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徐雅芬 1995年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2002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1993年开始在公证天业会计 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复核的上市公司有博瑞医药 (688166)、安洁科技(002635)、味知香(605089)等,具有证券服务业务从业经验,具备相 应的专业胜任能力。 2、上述人员相关人员的独立性和诚信记录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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